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整理的房屋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书9篇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书范本,供大家品鉴。
房屋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书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的原则,结合房屋建设的实际情况,经过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甲方准备在 新建 的房屋一栋。经与乙方接触、洽谈、协商,决定将其房屋建筑工程(房屋从主体结构开始到粉刷完毕)承包给乙方进行施工建设,工程从 年 月 日开始动工,至 年 月 日竣工;乙方按照甲方的图纸保质保期来进行施工。
2、房屋建设采用费用包干制的形式(即包工不包料)。乙方负责房屋建筑时所需的设施(比如:脚手架、跳板等),甲方负责材料的供应;工程开工,从协议签定之日开始,历时 天内完成;房屋建筑总面积 平方米,按每平方 元计算,费用金额共计 元整。
3、付款方式:主体结构工程完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50﹪,即(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元;待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付清工程的余下款项。
二、质量要求:
1、工程验收标准,甲方按照下面的规定执行。
2、施工中,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主体结构建设时,墙体要垂直、整体平整,所有的门及门窗的安放与墙体成一条线;粉刷时墙体厚度均匀,无裂缝,内墙面达到整体水平、平整、无裂缝,门及门窗与墙接触地方的粉刷看不到缝隙,天面要达到厚度均匀,无裂缝,所有刷白颜色均匀,大门墙体及卫生间的瓷砖要平整完好的粘贴,达到水平;阴阳角与墙体成一条线,与墙面垂直或平行;房屋四周要进行雨水排除的处理,待工程全部结束后,甲方进行竣工验收。
三、安全问题:
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由乙方自行完全负责,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完全负责,承担一切责任,甲方概不负责,没有任何法律责任。 需要说明: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 年__月__日签定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__份,当事人各执__份。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写明生效的时间或者条件)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书2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________市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五、工程造价: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人民币___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___元。(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工程期限
一、开竣工日期:依照国家颁布的工期定额,经双方商定,本合同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各单项工程开、竣工日期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二、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双方应根据工程协议书中第三条规定,分别负责按时完成。
三、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顺延期限,应由双方及时协商,签订协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所需材料、设备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第三条物资供应
一、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资按下列第项供应方式办理:
1、特殊材料、统配部管材料及统配部管机电产品,均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2、统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调剂合用,特殊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设备由甲方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的加工地点。
4、其他方式:
二、由甲方负责供应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数量及进场期限,详见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三、成套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由甲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及加工,引进成套设备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负责检验(甲方委托乙方总包承办设备订货及非标准设备加工,应另签订协议)。
四、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要求必须以其他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并由三方签订协议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应按现行规定办理结算。
五、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场时必须由供应方负责验证;如无合格证明,必须经供应方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其试验费用,应由供应方负担。因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对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试验,其试验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六、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工程款结算
一、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按下列第项规定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增减变更预算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3、按标准施工图单方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结算。
5、招标的工程,按中标的价款结算。
二、工程款拨付与结办法,按现行规定办理(详见附件)。
第五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全部达到合格。
二、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对方适成窝工、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
1、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应在施工前按审批程序重新报批,经审查处审核工程预算,经办银行审查投资后,并由甲乙双方签订协议,方可施工。否则,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发现甲方投资不足,不能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而中途停建、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继续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隐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检查验收,并作好记录,重大或复杂隐蔽工程,应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如甲方未届时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四、甲乙双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项,应按定额管理办法报批。变更工程协议所附的变更预算,应在施工前及时送经办银行,做为结算工程款之依据。
第六条竣工验收、结算与保修
一、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5日将验收日期以书面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后,另订验收日期,但甲方须承认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时参加验收,其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各项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并偿付给乙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二、竣工工程验收合格,从验收之日起3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验收后的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三、本项工程中的单位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在移交时,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作为该单位竣工工程验收之依据。
四、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在双方议定的措施和期限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经双方研究同意,可做减项竣工,并对已完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
六、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技师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在验收前10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增减变更文件和其他洽商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
3、工程竣工后,应绘制竣工图,工程变更不大的由施工单位在原施工图上加以说明,提交建设单位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可以由建设单位自绘或委托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绘制竣工图。
七、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属于民用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15天内,属于工业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30天内,将竣工结算件送交甲方进行审查。甲方应在接到竣工结算件后,民用建设15天内,工业建设20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由经办银行审定拨款。
八、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土建工程质量负责保修一年,采暖工程保修第一个采暖期内。在保修期内,确由施工单位责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气、堵塞等质量事故,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属于专业性建筑安装工程按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办理)
九、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和仲裁
一、由于乙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属于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人工费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
二、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期不付,按银行的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对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三、实行合理化建议奖和提前竣工奖的,甲乙双方应根据有关政策的规定,另行协议。
四、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选择下述第项处理:(1)向建筑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附则
一、预算审查手续,由建设单位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图预算)送市建设工程合同预算审查处审查。要求鉴证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鉴证。
二、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签订的施工准备合同(工程协议书),可做为本合同之附件。
三、招标工程,按<_____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签订合同。
四、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合同附件
一、工程项目一览表。
二、全部施工图纸。(合同正本有此附件)
三、施工图预算。(合同正本及建设银行有此附件)
四、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一览表。
五、有关协议:
六、有关补充合同:
第十条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并分别报送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副本一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
建设单位(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工单位(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书3
发包人:
承包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及承包范围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点:
3.资金来源:
4.施工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及预算中所规定内容。
二、合同工期
工期: (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三、施工质量及检验
1.施工材料及设备需进场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一律不得使用于本工程。
2.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四、合同价与支付方式
1.合同暂定工程量见附件1,合同含税价暂定为: 人民币(大写)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已按规定计算并列入合同价内。双方涉及的规费、税金由各自承担并按国家规定缴纳。合同为含税单价计价方式,包工包料,并按约定单价进行套用。。
3.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因设计变更、相关签证引起工程项目、工程量任何变化的,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相同清单项目的,按合同该清单项目价格进行计算;
(2)合同中只有类似清单项目的,参照该类似清单项目价格进行计算;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清单项目的价格计算方法:按现行计价规定及定额计算,其中材料价格按发包人发出的预算书里面当期的《玉林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相应价格信息进行计算;《玉林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相应价格信息的参照南宁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玉林市及南宁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均没有相应价格信息的,经发包人或玉林市造价管理站询价后确定。
4.关于合同价款支付: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经双方确认工程量及结算总价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实际结算总价的100%。
(3)支付工程款前,承包人需在付款前开具本工程结算价全额的税率为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给发包人。承包人与发包人双方若提前终止合同,则按竣工结算办理。
五、争议处理
1.关于工程造价引起的纠纷,任何一方可向玉林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或自治区造价站进行申请处理,且应遵照执行其处理意见。
2.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产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可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六、词语含义
本合同中词语含义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__-0201)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七、合同组成文件及补充协议
1.下列文件可视为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技术标准和要求;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及单价;
(3)图纸;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代表签字(或印章)及盖单位章。
2.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房屋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书4
一、如何写房屋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甲方在建房屋一栋,建筑层数两层,一层约平方米,二层约平方米,由乙方承包施工。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原则,确保工程安全、优质、高效、低耗,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俩,以期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
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材料,包括:红砖、河砂、碎石、石灰、水泥、钢材、水管、下水管、铁钉、扎丝、水电等等一切建筑材料。
乙方提供劳务、施工技术、施工工具、及生产生活的一切用具等。
二、承建项目
乙方按照设计图纸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体工程的建筑,包括墙体、梁、柱、楼梯、楼面、装模、拆模、扎钢筋、现浇混凝土及地面、门前台阶砼垫层;装饰室内粗粉刷、前沿外墙贴瓷砖、后沿外墙面粉水泥砂浆、卫生间地面及墙面贴瓷砖、安装瓷盆、下水管道、落水管;顶层层面加浆磨光,同时作好防渗透水处理。
三、承包价格
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元,建筑面积按每层楼外墙计算。施工范围包括所有需要水泥砂浆抹面的墙体。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完毕,工具进场,人员到位,预付30%,完成第一层砖砌并捣制好楼面付到50%,完成第二层以及屋顶付到75%付款八仟元,工程全部完工,交验完毕付到90%,预留10%为质量保证金,完工一年内无质量问题,清尾款。
五、双方责任
甲方负责水电到位供给及原材料及时进场,每日午餐
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按设计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节约材料,并保管好材料,不得丢失。
六、质量要求
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织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返工费由乙方负责或由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七、注意安全
劳保措施,施工防护措施到位,安全施工。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因自身原因或乙方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出现工伤,或因施工造成他人损伤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和费用。文明施工,讲究职业道德,讲究清洁卫生。
八、工期要求
主体工程工期为75(日历天),从签订合同之次日起计算,乙方必须在年月日前完成主体工程,遇天气原因顺延,乙方不能因各种原因拖延甲方建房完工时间。遇乙方所需材料,应提前向甲方提出计划,以便及时筹备。
九、后期维修
因乙方质量问题所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赔偿以及责任
十、其它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按国家以及本地标准从严执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章):
乙方签字(章):
二、建筑工程纠纷案件有几种形式及如何应对
1、发包方拖欠工程款违约纠纷
这种违约纠纷的特点是,工程款是可以确定的,故这种纠纷法律比较简单。这类纠纷形成的主要原因发包方没有任何正当理由违约拖欠,主要表现为的发包方无力支付工程款;发包方有支付能力无故拖欠工程款。承包方可以充分利用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以及财产保全的方式提起诉讼依法维权。
2、关于违法分包问题引起的工程款纠纷
这种纠纷法律关系较为复杂。这种纠纷主要表现为承包方分包在程序上存在违法性或者名为分包实为转包,发包方事后不予承认分包合同的合法性,从而引起的纠纷。对于这类纠纷可以利用实际施工人的诉权进行解决或者根据发包方已经竣工验收合格或者已经投入使用的实际情况要求支付工程款。
3、竣工结算报告争议引发的拖欠工程款纠纷
这种纠纷主要表现为:承包方制作结算文件递交发包方,未取得递交结算文件的证据,发包方不予答复且事后不承认收到;承包方制作结算文件递交发包方,发包方不予答复;承包方制作结算文件递交发包方,发包方不予认可而引发的工程款结算纠纷。
对于这类纠纷,承包方可以将结算文件用特快专递方式向发包方邮寄竣工结算报告,如果有公正部门对该邮寄行为予以公证则更为妥当。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规定或合同约定期限内,对结算报告及资料没有提出意见,则视同认可。应依法支付工程款。
4、建筑材料品质之争引起的拖欠工程款纠纷
这种表现纠纷主要表现为:建设工程招投标时对工程主要建筑材料品质有所要求或承诺,但由于建筑材料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有时使得承包方转而采用合同外的其他建材,引起结算纠纷。对于这类纠纷,只要发包方已经对工程进行了验收并合格或者已经对工程投入使用,则承包方可依法要求发包方支付工程款。
5、拖欠质保金纠纷
建筑工程合同律师:该类纠纷主要表现为建设工程竣工后出现维修事项,承包人在保修期内履行了维修义务但无法直接取得证据,发包方事后不予承认维修事实以承包方未尽保修义务为由拒不支付工程款引发了纠纷。建设工程竣工移交后,承包人按照合同要求应在一年内进行保修。为了保证承包方履行保修义务,发包方一般在合同中约定工程款支付95%工程款后,余下5%工程款留待一年保修期满后再行支付。实践中,发包人常以工程质量问题扣押最后5%尾款而承包人则无可奈何。对此,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规定,发包人对工程质量有异议,已竣工验收或已竣工未验收但实际投入使用的工程,其质量争议按该工程保修合同执行;已竣工未验收且未实际投入使用的工程以及停工、停建工程的质量争议,应当就有争议部分的竣工结算暂缓办理,双方可就有争议的工程委托有资质的检测鉴定机构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确定解决方案,或按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处理决定执行,其余部分的竣工结算依照约定办理。只要承包人切实履行了维修义务并做好证据保全工作,完全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争取权益。
房屋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书5
承包方:常德万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常德市沅安路东段开发新建的“美景.四月天”住宅小区的建筑工程总承包给乙方施工。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保证双方的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信的原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美景。四月天”住宅小区工程(3-01~3-16);
2、工程地点:常德市沅安路与启明路交汇处;
3、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79956.06平方米,其中:3-01~3-05(小高层共5栋)47190.17平方米。
4、结构形式:小高层味框剪结构,多层为砖混结构;
5、工程性质:商品房开发。
第二条、工程承包方式、承包范围及类容
1、承包方式:本工程采取包工包料的方式。
2、承包范围:承包范围根据以预代审的预算书中界定的范围执行,如有调整,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三条 开工时间及工期
1、本合同单栋工程目标竣工工期定为:小高层380天,多层210天。
2、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工期起算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之日起开始计算。工期提前和推迟一天,奖惩工程造价的5000天。
3、竣工日期以乙方承包范围内按栋号为单位的单栋工程预验收合格之日为准。乙方向甲方提交承包范围内以栋号为单位的单栋工程全部备案资料两套。
4、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施工期限。
(1)甲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3天,五通一平达不到施工要求和拆迁尚未完成,影响乙方进场施工的。
(2)甲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无故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的。
(3)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5级以上大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因地质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而影响工程进度。
(4)停电、停水累计达8小时以上的,经现场监理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顺延。
(5)施工过程中,甲方原因造成工程量发生变化影响工期的,合同工期应相应顺延。
(6)甲方未能完善报建手续或应提供的图纸资料不全等因素影响乙方不能正常进场施工的,合同工期应相应顺延。
(7)因甲方对周边环境处理不当或对相关部门的协调不力而影响工程进度,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因甲方不能按合同要求支付工程进度款或工程款而影响工期或导致停工,合同工期应相应顺延。
第四条 工程价款的确定
1、本工程采用以预代结进行对审,图纸预算范围内总价包干,除工程量发生增减按实调整。本工程全部所需外墙砖、钢材、水泥由甲方提供,给施工方供货价格为:所有外墙砖价格为18元/平方米,所有钢材价格为4000元/吨,所有水泥价格为250元/吨(最终结算时钢材和水泥按照常德市发布信息价格第五期执行),甲方和施工单位另行签订材料供货合同约定财务结算细节。各栋号总结如下:美景.四月天多层、小高层以预代结工程造价汇总表
2、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变更和签证,凭有效的签证单(建设单位宋海云同志签章)办理结算增减,并依照以预代结的计算口径上机后总价下浮(小高层下浮9%,多层下浮6%)。关于配套费,甲乙双方结算时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协商解决。
二、工程款支付与违约
1、单栋基础至主体封顶分期支付至单栋工程造价的50%。
(1)多层栋号四层封顶时付工程总价的30%,主体封顶时付工程总造价的20%。
(2)小高层栋号四层封顶时付工程总价的20%,八层、十二层、主体封顶分别支付工程总价的10%;
2、装饰工程从开始至验收合格分期支付至工程总价的90%。具体分期支付款的明细如下:
(1)内墙抹灰完成时(不含施工洞口)付工程总价的15%;
(2)外墙装饰完成时(不含施工洞口)付工程总价的15%;
(3)各单栋预验收合格时付个单栋工程总价的10%。
3、保证金的返还
按单栋分别返还,即单栋完成至正负零时退还单栋保证金50%,多层、十七层主体封顶时退还余下的50%。
4、预验收合格二个月内办理完结算并付至工程总价款的97%,余下的3%为质量保修金,一年内付清。
5、甲方应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给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和返还保证金,支付工程进度款和返还保证金延期超过7天,按应支付工程进度款总额的日千分之一支付资金占用损失费。
6、甲方销售商品房的房款应优先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工程结算款、保证金及资金占用损失费,如甲方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工程结算款、资金占用损失费返还保证金时违反本合同约定期限,即:支付工程进度款和返还保证金超过7天、支付工程结算款超过7天,甲方将
用乙方给甲方承包修建的商品房(多层、高层)作抵押,商品房抵付的平均价格(从底层至顶层的平均价格)按市场价(以房产部门核定的产权面积为准)计算,甲方应按其他购房户同等的待遇为乙方(或乙方指定人员)办理备案、产权登记手续,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费用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7、工程款的支付、结算,乙方必须提供税务机关开具的正式建安发票。乙方对自己提供的开户行、账户、收款单位的真实性负责。如甲方不通过乙方公司账户直接支付给项目经理的工程款,乙方不认可,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8、乙方所承包的工程预验收合格后,乙方在30天内向甲方递交完整、合格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两份。甲方将对乙方递交的竣工结算资料进行核对,并经甲、乙双方共同确定增加项目或设计变更的工程结算造价。甲方在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规定期限内没有给出初审结论,乙方将视为甲方同意接受乙方递交给甲方结算资料的全部结算造价为最终造价,并要求甲方按此资料中的最终造价给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五条、材料、设备供应
1.除约定材料外本合同工程所需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由乙方采购,本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材料、设备的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合格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应达到行业合格标准。
3.乙方采购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应经过相关部门检验合格。对各种具有出厂合格证的材料、设备(正常要求检查之外)进行复检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甲方提供的钢材、水泥超过本合同约定的平均价格,上涨部分由甲方承担,下跌部分归甲方享有。
第六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乙方必须严格按职工图纸、设计变更、甲方书面变更通知、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现场施工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2、甲方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应当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承担的任务通知乙方。
3、乙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应当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承担的任务通知甲方、监理工程师。
4、乙方应按工程进度,几十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原件并附相关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乙方自检合格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工程师代表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现场检查验收,乙方经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后,即对隐蔽工程可以继续施工,甲方应予以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甲方负责;不合格者,由乙方负责,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乙方负责。
6、水、电安装、避雷设施工程完工后,乙方应交只能部门与甲方检测验收,由乙方负责进行。
7、工程中检及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说明书、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8、乙方承包的单体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整理提供承包范围内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住竣工验收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甲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合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属施工原因造成的,由乙方负责返工再进行检验,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9、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乙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承建的房屋已具备竣工交付条件的,乙方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申请交付给甲方后7日内甲方应组织竣工验收,如何甲方拖延竣工验收时间,应承担乙方相关经济损失。
因甲方自行负责的配套工程不具备验收条件,逾期(不能与乙方同期)不组织验收。
10、工程竣工验收后,工程的保修期限按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保修书在竣工验收10日内由乙方填写交给甲方。因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甲方应通知乙方约定时间24小时内进行修理,在保修期内乙方拒不修理时,甲方可动用预留质保金另行修理,超支部分应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施工设计变更
1、甲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原批准、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3天办理设计修改定单。设计修改定单经甲方签证后,乙方才予以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发出份数于施工图份数相同,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计变更、建筑面积(容积)增加、结构改变、标准过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其增加的工程费用由甲方负责,并按本合同约定增减合同造价。
4、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甲方按其节约的价值对乙方给予一定的奖励。
5、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事实时,乙方必须以书面通知甲方,要求确认:
(1)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现状不一致,如地质、地下水情况等,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同时甲方或甲方代表应在施工现场);
(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
(3)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未标明的是个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以上确认的事实必须在最短期限内解决。不能如期解决而造成停工的,所造成的相关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 双方负责的其他事项
1、甲方
(1)办理建设工程、土地征用等合法施工手续,负责房屋拆迁并提供施工现场的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2)在开工前做好建筑场地的五通一平和拆迁;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红线图以内距各栋建筑物不大于50米的水、电源连接点,并装好水、电表,以便乙方按表计费缴纳给水电部门;负责在施工期间红线以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3)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的需要;
(4)在桩基础工程开工前15天向乙方提供各栋号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技术资料6套(如技术资料不能完整提供的,可分期提供,但以不影响乙方施工为前提),地质勘探资料3套,提供施工住宅小区内水准控制点和坐标点;
(5)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参加的是个图纸交底,并做好五方签署的交底纪要,并在7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6)审核乙方工程进度月报,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7)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处理,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他必须的签证;
(8)组织对乙方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竣工验,并按合同规定日期内同乙方办好增加项目或设
计变更结算,及时核对工程财务往来帐和支付乙方的工程尾款。
2.乙方
(1)协助甲方办理本工程的施工许可证,并按有关规定承担相关费用。
(2)承担各栋号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及费用。各栋号的水、电分表计量与总表不符,超过总表部分的水、电费用由乙方按各栋实际用水量的比例分摊。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用水、用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送甲方及有关单位。
(4)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5)于每月底前5天向甲方报送月进度施工计划和当月工程进度月报(包括工程量和形象进度等)。
(6)严格按照施工图与变更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7)已完工的房屋、构筑物和乙方安装的设备,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8)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间内,对属于乙方负责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9)保证承包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工程。
第九条 违约责任与奖励规定
1、甲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且实际造成工程停工、窝工、返工的,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全部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停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同时赔偿乙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及资金占用的全部损失。
(3)甲方供应的材料必须满足乙方施工要求,如果因甲方供应的材料不及时或不合格造成乙方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工、机械和材料的全部损失由甲方负责。
(4)在乙方遵守本合同的前提下,若甲方在施工过程中未能按合同规定支付过程进度款或工程款,应当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且功工期相应顺延。
2、乙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2)工程交付时间超过合同规定工期或提交乙方承包范围内竣工备案、验收资料符合合同规定,超过约定工期十五天的,乙方按每逾期一天支付违约金1000元。
3、乙方提前工期,实行提前竣工奖,按照合同工期,提前工期每天由甲方奖励1000元。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向甲方要求调整合同约定的承包条件。
2、乙方应当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切实预防一切不安全隐患,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甲方直接对外分包的过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质量、安全事故由分包方承担经济损失和相关法律责任,与乙方无关。
3、甲方直接对外分包的工程,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直接对外分包单位施工,提供施工方便,特别是对消防、铝合金等工程与土建结构相关的施工处理。甲方直接对外分包工程应给乙方的施工配合费由甲方支付给乙方,甲方直接对外分包的工程,在施工中如出现质量、安全事故,均与乙方无关,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工程进度款和工程结算与乙方财务部门可直接核对和结算。
5、本合同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在签订补充合同。
6、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常德市经济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不成,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附则
1、其他本合同未说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执行。
2、合同附件。
(1)全部施工图纸。
(2)国家(或省、自治区、市政府、纪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计划任务书等 份件。
(3)签订本合同前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的各单栋分部分项包干价清单。
(4)施工界区图。
上述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4、本合同一式8份,其中甲方执3份,乙方执3份,副本2份,分别送业务主管部门。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常德市
房屋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书6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的原则,结合房屋建设的实际情况,经过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甲方准备在新建x间x层带尖子的房屋一栋。经与乙方接触、洽谈、协商,决定将其房屋建筑工程(房屋从主体结构开始到粉刷完毕)承包给乙方进行施工建设,工程从x年 月 日开始动工,至x年 月 日竣工;房屋建设采用费用包干制的形式;乙方按照甲方的图纸保质保期来进行施工。
2、采取费用包干的方式。乙方负责房屋建筑时所需的设施(比如:脚手架、跳板等),甲方负责材料的供应;工程开工,从协议签定之日开始,历时 天内完成;房屋建筑总面积 平方米,按每平方 元计算,费用金额共计 元整。
3、付款方式:主体结构工程完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50﹪,即(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元;待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付清工程的余下款项。
二、质量要求:
1、工程验收标准,甲方按照下面的规定执行。
2、施工中,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主体结构建设时,墙体要垂直、整体平整,所有的门及门窗的安放与墙体成一条线;粉刷时墙体厚度均匀,无裂缝,内墙面达到整体水平、平整、无裂缝,门及门窗与墙接触地方的粉刷看不到缝隙,天面要达到厚度均匀,无裂缝,所有刷白颜色均匀,大门墙体及卫生间的瓷砖要平整完好的粘贴,达到水平;阴阳角与墙体成一条线,与墙面垂直或平行;房屋四周要进行雨水排除的处理,待工程全部结束后,甲方进行竣工验收。
三、安全问题:
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由乙方自行完全负责,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完全负责,承担一切责任,甲方概不负责,没有任何法律责任。
需要说明: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___年__月__日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双方证明人
甲方证明人(签字盖章):
乙方证明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房屋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书7
发包方:黄冈市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武汉地质勘察基础工程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方将熊湖商城西苑1-5#楼、东二苑3-8#楼管桩基础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权、利,经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慨况及内容
1、 工程名称:熊湖商城西苑1-5#楼、东二苑3-8#楼
2、 工程地点:浠水熊湖
3、 静力压桩机施工。
4、 工程总量:大约19000米。
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造价的全包
方式。
二、 质量要求
本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乙方必须就本工程实际情况编制详细、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报甲方技术部门审批后严格执行;管桩定位必须按图施工,偏差不得超过10mm;因本工程管桩桩顶标高均低于自然地面,施工时必须送桩,为保证管桩成桩质量,送桩前必须经甲方有关人员检查桩位偏差,合格后才能进行送桩施工。
乙方必须保证本工程所使用的[管桩均为优等品(管桩进场时必须经甲方代表检验随货同行的出厂合格证与管桩是否一致,验收合格并签发施工令才能施工)。施工工艺必须满足《预应力混凝土管桩》04ZG207的要求。工程质量验收严格执行《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_中关于静压管桩的验收标准,工程质量必须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
三、 工期要求
1、合同签订后三天内,乙方施工、管理人员及全套施工设备必须进场。
2、西苑1-5#楼、东二苑3-8#楼及其附楼管桩基础工程施工总工期为20天(开工日期以甲方确认的开工报告日期为准)。
3、如遇下列情况,工期相应顺延:
⑴ 施工用水、电、场地、道路如不能满足施工要求,乙方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经甲方同意,七天内不能解决者;
⑵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⑶ 设计变更较大及工程量增加;
⑷ 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
⑸ 经双方同意的其它情况。
四、 工程造价
1、工程单价:包括管桩及辅助材料、管桩运输及装卸、静力压桩机(压桩、送桩、焊接、切割、凿平桩头至满足检测要求、夜间施工、设备进出场等)全部施工费用及所有技术处理措施和静力压桩机配合桩基检测等全部工作内容,按人民币区元/m包干(此包干价含税,除合同约定外,无论任何原因均不得调增)。
2、合同造价:以双方现场代表在施工过程中签证认可的原始资料中的数据为基础,参照施工图要求的桩顶标高和地质勘察报告,由甲方相关部门现场复查按图施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数据,经甲方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作为工程量结算依据,按工程单价(包干价)计算工程总价。
3、造价调整:因设计文件要求压力值和桩长双控,设计桩长为21m,压力值取值2200KN。如因地质原因,桩长无法达到21m者,经图纸会审设计方同意修改桩长而导致需要短桩(桩长8m及以下),则短桩一律采用5m长的建华管桩,按需(经甲方确认)每使用一根补管桩价差35元给乙方。因施工原因导致实际桩顶高于设计标高,多余部分在1m以内由甲方按实际尺寸累计每米补元给乙方,超过1m者属乙方配桩失误,由乙方负责。送桩费(设计桩顶标高低于自然地面)以实际送桩长度按 元/m结算。
五、 付款方式
乙方每完成20_m管桩施工,由甲方现场代表验收确认后出具工程进度款支付单,经甲方分管领导审核后,遵照甲方财务管理制度办理相关手续,要求甲方支付本次工程桩总价款的85%作为进度款。余款待竣工验收合格并结算完毕后除滞留工程总价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壹年),余款一月内付清(乙方必须凭工程税票结算工程款)。壹年后,如无质量问题,退还质保金。
六、 双方责任
㈠ 甲方责任:
1、负责施工场地范围内的“三通一平”,场地内道路应满足80T拖车正常行走,提供150KW施工用电及临时施工用水。自甲方配电房和水表井至施工地点的管、线由乙方自理,乙方施工用水、用电按当月实际用量(价格按供水、供电部门收款收据价格为准)在工程进度款内扣回。
2、负责协助乙方提供乙方施工报建时应由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并承担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3、负责提供两套施工图给乙方并组织图纸会审;负责提供工程地质资料和水准控制点及坐标控制点给乙方。
4、甲方委派现场代表和工程总监更和现场签证,负责质量监督和验收。甲方现场代表和工程总监有权监督和检查乙方工程质量,发现问题责令乙方改正或停工;有权对施工方案提出变更并要求乙方返工;有权在乙方不服从管理并屡教不改时单方终止合同,且不必承担违约责任。
5、负责参建各方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归整和审查并将合格的竣工资料提交给城建档案管及相关部门。
6、积极配合乙方协调周边关系,保证现场正常施工。
㈡ 乙方责任:
1、负责组织技术素质过硬的施工人员和满足施工要求的机械设备进场,作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2、负责就本工程实际情况编制详细、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报甲方技术部门审批后严格执行。
3、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现行规范和有关标准及甲方提供的经各有关单位会审后的施工图组织施工。
4、负责依据甲方提供的水准控制点和坐标控制点完成轴线、桩位的放线定位工作。
5、派出施工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负责本项目的施工进度、质量、资料、安全、及文明施工的管理。将现场管理及施工人员名单、相关证件报甲方存档备查。
6、保证工程质量合格,按期完工。负责与工程同步编制真实、完整的竣工资料三套交甲方存档。
7、负责搞好安全生产,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如发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全部费用。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乙方因安全事故对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潜在的因素对甲方社会信誉度造成影响进行赔偿的权利。
8、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在甲方现场代表的统一协调领导下,乙方按本合同及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组织施工;乙方应保持施工现场整洁,遵守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遵循甲方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要求;乙方负责本工程已完部分的成品保护,承担未交付前损坏修复的全部费用;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遵纪守法、爱护公共财产,严禁挪用现场材料,如发现违规者,责任人及其所属单位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9、乙方项目经理处理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
七、 违约责任
乙方如不能按时完成工程量或因乙方原因导致不能按期验收,每延误一天,赔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给甲方。如乙方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或管桩承载力达不到设计要求,导致其上部工程不能正常施工,乙方必须请相关部门提出合理的处理措施并经甲方认可后,无条件处理到位,视具体情况,对乙方处以十万元人民币的工程质量违约金。如乙方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本工程全部合同内容,甲方一次性奖励捌仟元给乙方,进入工程造价。
甲方如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每延误一天,赔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给乙方;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工程不能连续施工,使乙方连续停工十五天以上,甲方按每天六百元人民币赔付给乙方,且工期顺延。
八、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分歧较大,可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仲裁。
九、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款付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书8
发包人(全称)____
承包人(全称)____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____(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____.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____年;
3.装修工程为____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_________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________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_______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曰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曰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质星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房屋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书9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________市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编号:
三、工程地点:
四、工程范围: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筑安装面积共计__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建筑安装面积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五、工程造价: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元(各单项工程造价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 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总工期为____天(日历天),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一)。
二、开工前____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得顺延工期,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因天灾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畅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4、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其所供材料以及设备不合规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5、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6、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7、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8、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常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四.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乙方按此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5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
第三条 施工准备
一、甲方在开工前应办妥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申请领取建筑执照;清除施工场地范围内影响施工的原有管线、树木等障碍物;解决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构件的堆放和中转场地,搭建大型临时设施用地);解决施工用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的畅通;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设计图纸____份;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交底。
二、乙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和熟悉图纸,参与设计交底;编好施工图预算;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内的用水、用电、道路以及搭建施工临时设施,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储备材料,加工构件,做好一切施工准备。
第四条 物资供应
一、由发包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或指标:____________
二、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方采购;三、发包方供应、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应由甲方负担。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四、本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____________
第五条 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____________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格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第六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____%备料款,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临时设施费,按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____%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____%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材料设备差价________万元,分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为____,金额________.
二、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____%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
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四、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_三___的违约金。
五、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第七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全部达到合格。
二、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对方适成窝工、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械调迁等损失, 应由责任方负担:
1.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3.在施工中,如发现甲方投资不足,不能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而中途停建、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承包方的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本合同关于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逾期罚款。
发包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四、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____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五、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三偿付承包方赔偿金。
第九条 纠纷解决办法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选择下述第( )项处理:
(1)向建筑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合同附件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发包方报送___________机关、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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