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承诺书参考共12篇(什么是诚信承诺书)

时间:2022-10-13 09:13:00 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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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承诺书参考共12篇(什么是诚信承诺书)

诚信承诺书参考共1

  我是一名报名参加今年成人高考的考生,我已知晓《考试规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的有关规定(《考试规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相关内容见《给考生的一封信》),我在报名、考试中将以诚信为本,并庄重承诺:

  一、本人所提供的个人报名信息真实准确,相关证件、证明真实并符合要求。

  二、本人在考试中自觉遵守《考试规则》和考场纪律。

  三、本人在报名、考试中,如有违纪舞弊行为,愿接受《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的处理。

  我的姓名:xxx

  我的考生号:xxxxxx

  20xx年x月x日

【关于诚信承诺书(15篇)】

诚信承诺书参考共2

  本人自愿应聘山东万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宝”) 岗位一职,并承诺如下:

  1、本人同意严格按照万宝招聘启事发布的条件应聘,如自身不符合条件的,愿意自动放弃应聘。如果隐瞒实情、违反万宝有关规定坚持报名参加应聘的,同意万宝取消本人应聘资格。

  2、报名后,自觉遵守万宝面试纪律,接受万宝公开、公平、公正的挑选。不行不正之风,不四处托人情,如有违反上述情况,同意万宝取消本人应聘资格。

  3、本人对向万宝提供的一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在招收、评审过程或录用、建立劳动合同以后,如有弄虚作假、虚报瞒报,出现有与本人所提供个人资料不符的,同意万宝取消本人的应聘与录用资格。如果情节严重,已经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并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和责任,并放弃一切劳动权益的主张。

  4、本人完全理解并同意,如获得万宝实习(试用)培训资格,本人必须参加。

  5、本人完全理解并同意,如果获得万宝 一职的录用资格,本人愿意服从万宝的分配。

  6、如未被录用或被取消资格包括解除劳动合同,本人承诺对涉及万宝商业机密的文件及规章制度、培训内容予以保密,否则,愿意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7、以上条款的解释权归山东万宝集团有限公司。

  承诺人(签字):

  身份证号:

  日 期:年 月日

诚信承诺书参考共3

  根据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及要求,本人提供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一览表》填写的所有内容以及申报材料的原件、复印件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本人评审资格,三年内不得再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名):

  20xx年x月x日

诚信承诺书参考共4

  报考医师资格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我是报考参加XXX年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我已阅读并知悉了医师资格考试考场规则、卫生部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通知(卫医发〔XXX〕32号)等医师资格考试相关规定,经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一、保证报名时按要求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真实、完整、准确。

  二、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三、保证在考试过程中遵纪守法、诚信守信。

  四、同意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对医师资格考试考场规则和医师资格考试违规处理规定所做的修改。

  五、如违反上述承诺,根据卫生部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通知(卫医发〔XXX〕32号),自愿接受处罚,并愿意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承诺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有关诚信承诺书锦集九篇】

诚信承诺书参考共5

  洵口小学:

  我是 小学教师 ,申报聘任小高专业技术职务,现就本人参加聘任的申报材料做出如下郑重承诺:

  一、本人已认真阅读了本年通过的抚教人字〔20xx〕09号《关于深化中小学职称评定改革完善教师职务评聘制度的实施办法》,对聘任方案和相关聘任规定已知晓并充分理解。

  二、本人严格遵守聘任规定,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及所有参聘申报材料,均真实、准确、可靠,没有伪造、使用假证明、假证书、假报刊等不诚信行为。

  三、若本人有不诚信、弄虚作假或违反聘任规定的行为,本人自愿负全部责任,接受“洵口中心小学关于对参聘小高专业技术职务过程中存在不诚信行为的教师,取消本年度的参聘资格,自第二学年度起三年内不得参聘小高专业技术职务的规定”的处理。

  四、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自存,一份中心学校存档。

  承诺人:

  二0XX年 月 日

诚信承诺书参考共6

  我已仔细读过《20xx年xx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简章》,理解其内容,符合报考条件。

  我郑重承诺:本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证明材料、证件等真实、准确,并自觉遵守事业单位招聘的各项规定,诚实守信、严守纪律,认真履行应聘人员的义务,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纪律规定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的责任。本人对本次报考态度严肃,如被录取,严格遵守协议,一旦发生违约,本人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xxx

  20xx年xx月xx日

诚信承诺书参考共7

  本人郑重申明:本人所提交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xxxxx》是本人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研究、写作的成果,论文中所引用他人的无论以何种方式发布的文字、研究成果,均在论文中加以说明。本论文和资料若有不实之处,本人将承担一切相关责任。

  论文作者签名:

  年月日

诚信承诺书参考共8

  国防科技学院申请国家奖助学金自律承诺书 国家奖助学金是中央政府对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提供的无偿资助。作为申请国家奖助学金的一名学生,现慎重做出以下承诺,并同意将其公开,接受老师和同学的监督。

  一、本人保证所提供的材料内容真实准确。

  二、申请人若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保证履行以下承诺:

  1、所获奖助学金全部用于本人学习和生活之必需,绝不赠与他人或挪作他用。

  2、在校期间,谨守勤俭求学的原则,保证不进行高消费,如吸烟、酗酒、使用高档手机、请客送礼、穿戴高档服装等。

  3、获得国家奖助学金后,本人将更加刻苦学习,帮助同学,关心他人。

  4、获得国家奖助学金后,自愿加入“励志成才2+4”活动,服从学院的调配和管理,积极参加公益性的社会活动或劳动。

  5、申请人如违反上述各条款之承诺,将主动退还已获得的国家奖助学金和有关资助,不再享受相关利益。

  三、申请人自愿签署以上自律承诺,并同意将其公开,接受监督。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无条件退还已获得的国家奖助学金。

  承诺人:

  学 号:

  20xx年xx月xx日

诚信承诺书参考共9

  价格诚信是市场活动的基本准则,创建价格诚信活动是建立公正、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的重要举措。为营造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我单位郑重向社会和广大经营者承诺:

  一、模范执行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江苏省价格管理监督条例》、《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科学完善的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强化价格自律意识,做执行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表率。

  二、严格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恪守“诚实守信”准则。在经营活动中做到开诚布公、货真价实、公平交易、信守承诺,为社会提供质价相符和安全可靠的健康体检服务,让顾客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三、认真履行明码标价义务,自觉公示收费项目标准。带头实行明码实价,在经营中不使用欺骗性或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误导消费者,不搞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虚假馈赠等价格欺诈行为。

  四、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参与稳定市场价格行动,不跟风搭车乱涨价,不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囤积居奇、哄抬服务价格,不通过协议、决议或协调等串通方式联合涨价,不滥用行业优势地位操纵价格,不通过限制产量或者供应量等方式人为抬高价格。在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时,坚持价格诚信原则,强化社会责任意识,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我单位将以实际行动,树立诚实守信的经营者形象,为实现“诚信江苏”建设目标,为江苏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多作贡献。

  单位全称(印章)

  x年x月x日

诚信承诺书参考共10

  根据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及要求,本人提供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一览表》填写的所有内容以及申报材料的原件、复印件都是真实有效的,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本人评审资格,三年内不得再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在十堰市人事网、十堰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特此承诺。

  承诺人:

  20xx年x月x日

诚信承诺书参考共11

  根据财政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及我校《*职业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工作要求,本人在今年评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工作中作如下承诺:

  1、高度重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广泛宣传国家政策,并把评选工作和学生的思想教育、模范宣传工作相结合,促进他们努力学习、奋发成才。

  2、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3、严格按照《职业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的评选条件执行,切实做到维护每位学生的利益。

  4、坚持做到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回报等。

  5、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教育学生如实提供家庭有关情况,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上报学院及相关部门。

  6、在本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中一定做到廉洁自律、有法必依。我将遵守上述诺言并接受组织监督,如有违诺行为,愿主动接受组织处理。

  xxx

  20xx年xx月xx日

诚信承诺书参考共12

  甲方:xx镇镇 村(居)民委员会

  乙方:诚信计生小组组长 及小组成员共 人。

  为充分调动广大村(居)民参与人口和计划生育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体现育龄群众是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主人,推动诚信计生活动的有效开展,实现群众计划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根据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协议承诺书:

  一、权利义务

(一)甲方承诺

  1、依法兑现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国家、省制定的奖励扶助、救助和县民本计生工程的各项奖励优先优惠政策。

(1)依法生育的双女户顺产后在3个月内、剖产6个月内自觉落实节育手术,一次性给予3000元奖励,对农村夫妇政策内生育二孩的夫妇在规定期限内主动结扎的奖励1000元(其中,两女户在规定期间内主动结扎的奖励1500元);对政策内生育一孩的夫妇在规定期限内上环的奖励500元;对节育手术失败,主动落实补救措施的奖励1000元;对未落实避孕节育措施(不宜上环、不宜结扎)导致以外怀孕的夫妇,主动落实补救措施的奖励500元。

(2)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每月发放20元独生子女保健费,直至子女满16周岁。

(3)农村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的计划生育家庭,从该夫妇年满55周岁起按每人每年不低于8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独生子女子女伤残、死亡或现无子女的计划生育家庭,从该夫妇年满49周岁起按每人每年不低于110元的标准发放特别奖励扶助金。对只生育一个女孩的奖特扶对象,除上级奖励外,县财政每人每年增补120元;独女死亡现无子女的,每人每年增补240元。

(4)对年满45周岁的符合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条件或节育手术并发症(三等以上)的对象,未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县财政按最低缴费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已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县财政每人每年增加100元补贴;对独生子女和两女户家庭,凡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县财政每人每年增加50元补贴,直至60周岁。

(5)对独女和二女户家庭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子女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县财政承担,已婚育龄妇女在医院分娩的每人补助500元。

(6)对夫妻双方均为晚婚或晚育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0元;对期内新婚、再生育对象怀孕90天内主动上报孕情信息的一次性奖励500元。

(7)农村计划生育独双女户家庭的子女,录取县公办高中,独女户减免择校费的.50%,双女户减免择校费的30%;对农村独女户考上大学(二本以上)的,县财政一次性给予5000元的奖励

(8)在农村土地集中整治整村推进拆迁安置中,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女户和主动放弃再生育指标户,每户可增加一个安置人口。

(9)已婚女职工在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延长产假30天,同时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20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女子父母光荣证》的,再增加产假30天。对晚婚晚育者,婚假、产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不影响其应享受的福利及评奖评优。职工接受节育手术的,按规定享受休假期。

(10)对已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其独生子女在入托、入园、入学、就医、就业等方面,予以优先照顾;困难群众应当优先纳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并适当提高生活保障金。

(11)镇、村居委会积极帮助因重大疾病或因手术致并发症、后遗症致贫的诚信计生家庭,向有关部门申请优先列为困难户救助,同时对诚信计生困难家庭给予帮(扶)助。

(12)当地政府给予当年遵守本承诺书、没有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政策的诚信计生小组成员每人每年一定的物质奖励,对诚信计生小组长给予双倍的物质奖励和一定报酬。

(13)优先免费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再就业培训,优先免费参加农业、科技、水产畜牧兽医等部门举办的养殖、种植技术培训。

  3、提供优质服务:免费办理《生育健康服务证》、《生育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积极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政策咨询和宣传品发放;免费为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婚育知识、科技信息、生殖保健知识、优生优育知识、常见妇科病检查等服务;免费为乙方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和补救措施(上环、取环、人流、引产、结扎等),免费发放避孕药具,定期为乙方提供孕情、孕期保健服务,做好术后、生育后回访。

  4、对计生家庭户承诺不再生育并签订诚信承诺书的,统一免费发放《诚信计生户光荣牌》,减少育龄妇女孕环检次数。对已婚育龄妇女年满40周岁或一方已采取绝育手术、患不孕症或不育症对象户及其他不可孕育(含无配偶的)的,采取访视服务,每年参加统一组织的生殖健康检查一次;对夫妻一方或家庭主要成员或近亲属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村(居)两委在职干部,以公职作为担保,承担计划生育连带责任及生育一男孩和放弃再生育指标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户,每年开展二次孕(环)检服务。对40周岁以下生育一女孩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户或二多孩未结扎、初婚待育、再婚夫妻有子女且未实行结扎对象,每年开展四次孕检、二次环检服务。

(二)乙方承诺

  本人自愿加入诚信计生小组,并承诺做到以下:

  1、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自觉遵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村规民约和本承诺书中规定的各项义务,主动接受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自觉参加妇检、康检及其他生殖健康服务。

  2、结婚、怀孕、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应及时向甲方申报有关情况。

  3、依法生育一孩的,顺产生育后3个月内,剖宫产8个月内在计生工作人员的指导下,自觉落实上环措施;依法生育两个子女后,按时落实长效选择避孕节育措施。

  4、做到一胎持证生育,二胎持证怀孕。怀孕后,不私自鉴定胎儿性别,不违反规定做人流引产;落实节育措施后意外导致政策外怀孕的,自愿主动落实补救措施。

  5、夫妻双方对未成年子女有教育义务,督促其按法定年龄结婚、按政策生育,并负有在1个月内将子女新婚、怀孕信息告知镇、村责任。

  6、自觉遵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如外出务工,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自觉申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省内免办),主动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自觉落实避孕节育措施,主动接受户籍地和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在外期间每年不少于3次向村(居)反馈孕环情情况。

  7、诚信小组成员相互监督,相互提醒,对出现政策外怀孕行为的,其他成员积极主动做好说服劝解工作,动员其采取补救措施;违法生育行为的,收回《诚信计生户光荣牌》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退回之前取得的所有奖励。

  8、补充承诺:

  二、违约责任及承诺效力

  甲方未履行约定义务的,乙方可提出质询和批评,由镇人民政府对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纪律处理。乙方未履行约定义务的,违约人本人除按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处理外,不再享受相关优先优惠政策,原享受的相关优先优惠予以追回;同一诚信小组成员出现违法生育,其他成员按照村规民约规定承担违约连带责任。

  本承诺书有效期2年,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计算。在承诺书有效期内,承诺内容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发生修改变化的,依据合法性原则,承诺双方约定自动适应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三、本承诺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小组其他成员可留复印件。

  甲方: 村委会(盖章)

  乙方:诚信计生小组组长(签字):

  小组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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