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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一本书的读书心得范文1
读完了《欧也妮葛朗台》,终于明白了别人口中的“葛朗台”是什么意思了。
文章作者巴尔扎克是19世纪法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欧洲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人和杰出代表。一生创作96部长、中、短篇小说和随笔,总名为《人间喜剧》。其中代表作为《欧也妮·葛朗台》、《高老头》。100多年来,他的作品传遍了全世界,对世界文学的发展和人类进步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年轻的欧也妮自幼生活再索漠城,对父亲葛朗台百依百顺。葛朗台刻薄吝啬,靠囤集居奇,投机倒把成为当地首富,因而首人“尊敬”。索漠城有身份的人家纷纷巴结,欲娶欧也妮为妻。然而欧也妮却爱上了来自巴黎的落难公子——堂兄查理,并把自己的积蓄送给其做盘缠。因而遭到葛朗台的斥责和折磨,不久,袒护女儿的妻子也被葛朗台虐待致死。葛朗台再多年以后死去,欧也妮继承遗产,此时欧也妮心爱的查理回到巴黎,但查理却负了欧也妮,取公爵的女儿为妻,意图谋取公爵的钱财,可他万万没想到这时欧也妮的钱财是公爵钱财的20倍……后来欧也妮与商人的儿子结为连理,但欧也妮33岁就成了寡妇,可人们还尊称她为“小姐”。
现实生活中也有不少如查理的人,他们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惜一切代价。他们的野心就像胆汁,假如不受到制止,它就是一种令人奋发的液体,但一旦它受到制止,不能顺利发展,他就会变得焦躁,充满虚假。他们缺少爱心,虚心,专心,宽心,耐心,特别是诚心和清心,他们有的只是过分的信心,虚假的哄骗而已,没有一丝道德。凡事包容,诸事忍让,虚心为人,低调做事,学会选择,懂得放弃,将心比心,广结善缘,平静心态,学会等待才是为人之道。
老葛朗台眼中,金钱高于一切,没有钱,就什么都完了。他对金钱的渴望和占有欲几乎达到了病态的程度:他半夜里把自己一个人关在密室之中,“爱抚、把抚、欣赏他的金币,放进桶里,紧紧地箍好。”临死之前还让女儿把金币铺在桌上,长时间地盯着,这样他才能感到暖和。
对金钱的贪得无厌使老葛朗台成为一个十足的吝啬鬼:尽管拥有万贯家财,可他依旧住在阴暗、破坏的老房子中,每天亲自分发家人的食物、蜡烛。
贪婪和吝啬使老葛朗台成了金钱的奴隶,变得冷酷无情。为了了金钱,不择手段,甚至丧失了人的基本情感,丝毫不念父女之情和夫妻之爱:在他获悉女儿把积蓄都给了夏尔之后,暴跳如雷,竟把她软禁起来,“没有火取暖,只以面包和清水度日”。当他妻子因此而大病不起时,他首先想到的是请医生要破费钱财。只是在听说妻子死后女儿有权和他分享遗产时,他才立即转变态度,与母女讲和。
伴随贪婪和吝啬而来的是老葛朗台的狡猾和工于心计。对于每一笔买卖,他都精心算计,这使他在商业和投机中总是获利。另外,时常故意装做口吃和耳聋是他蒙蔽对手的有效武器。
老葛朗台的贪婪和吝啬虽然使他实现了大量聚敛财物的目的,但是他却丧失了人的情感,异化成一个只知道吞噬金币的“巨蟒”,并给自己的家庭和女儿带来了沉重的苦难。
朋友们,让我们从现在起重视道德吧!不要在被金钱牵着鼻子走了!要知道道德比金钱更珍贵,更重要!
读一本书的读书心得范文2
《欧也妮葛朗台》是一出没有毒药,没有血腥,没有硝烟的悲剧,然而剧中人物的形象却深深地刻画在我们的心里。
有谁想过会有一位父亲在临死前不是多看看自己的女儿,而是再三叮嘱女儿要好生保管黄金,以便“将来向自己交帐”呢?听起来是多么寒心啊!然儿就是有这么一个人被金钱吞噬了理智,被物质财富夺走了血脉相承的亲人应有的情感的冷血之人。葛朗台就是这么一个金钱的执着狂。
人的一生可以有许多财富,比如说友情、亲情、爱情、追求、理想……这一切远远要比金钱有价值的多,金钱是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并不是说金钱是毫无价值的,它可以增加生命的宽度,让生活更有色彩,但,这不该是一个人一生的追求,因为过分的狂热会让人变的冷酷、无情、吝啬、贪婪、满身都是世俗的铜臭味!弗洛伊德说,在人的潜意识里,每个人都涌动着原始的欲望,以快乐为原则。因而没有一个人是圣人,自私是每个人的缺点。之所以会有程度的差别只不过是有些人把贪欲隐藏得隐秘些,有些人比较放纵些。看看我们的葛朗台做了些什么,或许是把自己的贪欲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了吧!
他气死了自己的妻子,逼走了自己的侄儿,遣走了女儿所爱的人,断送了女儿一生的幸福,为的是什么?金钱,就是为了这虚妄的满足感,就是为了这带不进坟墓的物质财富,他甚至连女儿的那份财产也要掠夺过来,哪里有金钱,哪里就有葛朗台的身影,一个十足的被金钱所支配的形象栩栩如生地展现在我们面前,物质的需求与精神的贫乏之间存在着强烈反差。
葛朗台的一生是悲哀的,他得到了他想要的东西,成了一名亿万富翁,然而除此之外他还得到了什么,一个既带不走他亿万资产又没有任何幸福可言的冷冰冰的坟墓,一个孤独可怜却有不得不孤老终生的女儿,……理应说人类才是财富的主人,然而葛朗台却是个财富的奴隶,跟着财富的影子走。
这是小说,小说中的人物是被金钱所支配的,那现实生活中呢?又何尝不是这样?人为了追求财富,放弃了一切,或许有的人不择手段,或许有的人为此苦思冥想,有或许有的人为此“连回家的路都忘了”,……
或许今天的人会有一个崇高的借口:努力赚钱,为了家人能过上更好的生活。是啊,有了财富,日子可以过的闲暇点,但,在你拼了命去赚钱时,一根维系你与家人感情的纽带早已在漫漫松了筋。有哪一位妻子不希望自己的丈夫多在自己身边多陪陪自己,而是撇下自己去闯事业了呢?又有哪一位母亲不盼着自己的儿子回来吃年夜饭呢?
人是该去为财富而努力,但,无所谓到执着狂,有一些本真的东西,是任多少金钱也换不回来的,那是情感的富足,那才是一生的财富,只属于你的财富。
读一本书的读书心得范文3
《欧也妮。葛朗台》是巴尔扎克的代表作《人间喜剧》。小说集中的一部作品。《人间喜剧》它揭露了当时资本家的丑恶面目,鞭鞑了社会的黑暗,世态的炎凉。同样这篇小说也是如此。
小说为我们塑造了一个可憎的吝啬鬼形象——老葛朗台,他以积累财富为乐趣,他家财万贯,但却穿着破旧,居室简陋;他能言善辩,有一套套理论,但当他谈生意时,却狡猾地装成一个结巴;他说渴望亲情,但当他妻子病危时,他却舍不得花钱去请医生。他的一生,没有享受过,也从没快乐过,因为他考虑的只是怎么算计别人,怎么样才能赚到更多的钱,为了金钱可以放弃一切,这是多么愚蠢,多么可悲。他临死前还念念不忘自己的万贯家财,在垂死挣扎的一刹那还不忘将手伸向神父的金十字架。在金钱面前,幸福简直一文不值。当时的资本主义社会如此,他仅仅是一个缩影,通过他我们看到一个唯利是图,互相算计的社会。他的一生,深刻暴露资产阶级家纯粹的金钱关系。
小说的主人公欧也妮是一个令人惋惜地女儿,她不懂利益的纷争,不追求金钱的虚荣,但可悲的是她出身在这样一个家庭,这样一个社会,有着这样的一个父亲。她的生命中也曾出现过一道波澜,她企图冲破家庭社会的束缚,去追求自己的幸福,然而她的社会不允许,她的爱情在这样的社会终究成为虚幻。他们看中她的只是她的金钱。这样一个天真纯洁的人在那样的社会环境下,注定只能成为悲剧。
看完作品,我的心情是沉重的,书中的一个个人物给了我强烈的内心震撼。人生究竟为了什么?联系当今社会,许多人为金钱,权利,名望,欲望奔波劳碌,勾心斗角,互相压轧,比如一些官员___,某些人抢劫犯罪,一些___商制造假冒伪劣商品,他们与葛朗台,查理又有什么区别,他们得到了他们想要的,然而他们快乐吗?不要选择一条错误的道路,那只能使你暂时的满足。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你会明白,那条道路是多么肮脏、丑陋,而你终究也会明白这些毫无意义。人生是充满黑色调的。那么人生到底是为了什么?也许只是几个知己,几个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一些够用的钱,一份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一个适合你的目标和一段充实的生活就足够了。当你离开这个世界时,能做到问心无愧,那么你的人生将充满乐趣,生活将更加精彩!
读一本书的读书心得范文4
相信很多人都读过《哈姆雷特》,鲁迅的《铸剑》,一个十分典型的复仇故事,与《哈姆雷特》有很多相似之处。
小说一开始描写少年眉间尺的日常生活,这是一个平常的夜晚,他被老鼠咬锅盖的声音骚扰的无法入睡,于是,便爬起身来捣鼓那只老鼠。后来,他一不小心踏死了那只老鼠,他又不禁生起怜悯心来。这是一个不平常的夜晚。当晚子时过后,眉间尺就满十六岁了,即将长大成人了。母亲告诉他关于父亲之死的秘密,并将父亲留下的宝剑传授给他,希望他能够改变自己“优柔的性情”——哈姆雷特式的性情,用这把宝剑去杀那个杀死父亲的仇人——国王。就这样,这个刚才还在与老鼠搏斗的少年,将不得不担负起刺杀国王替父复仇的使命。
通过复仇行动,故事的主人公由少年长大成人。而这一过程的催化剂正是复仇行动所需要的仇恨、勇气和力量。复仇使他的意志成人化了,但他的身体拒绝长大成人,抑或是身体本能在拒绝承担成年人的仇恨。在关键时刻无意的摔倒,致使自身远离了复仇对象,正如哈姆雷特的犹豫一样,无意识中逃避着复仇使命。
小说中的“黑衣人”在眉间尺的复仇行动中,是一个必不可少的角色。他有一种非凡的坚定和果断,充分成熟的男性气概。这些恰恰是年轻的眉间尺所缺乏的。与《哈姆雷特》中老国王的鬼魂类似。他是对眉间尺复仇精神缺失的补偿。
是恨,是复仇的愿望,而不是爱心、义气、同情之类的情感,将眉间尺与“黑衣人”联系在一起。“黑衣人”关注复仇本身,只关注复仇行动的有效性。他对复仇以外的情感不感兴趣,或者说,他已经摒弃了除仇恨之外的一切的情感。“黑衣人”就是复仇意志本身,是眉间尺的复仇手段。作为复仇手段的“黑衣人”的确是以其奇特的,却是行之有效的方式,完成了复仇的使命。
在故事的最后,为了完成复仇,眉间尺、黑衣人和王君砍下了头颅,在沸腾的大鼎中搏斗,最终同归于尽。被煮烂的三颗头颅,在鼎中混作一处,无法分开。王的廷臣只好将三颗头颅骨跟国王的身体一道埋葬。
文章结束了,却让我迟迟不能走出文章,鲁迅用一个古小说的“新编”既表达了百姓向暴君复仇的热望,又含蓄地写出了自己内心深处的郁闷和痛苦。在饱受列强欺凌的旧中国,又是个人情绪和民族感情的完美结合。那神秘的黑衣人。正是鲁迅的化身,强烈的复仇的心理在鲁迅的心中,就像一个光明的使者,指引革命的前进。
读一本书的读书心得范文5
《铸剑》是鲁迅根据历史故事改编而成于1927年版的短篇小说,讲述名铸剑师干将将、莫邪之子眉间尺为父报仇,与黑衣人合作仗剑除恶的传说。
最初出现时一个十六岁的少年,懵懂又有着一颗慈悲的心。他讨厌那夜里吱吱作响的老鼠,怕它会惊醒熟睡了的母亲,在老鼠死了的时候他却又觉得可怜。如此一个连杀害一只老鼠都不忍心的青年,在得知自己背负着杀父之仇时就走向了替父报仇的路。然而明明是有着这样柔弱的性格的他又怎可能独自报了这仇。当一个黑色人出现在他的眼前说可以帮他报仇可是他得付出他的生命,眉间尺却没有犹豫。大殿之上,沸水之中,三个人头相斗,无疑三人一俱死亡,并于沸水之中无法辨别谁是谁。于是,眉间尺与黑色人一并享受着国王葬礼的殊荣。
眉间尺以复仇的姿态出现在我的视线中,我为他能把杀父之仇报了而喜却也为他把自己的生命也送上了而悲,然而懂得终究他只是一个弱者,一个为复仇而生为复仇而死的弱者。母亲一句“你必须改过”,让他没有了其他选择。哪怕是优柔的性情,亦只可以前往。然而却又正是当初被欺凌的中国中千千万万个弱者中得其中一个。为了惩___除恶,他不惜以生命为代价。“眉间尺便举手向肩头抽取青色的剑,顺手从后项窝向前一削,头颅坠在地面的青苔上,一面将剑交给黑色人。”如此看来他虽是有着优柔的性情却又有着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气概。在复仇之计还无从下手时,眉宇间已被通缉。这已注定,他无法逃脱于其中,无论复仇进不进行到底,亦都无法存活。如此看来,他把这样的重任托付于一个素未谋面的人也说得上是明智。小说中作者还对眉尺间的父亲的事迹作了大幅的描述,因为如果没有这件事,眉尺间依旧只是一个优柔的少年。而这一仇恨却给他灌以满腔的热血,尽管不能以英雄去称呼他,他也不失有这样的气概。黑色人的出现无疑给这剧情添加了许多的神秘性。在看来,义士是侮辱他,同情亦是倍受污辱的名称。尽管直到结尾也没有给他过多的介绍,他却是给我们留下了惩恶除___的高大形象。一句“我只不过要给你报仇”为此,他也不惜付出生命。这似乎是作者用自己激荡的内心所塑造出的人物,表达出作者内心的正义感。当时所处的社会似乎正是国王的化身,随时有可能在背后给正义之士以致命的一击。当然,许多带着惩恶除___的使命的他们从不因此而畏惧。国王最后与他们一俱于沸水之中死去是他们奋不顾身的结局。在他们看来,死亡并不可怕,为了光明而死亡更是没有畏惧。各大臣妃子想尽各种办法也无法将国王的投从杀他们的人中辨认出来,最后只能是一同在人们的敬仰中离去。细细想来,这样的安排也正是恰到好处。尽管当时盲目的百姓对眉尺间与黑色人甚是憎恨,却又无可奈何。正是表达了作者内心对他们的高度敬仰,把他们放到了让人仰视的高度,同时又无形中把国王放到了让人不屑的位置。历史也正如作者所预示的那样,丑恶的社会终于被___了,社会最终迎来了新面目。
读一本书的读书心得范文6
《铸剑》的故事源自古书《列异传》和《搜神记》,是《故事新编》中的一篇。鲁迅以白话写文言,用新编的手法把原本仅仅几百字的文言文,加入自己的看法,自己的想象,使文章变得更加生动更加有感染力。
古文中的楚王命名铸剑师干将为之铸宝剑,剑成,不仅不赏,反将干将杀头,何等暴虐残忍。干将的遗腹子赤鼻果然在“客”帮助下,用父亲遗下的雄剑和自己的头颅杀死了楚王。
全文有几个主要人物,在鲁迅的《铸剑》中将铸剑师的儿子“赤鼻”改成了“眉间尺”。眉尺间是一个刚满16岁的优柔寡断的少年,文章最开始眉尺间胆小得害怕老鼠,杀死一只老鼠都会为之神伤。后来知道父亲的事,经过母亲的教育刚强起来并终于完成报仇大业,他的性格有一个发展、升华的过程。将“客”改成了“黑色的人宴之敖者”,他舍己为人,行侠仗义,是一名光辉的古代侠士的形象,帮助眉尺间报了杀父之仇。将“楚王”改成了“王”,具有了更大的适应性,也有了血肉生动的性格:暴戾、荒___、昏庸。文章还增添了“干瘪脸少年”、众多妃子、王后、太监、老臣、武士、侏儒等次要人物。这些都有使文章高潮迭起,情节更加惊心动魄,文章结构更加完整。
故事的最后眉尺间杀死了王,成功报了杀父之仇,这看似是一个喜剧,但是我却从这个喜剧里面读出了无限的悲剧。
自古都说:冤冤相报何时了。眉尺间是一个还没有长大的16岁的孩子,性格怯懦胆小,但是他的母亲却在他刚满16岁的时候告诉他有关父亲死亡的消息,要他拿着父亲铸的剑杀了王!这是何等的可笑,一个16岁的毛孩子,却要他独身一人杀了拥有众多护卫的王!这本就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于是,为了报仇,眉尺间割掉了自己的脑袋,失去了自己的性命。
而黑衣人,我觉得他不仅是在为别人复仇,也是在为他自己复仇。,“仗义、同情,那些东西,先前曾经干净过,现在却都成了放鬼债的资本。我的心里全没有你所谓的那些。我只不过给你报仇!”“你的就是我的;他也就是我。我的魂灵上是有这么多的,人我所加的伤,我已经厌恶了我自己。”当黑衣人看到金鼎中,眉间尺的头不敌王的头时,便毅然砍下了自己的头,来帮助眉间尺,“待到知道了王确已断气,便四目相视,微微一笑,随即合上眼睛,仰面向天,沉到水底里去了。”为了帮助眉尺间这个毫无复仇能力的孩子复仇,黑衣人也失去了自己的性命。
眉尺间、黑衣人的死都让我心惊,二人就像疯狂的复仇者,复仇的因子深入了他们的骨髓,为了复仇他们先砍掉自己的脑袋,先杀了自己,为了复仇,他们可以干出任何事!在复仇的同时,他们也杀了自己的命!
冤冤相报何时了?母亲替死去的丈夫报了仇,但同时也失去了自己的儿子!这样的复仇意义何在?黑衣人杀死了昏庸的君主,但是他也失去了看见下一个明君的机会,这样的复仇意义何在?
生命的意义绝不在于苟活着,但我们仍然应该用犀利的眼光,将复仇在这种现实下必然失败和无意义揭示出来,这种牺牲自己去复仇的方式是绝不正确的!失去了至亲,虽然心痛,但仍要正视现实,而非绝望地反抗。
读一本书的读书心得范文7
寒假在家终于读完了早就想读的《傲慢与偏见》。毋庸置疑,大部分读过此书的人都知道,这本书主要表达了“感情是婚姻的基础”这一思想。正如简在得知妹妹伊丽莎白已经与达西先生时,告诫她:“什么都可以没有感情,唯独婚姻不能。”
我看过这本小说后,除了感受到大家公认的这一主题外,还萌生了些许零零碎碎的小感受,然而回想起来让我体会烈的一点,就是:人,惟优秀才可爱。
故事中贝内特家有五个女儿,最后有三个女儿出嫁了。大女儿简温和善良,相貌出众,与宾利先生结为夫妻;二女儿伊丽莎白伶俐可人,在经历了双方傲慢与偏见的种种曲折后,与英俊富有的达西先生终成眷属;小女儿丽迪亚放荡物无礼,与人品低劣的威克汉私奔,最后在达西的钱财相助下,威克汉才被迫娶了丽迪亚。当然,小说中不止这三桩婚姻,还穿插了贝内特先生的侄子柯林斯与伊丽莎白的好友夏洛特的婚姻。在这些婚姻当中,真正幸福美满的,无疑是简和伊丽莎白。她们的丈夫不仅能使她们过上富足无忧的生活,更重要的是她们获得了一份真挚的感情。简和伊丽莎白的婚姻在经历了重重波折后,最终都冲破了门第的差异,打破了当时社会中婚姻门当户对的惯例。但这并不能说明只要有爱情的婚姻就可以完全不用考虑门第的因素了。事实上,简和伊丽莎白在婚姻上遇到的阻碍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她们的身份地位和那些“粗俗的亲戚”。这一点,达西先生在第一次求婚时就很坦诚地说明了。
同样是贝内特家的女儿,最后的归属却截然不同。其实这些都不是偶然,而是个人的性格、特质所决定的。简和伊丽莎白在素质不高的亲友中显然是优秀的、突出的。“优秀”的定义并非固定的、统一的,它并没有既定的模式,也并非要取得多大成就才称得上优秀。正如简,除了拥有漂亮的外表,关键是有一颗善良慈悲的心,真诚地对待他人,总把人们朝好的方面去想。而我尤其喜欢伊丽莎白,让我想起《简·爱》中的简·爱的自信,她知道自己吸引罗切斯特的是她那“明亮的眼睛,雄辩的舌头,火做的灵魂和既柔和又稳定,既驯服又坚定,能弯而不能折的性格”。这两者是何其相似啊。她们的共性在于拥有超出平庸之辈的品质和特性,她们良好的自我修养让她们显得与众不同。正是这些优秀的个性,让她们变得更加可爱。
我时常听到恋爱中的人说:我愿为你,变成一个更好的我。大概就是这个道理吧。爱情使人们想要变得美好,因为人惟有更优秀了,才能变得更加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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