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收集的户口落户委托书5篇(同意户口迁入委托书),以供借鉴。
户口落户委托书1
委 托 书
委托人:张三,男,身份证******** 被委托人:李四,男,身份证******* 本人吴志强及妻子张丽因工作繁忙,在宁波北仑工作,不能亲自到武汉办理户籍卡补办手续。特委托:李四,做为我的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相关事项,对被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相关文件及事项,我均予以认可,并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委托人: 年 月 日
被委托人:
年 月 日篇二:户口委托书
委 托 书
委托人: 性别: 公民身份证: 0 委托人 因在外地工作,不便前往武汉市办理本人的户口及档案迁移手续,特全权委托 代为前往办理相关事宜。受托人在委托权限内签订的相关文件我均予以承认,并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篇三:委托书模板(档案户口)委托书
委托人:,男,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受委托人:,男,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本人因长期在边远工地,工作繁忙,无法亲自办理有关事宜,所以特委托 为我的受托人,代理本人前往人才中心(市场)、派出所、相关企业等有关单位办理本人户口迁移、党组织关系转移等相关事宜。受托人办理委托人事务时,在委托事宜上发生不良后果和责任,均由委托人承担。
委托期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 年 月 日篇四:户口迁移委托书 最新模板
户口迁移委托书
被代理人 人因在外地工作无法自己前来办理户口迁移,特委托
代理户口迁移手续,将被代理人的户口自 迁移
至。
被代理人签字(盖章)代理人签字(盖章)公民身份号码 公民身份号码
年 月 日
备注:
一、申请迁移人员除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外,均需签字或盖章。
二、本委托书随户口迁移证(迁移证存根)编号、归档。
三、办理户口迁移委托时,必须携带申请迁移人和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篇五: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委托书
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委托书(转载于:落户委托书)委 托 人:
被委托人: 委托原因: 因本人在外地工作,无法到贵处办理户籍迁移手续,特委托 代本人办理,出现其他责任事故均由委托人承担。
户口落户委托书2
委 托 书
委托人:性别:公民身份证:0委托人因在外地工作,不便前往武汉市办理本人的户口及档案迁移手续,特全权委托代为前往办理相关事宜。受托人在委托权限内签订的相关文件我均予以承认,并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委托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委托人签字:
年月日
户口落户委托书3
户口落户申请书
本人XX(有曾用名写上曾用名),男(女),X族,籍贯:X省X市,出生地:X省X市。X婚,X学历,身份证号码:X,农业/非农业户口,户籍地:X省X市X县X。XX年参加工作,现在XX(公司或单位名称)当XX(具体职业)。
我于XX年XX月与XX结婚,系原配夫妻(或不是原配夫妻、XX是初婚、XX是再婚)。XX(配偶有曾用名写上曾用名)生于XX年XX月XX日,户口在XX(即配偶户口簿地址),为农业/非农业户口。我们于XX年XX月XX日在XX医院生儿子(女儿)XX(有曾用名写上曾用名),孩子的户口在XX,为农业/非农业户口,现未上学(或在XX学校上XX年级、待业、就业等实际状况)。(说明:生几个孩子均按上面叙述要求介绍,1980年以后生育二胎以上的,要讲清楚是否违反计划生育,即何原因发二胎准生证或被处罚处理的情况)。
本人已符合东莞市积分入户相关条件及要求,为日后工作、生活便利,现申请将本人及XX(配偶)、XX(子女)户口一并迁到XX社区居委会(农业/非农业户口,如无随迁则只写本人)。特此申请。申请人:XXX XX年XX月XX日
户口落户委托书4
一、在厦毕业生就业落户所须材料如下 :
1、经市人事局审核签章的《报到证》复印件(请注意人事盖章日期,防止人事信息过期);
2、毕业证复印件;
3、在厦户口页;
4、用人单位接收证明(用工单位开具的证明,加盖公章,非人事局介绍信);
5、接收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一寸彩照(标准免冠有领)一张;
7、《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8、人口信息采集表。
二、厦门市外毕业生就业落户所须材料如下:
1、经市人事局审核签章的《报到证》复印件(请注意人事盖章日期,防止人事信息过期);
2、毕业证复印件;
3、迁移证(请注意迁移证迁往地址与有效期,如迁往地址非厦门或是有新效期已过期,请让人事局在该迁移证背面盖章;
4、用人单位接收证明(用工单位开具的证明,加盖公章,非人事局介绍信);
5、接收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一寸彩照(标准免冠有领)一张;
7、《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8、人口信息采集表。
三、厦门市外干部(员工)调动落户所须材料如下:
1、准迁证;
2、迁移证;
3、用人单位接收证明(用工单位开具的证明,加盖公章,非人事局介绍信);
4、接收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一寸彩照(标准免冠有领)一张;
6、《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7、人口信息采集表。
以上七份材料,如走厦门市公安局户口迁移网上系统则无须准迁证及迁移证。
办理程序:携人事局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到派出所盖章,之后到市公安局办理迁移、人相采集,之后到派出所审核材料,最后将审核材料送到所属居委会。
四、岛内员工工作调动或原户口在厦门人才所须材料如下:
1、用人单位接收证明(用工单位开具的证明,加盖公章,非人事局介绍信);
2、接收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人口信息采集表;
4、在厦户口页;
5、人才户口迁出介绍信。
注意:1。市外迁入人员更领二代身份证,须到厦门市公安局进行人相采集。
2.毕业证书、身份证、营业执照须携带原件、材料准备齐全后,到派出所进行材料审核,之后将材料送至居委会。3.一寸照片要求为近期彩色照片,即为近两个月照片。
★ ★★ 新生儿落户集体户需提供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加复印件;
2、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加复印件;
3、双方结婚证原件加复印件;
4、出生申报表。
户口落户委托书5
户口落户工作流程
一、申请条件
(一)工作调动入户;
(二)招干入户;
(三)转业干部入户:
(四)退伍军人入户;
(五)劳改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入户;
(六)大中专学生毕业分配入户;
(七)夫妻投靠落户;
(八)父母投靠子女落户;
(九)子女投靠父母落户;
(十)农村结婚迁入落户;
(十一)迁入规划区落户;
(十二)购房迁入落户;
(十三)投资迁入城镇落户。
二、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云南省公安厅关于规范户口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公安部《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工作规范》。
三、申报材料
(一)工作调动的凭工作调令、接收单位证明、随迁人员户籍证明。
(二)招干的凭县人事局招干录用通知、接收单位证明。
(三)转业干部凭县人事局转业干部安置办公室入户介绍
信、接收单位证明。
(四)退伍军人凭县民政局退伍安置办公室入户介绍信、接收单位证明。
(五)劳改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凭《释放证明书》或《解除劳教证明书》。
(六)大中专学生毕业分配落户:
1、已分配毕业生入户:
(1)接收单位证明;
(2)人事、教育、劳动部门的介绍信或通知(原件和复印件);
(3)大中专院校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口迁移证(原件);
(4)学校出具的报到证(派遣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未分配的毕业回原籍学生的入户:
(1)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2)户口迁移证(证件上有市、区人事部门“未分配”签章);
(3)学校出具的报到证(派遣证)(原件和复印件);
3、退学回原籍学生入户:
(1)学校退学批文或证明(原件);
(2)户口迁移证(原件)。
(七)夫妻投靠落户:凡投靠人的配偶在县城有合法固定住所和稳定生活来源,可办理夫妻投靠入户。
1、被投靠人书面申请;
2、投靠人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被投靠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5、被投靠人的合法固定住房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八)父母投靠子女落户:
1、被投靠人书面申请;
2、投靠人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被投靠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父(母)子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被投靠人的合法固定住房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九)子女投靠父母落户:
1、十九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到城镇投靠父母
(1)被投靠人书面申请;
(2)投靠人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上人员)(原件和复印件);
(3)被投靠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出生医学证明书》、独生子女证或父(母)子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被投靠人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下岗职工投靠父母除需要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下列材料;
(1)单位计生部门或民政部门的未婚证明(原件);
(2)下岗证明(失业证、下岗证、解除劳动合同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十)农村结婚迁入落户:
1、被投靠人书面材料;
2、投靠人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上人员)(原件和复印件);
3、被投靠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5、乡(镇)、村、组同意迁入证明。
(十一)迁入规划区落户:
1、被迁入人员的户籍证明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居住在规划区的居民提出书面申请;
3、属夫妻的出具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4、属独生子女的出具独生子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乡(镇)、村、组同意迁入证明。
(十二)购房迁入落户:
1、本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及随迁人员的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独生子女证(原件和复印件);
4、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5、土地使用证(原件和复印件);
6、购房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7、暂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8、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9、单位或居(村)委会证明。
(十三)投资迁入城镇落户:
1、有关部门证明投资的材料;
2、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独生子女证(原件和复印件);
4、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办理程序
公民持上述材料,经派出所领导审核,报县公安局审批后,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
五、办结时限
凡上述申报事项,派出所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县公安局在接到公安派出所的上报材料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公开单位:
公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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