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总承包合同18篇 epc总包合同范本

时间:2023-02-25 00:00:00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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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c总承包合同18篇 epc总包合同范本

epc总承包合同1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招标文件、询标纪要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

  3.1 中试车间区域,装饰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3.2 本工程确定的承包范围,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变更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工程量(提前通知),注:如因工程量的 变更而造成合同造价变更,支付工程进度款也相应增减。

  4、房屋结构:框框剪结构。

  5、承包形式:包工包料(甲方材料除外)包工期、包质量、包施工安全的形式承包。

  二、合同工期

  1、施工总工期为____ 日历天(包含甲供材料安装工期),开工日期为____ 年__月___日,竣工日期为_____年___月___日。

  2、在施工中因非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不可抗拒力除外)按______天延期罚款_____元/天、_____天延期罚款_____元/天,____天以上延期罚款______元/天。

  三、合同工程造价、工程结算造价方法及履约保证金

  1、本工程合同一次性包干造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万元整。乙方在收到中标函后合同签定前七天内缴纳给甲方。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中质量保证金占___;工期履约保证金占___;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金占____;人员到位保证金占____,该履约保证金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个月后根据考核情况予以退还,履约保证金在甲方持有效期间内不计利息。乙方如在履约合同中违反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项目班组的规定均按询标纪要已约定的条款处理,违约金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3、如有增减部分按投标文件价格折算并出具双方确认联系单。

  4、上述总价已包含下列项目的费率:差别利润、超高增加费、二次搬运费、成品保护费、远地工程增加费、优良工程增加费、赶工技术措施费、提前竣工增加费、文明施工增加费、劳动保险增加费、检验试验费、税金等一切费率。

  四、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

  1、合同签定后乙方按甲方开工报告约定的日期正式进场十天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20%,即 万元作为工程预付款,工程量完成到50%时,甲方凭现场工程量签证报告单再支付总价的10%,即 万元,工程量完成到70%时,甲方凭现场工程量签证报告单再付合同总价的30%,即 万元,工程完工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0%即 万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全部存档资料、送审资料后再支付合同总价的10%,即 万元,审计审核验收完成后在一个月内支付至工程90%,余款10%将作为保修滞留金,保修滞留金在甲方持有期内不计利息,保修期为二年,保证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在一个月内付清余款。

  2、甲方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乙方必须提供合法的税务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工程款支付。

  五、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在工程中使用仿冒品牌等假、次材料、配件的,经查实作以一罚五处罚并返工(调换)。

  2、本工程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具有优质高级装饰并创建“湘湖杯”质量。工程竣工后如经三方主体(包括建设方、施工方、设计方、监理方)验收不能达到质量合格等级,则作违约论处,建设单位有权全部没收施工方履约保证金中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并要求施工方承担相应的返工费用。

  3、对隐蔽工程,将由建设单位或工地代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施工方需填报隐蔽 工程验收单并附图,或施工现场照片等)。

  4.除甲供材料(见清单)外的工程所需材料由施工单位自行组织采购。施工单位自行采购的材料必须有质保书和合格证,并符合施工图和规范要求及建设单位和设计师的要求,所有资料作为竣工技术资料,由中标人按规定收集整理、提交。

  5.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必须提交所有完整技术资料及竣工图四套,其内容必须符合存档要求,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六、工程施工材料的约定

  1.甲供材料详见附件1(甲供材料清单),其具体数量、到位时间由乙方提供,但在实际施工中,甲方可根据工程需要有权对任何一项乙供材料变更为甲供(提前通知)。甲供材料的乙方取费标准按投标函及补充协议所述的执行。

  2.乙供材料的所有主材甲方有权指定生产厂家、品牌、规格,并按市场最低价确定价格。

  3.乙供所有的签证材料必须提前十天提供样板供甲方和设计师确认并签证封样。

  4.乙供主材在大批进场时,必须通知甲方进行报验,并填写报验单,经甲方签字确定后方可进场。

  5.本工程内所有由乙方供应的各种材料、成品、半成品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工程技术规范的规定,同时需提供原出厂证明、环保证明和质量证书等资料。特殊材料在使用前还须进行材料报验制、试验检验、试验检验合格方能使用,试验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使用后发现乙方供应材料不符合标准、规范设计要求,仍由

  乙方修复或拆除及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和赔偿甲方的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七、保修约定

  本工程免费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次日起2年,在2年保修期内因非甲方因素而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按以下约定时间进行修复:机电方面质量问题应在一天内;装饰方面质量问题在3天内(特殊情况除外)。维修方案及时间需征询甲方同意,乙方如不能按上述要求履行的,则由甲方自行或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复,所发生的费用在乙方的质量保修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涉及重大质量问题或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八、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1甲方现场负责人1.2本工程施工前甲方须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设计施工图纸2套,并组织乙方及设计等单位进行图纸会审、设计交底。

  1.3帮助协调乙方施工进场所需水、电接驳等事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1.4及时协调好乙方与施工场地内各专业施工单位的关系,提供便利的施工条件和环境。

  1.5接到乙方申验报告后及时组织各项工序及竣工验收,并签署验收结论。

  1.6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相应工程进度款。

  1.7按附件1(甲供材料清单)所列的材料及时有序的分批到位,并承担甲供材料产品质量责任。

  2.乙方责任

  2.1乙方现场负责人2.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操作程序,完善安全施工措施,工地必须达到区级标化工地,施工垃圾有清运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施工现场垃圾当日清运),同时如发生安全事故,由施工单位承担一切责任及费用(另签施工安全协议)。

  2.3凡涉及治安、综合执法、城建、消防、安监、环境、交通、环保、计划生育、场内其他各施工班组夜间施工及所在地村民关系协调等发生的问题产生的费用均由施工单位负责解决并承担经济支出。

  2.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安全生产、工程质量、文明施工检查中受到通报批评的,甲方将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

  2.5乙方中标后,如需要在当地政府办理各种施工手续及费用均由施工单位负责和承担,建设方积极配合。

  2.6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在各工程配合施工中,或对甲方提供的施工图中如有不合理或有异议的,乙方必须有预见性的提出建议,减少不必要的返工和损失。如确因乙方单位在施工中考虑不周全,又没有预见性的书面提醒业主,从而使配合工程或甲方返工和损失,乙方单位需要承担相应损失费用。

  2.7乙方单位需服从建设单位的管理;特别在施工过程中,有较大的噪声的工作必须按照甲方的时间段施工。

  2.8本工程所有的成员家具及甲供材料由施工方现场安装,乙方在施工安装中必须按照说明书要求安装,如没有按规范施工,一切损失由施工方承担。

  2.9在实际装修施工过程汇中,各项运输由乙方自行解决。

  2.10乙方施工竣工后,清理现场(包括建筑材料、垃圾、生产和生活用临时设施拆除),做好施工工程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卫生工作(门、窗、玻璃、地面、卫生洁具擦扫干净)并承担有关费用。

  2.11乙方施工竣工未交给甲方之前,乙方必须做好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则由乙方自行及时修复和赔偿。

  2.12做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竣工图纸等施工技术资料的汇集工作并及时移交甲方。

  2.13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个月内,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要求,将本工程的所有工程资料等文件源件及竣工图等一式四套交付甲方。

  九、合同终止或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1合同履行期间累计违约金超过本合同总价工程造价的15%。

  1.2乙方不具备履行本合同的质资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工程一部分或者全部转让有其他承包商。

  1.3乙方不能依照规定日期开工达二十日以上。

  1.4乙方对本工程施工进度落后较预订进度达10%以上,或者明显不能如期完工,或工作草率,不听从甲方之指令改正者。

  十、本合同有约定不明确或没有约定的事项,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并及时出具工程联系单。

  2、当发生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故解除合同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追究违约责任,有违约方承担总工程造价的10%违约金,当违约金不足弥补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时,还当支付赔偿金。

  3本合同全部附件作为合同的共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询标承诺及招标诺干答疑等均作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5本合同发生纠纷协商不成的有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如纠纷发生在施工过程中,除以下情况之一外,双方仍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持续:

  5.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5.2双方协议一致停止施工。

  5.3法院裁定停止施工。

  十一、附则

  1、本合同一式 分,双方各执 份。

  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3、附件

  (1)甲方材料品名。规格清单

  (2)其他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pc总承包合同2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及要求

  1、施工地点:

  2、施工内容:

  3、承包方式:

  4、总价款:(人民币)

  5、施工期限:自年至年 月 日竣工,工期 天。

  二、工程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三、工程付款及结算:

  四、违约责任:

  由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工期顺延。由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解决纠纷方式: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可向建筑装饰协会装饰委员会商请调解,或向消费者协会投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法律机关申请仲裁。

  六、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pc总承包合同3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上海禾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适应企业后勤社会化的需求,提高食堂后勤和管理水平,减轻企业负担,甲、乙双方在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及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条件下,经充分协商,签订以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 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到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 营养和卫生标准

  乙方提供的营养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卫生标准及营养标准。

  第三条 人员组成

  乙方必须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资深厨房、营养师等,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第四条 收费及质量执行标准

  1、 收费标准

  每客 元

  每客 元

  2、 营养餐质量执行标准

  每客两荤一素一汤

  每客两荤两素一汤

  其中:两荤为一主荤、一次荤。主菜每客标准为 克;次荤每客总重量标准为 克,其中荤菜不少于 克。每只素菜为 克。以上重量执行标准。

  3、 营养餐制作及原料采购的质量要求:

  营养餐制作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营养餐所采用的各类主副原料、调味品以及清洁剂必须符合国家食品法及相关法规要求,各种主副原料采购必须从国家工商部门认可的经销企业进货,严禁采购三无产品、变质过期产品。

  4、 如早全面推进“放心菜”工程后,各营养餐提供商原料采购必须依照采购序及规定进入“放心菜”采购点采购,乙方不得任何理由拒绝。

  5、 餐费的缴付

  (1) 甲方每月初按时向就餐职工收取,并入公司帐户。第二月初按实际就餐天数乘以就餐职工数乘以单价,在扣除上月能源等费用后,以支票形式付于乙方,乙方收取餐费时同时应出具相应税收部门监制发票给甲方。

  第五条 菜单的制定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已被确认菜单标准配制,不得随意更改,如确需更改的,应抱后勤办确认并通知甲方。

  第六条 营养午餐制作及送达时间

  1、营养午餐制作点必须具有国家卫生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

  2、生产供应午餐的场所及餐具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及食品卫生部门的标准;

  3、乙方派驻的从业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书,每日必须晨检和健康询问并有记录;

  4、乙方采购员必须到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并按

  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以保证其质量。 严格禁止采购以下食品:腐烂变质、溢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壮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准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乙方每天以净菜形式进公司烹饪,作到热饭热菜;

  6、每天上午______时至______时乙方需要将营养餐盒饭按时送至就餐厅内,并负责回收盒饭及扫净周围环境,清洁餐后残留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垃圾蓄物罐须加盖。

  7、乙方应将二人份午餐的标本置于0~4度的冰箱内留存48小时,并填写留样记录,以便化验检查。

  第七条 厨房及厨房设备的使用

  甲方无偿提供厨房及厨房设备,乙方负责厨房及厨房设备的日常维护及支付维护费用,水电煤等费用——。乙方在本校制作的午餐仅限于供应本公司及工作人员,不得有对外经营行为。

  第八条 服务费的支付

  为保证学生用好餐,在学生用餐时,如有需要乙方可要求甲方派专人配合乙方负责管理好职工用餐,服务费的数量应根据学校实际配合服务的工作量大小,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并签订补充合同,由乙方支付给甲方。

  第九条 保险

  1、乙方必须参加 营养午餐保险,(保险费职工每客 元),每月月底前将本月应缴保险费缴餐饮公司;保险的签约、缴纳保险费、理赔等工作均由餐饮公司统一办理。

  第十条 厨房设备的交接

  1、 乙方负责日常保养甲方提供的设备,包括陶器、玻璃器皿、刀具、餐具及厨房用具等,以确保工作正常进行,所需费用由乙方支出。

  2、 乙方和甲方应在本合同实施前清点甲方所提供的设备和厨房用具,甲、乙 方的授权代表应在物品清单上签字。

  3、 乙方在使用前应检查甲方提供的所有设备和用具,发现问题立即通知甲方。

  4、 本合同终止前甲、乙双方应进行设备清点。

  第十一条 厨房及厨房设备的清洁及修改乙方负责厨房及厨房设备的清洁,并负责日常养护及维修,维修、保养费用由乙方支出。

  第十二条 人员收益

  1、 甲方原后勤在编人员———由乙方接受,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安排适当的工作和负责日常管理,其劳动报酬:

  (1) 基本工资由甲方拨付乙方,再有乙方代付给个人。

  (2) 劳动工资、奖金由乙方支付,与乙方人员同工同酬,并享受同等福利待遇

  (3) 甲方在编人员的“四金”仍由公司代缴。

  2、 乙方有权对编人员进行工作安排及考核,甲方原后勤人员因服从乙方管理。 第十三条 考评

  1、

  2、甲方有权在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每月对乙方进行营养午餐等方面的考评,并公司办。

  3、 依照“管理办法”有权对乙方进入公司后的学生营养餐制作质量进行检查和考评。

  4、 公司根据合同、检查情况及考评结果,可对是否应该终止合同,是否具备续约等情况向甲方提出建议。

  第十四条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将结束终止合同

  1、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未取得健康证,而进入公司制作点制作营养午餐的行为。

  2、 从业人员患有某些不得直接接触食品的疾病,乙方收到更换人员通知书不能

  按规定时间调离的。

  3、 乙方生产的营养餐(盒饭)质量差,偷工减料,荤素菜数量不达标准在同一

  个制作点一个合同期内被查实三次的。

  (1)主荤煮熟后重量低于 克/克 (三克平均分);

  (2)其它荤素菜各项三客平均重量低于标准重量 %

  4、 合同期该公司考评不合格,甲方应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5、 被查实乙方将隔夜饭菜提供给职工食用的。

  6、 被查实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对公司工作人员有行贿行为。

  第十五条 发生以下情况,立即终止合同

  1、 被查实乙方违反本公司合同第六条第四款之行为的;

  2、 本制作点发生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患事故的;

  3、 有转包本合同之行为。

  第十六条 其它

  1、 乙方必须对职工加强防火、防盗和劳动防护安全教育,落事安全防范措施。如因乙方原因,发生火灾,工伤等事故,应由乙方全部负责。如造成公司财产及人员伤亡的,乙方应负责赔偿责任。

  2、 甲方应对就餐人数进行统计,交餐饮公司,便于其安排生产。

  3、 如休假等原因不就餐,甲方应提前二天告知餐饮公司。

  4、 如有重大活动或者特殊情况,涉及营养餐供应,应与餐饮公司协商共同解决。

  5、 如甲、乙双方另有协商或条款,在不在违反本合约内的前提下,应附于本合同后,享有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本合同(包括补充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八条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订后,经双方审核盖章后生效。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甲、乙双方在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签约地点法院仲裁。

  甲方: (学校) 乙方:上海禾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 盖章 乙方代表 盖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pc总承包合同4

  甲方:武建三公司剑桥春天项目部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法》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和工程特点,双方 经认真协商,签定本合同,共同信守履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剑桥春天12#、15#楼

  2、工程地点:珞喻路

  二、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1、承包范围:

  1) 本建筑范围内的泥工、钢筋工、水电工、油漆工、杂工、临时用水、用电(上下货及文明施工另计)全部工程包括交工(桩基及桩基土方、井架搭拆、木工、架子工、铁皮、防水、临设等不计、包三人工资、室外1.5米以外不计)

  2)钢筋机械、斗车、水电费、税收不计。

  3)增减变更在3000元内不调整,超出、减少部分按定额人工费80%计取。 2、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振动器、小型照明、养护水管等所有小型工具由乙方自备。)采取按建筑面积单价包干的承包方式。

  三、工程质量:

  1、严格按现行建安工程施工规范和质量评定及验收标准、设计图要求、施工组织设计以及施工技术交底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甲方同业主的工程质量等级。

  2、执行乙方自检,甲方、监理、业主及上级主管单位质量检验的制度。乙方须有专职 质检员

  3、乙方所对施工的工序质量负责,加强工序间的自检、互检、交换检的三检制度。本 工序出现的质量问题不留给下道工序,工序衔接不发生计时工费用。因本工序出现质量问题 而发生计时工费用时,由工序质量责任方承担。

  四、施工安全:

  1、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2、随时接受甲方、监理、业主及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

  3、安全防护用品乙方自理。

  4、由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和各项费用并做好善后。

  五、工程期限:

  1、依据甲方同业主签订的工程建设合同的工期条款的要求确定工期。

  2、交叉施工要顾全大局,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生产调配、服从统一的工序安排和加 班安排,不能无组织无纪律地滥抢任务,影响工程总进度。

  3、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顺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办理签证。

  六、文明施工:

  1、遵守市政和有关管理部门对施工、交通、环境卫生、环境保护、施工噪音的管理规定。

  2、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符合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

  3、严禁带小孩进入现场,违者清退出场。

  4、严禁在现场随意大小便,违者予以20—50元罚款。

  5、严禁使用童工,否则将承担一切责任。

  6、进入施工现场育龄人员,必须持有计划生育证明、就业证和有效身份证,进行登 记造册。

  7、及时办理和合法务工手续,乙方承担相关务工手续费用。

  七、工程款拨付:

  1、进场半个月付款20xx0元,做平±0.000付50000元,做平三楼150000元,封顶付20xx00元,装修每月付20xx00元(按月计),退场付150000元,其余年底付清。

  八、工程价款:128元每平方米

  九、机具及材料供应:

  1、施工机械、工具:

  (1)现场照明、施工电源及费用由甲方提供。

  (2)电动工具(如振捣器、小型照明、养护水管及零星工具等)机具由乙方自备,其费用已含在承包价内。

  2、施工材料

  (1)本工程材料由甲方供应,乙方严格按甲方限额领料制度执行。

  (2)厉行节约、严禁浪费,超出甲方限额领料部分的材料,由责任方承担超出部 分的材料价款。

  (3)属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材料浪费,由乙方承担所浪费材料的价款。

  十、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组织现场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关键部位编制作业指导书指导乙方施工作业。

  2、下达施工计划,监督检查协调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进度情况。

  3、及时签认已完工程量。

  4、若乙方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达不到合同要求,甲方可以对内乙方施工队伍进行调整,必要时有权更换施工队伍。

  乙方责任:

  1、服从甲方统一生产指挥和统一生产计划安排,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2、严格按施工图、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安全责任制度、质量管理制度认真组织施工。砼试块制作养护(试块模具由甲方提供)。

  3、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

  4、本工程食、宿甲方提供。

  十一、保修:

  甲方留保修金为总价的_10%_,保修期为2个月。

  十二、其他:

  1、各单项工程的技术、安全、质量交底及作业指导书场均视同合同附件。

  2、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3、因乙方在外引起的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后,除保修条款外,本合同自行失效。

  11、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电 话:

  年 月 日 代 表: 电 话: 年 日 月

epc总承包合同5

  甲方: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公司建设雅马哈项目部

  乙方:刘士源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建设雅马哈涂装厂房

  2、工程内容:

  二、工程承包范围

  1、施工图中土建及装饰的所有内容。包含:砌体、构造柱、圈梁、连梁的施工;预制过梁及连梁的制作;室外附属设施散水及排水沟;室内装修工程的抹灰、贴砖等装饰工程的施工;屋面除防水以外的所有工程;电缆沟、设备基础等工程的施工;外装饰、所有脚手架工程(包含钢结构、门窗及其他所需脚手架);植筋等其他所有土建装饰工程。

  2、除提升设备、挖机、强力式搅拌机、灰浆搅拌机、碾压设备的租赁外,其它所有设备和机具均由乙方租赁或采购;包含但不限于如下设备:提升设备的基础及固定,转运用车、振动泵及其它机具设备。铁丝、钉子、钢丝刷、手套、灰桶、铲、铝合金靠尺等其它用具及低质易耗品均由乙方采购。

  三、计量方法:以施工图按国家规范结合现场收方进行计算。

  四、计价方式: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单价乘以实际结算工程量得出总价。

  五、付款方式:按甲乙双方核定当月工程量的 70%进行结算次月25日前付进度款,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办完结算后 30日内付清。

  六、工期:本工程工期期为 20xx年9月25日至20xx年1月10日。共108天,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工期要求组织人力物力进行施工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后每延后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 元/天的工期延误费。

  七、工程质量标准: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进行施工所承包项目,必须经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后一次性合格,否则造成的各项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八、安全职责:乙方必须对所承包项目的施工安全进行监督和管理,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如因乙方安全管理造成的工程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九、材料:乙方必须对所承包项目所用的材料进行管理和保管,如因乙方未履行义务造成的财产损失乙方应照价赔偿给甲方。

  十、甲方职责: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管理和技术服务。

  2、负责乙方支付劳务费用。

  3、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对乙方质量进行检查验收。

  4、甲方提供乙方的食宿方便。

  5、甲方提供乙方施工用水用电所需物资。

  十一、乙方职责:

  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服从甲方管理,听从甲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排。

  2、乙方常驻现场 刘士源 必须24小时在现场指挥施工,如有事离开必须向甲方请假,征得同意后方可离开,否则甲方可向乙方执行罚款:500元/天。

  3、按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各项工作,搞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4、按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施工工序完毕后,乙方要做到工完场清,机械设备及剩余材料按甲方要求无条件堆放到指定位臵,并保护好。

  6、保护施工现场的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7、乙方负责提供所承包工程项目工作中所需的所有机具,用具及低质易耗品;费用包干在工程承包价内,甲方不另计费。

  8、为了保证工程安全生产,促使乙方加强安全意识,乙方必须承担相应责任:安全事故所造成损失在20xx元以下者,由乙方承担,20xx元(含20xx元)以上部分甲方承担70%,乙方承担30%。

  十二、违约责任:

  1、因乙方责任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工程工期未达到计划要求,经甲方提出乙方拒不整改,或其它原因不服从甲方的领导和指挥,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无条件退场,并只支付乙方所做工程款的70%作为乙方劳务费。

  2、乙方若要求解除协议,或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继续履行协议,乙方因赔偿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3、因甲方及其业主单位的原因造成不能继续履行协议,甲方应酌情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相关损失

  十三、其他

  1、本工程签证计工单价为50元/工日,单项签证在500元以内不计。

  十四、本合同至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

  甲方: 乙方:

  负责人(签章): 负责人(签章):

  20xx年 9月 25 日 20xx年 9 月 25 日

epc总承包合同6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 )为实施 (项目名称),己接受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 )对该项目施工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l)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己标价工程量清单;

  (8)其他合同文件。

  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3.固定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元(¥ 万元)。

  4. 工程范围:

  5.承包人项目经理:

  6.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所有强制性建筑条文,其他安装、市政、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和评定标准以及其他工程建设方面的规范。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开工前提供发包人制定和发布的相关标准。

  7.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8.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9.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施工总工期 个月。

  10.本协议书一式拾贰份,发包人柒份,承包人伍份。

  1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pc总承包合同7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相关法律,地方行政法规和甲方公司的要求,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等,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合理,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协商出以下条约。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总占地面积: 亩。

  4、建筑规模:以甲方的图纸和所有设计为准。

  5、资金来源、企业方自筹。

  6、工程价格:》按河北201 年定额计算,以一级取费计算。并结合河北当地,人工、材料,按河北定额站发行的最新信息价调差近行计价结算。

  7、工程总价约:十亿左右,以最后预结算为准。

  二、总承包方式

  注:包工包料,另建设施工,三通一平,包质量、施工安全、施工机械、文明施工和所有装修水电弱电消防,整个工程内的环境绿化路道,包括所有资料等,车间机械调试通过《内机械甲方负责》。

  三、合同工期

  1、本工程工期 个工作日,阴雨天和人力不可抗拒的天气,双方作以记录,工期顺延。

  2、本工程开工时间,以甲方的自筹资金,第一笔到位,甲方在十一日内立即以书面通知乙方施工组进场,进行前期工作准备,甲方图纸到位,手续完工,立即进行了主体工程开工。

  四、甲方义务

  1、甲方在乙方进场时应交与整个工程区里的地下资料,以免施工时破坏到地下文物和古董及国家电线电缆和管网。

  2、甲方负责确保乙方进场开工后周边村民来闹事的纠纷,协调解决。

  3、开工时要做到工程区内的地无纠纷,也免影响乙方施工。

  4、乙方进场前,甲方交与乙方所有的施工图双方近行图审,便于施工无错。

  五、乙方义务

  1、乙方必须按图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2、要做到工程先自检过,通知甲方近行监督检验才进行第二步工作。

  3、必须接受各级领导的指示,和指导工作。

  4、文明施工,确保整工地的环境整个工地整洁、有顺序。

  5、在施工中要自检查是否有安全隐患,一但发现应立即停工,并马上排除一在继续施工。

  6、乙方签完合同后,应早准备进场工作和组建好,有素质的一流施工班组和一流的工程队伍,接到甲方通知应立即交施工组资料,并即时进场。

  六、质量标准

  1、本工程也合格工程准。

  2、本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按国家验收标准为合格。

  七、工程结算方式

  1、结算依据,甲方所提供的图纸和变更资料和图纸会审纪要,例会纪要,工程联系、设计中有明暗示参见的图集以及甲方和监理单位审批通过的施工方案,甲方发下的变更通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相关资料,已审批通过必要的相关措施报告和工程签证等为依据,进行工程造价的编制计价结算。

  2、结算条件:按河北省20 年定额结结算,结算期间按当时定额信息站发行的新行调差定额执行。

  3、人工与材料价的调整。

  (1)人工费的调整按河北省相关职能部门的文件执行调差。

  (2)材料的调差,材料的价差调整按施工当月河北省定额站颁布布发的建筑工程《河北建筑工程材料信息》月刊执行调差。

  (3)河北省建筑工程材料信息月刊中没有的材料,以甲、乙双方询价确定的市场价执行材料价差的调整。

  八、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1、本项目所有工程乙方不用垫资,甲乙双方签订完合同,甲方通知乙方进场时拨给乙方零进设施费,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计算的零建设施工费,乙方进场主体工程开工时,机械材料进场 天内甲方再拨给乙方材料备料款,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备料款。

  2、工程进行中每月的实计工程量,进付款的百分之 ,付款时间,每月 号申报进度表为准,次月 号付款,依此类推。

  3、总工程款的结算付款,最后的工程款通过甲方和有关部门,工程验收后, 天内付到总工程款的百分之九十五,还有百分之与预留保修金,工程保修期一年,保修时间到甲方应无条件付给乙方预留的保修金,如在保修期内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应即时处理维修。如果乙方接到通知未即时处理,甲方自行维修处理的,维修金甲方扣多少,乙方必须接受,保修期满一年无质量问题,无息全部付清尾款。

  4、此工程乙方不用垫资,经甲乙双方协商,在总工程款下浮中百分4%个点。

  九、双方事宜

  1、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随时保持联系,互相交换意见以以确保工程捏和工程进度。

  2、乙方如有发现图集有误差不能擅自作主更改,应立即与监理和甲方联系处理,包括(施工中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工程变动在内。

  3、监理和甲方处理并给予乙方处理的书面通知和签字的书面手续,以免造成工期延误和影响工程质量。

  4、为了工程质量和进度,打造出一流工程形象,希望双方紧密配合、团结,互相遵守。

  十、特别约定

  1、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甲方不得在将本项目工程与他人在签订合同,若甲方将本项目在与他人签订合同,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损失补偿,和前期跟踪本项目的一切费用。

  2、乙方必须认真组建好施工组,并按甲方的指导进行施工,接受甲方和监理的正确指导意见。

  十一、保密要求

  本合同自签署生效之日起,合同双方合作的全过程,内容工作方式方法,以及因签订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而获知他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和本项目的有关秘密应严格保密,不得向第三者泄密,因一方泄密造成对方损失的,由泄密方承担所有损失赔偿。

  十二、适用法律

  1、本合同履行适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所管辖,不适应其它国家的任何和法律法规和规定。

  2、如果签署本合同后,有新的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颁布后的,按新的法律执行。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1、任何因素让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争议的应通过双方有好协商解决。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争议时,双方约定以下列(2)方式解决。

  (1)向河北省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在争议仲裁和提交法院期间,除提交争议的事项所影响的义务外,双方应继续履行其它在本合同内的规定义务和行使权力。

  十四、违约责任

  1、如因乙方的工程质量出现问题,所造成返工的,甲方不以给延工期,如果出现严重工程质量问题的造成工程停工,法律问题的乙方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2、如乙方的工程过程中,乙方无工程质量问题,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造成停工的,由甲方债权负责,并给与乙方的损失补偿。

  十五、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直到履行完义务终止。

  3、本合同以中文文本实行,其它文字无效。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约定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同样据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pc总承包合同8

  发包方: 兰州新区中霖农林水资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方:

  第一部分 协议条款

  发包方:兰州新区中霖农林水资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

  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兰州新区职教园区A区绿化工程

  工程地点: 兰州新区中川镇

  承包范围:兰州新区职教园区A区绿化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

  建设内容: A区道路绿化、山体绿化、山体绿化上水工程,各路段中水利用灌溉管

  道工程。

  1.2 开工日期: ××××年×月×日

  竣工日期: ××××年×月×日

  总日历工期天数:××天

  1.3 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第2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招

  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

  (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一致的,按约定的方法解决。

  第3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和适用标准及法律

  3.1 合同语言:汉语。

  3.2 适用标准、规范: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

  3.3 适用法律、法规: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规定。

  第4条 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工程开工日期前7天由承包人提供三套施工

  图及设计方案,由发包人组织会审。发包人最迟于开工之后两周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意见下发承包人,承包人按审核意见修改后出正式的施工图,报发包人、监理人签发实施。

  4.2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无特殊保密要求

  第5条 工程师

  5.1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遵守《通用条款》。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5.2 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

  5.3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第6条 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

  第7条 发包人工作

  7.1 提供具备开工条件施工场地的时间和要求: 开工前施工现场所有障碍清理完毕,并具备施工条件,四通一平。

  7.2 需要与有关部门联系和协调工作的内容及完成时间:开工前完成

  7.3 需要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关系的工作内容和完成时间: 开工前完成

  7.4 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开工后30天内

  7.5 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开工后15天内

  第8条 承包人工作

  8.1 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完成时间和要求:开工前两天

  8.2 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每月25日向发包人、监理单位填报《已完工程量报表》及下月计划报表。

  8.3 施工保护工作的要求: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的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8.4 对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的要求: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8.5 施工场地整洁卫生的要求:按照甘肃省及当地有关规定做好文明施工工作。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应对甲方的损失给予赔偿。

  8.6 保护建筑物结构及相应管线和设备的措施: 由乙方保护

  8.7 建筑成品保护的措施: 由乙方保护

  8.8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50㎡

  第9条 进度计划

  9.1 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开工前15日提供 ,每月25日提供下月工程进度计划。

  9.2 甲方代表批准进度计划的时间: 收到后7日,逾期不批复则视为同意。

  第10条 延期开工

  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7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7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7天内不予答复,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工期不予顺延。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要求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

  第11条 暂停施工

  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12条 工期延误

  遵守《通用条款》,由于发包人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发包人支付相应费用。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工程款未按时支付;

  5、不可抗力

  6、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7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可视为延期及要求已被确认。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13条 工期提前 按双方约定填写

  第14条 工程样板、样品

  按照协议条款规定,乙方提供的样品、制作的样板段等,经甲方代表检验合格后,由甲乙双方封存。作为甲方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

  第15条 检查和返工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和样板标准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

  第16条 工程质量等级

  16.1 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16.2质量评定部门名称:按现行规定执行

  第17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 中间验收部位和时间:当年种植完成

  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试车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或试车,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或试车,甲方应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复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第18条 安全施工

  遵守《通用条款》

  第19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19.1 合同价款形式 :可调总价合同

  19.2 调整的方式: 按照规定计算

  第20条 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条件、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在工程合同

  签定后一个月内承包人开设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监管)并存入合同价款3%的保证金,发包人按承包人合同价款的5%比例支付工程预付款(其中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的60%)。扣回预付工程款的时间、比例:支付的工程款达到合同价款总额的30%时,扣回预付款的50%,支付的工程款达到合同价款总额的60%时,扣回剩余预付款的50%

  第21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21.1乙方提交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本工程按以下条款约定结算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必须将结算时实际完成的各部位的已完工程量报告送交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应于承包人递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后14日内进行计量和确认。

  第22条 工程款支付

  双方预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本工程项目按合同要求,工期为24个月,第一年度工程完成后,对所完成的工程量进行预验收,验收后支付当年完成工程量价款的30%,第二年度工程完成后,对所完成的工程量进行预验收,验收后支付当年完成工程量价款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到合同价款的60%(本次付款金额=合同价款的60%-预付款-第一年度和第二年度已付的工程款),剩余40%合同价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审计后(以审计结果为准,确定剩余合同价款)作为管护保证金预留,按要求管护5年后支付剩余价款的50%,第八年后支付剩余价款的50%。

  第23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23.1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要求(附清单):

  第24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本工程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外,其余材料设备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供应。承包人在每月15日将下月采购的材料设备以报表形式报发包人,应发包人请确认后方可采购。采购的材料设备须经发包人派出的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承包人三方共同签字,确认后方可使用。

  第25条 材料试验:

  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论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供应,按协议条款的约定,由乙方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不具备测试条件的,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甲方承担。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运至现场的,应立即由采购方运出现场,因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采购方承担。

  第26条 甲方变更设计:

  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经施工的工程,甲方变更设计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施工。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和相应损失均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27条 乙方变更设计: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甲方代表及有关部门批准。合理化建议节约的金额,发包人应将收益部分扣除应实施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后,结余部分的30%奖励给承包人。

  第28条 设计变更对工程的影响:

  所有设计变更,双方均应办理变更洽商签证。发生设计变更后,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进行下列对工程影响的变更:

  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施工时间和顺序。

  第29条 竣工验收

  29.1 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

  (1)施工中没有设计变更,施工后由承包人在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上加盖竣工图章提交发包人。

  (2)施工中只有零星的少量设计变更,承包人在施工图变更位置注明,并连同经发包人同意的变更签证,于竣工后由承包人加盖竣工图章交发包人。

  (3)施工中对原设计变更较多,原施工图难以作为竣工图,应由发包人绘制竣工图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30条 竣工结算

  30.1 结算方式:银行转帐支票

  30.2 乙方提交结算报告的时间: 竣工后28天内

  30.3 甲方批准结算报告的时间: 结算报告送达后56天内 30.4 甲方将拨款通知送达经办银行的时间:报告批准后14天内

  第32条 保修

  32.1 保修内容、范围:乙方施工范围 32.2 保修期限: 执行国家及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32.3 保修金额和支付方法:执行国家及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32.4 保修金利息:执行国家及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第33条 争议

  33.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34条 违约

  34.1 违约的处理: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其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经济支出和从应支付之日起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4.2 违约金的数额: 按工程总造价3%以下双方约定

  34.3 损失的计算方法: 按实际发生核算

  34.4 甲方不按时付款的利息率: 按人民银行现行贷款利率(与本工程同期)及滞纳金,

  工期顺延

  第35条 索赔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2。索赔事件发生14天内,向甲方发出索赔通知;3。甲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14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7天内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批准。

  第36条 安全施工

  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敷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保护措施费用。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第37条 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 按双方约定填写

  第38条 不可抗力

  38.1 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 按国家有关部门认可为准

  第39条 保险

  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乙方办理(其它险种自愿)

  第40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由于不可抗力及其它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费用,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已经定货的材料、设备由定货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41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41.1 合同生效日期: 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

  41.2 合同终止日期: 保修期满工程款全部结清,本合同条款即告终止。

  第42条 合同份数

  42.1 合同副本份数:×份(根据实际份数填写,正副本不应少于八份) 42.2 合同副本的分送责任: 各自

  42.3 合同制订费用: 乙方负责

  第43条 合同备案、鉴证

  43.1合同备案、鉴证承办人:(现场签字)

  发包方: 身份证号码:

  承包方: 身份证号码:

  第44条 附加条款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另行签订的书面协议或文件必须与国家的现行法律、行政

  法规相一致。

  甲方:乙方:日期:

epc总承包合同9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_______________项目工程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承包范围:____________

  二、主要技术来源

  三、主要日期

  合同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中:竣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

  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

  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合同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七、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在以下条件满足之后生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_______

  工商注册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商注册住所:_________________

  企业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第1条一般规定

  1.1定义与解释

  1.1.1通用条款,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工程总承包合同过程中所遵守的一般性条款,由本文件第1条至第20条组成。

  1.1.2专用条款,指根据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际,对通用条款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并同意共同遵守的条款。

  1.1.3工程总承包,指承包人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含竣工试验)、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设计与其他阶段的工程承包。

  1.1.4发包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称为发包人的当事人,包括其合法继承人和经许可的受让人。

  1.1.5承包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包括其合法继承人。

  1.1.6分包人,指接受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对外分包的部分工程或服务的,并具有相应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7发包人代表,指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

  1.1.8监理人,指发包人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

  1.1.9工程总监,指由监理人授权、负责履行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

  1.1.10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任命的负责履行合同的代表。

  1.1.11永久性工程,指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进行设计、施工、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和(或)试运行考核并交付发包人进行生产操作或使用的工程。

  1.1.12单项工程,指专用条件中列明的具有某项独立功能的工程单元,是永久性工程的组成部分。

  1.1.13临时性工程,指为实施、完成永久性工程及修补任何质量缺陷,在现场所需搭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不构成永久性工程实体的工程。

  1.1.14现场或场地,指合同约定的用于承包人现场办公、居住、设备材料部件存放、施工机具、设施存放和工程实施的任何地点。

  1.1.15项目基础资料,指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经有关部门对项目批准或核准的文件、报告(选厂报告、资源报告、勘察报告)、资料(气象、水文、地质)、协议(燃料、水、电、气、运输)和有关数据等,设计所须的基础资料。

  1.1.16现场障碍资料,指发包人为承包人完成设计、进行现场施工所需要

  提供的地上和地下已有的建筑物、构筑物、须受保护的古建筑、古树木等坐标方位、数据和其他情况的资料。

  1.1.17设计阶段,指规划设计、总体设计、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阶段。

  1.1.18工程物资,设计文件规定的并构成永久性工程实体的设备、材料和部件,及竣工后试验所需的材料等。

  1.1.19施工,指承包人把设计文件转化为工程的过程,包括土建、安装和竣工试验等作业。

  1.1.20竣工试验,指工程的土建、安装完工后,工程或(和)单项工程被业主接收前由承包商负责进行的试验。

  1.1.21施工竣工,指工程已按合同约定和设计要求完成土建、安装,并通过竣工试验。

  1.1.22工程接收,指工程或(和)单项工程通过竣工试验后,为使发包人的操作人员、使用人员进入岗位进行竣工后试验、试运行准备,由承包人与发包人进行工程交接,并由发包人颁发接收证书的过程。

  1.1.23竣工后试验,指工程被发包人接收后,按合同约定由发包人自行组织的试验、或在发包人组织领导下并由承包人指导进行工程的功能试验。

  1.1.24试运行考核,指根据合同约定,在工程完成竣工试验后,由发包人自行或在发包人的组织领导下由承包人指导下进行的包括合同目标考核验收在内的全部试验。

  1.1.25考核验收证书,指试运行考核的全部试验完成并被验收后,由发包人签发的验收证书。

  1.1.26工程竣工验收,指承包人接到考核验收证书、完成扫尾工程和缺陷修复,并按合同约定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竣工结算资料,由发包人组织的工程结算与验收。

  1.1.27项目进度计划,指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按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实施阶段(包括: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工程接收、竣工后试验至试运行考核各阶段的)或合同约定的若干实施阶段的时间计划安排。

  1.1.28施工开工日期,指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开始现场施工的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1.1.29竣工日期,指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由承包人完成工程施工(含竣工试验)的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包括按合同约定的任何延长日期。

  1.1.30变更,指发包人书面通知或书面批准的,对工程所作的任何更改。

  1.1.31合同价格,指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进行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和服务等工作的价款。

  1.1.32合同价格调整,指依据合同约定需要增减的费用而对合同价格进行的相应调整。

  1.1.33合同总价,指根据合同约定,经调整后的合同价格。

  1.1.34预付款,是指根据合同约定,由发包人预先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

  1.1.35工程进度款,指发包人根据合同约定的支付内容、支付条件,分期向承包人支付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的进度款,及竣工后试验的服务费等款项。

  1.1.36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书,指依据有关质量保修的法律规定,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质量保修责任书。

  1.1.37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数据电文包括: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1.1.38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须承担的责任。

  1.1.39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1.40根据本合同工程的特点,补充约定的其他定义。

  1.1.41条款标题不能作为合同解释的依据。

  1.2合同文件

  1.2.1合同文件的组成。合同文件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设计文件、资料和图纸

  (8)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形成的通知、会议纪要、备忘录、补充文件、指令、传真、电子邮件、变更和洽商等书面形式的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2.2当合同文件的条款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并且不能依据合同约定的解释顺序阐述清楚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采纳监理人的解释。当事人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不接受监理人的解释的,根据16.3款关于争议和裁决的约定解决。

  1.2.3合同中的条款标题仅为阅读方便,不作为对合同条款进行解释的依据。

  1.2.4本合同中所使用的日、月、年均指公历的日、月、年。本合同中所使用的任何期间的起点均指相应事件发生之日的下一日。如果任何时间的

  起算是以某一期间届满为条件,则起算点为该期间届满之日的下一日。任何期间的到期日为该期间届满之日的当日。工作日指除中国法定节假日之外的其他公历日。

  1.3语言文字

  合同文件以中国的汉语简体语言文字编写、解释和说明。合同当事人在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时,汉语为优先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主导语言。

  在少数民族地区,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编写、解释和说明本合同文件。

  1.4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需要明示的具体适用法律的名称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5标准、规范

  1.5.1适用于本工程的国家标准规范、或(和)行业标准规范、或(和)工程所在地方的标准规范、或(和)企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或编号),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5.2发包人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负责提供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并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提供的标准、规范的名称、份数和时间。

  1.5.3没有相应成文规定的标准、规范时,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列明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技术要求提出实施方法,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承包人需要对实施方法进行研发试验的,或须对施工人员进行特殊培训的,另行签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5.4遵守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进行设计、采购、加工和施工,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1.5.5发包人有权按照合同和适用法律规定的标准规范,对承包人的设计、实施提出安全、质量、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方面的建议、修改和变更。

  1.6遵守法律

  1.6.1在履行合同期间,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发包人办理并取得立项、城市规划、区域规划批文、土地使用许可、开工批准或施工许可证、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及其他许可、执照、证件、批件等,发包人负责协调与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关系。因此造成承包人的开工延误、暂停、费用增加、进度延误时,发包人按承包人实际增加的合理费用给予赔偿,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1.6.2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期间遵守适用法律、行政法规、或行业规定进行设

  计、采购、加工、施工、竣工试验和竣工后试验,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承包人须办理履行合同所需的由承包人办理的各种许可、执照、批文和手续等,保证发包人免受因此造成的损失。并因此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按发包人的实际增加的合理费用给予赔偿。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

  1.6.3承包人按时向所雇佣人员发放工资,为其办理人身保险,并缴纳相关税费。

  1.7保密事项

  当事人一方对在订立和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同意,不得对外泄露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一方泄露或者在本合同以外使用该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为履行合同所需要的信息,另一方须予以提供。当事人认为必要时,可签订保密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第2条发包人

  2.1发包人的义务和权利

  2.1.1负责办理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取得项目用地的使用权,完成拆迁补偿工作,使项目具备法律规定的开工条件。

  2.1.2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合同价格调整、付款、竣工结算义务。

  2.1.3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及国家法律对安全、质量、标准、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等强制性规定,对承包人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施工作提出建议、修改和变更。

  2.1.4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对因承包人原因给发包人带来的任何损失和损害,提出赔偿。

  2.1.5发包人认为必要时,有权发出书面形式的暂停通知。该类暂停给承包人造成的费用增加时,由发包人承担。或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延长。

  2.1.6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2.2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委派的代表,行使发包人委托的权利,履行发包人义务。发包人代表依据本合同并在其授权范围内履行其职责。发包人代表根据合同约定的向承包人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其本人签字后送交项目经理。

  发包人代表的姓名、职务和职责在专用条款约定。发包人决定替换其代表时,将新任代表的姓名、职务、职权和任命时间在其到任的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

  知承包人。

  2.3监理人

  2.3.1发包人对工程实行监理的,监理人的名称、工程总监、监理范围、内容、职权和权限在专用条款中写明。

  监理人按发包人委托监理的范围、内容、职权和权限,代表发包人对承包人实施监督。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工程总监签字后送交项目经理。

  2.3.2工程总监的职权与发包人代表的职权相重叠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协调并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2.3.3除专用条款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工程总监无权改变本合同当事人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2.3.4发包人更换工程总监时,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将替换者的姓名、职务、职权、权限和任命时间通知承包人。

  2.4安全保证

  2.4.1发包人负责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的地下、地上已有设施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文物及坟墓等的安全保护工作,维护现场周围的正常秩序,并承担相关费用。承包人接受发包人对前述某事项的委托时,另行签订委托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2.4.2发包人负责工程现场临近正在使用、生产或运行的建筑物、构筑物、生产装置、设施、设备等,要设置隔离设施,竖立禁止入内、禁止动火的明显标志,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须遵守的安全规定和位置范围。因发包人的原因因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和伤害,由发包人负责。

  2.4.3本合同未作约定,而在工程主体结构或工程主要装置完成后,发包人要求进行涉及建筑主体及承重结构变动、或涉及重大工艺变化的装修工程时,双方另行签订委托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由承包人提出设计方案,方能施工。

  发包人自行决定此类装修或发包人与第三方签订委托合同,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另行委托的第三方提出设计方案及施工的,由此造成的损失、损害由发包人负责。

  2.4.4发包人对其代表、雇员、监理人及其委托的其他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遵守承包人工程现场的安全规定。因上述人员未能遵守承包人工程现场的安全规定发生的人身伤害、安全事故,由发包人负责。

  2.4.5发包人、发包人代表、雇员、监理人及其委托的其他人员,遵守7.8款健康、安全和环境的相关约定。

  2.5保安责任

  2.5.1发包人负责与工程当地有关治安部门的联系、沟通和协调,并承担相关费用。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的保安工作实行归口领导。

  2.5.2发包人与承包人商定工程实施阶段及区域的保安责任划分,并编制各自的相关保安制度、责任制度和报告制度,作为合同附件。

  2.5.3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占用的区域、接收的单项工程和工程,由发包人承担相关保安工作,及因此产生的费用、损害和责任。

  第3条承包人

  3.1承包人的义务和权利

  3.1.1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工程的功能、规模、考核目标和竣工日期,来完成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和竣工后试验是承包人的义务。

  3.1.2承包人有义务按合同约定,自费修复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设计、文件、设备、材料、部件、施工、竣工试验和竣工后试验存在的缺陷。

  3.1.3承包人有义务按合同约定和发包人的要求,提交相关报表。报表的类别、内容、提交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1.4发包人通知暂停的,承包人有权根据2.1.5款的约定提出费用增加和(或)竣工日期延长。

  3.1.5对因发包人原因给承包人带来的任何损失、损害或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赔偿或(和)延长竣工日期。

  3.2项目经理

  3.2.1项目经理经授权并代表承包人负责履行本合同。项目经理的姓名、职责和权限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离开项目现场须事先取得发包人同意,并指定一名有经验的人员临时代行其职责。承包人违反上述约定的,按照本专用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2.2项目经理按合同约定的项目进度计划,并按发包人代表或(和)工程总监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项目实施。在紧急情况下,且无法与发包人代表或(和)工程总监取得联系时,项目经理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人身、工程和财产的安全,但须在事后48小时内向发包人代表或(和)工程总监送交书面报告。

  3.2.3承包人需更换项目经理时,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的同意。继任的项目经理须继续履行第3.2.1款约定的职责和权限。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按3.2.1款专用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2.4发包人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承包人在接到更换通知后的15日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的改进报告。此后,发包人仍以书面形式通知更换时,承包人在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后的30日内更换,并将新任命的项目经理的姓名、简历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新任的项目经理继续履行第

  3.2.1款约定的权限。

  3.3工程质量保证

  3.3.1质量保证体系。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保持持续有效,并建立本合同项下的质量保证体系。

  3.3.2实施过程的质量保证。承包人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规范,确保设计、采购、加工制造、施工、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和考核验收的质量。并遵照国家有关质量保修责任的规定,对工程进行保修。

  3.4安全保证

  3.4.1工程安全性能。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并遵照建设工程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规定,进行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

  3.4.2现场安全施工和环境安全。承包人遵守7.8款健康、安全和环境的约定。

  3.5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保证

  3.5.1工程设计。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并遵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环境保护条例及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工程的环境保护设计及职业健康保护设计,保证工程符合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的法律规定。

  3.5.2现场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承包人遵守7.8款健康、安全和环境的约定。

  3.6进度保证

  承包人按4.1款约定的项目进度计划,合理有序地组织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和竣工后试验需要的各类资源,采用有效的实施方法和组织方法,保证项目进度计划的实现。

  3.7现场保安

  承包人承担其进入现场、施工开工至发包人接收单项工程或(和)工程之前的现场保安责任(含承包人的预制加工场地、办公及生活营区)。并负责编制相关的保安制度、责任制度和报告制度,提交给发包人。

  3.8分包

  3.8.1分包约定。承包人只能对专用条款约定列出的分包事项(含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等)及其分包人的长名单中,进行分包招标。

  本专用条款未列出的分包事项和分包人的长名单,承包人可在工程实施阶段分期提交,发包人在接到分包事项和分包人长名单后的15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意见。发包人未能在15日批准亦未提出意见的,承包人有权在提交该工作事项和分包名单后的第16日开始,将提出的拟分包事项对外分包。

  3.8.2分包人资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企业资质等级的分包人,方能选择为分包人。

  3.8.3承包人不得以肢解的方式将承包的全部工程对外分包,也不得将承包的工程全部转包。

  3.8.4分包人不得将其分包的设计、施工和货物采购对外转包,分包人不得再分包(采购分包中的整装单元设备,电气仪表的成套设备除外)。

  3.8.5对分包人的付款。承包人应按分包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分包人进度款。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人支付任何款项。

  3.8.6承包人对分包人负责。因分包人的任何违约行为、管理不善、疏忽或其他过错导致工程质量出现缺陷,给发包人造成损失或导致竣工日期延误的,承包人对分包人负责,承包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4条进度计划、延误和暂停

  4.1项目进度计划

  4.1.1项目进度计划。承包人编制的项目进度计划,其中施工期限须符合合同协议书的约定。经发包人批准后实施。发包人的批准并不能解除承包人的合同责任。承包人提交项目进度计划的份数和时间在专用条款约定。

  4.1.2自费赶上项目进度计划。承包人原因使工程实际进度明显落后于项目进度计划时,承包人有义务、发包人也有权利要求承包人自费采取措施,赶上项目进度计划。

  4.1.3项目进度计划的调整。出现下列情况,竣工日期相应顺延,并对项目进度计划进行调整:

  (1)发包人根据5.2.1款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和现场障碍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齐全、不及时,或未能按14.3.1款约定的预付款金额和14.3.2款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导致4.3.2款约定的设计开工日期延误,或4.4.2款约定的采购开始日期延误,或造成施工开工日期延误的。

  (2)根据4.2.4款第2项的约定,因发包人原因,导致某个设计阶段审核会

  议时间的延误。

  (3)根据4.2.4款第3项的约定,相关设计审查部门批准时间较合同约定的时间延长的。

  (4)根据合同约定的其他延长竣工日期的情况。

  4.1.4发包人的赶工要求。合同实施过程中发包人书面提出加快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的赶工要求,并被承包人接受时,承包人提交赶工方案。因赶工引起的费用增加,按13.2.5款的变更约定执行。

  4.2设计进度计划

  4.2.1设计进度计划。承包人根据批准的项目进度计划和5.3.1款约定的设计审查阶段及发包人组织的设计阶段审查会议的时间安排,编制设计进度计划。设计进度计划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的认可并不能解除承包人的合同责任。

  4.2.2设计开工日期。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按5.2.1款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现场障碍资料,及14.3.2款的预付款后的第1天,作为设计开工日期。

  4.2.3设计开工日期延误。因发包人未能按5.2.1款的约定提供设计基础资料、现场障碍资料等相关资料,造成设计开工日期延误的,设计开工日期和工程竣工日期相应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设计开工日期延误的,按4.1.2款的约定,自费赶上。

  4.2.4设计阶段审查日期的延误

  (1)因承包人原因,未能按照5.3.1款约定的设计审查阶段及其审查会议的时间安排提交相关阶段的设计文件、或提交的相关设计文件不符合相关审核阶段的设计深度时,造成设计审查会议延误的,依据4.1.2款的约定,承包人自费采取措施并赶上。造成竣工日期延误,并给发包人造成审核会议准备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遵守5.3.1款约定的设计阶段审查会议的时间安排,造成某个设计阶段审查会议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因此给承包人带来的窝工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3)政府相关设计审查部门批准时间较合同约定时间延长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因此给各方带来的费用增加,由各自承担。

  4.3采购进度计划

  4.3.1采购进度计划。承包人的采购进度计划符合项目进度计划的时间安排,并与设计、施工、和(或)竣工试验及竣工后试验的进度计划相衔接。

  4.3.2采购开始日期。在专用条款约定。

  4.3.3采购进度延误。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采购延误,造成的停工、窝工损失和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因发包人原因导致采购延误,给承包人造成

  的停工、窝工损失,由发包人承担;造成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4.4施工进度计划

  4.4.1施工进度计划。承包人在现场施工开工15天前提交一份包括施工进度计划在内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符合项目进度计划的时间安排,并与设计、采购、竣工试验进度计划相衔接。发包人需承包人提交的关键单项工程或(和)关键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的,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4.2施工开工日期延误。根据下列约定,确定竣工日期的延长:

  (1)因发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时开工的,需说明正当理由,自费采取措施及早开工,竣工日期不予延长。

  (3)因不可抗力造成施工开工日期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4.4.3竣工日期

  1、承包范围包括竣工试验时,按以下方式确定计划竣工日期和实际竣工日期:

  (1)根据9.1款工程接收的专用条款中所约定的单项工程竣工日期,为单项工程的计划竣工日期;工程中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的计划竣工日期,为工程的计划竣工日期;

  (2)单项工程中最后一项竣工试验通过的日期,为该单项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

  (3)工程中最后一个单项工程通过竣工试验的日期,为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

  2、承包范围不包括竣工试验时,按以下方式确定计划竣工日期和实际竣工日期:

  (1)根据9.1款工程接收的专用条款中所约定的单项工程竣工日期,为单项工程的计划竣工日期;工程中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的计划竣工日期,为工程的计划竣工日期;

  (2)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图纸规定的单项工程中的全部施工作业,并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的日期,为单项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

  (3)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图纸规定的工程中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的全部施工作业,且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的日期,为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

  3、承包人为竣工试验、或竣工后试验预留的施工部位、或发包人要求的施工预留部位、不影响发包人实质操作使用的零星扫尾工程和缺陷修复,不影响竣工日期的确定。

  4.5误期赔偿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竣工日期延误的,由承包人承担误期赔偿。每日延误的赔偿金额,及按日累计的最高赔偿金额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发包人有权从工程进度款、或竣工结算款、或约定提交的履约保函中扣除赔偿金额。

  4.6暂停

  4.6.1发包人的暂停。发包人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暂停工程实施中的任何工作。通知中列明暂停日期及预计暂停的期限。

  承包人因执行此项暂停而遭受的费用增加,或因复工而增加的合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此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4.6.2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暂停。根据17.1款不可抗力发生的义务和17.2款不可抗力的后果的条款约定,安排各方的工作。

  4.6.3暂停时承包人的工作。当4.6.1款发包人的暂停和4.6.2款因不可抗力的暂停发生时,承包人立即停止现场的实施工作。并在暂停期间,根据合同约定,由承包人负责照料、保护、监管的人员、工程、物资及承包人的文件等。因承包人未能尽到照料、保护和监管责任,造成损坏、变质等,使发包人的费用增加,或(和)竣工日期的延误,由承包人负责。

  4.6.4承包人的复工要求。根据4.6.1款发包人通知的暂停,承包人有权在暂停的45天后通知要求复工。不能复工时,承包人有权根据13.2.5款调减部分工程的约定,以变更方式调减受暂停影响的部分工程。

  发包人的暂停超过45天且暂停影响到整个工程,或发包人的暂停超过180天,或因不可抗力的暂停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承包人有权根据18.2款由承包人解除合同的约定,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6.5发包人的复工。发包人发出复工通知后,发包人有权组织承包人对受暂停影响的工程、设备、材料、部件进行检查,承包人将检查结果及需要恢复、修复的内容和估算通知发包人,经发包人确认后,所发生的恢复、修复价款由发包人承担。因恢复、修复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延长。

  4.6.6因承包人原因的暂停。因承包人原因所造成的部分工程或工程的暂停,所发生的损失、损害及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

  4.6.7工程暂停时的付款。发生发包人的暂停时,除已完的工程按合同约定付款外,发包人须赔偿因此给承包人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经济损失,并按下述约定进行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的付款:_______

  (1)承包人负责采购并构成工程实体的,但尚未能按采购进度款付款的设备、材料和部件,承包人将该款项单独列入14.6款按月工程进度申请付款或14.7款按付款计划表申请付款的报表中,发包人按14.8款的付款时间安排支付;

  (2)承包人负责采购并运抵现场的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尚未验收付款的部分,双方需进行验收交接。对其中有缺陷的设备、材料和部件,承包

  人自费修复。修复合格并经发包人验收后,根据14.4.1款工程进度款的约定,支付其中的采购进度款。

  (3)发包人承担承包人为永久性工程订购的、尚未运抵现场的设备、材料和部件的相应款项。

  (4)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对已订货的永久性工程设备、材料和部件进行退货时,其供应商、制造厂要求的补偿、赔偿等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5条技术与设计

  5.1生产工艺技术、建筑艺术造型

  5.1.1承包人提供的工艺技术或建筑艺术造型

  由承包人负责提供的生产工艺技术(含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工艺包)或(和)建筑艺术造型(含建筑设计)时,承包人对所提供的工艺技术数据、工艺条件、软件、分析手册、操作指导书、设备制造指导书和其他资料、其他要求,或(和)建筑艺术造型及其结构设计负责。

  承包人对本专用条款约定的试运行考核保证值、或(和)使用功能保证的说明负责。该试运行考核保证值、或(和)使用功能保证的说明,作为10.3.3款试运行考核的评价依据。根据工程特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工程或(和)单项工程的试运行考核保证值、或使用功能保证的说明。

  5.1.2发包人提供的工艺技术或建筑艺术造型

  由发包人负责提供的生产工艺技术(含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工艺包)或(和)建筑艺术造型(含建筑设计)时,发包人对所提供的工艺技术数据、工艺条件、软件、分析手册、操作指导书、设备制造指导书和其他承包人的文件资料、发包人的要求,或(和)建筑艺术造型的要求负责。

  发包人有义务指导、审查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上述资料进行的生产工艺设计或(和)建筑设计文件,并予以确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工程或(和)单项工程试运行考核的各项保证值、或使用功能保证说明中各自承担的责任,作为10.3.3款试运行考核和考核责任的评价依据。

  5.2设计

  5.2.1发包人的义务

  (1)提供项目基础资料。发包人按合同约定、行政法规或行业规定,向承包人提供设计需要的项目基础资料,对其真实、准确、齐全和及时负责。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有不真实、不准确或不齐全时,有义务按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进一步补充资料。提供项目基础资料的类别、内容、份数和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发包人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中有专利商提供的技术或工艺包,或是独立建筑师提供的建筑艺术造型等,发包人有义务组织专利商或独立建筑师与承包人进行数据、条件和资料的交换、协调和交接。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时间提供项目基础资料及其补充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齐全、或发包人的计划变更,造成承包人的设计停工、返工或修改的,发包人按承包人额外增加的设计工作量赔偿其损失。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2)提供现场障碍资料。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和适用法律规定,在设计开始前,提供与设计、施工有关的地上、地下已有的建筑物、构筑物等现场障碍资料,并对其真实、准确、齐全和及时负责。因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齐全、不及时造成的设计停工、返工和修改的,发包人按承包人额外增加的设计工作量赔偿其损失。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提供项目障碍资料的类别、内容、份数和时间安排,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承包人无法核实发包人所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中的数据、条件和资料的,发包人有义务给予进一步确认。

  5.2.2承包人的义务

  (1)承包人与发包人(及其专利商)以书面形式交接发包人按5.2.1款第1项提供的设计项目基础资料、第2项提供的与设计有关的现场障碍资料。对这些资料中的短缺、遗漏和不足,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提供的上述资料后15日内有义务向发包人提出进一步的补充要求。因承包人未能在上述时间内提出补充要求而发生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2)承包人有义务按照发包人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现场障碍资料和行政法规规定的设计深度开展设计。并对其设计的工艺技术或建筑艺术造型,及工程的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的标准,设备材料的质量、工程质量和完成时间负责。因承包人设计的原因,造成的费用增加、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5.2.3遵守标准、规范

  (1)1.5款约定的标准、规范,适用于发包人按单项工程接收或(和)整个工程接收。

  (2)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国家颁布了新的标准或规范时,承包人有义务向发包人提交有关新标准、新规范的建议书。对其中的强制性标准、规范,皆须遵守,并作为变更处理;对于非强制性及推荐性的标准、规范,发包人可决定采用或不采用,决定采用时,作为变更处理。

  (3)依据适用法规和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所完成的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部件采购质量、施工质

  量及竣工试验质量的依据。

  5.2.4操作维修手册。由承包人指导竣工后试验和试运行考核试验,并编制操作维修手册的,发包人按5.2.1款第1项第二段的约定,责令其专利商或发包人的其他承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操作指南及分析手册,并对其资料的真实、准确、齐全和及时负责,除非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发包人提交操作指南、分析手册,及承包人提交操作维修手册的份数、提交期限,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5.2.5设计文件的份数和提交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相关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资料和图纸提交的份数和时间。

  5.3.6设计缺陷的自费修复,自费赶上。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设计文件中的遗漏、错误、缺陷和不足,自费修复。使设计进度延误时,自费采取措施赶上。

  5.3设计阶段审查

  5.3.1设计审查阶段及审查会议时间。本工程的设计阶段、设计阶段审查会议的时间安排,在专用条款约定。审查会议和发包人上级单位及政府有关部门参加审查会议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3.2承包人根据5.3.1款的约定,向发包人提交相关设计审查阶段的设计文件,并符合行政法规对相关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图纸和资料的深度规定。承包人有义务自费参加发包人组织的设计审查会议、向审查者介绍、解答、解释,并自费提供审查过程中需提供的补充资料。

  5.3.3发包人有义务向承包人提供根据5.3.2款设计审查会议的批准文件和纪要。承包人有义务按相关审查阶段批准的文件和纪要,并依据合同约定及相关设计法规的规定,对相关设计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5.3.4因承包人原因,未能按5.2.5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提交相关设计审查阶段的完整设计文件、图纸和资料,致使相关设计审查阶段的会议无法进行或无法按期进行,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窝工损失,或发包人组织会议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3.5发包人有权在5.3.1款约定的各设计审查阶段之前,对相关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图纸和资料提出建议、审查和确认,发包人的任何建议、审查和确认,并不能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任何合同责任和合同义务。

  5.4操作维修人员的培训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对发包人的操作维修人员的培训,另行签订培训委托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5.5知识产权

  本合同涉及到一方、或双方(含一方或双方相关的专利商、独立建筑师)的技术专利、建筑艺术造型、专有技术、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签订有关知识产权及保密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6条免责条件

  6.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6.2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形:

  (1)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冰雹等;

  (2)政府行为(国家政策调整):如征收、征用等;

  (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等。

  第7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______式______份,承包方执______份,发包方执______份,____________执______份。

  第8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pc总承包合同10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_____项目工程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承包范围:

  二、主要技术来源

  三、主要日期

  合同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施工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其中:竣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四、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

  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

  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合同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七、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在以下条件满足之后生效:______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签字)

  工商注册住所:工商注册住所:

  企业代码:企业代码: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电话: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epc总承包合同11

  总承包,建筑类术语,指一个建设项目全部建设过程交由一家建设单位实行总包。总承包合同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总承包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总承包合同范文1

  甲方:

  乙方: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相关法律,地方行政法规和甲方公司的要求,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等,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合理,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协商出以下条约。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总占地面积: 亩。

  4、建筑规模:以甲方的图纸和所有设计为准。

  5、资金来源、企业方自筹。

  6、工程价格:》按河北________年定额计算,以一级取费计算。并结合河北当地,人工、材料,按河北发行的信息价调差近行计价结算。

  7、工程总价约:十亿左右,以最后预结算为准。

  二、总承包方式

  注:包工包料,另建设施工,三通一平,包质量、施工安全、施工机械、文明施工和所有装修水电弱电消防,整个工程内的环境绿化路道,包括所有资料等,车间机械调试通过《内机械甲方负责》。

  三、合同工期

  1、本工程工期 个工作日,阴雨天和人力不可抗拒的天气,双方作以记录,工期顺延。

  2、本工程开工时间,以甲方的自筹资金,

  第一笔到位,甲方在____日内立即以书面通知乙方施工组进场,进行前期工作准备,甲方图纸到位,手续完工,立即进行了主体工程开工。

  四、甲方义务

  1、甲方在乙方进场时应交与整个工程区里的地下资料,以免施工时破坏到地下文物和古董及国家电线电缆和管网。

  2、甲方负责确保乙方进场开工后周边村民来闹事的纠纷,协调解决。

  3、开工时要做到工程区内的地无纠纷,也免影响乙方施工。

  4、乙方进场前,甲方交与乙方所有的施工图双方近行图审,便于施工无错。

  五、乙方义务

  1、乙方必须按图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2、要做到工程先自检过,通知甲方近行监督检验才进行

  第二步工作。

  3、必须接受各级领导的指示,和指导工作。

  4、文明施工,确保整工地的环境整个工地整洁、有顺序。

  5、在施工中要自检查是否有安全隐患,一但发现应立即停工,并马上排除一在继续施工。

  6、乙方签完合同后,应早准备进场工作和组建好,有素质的一流施工班组和一流的工程队伍,接到甲方通知应立即交施工组资料,并即时进场。

  六、质量标准

  1、本工程也合格工程准。

  2、本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按国家验收标准为合格。

  七、工程结算方式

  1、结算依据,甲方所提供的图纸和变更资料和图纸会审纪要,例会纪要,工程联系、设计中有明暗示参见的图集以及甲方和监理单位审批通过的施工方案,甲方发下的变更通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相关资料,已审批通过必要的相关措施报告和工程签证等为依据,进行工程造价的编制计价结算。

  2、结算条件:按____省________年定额结结算,结算期间按当时定额信息站发行的新行调差定额执行。

  3、人工与材料价的调整。

  (1)人工费的调整按____省相关职能部门的文件执行调差。

  (2)材料的调差,材料的价差调整按施工当月____省定额站颁布布发的建筑工程《河北建筑工程材料信息》月刊执行调差。

  (3)____省建筑工程材料信息月刊中没有的材料,以甲、乙双方询价确定的市场价执行材料价差的调整。

  八、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1、本项目所有工程乙方不用垫资,甲乙双方签订完合同,甲方通知乙方进场时拨给乙方零进设施费,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计算的零建设施工费,乙方进场主体工程开工时,机械材料进场 天内甲方再拨给乙方材料备料款,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备料款。

  2、工程进行中每月的实计工程量,进付款的百分之 ,付款时间,每月 号申报进度表为准,次月 号付款,依此类推。

  3、总工程款的结算付款,最后的工程款通过甲方和有关部门,工程验收后, 天内付到总工程款的百分之九十五,还有百分之与预留保修金,工程保修期________年,保修时间到甲方应无条件付给乙方预留的保修金,如在保修期内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应即时处理维修。如果乙方接到通知未即时处理,甲方自行维修处理的,维修金甲方扣多少,乙方必须接受,保修期满________年无质量问题,无息全部付清尾款。

  4、此工程乙方不用垫资,经甲乙双方协商,在总工程款下浮中百分4%个点。

  九、双方事宜

  1、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随时保持联系,互相交换意见以以确保工程捏和工程进度。

  2、乙方如有发现图集有误差不能擅自作主更改,应立即与监理和甲方联系处理,包括(施工中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工程变动在内。

  3、监理和甲方处理并给予乙方处理的书面通知和签字的书面手续,以免造成工期延误和影响工程质量。

  4、为了工程质量和进度,打造出一流工程形象,希望双方紧密配合、团结,互相遵守。

  十、特别约定

  1、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甲方不得在将本项目工程与他人在签订合同,若甲方将本项目在与他人签订合同,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损失补偿,和前期跟踪本项目的一切费用。

  2、乙方必须认真组建好施工组,并按甲方的指导进行施工,接受甲方和监理的正确指导意见。

  十

  一、保密要求

  本合同自签署生效之日起,合同双方合作的全过程,内容工作方式方法,以及因签订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而获知他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和本项目的有关秘密应严格保密,不得向

  第三者泄密,因一方泄密造成对方损失的,由泄密方承担所有损失赔偿。

  十

  二、适用法律

  1、本合同履行适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所管辖,不适应其它国家的任何和法律法规和规定。

  2、如果签署本合同后,有新的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颁布后的,按新的法律执行。

  十

  三、争议解决方式

  1、任何因素让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争议的应通过双方有好协商解决。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争议时,双方约定以下列

  (2)方式解决。

  (1)向____省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在争议仲裁和提交法院期间,除提交争议的事项所影响的义务外,双方应继续履行其它在本合同内的规定义务和行使权力。

  十

  四、违约责任

  1、如因乙方的工程质量出现问题,所造成返工的,甲方不以给延工期,如果出现严重工程质量问题的造成工程停工,法律问题的乙方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2、如乙方的工程过程中,乙方无工程质量问题,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造成停工的,由甲方债权负责,并给与乙方的损失补偿。

  十

  五、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直到履行完义务终止。

  3、本合同以中文文本实行,其它文字无效。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约定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同样据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总承包合同范文2

  甲方:

  乙方: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名称及地点:

  2、工程承包内容及范围:

  (1)变电站一般土建工程:施工图设计中变电站站址范围内的基础及电缆沟开挖、基础混凝土的浇筑、道路平整、站内绿化工作。

  (2)变电站建筑工程:主控楼、高压配电间、办公楼等主要建筑物的土建工作及装饰工作;变电站围墙、大门的土建工作。

  (3)变电站辅助设施工程:全站照明、给排水、通风、空调、消防、防雷接地等辅助设施建筑及安装工作。

  (4)变电站安装工程:变电站主辅设备的安装、设备交接试验、单体调试、系统调试。

  (5)线路工程:至送电线路架设;全线基杆塔组装及附件安装;全线基杆塔基础开挖及浇筑;杆塔接地;线路参数测试等工作。(线路全长公里)

  (6)通信工程至光纤通信线路架设工程。(线路全长公里)

  (7)系统试运行。

  (8)用于工程实体的设备、装置性材料、消耗性材料的采购。

  以上工程内容的细项最终以甲方审定的概算书或工程量清单相对应的条目为准。

  3、工程承包方式:本工程由乙方进行施工总承包。

  4、工程合同金额:人民币整。(项目建设所需的备品备件购置、管理车辆购置、工器具办公生产生活家具购置以及甲方生产职工培训及提前进场费用等均未包含在此合同价格内。)

  5、工程质量要求:单位工程合格率100%,整体工程达到优良标准。

  6、工程工期要求:开工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工期天。

  7、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8、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9、本合同包括:

  (1)协议书

  (2)专用条款

  (3)通用条款

  10、本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分别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1

  1、本合同一式捌份,其中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陆份,双方各执叁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总承包合同范文3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 )为实施 (项目名称),己接受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 )对该项目施工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己标价工程量清单;

  (8)其他合同文件。

  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3.固定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元( 万元)。

  4. 工程范围:

  5.承包人项目经理:

  6.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所有强制性建筑条文,其他安装、市政、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和评定标准以及其他工程建设方面的规范。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开工前提供发包人制定和发布的相关标准。

  7.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8.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9.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施工总工期 个月。

  10.本协议书一式拾贰份,发包人柒份,承包人伍份。

  1

  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返

epc总承包合同12

  发包方:

  承包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承包方式:概算下浮(包含调整概算)

  1.2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总日历工期天数:天

  1.3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亿元

  第2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2.合同条件;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一致的,按第33条约定的方法解决。

  第3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和适用标准及法律

  3.1合同语言:汉语。

  3.2适用标准、规范: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

  3.3适用法律、法规: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规定。

  第4条图纸

  4.1图纸提供日期:**年**月**日

  4.2图纸提供套数:8套

  4.3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填写有保密要求或“不采用”

  第5条甲方代表

  5.1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

  姓名:职务:

  5.2实行社会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其被授权范围(如果有):

  第6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姓名:职务:

  第7条甲方工作

  7.1提供具备开工条件施工场地的时间和要求:开工前施工现场所有障碍清理完毕,并具备施工条件

  7.2需要与有关部门联系和协调工作的内容及完成时间:开工前完成

  7.3需要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关系的工作内容和完成时间:开工前完成(内容根据双方约定填写)

  7.4造假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开工前应办理完施工所需全部证件和批文手续。

  7.5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乙方接到施工图纸七日内。

  7.6向乙方提供的设施内容:根据提供的设施内容填写。

  第8条乙方工作

  8.1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完成时间和要求:开工前完成

  8.2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每月25日向甲方提供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报告及下月计划报表各一份(小型工程双方商定)

  8.3施工保护工作的要求: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的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8.4对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的要求: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8.5施工场地整洁卫生的要求: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应对甲方的损失给予赔偿。

  8.6保护建筑物结构及相应管线和设备的措施:由乙方保护

  8.7建筑成品保护的措施:由乙方保护

  第9条进度计划

  9.1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开工前15日提供

  9.2甲方代表批准进度计划的时间:收到后15日

  第10条延期开工

  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7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7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7天内不予答复,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要求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

  第11条暂停施工

  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12条工期延误

  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工程款未按时支付;

  5、不可抗力

  6、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7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可视为延期及要求已被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13条工期提前按双方约定填写

  第14条工程样板

  按照协议条款规定,乙方制作的样板间,经甲方代表检验合格后,由甲乙双方封存。样板间作为甲方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制作样板间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15条检查和返工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和样板间标准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检查检验合格后再进行检查检验应不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16条工程质量等级

  16.1工程质量等级:优良(或者合格)

  16.2工程质量等级要求的经济支出:按山西省朔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16.3质量评定部门名称:按现行规定执行(不能填写质检站)

  第17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中间验收部位和时间:按现行工程工程验收规范执行

  第18条验收和重新检验:

  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试车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或试车,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或试车,甲方应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复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第19条合同价款及调整

  19.1合同价款形式(固定价格加风险系数合同、可调价格合同等):按概算下浮%总价承包(包含概算调整)

  19.2调整的方式:除政策性调整外,其他不予调整

  第20条工程预付款

  20.1预付工程款总金额:

  20.2预付时间和比例:

  20.3扣回时间和比例:

  20.4甲方不按时付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协议预付,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按要求预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21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21.1乙方提交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每月25日向甲方提供本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报告4份,并由发包方、承包方、监理三方确认

  第22条工程款支付

  22.1工程款支付方式:银行转帐支票(现金)

  22.2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按经三方确认的已完工程量付款,每月20日前付至70%止。

  22.3甲方违约的责任:甲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和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按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支付工程价款。甲方在其代表计量签字后7天内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价款。协议须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和从甲方计量签字后第8天计算应付工程价款的利息率。

  第23条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23.1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要求(附清单):

  第24条乙方采购材料设备:乙方采购的品种

  第25条材料试验:

  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论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供应,按协议条款的约定,由乙方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不具备测试条件的,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甲方承担。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运至现场的,应立即由采购方运出现场,因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采购方承担。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承担全部材料采购费用。

  第26条甲方变更设计:

  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经施工的工程,甲方变更设计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施工。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和相应损失均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27条乙方变更设计: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甲方代表及有关部门批准。合理化建议节约的金额,甲乙双方协商分享。

  第28条设计变更对工程的影响:

  所有设计变更,双方均应办理变更洽商签证。发生设计变更后,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进行下列对工程影响的变更:

  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施工时间和顺序。

  第29条确定变更价款:乙方在变更发生后7日内向甲方提交变更价款书面报告,经由发包方、承包方、监理三方确认

  第30条竣工验收

  30.1乙方提供竣工验收资料的内容:甲方所需的全部竣工资料

  30.2乙方提交竣工报告的时间和份数:竣工验收前15天提交8份

  第31条竣工结算

  31.1结算方式:银行转帐支票

  31.2乙方提交结算报告的时间:竣工后28天内

  31.3甲方批准结算报告的时间:结算报告送达后56天内

  31.4甲方将拨款通知送达经办银行的时间:报告批准后14天内

  第32条保修

  32.1保修内容、范围:乙方施工范围

  32.2保修期限:执行国家及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32.3保修金额和支付方法:执行国家及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32.4保修金利息:执行国家及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第33条争议

  33.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34条违约

  34.1违约的处理: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其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经济支出和从应支付之日起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4.2违约金的数额:按工程总造价3%以下双方约定

  34.3损失的计算方法:按实际发生核算

  34.4甲方不按时付款的利息率:按人民银行现行贷款利率(与本工程同期)及滞纳金,工期顺延

  第35条索赔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2。索赔事件发生14天内,向甲方发出索赔通知;3。甲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14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7天内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批准。

  第36条安全施工

  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敷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保护措施费用。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第37条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按双方约定填写

  第38条不可抗力

  38.1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按国家有关部门认可为准

  第39条保险

  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乙方办理(其它险种自愿)

  第40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由于不可抗力及其它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费用,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已经定货的材料、设备由定货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41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41.1合同生效日期: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

  41.2合同终止日期:保修期满工程款全部结清,本合同条款即告终止。

  第42条合同份数

  42.1合同副本份数:×份(根据实际份数填写,正副本不应少于八份)

  42.2合同副本的分送责任:各自

  42.3合同制订费用:乙方负责

  第43条合同备案、鉴证

  43.1合同备案、鉴证承办人:(现场签字)

  发包方:身份证号码:

  承包方:身份证号码:

  附加条款: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另行签订的书面协议或文件必须与国家的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相一致。

epc总承包合同13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 )为实施 (项目名称),己接受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 )对该项目施工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l)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己标价工程量清单;

  (8)其他合同文件。

  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3.固定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元(¥ 万元)。

  4. 工程范围:

  5.承包人项目经理:

  6.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所有强制性建筑条文,其他安装、市政、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和评定标准以及其他工程建设方面的规范。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开工前提供发包人制定和发布的相关标准。

  7.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8.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9.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施工总工期 个月。

  10.本协议书一式拾贰份,发包人柒份,承包人伍份。

  1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pc总承包合同14

  甲方:

  乙方: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名称及地点:

  2、工程承包内容及范围:

  (1)变电站一般土建工程:施工图设计中变电站站址范围内的基础及电缆沟开挖、基础混凝土的浇筑、道路平整、站内绿化工作。

  (2)变电站建筑工程:主控楼、高压配电间、办公楼等主要建筑物的土建工作及装饰工作;变电站围墙、大门的土建工作。

  (3)变电站辅助设施工程:全站照明、给排水、通风、空调、消防、防雷接地等辅助设施建筑及安装工作。

  (4)变电站安装工程:变电站主辅设备的安装、设备交接试验、单体调试、系统调试。

  (5)线路工程:至送电线路架设;全线基杆塔组装及附件安装;全线基杆塔基础开挖及浇筑;杆塔接地;线路参数测试等工作。(线路全长公里)

  (6)通信工程至光纤通信线路架设工程。(线路全长公里)

  (7)系统试运行。

  (8)用于工程实体的设备、装置性材料、消耗性材料的采购。

  以上工程内容的细项最终以甲方审定的概算书或工程量清单相对应的条目为准。

  3、工程承包方式:本工程由乙方进行施工总承包。

  4、工程合同金额:人民币整。(项目建设所需的备品备件购置、管理车辆购置、工器具办公生产生活家具购置以及甲方生产职工培训及提前进场费用等均未包含在此合同价格内。)

  5、工程质量要求:单位工程合格率100%,整体工程达到优良标准。

  6、工程工期要求:开工日期为年月日,竣工日期为年月日,合同工期天。

  7、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8、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9、本合同包括: (1)协议书 (2)专用条款 (3)通用条款

  10、本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分别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11、本合同一式捌份,其中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陆份,双方各执叁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pc总承包合同15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方与乙方经充分协商,于 年 月 日签订了位于 的集体所有石山荒地《土地承包合同》。合同生效后,由于在乙方刚开始实施经营时即受到甲方部分群众(以该承包土地其有使用权为由)的阻止,致使乙方被迫停止承包经营活动,严重影响和削弱了原承包合同乙方的有效使用期限,给乙方的经营带来了较大的的困难。为了维护原承包合同的严肃性和充实原合同内容的完整性,确保乙方的权利和经济不受损失,经甲乙双方进一步协商,特签订以下补充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按原合同的义务尽快解决群众阻挠乙方经营活动的行为,以便乙方的承包经营活动能顺利进行,维护原承包合同的严肃性。

  二、乙方交纳承包金第一期的期限延期到甲方完成本补充协议第一条约定的工作并经双方书面确认后十天内交清,后各交纳期期限均按阻挠担误的时间顺延,总承包截止期同时相应顺延。

  三、今后甲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和本补充协议的义务,防止阻挠、刁难乙方经营活动或侵占乙方利益等行为的发生。如再发生类似上述等影响乙方经营使用和使乙方受经济损失的行为,甲方首先按合同承担全部责任,并以乙方经济损失总额的伍拾倍赔偿给乙方。除非乙方提出终止合同,否则,交纳承包金期限及总承包截止期按本协议办法顺延,延长期限合法有效。

  四、本补充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与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村委):(盖章)

  法人代表:

  乙方: 地址: 年2 日 月

epc总承包合同16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承建的钢筋加工制作、安装绑扎工程,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甲方发包给乙方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进行施工。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助及分工负责等原则,根据本工程的情况,特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内容:龙胜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新办公楼所有的钢筋制作和安装。

  二、组织领导:

  1)甲、乙双方必须指定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安排施工、生产、人员调动、技术安全、工程质量以及生活、计生等工作。

  2)乙方必须确保进场人员的政治素质及身体、技术素质,严禁使用童工、女工。特殊工种必须持有上岗证、操作证。经批准进场的工人须持有效证件。在合同期内,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施工人员,以保证本组技术实力和队伍的稳定性。

  3)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调配、指导及管理,遵守甲方现场的各项管理制度,如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制度及宿舍、伙房纪律。

  4)合同期内,未经双方商妥并正式办理解除合同手续,乙方不得单方撤离施工队伍,否则,因此而导致施工现场生产停顿、延误工期等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单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冻结乙方的承包工程款。

  三、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提供乙方进场人员的生活住宿条件,负责申报临时户口。

  2)负责工地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配料用料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指挥、监督与管理。

  3)提供施工必要的机械设备,负责机械的一次性调试运转(以后由乙方负责),小型工具由乙方自备。

  4)保证材料供应,如确因种.种原因供应不足时,甲方应及时安排其它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的调配。

  2、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与设计变更通知施工,遵守执行国家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尊重和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与指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等级以上。

  2)严格本班组自身的安全生产教育。每个工人入场时,都必须认真学习、遵守执行经理部制订的《安全管理暂行规定》(附后)等制度,提高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保证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避免民生安全事故,并承担凡是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的大小安全事故的责任。

  3)提倡文明施工,工完场清并遵守甲方现场的各项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搞好与其他班组间的关系。必须要求每一个工人遵守纪律,不打架,不滋惹是非,若违反,乙方要承担责任。

  4)绝对服从甲方的工程进度安排。班组长必须在操作作业现场,未经同意不准离开工地。应保证足够的施工力量,否则,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负责组织工人进退场,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5)严格按照甲方规定下料,、不造成人为的浪费。收工前要把剩余的材料清理并尽量回收,做到工完场清,不准从楼层上往下倒建筑垃圾。

  6)爱惜甲方的一切机械设备和工具,承担本组一切机械设备和工具的维护与保管。违章操作致使机械设备和工具损坏的,其维修费用及由此而引起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严格履行材物领(借)用手续,工完退回。

  7)钢筋焊接要符合规范要求。

  8)钢筋制安质量要求,绝对不能出现返工现象。每次挠捣砼梁、板、柱的时候,必须派专人跟班调整钢筋,必须保证砼浇灌后的钢筋质量。

  9)钢筋工种必需的工具、护具及劳保防护用品由乙方自备。

  10)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以上各项规定和要求,否则,甲方有权逐项予以罚款处理,所罚款项在结算款中一次扣除,情节严重者则予清除场地。

  四、工程质量:

  由于操作者盲目蛮干、图速度、不按规范规定操作所造成的返工,其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所造成的材料浪费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

  五、工 期:

  根据甲方现场所安排的月、周施工计划的时间、期限,保证按期或提前完成所有本项目的施工任务。

  六、付款方法:

  七、其 它:

  1)由甲方违章指挥或强命工人违章操作造成的伤害,其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造成终身致残的,视程度予以赔偿,但最高幅度赔偿为一次性五万元封顶。

  2)由于他人违章作业而造成的伤害,其经济损失由肇事者负责。甲方负责追查伤者费用暂由甲方支付。

  3)凡操作者违反操作规程和工地有关规定所造成的伤害,其一切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4)伤者费用在______元以内,不管何种原因均由乙方自理。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九、附则

  十、甲方对以上各条款负有解释权。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并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期完付清所有承包款时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pc总承包合同17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工程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

  2. 工程地址:

  3. 居室规格: 。

  4.工程内容:施工图。

  5.工程开、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竣工,工程总天数: 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大写 (¥ 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3.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 年 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

  2、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第七条:工程验收

  1. 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第八条:其它

  1. 本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 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pc总承包合同18

  甲方: 乙方:

  兹有甲方承建的陇县固关镇苟家沟小学公寓楼及厕所工程,根据工程施工需要,现将本工程的钢筋制作及绑扎工程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责、权、利,使工程保质保量按期竣工,经双方协商签订本施工合同,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陇县固关镇苟家沟小学公寓楼及厕所工程

  二,分包内容:图纸设计的所有钢筋制作绑扎工程。

  三、承包形式、价款:采取包工不包料的形式。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

  四、质量要求:乙方应按施工要求、施工规范和强制性条文规定以及质量验收标准组织施工,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并报项目部验收。

  五、工期:本工程合同工期。

  六、安全要求:乙方应遵守国家安全法规,服从甲方安全管理,加强对施工人员安全教育,搞好现场施工安全目标责任、交底签证工作。必须严格按照高空作业安全规程操作施工,搞好操作人员安全防护及现场安全防护工作,不能高空抛物,不能违规施工,确保施工安全。机械操作应符合国家法定法规要求,若发生不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七、付款办法:按工程进度支付。 工程地点:陇县固关镇苟家沟村

  八、双方责任

  甲方:

  1、给乙方提供所需施工机具及工程所需原材料,拉运到工地。

  2、负责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检查、监督。对安全措施不到位,施工达不到规范要求时,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改,其费用由乙方承担。杜绝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工程顺利完工。

  乙方:

  1、组织高素质的施工队伍,协调好各工种相互配合工作,服从工地技术员、施工员的统一安排。坚持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整洁卫生,保证按期完工。发生违规违纪行为,按规章制度处罚。

  2、按工程进度提前三天向甲方提供原材料及设备进场时间,接受甲方、质检及监理部门的检查监督,负责工程质量、安全责任。质量、安全达不到规范要求的坚决停工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确保工程的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

  3、乙方应维护甲方的施工机械设备,要精心维护,合理使用,保证设备完好,并负责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若损坏丢失必须如数赔偿。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现场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完工,款项结清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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