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分享的实用的买卖合同模板3篇(关于买卖合同模板),供大家赏析。
实用的买卖合同模板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砂石料概况
1、砂石料名称 :辰溪中砂、细砂、麻阳本地碎石
2、砂石料规格 :碎石粒径10-30mm
3、砂石料产地 :中砂、细砂产地:辰溪县大路口;碎石产地:麻阳县锦和镇;白岩坪石厂
第二条 砂石料数量 砂石料数量:应以双方现场实测再根据协商确定数量,并明确数量单位。
第三条 合同价款
1、砂石料单价:
碎石:
辰溪中砂
辰溪细砂
第四条 付款
1.付款方式:第一次运足500立方米后做为保证金,第二次运后,分批付款,保证金在本工程验收合格后15天内付清。
2.付款时间:每次付款在确认每次运足规定数量的材料后3天内。
第五条 砂石料质量(技术)标准
1.质量标准为: 砂的粗细程度和砂的颗粒级别应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的要求,砂的含泥量及有害杂质(云母、轻物质、有机物等)的含量必须在规范允许的范围内;碎石的最大粒径及颗粒级配应符合要求,强度及坚固性、含泥量及有害杂质的含量应控制在规范允许的范围内 。
2.主要技术指标为: 碎石粒径10-30mm
第六条 砂石料交付和运输
1.砂石料交付方式及地点:乙方运到甲方指定地点(麻阳县人民医院综合楼工程砂石料场)。
2.砂石料交付时间(期间)为:乙方必须随时按甲方要求的时间送货
第七条 砂石料验收
1. 验收标准《建筑用砂》(GB/T14684-20xx) 《建筑用卵石、碎石》(GB/T14685-20xx) 。
2.验收方式为: 砂石料场现场观测 。
3.验收时间为: 收料当时进行验收 。
4.提出质量异议的期间为验收完毕之日起 三 日内,如果超过该期间没有提出质量异议,视为砂石料验收合格。
第八条 双方义务
1.甲方的义务
①按合同约定付款时间支付砂石料价款。
②按合同约定时间、地点接收砂石料,并及时进行验收。
③ 安排专门人员接收、验收砂石料。接收时,该专门人员负责安排运输车辆进场和卸料;进行验收后,给运料司机开具相应签收证明或收据,不得不开和延开,并且是一车一单制。
2.乙方的义务
①按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或技术标准交付砂石料。
②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期间)交付(供应)砂石料。
③按合同约定运输方式将砂石料运至交付地点并承担运输费用。
④确保足够的供料能力。
⑤在运输过程中,可自行确定运输路线和批次,但必须保证甲方的施工需要,不得因供料不及时造成甲方施工工期的延误。 ⑥在甲方提出质量异议之日起二日内按甲方要求承担砂石料的更换或退货义务。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或技术标准交付砂石料,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若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供应量满足甲方施工需要或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供料,延误甲方工期或影响施工的,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将砂石料运至交付地点,视为未交付,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 当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的损失时,违约方还应承担守约方受到的损失。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以下无合同正文。
甲方: (签字) 乙方: (签字)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实用的买卖合同模板2
1、确认基本信息的真实性与有效性。
(1) 合同签署人出售房屋的有效性:房产证、身份证和签署合同人要统一,如有特殊情
况,需出据有法律依据的公证委托书。
(2) 房屋地址要按照房产证件中的房屋地址严格填写,不得随意增改文字。只有房地证
或房产证中所属地址才是法律唯一承认的房产合法地址,不能按照门口的门牌号或习惯称呼的小区名称填写。
(3) 房屋面积要按照房地证或房产证上注明的面积填写。这个面积是国家经过专业机构测量的面积,也就是法律上承认该房屋的权利面积。因为,有部分房屋附有赠送的小院、阁楼、地下室或露台等,这部分的面积可能不含在房地证或房产证的面积中,但是需要在合同的"其他条款"中注明,该房屋交易附带赠送的小院、阁楼、地下室或露台等。 5. 房屋权属要明确注明。私产房要填写产权人和共有权人姓名,企业产要填写产权位名称,公产房要填写所属房管站名称。如为继承、赠与、法院判决等情况,须卖方出具相关证明。
2、交易金额及付款方式的约定。
有关金额约定时应顶格大写,字迹清晰。如有小写,须注意前后一致。明确付款金额和具体时间,保证总金额一致,前后时间不冲突。过户贷款具体事项以银行和房地产管理部门为准。在签署合同时买方应支付定金,卖方出具收款票据或收条,交付定金时应由正规中介经纪人或律师见证。
3、附属设施可依据"(三要三不要"的原则。
煤气、暖气和一户一表要注明,并约定日期交接相关证件或变更证件。因为电话、有线电视、网络等历史欠费问题不好解决,并且电话还涉及卖方的隐私,所以建议在合同中约定这些附属设施由卖方申请关闭,然后买方自行开通。如果有家具或电器等等留给买方,需要在合同中注明。并且约定附属设施相关证件及费用缴清凭证的交接日期。
4、签字及联系方式。
合同需要买卖双方本人签字,并尽量多留存电话,留存住址或可以邮寄到的联系地址,以保证买卖双方的正常联系。
5、合同签署中不要留白和随意涂改。
如需要修改,交易双方须全部在修改处签章确认。
注意事项
房屋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依据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的、
由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格式合同,该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产权转让登记的重要凭证,是买受人取得房屋产权,即标的物(标的物是房屋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物权转移的主要和重要文件。合同规定了标的物的质量、面积、单价、总价、履
行合同的期限等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房屋买卖合同具有以下区别与其他交易合同的特殊性:房屋与土地的不可分割性。在买受人支付合同约定的价款后,在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同时,也取得了该房占地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是属国家所有,是禁止所有权买卖的,但可以支付一定价款后取得土地使用权,这样,房屋才有赖以“立足”的地方。房屋与土地的不可分割性,决定了在取得房屋所有权时同时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屋买卖合同订立前,因转让房屋所有权可能涉及第三人的利益。因此,法律规定,转让出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或按照租赁合同中约定事宜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应当向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交有关证件,经审查符合房屋买卖条件,办理过户手续(或产权证)后,房屋所有权才算转移,即出卖人才算将标的物交付。未经过户登记(或产权登记)的,买受人交付了合同约定的费用,仍没有占有该标的物,这一点是与一般买卖合同的明显区别。
确认房主:核实真实身份
签订买卖合同的前提条件是买卖双方检查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购房者核实房主的身份、业主证件的真实性和其与业主身份的一致性,尤其是在买卖双方自己进行交易而没有第三方作为居间担保的情况下,以防止不法之人假造房主身份证和房屋产权证进行欺诈,最大限度地规避资金风险。房产交易属于大宗交易,买卖双方都希望交易过程安全稳妥,最有效的方法是委托资信好、品牌响、专业强的经纪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由其在中间验证双方的真实身份,确认房屋产权无纠纷,对双方行为进行制约。前期费用:是否结算清楚
房屋是否有历史遗留问题,如欠费或相应协议,这是买方所应关注的房屋本身附属问题,属于“房屋交付”中的重要条款;交接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
时间的明确是清晰划分责任的关键。如果是公房交易,物业、供暖等费用的缴纳时间和标准,原房主的单位是否有些既定要求和更改,卖方需要做出的配合和买方需要签署的协议等,也都应在合同中明确写明。
维修基金
买卖双方通常都会在合同中约定维修基金的结算方式,但有时过于笼统,只写“送”或者“不送”。事实上,房屋交接时还会遇到例外情况,即卖方尚未缴付维修基金或维修基金部分已经使用。由于买卖合同中约定不明确,卖方可以认为维修基金是“送”的,未缴部分或不足部分当然由买方自行缴付;而买方也可以认为,卖方应当足额缴付后,再将维修基金移至买方名下。交易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明确维修基金的结算数额。
生活费用
水、电、煤、电话、物业管理费等生活费用的结清手续一定要认真办理,物业交验马虎不得。这类纠纷在房屋交易中经常出现。由于双方疏忽,没有在房屋交接时对日常生活费用进行结算,买方入住后收到上述账单时,才发现卖方欠缴大量费用,再回头找其结算时,原业主早已音讯全无,只好自认晦气,补缴欠款。虽然相对于房价来说这部分费用数额不大,但买方心理上仍旧无法求得平衡。
其实,这种情况完全可以避免,物业清单应作为合同的附件,记录下水、电、气三表的具体数据,在交房当时,及时结清各项费用。
附属设施:验收不忘记录
一般来讲,买方在交房时都会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修及附赠家电、家具等事项进行验收,其中比较容易被忽视的是下水道堵塞和墙面渗水等问题。附赠的家电、家
具要根据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建议在合同中明确所赠家具、家电的数量和品牌,抑或采用图像资料作为合同附件。
付款过户:明确操作方式
购买二手房付款方式由买卖双方协商决定,一般有一次性付款和按揭贷款两种方式。买卖双方的规避风险意识形成了“卖方不愿先过户,买方不愿先付款”的交易现状,在实际操作中买方可将房款分为首付和尾款两部分在不同时间段打给房主,而尾款的支付时间有赖于房产过户的日期,为此买方有权利知道房产的过户时间。也可选择某些银行与房地产经纪公司联合推出的“二手房交易资金托管”业务,可在费用最低的情况下解决上述问题。
迁户延迟:慎约时间责任
按照通常的交易习惯,卖方应当在过户或交房前将户口迁出。有时由于暂无能够入住户口的房屋或子女就学等原因,交易中卖方会要求推迟户口迁出的时间,这时,双方应书面约定户口迁出的时间及违约责任。鉴于户口一般无法强制迁出,买方对户口迁出延迟问题应当采取慎重的态度。
违约责任:约定偿付时间
这是买卖双方比较关心的合同条款之一。虽然双方在订立合同时主观上都希望能够履行义务,顺利完成交易,但因为房产交易复杂且金额较大,有时会出现意想不到的状况,而导致违约行为的产生。为了避免以后出现扯皮现象,签署合同时就要明确写清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以及违约金的偿付金额和时间,遵循的原则就是双方责权利对等。实践中,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比例一般都有明确的条款注明,但对于偿付时间却没有具体约定,这会导致违约方据此拖延支付时间,使条款的实际约束力和执行力下降。合同中应加入“买方在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卖方在实际交房之日起)__日内向卖方(买方)支付违约金”的条款,以确保合同条款的最终落实。
补充协议:空白处不留白
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如果遇到合同条款不明确,或需要进一步约定时,要在合同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或在合同后统一添写附加条款。将合同中对双方的意思表示写明,以减少后续阶段因意思含混而造成的不便与麻烦。
实用的买卖合同模板3
为了明确机动车买卖双方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义务,经双方自愿同意签定以下协议:(售车方简称为甲方,购车方简称为乙方)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1、甲方将()普通二轮摩托车转让给乙方,该车车牌号为:(),出厂日期(),上牌日期(),车辆型号(),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发动机型号(),发动机号()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成交总额为()。
2、本次交易纯属甲,乙双方自愿交易,钱、车交付两清,不再另立字据,双方签字即生效,不得反悔,乙方付清全款后,产权归乙方所有。付款方式:过户前签定本协议,支付定金()元,待过户完毕后支付余款()。
3、该摩托车转让后出现的一切问题及违法活动(维护修理或被盗等)均由乙方负责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与甲方(行驶证登记人)无关。
4、该摩托车转让后,乙方使用时如因发生交通意外而产生的本人人身伤害及财产的损失,与甲方(行驶证登记人)无关。
5、该摩托车转让后,乙方使用时如因发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与甲方(行驶证登记人)无关。
6、该摩托车转让前,甲方(行驶证登记人)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与乙方无关。该车自转让之日起,以后所需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购买(包括养路费、年审费及保险费等)。
7、协议规定该摩托车只能乙方本人使用,乙方如果转卖(或者转借)他人,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8、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视同对车身及发动机、车辆质量及工作状况已经认可,手续由乙方验证确定,甲乙双方车款两清后概不退还。
9、随车证件: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发票,交强险单据。
10、本次交易转让时间:年月日时分。
11、本协议经买卖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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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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