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监庭工作总结3篇(法院审监庭工作总结)

时间:2022-12-02 00:01:55 工作总结

  总结就是对一个时期的学习、工作或其完成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回顾和分析的书面材料,通过它可以全面地、系统地了解以往的学习和工作情况。我们该怎么写总结呢?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整理的审监庭工作总结3篇(法院审监庭工作总结),供大家参考。

审监庭工作总结3篇(法院审监庭工作总结)

审监庭工作总结1

  2013年5月26日到2013年 6月13日我在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为期三周的实习,除去周六周末,实际待在法院的日子只有十五天,时间虽然很短,但在这期间的收获却是很大的,也有很深的感触。

  一、实习单位及岗位简介

  唐山市人民法院成立于1948年12月27日。1955年3月,唐山人民法院改称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1958年4月28日,唐山市改属唐山地区领导,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入地区中院,改称唐山市人民法院。1978年5月,改称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将市辖区各法庭改建为区人民法院。

  它的性质为我国的审判机关,其只要职能主要是对第四级法院进行监督和指导,审理应受理的初审案件,审理上诉及申诉案件,有终审权。我所在的实习岗位在审判监督庭,它的主要职能是行使法院内部的审判监督权,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诉进行审查并组织听证,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认为确有错误的,提请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并办理再审案件。我的实习工作也就是协助审监庭的人员行使他们的职能、完成他们的工作。

  二、实习过程概述

  2011年12月26日来到法院实习的第一天,就被分配到了审判监督庭去工作,这也确定了在今后的三周内我所在的固定场所为审监庭。在审监庭实习的三周中,我的主要工作就是协助他们进行工作,整理文件以及卷宗。

  审监庭的一个重要职能是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认为确有错误的,提请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并办理再审案件。所以在审监庭实习的这段期间我接触了大量的判决书和裁定书。以前总是想有些案件只给判决标准要求法官发挥自由裁量权,那么法官既可以给幅度内的最高判决也可以给最低判决,到底是什么决定最后的判决呢?通过大量阅读这些判决书我才感觉到自由裁量权并不是法官想怎么判就怎么判,它总是有一定的规律可寻,这就是法官接触大量案件后形成的标准。我发现很多相似案件的判决也很相似,我想这也许就是所有法官根据经验所达成的标准。

  在审监庭的一个重要工作就是整理卷宗,这项工作让我对案件自受理到结案的工作流程有了较为全面的认识。整理卷宗的时候我并不是简单的装订好就完事了,我总是看看里面的内容,当发现自己感兴趣的总是会仔细的研究一番,通过这些工作丰富了我的实践知识,我想这对我以后从事法律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实习主要情况和体会

  在审监庭实习期间,我认真完成庭长和各个同事安排给我的各项工作,并协助庭长完成了2011年下半年度各审判人员办理案件的效率表。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的充分肯定和较高评价。

  都说审监庭是个很闲的地方,刚开始的两天我也这么感觉,总觉得没有事情可做,觉得无聊。可后来我觉得闲着也是闲着就找来了那些大量的判决书和裁定书来看,看着看着我就发现这一天过的很快,并且感觉自己收获很大。这让我明白,原来闲是相对于懒人来说的,只要我们勤奋努力是不可能感觉到闲的。这也让我联想到生活和学习上,只有做一个勤奋的人,才会有更大的收获与成就。

  也正是通过阅读这些判决书和裁定书,让我认识到审监庭存在的问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经过一审、二审诉讼程序作出的,二审程序结束后,裁判即发生法律效力,诉讼程序已经结束。但有些裁判又确有错误,这些错误的裁判如何纠正,应由哪个部门纠正?对此诉讼法特设了审判监督程序,并规定:人们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这就是目前审判监督庭行使再审案件审判权的法律依据。这一不适当的职能定位随着法院审判管理机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其显露出的局限性和由此引发的负面作用已越来越明显。

  我感觉最主要的问题有两点:一是,未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审、监分离;二是,监督不力且明显滞后,并且监督的事后性、被动性带来了工作效率偏低的不足。为此,我查阅了大量的资料和阅读了大量的判决书和裁定书并提出了自己的一点拙见。第一,建立完整的、真正意义上的审、监分离制度。“三个分离”制度的制定是现代司法审判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审判公平和公正的重要举措。审判监督庭既是行使审判监督权的专门机构,则其职责范围就应以审判监督为限。本院已生效的裁判如经审判监督庭再审听证后发现确有错误的,依法应由其它审判庭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审判监督庭不宜再直接审理再审案件;审判监督庭原部分拥有的“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双重角色,是与审判的科学化管理不相容的,应当加以纠正。第二,为有效地提高办案效率,应把审限的管理与控制作为审判监督庭的一项经常性的主要的监督职能之一。办案效率问题历来是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出现这一问题的原因固然很多,但数量不少的超审限案件的存在是其重要的因素之一。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下大力气铲除超审限这一顽症。为实现这一目的,应把监督作为先行的切入点,将所有案件的排期工作交由审判监督庭全权负责,公告、司法鉴定、审计、管辖权异议的上诉等不计审限的事项也由审判监督庭统一办理;对有可能超审限的案件,审判监督庭对承办人拥有督办权;确有特殊原因需延长审限的案件,也由审判监督庭负责审查报批。通过以上监督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超审限案件的数量。案件超审限的问题解决了,办案效率不高的问题的解决也必能实现新的突破。

  这次实习给我体会非常深刻的一点是:理论要与实践相结合。其实很多东西在学校的时候我都学习过,但知道的都是理论,知道操作步骤,却没有多少实践,甚至都没有考虑到按照这些步骤去做的时候,也会出现很多的问题以及要如何去解决这些问题。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的难过。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四、自我评价

  转眼间三个星期的实习就过去了,回想起来真是感受颇多。这些天里经历的每一天,都已在我心中留下了永久的印记,因为这些印记见证我这样一个新生的成长。在过去实习的这半个月内, 我收获了很多很多。我在憧憬中懂得了来之不易的珍惜;在思索中了解了酝酿已久的真理;在收获后才知道努力的甜美。

  在实习中我做到了谦虚谨慎,勤奋好学。注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将所学的课堂知识能有效地运用于实际工作中,认真听取其他人员的指导,对于别人提出的工作建议,可以虚心听取。表现出较强的求知欲,并能够仔细观察、切身体验、独立思考、综合分析,灵活运用自己的知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在工作中我做到了踏实肯干,吃苦耐劳。能够做到服从指挥,认真敬业,工作责任心强,工作效率高。

  在生活上,养成了良好的生活习惯,生活充实而有条理,有严谨的生活态度和良好的生活作风,为人热情大方,诚实守信,乐于助人,拥有自己的良好的处事原则,能与同事们和睦相处;积极参加各项活动,从而不断的丰富自己的阅历。

  我相信只有通过自身的不断努力,拿出百尺竿头的干劲,胸怀会当凌绝顶的壮志,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在与社会的接触过程中,减少磨合期的碰撞,加快融入社会的步伐,才能在人才高地上站稳脚跟,才能扬起理想的风帆,驶向成功的彼岸。

审监庭工作总结2

  一、实习主要内容

  九月份我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进行了为期4周(9月11日至10月11日)的毕业实习。审判监督庭(简称审监庭)主要负责民事、刑事案件的审判监督工作,刑事罪犯的减刑、假释工作,而我所在的办公室主要负责处理罪犯的减刑、假释案件。审判工作中大量的事务性工作都是由书记员完成的,我们这些实习生正好分担书记员的工作。在实习中,我对书记员一职有了更多更新的认识。书记员要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及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等。在过去的4周中,我通过实践及观摩,学习了怎样做个合格的书记员。

  首先是学习了整理、装订归档卷宗。卷宗应当按照规定的顺序装订,卷宗应材料成页。装订顺序如下:

(一)目录 目录正在装订书制作,按卷宗材料装订顺序的排列制作序号、问件民称、页次;

(二)提请减刑建议书;

(三)审理报告;

(四)调查材料;

(五)合议庭笔录;

(六)减刑裁定书;

(七)送达回证。

  其次是合议庭笔录。合议庭笔录主要内容有:

  1、评议时间。主要记录评议的时间,年月日的书写为汉字大写;

  2、评议地点。一般为本院审判庭;

  3、合议庭成员。由审判长,审判员,代理审判员(人民陪审员)组成;

  4、案件主审人(为本案的承办人);

  5、案由。案件原告因某某诉讼被告;

  6、记录。记录内容主要首先由承办人汇报案情,承办人依据法律规定作出结论。其他陪审原表明自己观点。

  二、实习中的工作表现

  在庭里面的时候,做什么事都要主动点,做事情要也小心、细心,不得马虎。再熟练多做的事情也要认真。因为自己是新手,面对的都是前辈,自己多多干活,是自己的福气,而且还能让别人知道,自己是个称职的书记员。当我走的时候书记员给我写评语的时候,书记员和法官给我的评价都很好,说我很能做事,表现积极,说我人都机灵、灵活;还说我规规矩矩,上班按时按点,不像以前实习的,想来就来,想走想就走。在我的实习鉴定表上,书记员这样写到:“该生在实习期间,勤奋好学,态度积极认真,踏实肯干,能够很好地完成庭里布置的任务,是一名优秀的实习生。”

  三、实习内容和过程

  今天是我来到法院的第二天,一早就收到法院里面的退卷、及二审宣判后退给原审法院的材料。一共收到今年上半年的十多宗上诉案件退卷材料,需要归挡。材料很多也很复杂,证据、诉状、判决等等,我们的任务就是按号分类整理、订装。我订装的案卷是一份关于劳动者违约解除合同应赔偿用人单位经济损失案子。案中李某于1999年从广州某大学汽车工程专业毕业后,到广州某汽车公司工作,并与该公司上级主管单位广州市某供销社签订了3年期劳动合同。XX年8月经政府协调,征得供销社和其本人同意后将李某调至广州中英合资某保安器材公司工作。李某在保安器材公司先后担任生产部、技术部和销售部经理。XX年11月30日,李某与供销社经协商续签了3年劳动合同,合同期至XX年11月29日。XX年1月,李某又与保安公司签订了1年期劳动合同。在所签合同中约定:李某(乙方)有义务在合同终止或合同解除时,妥善交接工作。乙方经保安器材公司(甲方)出资培训,在甲方同意乙方解除合同要求时,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培训费,此后,双方还签订了保密协议。在该协议中包括竞业禁止的条款,具体内容是:乙方辞职或离职后3年内(包括留职培训、学习或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流活动),不得在与甲方行业相同或相似的机构任职,乙方个人也不得直接或间接从事与甲方行业相同或相似的商业活动。如果因乙方上述行为导致甲方应得利益减少,甲方有权运用一切合法手段,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李某的社会保险一直由供销社为其办理缴纳手续。为了提高李某的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保安器材公司于XX年9月至11月派其到英国进行了为期12周的技能培训,又于XX年9月至XX年7月参加英国专家所作的为期84天的培训。保安器材公司为李某共支付培训费用万英镑(折合人民币万多元),并为其支付出国培训的交通、置装等费用9642元。XX年10月20日李某向保安公司发出要求辞职的传真件,随后即到同行业竞争企业广州某集团公司工作。保安器材公司为此申诉至劳动争议仲裁委,要求李某支付培训费并按照竞业禁止的约定赔偿损失。仲裁委经审理后裁决:

  1、李某支付保安器材公司培训费元。

  2、支付保安器材公司出国培训机票加保险费、置装费9182元。李某对该裁决不服,起诉至法院,要求撤消仲裁裁决,驳回保安公司的仲裁请求事项。

审监庭工作总结3

  审监庭职能定位如何转变:

  1、转变监督理念,实现管理重心由审判流程管理向审判监督管理的转变。审判流程管理经过十多年的运行,基本上达到了规范化、制度化。随着形势和任务的发展,要求在不断加强审判流程管理的同时,将审判管理的重心向审判监督管理转移,突出对案件程序和实体的全面监督管理,通过科学的质量监督管理,规范司法行为,确保司法公正。结合民诉法修订实施后基层法院审监庭职能转变的需要,将审监庭确定为案件质量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积极推进审监庭职能转变和重新定位,把审监庭由原来单纯审理再审案件的业务庭,转变为担负审判、案件质量监督管理、错案分析、总结审判经验等职能的综合管理部门,担负起全方位、立体化的综合管理、服务、监控、建议、督查等职能。

  2、监督主体由多元向统一转变,内容由审限监督向审限监督和实体、程序监督相结合。在现行的审判监管模式下,审判监管职能分散在多个部门,带有很强的行政化特征,造成监管成本大、效率低。以本院为例,包括立案庭、审监庭、研究室、政治处、专审委等多个部门在内的监管机制,都不同程度、不同范围地承担着审判监管的职能。这种监管机构和监管职能不统一,导致了一下问题的出现:一是使完整的审判监管工作被人为分解,造成了多头管理,政出多门的局面,不能形成整体合力,难以最大限度地发挥监管的作用,某些情况下甚至给审判人员造成一些不必要的负担;二是影响了监管信息畅通,因监管职责不清或交叉而导致的互相推诿扯皮的现象时有发生;三是由于各管理部门往往分属不同的院领导主管,发生矛盾时的协调环节过多,增加了监管中的沟通协调成本;四是导致审判监管中的层级过多,使审判监管的指挥链条被认为拉长,降低了审判监管的效率。随着形势的发展,人民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人民法院监督不力导致案件质量不高的矛盾不断加剧。因此,必须对监督的主体进行转变,充分发挥审监庭

  内部监督这一职能,突出对办案过程的监督,以实现其对实体和程序双重监督的需要。

  3、监督关口前移,实现由结果监督向过程监督转变。传统监督手段比较单一,案件抽查、卷宗评查和审判委员会研究案件基本上都是对个案的、事后的监督。在审判委员会研究案件时,审委会委员们在往往对案件情况不是很了解,在汇报时,办案法官为了获得审判委员会的支持,可能汇报时避重就轻,形成研究意见时,有失公正。审监庭职能重新定位后,被赋予案件质量监督管理的职能,如何构建一种机制,能够在法官办案的同时,审判监督人员可能同步跟踪监督办案过程,从而实现对办案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动态监督,成为解决问题的关键。

  4、以信息技术为依托,推进职能转变,实现科学定位。

  我们应从创新手段入手,通过信息化技术,构建案件同步跟踪监督考核的工作新机制。大力改造院内局域网,全面启用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搭建快捷高效现代的网络平台。案件从立案一直到执行完毕,归档,各个环节的承办人员负责相关信息和诉讼文书资料录入系统,这为案件监督评查电子化创造了条件,实现院长、庭长和审判监督人员对办案全员、全过程的跟踪、同步监督、实时考核,规范司法行为,保障司法公正。

  以科学技术为基础,广泛吸取兄弟法院及相关领域的先进监督管理经验,不断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手段和方法。以科学理念为支撑,建立监督管理考核系统。实现审判监督由事后监督向事中、事前监督,由静态监督向动态监督,由结果监督向过程监督的转变,建立边办案、边监督、边考核的全新考核模式,不断推进

  审判监督制度的创新,完善审监庭职能的重新定位。

  审监庭工作计划

  法院审监庭党风廉政工作总结

  法院审监庭先进事迹

  监审工作总结(共6篇)

  法院审监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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