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总结文本参考6篇(加强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

时间:2022-12-05 10:00:00 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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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总结文本参考6篇(加强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

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总结文本参考1

  2020年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紧扣新时代社区矫正工作新要求,继续开展社区矫正执法规范深化年活动,练内功、抓创新、补短板、强保障,继续推进信息化建设,着力加强社区矫正监督管理、教育矫正、社会帮扶机制体制建设,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逐步实现由“管得住”向“教育好”的治本安全观转变,为平安、法治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一、全力构建安全防范体系,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1.严格落实日常监管措施。根据社区服刑人员不同的管理等级,积极组织社区服刑人员集中学习教育和社区公益劳动。严格落实劳动和学习时间,依法依规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分类考核,考核必须严格按照《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不得将组织学习教育和公益劳动以及分类考核流于形式。摒弃录个指纹就完事的思想,应注重学习教育的内容形式和效果,真正实现由“管得住”向“教育好”、“矫正好”的治本安全观转变。

  2.加强定期走访和随机抽查。定期走访和随机抽查是了解社区服刑人员最新动向的最直接方式,各基层所必须加强随机走访,并普遍建立随机走访和手机GPS定位抽查记录机制。要积极探索建立微信报到机制,建立社区矫正工作群,施行社区服刑人员每日早中晚位置实发制度,全面提升管控效果,推进安全防范由点状向线性控制转变。

  3.积极提升摸排研判能力。加强重点时段管控能力,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涉毒、涉枪、涉黑等重点高危人员管控,适时开展重点时段、重点事项专项整治。各基层所对辖区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动态必须了如指掌,综合研判其矫正情况及社会危害性,制定矫正个案,实现精准矫正。对排查出的重点人员及时与公安机关建立动态通报制度,拉起司法行政机关与公安机关的横向法网,努力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二、全力构建执法规范体系,提升公正执法内功

  1.进一步规范日常执法事项。紧扣规范执法生命线,在调查评估、衔接报到、矫正宣告、监管审批、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各个执法环节按照法治化、规范化、信息化的目标,确保执法全程留痕,尤其要严把调查评估和外出审批关,对涉嫌主观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等情况的,要求各所只陈述调查情况,慎用具备社区矫正监管条件等明确意见和建议;重大节假日期间一律不准假。各基层司法所在调查取证环节要苦练内功,对于调查笔录、证据截图、法律条文的引用等应熟练掌握。县局抽查中发现无故离线(关机、超出限制区域、请假不符合规定等问题),相关所应当及时处理和反馈,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今年,县局将进一步发挥社区矫正监管中心作用,积极开展工作督查,将组织公、检、法、司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不定期、不打招呼的随机突击检查。实行日常监管、档案完善情况与工作经费直接挂钩制度。从今年开始,以安全顺利解矫为基数,半年以下(含半年)矫正期的接收一人工作经费100元,半年以上至一年矫正期的一人200元,以此类推。重新违法犯罪的不在基数范围内,工作经费应当以此项工作据实报批。每发现一例脱管的,扣3分;无正当理由被省厅、市局通报的,每人次扣5分,并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2.全面加大惩处力度。不断强化各项监管手段和措施,对违反监督管理规定或不服从监管的社区服刑人员及时开展训诫谈话,下达书面警告,加大提请治安管理处罚和收监执法力度,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和法律性,守住监管安全底线,不出现脱管漏管,最大限度降低潜在风险,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坚决避免重大违法犯罪发生。

  三、全力推进业务执法平台建设,大力提升社区矫正监督管理信息化水平

  业务执法平台管理是做好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一是全面落实重点人员“手机+电子手环”双重定位模式。各基层司法所要积极配合县局对辖区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摸排研判,对社区服刑人员中的重点对象采用“电子手环”定位,强化实时监管。二是全面落实“人脸识别+指纹”双重识别模式。有效防止业务执法平x“不需指纹签到”一栏成为个别社区服刑人员的“避风港”。今年,县局将对所有社区服刑人员的人脸信息进行首次采集,各基层所要落实专人对人脸识别仪和指纹仪进行管理,并熟练操作。

  四、继续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引领作用。一是组织2020年的社区矫正优秀工作档案评比活动,改变以往自荐模式,采取县局指定抽查模式,真实反映基层所监管情况,进一步提升全县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水平;二是在全县各基层所中开展社区矫正创优评先活动,结合日常监管考评和档案质量评比情况,年底评出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工作经费三千、二千、一千,并在目标管理考核中分别加3分、2分、1分。根据考评情况,确定一个社区矫正重点监管乡镇(街道),扣除工作经费500元,并在年度考核中扣减2分。在矫正监管期间监管到位但仍重新违法犯罪的扣1分;因监管不到位重新违法犯罪的扣5分,并取消评优资格。本项工作将和全县各(乡、街道)综治工作考核直接挂钩。社区矫正工作将积极挖掘典型,不断实现以点带面,以先进促后进,不断树立全县典型标杆引领作用,不断推进我县社区矫正工作的纵深持续发展。

  四、继续创新适应性帮教帮扶工作,积极凸显社区矫正宽严相济暖人心的刑罚执行效果。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联合民政等部门对表现较好且生活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开展精准帮教帮扶工作,使其更好的融入社会,立足社会,感恩社会。充分发挥媒体作用,积极宣传社区矫正特色亮点和典型工作经验。大力宣传社区矫正工作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总结文本参考2

  今年以来,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紧紧围绕“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主题,以监管安全稳定为第一责任,创新探索建立“机构专业化、建设规范化、监管精细化、帮扶人性化”社区服刑人员服务管理模式,取得了明显成效。首创“队建制、双配制”模式和建立社区矫正机构兼职法制员制度,得到部领导和省厅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和批示。社区矫正执法支队被x市委政法委、x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表彰为“x市公正司法示范点”。今年1-11月,全市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2064人,解除矫正1888人,目前在矫3476人,重新违法犯罪率始终控制在1‰以内。

  一、以机构建设为切入点,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专业化水平。首创社区矫正“队建制、双配置”模式,市、县、乡镇分别设置社区矫正执法支队、大队、中队,进一步增强了纵向协调管理力度。社区矫正执法支队、大队分设队长、政委(教导员),坚持业务建设和政工管理并举,增设中层正职9名,其中的政委1名、教导员8名。市局社区矫正执法支队正科职建制,以指导、监督、审核、协调职能为主;大队主要开展集中性矫正工作,承担社区服刑人员入矫登记、风险评估、动态监管、考核鉴定、集中教育和承办非监禁刑(拟假释)人员审前调查、对社区服刑人员提出司法奖惩建议;社区矫正执法中队主要依托乡镇司法所和乡镇司法社工中心,以乡镇片区设立中队,负责日常监管职能。该做法得到司法部、省司法厅的高度肯定。司法部副部长郝赤勇专门作出重要批示“认真总结x等地经验,抓好实施办法落实”。

  二、以素质提升为根本点,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水平。《社区矫正实施办法》颁布施行后,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迅速贯彻落实,掀起学习热潮。市局按照部、省厅文件精神,及时下发通知,明确要求各单位,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制定学习计划,尤其对从事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的人员,必须弄懂弄通、学深学透实施办法的条款内容,为规范有序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奠定法律基础。3月1日以来,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先后组织各类培训27期,组织各类考试19场,市局专门组织社区矫正执法机构兼职法制员进行执法技能考试,110名社区矫正工作者参加了考试,此项工作得到省厅领导的充分肯定。市局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施行前一天,先期组织培训,市局分管领导亲自辅导,对执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情况,进行了全面分析,明确了具体要求,规范了统一标准,提出了规范化建设要求,收到良好的效果。与此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年初,全市有16个集体、18名个人被评为省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先进集体、先进个人;通过报纸、杂志、网络、电视扩大宣传面,编辑社区矫正工作简报共16期,加强了各地工作交流,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三、以监督管理为着力点,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精细化水平。市局专门召开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推进会,会上明确提出以“机构队伍建设到位、工作制度体系完善、执法行为规范、教育帮扶机制健全、工作质量全面提升”具体工作要求。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对象集中交付对接制度,组织社区矫正执法工作人员到监狱与假释罪犯签订社区矫正入矫保证书,进行集中交付。建立每月释情通报制度,实现与入矫对象无缝衔接。推行社区矫正风险评估机制,根据评估的危险系数,确定“危险等级”,实施分类分级管理。加强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管理,严把入矫、思想汇报、公益劳动和请销假关。实行流动社区服刑人员跟踪管理,在县级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设立“活动区域预设、警报信息互通、行动轨迹追踪”专用监管平台,为1633名社区服刑重点对象配备了GPS定位手机,实行全天侯监控。在社区服刑人员活动范围超出预设区域时,监管系统自动向矫正中心监管平台发送警报信息,矫正机构收到预警信息后,及时以短信或通话的形式对社区服刑人员作出警示。今年以来,先后对208名违规社区服刑人员及时进行警告处理,累计治安处罚9人、居住地变更54人、撤销缓刑22人、撤销假释5人,对4名暂与监外执行罪犯收监执行,累计裁定减刑1人。统一制作下发社区矫正“执行文书和工作档案”范本,确保档案管理规范整齐统一。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工作责任追究制,制定《x市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明确责任追究范围、处理种类和方法,对因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发生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的,实行责任倒查。

  四、以平台建设为支撑点,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水平。各地先后投入1900万元用于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建设,目前,全市9个县(市区)均按标准建立了集帮助教育、管理控制、劳动就业、法律服务、社会救助、心理矫治“六位一体”的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海门市局利用国家下拨的300万元和地方拨款200万元业务用房建设资金,正在建设全省一流的特殊人员服务管理基地,明年初将投入运行。大力加强中心队伍建设,通过聘用、招录、借用等方式,充实人员,已配备337名司法行政专职执法工作者、488名专职社会工作者,4398名社会志愿者。扎实推进社工服务中心建设。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在全市118个乡镇全部建成社工服务中心,按照“安置市场化、职责规范化、管理信息化、帮教社会化”的要求,积极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帮助其解决就业和生活中的问题,确保其思想稳定、生活有着落。全面加强心理矫治工作,建立心理矫治机构62个,其中9个县(市区)均建成县级心理矫治中心,县城所在镇、中心镇也相应建立了特殊人群心理矫治机构。建立心理矫治专家库,成立x市社区矫正扶心团,聘请168名专职心理矫正咨询师通过定期排查、问卷测试、集中辅导、个案疏导等方式,对有心理问题的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咨询和帮助。今年以来,共接待社区服刑人员心理咨询1431人次,组织心理测试1056人次,解决心理问题578人次,建立心理辅导档案786份。

  五、以安全防控为关键点,提高社区矫正工作应急化水平。加强监管安全排查,做到一月一排查、法定节假日前必排查、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加密排查。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市局根据省厅统一部署,专门下发文件、召开安全稳定会议、与各县(市)区局签订责任书,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同时,在十八大召开期间,坚持每日一报,及时掌握全市安全稳定动态情况。强化教育转化,对在排查中经重新评估划为“严管”类的重点服刑罪犯,重新修订方案,明确帮扶要求,开展帮扶教育,促其思想和行为转化。落实严密管控,对重点社区服刑人员,成立以司法所长牵头,社区民警、矫正社工、社区干部、志愿者、重点矫正对象家属组成的“六包一”矫正小组共同管控和帮教。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成立了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制定了应急处置方案,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专门业务培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今年以来,我市社区矫正工作通过全面规范管理,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实事求是地讲,按照市综治委的工作要求,还存在着宣传力度不够、工作力量和经费不足、日常监管和帮扶还需加大等一些问题和不足。如,从3月1日施行后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明确规定社区服刑人员除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外,不得请假外出,社区服刑人员外出经商或务工受到严格的限制,只能在居住的市、县范围内,从而加大了监管的难度。又如,社区矫正工作力量和经费保障还比较薄弱。社区矫正执行主体关键是乡镇司法所,但目前基层司法所专职工作人员相对较少,力量显得薄弱,经费保障还有缺口。

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总结文本参考3

  20XX年,顶山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在各级领导的不断关心指导下,各项工作与去年同期相比都有较大程度的提高,但也存在一定得不足,对此,进行总结和阶段性梳理,旨在理清工作思路、改进矫正措施、提高工作实效。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所登记在册的矫正对象有27名,其中缓刑对象22名,管制3名、假释对象1名,暂予监外执行2名。2015年累计新增矫正对象14名,期满解矫12名。

  20XX年度,我所社区矫正工作详细情况如下:

  1、组织召开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会议2次,其议题分别为“布置社区矫正排查工作,切实维护青奥期间社会稳定”、“贯彻上级要求,突出矫正工作实效,维护国庆期间稳定”。

  2、积极发动责任心强的离退休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加入矫正志愿者行列,切实发挥矫正志愿者工作队伍实际作用。

  3、组织各类排查工作四次,重点对矫正对象、刑释解教人员目前生活、工作、家庭情况进行全方位摸底,通过综合各方面信息对矫正对象、刑释解教人员内心动态做出评估。

  4、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对矫正对象重新犯罪风险进行预估,开展心理测试工作,对部分矫正对象进行心理评估。

  5、组织开展审前调查十七人次,详细查明犯罪嫌疑人实际情况,并根据相关情况提出客观合理的司法建议,协助审判机关依法量刑。

  8、与各大骨干企业以及私营业主开展广泛的沟通,为矫正对象营造安心踏实的工作环境,预防在经济危机面前,矫正对象因不能忍受巨大的经济压力而重新走上犯罪道路。

  9、每月组织两次集体公益劳动,每月开展两次集中教育。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为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街道人事调整,及时调整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为确保社区矫正的顺利运行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落实了相对专一的工作人员,全面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日常管理。

  (二)认真摸底调查、理清可行思路。

  贯彻“以思想教育为主,监督管理为辅”的人性化工作宗旨,将有限的资源全部投入到对矫正对象的思想教育方面,用真诚感动矫正对象,建立起互相信任的联络关系,让矫正对象能够真切的感受到我们帮助其重新回归社会的决心和信心,打破原先陈旧的汇报形式,拓宽矫正对象思想汇报渠道,通过电话、书面、当面、短信、网络汇报等相结合的方式详细掌握矫正对象动态。同时,严防死守,积极避免因矫正对象情况掌握不及时而引发的重新违法犯罪情况,积极的养成矫正对象定期汇报的习惯,对于部分不按时汇报的矫正对象一定要及时的进行情况调查与核实。对于部分拥有私营企业的矫正对象,我所为其在经济危机面前提升企业防风抗险能力提供必要的帮助,坚定该部分矫正对象应对经济危机的信心。

  (三)做好建章立制,规范工作运行。

  一是为了规范我街道社区矫正工作,制定了《2015年度社区矫正工作计划》。二是在社区矫正移动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上下功夫,及时录入相关信息,做到对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及时、有效。三是统一制作《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图》、《社区矫正工作示意图》来上墙。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规范运行。

  (四)加强集中教育,注重教育实效。

  严格按照区司法局要求对矫正对象开展评估工作,客观进行综合评定。顶山司法所一直坚持以维护社会整体稳定为主要出发点,对全所矫正对象进行各类排查两次,对部分非故意类犯罪、经济类犯罪和犯罪条件已经消除的职务类犯罪对象实行适当的宽松管理,节约有限资源,集中力度加强对故意类犯罪,尤其是未成年矫正对象,针对这类群体的心理特点心理矫治,并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和询问,严防死守,积极的避免矫正对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五)严格日常管理,做好走访工作。

  积极的拓宽矫正工作方式,积极探索提升矫正工作实效的切实方法。目前,顶山司法所采用的矫正措施是加强走访,切实发挥社区矫正对象帮矫小组作用,密切联系居委会、社区民警进行多层次、全方面监控和教育。由顶山司法所进行统筹工作,组织开展日常的矫正工作,通过组织法制教育、公益劳动等活动,密切观察矫正对象接受社区矫正的思想态度和积极性,寻找合适机会与矫正对象进行面对面沟通,了解实际情况,对于部分新入矫、对社区矫正认识不足、思想态度不够端正的矫正对象进行重点关注,发动居民小组长对其个人及家庭进行密切关注,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同时组织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村矫正志愿者、社区民警对其进行不定期走访,深化思想教育,申明各项矫正纪律,帮助其看清目前社会形势,权衡利弊,以便其端正矫正态度,从内心深处纠正自己的不良行为与思想,真正的树立回归社会的决心。另外,顶山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一贯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避免过分教条和墨守成规,针对了解的情况以及社会的变化,对需要进行强化和改正的矫正措施进行逐一纠正,为矫正工作的推进制定详细的方案。

  三、20XX年度社区矫正工作重点

  (一)发挥志愿者作用,加强考评督查。矫正志愿者是矫正帮教的主力军,社区帮教、监改及信息反馈,主要依靠这支队伍,为限度发挥志愿者作用,我们从建立结对帮教关系入手,挑选合适志愿者,利于与矫正对象沟通,每月通过矫正志愿者了解一次矫正对象的思想状况与现实表现,共同研究矫正方案;每季度评议时,征求矫正志愿者意见,加强考评督查。

  (三)继续加强组织领导与监督,确保各项工作依法规范进行。充分发挥x、政协、新闻媒体等部门对社区矫正日常管理教育工作进行监督的作用,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业务指导与培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开展一至二次社区矫正工作业务培训,有计划地对司法所工作人员、居委会主任和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进行社区矫正工作业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提高整个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从而保证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改造教育质量。

  (三)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

  (四)继续加强宣传力度,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通过新闻媒体、业务信息、各种会议等多种载体,及时宣传报道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成功经验、典型事例,反映工作动态和问题。

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总结文本参考4

  今年以来,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紧紧围绕“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主题,以监管安全稳定为第一责任,创新探索建立“机构专业化、建设规范化、监管精细化、帮扶人性化”社区服刑人员服务管理模式,取得了明显成效。首创“队建制、双配制”模式和建立社区矫正机构兼职法制员制度,得到部领导和省厅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和批示。社区矫正执法支队被x市委政法委、x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表彰为“x市公正司法示范点”。今年1-11月,全市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2064人,解除矫正1888人,目前在矫3476人,重新违法犯罪率始终控制在1‰以内。

  一、以机构建设为切入点,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专业化水平。首创社区矫正“队建制、双配置”模式,市、县、乡镇分别设置社区矫正执法支队、大队、中队,进一步增强了纵向协调管理力度。社区矫正执法支队、大队分设队长、政委(教导员),坚持业务建设和政工管理并举,增设中层正职9名,其中的政委1名、教导员8名。市局社区矫正执法支队正科职建制,以指导、监督、审核、协调职能为主;大队主要开展集中性矫正工作,承担社区服刑人员入矫登记、风险评估、动态监管、考核鉴定、集中教育和承办非监禁刑(拟假释)人员审前调查、对社区服刑人员提出司法奖惩建议;社区矫正执法中队主要依托乡镇司法所和乡镇司法社工中心,以乡镇片区设立中队,负责日常监管职能。该做法得到司法部、省司法厅的高度肯定。司法部副部长郝赤勇专门作出重要批示“认真总结x等地经验,抓好实施办法落实”。

  二、以素质提升为根本点,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水平。《社区矫正实施办法》颁布施行后,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迅速贯彻落实,掀起学习热潮。市局按照部、省厅文件精神,及时下发通知,明确要求各单位,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制定学习计划,尤其对从事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的人员,必须弄懂弄通、学深学透实施办法的条款内容,为规范有序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奠定法律基础。3月1日以来,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先后组织各类培训27期,组织各类考试19场,市局专门组织社区矫正执法机构兼职法制员进行执法技能考试,110名社区矫正工作者参加了考试,此项工作得到省厅领导的充分肯定。市局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施行前一天,先期组织培训,市局分管领导亲自辅导,对执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情况,进行了全面分析,明确了具体要求,规范了统一标准,提出了规范化建设要求,收到良好的效果。与此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年初,全市有16个集体、18名个人被评为省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先进集体、先进个人;通过报纸、杂志、网络、电视扩大宣传面,编辑社区矫正工作简报共16期,加强了各地工作交流,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三、以监督管理为着力点,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精细化水平。市局专门召开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推进会,会上明确提出以“机构队伍建设到位、工作制度体系完善、执法行为规范、教育帮扶机制健全、工作质量全面提升”具体工作要求。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对象集中交付对接制度,组织社区矫正执法工作人员到监狱与假释罪犯签订社区矫正入矫保证书,进行集中交付。建立每月释情通报制度,实现与入矫对象无缝衔接。推行社区矫正风险评估机制,根据评估的危险系数,确定“危险等级”,实施分类分级管理。加强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管理,严把入矫、思想汇报、公益劳动和请销假关。实行流动社区服刑人员跟踪管理,在县级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设立“活动区域预设、警报信息互通、行动轨迹追踪”专用监管平台,为1633名社区服刑重点对象配备了GPS定位手机,实行全天侯监控。在社区服刑人员活动范围超出预设区域时,监管系统自动向矫正中心监管平台发送警报信息,矫正机构收到预警信息后,及时以短信或通话的形式对社区服刑人员作出警示。今年以来,先后对208名违规社区服刑人员及时进行警告处理,累计治安处罚9人、居住地变更54人、撤销缓刑22人、撤销假释5人,对4名暂与监外执行罪犯收监执行,累计裁定减刑1人。统一制作下发社区矫正“执行文书和工作档案”范本,确保档案管理规范整齐统一。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工作责任追究制,制定《x市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明确责任追究范围、处理种类和方法,对因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发生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的,实行责任倒查。

  四、以平台建设为支撑点,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水平。各地先后投入1900万元用于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建设,目前,全市9个县(市区)均按标准建立了集帮助教育、管理控制、劳动就业、法律服务、社会救助、心理矫治“六位一体”的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海门市局利用国家下拨的300万元和地方拨款200万元业务用房建设资金,正在建设全省一流的特殊人员服务管理基地,明年初将投入运行。大力加强中心队伍建设,通过聘用、招录、借用等方式,充实人员,已配备337名司法行政专职执法工作者、488名专职社会工作者,4398名社会志愿者。扎实推进社工服务中心建设。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在全市118个乡镇全部建成社工服务中心,按照“安置市场化、职责规范化、管理信息化、帮教社会化”的要求,积极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帮助其解决就业和生活中的问题,确保其思想稳定、生活有着落。全面加强心理矫治工作,建立心理矫治机构62个,其中9个县(市区)均建成县级心理矫治中心,县城所在镇、中心镇也相应建立了特殊人群心理矫治机构。建立心理矫治专家库,成立x市社区矫正扶心团,聘请168名专职心理矫正咨询师通过定期排查、问卷测试、集中辅导、个案疏导等方式,对有心理问题的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咨询和帮助。今年以来,共接待社区服刑人员心理咨询1431人次,组织心理测试1056人次,解决心理问题578人次,建立心理辅导档案786份。

  五、以安全防控为关键点,提高社区矫正工作应急化水平。加强监管安全排查,做到一月一排查、法定节假日前必排查、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加密排查。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市局根据省厅统一部署,专门下发文件、召开安全稳定会议、与各县(市)区局签订责任书,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同时,在十八大召开期间,坚持每日一报,及时掌握全市安全稳定动态情况。强化教育转化,对在排查中经重新评估划为“严管”类的重点服刑罪犯,重新修订方案,明确帮扶要求,开展帮扶教育,促其思想和行为转化。落实严密管控,对重点社区服刑人员,成立以司法所长牵头,社区民警、矫正社工、社区干部、志愿者、重点矫正对象家属组成的“六包一”矫正小组共同管控和帮教。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成立了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制定了应急处置方案,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专门业务培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今年以来,我市社区矫正工作通过全面规范管理,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实事求是地讲,按照市综治委的工作要求,还存在着宣传力度不够、工作力量和经费不足、日常监管和帮扶还需加大等一些问题和不足。如,从3月1日施行后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明确规定社区服刑人员除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外,不得请假外出,社区服刑人员外出经商或务工受到严格的限制,只能在居住的市、县范围内,从而加大了监管的难度。又如,社区矫正工作力量和经费保障还比较薄弱。社区矫正执行主体关键是乡镇司法所,但目前基层司法所专职工作人员相对较少,力量显得薄弱,经费保障还有缺口。

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总结文本参考5

  20XX年,顶山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在各级领导的不断关心指导下,各项工作与去年同期相比都有较大程度的提高,但也存在一定得不足,对此,进行总结和阶段性梳理,旨在理清工作思路、改进矫正措施、提高工作实效。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所登记在册的矫正对象有27名,其中缓刑对象22名,管制3名、假释对象1名,暂予监外执行2名。2015年累计新增矫正对象14名,期满解矫12名。

  20XX年度,我所社区矫正工作详细情况如下:

  1、组织召开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会议2次,其议题分别为“布置社区矫正排查工作,切实维护青奥期间社会稳定”、“贯彻上级要求,突出矫正工作实效,维护国庆期间稳定”。

  2、积极发动责任心强的离退休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加入矫正志愿者行列,切实发挥矫正志愿者工作队伍实际作用。

  3、组织各类排查工作四次,重点对矫正对象、刑释解教人员目前生活、工作、家庭情况进行全方位摸底,通过综合各方面信息对矫正对象、刑释解教人员内心动态做出评估。

  4、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对矫正对象重新犯罪风险进行预估,开展心理测试工作,对部分矫正对象进行心理评估。

  5、组织开展审前调查十七人次,详细查明犯罪嫌疑人实际情况,并根据相关情况提出客观合理的司法建议,协助审判机关依法量刑。

  8、与各大骨干企业以及私营业主开展广泛的沟通,为矫正对象营造安心踏实的工作环境,预防在经济危机面前,矫正对象因不能忍受巨大的经济压力而重新走上犯罪道路。

  9、每月组织两次集体公益劳动,每月开展两次集中教育。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为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街道人事调整,及时调整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为确保社区矫正的顺利运行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落实了相对专一的工作人员,全面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日常管理。

  (二)认真摸底调查、理清可行思路。

  贯彻“以思想教育为主,监督管理为辅”的人性化工作宗旨,将有限的资源全部投入到对矫正对象的思想教育方面,用真诚感动矫正对象,建立起互相信任的联络关系,让矫正对象能够真切的感受到我们帮助其重新回归社会的决心和信心,打破原先陈旧的汇报形式,拓宽矫正对象思想汇报渠道,通过电话、书面、当面、短信、网络汇报等相结合的方式详细掌握矫正对象动态。同时,严防死守,积极避免因矫正对象情况掌握不及时而引发的重新违法犯罪情况,积极的养成矫正对象定期汇报的习惯,对于部分不按时汇报的矫正对象一定要及时的进行情况调查与核实。对于部分拥有私营企业的矫正对象,我所为其在经济危机面前提升企业防风抗险能力提供必要的帮助,坚定该部分矫正对象应对经济危机的信心。

  (三)做好建章立制,规范工作运行。

  一是为了规范我街道社区矫正工作,制定了《2015年度社区矫正工作计划》。二是在社区矫正移动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上下功夫,及时录入相关信息,做到对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及时、有效。三是统一制作《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图》、《社区矫正工作示意图》来上墙。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规范运行。

  (四)加强集中教育,注重教育实效。

  严格按照区司法局要求对矫正对象开展评估工作,客观进行综合评定。顶山司法所一直坚持以维护社会整体稳定为主要出发点,对全所矫正对象进行各类排查两次,对部分非故意类犯罪、经济类犯罪和犯罪条件已经消除的职务类犯罪对象实行适当的宽松管理,节约有限资源,集中力度加强对故意类犯罪,尤其是未成年矫正对象,针对这类群体的心理特点心理矫治,并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和询问,严防死守,积极的避免矫正对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五)严格日常管理,做好走访工作。

  积极的拓宽矫正工作方式,积极探索提升矫正工作实效的切实方法。目前,顶山司法所采用的矫正措施是加强走访,切实发挥社区矫正对象帮矫小组作用,密切联系居委会、社区民警进行多层次、全方面监控和教育。由顶山司法所进行统筹工作,组织开展日常的矫正工作,通过组织法制教育、公益劳动等活动,密切观察矫正对象接受社区矫正的思想态度和积极性,寻找合适机会与矫正对象进行面对面沟通,了解实际情况,对于部分新入矫、对社区矫正认识不足、思想态度不够端正的矫正对象进行重点关注,发动居民小组长对其个人及家庭进行密切关注,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同时组织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村矫正志愿者、社区民警对其进行不定期走访,深化思想教育,申明各项矫正纪律,帮助其看清目前社会形势,权衡利弊,以便其端正矫正态度,从内心深处纠正自己的不良行为与思想,真正的树立回归社会的决心。另外,顶山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一贯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避免过分教条和墨守成规,针对了解的情况以及社会的变化,对需要进行强化和改正的矫正措施进行逐一纠正,为矫正工作的推进制定详细的方案。

  三、20XX年度社区矫正工作重点

  (一)发挥志愿者作用,加强考评督查。矫正志愿者是矫正帮教的主力军,社区帮教、监改及信息反馈,主要依靠这支队伍,为限度发挥志愿者作用,我们从建立结对帮教关系入手,挑选合适志愿者,利于与矫正对象沟通,每月通过矫正志愿者了解一次矫正对象的思想状况与现实表现,共同研究矫正方案;每季度评议时,征求矫正志愿者意见,加强考评督查。

  (三)继续加强组织领导与监督,确保各项工作依法规范进行。充分发挥x、政协、新闻媒体等部门对社区矫正日常管理教育工作进行监督的作用,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业务指导与培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开展一至二次社区矫正工作业务培训,有计划地对司法所工作人员、居委会主任和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进行社区矫正工作业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提高整个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从而保证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改造教育质量。

  (三)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

  (四)继续加强宣传力度,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通过新闻媒体、业务信息、各种会议等多种载体,及时宣传报道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成功经验、典型事例,反映工作动态和问题。

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总结文本参考6

  今年以来,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紧紧围绕“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主题,以监管安全稳定为第一责任,创新探索建立“机构专业化、建设规范化、监管精细化、帮扶人性化”社区服刑人员服务管理模式,取得了明显成效。首创“队建制、双配制”模式和建立社区矫正机构兼职法制员制度,得到部领导和省厅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和批示。社区矫正执法支队被x市委政法委、x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表彰为“x市公正司法示范点”。今年1-11月,全市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2064人,解除矫正1888人,目前在矫3476人,重新违法犯罪率始终控制在1‰以内。

  一、以机构建设为切入点,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专业化水平。首创社区矫正“队建制、双配置”模式,市、县、乡镇分别设置社区矫正执法支队、大队、中队,进一步增强了纵向协调管理力度。社区矫正执法支队、大队分设队长、政委(教导员),坚持业务建设和政工管理并举,增设中层正职9名,其中政委1名、教导员8名。市局社区矫正执法支队正科职建制,以指导、监督、审核、协调职能为主;大队主要开展集中性矫正工作,承担社区服刑人员入矫登记、风险评估、动态监管、考核鉴定、集中教育和承办非监禁刑(拟假释)人员审前调查、对社区服刑人员提出司法奖惩建议;社区矫正执法中队主要依托乡镇司法所和乡镇司法社工中心,以乡镇片区设立中队,负责日常监管职能。该做法得到司法部、省司法厅的高度肯定。司法部副部长郝赤勇专门作出重要批示“认真总结x等地经验,抓好实施办法落实”。

  二、以素质提升为根本点,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水平。《社区矫正实施办法》颁布施行后,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迅速贯彻落实,掀起学习热潮。市局按照部、省厅文件精神,及时下发通知,明确要求各单位,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制定学习计划,尤其对从事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的人员,必须弄懂弄通、学深学透实施办法的条款内容,为规范有序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奠定法律基础。3月1日以来,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先后组织各类培训27期,组织各类考试19场,市局专门组织社区矫正执法机构兼职法制员进行执法技能考试,110名社区矫正工作者参加了考试,此项工作得到省厅领导的充分肯定。市局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施行前一天,先期组织培训,市局分管领导亲自辅导,对执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情况,进行了全面分析,明确了具体要求,规范了统一标准,提出了规范化建设要求,收到良好的效果。与此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年初,全市有16个集体、18名个人被评为省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先进集体、先进个人;通过报纸、杂志、网络、电视扩大宣传面,编辑社区矫正工作简报共16期,加强了各地工作交流,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三、以监督管理为着力点,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精细化水平。市局专门召开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推进会,会上明确提出以“机构队伍建设到位、工作制度体系完善、执法行为规范、教育帮扶机制健全、工作质量全面提升”具体工作要求。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对象集中交付对接制度,组织社区矫正执法工作人员到监狱与假释罪犯签订社区矫正入矫保证书,进行集中交付。建立每月释情通报制度,实现与入矫对象无缝衔接。推行社区矫正风险评估机制,根据评估的危险系数,确定“危险等级”,实施分类分级管理。加强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管理,严把入矫、思想汇报、公益劳动和请销假关。实行流动社区服刑人员跟踪管理,在县级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设立“活动区域预设、警报信息互通、行动轨迹追踪”专用监管平台,为1633名社区服刑重点对象配备了GPS定位手机,实行全天侯监控。在社区服刑人员活动范围超出预设区域时,监管系统自动向矫正中心监管平台发送警报信息,矫正机构收到预警信息后,及时以短信或通话的形式对社区服刑人员作出警示。今年以来,先后对208名违规社区服刑人员及时进行警告处理,累计治安处罚9人、居住地变更54人、撤销缓刑22人、撤销假释5人,对4名暂与监外执行罪犯收监执行,累计裁定减刑1人。统一制作下发社区矫正“执行文书和工作档案”范本,确保档案管理规范整齐统一。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工作责任追究制,制定《x市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明确责任追究范围、处理种类和方法,对因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发生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的,实行责任倒查。

  四、以平台建设为支撑点,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水平。各地先后投入1900万元用于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建设,目前,全市9个县(市区)均按标准建立了集帮助教育、管理控制、劳动就业、法律服务、社会救助、心理矫治“六位一体”的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海门市局利用国家下拨的300万元和地方拨款200万元业务用房建设资金,正在建设全省一流的特殊人员服务管理基地,明年初将投入运行。大力加强中心队伍建设,通过聘用、招录、借用等方式,充实人员,已配备337名司法行政专职执法工作者、488名专职社会工作者,4398名社会志愿者。扎实推进社工服务中心建设。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在全市118个乡镇全部建成社工服务中心,按照“安置市场化、职责规范化、管理信息化、帮教社会化”的要求,积极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帮助其解决就业和生活中的问题,确保其思想稳定、生活有着落。全面加强心理矫治工作,建立心理矫治机构62个,其中9个县(市区)均建成县级心理矫治中心,县城所在镇、中心镇也相应建立了特殊人群心理矫治机构。建立心理矫治专家库,成立x市社区矫正扶心团,聘请168名专职心理矫正咨询师通过定期排查、问卷测试、集中辅导、个案疏导等方式,对有心理问题的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咨询和帮助。今年以来,共接待社区服刑人员心理咨询1431人次,组织心理测试1056人次,解决心理问题578人次,建立心理辅导档案786份。

  五、以安全防控为关键点,提高社区矫正工作应急化水平。加强监管安全排查,做到一月一排查、法定节假日前必排查、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加密排查。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市局根据省厅统一部署,专门下发文件、召开安全稳定会议、与各县(市)区局签订责任书,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同时,在十八大召开期间,坚持每日一报,及时掌握全市安全稳定动态情况。强化教育转化,对在排查中经重新评估划为“严管”类的重点服刑罪犯,重新修订方案,明确帮扶要求,开展帮扶教育,促其思想和行为转化。落实严密管控,对重点社区服刑人员,成立以司法所长牵头,社区民警、矫正社工、社区干部、志愿者、重点矫正对象家属组成的“六包一”矫正小组共同管控和帮教。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成立了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制定了应急处置方案,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专门业务培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今年以来,我市社区矫正工作通过全面规范管理,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实事求是地讲,按照市综治委的工作要求,还存在着宣传力度不够、工作力量和经费不足、日常监管和帮扶还需加大等一些问题和不足。如,从3月1日施行后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明确规定社区服刑人员除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外,不得请假外出,社区服刑人员外出经商或务工受到严格的限制,只能在居住的市、县范围内,从而加大了监管的难度。又如,社区矫正工作力量和经费保障还比较薄弱。社区矫正执行主体关键是乡镇司法所,但目前基层司法所专职工作人员相对较少,力量显得薄弱,经费保障还有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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