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协议书模板汇总十篇(6个人合伙股东协议书)

时间:2022-02-05 06:24:00 协议书

股东协议书模板汇总十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人们运用到协议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签订协议可以使事务的结果更加完美化。协议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股东协议书10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股东协议书 篇1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明确公司各股东的合法权益和相互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协议书。

  第二条 公司名称为: 本公司是企业法人,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 公司住所地为:

  第二章 宗旨以及经营范围

  第四条 公司宗旨:充分发挥企业的优势,面向国内外市场,积极开展多元化经营,全力追求最优经营业绩和利润的最大化,为全体股东提供优厚的回报。

  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教育咨询(不含出国留学咨询)。

  一、 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方式以及比例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第七条 各方一致商定出资比例以及出资方式为: 甲方 ,出资方式为人民币万元;乙方以劳务技术出资占5%,以现金出资 万,占 %(乙方共占有公司股份的)丙方占 %,以劳务技术出资。

  二、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1) 全体股东在本协议签字后 天内,必须按协议办理认缴出资的手续,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认缴手续完结后,其入股资产和出资归公司所有。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 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二) 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 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和监事;

  (四) 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五) 优先购买公司所增的注册资本或其他股东依法转让的股份;

  (六) 公司终止或清算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七) 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复制公司章程、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八)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权利;

  3) 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 遵守公司章程、遵纪守法;

  (二) 按期交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 依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

  (四) 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依法成立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五) 不得从事或实施损害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动:

  (六) 无合法理由不得干预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

  (七) 保守公司秘密;

  (八) 《公司法》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 股东会

  第九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 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 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 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 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 对公司合并、分立、改变经营范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一) 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甲方召集和主持。

  第十一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每一元人民币为一个表决权。

  第十二条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清算、变更公司形式、修改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等重大事务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三条 对于以上所列事务外的一般事务,实行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第十四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按本协议规定按时召开。临时会议可以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监事提议召开。但应当于会议召开 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行使委托书载明的权利。

  第十五条 股东经通知后既不参加股东会又没有书面委托他人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表决权。

  第十六条 如有恶意或明显故意不通知部分股东而召开股东会,致使部分股东未能参加股东会时,该次股东会所作决议无效,应重新对所议事项进行表决。

  第十七条 股东会应对所议事项制作书面决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决议上签名。会议记录和书面决议应妥善保存。

  第六章 董事会

  第十八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由甲方担任公司董事长兼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日常经营支出 元以上均需要董事长签字批准。公司不设立副董事长。

  第十九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长缺任时,由董事长指定的董事代行董事长的职权。董事会对所议事项实行三应及时收集掌

股东协议书 篇2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丁方: 身份证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明确公司各股东的合法权益和相互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协议书。

  第二条公司名称为:。本公司是企业法人,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公司住所地为:

  第二章宗旨以及经营范围

  第四条公司宗旨:充分发挥企业的优势,面向国内外市场,积极开展多元化经营,全力追求最优经营业绩和利润的最大化,为全体股东提供优厚的回报。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方式以及比例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五十万元。

  第七条各方一致商定出资比例以及出资方式为:

  甲方%,出资方式为人民币万元;

  乙方%,出资方式为人民币万元;

  丙方%,出资方式为人民币万元;

  丁方%,出资方式为人民币万元。

  第四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全体股东在本协议签字后天内,必须按协议办理认缴出资的手续,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认缴手续完结后,其入股资产和出资归公司所有。

  股东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参与股东会并依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和监事;

  (四)依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五)优先购买公司所增的注册资本或其他股东依法转让的股份;

  (六)公司终止或清算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七)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复制公司章程、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八)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权利;

  第十条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照公司章程、遵纪守法;

  (二)按期交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依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

  (四)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依法成立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五)不得从事或实施损害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动:

  (六)无合法理由不得干预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

  (七)保守公司秘密。

  (八)《公司法》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股东会

  第十一条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改变经营范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二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甲方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依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每一元人民币为一个表决权。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清算、变更公司形式、修改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等重大事务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对于以上所列事务外的一般事务,实行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第十四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按本协议规定按时召开。

  临时会议可以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监事提议召开。但应当于会议召开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与,行使委托书载明的权利。

  股东经通知后既不参与股东会又没有书面委托他人参与的,视为自动放弃表决权。

  如有恶意或明显故意不通知部分股东而召开股东会,致使部分股东未能参与股东会时,该次股东会所作决议无效,应重新对所议事项进行表决。

  第十五条股东会应对所议事项制作书面决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决议上签名。会议记录和书面决议应妥善保存。

  第六章董事会

  第十六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由甲方担任公司董事长兼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日常经营支出元以上均需要董事长签字批准。

  公司不设立副董事长。

  第十七条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董事长缺任时,由董事长指定的董事代行董事长的职权。

  董事会对所议事项实行三分之二多数成员通过原则。

  董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如有重大事项,也可随时召开。

  第十八条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应于日前通知董事、总经理、监事,如遇紧急情况,可提前小时通知,如上述人员经两次以上通知且推迟一次会议时间后仍不参与会议,视为自动放弃相应权利,董事会所作决议有效。

  董事会会议应制作会议纪要和董事会决议,参与会议人员均应签字。

  第十九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制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清算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配置;

  (九)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依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宜。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公司章程修改的方案和说明

  (十二)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时,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并在适当时候及时向股东会报告。

  第七章监事制度

  第二十条公司设监事一人,由乙方担任公司监事。

  第二十一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及经理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当董事、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有违反公司法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可以对其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八章总经理

  第二十二条公司设总经理一人,由丙方担任。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负责公司具体经营活动,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主持公司的经营活动和管理工作

  (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五)拟定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六)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人员

  (七)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八)决定正常经营所需的财务开支(如单次或一定期限累计超过必要的额度,由董事长签字确认后,决定开支)

  (九)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九章股东转让出资以及股权转让

  第二十三条公司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投资,但可依法转让出资。

  第二十四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自或部分出资。

  第二十五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商量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商量不成的,依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六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依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且符合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第十章公司增资以及增加股东

  第二十八条公司允许依照《公司法》规定增加股东人数,但应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第二十九条增加股东的程序、出资额、出资折算比例等具体办法由公司董事会制定方案,交由股东会表决通过。股东有权优先依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第十一章财务核算及利润分配

  第三十条公司依法建立财会制度。具体制度由执行董事或董事会提出方案,报股东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一条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公司的一切凭证、单据、账薄、报表用汉字书写。

  第三十二条利润分配是指公司在支出各项费用,依法纳税并提取三金后的纯利润按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红,股东的投资逐年以利润分配的方式进行回收,股东不得随意撤回投资。

  第三十三条公司注册成立前各股东所花的开办费用计入股东的出资额,股东足额认缴出资的公司依法注册成立后,各项开支计入公司费用,从公司注册资金中支出,股东个人不再承担公司支出费用,股东用于公司正常经营所花的实际费用由公司予以报销。

  第三十四条利润分配每个会计年度进行一次,如公司经营亏损,则依法进行亏损弥补。

  第三十五条公司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由董事长于每年月日之前送交各股东,如有亏损,应作亏损原因的详细书面说明。

  第三十六条财务会计报告必须包含下列财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一)资产负债表

  (二)损益表

  (三)财务状况变动表

  (四)现金流量表

  (五)财务状况说明书

  (六)债权债务清单,包含发生时间、履行期限、数额、发生原因等项内容;

  (七)亏损原因说明书。

  第十二章劳动用工制度

  第三十七条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与社会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

  第十三章解散和清算

  第三十八条公司营业期限为年,从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九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二)股东会议决定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分立、被收购兼并、分立时解散

  (四)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五)公司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六)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企业组建后连续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时,经股东会同意,可宣告公司终止并进行清算。

  (七)其他法定事由。

  第四十条公司解散时,应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四十一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公司法》规定的各项职权,并按《公司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十四章争议解决

  第四十二条股东之间出现争议应该友好商量解决,商量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三条因任何股东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除应赔偿公司的实际损失外,守约股东都有权要求其依照本协议第九章的规定将股份转让。

  第十五章其他事项

  第四十四条本协议经股东共同商量订立,股东均应在协议上签字或盖章,自公司依法核准注册成立之日生效。

  第四十五条本协议未规定的事项,适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或可由订立协议的全体股东商量解决,必要时可对本协议作补充。补充协议必须交审批部门备案。

  第四十六条依照本协议规定的各项原则所制定的公司章程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全体股东均应遵照。

  第四十七条本协议一式六份,各股东一份,如增加股东,依据实际需要增加。另两份由见证人留存。

股东协议书 篇3

  甲方:xxx

  乙方:xxx

  丙方:xxx

  丁方:xxx

  卯方:xxx

  甲乙丙丁卯就合伙开办饭店一事达成一致,为保证合伙事务顺利执行,特订立协议如下,以资各方共同遵守。

  一、一般约定

  第一条 本协议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各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并签署。

  第二条 本个人合伙各方为:

  甲方:张三,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李四,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

  丙方:王五,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

  丁方:赵六,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

  卯方:

  第三条 本协议所约定的个人合伙经营范围为餐饮(火锅店),火锅店地址为:财富路发财巷999号。

  第四条 本协议所约定的火锅店经营形式为个体户,字号为聚贤楼。

  第五条 本协议约定的合伙期限为五年,自本协议签订生效时起算,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在合伙期限期满后继续经营,并决定再次经营的期限;也可以根据全体合伙人的一致同意,提前终止经营期限,并进行清算。

  二、合伙人出资

  第六条 本协议所约定的经营项目中协议各方均出资,出资比例为甲方:乙方:丙方:丁方= 5:3:1:1。

  第七条 各方出资额度为:甲方五万元,乙方三万元,丙方一万元,丁方一万元。

  第一款所述出资均为货币出资,币种为人民币。

  第八条 各方出资应于20xx年 12 月31日前完成,各方应将出资汇入指定账户。

  第一款所述指定账户开户行为中国富民银行 ,户名:张三,账号:123456789。

  三、利润分配及亏损承担

  第九条 火锅店利润分配原则上按照出资比例进行。

  第十条 本协议所称利润是指火锅店在扣除日常开销、税费、职工工资及相应应付款后的净利润,净利润原则上按月分红。

  第十一条 月净利润在十万元以内的,原则上不进行分红,该月的净利润应逐月累计,至净利润超过十万元时,在累计超过的当月将净利润进行全额分红。

  第十二条 每月五日为分红基准日,基准日后三日内,总经理应将合伙人上月应得分红汇入各合伙人指定的账户。当月如遇清算,则当月利润随清算时一并分配。

  第十三条 火锅店如发生亏损和其他原因对外形成债务的,首先由火锅店自有资产进行清偿,不足部分,对外依照相关法律之规定承担连带责任,对内则由各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承担。

  新合伙人加入或者原合伙人退伙的,仅对其退伙前或入伙后形成的债务对外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因承担连带责任导致承担了其他合伙人应承担份额的一方,可以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四、合伙事务执行

  第十五条 合伙人一致推选张三担任火锅店总经理即合伙事务执行人。

  第十六条 火锅店的日常经营及财务、人事均由总经理进行管理。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推选李四担任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进行火锅店店内的管理,即火锅店店内的日常经营活动主要由李四负责管理。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每月付给总经理一万元的劳动报酬,付给副总经理六千元的劳动报酬;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对上述劳动报酬进行及时调整。上述合伙人在取得劳动报酬后,仍有权利按照合伙人的出资比例获得全额分红。

  合伙人对火锅店的经营情况有知悉权,总经理应当保障各合伙人的知悉权。

  第十七条 对外的相关协议、合同由总经理签署方生效。

  第十八条 火锅店每月应当形成财务报表,总经理应当将财务报表进行复制后报送各合伙人参阅。

  各合伙人有权监督火锅店的财务情况,各合伙人对总经理所报送的财务报表有权进行质询。除质询人特别同意以外,总经理应对质询事项作出签署其名字的书面说明。

  第十九条 火锅店聘任管理人员及招录员工由副总经理提名并经总经理决定。

  第二十条 以火锅店名义对外进行担保或者需变更总经理、副总经理的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第二十一条 因客观情况火锅店需变更字号、经营范围、主要营业场所等事项的,实行合伙人一票否决制,否决的合伙人应当退伙并进行退伙清算,但各合伙人重新达成一致协议的除外。

  合伙人认为有其他重大事项需要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决议的,可以提请总经理召开全体合伙人大会,形成书面的决议,并按决议执行。

  五、合伙人的退伙与入伙

  第二十二条 本协议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下列情况下,合伙人应当退伙:

  (一)合伙人死亡或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个人丧失债务清偿能力的;

  (三)人民法院要求执行合伙人在火锅店中的资产的。

  第二十四条 合伙人退伙的,其退伙应分配资产应以火锅店净资产为基准,依照出资比例从净资产中进行分割。

  退伙后,退伙人的财产份额以货币方式进行退还,但将出资份额转让给其他合伙人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如有新的合伙人加入,新合伙人必须经本协议中各合伙人一致同意并重新达成新的合伙协议后方能入伙。

  第二十六条 新合伙人的出资在火锅店中所占比例按照新合伙协议中约定的比例确定。

  六、增资、减资

  第二十七条 经各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可以增加资金投入或者减少资金投入。

  第二十八条 合伙人变更投资金额的,利润分配及债务承担按照变更后的出资占总出资的比例进行处理。

  七、火锅店的解散与清算

  第二十九条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解散火锅店。

  第三十条 决定解散火锅店的,各合伙人应当参与清算,火锅店的净资产按照各合伙人的出资比例返还给各合伙人。

  八、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 各合伙人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如实出资的,按照其未出资的数额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合伙事务执行人未能积极履行其忠实及勤勉的管理义务或者恶意侵占合伙财产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其他合伙人有权利向合伙事务执行人索赔。

  第三十二条 本协议各方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其未出资的资金额为基准计算,每日承担违约金 5%。

  第三十三条 对于违约方所应支付的违约金由守约方按照出资比例分配。

  九、争议解决

  第三十四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各方补充约定。约定不成的,有法律明文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五条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由协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均可向火锅店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它

  第三十六条 本协议经各方签字后生效。

  第三十七条 本协议一式八份,各方各执二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八条 本协议连同本页(条)共计四页(三十八条),连续页加按各方骑缝手印,协议内容以加按协议各方手印页码上的为准。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丙方:

  年 月 日

  丁方: 年 月 日

股东协议书 篇4

  联营合作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西宁市城中区金智广告装潢设计中心

  地址:西宁市南关街136号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西宁格桑梅朵广告有限公司

  地址:西宁市南山路10号金翠苑小区5号楼401室

  第一条 合作项目名称及主要经营地:西宁市长江路第十三中学家属院 号楼楼顶。

  第二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户外三面翻广告牌设立及代理广告发布。

  第三条 合作期限,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共10年。

  第四条 出资金额、 方式。

  (一)乙方出资办理户外三面翻广告牌的相关手续(城管手续、广告位设立时占地的所有者的租赁合同)占总投资额的50%;甲方出资设立三面翻广告牌的设备(三面翻设备、基础钢结构、射灯、电源)占总投资额的50%;

  (二) 乙方应在20xx年3月1日以前将手续(城管手续、广告位设立时占地的所有者的租赁合同)办理完毕、甲方应在20xx年4月15日以前将三面翻设备设立完毕。

  (三)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作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第一年年终总利润,按投资比例分配;第二年年终总利润,按投资比例分配;第三年年终总利润,按投资比例分配;以后每年以此类推。

  (二)债务承担:合作债务先以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投资比例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 新合作人入伙,必须经甲、乙双方合作人同意;

  2. 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

  的新合作人对入伙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合作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伙:

  ①合作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作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事由。

  合作协议未约定合作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作人在不给合作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合作人擅自退伙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 当然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合作人退伙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七条 合作负责人及合作事务执行。

  (一)甲方负责日常的经营管理及招商,乙方有权监督。

  (二)合作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作人决定,委托甲方合作负责人,其权限为:

  1.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 对合作事业进行日常管理及维护;

  3. 出售合作的产品(三面翻广告牌)、购进常用货物;

  4. 支付合作债务;

  5. 对合作项目(三面翻广告牌)日常的经营成本核算,实报实销;

  第八条 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 合作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作的经营活动由合作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合作利益按投资占比分配。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 合作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作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 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经营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 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 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销;

  5.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 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乙方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五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 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或本合同、法律规定有特别规定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款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壹拾万元整,如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履行合同约定的合作意向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0日仍未缴足出资,视为违约。

  (二)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

  合作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视为违约。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视为违约。

  (四)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视为违约。

  (五)合作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作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作人决定除名。

  (六)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后,因各尽其责,乙方应在20xx年3月1日以前将手续(城管手续、广告位设立时占地的所有者的租赁合同)办理完毕,待乙方将相关手续办理完毕之后60天内甲方应将三面翻设备设立完毕,如因一方未能履行此条款的,视为违约。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共计五页一式肆份,合作人各执二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五)甲方提供车辆供业务使用,本地使用每月油费1400元,外地根据实际费用实报实

  销,兼职会计一名每月工资500元,业务员一名底薪1200元+提成3--8%,以上均纳入正常运营成本,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六)因赞助费、应酬产生的相关费用计入成本。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篇二:联营合同范本

  设店(柜)厂商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 授权代理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以下称乙方) 授权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在甲方商场设置店(柜)出售约定的商品特订立如下协议。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

  第一条:设柜位置

  1、甲方以位于商场楼 号铺位(面积为: ㎡),供乙方设置店柜,经营本合约所确定的业种与商品。

  2、在合同有效期间基于统一管理、提高经营效益或应营运事实的需要,甲方依每季每业种的经营绩效后叁名中挑选,认为必须更动乙方设柜位置或增减其经营面积及作其他改换时,必须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新的设柜位置,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履行。

  3、乙方同意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一次性无偿支付人民币元(大写: )作为乙方市场推广费用,支付方式为:。

  4. 施工保证金 元整(大写: )(施工完成且开始运营后一个月无息退还); 进柜保证金 元整(大写: )(开业后由进柜保证金转撤柜保证金)。

  5.其他费用:(公共事业费用如有调涨,甲方得依视实际状况通知调整收费标准)

  5.1管理费:__________元/每平方/月;

  5.2 电费:按电表实际产生费用交纳(未安装电表用户按自设电量计算);

  5.3员工培训费:________元/人;

  5.4周年庆赞助费:元;

  5.5 五一/国庆/圣诞赞助费各:元;

  第二条:经营范围与方针

  2、乙方商品应送甲方审查和核价后,才能陈列销售,不得擅自变更、增减经营商品。乙方若需要新

  增加营业项目或商品必须以书面方式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才可陈列出售,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若乙方违反本条之约定,应支付5000元至50000元违约金给甲方,作为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具体金额由甲方根据乙方违约的具体情况确定。

  3、乙方销售商品品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内容应力求充实、备齐,售价应合理公道。如乙方所售商品为假冒伪劣产品,乙方应无条件办理退换货或退还货款。

  4、若乙方商品之来源、品质、内容、数量,无法达到甲方之要求,或乙方因其他因素,造成不正当营业状况,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不必赔偿乙方的损失。

  5、乙方在本商场销售的一切商品,若因存在瑕疵或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消费者投诉等情况,乙方应做好售后等服务,不得无故拖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6、乙方在宜宾市其他百货公司及联销商店销售之商品,若有打折特卖等活动时,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甲方商场实施相同的活动,否则乙方须支付给甲方该柜上月营业额2倍作为违约金。

  7、乙方应接受国家合法流通的信用卡及银行卡,由此产生的相关之手续费由乙方负担,甲方先垫付后从乙方之货款中扣回。

  8、乙方不得私自收受外币或外币票据,否则以违约论,乙方并应自负相应的法律责任。乙方商品打折部分(除5折以下)必须接受甲方vip卡____________折的优惠方式,否则甲方有权予以该部分销售额20%的违约金。

  10、乙方自己发行之提货券、优待卡需事先向甲方申请,待甲方核准后才能于甲方卖场内使用。

  第三条:经营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合同期满须经甲乙双方同意方可续约。乙方须于合同期满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否则视为乙方不续约。甲方如不同意续约,本合同期满即为合同履行完毕。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比其他第三方有优先续约权。

  3、合同生效期间乙方如欲提前终止合同(中途撤柜),应于撤柜四十五日前提出撤柜申请书,经甲方同意后才能撤柜。

  4、乙方在合同有效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中途停止履行合同或擅自转让权利义务予第三者或与第三者合作及其他损害甲方权益之事情,否则以违约论,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自违约行为发生日至返还柜位予甲方,并与甲方结算完毕之日止,按日以每日人民币1000元之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第四条:营业时间

  1、 营业时间概由甲方规定,乙方应严格遵守,不得有异议。

  夏季营业时间:至

  冬季营业时间:至

  以每年的四月一日、十一月一日为季度时间调整日,节庆日营业时间另行规定;

  2、除甲方另有规定和通知外,乙方不得于营业时间内擅自停止营业,否则以违约论,应承担人民币5000元至10000元之违约金,具体金额由甲方根据乙方违约的具体情况确定。

  第五条:结账付款

  1、乙方每次销售的货款一律由甲方指定的收银台收取,并开具甲方的销售票据。乙方不得漏缴、少

  缴销售货款,否则一经查出除补缴漏、少缴之营业款外,乙方须支付漏缴、少缴金额的10倍作为违约金支付甲方,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乙方应提供给甲方的进货发票,必须是乙方单位经正式注册登记后,印有税务专用章,并盖有乙方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的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并在乙方提交合乎规定之增值税发票之前,停止支付货款。乙方若提供不合法之增值税发票,无论合约终止与否,任何时间甲方均有权向乙方追索,并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

  3、乙方在甲方商场的销售行为,一律使用甲方制式的销售表单“销售日报表”及四联“购物单”据实填写,至甲方收银台缴款并经甲方收银员签字确认后,作为乙方每日每笔之销售凭证。“销售日报表”一式三联,其中厂商联由乙方保存,会计联及营业联由甲方保存;“购物单”一式四联,其中厂商联由乙方保存,会计联及收银联由甲方保存;作为今后双方核对结算之原始凭证。

  4、每月营业额由甲、乙双方在次月________日至 ___________日结算对账一次,(节假

股东协议书 篇5

  ***股份有限公司 增资扩股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戊方:***(新增股东)

  鉴于:

  (1)***股份有限公司是依照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股份总额为***万股;

  (2)甲、乙、丙、丁方系***股份有限公司现有股东,甲方持有***股份有限公司***股,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 %,乙方持有***股份有限公司***万股,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 %,丙方持有***股份有限公司***万股,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 %,丁方持有***股份有限公司***股,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 %。

  (3)***股份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召开股东大会通过了本协议所指的增资扩股方案;

  (4)本协议各方一致同意在满足本协议规定的前提下,认购***股份有限公司增发的股份。

  为此,各方经过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协议条款: 第1条 定义

  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述措辞在本协议中应有以下意义: 1.1 “目标公司”是指拟定向增发的***股份有限公司。 1.2 “目标公司原股东”是指甲方、乙方、丙方、丁方。 1.3 “新增股东”是指戊方。

  1.4 “增资扩股”是指目标公司增发股份,目标公司甲、乙、丙、丁四方及新增股东出资认购目标公司增发股份的行为。

  1.5 “增资认购行为生效日”是指目标公司将增持的股份登记于目标公司股东名册之日。

  1.6 “本协议生效日”是指各方正式签署本协议之日。 第2条 关于目标公司

  2.1目标公司是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00.00)元。

  第3条 增资扩股

  3.1根据目标公司***年***月***日的股东大会决议,目标公司总股本拟从万(00,000)股增加至 ( 0,000)股(注册资本由 增加至 元)。本次新增股份数为贰仟万(20,000,000)股(增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两仟万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肆元伍角(¥4.50),合计认缴出资额为玖仟万(¥90,000,000)元,溢价部分列入目标公司资本公积。全部认缴出资由增资认购股东以现金形式缴付。其中:

  甲方出资人民币***元,认购新增股份***万股; 乙方出资人民币***元,认购新增股份***万股; 丙方出资人民币***元,认购新增股份***万股; 丁方出资人民币***元,认购新增股份***万股; 戊方出资人民币***元,认购新增股份***万股。

  3.2在本协议书生效后,增资认购股东须在本协议第4.1条规定的时间缴清所认缴的出资。

  3.3增加注册资本后,目标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万(¥0,000.00)万元,股本总额变更为 (000)股,其股东及股本结构变更情况如下表所列示:单位:万股

  3.4本协议书生效日至增资认购行为生效日,目标公司现有股东应确保目标公司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

  3.5目标公司所属的资产:

股东协议书 篇6

  合同编号:

  隐名合伙人

  (以下简称为乙方),出名营业人。

  (以下简称甲方),兹为隐名合伙经当事人间同意缔行契约条件于下:

  第一条甲方开设XX专营事业计共资本金人民币元整,除甲方自出人民币元整外,余人民币元整,由乙方于本契约成立。

  隐名股东协议书隐名合伙人。

  (以下简称为乙方),出名营业人。

  (以下简称甲方),兹为隐名合伙经当事人间同意缔行契约条件于下:

  第一条甲方开设XX专营事业计共资本金人民币元整,除甲方自出人民币元整外,余人民币元整,由乙方于本契约成立同时一次交清甲乙方各自确认。

  第二条乙方投入资本人民币元整后,即为XX的隐名合伙人而甲方认诺。

  第三条甲方应每届事务年终,开具财产目录借贷对照表,以及营业损益计算书交付乙方查核。

  第四条前条查核时,如乙方发现疑义之处,即可到XX查阅合伙人帐簿,并检查其事务及财产的状况。

  第五条本隐名合伙人损益应按照合伙出资额比例分配负担。

  第六条前条利益的分配,应于损益计算后,____日内由甲方支付乙方,而未支付的分配金,乙方可充作其出资的增加于甲方同意。

  第七条关于XX营业事务,均由甲方执行,而乙方不得参与事务的执行。

  但乙方得随时查阅合伙人的帐簿,并检查其事务及财产的状况。

  第八条隐名合伙期间中,如遇亏蚀时,如果其财产不足资本额半数的,甲方应即通知乙方,而乙方可终止契约。

  第九条甲方与乙方所出的资本,以甲方为一的比例如遇亏蚀时,应以此计算分担。

  第十条本隐名合伙有效期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为年月。

  第十一条乙方如遇不得已事由,须中途终止契约的,应于年底为之;但须于两个月前通知甲方。

  第十二条契约终止时,甲方应返还乙方所出的资本金额,并应支付应得的利益金,担因亏损而减少资本的,只得返还其余剩的存额。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间所出的资本,如不幸亏蚀净尽的,以契约终止论;但双方愿意继续出资的,不在此限。且甲方有意继续经营,而乙方亦不愿意再出资加入时,甲方不得拒绝。

  第十四条甲方如中途欲将XX出让于他人时,应先通知乙方,如乙方愿意按照时价受让时,应尽先使乙方受让,甲方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

  第十五条甲方如违背前条或因乙方不愿意受让,将XX股份出让于他人的,出让之日即为XXX约终止之日。

  第十六条甲方在契约存续中发生不测的乙方可终止契约。

  第十七条本契约未订明事项依民法或有关半规办理。

  本契约一式二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出名营业人(甲方):

  XX名称:

  XX地址:

  负责人:

  住址:

  隐名合伙人(乙方):

  住址: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东协议书 篇7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 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__ )为项目投资主体。

  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第二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的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股东协议书 篇8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甲方为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其中甲方持有公司______%的股份,乙方持有公司______%的股份。

  2、丙方是一家____________公司。

  3、丙方有意对公司进行投资,参股公司。甲、乙两方愿意对公司进行增资扩股,接受丙方作为新股东对公司进行投资。

  以上协议各方经充分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就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增资扩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公司中文名称:

  住所:

  第二条:公司增资前的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种类、每股金额

  1、各方在此同意以本协议的条款及条件增资扩股:

  (1)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决定将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________万元增加到____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依审计报告结论为准)____________万元。

  (2)本次增资价格以公司经审计评估确认的现有净资产为依据,协商确定。

  (3)新增股东用现金认购新增注册资本,丙方认购新增注册资本____________万元,认购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认购价以公司经审计评估后的资产净值作依据,其中____________万元作注册资本,所余部分为资本公积金。)

  第三条:公司增资前的股本结构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金额认购股份占股本总数额: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审批与认可

  此次丙方对公司的增资扩股的各项事宜,已经分别获得甲乙丙方相应权力机构的批准。

  第五条:公司增资扩股

  甲、乙两方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接受丙方作为新股东对公司以现金方式投资____________万元,对公司进行增资扩股。

  第六条:声明、保证和承诺

  各方在此作出下列声明、保证和承诺,并依据这些声明、保证和承诺而签署本协议:

  1、甲、乙、丙方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并已获得本次增资扩股所要求的一切授权、批准及认可。

  2、甲、乙、丙方具备签署本协议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各方构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3、甲、乙、丙方在本协议中承担的义务是合法、有效的,其履行不会与各方承担的其它协议义务相冲突,也不会违反任何法律。

  第七条:公司增资后的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种类、每股金额

  1、增资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____________万元增加到____________万元。公司应重新调整注册资本总额及股东出资比例,并据此办理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各股东的持股比例如下:

  原股东甲乙的持股比例是不变的同原来一样同比例增资。

  股东名称:

  出资形式: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2、增资后丙方成为公司股东,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应由股东享有的全部权利。

  (1)股东会

  1)增资后,原股东与丙方平等成为公司的股东,所有股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新公司《章程》的规定按其出资比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2)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关,对公司一切重大事务作出决定。

  (2)董事会和管理人员

  1)增资后公司董事会成员应进行调整,由公司股东按章程规定和协议约定进行选派。

  2)董事会由_______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丙方选派____________名董事,公司原股东选派____________名董事。

  3)增资后公司董事长和财务总监由丙方指派,其他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可由原股东推荐,董事会聘用。

  4)公司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项,经公司董事会过____________数通过方能生效,有关重大事项由公司章程进行规定。

  (3)监事会

  1)增资后,公司监事会成员由____________公司股东推举,由股东会选聘和解聘。

  2)增资后公司监事会由____________名监事组成,其中____________方____________名,原股东指派____________名。

  第八条:股东地位确立

  甲、乙两方承诺在协议签订后尽快通过公司对本次增资扩股的股东会决议,完成向有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报的一切必备手续,尽快使丙方的股东地位正式确立。

  第九条:协议的终止

  在按本协议的规定,合法地进行股东变更前的任何时间:

  1、如果出现了下列情况之一,则丙方有权在通知甲、乙方后终止本协议,并收回本协议项下的增资:

  (1)如果出现了对于其发生无法预料也无法避免,对于其后果又无法克服的事件,导致本次增资扩股事实上的不可能性。

  (2)如果甲方、乙方违反了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并且该违约行为使本协议的目的无法实现。

  (3)如果出现了任何使甲方、乙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在实质意义上不真实的事实或情况。

  2、如果出现了下列情况之一,则甲方、乙方有权在通知丙方后终止本协议:

  (1)如果丙方违反了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并且该违约行为使本协议的目的无法实现。

  (2)如果出现了任何使丙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在实质意义上不真实的事实或情况。

  3、发生下列情形时,经各方书面同意后可解除本协议:

  本协议签署后至股东登记手续办理完成前,适用的法律、法规出现新的规定或变化,从而使本协议的内容与法律、法规不符,并且各方无法根据新的法律、法规就本协议的修改达成一致意见。

  第十条:保密

  1、各方对于因签署和履行本协议而获得的、与下列各项有关的信息,应当严格保密。

  (1)本协议的各项条款。

  (2)有关本协议的谈判。

  (3)本协议的标的。

  (4)各方的商业秘密。

  2、仅在下列情况下,本协议各方才可以披露本条第1款所述信息。

  (1)法律的要求。

  (2)任何有管辖权的政府机关、监管机构的要求。

  (3)向该方的专业顾问或律师披露(如有)。

  (4)非因该方过错,信息进入公有领域。

  (5)各方事先给予书面同意。

  3、本协议终止后本条款仍然适用,不受时间限制。

  第十一条:免责补偿

  由于一方违反其声明、保证和承诺或不履行本协议中的其他义务,导致对它方或它的董事、职员、代理人的起诉、索赔或权利请求,一方同意向它方或它的董事、职员、代理人就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提供合理补偿,但是由于它方的故意或过失而引起之责任或造成的损失除外。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五日内,向其他各方提交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

  3、不可抗力指任何一方无法预见的,且不可避免的,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宣布或未宣布的战争、战争状态、封锁、禁运、政府法令或总动员,直接影响本次增资扩股的。

  (2)直接影响本次增资扩股的国内骚乱。

  (3)直接影响本次增资扩股的火灾、水灾、台风、飓风、海啸、滑坡、地震、爆炸、瘟疫或流行病以及其它自然因素所致的事情。

  (4)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直接影响本次增资扩股的不可抗力事件。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本协议一经签订,协议各方应严格遵守,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守约方的损失。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本协议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各方在协议期间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本协议的解释权:本协议的解释权属于所有协议方。

  第十六条:生效

  本协议书于协议各方盖章、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非经各方一致通过,不得终止本协议。

  第十七条:其它

  1、经各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可对本协议进行修改。

  2、本协议自各方盖章及其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一式____________份,各方各执____________份,公司________份,_________份用于办理与本协议有关的报批和工商变更手续。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股东协议书 篇9

  【】:身份证号码【】(或企业工商注册登记号【】),【】公司的股东,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其持有【】公司【】%的股权。

  【】:身份证号码【】(或企业工商注册登记号【】),【】公司的股东,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其持有【】公司【】%的股权。

  ——以上两位签署方合称“两方”——

  为明确两方之间的一致行动人关系,两方在遵守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就两方作为【】公司股东期间达成以下一致行动协议。

  一、一致行动内容

  两方同意,两方作为【】公司股东期间,将在行使股东权利的事项上采取一致行动,该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依法行使股东会或股东的召集权、提案权;

  (二)依法行使投票表决权;

  (三)依法行使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推荐提名权;

  (四)依法行使股东相关诉讼权利;

  (五)其他所有可采取一致行动的股东权利。

  两方共同或任何一方作为【】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则其任职高管职务期间,在行使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文件中规定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权的事项上采取一致行动。

  二、一致行动期限

  两方确认,在作为【】公司股东期间,无论其具体持股比例是否发生变化、持股期间是否有中断,两方均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行使相关权利及进行相关事项。

  三、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经两方签字后立即生效,并且在不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情形下,本协议长期有效。

  四、其他

  两方同意,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两方所达成的一致行动将被认定为一项不可撤消的指令。就本协议的其他未尽事宜,两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并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两方股东签字:

  年 月 日

股东协议书 篇10

  现有甲乙丙丁戊合股(合伙)开办一家调味品厂,全面实施三方共同投资、共同合作经营的决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经5方合伙人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 出资的数额(5人的出资比例)出资的形式(出资的是现金还是场地、设备等)出资的时间(年月日)

  二、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如:5方约定甲方占有股份公司多少股权; 乙方占有股份公司的多少股权;丙方占有股份公司的多少股权;丁和戊……同上)甲乙丙丁戊方以上述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权份额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5方实际投入股本金数额及比例不作为分配股利的依据。股份公司若产生利润后,甲乙丙丁戊可以提取可分得利润,其余部分留公司作为资本填充。5方任何一方都可以在提取股利后再将其投入公司作为运作资金,以加大资金来源,扩充市场份额。

  三、在合作期内的事项约定

  四、在调味厂成立股东后,全权委托(谁)作为公司运作的总负责人,全权处理公司的所有事务,必须实现公司一元化领导,独立处理公司事务,如有以下重大难题和关系公司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由5个股东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

  1、单项费用支付超过_____元;

  2、新产品的引进;

  3、重大的促销活动;

  4、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五、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如生意做大开分厂),调味厂资金独立调控运作处理,不得与总厂或其他分厂或经济实体混合使用,完全独立核算,每月召开一次股东会议,审核厂的每月财务报表,评议厂的运作状况。调味厂所有的一切经销的产品的代理权为5个股东共同享有,厂方的一切业务往来由总厂认可,操作合谈。凡是厂方所有的返利扣率和奖金、奖品或者其他方面的优惠和待遇,归各股东共同享有。

  六、公司今后如需增资,则乙方、丙方、丁方、戊方享有优先的权利。为了消除各股东的后顾之忧,甲方同意在乙方、丙方、丁方、戊方加入股份后XX月内,如乙方、丙方、丁方、戊方任何乙方要求退股,甲方完全同意,并在XX天之内退还股本金,并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结算给退股方。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在XX至XX时间内XXX方不允许退出股份。在XX时间后,如有哪方股东退股,其所持股权由其他股东认购,如其他股东不认购,退股方方可把股份转让给第三方。

  七、作为调味厂股东,同时作为经营运作人,作为调味厂的返聘人员,厂里每月应付工资为 元,并享受聘用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为了更好的进行资金调控运作,灵活使用,成立后的股份公司的所有现金和其他资产以及财会资料都由甲乙丙丁戊方同时保管和支配使用。

  八、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如公司性质变更为独立公司,为了更好的进行分配管理、市场运作,内部协调等,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变更为 、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丁戊方共同协商,本协议一式6份,5方各执一份,见证方留存1份备案,自5方签字并经公司盖章确认后生效。

  甲方(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丙方(签名) 年 月 日

  丁方(签名) 年 月 日

  戊方(签名) 年 月 日

  见证方:(签名和盖章)

  公司盖章确认:

  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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