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分享的关于安全协议书7篇(安全协议 安全责任协议书),供大家赏析。
关于安全协议书1
甲方:xx新华文化创新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乙方:xx师华拓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为了教育培训咨询产品在园区广场更好的推广,扩大合作双赢的基础,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协作的宗旨,经过友好协商就临时教育培训咨询产品促销活动达成以下协议:
1、活动时间:20xx年6月10日――20xx年6月12日期间。
2、促销活动地点:新华园休闲广场。
3、租赁方式:□抽成□租赁
4、抽成方式:营业额的抽成/,花车费用/。
租赁方式:租金费用壹仟伍佰元整,花车费用/。本协议涉及总费用:*******
5、活动费用支付方式:现金。
6、活动保证金/,协议终止撤场后三个月内无息退还,若违约进、撤场,得扣除相应的保证金作为违约罚款处理。
7、乙方需提供真实合法的有效证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商品注册证等相关证件。
8、乙方承诺在活动期间维护所租赁场地的安全及做好相关卫生保洁工作。
9、其他说明事项:乙方仅在广场提供教育培训咨询。
10、活动期间若遇其他突发情况双方协商解决处理,没有征得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约的,按照合同总金额20%承担违约金并赔偿对方损失。
11、对本合同以上正文部分的任何手工涂改均应加盖双方印章,否则修改无效。
1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时间:年月日 时间:年月日
关于安全协议书2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租用甲方场地进行拍摄、制作广告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用时间:天(即20xx年月日至201年月日)。若因天气条件需调整时,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二、租用地点:本次广告在拍摄,如乙方需要对工作地点做出调整时,应事先与甲方沟通,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租用费用:
1、场地租金:乙方最晚应在拍摄日前一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元(人民币贰万元整)作为场地租金。
2、场地使用保证金:乙方在拍摄日前需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元(人民币伍仟元整)作为场地使用保证金;乙方拍摄完成后,由甲方负责场地验收,合格后保证金退还乙方。
四、乙方须将此次拍摄活动中的内容、灯光及装饰等方案报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拍摄。
五、甲方将指派工作人员配合乙方进行现场管理和协调工作,乙方所有的工作人员、演员及工作车辆均须按双方商定的地点休息、停放临时场地租赁协议书临时场地租赁协议书。
六、乙方应遵照甲方场地使用规范来执行操作,拍摄当日乙方应最少安排一名工作人员跟甲方在一起协调及监督。
七、乙方必须负责清除拍摄场地内因布置拍摄所产生的废物,并保持拍摄期间甲方场地的环境清洁。
八、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泊车位。
九、乙方不得损坏甲方场地内的所有设施,如有损坏,甲方有权从乙方缴纳的保证金中扣除相对金额作为损坏赔偿。
十、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全额扣除乙方缴纳的保证金作为违约赔偿金临时场地。
十一、如因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日期:2xx年xx月xx日
关于安全协议书3
甲方:XX旅行社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商场组织顾客出游的团体名称)(以下简称乙方)
一、此次活动由商场组织顾客出游,成年人均采取自费制度,即出游个人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其个人承担(儿童免费)。
二、黄山一日游活动为非盈利性质活动,并有一定潜在的危险性,如出现意外事件、意外事故等,责任均由顾客本人承担。
三、黄山一日游活动是个人自愿参加的活动,建议顾客自行购买出游人身意外保险。
四、出发前所有参加活动的顾客必须提供真实的本人姓名+电话号码(以及紧急事件联系电话),签署《黄山一日游出游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甲方及组织者不承担任何法律、经济及一切连带责任。
五、如活动前、中、后发生个人物品的坏损或丢失、与他人冲突、急性疾病、意外事故等,甲方及组织者亦不承担因意外伤亡或个人的经济损失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相关的费用。
六、参加活动的顾客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中途离开务必通知组织者,声明自愿离开,离队后的安全、经济及一切连带责任自负。
七、凡是共同出行的顾客必须签署《黄山一日游出游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如不能接受,后果自负。
八、该协议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日期,协议一经签署立即生效直至本次活动结束。
甲方(签字):XX旅行社
乙方(签字):XX(商场组织顾客出游的团体名称)
XXXX年XX月XX日
3集体桂林出游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
甲方:XX
组织者: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
乙方: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
一、此次活动员工及家属均采取自费制度,即出游个人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其个人承担。
二、怀化-桂林出游活动为非盈利性质活动,并有一定潜在的危险性,如出现意外事件、意外事故等,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三、怀化-桂林出游活动动是个人自愿参加的活动,建议员工及家属自行购买出游人身意外保险。
四、出发前所有参加活动的员工及家属必须提供真实的本人姓名+电话号码(以及紧急事件联系电话),签署《怀化-桂林出游活动安全免责协议书》,甲方及组织者不承担任何法律、经济及一切连带责任。
五、如活动前、中、后发生个人物品的坏损或丢失、与他人冲突、急性疾病、意外事故等,甲方及组织者亦不承担因意外伤亡或个人的经济损失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相关的费用。
六、该协议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日期,协议一经签署立即生效直至本次活动结束。
七、集体活动中员工及家属必须服从组织者安排,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中途离开务必通知组织者,声明自愿离开,离队后的安全、经济及一切连带责任自负。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XX
电话: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乙方(签字):XX
电话: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关于安全协议书4
甲方:
乙方:
为了确保护堤林木采伐工作的顺利完成,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增强采伐工作人员安全作业意识、保障施工安全,乙方愿与甲方签订以下安全合同条款。
一、乙方必须依法对林木采伐施工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在进入伐区作业前,对施工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在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入伐区作业。
二、乙方应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前必须划定好安全作业警戒线,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三、乙方在伐区施工时,应注意伐木施工员和管理人员的安全,禁止闲杂人员进入警戒线。在采伐、运输林木等施工过程中,若发生人身、车辆、牲畜等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安全事故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安全事故责任。
四、乙方发现闲杂人员进入伐区不及时制止,由此造成伐木哄抢、被盗等情况,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乙方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法》,由此造成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本合同有效期等同于《谢二村民组林木竞价销售合同》有效期。
七、本合同一式二 份,甲乙双方各执 二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20xx年 月 日
关于安全协议书5
乙方(委托方):
在由( xxx)受托主办自驾之旅系列活动中。为使活动组织方及参与者的权利、义务、责任得到明确,请仔细阅读本协议内容,自愿选择是否参加,凡参与者组织方均视为认同并自愿遵守本协议内容。
(一)本次自驾出行完全是自愿性的活动,参与者所交纳的报名费为平摊活动成本所用,组织方的目的是为了让参与者度过愉快假期,如出现事故组织方应积极主动的实施救援工作,但对事故本身不承担法律责任。
(二)活动期间,参与者都应该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因个人自身原因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由行为人自行独立承担。
(三)活动期间,参与者因个人行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责任自负。若由此给车队其他同行者造成损失,行为人应负法律及赔偿责任。
(四)参与者活动前已充分考虑到自身身体状况、车辆状况对活动的影响(包括人身和财产安全),承诺因自身身体状况,或因车辆及其他个人所有的装备而产生的风险与责任,需参与者自行独立承担。
(五)为使活动安全有序进行,组织方委派一名活动领队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工作,领队有权视具体情况改变活动行程计划,也有义务协助为参与者解决活动中的问题,但并不承担参与者财产及人身损害的赔偿责任。
(六)活动期间,所有参与者都应听从活动领队指挥及安排,因不听从安排而造成的风险及责任,由行为人自行独立承担;如需脱离车队单独行动,必须得到领队的认可,并签署书面离队协议,离队后其行为后果自负,与组织方及领队无关。
(七)为节约出游成本,车主可自愿选择是否搭乘。车主与搭乘者双方同意按车上乘坐人员平摊本次出游的油费路费、停车费。由于拼车的随机性,如活动过程中发生任何因车主或搭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的意外事故,由行为人自行独立承担,本车其他乘坐人员有互相援助的义务,但不承担事故责任。
(八)活动期间,参与者应发扬团结互助的精神,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予他人便利和帮助。但任何便利和帮助并不构成法律上的义务,也不构成对其他参与者损失或责任在法律上分担的根据。参与者应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若发生人身伤害事故,除主观故意过失外,组织方及同行者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九)自驾活动会有潜在的危险性,组织方为在活动前两个工作日提供真实、有效身份证号码者购买旅游保险,未能提供者需自行购买保险。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组织方有义务协助其处理保险公司赔付事宜,但不承担赔偿责任。
(十)凡参与者年满18岁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安全负责。未满18周岁由其活动时的监护人负责其全部行为安全。代他(她)人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协议。本活动禁止2岁以下儿童参与,如一定需要参与,监护人需自行为其购买保险,并负责其全部行为安全。
(十一)参与者自备可能需要的应急物品或工具,负责保管好自己所有随身(或随车)物品,承担自己物品(包括车辆)丢失或损毁的责任。如丢失或损毁组织方及餐饮住宿服务提供商物品,需照价赔偿。
(十二)活动期间的行车及应急处理约定(如不遵守者,领队有权对其作离队处理):
1、所有参与者都应自觉遵守相关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因不遵守而造成的风险与责任,由行为人自行独立承担。
2、所有参与车辆,都应按照车队编号顺序行使,任何车辆不得超越组织方指定的领航车(头车)及其他同行车辆。
3、在通过收费站或交叉路口,车队顺序临时变更,在领航车减速或临时停车时车辆应归位按照编号顺序行使。
4、活动出发前车辆应加满油,活动过程中油量消耗过半时,应向领航车作加油意思表示,得到许可后车队统一加油。
5、车辆需暂时性停车,应提前通知领航车并得到其许可。路边临时停车,各车必须开启双灯示警。
6、如有车掉队,车队应原地停车,由尾车负责找回掉队车,若时间较长,车队可继续前进;如有车抛锚,视情况就近维修,如耽搁时间较长,车队提供必要帮助后可继续前进。
7、如遇交通事故,全体参与者有义务参与救援工作,领航车或领队视事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旅程,或者留下陪同车辆和人员帮助当事人处理事故,其他车辆继续旅程。
(十三)活动期间对讲机的使用约定:
1、本次活动对讲机主要用来通报行程、路况、突发事件等与安全行车有关的事情,通话语言应精炼简洁,清晰易懂,注意文明用语。不得过多谈论与活动无关的话题,尤其不得谈论政治、色情等话题。
2、对讲机是确保本次活动组织及行车安全的有效工具,大家应妥善保管正确使用,行车过程中试用车充,节约用电确保畅通;列队行车时随行车的对讲机以听为主,尽量避免打断导航车的通讯。
(十四)参与者殴斗、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证照驾驶、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车辆,或在活动期间非法搭乘其他交通工具,或故意将自己置于危险境地,或自伤自残、自杀、自杀未遂、自损等,因本人实施故意行为而产生的风险与责任,行为人自行独立承担。
(十五)参与者因活动前存在个人健康问题(如心脏病、高血压、精神疾病、传播疾病),而产生的风险与责任,参与者自行独立承担。
(十六)组织方因不可抗的因素(如战争、自然灾害等)不能履行报名时约定的路线行程,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有义务及时通知参与者,并提供详情解答。
(十七)本协议为集体协议,参与本次自驾活动者都是完全自愿的,自参与者签名之时表示该协议生效,同行车主对本车因各种原因未签名者负有告知义务及责任,所有参与者(包括被代报名者和未签字者)视为事先对本协议条款的含义及相关责任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到组织方集中回收对讲机时本次自驾活动结束,本协议自动失效。
自驾活动具有一定的潜在风险,敬请认真阅读以上协议内容!
组织方: 参与方:
为了丰富广大车友假期娱乐生活,**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于**年**月**日至**日主办“连南连州”自驾游活动。为使活动组织方及参与者的权利、义务、责任得到明确,请仔细阅读本协议内容,凡参加者均视为认同并自愿遵守本协议内容。
(一) 此次自驾游属于自发性非赢利制游览活动,,活动的发起、联系、组织都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义务工作,是为大家提供免费和无偿的服务。本活动参与者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上组成的。由于活动为自由组合性质,一但出现事故,活动中任何非事故当事人将不承担事故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活动的组织者应当积极主动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对事故本身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二)活动期间,参与者都应该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因个人自身原因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由行为人自行独立承担。
(三)活动期间,参与者因个人行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责任自负。若由此给车队其他同行者造成损失,行为人应负法律及赔偿责任。
(四)参与者活动前已充分考虑到自身身体状况、车辆状况对活动的影响(包括人身和财产安全),承诺因自身身体状况,或因车辆及其他个人所有的装备而产生的风险与责任,需参与者自行独立承担。
(五)为使活动安全有序进行,组织方委派工作人员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工作,领队有权视具体情况改变活动行程计划,也有义务协助为参与者解决活动中的问题,但并不承担参与者财产及人身损害的赔偿责任。
(六)活动期间,所有参与者都应听从活动领队指挥及安排,因不听从安排而造成的风险及责任,由行为人自行独立承担;如需脱离车队单独行动,必须得到领队的认可,方可离队,离队后其行为后果自负,与组织方及领队无关。
(七)活动期间,参与者应发扬团结互助的精神,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予他人便利和帮助。但任何便利和帮助并不构成法律上的义务,也不构成对其他参与者损失或责任在法律上分担的根据。参与者应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若发生人身伤害事故,除主观故意过失外,组织方及同行者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八)凡参与者年满18岁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安全负责。未满18周岁由其活动时的监护人负责其全部行为安全。代他(她)人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协议。本活动禁止2岁以下儿童参与,如一定需要参与,监护人负责其全部行为安全。
(九)参与者自备可能需要的应急物品或工具,负责保管好自己所有随身(或随车)物品,承担自己物品(包括车辆)丢失或损毁的责任。如丢失或损毁组织方及餐饮住宿服务提供商物品,需照价赔偿。
(十)活动期间的行车及应急处理约定(如不遵守者,领队有权对其作离队惩罚):
1、所有参与者都应自觉遵守相关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因不遵守而造成的风险与责任,由行为人自行独立承担。
2、所有参与车辆,都应按照车队编号顺序行使,任何车辆不得超越组织方指定的领航车(头车)及落后于技术保障车(尾车)。
3、在通过收费站或交叉路口,车队顺序临时变更,在领队车减速或临时停车时车辆应归位按照编号顺序行使。
4、车辆需暂时性停车,应提前通知领队车并得到其许可。路边临时停车,各车必须开启危险灯示警。
5、 油箱过半,应向领路头车发出加油需求。要求统一加油,减少加油次数。
6、如有车掉队,车队应原地停车,由尾车负责找回掉队车,若时间较长,车队可继续前进;如有车抛锚,视情况就近维修,如耽搁时间较长,车队提供必要帮助后可继续前进。
7、如遇交通事故,全体参与者有义务参与救援工作,领航车或领队视事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旅程,或者留下陪同车辆和人员帮助当事人处理事故,其他车辆继续旅程。
(十一)活动期间对讲机的使用约定
1、本次活动对讲机主要用来通报行程、路况、突发事件等与安全行车有关的事情,通话语言应精炼简洁,清晰易懂,注意文明用语。不得过多谈论与活动无关的话题,尤其不得谈论政治、色情等话题。
2、对讲机是确保本次活动组织及行车安全的有效工具,大家应妥善保管正确使用,行车过程中试用车充,节约用电确保畅通;列队行车时随行车的对讲机以听为主,尽量避免打断导航车和尾车的通讯。
(十二)活动期间履行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原则。
(十三)本协议为集体协议,参与本次自驾活动者都是完全自愿的,自参与者签名之时表示该协议生效,同行车主对本车因各种原因未签名者负有告知义务及责任,所有参与者(包括被代报名者和未签字者)视为事先对本协议条款的含义及相关责任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本次自驾活动结束,本协议自动失效。
自驾活动具有一定的潜在风险,敬请认真阅读并详细了解以上协议内容!本次活动者需签署后才能参与,未签署的一律不得参加本次活动;请签字确认(本人实名),敬请谨慎选择参加本次活动。
参加活动者签名:
关于安全协议书6
项目施工风险责任承包协议
发包人:
承包人:
年月日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施工合同(主合同),为保质保量、按期、安全地完成施工任务,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甲方对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江南片区路网工程(二期)国光大道工程的项目施工风险责任承包方进行择优选择,最终甲方决定选择乙方作为该工程的项目施工风险责任承包方,为明确项目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项目施工风险责任承包协议,明确甲乙双方的
责任和权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点:。
3、业主单位:。
4、项目内容:
5
6、协议工期:
二、项目承包范围 甲方与业主签订的主合同、补充协议(如有)中规定的施工内容(不含本协议约定应由甲方完成的工作)。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前已充分了解甲方与业主签订的主合同等内容,乙方同意工程主合同约定的应由甲方履行的责任和义务由乙方全面履行,包括但不限于从施工准备、开工到竣工交付使用过程中的工期、质量、安全、消防、保卫、文明施工、成本核算、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工程款回收等全过程的管理及竣工后回访、保修等工作。
具体项目内容:。
三、协议价款
1、根据甲方与业主签订主合同,本协议价款暂定为人民币 960万元 ,计价方式亦同主合同。最终以结算价为准。
2、工程款支付:
按照甲方与业主签订的主合同中规定的工程款支付方式,在业主支付给甲方工程款后,甲方在扣除相应管理费、履约保证金、风险责任抵押金、安全保证金后, 5 天之内支付业主拨付工程款剩余款项给乙方。
3、如业主未能按主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甲方,由乙方以甲方名义向业主追索,乙方保证不向甲方追索,由此产生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四、管理费用及税费承担
本协议书约定乙方按照总造价(或每次工程款)的2%上缴甲方管理费(建安劳保费归甲方所有),管理费在每次拨付工程款时按比例扣除,管理费可以列入项目核算成本。
所有税费由乙方承担,必须严格按营改增税务规定执行,甲方按规定在拨付每笔工程款时代扣代缴,或乙方自行缴纳税费,税费底单交甲方留存。
五、履约保证金和风险责任抵押金
为保证乙方履约,本协议约定,甲方收取乙方总造价 2 %的履约保证金,由甲方在每次到账的工程款中同比例扣除并代为保管,待工程完工结算完毕且向甲方移交全部工程资料,在质保期满后,连同业主返还的质保金一起全部返还(无息)乙方。
为了更加明确风险责任,本协议约定,甲方收取乙方总造价 1 %的风险责任抵押金,由甲方在每次到账的工程款中同比例扣除并代为保管,待工程完工结算完毕且向甲方移交全部工程资料,一周内全部返还(无息)。
六、安全保证金
甲方收取乙方总造价 1 %的安全保证金,由甲方在每次到账的工程款中同比例扣除并代为保管,工程完工且没有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并向甲方移交全部工程资料后,一周内全部返还(无息)。
七、甲方派驻项目管理人员费用
甲方派驻项目管理人员的工资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每月15日前将工资款支付给甲方,再由甲方发放。甲方派驻项目的管理人员由于甲方需要回公司所在地开会、学习的,其
往返差旅费由乙方承担,实报实销,其余探亲、通讯、食宿等费用按照乙方自行配备人员管理规定执行。
根据甲方的规定和双方约定,甲方对该项目派出的项目管理团队共计人,该团队受甲方管控;以实际人员到位上岗。 其中项目经理一名,待遇10000元/月,证件补助费1000元/月,合计元/月; 项目总工一名,待遇7000元/月,证件补助费800元/月,合计元/月; 施工员 一名 待遇6000元/月,证件补助费800元/月,合计元/月; 质检员一名,待遇5000元/月,证件补助费600元/月,合计元/月; 专职安全员一名,待遇5500元/月,证件补助费600元/月,合计元/月,
八、项目工程结算
本项目的结算工作全面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按业主主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和时间要求,负责编制工程结算并送给业主审批。若在业主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结算资料给业主,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本项目结算的认可以业主的审批为准,甲方对结算的时间、金额等均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在结算上的任何签字、盖章均不代表甲方认可乙方的结算。
九、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协议签订后甲方负责办理项目部成立文件、项目公章刻制等工作,对本工程项目部公章的使用进行管理;
2、甲方分管和对口负责人负责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服务和帮助,并进行必要的监督管理。
3、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在施工中,就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和财务管理等方面,遵守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的规定及甲方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
4、甲方有权利对乙方配备的人员、设备等进行必要的考核,对不胜任岗位或不满足施工要求的,有权要求乙方限时更换;对乙方自购材料进行质量监督。
5、甲方可配合乙方处理质量、安全事故,履行上报程序,但不承担费用和任何经济责任。
6、甲方有权对本项目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和其他应付账款的付款情况进行了解和监督。
十、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有责任执行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按招投标文件、工程主合同及本协议书的要求组织施工,安排符合条件的技术工人和管理人员上岗。
2、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乙方负责现场管理,应保证遵纪守法、文明施工,诚信经营,按时、足额缴纳保险金、税金等费用,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精心组织、加强管理,确保工程进展顺利,不得损害甲方的声誉和形象;
3、乙方有责任认真处理好债务关系,一旦有涉及甲方之经济纠纷或诉讼,乙方应在纠纷或诉讼产生之时起24小时内将相关情况书面告知甲方。若因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被人民法院冻结存款、查封或扣押财产,或者以任何其他方式导致甲方财产损失,乙方自愿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直接将损失的款项(包括前述违约金)从工程款或乙方其他款项中扣除。
4、乙方在履行本协议期间发生的任何第三方因为本协议工程对甲方的诉讼,所有诉讼费用、甲方律师费用、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甲方支付义务,以及甲方处理纠纷发生的其他诸如交通、通讯、食宿、查询等实际支出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为完成本项目投入的资金全部由乙方自行解决,如因工程项目所需资金不能及时或不能足额到位造成本项目工期拖延、停建、解除合同等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乙方放弃对甲方的追偿。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进行融资,如存在以甲方名义进行融资的情况,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且乙方放弃主张工程款的权利。
6、本项目如因业主和政策等因素无法顺利实施,由此带来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乙方放弃对甲方的追偿。
7、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保证不再转包、分包,保证不拖欠人工费、材料款等一切工程成本发生的费用。如有资金拆借、拖欠费用、工伤(安全)事故等各种民事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处理,与甲方无关。如出现因未及时支付材料款、民工工资、设备租金、工伤(安全)事故等而发生的纠纷,造成材料供应商、民工、设备租赁户群体上访或故意伤害等事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且乙方放弃向甲方主张工程款的`权利。
8、项目完成后,由乙方全面负责工程结算,如结算值不理想,与甲方无关;如业主不能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退还履约保证金,与甲方无关;如业主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由乙方以甲方名义向业主追索,保证不向甲方追索,由此产生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9、乙方保证在本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不存在任何第三方向甲方主张债权的情况,如
关于安全协议书7
为落实学生暑假安全管理,切实做好涉及学生人身安全的各项工作,保证学校、社会、家长齐抓共管,针对暑假时间长、事故多的特点,彻底杜绝暑假期间学生一切事故的发生,特签订暑期安全责任协议书如下:
甲方:哈尔盖镇民族寄宿制完全小学
乙方:学生家长
一、甲方是学生在校学习活动的主要场所,暑假前学生必须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召开全体教师会议,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知识教育,并签订好暑假安全责任协议书。
二、乙方学生家长是学生的法定监护人,要求对学生暑假离校期间安全进行全面监护,并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要把学生暑假期间防溺水、防触电、注意饮食卫生、交通安全、放雷电和防不法伤害等作为防范重点,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责任。否则,学生在暑假期间发生的一切事故与甲方无关。
三、暑假期间,乙方和学生要自觉遵守以下规定条例:
1、教育学生不准私自到水库和池塘、河流等地方游泳、戏水、钓鱼等;
2、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走人行横道,不要在路边玩耍;
3、教育学生不随便触摸电器设备;
4、教育学生不玩水、不玩电,不到危险的地方玩耍,不玩危险物品(如:剪刀等尖锐的物品或电线插座、开水瓶等);
5、教育学生保持良好的作息习惯,坚持早睡早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活动,增强体质;
6、认真学习安全教育常识,遵守安全公约,防止一切意外事故发生;
7、不在危险的地方玩耍,不做任何带有危险性的游戏,及时远离危险因素;
8、注意饮食卫生,保持良好的饮食习惯,不在无证经营的小食店或小摊小贩吃食,不吃过期变质的食物,预防食物中毒。
四、以上协议要求甲乙双方必须认真遵照执行。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xxx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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