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收集的土地入股合作协议3篇(合伙人土地入股合作协议书范本),欢迎参阅。
土地入股合作协议1
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济性质:________ 所有制:________
乙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济性质:________ 所有制:________
(如有两个以上联营单位依次称丙方、丁方……)
联营各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和相互协商,决定联合出资建立________公司,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联营宗旨、项目和范围
联营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
联营生产(经营)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
生产(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联营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核算方式:独立核算。
第三条 联合出资方式、数额和投资期限
公司(或厂,下同)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
甲方投资额________元,占投资总额________%。
甲方以下列作为投资:
现金:________元;
厂房:________元,折旧率为每年________%;
机械设备:________元,折旧率为每年________%;
专用工具:________元,折旧率为每年________%;
原材料:________元;
土地征用补偿费:________元;
专利权:________元;
商标权:________元;
技术成果:________元。(应注明技术检验标准,可否再行转让)
乙方投资额:(略……)
投资缴付日期:
(投资中包括固定资产、物资和专利权、商标权等的,须按期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以土地使用权参加联营的,须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转移证书。按期将该项土地征用补偿费用为出资份额转入公司名下。)
第四条 联营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________________。(略)
乙方:________________。(略)
第五条 纳税、利润分配与风险承担
公司所得,在依法纳税和提取储备基金、生产发展基金、职工福利奖励基金后,其余为红利,按股分配: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所在地不同的联营成员,按商定的比例分配利润后,向自己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纳所得税。)
公司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联营成员对公司债务在出资范围内,按出资和分红比例承担亏损。
第六条 联营企业的组织机构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董事会决定公司的以下重大事宜;
1.决定生产项目、经营方针、长远发展规划;
2.审查经营计划、财务预算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3.决定公司级干部的任免、奖惩、职工待遇和临时人员的聘用、解雇;
4.审定技术改造措施,决定处理重大事故的方案;
5.听取经理的工作汇报;
6.决定联营合同的变更或中止;
7.决定经理提交董事会讨论决定的问题;
8.确定董事的报酬,有权吸收和撤换董事。
董事会由___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名,乙方委派____名,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会议选举产生。
董事会成员任期________年,董事会成员如有临时变动,可由该董事的原单位另派适当人选接替,但应经董事会认可。
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的经理、副经理或其他职务。
公司设经理一名、副经理________ 名,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______年。
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由董事会决定。
第七条 劳动管理、职工的人数、工资、培训及福利____________________(略)。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联营成员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第三条依期如数支付投资额时,每逾期____(时间),违约方应向公司缴付出资额的________%,作为违约金。
土地入股合作协议2
土地入股合作合同书
甲方:
(以下称甲方)乙方:
(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和《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种植生物柴油原料林——千年桐树,与乙方土地入股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入股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乙方将位于 镇 村 组 亩土地向甲方入股(以种植核定面积为准),从事(主营项目)种植千年桐树生产经营。以上土地入股按果仁总收入的20%股份分红。
二、土地入股期限
入股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股份分红与结算方式
乙方以土地入股产生效益后,双方按照股份比例分红。乙方收入金额为:以乙方入股的土地种植 的总重量,乘以 单价每公斤 元,再乘以乙方 %的股份,所得金额就是乙方每年股份全部的收入。(乙方 %的股份限指入股土地 总收入的20%,该股份与公司其它经营项目没有任何关系)千年桐收获的果仁价格按保护价 元/公斤由公司统一收购,如市场柴油价格上涨,则千年桐果仁收购价随市场柴油价格上涨幅度的比例而调整,调整幅度由甲方决定。
四、支付时间
每年年终(12月1日——31日)甲方必须把乙方所得的款项付到乙方的账上。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入股土地并要求乙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甲方承担入股林地经营权证流转的所需费用。
2.甲方在受让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3.甲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4.甲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甲方负责炼山、开垦土地、树苗、专用肥料、栽树, 负责种植后的补栽、施肥浇水、垦抚锄草、病虫防治、护林防火、修整道路、采摘去壳、管理人员工资、交通工具、办公场地建设等费用开支及一切用工安排。
6.甲方在开垦山地中,要砍除林地上原有大小树木及柴草。种植洞穴规格为:40厘米×40厘米×50厘米(深),种植间距为4米×4米、5米×5米、6米×6米根据土地肥沃状况确定。
7.千年桐树结果有收入则按本合同第三条进行分配。从栽种后第六年 起,甲方保证乙方每年最低收入400元/亩,如不足400元/亩 甲方必须补足 给乙方。因不可抗拒的天灾人祸造成的损失除外,甲乙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8.甲方负责果树培育管理全过程的技术服务, 加强生产管理, 使桐树增产增收。
9.甲方在入股的土地上,可以修路,可修简易建筑物及附属设施。10.果实回收权归甲方所有, 甲方保证回收全部合格果实.乙方无权经营、截留或倒卖果子, 情节严重者甲方将诉请依法论处。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股权红利;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乙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乙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应由乙方承担。
3.乙方有权监督甲方经营土地的情况,并要求甲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4.乙方应协助甲方按合同规定行使土地使用权,帮助甲方协调本集体经济组织内与其它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道路、治安等方面的纠纷;不干涉甲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5.合同签定后,乙方必须提供入股土地所有资料积极协助甲方办理“林地使用流转证”到“湖南玖荣林业生物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经营。
6.乙方投入土地入股在海拔750米以下,必须充分利用土质较好的荒地、空地、残次林地。对于自行占用粮田及国家禁止使用的土地入股对甲方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入股土地的矛盾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7.乙方必须维护甲方的生产、生活环境、保护甲方的正常工作秩序。所需劳动用工由甲方决定,乙方不能以任何方式阻碍甲方生产、生活,破坏经营秩序,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负责全部经济赔偿。
七、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合同期满后,乙方收回该土地承包经营权。千年桐树无偿归乙方所有。甲方对该土地进行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在当时为生产经营需要而设立的相关设施及地上构(附)建物等,甲方自行拆除、搬走,甲方不需要的设施无偿归乙方所有。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2.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3.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4.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九、违约责任
1.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全部经济损失。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10%的违约金。(按3000元/亩计算)
2.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一方当事人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证明资料,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可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进行调解。不愿协商、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
1.合同期内,国家对有关开发千年桐树的政策性补贴等归甲方所有,乙 方争取的有关地方补贴等归乙方所有。
2.合同期内,如果该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甲方投入的所有资 产及附属物设施的补偿费全部归甲方所有,土地费归乙方所有。3.在本合同期满后,若乙方需继续流转该土地,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权。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订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三份,乙方、鉴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项目总部(签章):
农户签字:
乙方(签章): 鉴证单位(签章): 年月 日
土地入股合作协议3
土地合作协议
甲方:甘肃文化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临洮新荣农林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鉴证方:临洮县人民政府
为贯彻甘肃全省文化产业大会精神,加快“中国西部影视城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建设的步伐,明确双方在土地开发过程中的权力和义务,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土地位置和面积:
此地块座落于临洮县太石镇上咀村巴子坪,地类用途为农林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2053年1月9日,使用权面积为公顷(见附图,具体地块边界见测绘部门最终测定的墨线图)。
二、土地价格:
乙方按万元/亩的综合单价取得上述开发土地。综合单价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人员安置费、拆迁补偿补助费等乙方取得上述净地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和对上述土地进行综合开发所需缴纳的建设项目大配套费。经双方协商,乙方以万元/亩的综合单价,整体作价为亿元,参股甲方。
三、乙方责任:
1、负责完成项目经营性土地的征用和报批手续,确保项目经营性土地性质和土地手续的合法与完善。
2、负责取得临洮县人民政府允许其对项目经营性土地进行招商开发的书面授权,并根据书面授权。在上述土地征用和报批手续完善之前,负责协调临洮县国土资源局将上述土地预供应到甲方名下,并签订《土地预供应协议》。
3、负责协调临洮县规划主管部门对上述地块进行规划用地的控制,确保由甲方取得建设规划用地的批复。
4、负责为甲方办理上述地块开发的建设项目大配套费的减免。
5、负责在年底前,通过合法的方式和程序,将此地块预供应到甲方名下。
6、负责协调并落实让甲方享受到该项目作为当地政府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和当地政府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应享受的各项优惠政策。
四、甲方责任:
负责以双方协议土地整体价值完成乙方参股的法定手续,使乙方享有与参股比例同等的法定权利。
五、违约责任:
1、若乙方不能确保此土地在约定的时间内合法有效地出让到甲方名下,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停止项目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乙方应支付甲方已投资和发生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2、若甲方不能按约定的时间履行责任,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六、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以补充协议形式予以明确。
2、本协议壹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鉴证方各执壹份,自肆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甘肃文化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代 表:(签字)
乙 方:临洮新荣农林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代 表:(签字)
鉴证方:临洮县人民政府(盖章)
代 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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