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运合同13篇(运输合同承运人)

时间:2022-08-08 11:48:00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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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运合同13篇(运输合同承运人)

承运合同1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运方):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制订如下货运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名称: 数量(吨位或体积): 件数: 货物总价值(元)

  二、甲方必须出示货物正式发票等沿途过关准行相关手续。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收货人姓名: 联系电话:

  收货人地址:

  四、运输时间:货物运输合同书五、正常情况下,乙方必须按时将货物安全地送到指定地点收货人签收。

  六、甲方贵重货物务必购买保险、乙方代为办理,投保险率按保险公司标准计算。

  七、乙方运输作业中,确保货物安全,如出现货差货损,由乙方和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八、合程运费总价: 保险费: 合计总价: 保险及运费具体支付方式:

  九、在符合法律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下列原因造成的货损货差,乙方不必承担责任。

  1、不可抗力。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3、货物合理损耗。4、物品本身质量问题导致。5、委托方或收货人本身的过错。6、走私等不合法物品。7、货物未经保险,一切意外事故乙方概不负责赔偿。

  十、甲方隐瞒装载货物的实际重量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自己负责赔偿。

  十一、承运方不开拆检验,如运到时包装完好承运方不负责任何责任。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名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名: 代表人签名: 电 话: 电 话: 地 址: 地 址:

承运合同2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货物运输期限从 年 月 日起到年 月 日为止。

  二、货物运输期限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收货人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须按照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

  四、乙方须按照运单的要求,在约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五.元,乙方将货物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及开具全额运输费用之日起 日内甲方支付全部运输费用。

  六、 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同时应协助收货人亲笔签收货物以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如乙方联系不上收货人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及时通知收货人提货。

  七、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避免暴晒、雨淋,确保包装及内容物均完好按期运达指定地。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确认数量并按照甲方购进或卖出时价格全额赔偿。

  八、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时到达,乙方须在最短时间内运至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并交给收货人,且赔偿逾期承运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运合同3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运方):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制订如下货运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名称:数量(吨位或体积)件数:货物总价值(元)

  二、甲方必须出示货物正式发票等沿途过关准行相关手续。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收货人姓名:

  联系电话:

  收货人地址:

  四、运输时间:货物运输合同书五、正常情况下,乙方必须按时将货物安全地送到指定地点收货人签收。

  六、甲方贵重货物务必购买保险、乙方代为办理,投保险率按保险公司标准计算。

  七、乙方运输作业中,确保货物安全,如出现货差货损,由乙方和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八、合程运费总价:保险费:合计总价:保险及运费具体支付方式:

  九、在符合法律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下列原因造成的货损货差,乙方不必承担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合理损耗。

  4、物品本身质量问题导致。

  5、委托方或收货人本身的过错。

  6、私运不合法物品。

  7、货物未经保险,一切意外事故乙方概不负责赔偿。

  十、甲方隐瞒装载货物的实际重量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自己负责赔偿。

  十一、承运方不开拆检验,如运到时包装完好承运方不负责任何责任。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名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名:

  电话:

  地址: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名:

  电话:

  地址:

  日期:

承运合同4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运输货物:

  2.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____吨位船舶一艘(船舶___吊货设备),应甲方要求由____港运至___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3.货物集中:

  甲方应按乙方指定时间,将__货物于___天内集中于___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五天内派船装运。

  4.装船时间:

  甲文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货后,经乙方落实并准备接收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于___小时内装完货物。

  5.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___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货规第三条规定承担滞延费用。

  6.启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___方负担。

  7.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__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___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时___元,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影响装卸作业的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8.双方权利义务:

  9.运输费用:

  按省水运货物一级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___元,空驶费按运费的____%计( ),全船运费为___元,一次计收。

  港口装船费用,按省港口收费规则有关费率计收。卸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与到达港办理。

  10.费用结算:

  11.违约责任: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费用__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12.附则: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____份。

  双方签字: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开户银行: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帐号:_______          帐号: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年__月__日

承运合同5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典》及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现就乙方向甲方提供运输服务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服务范围

  乙方为甲方提供货物全国门到门运输以及货物门到港运输的承运服务。

  二、服务期限

  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服务的确认

  1、乙方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接受甲方委托。

  2、达成委托后,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及时将运输所需全部手续交给乙方。

  3、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应该及时开据工作单,如甲方需要投保一并办理保险手续。

  四、货物保险

  本合同采用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保险并付费的保险方式。

  五、结算方式及时间。

  1、乙方按照经双方确认的收费标准及收费内容进行收费;(详见合同附件---伟邦货运有限公司运价表)

  2、乙方每____天与甲方进行业务结算,甲方收到乙方所提供的(运费结算账单)明细后3天内要与乙方进行核对和确认,3日内不反馈信息视同认可,确认后的2天内以现金或支票及汇票方式支付给乙方。甲方如延迟付款的,按拖欠服务费数额的1%/天向乙方支付滞纳金,且乙方及关联公司有权留置甲方货物。

  3、当乙方提供的服务价格发生变化,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认可,否则仍按本合同附件一所列价格体系执行。

  六、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委托的时间。地点。方式将货物运送到目的地。在办理提货。发货手续之前,甲方有权变更或取消委托内容,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随时提供甲方所委托业务的进展情况,服务过程中的信息。甲方自己包装时,有义务按国家有关承运货物包装标准进行包装。

  3、甲方有义务正确填写工作单,详细。准确地注明目的地址,收货人的姓名和联系电话。

  4、甲方应该按合同约定时间同乙方进行结账。

  5、甲方为防范事故要求乙方专人专车押送,特殊包装,绕道行驶。配备器材等额外产生的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6、甲方委托承运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的安全规定及其它要求,不得夹带危险品和其它易腐蚀。易污染货物以及禁限运货物行为。

  七、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要求及时为甲方提供安全运送货物服务。

  2、乙方有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并向甲方反馈信息。

  3、乙方提供的服务车辆必须证件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

  4、在甲方单方违约的情况下,乙方有权暂停执行甲方委托的业务并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5、对于委托乙方包装的货物,甲。乙双方在办理货物交接时应该共同检验货物外观和数量是否完好并确认,乙方对货物的内在功能的好坏不负责。

  6、甲方自行包装的货物,在外包装完好无损的情况下,乙方对内在货物的数量和内在的功能的好坏不负责。

  7、乙方无义务审查甲方包装是否符合承运要求。但当乙方发现货物的包装。体积等不符合乙方要求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改正直至拒绝承运。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备好货物,货物晚点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2、货物到达后无人收货或拒绝收货,造成的货物破损和晚到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应承担货物到达后无人收货或拒绝收货所产生的仓储、保管和调货的一切费用。

  3、对于甲方自行包装货物,在交接时货物外包装完好而内装货物毁损,短少或灭失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因甲方指定的收货人迟延或拒绝收货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5、甲方自行配备货物押运人员的,货物一切风险由甲方承担。

  6、由于甲方错误提供收货人地址,收货人姓名或联系电话等信息,导致货物运送延误等损失,甲方承担责任。

  7、甲方因下列过错,造成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1)在委托的货物中故意夹带危险品和其它易腐蚀。易污染货物以及禁。限运货物等行为;

  (2)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员伤亡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因甲方匿报货物品名,重量等,造成航空,铁路及国家安检部门对乙方的罚款及费用。

  (4)甲方错用包装。储运标志所造成的货物损失的。

  (5)当收货人收货签收后,该货物的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一切风险随之转移到收货人处,乙方不再承担责任。因收货人迟延或拒绝收货物的,一切风险自合同约定应收货时间而转移。

  九、乙方责任

  1、因乙方责任将货物错送或错达收货人,应将货物无偿运到指定的收货人。

  2、甲方委托乙方保险发生事故,乙方协助甲方理赔,乙方以保险公司的赔偿数额为限承担责任(全部赔偿),甲方要积极配合乙方出据索赔的相关资料,索赔资料齐全最长理赔期为15-30天。

  3、甲方未通过乙方投保的货物发生事故的,乙方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赔付,甲方自行投保的,乙方不承担被第三方追偿的责任。

  4、门到港服务因货场。铁路。机场原因及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进行索赔。

  十、其它

  1、因不可抗力,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货物的自然属性合理损耗或性质变化,乙方不承担责任。

  3、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或需变更时,需双方同意,要变更或解除必须提前一个月与对方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方可变更。

  4、由于不可抗力事故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行合同。

  5、变更或解除运输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或答复。

  十一、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达成的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全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务执一份,签章后即可生效,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未尽事宜,在今后的合作中具体协商。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承运合同6

  合同编号: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运商):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就甲方委

  托乙方配送商品一事,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一致意见:

  第一条、定义

  1、配送:指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将商品送达接收人验收签字并通过甲方电子信息系统或其他方式告知甲方完成送货的物流活动,该物流活动包括对商品进行(门到门)装运、搬卸(不含上下楼)、送货上门、上门取货、交货完成通知等。

  2、送货上门:指乙方将商品送至甲方客户指定地点的配送服务,包括依甲方客户的指货物运输合同定将商品放置在居所或场所内的特定位置或其他位置。

  3、配送时限:是指自需配送货物完成交接时起,到乙方完成配送任务,并向甲方反馈已配送成功(订单完成)信息时止的期间,为调拨时限与特定区域配送时限之和。

  第二条、配送服务费 ,又称“配送费用”:是指乙方为甲方提供并成功完成本合同约

  定项下配送服务,而向甲方收取的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人力成本、车辆成本、税费、保险费、利润、管理费用、代收货款服务费、路桥费、高速费、小区停车费等与配送有关的全部支出和费用。乙方承担的配送服务类型、商品性质、区域范围、配送服务费标准详见各附件约定。

  第三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将待配送的商品妥善包装。

  2、甲方可依据业务需要,不定时的以电子邮件形式( )

  向乙方发送配送指令,指令包括甲方客户姓名、配送地址、联系方式、配送类别以及其它备注信息等。如有变更,甲方应及时另行通知。

  3、甲方有权对乙方涉及本合同及附件约定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及考核;有权依据乙方配送服务考核情况。

  4、甲方有权实时查询商品的配送状态,乙方应该给予积极配合。

  5、甲方依据本合同及附件约定向乙方支付配送服务费。

  第四条、配送服务要求

  1、乙方所有人员在配送中心期间,不得扎堆聊天,严禁出现喝酒、赌博、打架斗殴等现象,不得违反甲方其他相关规定。

  2、乙方配送人员上岗作业时,穿着统一工装, 注意自身仪表,及时修面,不留长发,不许与顾客发生任何争吵、打骂行为等。

  3、乙方与收货人交接商品过程中,应始终保持礼貌,使用礼貌用语,认真回答收货人问题,不回避、回绝收货人问题。工作期间,乙方必须保证送货人员电话的畅通,并确保与

  甲方及客户之间的信息沟通顺畅。

  4、乙方在接受甲方或甲方委托第三方交接商品时,应当场对商品的情况予以确认,含查验商品外包装是否完好,订单号与数量等是否与交接单相符等情况,如发现包装不当、捆不牢固以致不便于配送,以及包装损坏、玷污的,有权利要求甲方或甲方客户重新包装以保证商品的安全。

  5、乙方接收的商品,除非已取得了甲方或甲方客户给予的书面证明,否则视为甲方(含甲方委托第三方)或甲方客户交付的商品完好、无污损,符合乙方安全配送的要求。

  6、乙方配送网络不能送达的商品,应在接受商品前立即告知甲方,转发或补发由甲方决定。如乙方接受商品时未通知,则视为乙方能够正常配送,逾期到达或造成甲方被投诉的,乙方应承担迟延送达的违约及赔偿责任。无论何种原因(不可抗力除外)乙方的送货时间累计不能超过甲乙双方约定的配送时限。

  7、甲方委托乙方配送的货物中禁止出现违禁产品,由于违禁品导致运输中出现的一切后果由甲方付全部责任。

  8、乙方应于配送后15天内将客户回执联原件交付给甲方。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在约定时间之内交回顾客回执联的,必须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可适当延长交回时间。

  第五条、结算

  1、对帐、结算:乙方每月10日前与甲方完成上月运费的对帐工作,月末前结算上月运费。

  2、结算方式:甲方以支票或转帐的形式向乙方支付配送服务费,双方同意选择下面第

  【1、2、3、4、5】项的规定进行结算,如遇节假日、店庆日,结算期相应顺延:

  1、结算周期为每批货物安全送达后,乙方向甲方申请结算。

  2、乙方在结算前须向甲方提供与实际付款额一致的增值税发票。

  3、乙方在结算前须向甲方提交当期待结款项所涉及的提货、配送原始签字单据等资料。

  4、乙方应确保其指定银行账户的真实、有效性,并保证甲方的转款行为,不会被认为

  是协助乙方进行套现、洗钱、偷逃税等违法行为,否则,由此招致甲方的一切风险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5、 配送服务费对账结算时,应由甲方对结算内容进行书面盖章(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确认,任何个人无权代替甲方对此做出表述与承诺。乙方对账人员及对账人员授权书详见附件。

  乙方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帐 号:

  第六条、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对合同内容、附件及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的所有信息,包括复印件、分析数据、报告以及与所提供信息有关的文件、报表有保密义务;泄露,公开或不正当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须承担赔偿责任。且本合同期满、解除、终止后3年内本条款对双方仍然有效。如双方另行签署保密协议的,保密义务以另行签署的保密协议为准。

  第七条、赔款事项

  1、乙方给予甲方的货品丢失、污损的赔款事宜:按照甲方的产品在所配送网站实际售卖价格,60%的价格赔付。款号及数量以甲方出库单据所载明的为准。如双方因损失的货物超过以上赔付的价格而有异议。经双方协商后赔付。

  2、发生货损理赔事件时,甲方出具相应的证明资料,如出库单、运单(交接双方对货损的确认)和证明价值的资料、单据等;

  3、具体丢货与赔付事项的确认约定:乙方应在接到理赔资料后10天内给予确认,并在甲方交齐各种所需材料后30天内予以赔付。超过30天仍不付的甲方可以在运费中暂扣。

  4、货物交接以整箱交接为原则,但对于“外包装破损”、“有二次封箱迹象”、“外包装有雨淋、污损”等情况,收货人收货时有权要求拆包装清点检验货品以确认受损情况。与装箱单核对,发现短少、污损时,双方需在运单上签字注明。

  第八条 其他约定双方确认的《货运委托书》等运输单证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一经双方签署,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有效期壹年,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无法协商一致的,任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本合同及附件中标题仅为表述方便而设,不能作为对条款的解释。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经友好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加以约定。

  甲方: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承运合同7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现就乙方向甲方提供运输服务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服务范围

  乙方为甲方提供货物全国门到门运输以及货物门到港运输的承运服务。

  二、服务期限

  从 年 月 日 起 至 年 月 日 止。

  三、服务的确认

  1、乙方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接受甲方委托。

  2、达成委托后,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及时将运输所需全部手续交给乙方。

  3、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应该及时开据工作单,如甲方需要投保一并办理保险手续。

  四、货物保险

  本合同采用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保险并付费的保险方式。

  五、结算方式及时间。

  1、乙方按照经双方确认的收费标准及收费内容进行收费;(详见合同附件---伟邦货运有限公司运价表)

  2、乙方每____天与甲方进行业务结算,甲方收到乙方所提供的(运费结算账单)明细后3天内要与乙方进行核对和确认,3日内不反馈信息视同认可,确认后的2天内以现金或支票及汇票方式支付给乙方。甲方如延迟付款的,按拖欠服务费数额的1%/天向乙方支付滞纳金,且乙方及关联公司有权留置甲方货物。

  3、当乙方提供的服务价格发生变化,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认可,否则仍按本合同附件一所列价格体系执行。

  六、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委托的时间。地点。方式将货物运送到目的地。在办理提货。发货手续之前,甲方有权变更或取消委托内容,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随时提供甲方所委托业务的进展情况,服务过程中的信息。甲方自己包装时,有义务按国家有关承运货物包装标准进行包装。

  3、甲方有义务正确填写工作单,详细。准确地注明目的地址,收货人的姓名和联系电话。

  4、甲方应该按合同约定时间同乙方进行结账。

  5、甲方为防范事故要求乙方专人专车押送,特殊包装,绕道行驶。配备器材等额外产生的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6、甲方委托承运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的安全规定及其它要求,不得夹带危险品和其它易腐蚀。易污染货物以及禁限运货物行为。

  七、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要求及时为甲方提供安全运送货物服务。

  2、乙方有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并向甲方反馈信息。

  3、乙方提供的服务车辆必须证件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

  4、在甲方单方违约的情况下,乙方有权暂停执行甲方委托的业务并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5、对于委托乙方包装的货物,甲。乙双方在办理货物交接时应该共同检验货物外观和数量是否完好并确认,乙方对货物的内在功能的好坏不负责。

  6、甲方自行包装的货物,在外包装完好无损的情况下,乙方对内在货物的数量和内在的功能的好坏不负责。

  7、乙方无义务审查甲方包装是否符合承运要求。但当乙方发现货物的包装。体积等不符合乙方要求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改正直至拒绝承运。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备好货物,货物晚点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2、货物到达后无人收货或拒绝收货,造成的货物破损和晚到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应承担货物到达后无人收货或拒绝收货所产生的仓储、保管和调货的一切费用。

  3、对于甲方自行包装货物,在交接时货物外包装完好而内装货物毁损,短少或灭失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因甲方指定的收货人迟延或拒绝收货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5、甲方自行配备货物押运人员的,货物一切风险由甲方承担。

  6、由于甲方错误提供收货人地址,收货人姓名或联系电话等信息,导致货物运送延误等损失,甲方承担责任。

  7、甲方因下列过错,造成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1)在委托的货物中故意夹带危险品和其它易腐蚀。易污染货物以及禁。限运货物等行为;

  (2)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员伤亡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因甲方匿报货物品名,重量等,造成航空,铁路及国家安检部门对乙方的罚款及费用。

  (4)甲方错用包装。储运标志所造成的货物损失的。

  (5)当收货人收货签收后,该货物的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一切风险随之转移到收货人处,乙方不再承担责任。因收货人迟延或拒绝收货物的,一切风险自合同约定应收货时间而转移。

  九、乙方责任

  1、因乙方责任将货物错送或错达收货人,应将货物无偿运到指定的收货人。

  2、甲方委托乙方保险发生事故,乙方协助甲方理赔,乙方以保险公司的赔偿数额为限承担责任(全部赔偿),甲方要积极配合乙方出据索赔的相关资料,索赔资料齐全最长理赔期为15-30天。

  3、甲方未通过乙方投保的货物发生事故的,乙方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赔付,甲方自行投保的,乙方不承担被第三方追偿的责任。

  4、门到港服务因货场。铁路。机场原因及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进行索赔。

  十、其它

  1、因不可抗力,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货物的自然属性合理损耗或性质变化,乙方不承担责任。

  3、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或需变更时,需双方同意,要变更或解除必须提前一个月与对方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方可变更。

  4、由于不可抗力事故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行合同。

  5、变更或解除运输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或答复。

  十一、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达成的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全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务执一份,签章后即可生效,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未尽事宜,在今后的合作中具体协商。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传真: 传真:

承运合同8

  托运方:

  承运方;上饶市国祥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以便双方遵守。

  第一条 包装和防护:托运方将为货物提供必要的装物包,以避免货物在装卸和运输

  过程中受到损伤,承运方应为货物提供必要的防雨等防火措施,以保证货物

  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第二条 货物质量及安全要求:安全、及时将指定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

  第三条 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承运方上门到托运方提货,托运方负责装卸。

  第四条 承运内容和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托运方委托承运方将成套设备有江阴市利港镇运输至北京市延庆县康庄镇 托运方工厂指定车间货物运输合同内。总计费用含保险(人民币)为; 万元,货物安全卸后 托运方在一周内将以上费用支付给承运方,如有拖欠,承运方要收取滞纳金 (总费用10%)计算。

  1、 承运方发出的运输车辆必须达到国家的规定标准:

  (1)通过当年的年审的车辆。

  (2)排气量经过检测并达到国家标准。

  (3)车辆上必须携带消防灭火的设施。(如灭火器)

  (4)禁止司机违章驾驶。

  2、 承运方车辆到达厂区必须遵守我公司的厂规:

  (1)厂区内限速缓行。

  (2)禁止鸣笛。

  (3)装车限高。(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

  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4.2米;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

  过2.5米。)

  (4)厂区内禁止吸烟。

  (5)装车完毕后必须有防倾倒的防护措施。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 托运方责任

  1、 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具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 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员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 有牢固外包装,且外包装无异状,其内货物的损坏、缺少,由承运方负责。

  (二) 承运方责任

  1、 货物未按时抵达目的地,且给收货方造成不良后果的,承运方应支付托运方合理的违约金,但不超过本次运费的百分之五。

  2、

  3、 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 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 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合同有效期:本合同有效期 20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份。

  托运方(盖章): 承运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承运合同9

  货物托运单

  托运单位: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市_______路______号

  货物名称

  包装式样

  件数

  每件体积(米3)

  长×高×宽

  重量(公斤)

  托运总吨位

  每件

  最重件

  实重吨

  车辆吨

  需要车辆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要车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起运地: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号

  到达地: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号

  发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运到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注意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运输距离:_____________________公里,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合同范本《公路货物运输合同》

  运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

  经济责任:不按运输托运单规定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由承运单位酌情赔偿损失;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损坏,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托运人未按托运单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应偿付承运人实际损失的违约金。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因此造成其他货物和运输工具损坏,造成人身伤亡,托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托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承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员: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承运合同10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为至区内的货物特约承运单位。承运的品牌有:等的货物。

  二、承运路线及价格

  路线为:此运费不包括货物开具运输发票金额,市内包送达仓库。

  三、甲方应尽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要托运的货物包装必须完好,如因甲方货物的外包装不合格造成货物残损或在无开箱情况下发生内包装货物短缺等,责任由甲方自负。

  2、方不能交付或在货物内夹带危险品,禁运物品给否则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3、甲方有货物托运时,至少提前知发货工厂送货到乙方收货点。

  4、甲方在托运货物时,必须完整提供收货人姓名、地址及电话,以便能准备交付货物,否则造成失误及一切裙带责任,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5、贵重物品应保价运输。

  四、乙方应尽责任和义务:

  1、交接货物时,必须提供标准的托运单据一式四联和甲方办理相关手续,此单据可作为甲乙双方的结算凭证。

  2、乙方应按时将甲方的货物递至收货点,如有特殊原因乙方须提前向甲方说明。

  3、如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货物丢失货损坏(除不可抗力自认原因外),乙方必须按预定赔偿。

  4、乙方须提供车况好、手续齐全车辆运输甲方货物。

  5、乙方不可将甲方食品与其他有污染或有毒货物混放,否则由此造成的责任与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结算方式(选择一项)

  1、货到即付款。

  2、乙方凭收货证每月

  六、违约责任: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国家相关法律向当地法院起诉。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日起至年月日止。

  注:运费根据市场行情双方协商可做适当调整。

  甲方:(公章)

  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公章)

  代表人:

  联系电话:

  日期:

承运合同11

  协议编号:

  签约地址:

  甲方: 乙方: 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运输等工作,为明确货物承运阶段甲、乙、丙三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本协议以共同遵守,希三方共同信守执行,并对本协议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甲方需书面告知乙方以便乙方完全知晓本协议项下所承

  运的货物具体情况。甲方应保证对所运货物拥有所有权。在协议期间,乙方对货物做出的操作安排必须接受甲方的监控和指令。

  二、甲方委托乙方全权代理甲方货物运输,并向乙方如实提

  供以下资料:

  1、货物名称:

  2、货物重量:

  3、起运港:

  4、目的港:

  5、船名:

  6、船期: 7、收货单位:

  8、收货人联系电话:

  三、船运包干费用: 船运包干内容:

  四、运费结算方式:

  1、货物装船离港后,乙方以约定结算价格,按甲、丙双方要求给丙方开具运输发票(甲、丙双方需向乙方出具书面开票资料),货物在到达目的港前,丙方向乙方支付全额运输费用。

  2、如丙方不按时支付协议规定的各种运输费用,视为甲方违约,乙方对其控制下的甲、丙双方货物享有置留权,甲方承担支付全部运费的义务。

  3、乙方负责投保船运保险,在船运过程中产生的货物损失由乙方按照相关保险条例向保险公司索赔;货物按照件交件收原则,若货物出现运输之外的质量问题,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丙方要按协议约定履行付款责任。

  五、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尽快安排货物离港(不可抗力因素除外);货物装船离港后,乙方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以传真方式提供装船明细、货物配载图、货物交接清单等相关装载资料。

  六、乙方在运输甲方货物时,应保证货物的安全性,乙方在目的地交货时,甲方如发现有货损、货差、规格混乱等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以便于乙方及时处理。否则,视为乙方如约履行了合同义务。如甲方在货物交接入库后告知乙方货损、货差、规格混乱等,乙方概不负责。

  七、甲方指定运输目的港应确保乙方船到后两日内将货物卸载完毕,如未在期限内卸载完货物,出现的一切责任和费用都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额外费用。

  八、违约责任:本协议的变更和解除须经三方书面确认。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三方有一方发生违约时,三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三方三个工作日内签署确认有效(传真件有效),未尽事宜,三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约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签约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

  签约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承运合同12

  甲方(托运方)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手机: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电话(传真):_______

  乙方(承运方)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手机: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电话(传真):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运输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货物委托乙方承运有关事宜。经过友好、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代理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为货运代理人,进行单次货物运输代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作为甲方代理人,办理有关代理事项。

  2.甲方应根据本协议内容,向乙方签发委托书,以便乙方完成代理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事项详见《货物运输代理授权委托书》。

  第二条 甲方义务

  1.应于提出的发运日期(或运到日期)前_________日向乙方提供有关运输的资料与要求(包括发运地点、到货地点、货物品名、数量、性质、是否办理保价(险)、收货人全称、联系电话、传真等真实资料),并盖章确认。

  2.于每批货物发运前_________日,将需要运输的货物完整地交付给乙方,并与乙方共同办理交接验收。

  3.已包装或因其他原因不易清点的货物内容和数量,由甲方自行负责。

  4.已交付给乙方的资料或货物确需变更时应提前_____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

  5.应在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将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 乙方义务

  1.根据甲方的要求与提供的资料,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时完成代理事项。

  2.及时向甲方报告运输代理事务的进展情况,代理行为完成后,应将有关单据证明交付甲方。

  3.对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文件应予以保密。

  第四条 代理费用及结算方法

  七、结算方式:发货后付款(现付)□ 货到后付款(提付)□

  凭签收回单付款□(凭签收回单付款每 天结算一次)

  4.费用结算后,乙方将有关票据、单证完整、及时交付甲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在协议期内甲方给乙方的文件资料、货物有误或需要包装的货物因包装缺陷产生破损,或未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而由此使乙方在代理行为中产生的经济损失,甲方应承担责任。

  2.乙方未按协议要求运输也承担责任。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扩大、变更代理权限,而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乙方原因使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属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乙方应承担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或_________时,双方协商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5、甲方委托乙方代收的货款,乙方保证在收到货款后,一星期内交付给甲方发生的银行汇款手续费,由甲方承单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1、甲方委托乙方代收的货款,乙方保证在收到货款后,一星期内交付给甲方发生的银行汇款手续费,由甲方承担。

  2、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的货物不得夹带、匿藏危险物品和禁运物品。因夹带、匿藏危险和禁运物品被查处,由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3、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的货物,包装必须符合安全运输要求,对包装不符合安全运输要求的货物,乙方有权拒绝承运。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不符合包装要求的货物重新包装,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自接收甲方货物后,应在约定的时限内,将货物送达到甲方指定的送达地。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因发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和特殊情况(交通事故、道路封锁)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双方协商处理。

  5、双方因协议发生争议并协商不成时,可用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以“√”选择):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法院诉讼。

  第七条 其他事项

  1.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备忘录。经双力签的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或需变更时,需经双方同意,协商解决。

  3.本协议有效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名称(盖章):_________      乙方名称(盖章):___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

  外币账号:_________          外币账号:_________

  人民币账号:_________         人民币账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运合同13

  托运人(甲方):

  电话:

  承运人(乙方):

  1、货物清单及收货人信息:

  收货人名称:

  地址:

  电话:

  货物名称:

  数量:

  包装:

  重量/体积:

  货物价值:

  运费:

  保价费3‰

  备注:

  合计:仟佰拾元

  2、甲方应当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应当以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方式进行包装,否则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毁损灭失由甲方自行承担。玻璃、陶瓷等易碎物品、液体、无包装或包装不规范物品、鲜活物品的毁损,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零散货物,乙方可协助甲方进行打包、装箱等必要工作,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材料费、人工费等。

  3、甲方不得委托乙方运输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及国家禁运品、限运品,由此给乙方及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甲方隐匿或错报货物性质、重量等导致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甲方将货物交给乙方承运前,须按货物实际价值足额投保以乙方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货物保险,或交纳保价费由乙方代为购买保险,否则运输过程中发生货物毁损、灭失,甲方同意乙方比照《国内邮件处理规则》第424条规定的非保价快件的最高赔偿限额的1—3赔予以赔偿。

  5、甲方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乙方付清运杂费。如果甲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约定的各项费用,乙方有权留置货物,并按法律规定处置留置物。

  6、在货物未交付收货人之前,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收货人或取消托运的,应当支付乙方因此所增加的运输费用及其它费用。

  7、收货人在接到收货通知后3日内未提货的,每迟延一天甲方或收货人应按运费的20%向乙方支付库存费。超过30日无人认领或拒收的,除甲方要求运回货物并同意支付运费外,乙方有权作无主货物处理。

  8、收货人在提货时应验收货物外包装。签收或提走货物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验收合格。若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出现包装损坏、货物损失等情况,必须经收货人、送货司机或者到达货站经手人共同出具书面证明。如未经共同书面证实,则乙方有权拒绝认可损坏。

  9、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车辆机械故障、交通堵塞;

  (5)甲方或收货方的过错;

  (6)政府征用或罚没;

  (7)包装完整,而内件短少。

  10、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收取货款事宜的,应提供代为收取货款所必需的文件、凭据并通知付款人。甲乙之间的委托代收货款关系按一般委托合同关系处理,与本运输合同关系相互独立。

  11、本合同由双方签字后生效,也可由一方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方式订立本合同。

  托运人签章:

  年月日

  承运人签章:

  年月日

  收货人确认无异后签收:

  年月日

  业务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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