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6篇(手足口病预防方案)

时间:2022-10-08 12:41:00 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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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6篇(手足口病预防方案)

乡镇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1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手足口病疫情在我镇的传播和流行,指导各部门手足口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手足口病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按照“预防为主”、以儿童为重点的工作方针,坚持科学防治,做到监测灵敏、反应敏捷、措施果断、从容应对,采取全方位的综合性防控措施,实现对手足口病疫情的有效防控。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切实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传染病防治原则,加强监测,一旦发现疫情,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与医疗救治措施。

(二)依法防治。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合理规范地处置手足口病疫情。在防治过程中,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因擅自脱岗、玩忽职守造成疫情扩散蔓延,造成重大影响的,依法追究责任。

(三)属地管理。手足口病的预防控制、监督监测、疫情报告、疫情分析、医疗救治等工作实行属地管理。

  三、专业技术机构及职责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主要负责疫情监测、报告和管理,流行病学调查处理,指导有关单位对有关人员采取观察和隔离措施,采集病人和环境标本,环境和物品的卫生学处理,开展人员培训和针对性健康教育活动。

  医疗机构:主要负责病人的现场处理、运送、诊断、治疗,按规定及时隔离、留观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依法报告传染病疫情,做好院内感染控制和检测样本采集,配合进行病人的流行病学调查。

  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对事件发生地镇的食品卫生、环境卫生以及医疗卫生机构的疫情报告、医疗救治、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四、技术措施

  一要严格疫情报告管理制度。自4月16日起,全镇实行手足口疫情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全镇各类医疗机构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一旦发现手足口病病人,要按照法定的报告程序、时限和要求,认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及时进行网络直报。全镇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指定的专职或兼职的传染病疫情管理人员,一旦发现学校托幼机构手足口病人或疑似病人应立即电话向镇卫生院报告,同时向镇教育部门报告,并立即通知儿童家长,及时送医疗机构诊治。

  二要认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接到辖区首例病例报告及集中发病疫情后要及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深入分析疫情的流行特点,随时掌握疫情动态,及时提供疫情预警预测信息。

  三要加强重点单位、重点人群的防控。手足口病防控的重点单位是托幼机构和学校,重点人群是幼儿园和学前班的婴幼儿。镇教育部门要迅速开展托幼机构和学校师生手足口病防治知识的全员培训,指定专人或兼职的教师负责本单位的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登记和传染病的报告工作。一旦发现患儿应立即隔离治疗,并认真落实消毒处理措施,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

  四要快速果断处理疫情。一旦出现手足口疫情,卫生部门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迅速展开流行病学调查,采取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的综合措施控制疫情。

  1、对病人实行隔离治疗,严格管理传染源。医疗机构要按照《枣庄市手足口病医疗救治工作预案》,积极救治病人。要不断总结交流诊治经验,提高临床救治水平,减少死亡病例发生。对于传染源按照肠道传染病处理原则进行隔离,要落实预检分诊制度,设立发热与疱疹病例专门诊室,同时加强医院产房、儿科病房的消毒,防止新生儿、婴幼儿院内感染而导致严重后果。对住院治疗的患者,要限制其陪护和接触者人数,强化洗消措施;对居家治疗的病人及其接触者,由镇、村公共卫生管理办公室人员具体指导落实隔离措施和周边区域的消毒处理措施。同时,积极配合疾控部门作好流行病学调查、消毒隔离和各种标本采集工作。

  2、认真落实消毒处理措施,切断传播途径。对垃圾、粪便、污水要及时清运消毒,整治城乡卫生环境;对于患者的用品、衣物、呕吐物、排泄物及其容器等用含氯消毒剂以适当比例配比进行消毒;使用菊酯类杀虫剂杀灭蚊蝇(具体消毒方法见附件二)。严格保护生活饮用水源,尤其对于农村地区集中供水的村庄,要整治水源地周围环境,采取保护措施,严防水源污染。

  3、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易感人群。对托幼机构要加大管理力度,严格落实晨检制度,认真排查,对发现的病人及疑似病人及早隔离治疗。认真落实《消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患儿的粪便、呼吸道分泌物及可能受污染的物品(衣物、被褥、餐饮具、玩具等)要随时进行消毒。必要时依法暂时封闭病例所在的学校、托幼机构及其他幼儿聚集场所。

  五、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手足口病疫情防控工作。手足口病是由肠道病毒引发的一种传染病,主要感染对象是5岁以下幼童。其传播途径是经粪口传播,目前尚无针对性疫苗可以预防。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20xx年5月纳入法定丙类传染病管理。手足口病一旦暴发和流行,将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直接关系着保民生、保稳定、保增长的政治大局。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要从树立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政治高度和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极端负责的态度,扎扎实实、严肃认真地抓紧抓好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确保疫情不大面积暴发和流行。要加强组织领导,提前研究,及早部署,建立有效的工作责任制和多部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密切关注重症病例,全面落实重症病例的预防控制和救治措施,严防死亡病例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二)严密监测,完善疫情防控体系。手足口病是可防可治的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关键就是快、准、妥、稳。快就是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快速反应;准就是准确诊断,不漏报,不误报;妥就是对疫点疫区科学应对,处置妥当;稳就是教育群众不恐慌,确保社会稳定。全镇要严格执行手足口病疫情报告制度,高度关注手足口病疫情分布情况,密切监视疫情变化。要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取果断措施,严防疫情暴发扩散。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手足口病诊断指南(20xx年版)》,对手足口病进行科学诊断和规范治疗,努力提高治愈率,严防危重病例死亡。对重症患儿要按照规范要求及时转诊到市级定点医院救治。

(三)强化宣传教育,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要对居民家庭、食堂、厕所、垃圾、粪坑、水塘、河流等卫生状况进行集中整治。要加大对防治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以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增强群众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倡导“勤洗手、吃熟食、喝开水、勤通风、晒衣被”的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宣传部门要做好防控手足口病的正面宣传报道,消除社会恐慌心理;教育部门要认真做好对学生及其家长的宣传教育,指导他们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建议家长尽量少让孩子去公共场所,减少感染机会;发现孩子有发热、出疹等症状时及时到医院就诊治疗。爱卫会要认真组织全镇的爱国卫生运动,按照规范统一、重点突出的要求,制订具体指导方案,认真组织落实。要通过组织开展全民防控手足口病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对托幼机构、学校食堂、儿童食品、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和规范管理,大力整治环境卫生,消除“脏、乱、差”,努力降低肠道传染病发病率。

(四)搞好专业培训,提高诊疗和预防水平。镇卫生部门要做好镇、村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的专业培训,特别要加强对重点科室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手足口病防治技术水平。各级医疗机构要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加强接诊病人感染控制,防止交叉感染。卫生院要加大对辖区内村卫生室、托幼机构的技术指导,做好重点场所的防控。

(五)明确职责,加强部门协作和配合。手足口病防治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综合性的系统工程,要建立和完善多部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会议,通报疫情。要严格按照《山亭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山政发[20xx]25号)要求,各司其责,各尽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镇手足口病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查镇直各部门爱国卫生运动开展和手足口病防治工作措施落实情况;镇卫生部门负责组织制订手足口病防治应急处理技术方案,统一组织实施预防控制措施,并进行检查、指导,根据应急处理工作需要,依法提出隔离、封锁有关地区等措施;镇教育部门与卫生部门密切配合,负责组织实施托幼机构、小学的手足口病各项防控措施,防止手足口病在校内发生和流行,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婴幼儿家长的宣传教育工作;镇宣传部门组织新闻单位积极主动地对手足口病防控进行舆论引导,加强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报道和防病知识宣传等;镇财政部门负责安排手足口病防治所需的设备、器材、药品等物资经费;公安部门密切关注与手足口防控有关的社会动态,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协助卫生部门落实强制隔离及其他的应急处置等措施;交通部门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疫点疫区的药品、器材、检验监测试剂及医疗卫生设备等调运、储备工作;要根据疫区防控需要,依照规定依法对交通工具实施防控措施;镇水利部门要根据疫区防控规定,及时控制疫水外流;工商部门要加强对流通领域食品特别是儿童食品的监督检查力度,严防不合格儿童食品流入市场;环保部门要依法加强对环境污染的监督检查;村委会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报告、人员分散隔离及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其它各部门也要按照各自职能,紧密配合,加强沟通,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各项防控措施的全面落实。

(六)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追究。镇政府成立店子镇手足口病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镇长张瑞刚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张永龙任常务副组长,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赵传甲、镇党委委员翁超、镇人大副主席李丙坤、副镇长刘德巨、副镇长李金英任副组长,镇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卫生院,刘德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韩付民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调度,制订全镇手足口病防控应急预案和措施,组建、完善手足口病监测和预警系统,组织对全镇公共卫生和医疗救助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各部门严格执行责任倒查制度,对不尽职尽责,违反规定瞒报、漏报、迟报、错报疫情或医疗救治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者,将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乡镇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2

  为切实抓好清平联校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有效防范在校园内的暴发流行,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确保广大儿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和教育局关于手足口病防控工作要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将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建立防控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确保全校儿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二、工作目标

  1、普及预防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

  2、完善疫情的防控工作机制和信息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疫情在学校和幼儿园发生和蔓延。

  三、组织领导

  成立清平联校预防与控制手足口病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职责:在县委、县政府和教育局领导下,负责指导、协调、落实全镇小学幼儿园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及时收集各校区、幼儿园疫情信息和防控工作情况,分析研究全镇小学幼儿园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形势,提出防控应采取的措施,确保校园稳定;及时总结和推广防控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督导、检查各校区、幼儿园防控工作的落实情况;根据疫情对各校区、幼儿园的各项工作做出及时调整。发生预警时,立即启动清平联校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四、工作措施及要求

  1、各小学幼儿园要建立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各校区校长、园长负总责,具体负责落实本校的防控工作。

  2、各小学幼儿园要结合实际,在清平镇卫生院的指导下,制定本校的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将防控工作落实到每个教职工,使学校全体教职员工都明确各自职责,了解疫情防控工作措施,熟悉防控工作程序。

  3、各小学幼儿园应要求家长和学生主动向学校报告有无出现感冒症状(如发热、咳嗽、流涕)或出现疱疹、口腔溃疡等症状。对出现上述症状的学生,应劝其及时就医,病愈后复课。对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的学生,要按照当地卫生部门的要求,完成规定期限的医学隔离观察。对与出现上述症状病人有密切接触的学生,应劝其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5天。学生隔离医学观察期结束后,如未出现手足口病有关症状,则可以到学校正常上课;如果一旦出现上述症状,则应到医疗机构就诊或采取居家隔离治疗。

  4、各小学幼儿园应配合当地卫生部门或在卫生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开展对本校教职工手足口病防控能力的培训工作,提高其对晨检、因病缺勤登记在防控疫情中重要作用的认识,增强其对手足口病的认知、发现等能力。

  5、各小学幼儿园应把手足口病等传染病的防控知识作为学生健康教育课的主要内容,增强学生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争取学生积极配合学校落实防控措施。特别要教育学生注意日常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一旦出现异常症状,应及时报告班主任。

  6、各小学幼儿园每日要对在校学生和幼儿进行晨检,仔细询问是否有发热、咳嗽等流感样症状或疱疹、口腔溃疡等症状。一旦发现上述症状的学生和幼儿,要立即按当地有关规定,要求其进行进一步诊治,其间不得返校参加正常教学等活动。

  7、各小学幼儿园应指定专人每日负责学生和幼儿的因病缺勤登记和随访工作。一旦出现学生和幼儿因病缺勤,应及时了解缺勤原因,如与手足口病有关,应在第一时间向联校报告。

  8、各小学幼儿园在手足口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要避免举办大型集会活动,尤其是室内大型聚集性活动。

  9、各小学幼儿园要以班为单位,每天两次对班内学生进行体温测量并做好记录。

  10、各小学幼儿园一旦发现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应及时报告联校,联校立即向当地卫生院和教育局报告,并协助疾病防控机构做好疫情处置的各项工作。

  11、各小学幼儿园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积极争取家长支持,主动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日常健康观察。一旦学生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就医,并向学校报告。

  12、各小学幼儿园要加强环境卫生管理,指定专人负责教室、宿舍、图书室、食堂等学习生活场所的通风换气及日常环境消毒工作。在校园内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清扫保洁,消除卫生死角,防范手足口病和季节性流感等传染病在校园内的传播与流行。

  13、联校各科室按照“一岗双责”分工,继续负责所包校区(幼儿园)的手足口病防控工作。

  14、联校手足口病预防与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对各校区和幼儿园的防控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并及时通报。

乡镇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3

  为切实做好我镇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根据宁乡县卫生局、县疾控中心下达的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并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及时发现和控制手足口病疫情,减少聚集性疫情的发生和死亡病例,控制暴发和流行规模。配合县疾控中心做好相关督导工作。

  二、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全面准备,依靠科学、依法管理,加强合作、统一领导,分类处置、有效应对。

  三、领导小组

  组 长:黄新和

  副组长:易湘华 姜太群 陈小利

  成 员:公卫办人员 村卫生室负责人 各学校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全镇手足口病的预防控制,应急处理和督导工作。

  四、普通病例发现、报告和监测

  托幼机构及小学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监测与报告制度,制定专人或校医落实晨检制度,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状况进行巡查,及时核实缺勤、缺课原因,一旦发现疑似手足口病例或其他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时,要及时送医院救治。

  镇卫生院实行首诊负责制和预检分诊制,接诊手足口病例时,除了根据《手足口病诊疗指南(版)》诊断和救治病人,还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报告疫情,报告疫情时要详细报告病例的现居住地、学习(工作)地点、家长姓名和联系电话等信息。

  疫情管理员及时浏览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及时审核相关信息,密切关注疫情动态。组织各村卫生室负责人定期到辖区内托幼机构、学校进行督导管理。

  五、聚集性疫情报告和调查

  托幼机构和学校等单位发现手足口病聚集性疫情(1周内,同一托幼机构、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以上,但不足10例手足口病病例;同一个自然村/居委会发生3例及以上;或同一班级(或宿舍)、同一家庭发生2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时,应以最快的方式向县疾控中心报告。并配合县疾控中心搞好相关资料收集、调查和督导工作。

  六、控制措施

(一)病例管理。

  多数手足口病患者症状轻微,可以居家隔离治疗,领导小组组织村医对居家治疗病例每日访视。陈小利医师每日浏览疾病监测信息系统,将辖区内的患者基本情况告知相应村医,由其到患儿居住地进行面访。访视时告知家长或监护人居家患儿不应外出,避免与未发病儿童接触直至体温正常,皮疹消退及水泡结痂后1周。密切关注患儿的病情变化,每4小时量一次体温,如果体温持续升高,或发现神经系统、呼吸系统、循环系统等相关症状时,应立即转诊至上级医院,管理时限为自患儿被发现起至症状消失后1周。

(二)加强晨午检和健康观察。

  督导托幼机构、学校等集体单位应加强每日晨午检和健康观察,如发现发热或手、足、口等部位出现疱疹患儿,应立即通知家长带患儿到医院诊治。

(三)加强消毒隔离措施。

  医疗机构应加强预检分诊,开设发热疱疹门诊接诊发热、出疹病例,增加候诊及就诊等区域清洁消毒频次,室内清扫时应采用湿式清洁方式。医务人员应加强洗手和双手消毒,在诊疗中使用的非一次性仪器、体温计及其他物品等要擦拭消毒。医疗机构对住院患儿使用过的病床及桌椅等设施和物品必须消毒后才能继续使用。医疗机构的消毒由专人进行。督导学校、托幼机构每天进行全面消毒。

(四)关班、关园措施。

  出现重症或死亡病例,或1周内同一班级出现2例及以上病例,建议病例所在班级停课10天;1周内累计出现10例及以上或3个班级分别出现2例及以上病例时,可建议托幼机构等集体单位停课关园(校)10天,并出具书面预防控制指导意见书。

  七、加强健康教育和风险沟通。

  在发生聚集性疫情,暴发或者流行时,在疫情发生地和高发区重点加强健康教育,印发手足口病防治宣传单,由专人发放至儿童家庭中,宣传手足口病防治知识和重症早期识别指针,培养正确的洗手方法和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一)散居儿童的预防措施。

  预防手足口病要广泛宣传十五字方针:“常洗手、喝开水、吃熟食、勤通风、晒衣被”。

  1、饭前便后、外出回家后要用肥皂或洗手液等给儿童洗手;看护人接触儿童前、替幼童更换尿布、处理粪便后均要洗手;

  2、婴幼儿使用的奶瓶、奶嘴及儿童使用的餐具使用前后应充分清洗、消毒;不要让儿童喝生水、吃生冷食物;

  3、婴幼儿的尿布要及时清洗、暴晒或消毒;注意保持家庭环境卫生,居室要经常通风,勤晒衣被;

(二)医疗机构的预防措施。

  做好医院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处理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污染。医院门诊和病房要保持清洁卫生,严格消毒制度,重点加强儿科和感染科等科室门诊、病房和医院产房的消毒,对患者呼吸道分泌物、粪便排泄物及其污物等及时进行消毒处理。

  八、培训

  组织对全院医师和乡村医生开展手足口病防控知识培训,并做好培训效果考核,提高专业人员早期识别能力和早期急救能力。

  九、督导检查

  组织对全镇学校、托幼机构进行手足口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与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措施逐一落实到位。并将督导情况上报镇卫生院领导。

乡镇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4

  手足口病是目前正处于各类传染病多发期,幼儿园是幼儿集中易发群体,为确保幼儿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幼儿园有必要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负责本病的防控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上级文件精神为指导,建立幼儿园预防和控制手足口病的处理机制。迅速、及时、积极开展全园防控手足口病紧急情况的处置工作,有效、切实维护幼儿生命安全和教育稳定。

  二、目标任务

  1、宣传和普及手足口病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幼及幼儿家长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手足口病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手足口病不在本园蔓延。

  4、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动员全园各线人员集中整治环境卫生,消除发病诱因和隐患。

  5、认真落实晨午检制度。每日进行晨午检,一旦发现发热、皮疹患儿,立即通知家长将孩子送往医院诊治,及时对患儿所在班级所用桌椅及其它物品进行彻底消毒,发现蔓延立即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手足口病防治知识,提高全体教职工的防护意识,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规范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传染病突发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幼儿园成立预防手足口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幼儿园对该病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早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现疫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四、具体举措

  1、成立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园长、

  职责:负责全面手足口病防控工作。

  副组长:卫玲仙(副园长)、

  职责:负责全园手足口病防控的统一安排部署与调度工作。

  组员:卫仙利(后勤主任)、薛华燕(保健员)张淑红(保育组长)、陈怀斌(灶房班长)、

  职责:负责全园手足口病的具体防控工作。

  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幼儿园对该病的防治工作。

  2、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全园教职员工的专题培训,向家长下发《紧急行动起来,预防手口足病》等宣传材料,并通过幼儿园宣传栏、家长会等途径向家长讲解了手足口病的发病症状、预防措施、传播途径、病儿的护理等方面的知识,让家长全面了解病理知识,家园配合做好预防工作。

  3、加强晨午间检查工作幼儿早晨和中午入园期间,做好孩子的晨午间检查,通过一摸、二看、三问、四查的方式,细致地观察每一个孩子的.情绪与身体状况,有可疑病症,立即劝其家长带领孩子到正规医院确诊。实行“一天两检”制度,必要时对个别幼儿再增加检查次数。每天晨午检领导和班主任值班,协助做好家长解释工作。

  4、做好卫生消毒工作幼儿园每天由老师清理好卫生后,做好玩具或其他用品彻底消毒工作。一般教室地面、窗框、茶杯架、门把、厕所等处漂白液拭擦消毒,可下水玩具用84消毒液浸泡,茶具蒸煮消毒,对空气进行紫外线消毒,不宜蒸煮或浸泡的物品如图书等置于日光下暴晒,流行期间适当增加消毒次数和时间。

  5、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定期开窗通风,保证教室、活动室内空气新鲜,温度适宜。

  6、做好防范措施带领幼儿多进行户外活动,适当锻炼身体,增强抵抗能力。鼓励幼儿多饮温开水。教育幼儿平衡膳食营养,多提供蔬菜和瓜果,膳食做到粗细搭配,保证幼儿摄入足量的、均衡的营养,增强孩子的免疫力。

  7、加强幼儿个人卫生教育教育孩子饭前便后一定要洗手,注意个人卫生,经常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并利用图片、故事、多媒体课件等形式对幼儿进行良好的卫生习惯的培养。

  8、控制集体活动尽量减少和控制班级之间串班、联谊活动。对有患儿班级进行活动、场所限定,避免到附属用房等公共场所玩耍,避免与患儿接触,以减少感染机会。

  9、启动应急预案如发现患儿,迅速隔离,立即通知家长或由教师负责带到医院就诊。

  10、严格进行患儿管理患病幼儿至少在家休息七天,病愈返园,在班主任检查确系正常后进入幼儿园。

  11、实行日报告制度完善手足口病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实行日报告制度,“分层管理,及时落实”。教师每天了解缺席幼儿情况,发现病情及时与医院联系,上课教师发现可疑病情及时向领导或班主任汇报,由领导或班主任汇报学校安全员,汇总后向上级汇报。

乡镇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5

  手足口病是由多种肠道病毒引起的常见传染病,以婴幼儿发病为主。大多数患者症状轻微,以发热和手、足、口腔等部位的皮疹或疱疹为主要特征。少数患者可并发无菌性脑膜炎、脑炎、急性弛缓性麻痹、呼吸道感染和心肌炎等,个别重症患儿病情进展快,易发生死亡。少年儿童和成人感染后多不发病,但能够传播病毒。引起手足口病的肠道病毒包括肠道病毒71型(EV71)和A组柯萨奇病毒(CoxA)、埃可病毒(Echo)的某些血清型。EV71感染引起重症病例的比例较大。肠道病毒传染性强,易引起暴发或流行。为了有效预防控制手足口病的发病和流行,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

  通过全面落实以切断传播途径为主的综合性预防控制措施,及时控制和有效消除高致病手足口病疫情对人的危害,大幅度降低发病率,保障全镇人民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做好全镇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镇手足口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其人员名单如下:

(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中心卫生院,靳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贾晓敏同志负责信息收集、上报,全镇辖区内人口手足口病的防控和入辖区内医疗机构就诊的发热、出疹病人的防控领导、部署、指挥、协调工作。同时建立村级、组级手足口病防治信息网络,各村(社区)主任任村级信息网络组长,各组的组长任本组组级信息网络的组长,负责本村(社区)本组的手足口病防治的全面工作。

  三、疫情控制

(一)自20xx年5月2日起,手足口病纳入丙类传染病管理。平原镇中心卫生院和各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及德江县卫药食局的有关规定,对符合上述病例定义的手足口病病例或可疑病例进行转诊。

(二)村卫生室发现手足口病患者或可疑病例时,要立即转诊至镇中心卫生院或上一级医院,镇中心卫生院发现手足口病患者或可疑病例时,要立即转诊至德江县人民医院,同时填出转诊单,并写清症状和体征,并注明为可疑病例。

(三)全镇局部或集体单位发生流行或暴发时,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及时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由德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四、培训工作

  镇中心卫生院防保组要加强对辖区各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医务人员的专业培训,切实提高临床医生诊断水平、操作流程和报告意识。

  五、应急处置

  做好手足口病暴发疫情应急处置的准备,做到“物资、人员、技术、经费”四落实,一旦发生暴发疫情,及时采取有力措施控制处理,严防疫情扩散蔓延。

  六、预防控制措施

(一)个人预防措施

  1、避免接触患病儿童。饭前便后、外出回家后要用肥皂或洗手液等给儿童洗手,不要让儿童喝生水、吃生冷食物;

  2、看护人接触儿童前、替幼童更换尿布、处理粪便后均要洗手,并妥善处理污物;

  3、婴幼儿使用的奶瓶、奶嘴使用前后应充分清洗;

  4、本病流行期间不宜带儿童到人群聚集、空气流通差的公共场所,注意保持家庭环境卫生,居室要经常通风,勤晒衣被;

  5、对5岁以下儿童不明原因发热或手、足、口腔、肛周皮疹等相关症状的,要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

(二)各中小学、幼儿园等集体单位的预防控制措施

  1、本病流行季节,教室和宿舍等场所要保持良好通风;

  2、每日对门把手、楼梯扶手、桌面等物体表面进行擦拭消毒;

  3、进行清扫或消毒工作(尤其清扫厕所)时,工作人员应穿戴手套,清洗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洗手;

  4、每日进行晨检,发现可疑患儿时,要对患儿采取及时送诊;对患儿所用的物品要立即进行消毒处理;诊断为手足口病的患儿病情痊愈2周后才能返回学校或幼儿园;

  5、患儿增多时,要及时向卫计局和教育局报告。根据疫情控制需要上级教育局和卫计局可决定采取托幼机构或小学放假措施;

  6、定期开卫生防病健康教育课,教育指导儿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三)平原镇中心卫生院和各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的预防控制措施

  1、疾病流行期间,医院应专辟诊室(台)接诊疑似手足口病人,候诊及就诊区域应定时清洁消毒,室内清扫时应采用湿式清洁方式;

  2、发现手足口病临床诊断病例或可疑病例时,尤其是5岁以下儿童不明原因发热患儿,应立即送德江县人民医院(定点医院)检查治疗,不得截留治疗,不得直接转往县外医疗机构。同时做好转诊车辆的消毒工作。

  3、诊疗、护送病人过程中所使用的非一次性的仪器、物品等要擦拭消毒;

  4、患儿的呼吸道分泌物和粪便及其污染的物品要进行消毒处理;

  5、发现手足口患者增多或肠道病毒感染相关死亡病例时,要立即向德江县卫生局和德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6、在手足口病疫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对表现积极者给予表扬与奖励;如玩忽职守、不服从工作安排、不安本救治方案和应急预案操作而造成疫情流行的,则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七、公共宣传和健康教育

  全镇按照德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手足口病的通知要求》,要大力开展人手足口病科普知识和应急处置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大力开展爱国卫生和全民健康运动,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有针对性地加强防范措施,并组织居民(村民)开展个人防护自救和应急救援培训,提高全镇群众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自我防护和心理承受能力,引导群众和非政府组织自觉配合和参与政府的应急工作,为人手足口病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乡镇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6

  手足口病自20xx年在我市发生暴发疫情以来,越来越受到各级政府、民众和媒体的关注。我县手足口病流行时间早、流行强度大、流行高峰持续时间长,发病人数多,给我县的社会发展和公众身体健康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县领导多次对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做出重要批示,各级政府和卫生部门高度重视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疾控机制和医疗机构积极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取得了显著的防治效果。

  为做好201X年全镇手足口病防控工作,保护群众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卫生部《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xx版)》、《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xx版)》、《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卫生厅《山东省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山东省手足口病监测方案(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手足口病诊疗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市卫生局《临沂市手足口病预防控制工作方案》(临卫疾控发[201X]1号)等相关规定和技术规范,结合我镇防控工作实际,制定了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思路

  总结近年来,特别是201X年全镇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经验和教训,深入贯彻卫生部关于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强化手足口病疫情监测、收集、汇总、分析和报告工作,及时分析疫情变化,提出针对性建议和防控措施;开展手足口病流行病学调查及标本采集工作,为防治策略制定提供科学依据;以控制聚集性病例、防止疫情暴发和减少重症病例为重点,做好疫点处理和医源性感染的控制工作;以实施托幼机构晨检制度和提高全民卫生防病意识为基础,全面开展手足口病的群防群控工作。

  二、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强化重症病人救治的工作方针;坚持专业队伍防控与群防群控相结合,以农村和社会群防群控为基础,以托幼机构和小学为重点,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抓早、抓主动、抓基层的防控策略;坚持属地化管理,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三、阶段划分与工作重点

(一)阶段划分 根据手足口病流行规律和近年来我县疫情特点,按照流行周期及流行强度的变化,将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划分为流行前期、流行期和流行后期三个阶段。

  1、流行前期。大致在1—3月份,此阶段手足口病疫情基本处于散发状态,聚集性疫情较少出现;

  2、流行期。大致在4—9月份,此阶段手足口病呈现流行态势,病例数连续一周以上显著增加或持续保持在高发状态,聚集性疫情时有发生,出现社区传播和流行;

  3、流行后期。大致在10—12月份,此阶段手足口病例数显著下降至散发水平。

(二)工作重点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做好手足口病的疫情网络直报和相关信息报送;

  2、加强疫情监测和预警,科学研判疫情发展趋势,适时进行疫情研判,视疫情态势启动适当级别的手足口病应急响应;

  3、做好病例标本的采集,尤其是做好聚集性病例、重症病例、死亡病例的标本采集工作。

  4、做好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及时开展聚集性和暴发疫情的调查与处置。

  5、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明确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功能任务。

  6、落实重症病例集中收治、规范诊疗、关口前移的各项工作措施;加强重症和死亡病例的管理,开展个案调查和样本采集、实验室检测等工作。

  7、加强医疗机构的预检分诊,控制医院交叉感染和医源性感染;

  8、开展医疗卫生人员手足口病防治知识和技能的全员培训,提高手足口病识别、诊断、检测和治疗水平。

  9、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普及手足口病防治知识,提高公众的自我保护水平;

  10、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粪便垃圾处理及环境卫生整治;

  11、及时总结各阶段防控经验、教训,为下阶段防控工作提供思路和依据。

  12、组织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防控工作机制

  1、目的。完善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2、内容。根据疫情流行形势,建立镇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机制,成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设立各工作组和专家委员会。乡镇建立相应机构,具体负责辖区内的防控工作。

  3、指标。政府及时下发成立手足口病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组、专家委员会等相关文件;适时召开手足口病防治工作会议,部署防治工作;根据疫情发展态势,定期组织专家进行疫情研判,提出防治对策;储备防控物资、药械和救治设备,建立医疗资源紧急统一调配制度,指定后备救治医院。

(二)严格疫情管理,切实加强疫情监测和预测预警分析

  1、目的。加强疫情监测和预警预测,科学研判疫情发展趋势,指导当地适时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开展相关防控工作。

  2、内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严格按照《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xx版)》标准诊治患者,对确诊的手足口病病例及时(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杜绝漏报、瞒报、误报、错报;托幼机构和学校、医疗机构发现手足口病聚集性病例时,应以最快的方式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乡镇医疗卫生机构报告;疫控机构要指定专人每日动态浏览辖区内手足口病疫情信息,做好疫情报告的审核、管理,科学研判辖区的疫情形势,预测预警手足口病的流行态势,判断发病趋势,发现异常升高或病例呈聚集性分布或出现重症及死亡病例时,要及时核实、调查并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结构报告,并定期向各医疗机构反馈疫情分析信息。对在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等集体单位发生10例及以上病例的,要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规定时限,于2小时内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

  托幼机构和学校坚持晨午检制度、缺勤缺课登记制度,落实消毒措施;乡镇医疗卫生单位、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机构要建立和完善婴幼儿家长手足口病防控知识宣教制度、晨检制度、手足口病转诊治疗登记制度;对就诊的7岁以下发热伴有皮疹的患儿,要指导家长立即带患儿去定点医院就诊,防止延误救治时机。

  3、指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手足口病病例网络直报及时率和准确率要达到100%;聚集性病例报告和调查处置率达85%以上;重症病例和死亡病例个案调查和信息上报达100%;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医疗单位对所辖区医疗机构、小学及托幼机构的主动监测和技术指导覆盖率要达到100%;托幼机构和学校晨午检、缺勤、缺课、消毒措施实施等登记或记录完整;村卫生室、卫生院转诊、病例随访记录齐全。

  在流行高峰期,卫生行政部门的疫情研判应做到周研判、月评估,及时为政府提供决策依据和防控建议。

(三)规范医疗诊断与资料标准体系

  1、目的。完善分级诊疗、功能明确的医疗救治体系,落实重症病例集中收治、关口前移的工作措施,做到手足口病重症病例找筛查、找发现,规范转诊,规范救治,有效阻断手足口病患儿由普通病例向危重病例的转化,提高重症病例抢救成功率,减少患儿死亡。

  2、内容。切实落实预检分诊制度,设立发热门诊,重点加强预检分诊处、病房、门诊输液大厅的消毒;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机构不截留7岁以下发热伴有皮疹的患儿、不治疗重症病例,做好晨检、宣教和转诊登记;做好普通病例和重症病例标本的采集和送检,配合县级疫控机构开展聚集性病例、重症或死亡重症病例调查处置;加强医院感染控制措施落实,防止发生医源性感染;加强网络直报、订正、核实;开展医护人员的手足口病诊治和防控专业知识的全员培训,确保早确诊、早报告、早治疗,减少重症和死亡病例发生。

  建立重症病例早期筛查制度,在手足口病流行期,要按照“四集中”原则(集中患儿、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将符合转诊标准的手足口病重症病例转到市级定点医院进行医疗救治;定点医疗机构原则上不得收治重症患儿,重点做好门诊和住院重症患儿的早期筛查和轻症患儿的诊疗工作。定点医院临床医务人员要熟练掌握手足口病诊断标准,配合经培训、有经验、责任心强的医生负责预检门诊24小时值班,主管医师和护士要增强责任心,加强夜班值班力量,严密观察每一位住院患儿的病情变化,同时告知家长重症的早期表现和密切观察的重要性,协助医务人员共同做好重症病例的早期发现,预防向危重症的转化,坚决杜绝死亡患儿无重症疫情上报的现象。

  3、指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手足口病疫情报告漏报率为0;疫情报告和订正及时率100%;医院感染控制措施有制度、有检查、有记录,无院内感染发生。乡镇、社区等基层医疗机构转诊率100%,记录齐全。临床一线医务人员对手足口病的诊疗标准掌握程度100%。

(四)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建立和完善疫情控制系统

  1、目的。卫生行政部门建立以各级疫控机构、医疗机构为管理主体和防止技术支撑的,以乡镇、社区和乡村基层防保及医生为依托的,横到边、竖到底的疫情控制网络体系,规范开展手足口病疫情调查处置等相关工作。

  2、内容。卫生行政部门在镇委、镇政府的领导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统筹本地医疗卫生资源,做好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组织召开疫情分析会商会,认真分析和研判当地手足口病疫情规律,制定和完善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保持对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敏感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县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一旦疫情发展成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手足口病的疫情管理,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疫情预防预警、疫情处置和技术培训指导等工作,为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技术支持;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检查指导、病例核实、流行病学调查以及重点单位、重点人群的防病知识宣传、防控技术指导等项工作。疫控机构要密切注意网络直报情况,一旦发现有重症病人,要抓紧核实情况、开展流调、规范采样,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疫控机构报告。

  乡镇医疗卫生机构负责辖区内疫情网络直报和病例管理工作,及时开展防病知识的宣传教育,配合县疫控机构做好手足口门诊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对居家隔离治疗病人下发居家隔离指导书和对所有病例的疫点、疫区处理、摸清辖区内托幼机构的情况,并做好技术指导以及对村级卫生室人员的培训、技术指导工作。指导村卫生室摸清辖区内7岁以下分年龄(以1岁组为一年龄段)分性别儿童数和托幼机构数。

  村卫生室负责做好辖区内7岁以下儿童摸底登记工作,建立年龄分组一览表和健康档案,并入户进行宣传指导;在手足口病流行期间,每天对本卫生室服务区域内7岁以下儿童进行巡查,对发热、有皮疹患儿立即告知家长带患儿到定点医院就诊。并负责指导病家进行轻型病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做好病例随访工作,配合乡镇医疗机构做好病例的疫点处理工作。

  3、指标。卫生行政部门及时下发(转发)手足口病防控相关文件和技术方案,根据疫情发展态势调整防控策略;建立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督导检查制度,做到督导检查有通知、有记录;县疫控机构对住院病例、重症病例、死亡病例和聚集性病例或暴发疫情及时进行流调和采样,及时检测病复,准确掌握病原流行情况;各级疫控机构建立疫情防控培训、技术指导、疫情研判、工作考核等工作制度;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建立预检分诊、会诊、转诊、感染消毒、流调与采样、病例会诊及重症病例救治等防控工作制度。各级疫控机构做好现场卫生处理,指导医院对住院病例、重症病例和死亡病例落实感染控制措施,对死亡病例、重症病例和暴发疫情病例的家庭和周边环境采取消毒措施。

(五)做好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的排查工作

  1、目的。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卫生行政部门与教育等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广泛发动群众,充分发挥重点机构的作用,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2、内容。一是在托幼机构、小学开展晨检、缺勤缺课登记制度,落实消毒措施,并做到托幼机构和小学晨午检、缺勤缺课、消毒措施实施等登记或记录完整。并指定专人对托幼儿童、小学生做好手足口病排查、预防工作;一旦发现患有发热、皮疹的患儿,知道家长立即带患儿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直至病愈方可返校。二是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机构要建立和完善7岁以下儿童家长手足口病防控知识宣传制度、晨检制度、手足口病转诊治疗登记制度。由乡镇卫生机构指导村卫生室做好辖区内7岁及以下儿童摸底登记工作,建立年龄分组一览表和健康档案,在手足口病流行期间,指定专人每天对本村卫生室服务区域内7岁以下儿童进行巡查,发现发热伴有皮疹患儿立即告知家长带至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对遵医嘱在家治疗的轻型患儿,县疾控机构指导乡镇防保机构发放居家隔离治疗病人指导书。由村卫生室负责本辖区居家治疗的手足口病患儿的随访工作,掌握居家治疗患儿的病情进展情况,如发现神经系统、呼吸系统、循环系统等相关症状时,应立即要求家长送定点医院就诊。同时村卫生室协同家长加强对患儿的管理,在治疗期间,要尽量避免外出,避免与其他幼儿解除,对其使用过的用具要进行认真消毒。

  3、指标。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晨(午)检制度、缺勤缺课登记制度、消毒制度健全,晨(午)检、消毒记录完整,晨检率要在90%以上。农村居家隔离治疗病人指导书发放率在90%以上。

(六)积极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做好病例的疫点疫区处理工作

  1、目的。通过流行病学调查,尽可能查明传染来源和疫情波及的范围,阐明流行因素,提出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为疫情控制提供科学依据。

  2、内容。接到病理报告或通过网络搜索发现报告病例后,尤其是对重症病例或死亡病例,应立即进行面对面的流行病学调查,要求项目齐全、准确,杜绝漏项、缺项。在调查时尤其注意询问病例的流行病学接触史和就诊情况以及接触者的发病情况,查明传染来源,及时发现疫情聚集性发生的苗头,避免疫情蔓延,所有个案调查表要有专人负责,每天录入手足口病数据库或重症病例/死亡病例数据库,对录入过程中发现的信息缺失等问题,录入人员要及时反馈给调查人员进行修订和完善。数据库每周以电子表格上报至平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科。

  对手足口病例要按照《山东省手足口病消毒方案》、《临沂市关于进一步做好疫点疫区的通知》要求,确定消毒原则,针对重点场所,科学指导,及时、规范做好疫点疫区的处理工作。一旦在所辖区域发现手足口病疫情,须在24小时内指派专业人员赶赴现场,可由乡镇防保人员配合完成疫点疫区消毒处理工作,但对在1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自然村寨、社区等集体单位发生3例及以上病例的,县疾控人员必须亲自进行疫点疫区的处理工作。同时完善疫点处理小结

  3、指标。1、2月份所有手足口病例(包括门诊病例和住院病例)面对面个案调查率100%。3月份及以后手足口病门诊病例调查率60%,住院病例个案调查率,尤其是重症病例,死亡病例个案调查和信息上报率达到100%,聚集性病例个案调查和调查处置率达85%以上。入户指导疫点处理率90%。

(七)做好标本采集工作,为手足口病病原学鉴定提供科学依据

  1、目的。采集典型病例,重症病例及死亡病例的标本进行检测分析,了解病原动态分布变化,为手足口病防控提供科学依据。

  2、内容。严格按照卫生部下发的《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指南(20xx版)》和《山东省手足口病监测方案(试行)》的要求,做好手足口病的标本采集工作。对手足口病住院病人进行标本采集,尤其对重症病例和死亡病例全部进行采集。对普通病例可采集一份粪便,对重症、死亡病例一般需采集双份粪便。每月最少需采集5例首次就诊的普通病例合格标本;当月病例总数少于5例时,全部采样。住院病例不足时以门诊病例补齐。标本采集要齐全,各医疗机构特别是手足口病定点医院,负责住院病例标本的采集和暂存,并及时通知疾控机构取样。县疾控机构负责辖区内手足口病标本的收集,并负责非住院病例及环境标本的采集。并按照保藏运输要求及时运送市疾控中心,每个标本须有填写完整、准确的、编号相同的采送样登记表和个案调查表。

  若一周内在一个托幼机构、小学或自然村出现5例以下手足口病例,应作为聚集性病例进行调查、采信,聚集性病例父母要采集粪便1份;病例同村或托幼机构的7岁以下儿童密切接触者/共同暴露者的标本,按每例病例1:3—5比例采集粪便1份;病例填写《个案调查调查表》、《病例标本送检表》,密切接触者和/或共同暴露人群的标本填写《密切接触者调查及采样信息登记表》,连同病例标本一起送检。

  3、指标。每月必须至少采集5份典型病例的标本。重症病例、死亡病例采集率100%。

(八)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落实群防群控机制

  1、目的。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卫生行政部门协调,教育、财政、宣传、科技等各有关部门积极参加,广泛发动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全面落实各项防控工作措施。

  2、内容。牢固树立“大卫生”观念,广泛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造福群众,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坚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造福群众的宗旨,以“清洁城乡,保护健康”为主题对城乡环境卫生进行集中清理,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重点做好农村、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的防控知识宣传教育,社区、街道办事处、村委会,托幼机构、小学等防控重点环节要成立手足口病防控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人、监督员、检查员,在卫生机构的指导下,按照手足口病预防控制工作要求,具体做好本单位的手足口病宣传、消毒和病人的管理等防治工作。

  3、指标。各乡镇政府要建立由手足口病防控相关各部门参加的群防群控工作机制,社区、街道办事处、村委会、托幼机构、小学等手足口病防控组织健全。流行前期,动员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环境整治活动;流行期,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环境整治督导检查。实行县领导包乡、乡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户责任制,依托基层防保人员和乡村医生,入村入户,逐级落实责任。

(九)开展中医中药预防治疗工作

  1、目的。充分发挥中医药预防传染病的特色和优势,推广中医药防病保健适应,通过喝大锅汤或中药代茶饮的中医药“治未病”,做到“花小钱、防大病”。

  2、内容。根据温病学基本知识和中医药对春季传染病流行特点、发病变化规律、临床症状和预后的认识,参考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防治手足口病临床技术指南(20xx年版)》,结合我县气侯特点、地理环境、居民生活饮食习惯、手足口病疫情特点、临床表现、病毒特性、药剂口味等,科学制定中医药预防、治疗手足口病处方,开展手足口病中医中药预防治疗工作。加强中医药防治知识的宣传、中药饮片的采购、中药汤剂煎者、配送等各项工作。

  3、指标。制定符合我镇实际的中医药方案,积极推动托幼机构和小学中医药预防应用工作,社区人群中医药防治手足口病知识知晓率普遍提高。

(十)开展多层面培训及技术指导

  1、目的。提高全镇卫生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托幼机构、学校、农村和社区等重点环节的防控能力。

  2、内容。卫生行政部门认真组织医疗卫生机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开展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和实验室检测等防控技术培训,教育部门要开展幼托机构和小学教师和校医的全员培训,对重点地区、一线岗位的人员要进行多次强化培训,提高早期发现报告、调查控制和实验室检测工作能力和水平。

  3、指标。师资培训分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和托幼机构、学校、农村和社区等重点环节;4月份之前完成全镇卫生人员的全员培训,并完成相应的逐级培训,相关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每人至少接受1轮次的培训。

(十一)大力普及手足口病防治知识

  1、目的。增强群众自我保健和防病意识,发病后第一时间到定点医院进行及时诊治,以防延误病情,耽误治疗。

  2、内容。健康教育是手足口病防控的基础,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各种媒体,加大手足口病的防治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群众明白手足口病可知、可防、可治、可控,引导广大群众提高防病意识,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动员托幼机构老师和管理人员、儿童家长成为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主动参与者,一旦发现体温升高、皮诊的患儿要及早就医,缩短发病到就诊的时间间隔。尤其与重症或死亡病例发病前1周或发病后有共同生活、居住史的5岁以下儿童,要对其家长或监护人进行健康教育,做好儿童的密切观察,出现症状要及时、及早就诊和治疗。指导其对早期危险因素的识别,以促进重症病例的早发现、早干预。

  3、指标。制定手足口病健康教育宣传实施方案,建立媒体沟通机制,有效引导舆论,通过各种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提高防控知晓率,有效提高人民群众自我防护意识和保健能力。卫生行政部门流行前期进行以明白纸、报刊、网络等形式进行宣传,城乡居民防治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托幼机构、学校、村卫生室和社区服务站等部位手足口病宣传画张贴率在90%以上;全县要显著缩患者从发病到就诊的时间间隔。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联防联控。各级政府加强对手足口病防控的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和分工,加大投入,做好手足口病防控工作。财政部门保证手足口病防治经费,落实现场调查工作运转经费、消毒药械和宣传经费等;宣传部门科学宣传手足口病防治知识,疏导、缓解群众紧张心理,普及手足口病可防、可控、可治的大众知识;教育部门负责做好幼托机构和小学的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民政部门做好手足口病病例困难家庭的救济补助工作等。当疫情发生时,社区、街道办事处、村委会、托幼机构和小学要成立手足口病防控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人,按照手足口病预防控制工作要求开展防控工作。

(二)明确任务,狠抓落实。

  各级疾控机构要按照手足口病防控的有关技术规范,认真履行法定工作职责,重点做好手足口病的疫情管理、监测、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技术培训和指导、提出防控建议等工作,开展手足口病专项调查。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落实《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工作任务,做好院内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工作,要重点做好全员培训、落实预检分诊、感染消毒、流调与采样、病例救治及相关信息报告等工作。

(三)正确引导舆论,加强风险沟通。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展通俗易懂的宣传教育活动,为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建立舆情跟踪分析机制,加强与宣传部门的沟通、与媒体的合作,形成与主流新闻媒体的定期联络机制,把握新闻宣传主动权。

(四)加大防控经费投入。卫生部门尽早行动,对手足口病防控经费作出科学测算,及时向县政府汇报,积极协调财政等部门,争取将手足口病防控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为手足口病防控提供财力保障。

(五)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措施落实。切实加大督导检查工作力度,制定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定期对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重点加强对医疗机构、小学和托幼机构、疫点和疫区等单位的检查,对工作好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差的单位通报批评,限期整治,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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