下面是范文网小编分享的史蒂夫乔布斯传读后感3篇 乔布斯传读后感议论文,供大家阅读。
史蒂夫乔布斯传读后感1
史蒂夫风格给我很多启发,使我明白“能够使好想法变成现实才是最关键的”,不要为了在试图设计一个完美计划上耗费过多的时间和精力,因为没有任何一个计划是真正完美的,只能尽力朝它靠近,所以,边做边想边修正,让想和做有效的结合,才是明智之举。在这条满是荆棘的路上必要有所取舍,不削做他人眼中的好好先生,而是忠于自己的感受和目标,不妥协,不放弃,这的确需要极大的勇气和实力。
我们常常为了得到所谓的友好口碑,束缚手脚带起面具去迎合大众的观感和口味,久而久之成为习惯甚至以为那本是理所应当。失去个性,放弃自主权换来的只能是让人腻歪的随时可能被替代的躯壳,乏味,没有灵魂。
有勇气不断打破陈规,推翻旧理,才有机会看到全新的世界。不单单是史蒂夫的传奇经历,作者【沃尔特】流畅的叙述方式,已经【译者们】高水准的再创作,给了我一次非同一般的阅读体验。
史蒂夫乔布斯传读后感2
很喜欢乔布斯写给他妻子那封情书中的一句话:Good times,hard times,but never bad times.以此作为结束语,寄语自己:Hard是外力,很多时候你无法阻止它来,但是可以挺过去。Bad是自己心态问题,如果自己都放弃自己,那么我想这日子会很难过了。
他是个偏执狂,而且是个成功的偏执狂,可是如果因为乔布斯的成功,就能推断出来:偏执狂才能成功,乔布斯传读后感900字。那么我想这逻辑和麦兜妈妈也差不多了:从小有个小朋友早睡晚起,后来他死了。这世界没这么简单,可是人的想法总是有一定的局限性,就像盲人摸象,根本无法完全的知道大象的形状。无法感知全局并不可悲,可悲的是自以为了解到全部并因此而得意洋洋。
乔布斯的脾气很差,待人粗鲁,我真的很难想象,如果这人不是在美国,那么他会是什么样?乔布斯的传奇,只有在美国才能提供纸和笔给他写。
他很迷禅学,绝大多数时候他是个严格的素食主义者,但是禅学主张从静中提升自己的心灵,我不知道他提升了多少,反正整本书看下来,他的脾气一直很怪很多时候都让人很难堪。也许是他看到了本质,并不想掩饰自己,想说什么就说什么。
他看待事物和人的方法很简单:不是很好就是垃圾,不是天才就是白痴,所谓的极端也就是如此咯。
天才总是有一些异于常人的地方,这也就是他们被称为天才的原因吧。
乔布斯有一种叫现实扭曲力场的能力,听起来很玄乎,事实就是真的很玄乎。说白了就是他说什么就能让你信什么,如果果粉是一个教,那么无疑乔布斯是个很有掌控力的教主。我猜很多邪教教主应该也有这个能力,一把刀是用来砍人还是切水果,完全要看刀在谁手上咯。
一个人的成长环境相当重要,乔布斯的完美简洁主义应该就是从他养父那里学到的,并在苹果的一系列产品中发挥到极致。
艺术直觉+工业实力强+出生年份好+贵人相助≈乔布斯的成功。
史蒂夫乔布斯传读后感3
不单单是史蒂夫的传奇经历,作者【沃尔特】流畅的叙述方式,已经【译者们】高水准的再创作,给了我一次非同一般的阅读体验。
史蒂夫风格给我很多启发,使我明白“能够使好想法变成现实才是最关键的”,不要为了在试图设计一个完美计划上耗费过多的时间和精力,因为没有任何一个计划是真正完美的,只能尽力朝它靠近,所以,边做边想边修正,让想和做有效的结合,才是明智之举。
买了这本书我急切的在扉页写下了这几个字:购于黄兴步行街、2011,11,19.我需要铭记我热爱它的时间和地址,因为它扉页的那句:“那些疯狂到以为自己能够改变世界的人,才能真正的改变世界,史蒂夫乔布斯传读后感:史蒂夫就是忠诚的反义词。”是深深吸引我的源泉。-《史蒂夫乔布斯传》我说:没谱青年这顶帽子,我也戴了好多年,而她们说:你是小文艺青年,因为前缀有个小,换而美称或者简称:伪青年。我只好漠然承认,就好比你问我,白岩松的《幸福了吗》说了什么?三毛的《撒哈拉沙漠》讲述了啥?田维的《花田半亩》你了解哪些?我只能诚恳的回答:这些诸多的书名还有作者代表作品,我都阅览过封面和简介。就好比乔布斯,在他停止思想永垂之前,我听过他名,但我重来没有想过要去了解过他。乔布斯,1977年1月3日,新的公司成立了,-苹果电脑有限公司。后来简称-苹果公司,显然,apple 1、apple 2、丽萨、M A C都给人类带来了一场革命,就好比施乐PARS中Alan kay 的格言/a>:预见未来最好的方式就是亲手创造未来,而乔布斯,他做到了…我欣赏乔布斯,他能让1981年的“施乐之星”仅仅卖出3万台,1982年,苹果个人电脑apple 2的销售是27.9万台,I B M 个人电脑及同类产品共售24万台,但到1983年,apple 2电脑销量42万台,I B M 个人电脑及同类产品销量130万台,而apple 3和丽萨电脑彻底失败。 但这些并没有影响他,因为1984年,还有MAC的问世,这也是MAC问世的同时给丽萨送上了死亡之吻。 我说我崇拜、敬佩乔布斯,但我由始至终没有表示,我喜欢过他,他的冷酷与无情,甚至一开始让我极度的反感他,我讨厌他对沃滋的态度,讨厌他利用沃滋打算免费送出去的发明转化成了获利的工具、讨厌他是反对物质主义的嬉皮士,但我不的不承认,我崇拜他,就如我喜欢听杰伦的歌,但我不喜欢他那个人同理。因为:伟大的艺术品不必要追随潮流,它们自身就可以引领潮流同样的原理。乔布斯的成功在于他的管理主要依靠自身的领袖魅力和四溢的激情,但我个人更多的认为,在于他身边总有忠诚和聪明的人任他主宰,好比:沃滋、斯科特、马库拉、赫茨菲尔德、阿特金森、科特基、佛里德兰……等等。
而这些人却永远的不到重视,好比科特基,当1980年苹果估计已高达17.9亿美元,等同于可以让200个人变成百万富翁时,这个挚友和同伴,仍然以临时员工的身份的不到股票期权、其次好比沃滋,留给我无尽的伤感-穷困、潦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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