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整理的作业安全协议书3篇 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书,供大家品鉴。
作业安全协议书1
小区 栋位于 (路、街) 号,前后南北向呈一字形排列, 栋塔吊位于轴处; 栋塔吊位于轴处,两塔 均为 型 塔机,臂长 ,因此两塔在回转作业时吊臂易发生碰撞,为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保证安全生产正常进行,甲、乙双方经协商制定安全操作技术措施,详细如下:
1、甲、乙双方聘用塔吊驾驶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禁止酒后作业。
2、两塔塔臂高度差不少于2M;目前 栋塔臂高度 M、 栋塔臂高度 M,栋塔臂最终高度 M、 栋塔臂最终高度 M。
3、甲、乙双方协商要求塔吊驾驶员操作前必须对塔机各行程限位进行自检并做好交接,严禁塔机带病作业,作业中塔吊司机必须做到先鸣笛、后起钩,先观察、后摆臂再加速的原则进行操作。
4、五级风以上(含五级)停止作业。
5、遇有雾天、雨天停止作业。
6、夜间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照明设施,视线不清不准操作,并严格遵守“十不吊”之规定。
7、甲、乙双方,其中一方工地因检修或其它情况需要切断总电源时,必须预先通知对方,防止回转刹车失控,塔臂溜车造成两前臂相互碰撞,发生安全事故。
8、如在操作中甲乙双方现场同时突然断电,双方塔吊驾驶员应立即采取紧急制动措施,并在吊物下方无人作业区域尽可能地将吊钩上降拖地对吊臂下溜起制动与保护作用。
9、严禁塔臂超速回转,防止塔臂在突然断电时失去控制,保证突发事件时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点。
10、五级风以上甲、乙双方应将塔臂设牵引绳用地锚定点固定,严禁塔臂“空档溜放”。
甲方:
乙方:
日期:
作业安全协议书2
甲方:
乙方:
一、申安集团(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为首发大厦提供夜景照明维修业务服务,为确保在维修过程中人身、设备、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
二、 本协议有效期:维修全过程的期间 甲乙双方安全职责
1.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条例以及《高空作业管理制度》等制度、规定。
2.作业期间,乙方指派专人负责高空作业的有关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甲方协助监督检查工作。
3.甲方和乙方在合同期内,都必须切实履行各自应承担的安全职责,确保操作安全。
三、 甲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甲方要求乙方对高空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且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2)相关负责人,高空作业人员的配置及持证符合安全操作要求。
(3)配备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满足安全操作需要。
(4)安全管理制度齐全。包括高空作业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等制度(附后)。
2.不定期检查乙方操作现场,对乙方人员在生产工作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用表;对严重违章的行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
3.甲方负责地面施工,巡视检查。
四、 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 乙方制定的操作流程必须经甲方审核合格后,方能昨开工前的准备。
2. 现场操作中,必须严格执行《高空作业管理制度》,工作前必须征得甲方的许可。
3. 工作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
4. 乙方操作人员应对所在的工作区域、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工作,并经落实整改后方准继续工作。
5. 在工作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及工用具等均应符合工作要求。对工作现场脚手架每天开工前须派专人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遮拦、安全标牌、警告牌和接地线等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更改。
6. 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用工,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
7. 乙方应在施工现场认真落实安全设备、安全用品的安装和使用,保证施工安全。
8. 乙方负责人(安全施工第一责任者)对甲方安全检查中提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必须及时整改。
9. 乙方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乙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不安全情况应及时向甲方通报。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10. 如因乙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违反有关安全规程、规定及本协议所列安全事项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共同解决。
甲方:
乙方:
日期:
作业安全协议书3
随着生产的发展,进入港区进行施工、作业的外来施工、作业单位也越来越多,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东莞市海昌实业有限公司(下称甲方)与进港作业单位(下称乙方)签订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作业场地
码头区内、堆场、停车场、机修作业区、公司办公楼等东莞市海昌实业有限公司管辖的范围。
二、适用范围
凡乙方在甲方上述第一点明确的作业场地进行转堆、装卡(船、车)、水电安装、基建、机械设备安装、改造和油漆、船舶航修、护舷维修等双方签订合同或协议的工程(作业)项目均在此范围之列。
三、乙方应对本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作业人员的施工、作业安全由乙方负责监督。当乙方施工、作业影响到甲方生产时,要绝对服从甲方人员指挥。
四、乙方保证派出作业的人员和设备应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人员健康状况良好,作业设备性能符合安全要求。
五、乙方在每次作业前,必须将派作业的车辆号牌和机械司机的驾驶证号码或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号以书面形式报备甲方,甲方以此为凭进行抽查,如发现乙方有违反安全规制的行为,甲方有权予以处理。
六、乙方在作业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甲方的安全生产有关规定,执行港口生产安全规章制度,遵守操作规程,按甲方提出的要求保质保量进行作业。乙方违反“港口安全规定”作业,被甲方检查发现,甲方有权按甲方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由此而引发的一切事故责任由乙方负全责,并统计上报。
七、甲、乙方双方联合作业、交叉作业时,要明确专人负责统一指挥。发生事故由负事故主要责任的一方负责统计上报。
八、乙方在码头区内施工、作业,凡使用风电焊或其他产生明火的工具,须按港口有关动火管理规定,向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动火手续。经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作业。作业前要认真检查作业环境,作业过程中要认真落实防火措施,完工后清理作业现场,确认无留下火险隐患,方可撤离作业现场。航修船舶按港监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乙方作业人员的劳保用品,乙方须按有关规定给予配足。
十、乙方作业人员在现场作业或往返作业现场途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十一、乙方对甲方安全要求有不清楚的地方,应先咨询甲方,经同意后方可作业。
十二、乙方进行的护舷工程的物资工具等请规范存放好,并须派人值守确保安全与防盗,如发生因乙方(含相关人员)失责而引起的所有事故与事件均由乙方承担!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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