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制作委托合同17篇 委托设计制作合同

时间:2022-08-16 11:31:00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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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制作委托合同17篇 委托设计制作合同

常用制作委托合同1

  甲方:(物业管理公司、受托方)

  乙方:(房屋出售单位、委托方)

  甲、乙双方根据常政发[1994]107号文颁发的《常州市市区住宅区物业管理行办法》要求,议定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一、房屋管理

  (一)乙方根据市____文件规定将____新村住房共计____套___平方米(建筑面积)出售给职工个人(说见清册),现委托由甲方管理并按本合同第三条款规定向甲方支付委托管理费。

  (二)上述房屋由甲方实行统一的专业化管理。

  二、房屋修缮

  (一)甲方负责乙方委托房屋共用部位及设施的维修及日常养护,保证房共用部位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二)托管房屋室内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若委托甲方负责,费用由购房人理。

  三、托管费用

  (一)根据市政府文件关于“建立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规定,乙向甲方支付优惠出售房或补贴出售房房价款____%,共计人民币(大写)___元、y____元,作为房屋委托管理费。乙方在本合同签字后15天内,将上述款金额拨入甲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帐户,帐号________,甲方保证专款专用,并接受乙审查。

  (二)甲方负责乙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的日常维修,所需费用从上述房屋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的增值部分中开支。遇有中、大、修以上项目,若上述基金增值部分不足时,不足部分由乙方按实分摊。

  (三)甲方对托管房屋共用部位设施提供及时的维修、养护。若因甲方维不及时等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四、其它

  (一)为了便于托管房屋的管理和维修,乙方将有关房屋档案、图纸及其技术资料移交给甲方存档备查(合同终止,一并返回)。

  (二)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房屋损坏、倒塌等、非甲方责任。

  (三)其它约定:

  备注:

  (一)本合同在签订后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维护基金”到位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市物业主管部门备案(四)本合同适用优惠和补贴出售两类房屋。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经办人: 经办人: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b)适用于各类公房,与合同(a)不同的是:

  1.房屋修缮第二款变为“乙方按市房产管理局核定的标准从房屋租金中提拨修缮及管理费用给甲方,托管房屋内自用部位正常零修(人为损坏除外),上甲方负责。”

  2.合同(b)中增加了“租金征收及管理”部分。并规定标准执行。

  (1)乙方公有房屋的租金,按常州市房产管理局核定的统一标准执行。

  (2)租金由甲方负责征收,其中租金收入____%返回乙方用于日常管,其余____%留作甲方用于托管理房屋室内自用部位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与管。

  合同(c)是针对各类私房(优惠和补贴出售房除外)而制定的。与合同(a)相比仅变动:

  1.房屋修缮第二款变为“托管房屋室内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按种方式进行:

  (1)乙方自行修理。

  (2)乙方委托甲方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2.房屋管理部分增加一款“乙方上述房屋的所有权性质不变”。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常用制作委托合同2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招商 项目(以下称“本项目”)一事,达成本合同。

  一、双方共识:

  (1)、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作为该项目的整体招商代理商。

  (2)、 乙方在对甲方负责的总原则下,竭诚为甲方提供服务。

  二、合同标的:

  本项目名称:项目。

  本项目规划商业面积(简称MLS)为 平方米。

  三、委托事项:

  甲方兹将其投资于本项目中MLS全权委托乙方招商。

  四、委托期限:

  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招商全部完毕。

  五、委托内容:

  指甲方委托乙方对本项目规划的MLS制定招商方案,并具体实施;

  六、工作流程:

  1、乙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即就本项目的招商成立项目组展开作业。

  2、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定期向甲方提交本项目招商方案,并在提交方案时对方案内容予以解释。以上方案须经甲方审核同意后实施,根据情况变化,甲方有权对方案提出调整要求。

  3、本项目的招商方案制定及招商执行:在本项目工程开工后,即进入此阶段。乙方负责对该项目作细分计划,为甲方提供市场调研信息,协助甲方制定租金价格,派驻专业招商人员进驻现场,开展具体品牌招商工作。

  七、费用划分

  1、甲方承担项目推广费用,包括推广费、招商道具、现场运行费、宣传资料印制费以及双方书面认可的其他费用;

  2、甲方负责的招商现场部分运行费包括现场服务、电费、水费;甲方将设备完好状态交与乙方使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损坏,耗材及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承担现场(不包括甲方人员)及场外招商人员工资福利、业绩提成;

  4、乙方承担现场部分运行费用(包括电话费,办公用品及耗材);

  5、日常客户活动及招商资料邮寄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招商佣金:

  1、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该项目招商的费用按本项目可售部分销售均价乘实际招商面积计提招商佣金:

  A、租赁期1年以上的,按1.3%计提;

  B、租赁期1年以下的,按实际租赁月数计提(1.3%为年租金总数);

  C、如本项目中MLS进入第二轮招商后,按1个月租金计提;

  (2)、招商的费用按以下四个时间节点分别结算:

  A、签约后一周内支付该项目预计招商佣金的20%的费用作为前期相关费用;

  B、根据招商计划与进度,在意向商户达到50%时支付应付招商佣金的40%

  C、招商率达到80%时支付应付招商佣金的20%

  D、如其开业,支付剩余款项(全部应付佣金减去上述三项佣金的余款)

  九、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

  A、审核乙方提供的招商及招租方案;

  B、在招商及招租过程中所涉及的招商定金和客户租金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收取,全部进入甲方指定帐户,由乙方代为开具甲方收据。

  C、享有乙方开展本项目作业中所有资料的索取权利;

  D、拥有乙方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策略及商业行为的最终决策权;

  2)、甲方义务:

  A、向乙方提供本项目的相关合法文件;

  B、根据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乙方服务费用。

  2、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权利:

  A、根据本合同约定,按时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B、及时向甲方汇报工作内容。

  C、根据乙方的招商需求,对物业进行适当改造。

  2)、乙方义务:

  A、保证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招商及招租;

  B、根据相关资料、相关条件、相关情况提交本项目的相关方案供甲方审核,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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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方确认后予以实施;

  C、负责该项目招商及招租过程中的各项日常管理工作;

  D、承担本项目的广告宣传费用和办公费用;

  E、协助甲方与客户签订本项目相关合同;

  F、未经甲方书面承诺,对社会和客户承诺的事项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G、对所涉及甲方商业机密予以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外公布甲方的经营、招商策略及企业动态;

  H、未经甲方书面承诺,不得向他人转让、泄露、扩散该项目的资料、图纸、文件及相关经济指标。

  十、税金:

  甲、乙双方因该项目而产生的税金及其他费用按国家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十、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认真遵守,如一方未发生违约情况,另一方均不得擅自解除合同,

  (2)、本合同项下:如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本合同项下:如因甲方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十一、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天津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十二、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1)、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由双方合法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常用制作委托合同3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委托期限至20xx年10月5至20xx年10月25日止。

  第二条 受托人将派具有丰富经验的王定兴注册造价工程师担任 工程预算的编制,有将委托工程预算编制情况向委托方报告义务。(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附后)

  第三条 受托人将办理委托工程预算编制交给委托人的时间20xx 年10月10日。

  第四条 委托人支付受托人办理工程预算编制费用支付时间20xx 年10月10日。

  第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 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常用制作委托合同4

  ______________(受理单位名称):

  兹有我司需办理(办理的事项)等事务,现授权委托我司员工:_______性别: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前往贵处(司)办理,望贵处(司)给予接洽受理为盼!

  法人代表(签字):

  (单位名称)(盖章)

  X年X月X日

  公司收款委托书

  委托方: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委托方因业务需要,特委托__________在其与__________(付款单位)的业务往来中,作为_____(款项)的收款代理人。代收金额:人民币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_____角_____分(¥_____)。付款单位对以下受托方账号的付款行为即视为向委托方完成付款。委托方委托收款行为所引起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与付款单位无关。

  特此委托!

  户 名: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

  委托方签章    受托方签章

常用制作委托合同5

  本合同由甲方:做为组团社和乙方做为代理社,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根据《旅行社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年月日订立。

  一、组团社和代理社的联系信息:

  组团社:

  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电子邮件:联系人:代理社:

  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电子邮件:联系人:

  二、授权范围:

  (一)招徕宣传;

  (二)为旅游者提供旅x程咨询;

  (三)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

  (四)收取旅游费用;

  (五)向旅游者通知有关行程事项。

  甲方授权委托乙方为其代理(一)、(二)、(三)、(四)、(五)

  (可选择删减)项旅游业务。

  三、委托期限

  本合同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至。

  四、委托代理费用的相关约定

  五、团款支付方式

  六、代理社的义务

  (一)必须遵守旅游法律法规;

  (二)代理社应当勤勉尽责,维护组团社的利益;

  (三)代理社须在组团社授权范围内代理委托招徕业务,并报告有关委托事项的进展情况;

  (四)代理社无权超越组团社授权行事。如果确有需要,应当由组团社另行给予明确的授权;

  (五)代理社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组团社;

  (六)代理社有义务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额向组团社支付团款;

  (七)代理社须对其分支机构(分社、服务网点)的委托代理招徕旅游者事项进行监管,并向甲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组团社的义务

  (一)与代理社诚实合作,向代理社如实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资料信息;

  (二)如果组团社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代理社;

  (三)无论何种情况,组团社向代理社提出的要求均不得违反旅行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八、对旅游者的违约赔偿

  在组团过程中旅游者权利、责任和义务不受委托代理的影响。出现对旅游者的违约侵权的,旅游产品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委托招徕不当方面的责任。涉及到对旅游者的赔偿,按照便利旅游者和保护旅游者权益的需要,统一由乙方先行承担。甲方须在乙方垫付给旅游者的赔偿后的给旅游者的赔偿进行补偿。

  九、保密约定

  乙方对于甲方的相关信息以及资料、文件和其他情况(以下简称客户秘密)应当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组团社秘密。

  十、合同的解除

  (一)超过本合同约定的委托期限后,甲乙双方未对委托代理事项签订新的合同,本合同自动解除。

  (二)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团款累计延期超过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但应书面通知乙方。

  (三)如果代理社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组团社有权解除本协议,但应书面通知代理社。

  十一、其他约定

  十二、生效条件

  本合同在双方签署后,由甲方至市旅游主管部门备案并获得《旅行社同业委托招徕授权书》生效。

  十三、修改

  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书面方式进行修改。

  十四、争议的解决

  双方同意,有关本合同签订、履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在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和调解方式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组团社)(签章):乙方(代理社)(签章):代理人:代理人:

常用制作委托合同6

  委托方(简称甲方):

  受托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武汉市相关法律文件规定,为了更好的管理国有资产,甲方特委托乙方对其名下的房屋进行管理,经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概况

  1、本合同中由甲方所拥有的房屋位于:武汉市青山区第四十九街商铺,房屋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2、本合同中由甲方所拥有的房屋现状:见附件1《商铺现状一览表》

  第二条 委托管理内容、期限

  1、委托管理内容:

  ①、商业用房的使用、维修、养护。

  ②、租金、物业管理费、保洁费、水费、电费等相关费用的代收代缴。

  ③、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车辆管理是否存在收费问题?如没有可不做修改,如有可在此明确)。

  ④、招商工作、商户档案的建立及管理工作。

  ⑤、与该项目管理相关联的其它工作。

  2、委托管理期限:

  即20xx年1月1日始至20xx年12月30日止。

  第三条 委托管理费用

  ①、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

  乙方按照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 元向甲方或者物业实际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此处,乙方不要写甲方收取物业管理费,如果向甲方收取物业管理费,存在合同不对等。收费是可以,但是不要写在此处,可在补充协议中写入,此处可修改为;

  ①、乙方按照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 元向物业实际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②、物业管理服务费调整:

  乙方保留物业管理服务费调整权利,调整幅度依据实际情况与甲方协商后公布。

  此处建议修改:

  乙方可依据《物业管理条例》、《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武汉市相关法律文件规定对物业管理服务费进行调整,调整幅度依据实际实际情况与甲方协商后公布。

  ③、物业管理费收取方式:

  物业管理费收取与物业租金的收缴同步。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执行情况。

  4、向乙方提供商业用房和管理用房。

  5、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所需的图纸、档案、资料。

  6、协助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7、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建议添加:

  8、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据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9、参与确定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0、向乙方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乙方具体管理内容。(建议添加)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制度,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各项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物业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和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需要制定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4、向业主和物业使用权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并负责监督。

  5、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监督,并定期报告工作。

  6、可选聘专业机构承担该物业的水、电、房屋维修等专项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7、建立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管理区域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标准收取费用。

  9、管理期满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0、管理期满对该物业项目的委托管理或租赁有优先权。

  第六条 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协议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协议的原则、协议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协议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协议相抵触。

  第七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2、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协议生效后,未经另一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外公开本协议内容。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常用制作委托合同7

  委托人(全称):

  代建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经委托人研究,同意将______建设项目委托给代建人实施代建管理,按照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代建管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前期工作代理和建设实施代建

  总投资(估算投资):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二、工程总建设期

  工程总建设期(自合同签订日起):20__.__.__-20__.__.__,

  三、质量标准:优良

  四、合同价款:

  甲方以项目总概算的2%作为乙方的代建管理费(工程概算为____万元,开班费等其他费用____万元)。工程竣工后,根据审计结果据实调整代建管理费。

  五、合同组成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双方认可的有关工程的变更、洽商等书面文件或协议修正文件

  2、委托代建合同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5、描述代建项目的技术性文件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次序进行解释。

  六、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代建人向委托人承诺,按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议定范围内的工程委托代建工作。

  八、委托人向代建人承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中议定的期限、方式和币种,向代建人支付代建管理费。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人:(公章)代建人:(公章)

常用制作委托合同8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双方申明,双方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合同.

  一,合作内容

  乙方为提高企业信息管理化水平与公司形象,特委托甲方为其客户管理系统软件,详细要求见附件.

  二,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所开发软件是自行研发的,保证不是侵权软件.

  2, 甲方将严格按照乙方提出的各项技术指标,要求进行软件的开发设计.

  3, 甲方开发的软件不得含有病毒,不得含有黄色,反动及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内容.

  4, 甲方所开发软件的所有权,版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只有使用权.

  5, 甲方只对乙方提出的书面要求进行开发.

  6, 甲方交付软件时将对乙方提供相关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

  四,乙方权利与义务

  1, 乙方托付甲方所开发的软件保证不含有反动,黄色及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内容,否则甲方将不予开发.

  2, 乙方必须保证对甲方所开发的软件不作任何侵权行为,如不进行拷贝,篡改,泄露给第三方使用等,否则甲方将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3, 乙方托付甲方开发软件时必须以书面形式(一式二份且加盖公章)详细地说出需求模块,提供给甲方各项技术指标.

  4, 乙方托付甲方开发的软件在签订合同之后如需增加其它功能,必须以书面形式呈交给甲方,甲方做改动并酌情收取适当费用.

  五,乙方验收标准

  1, 乙方验收时,不得对甲方所开发的软件提出附加条件.

  2, 甲方所开发的软件符合乙方呈甲方的附件要求及各项技术指标即为合格.

  3,甲方完成软件工作, 乙方应在三日内组织验收,超过七日不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六,费用结算方式

  1, 该软件乙方付给甲方费用总金额 元整.

  2,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当日,乙方将预付保证金 元整(占总造价_______%).

  3, 甲方交付软件当日,乙方验收合格后付甲方人民币 元整(占总造价_______%).

  4, 甲方收取完开发费用后,免费为乙方维护软件 个月 .

  5, 免费维护期过后,乙方如需甲方对该软件继续进行维护,甲方将提供有偿服务 .

  6,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

  七,违约责任

  1, 由于乙方未及时提供软件开发所需的信息而导致甲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由于甲方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软件的开发,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具体额度由双方协商确定,但最高不

  超过合同中乙方支付费用总金额的10%.

  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共同协商解决.

  九,合同终止

  1, 任何一方终止合同,需提前1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并说明正当的终止理由,由双方代表签字后方可终止本合同.

  于战争,地震,火灾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的工作中断,双方均不承担责任,待条件恢复后,由双方协商确定合同内容的变更.

  十,附则

  1, 合同签订前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签订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或者补充时应以书面形式确认.

  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3, 本合同的详细要求见附件,附件具有同待法律效率.

  甲 方: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常用制作委托合同9

  委托出甲方:___________区(县级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乙方:___________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

  根据《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20xx〕第2号)的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房屋租赁市场管理,规范房屋租赁行为,明确区(县级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区(县级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和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三者的管理职责,推进城市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特订立本委托合同,共同遵守。

  一、委托范围:甲方将辖区内全部房屋(含住宅和非住宅房屋)的租赁登记备案工作委托乙方负责办理。

  二、委托时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正式挂牌办公;

  2.两名以上经培训的专、兼职房屋租赁管理工作人员;

  3.统一使用“广州市房屋租赁计算机管理系统”软件。

  四、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负责对违法租赁行为进行查处和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2.区、县级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负责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组织实施,对乙方进行业务培训、指导、检查和监督,开展违法租赁行为和租赁登记备案违规操作的调查、查处工作。

  3.负责辖内房屋租赁政策宣传组织工作。

  (二)乙方职责:

  1.负责办理辖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每月将受理的登记备案数据信息及时报送甲方。要求按照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制定的办事程序进行统一操作,统一收费。

  2.负责对辖区内租赁房屋进行巡查,协助甲方开展辖内房屋租赁市场的清理整顿工作,发现涉及甲方职权范围的违法租赁行为,及时书面告知甲方查处。

  3.协助甲方开展辖内房屋租赁政策宣传工作。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没有由于甲方阻碍或未尽相关的配合义务使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能正常出租房屋的,甲方的租金从恢复正常出租的开始日计算,且甲方每延误一日应按该房屋的保底月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2.甲方发现乙方不履行职责或有违规操作的,应责令其限期整改。乙方逾期不改正的,甲方有权向协调部门(办)反映。因乙方不履行职责或违规操作而造成管理过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一份给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

  立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常用制作委托合同10

  甲方:林子靖

  乙方: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黑龙江分所

  甲方因 借款合同纠纷 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委托代理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律师在甲方与 马莹、张阳借款合同 纠纷案中担任 壹审 执行 仲裁

  第二条 委托代理权限

  一般授权,即参加庭审或者谈话,陈述事实、理由和主张,参加辩论。或者特别授权,即除上述一般授权内容外,还包括以下第 壹、肆、伍、捌 项:

  壹.√变更或者放弃诉讼请求(仲裁请求);

  贰. 承认诉讼主张及请求(仲裁请求);

  叁. 提起反诉(反请求);

  肆.√ 参加调解或者进行和解;

  伍.√提起上诉;

  陆.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柒. 收取或者收转执行标的;

  捌.√签署、接受法律文书。

  如上述约定与授权委托书不一致的,以授权委托书为准。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 乙方委派病、因事等),甲方同意乙方委派其他律师完成或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2. 乙方律师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勤勉、尽责地完成本合同

  第一条所述委托代理事项,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 乙方律师应当根据审判机关(仲裁机构)的要求,及时、规范地提交证据,按时出庭。

  4. 乙方律师不得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同时担任本案中甲方对方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

  5. 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或者甲方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1. 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陈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他事实材料。

  2. 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

  3. 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4. 甲方指定见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乙方律师。

  5. 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

  6.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师为其提供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以及其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服务。

  第五条 费用

  根据本案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同意按下列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1. 代理费:人民币(大写)。(一)诉讼费:该笔费用由原告预交,最终由败诉方承担,费用标准= 争议金额(借款本息)×2.5%-200。

  (二)保全费:如发现被告财产线索,申请法院保全财产,则产生保全费,该笔费用由申请保全方在申请时承担,约为保全金额的1%。

  (三)执行费:约为执行金额的1.5%。

  2. 办案所需的交通、通讯、误餐等工作费用按以下第

  (壹)哈尔滨市区(南岗、道里、道外、香坊、松北、平房、呼兰、阿城)案件包干收取人民币壹仟元整,不再多退少补。去外地出差费用实报实销。

  (贰)外地案件差旅费预收人民币(大写):贰仟元整 ,多退少补。另收异地办案工作费用每位律师壹仟元整。

  3. 办案所需其他工作费用(翻译费、查询费、复印费、鉴定费、公证费以及代理律师代为支付的其他费用)实报实销。

  4. 以上费用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 (实报实销的费用除外) 。

  5. 代理期间甲方或对方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仲裁请求)或提出反诉(反请求),导致标的增加的,则按增加部分的标的占原标的的比例补交代理费。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 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2) 因乙方律师违法执业或重大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3) 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4、5项约定的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3.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1) 甲方的要求违反法律、法规的;

  (2)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1项的义务,影响律师正常办案的;

  (3) 甲方逾期十日仍未向乙方足额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代理费、工作费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期足额支付代理费或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3.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当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或对方当事人不提起诉讼(不提起仲裁)或撤诉(撤销仲裁)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过错,甲方终止合同的。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将争议提交哈尔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九条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有效期自双方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代理事项或代理阶段完成(判决、裁决、裁定、调解、和解、撤诉、撤回申请或其他诉讼、仲裁终止、终结)之日止。

  第十条 特别约定

  乙方对甲方交纳的任何费用(实报实销的费用除外),均应写进委托合同,同时开具正式发票。甲方向乙方交纳的费用(包括咨询费、代理费、辩护费、顾问费、交通办案费等)均应直接交给乙方财务人员或直接汇至乙方银行帐户,乙方只对开具正式发票的费用认可。凡交给律师个人任何费用没有得到乙方正式发票的(实报实销的除外),甲方不但有权索回,并应向乙方反映或要求乙方更换承办律师。

  本条所指实报实销费用是指承办律师外出的差旅费及为当事人垫付的翻译费、查询费、复印费、鉴定费、公证费、仲裁费、诉讼费,本所不开具发票,由承办律师直接到当事人处报销。

  甲方: 乙方: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黑龙江分所 代表人: 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常用制作委托合同11

  甲方:

  地址:

  乙方:锡林浩特市云顶国际汽车俱乐部

  地址:锡林浩特市 街 号

  经甲乙双方的一致协商,确定乙方为甲方单位的汽车定点维修及相关服务单位。双方依据行业管理相关规定,就其车辆的协议维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

  汽车的维修、保养、美容、装饰、洗车、轮胎及汽车饰品。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严格履行各项服务承诺,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2、提供电话预约、上门服务、24小时救援服务。

  3、所采用的零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负全部责任。

  4、维修报价应充分考虑车况、部位、安全、经费等因素,向甲方提出合理的报价及维修方案,由甲方确定。

  5、维修车辆达不到规定的技术要求的,返修的车辆不得再计价收费。

  6、对于甲方车辆维修期间,除了试车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开出公司外。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协调乙方与其单位在车辆维修服务方面的关系,对于事故车辆与有关部门一至妥善处理车辆维修纠纷。

  2、委托给乙方服务的车辆应附派工单并由乙方负责人签字方可进行施工。

  3、对于竣工车辆,如发现不合格或与派工单服务项目不符有权要求乙方无偿返工。

  4、甲方享受乙方在节假日期间所推出的活动中的各项优惠政策(如打折或赠送礼品等)。

  5、双方签订协议,甲方享受协议价在原消费金额基础上打九折。

  第四条:关于费用结算

  1、甲方车辆送达乙方公司维修(或其它服务项目)发生费用允许挂帐,但必须由指定人员签字方可。

  2、甲方于每月 日与乙方核对发生的费用并进行结算,乙方为甲方开具正式发票。

  3、结算方式:现金或公对公转账。 对公账户:锡林浩特市云顶国际汽车俱乐部 对 公 账 号: 061005520920xx46652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锡林浩特宝昌路支行

  第五条:本协议签字盖章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常用制作委托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养老机构)

  乙方:入院人姓名: ,性别 , 年 月 日出生.

  身份证号:

  丙方:担保人姓名: 电话:

  家庭住址: 邮编:

  身份证号: 与被担保人关系:

  工作单位: 电话:

  通讯地址:

  其他子女姓名: 电话:

  其他子女姓名: 电话:

  因乙方年老生活困难,需生活护理照顾,自愿向甲方提出申请,要求进入甲方院内住养,甲方经家访后同意乙方入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定,经甲,乙,丙三方自愿协商明确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系自费入住甲方院内的养老人员,丙方自愿为乙方提供连带责任的担保并承担付费义务.丙方保证按时支付乙方在甲方住养院内期间所需要的一切费用.

  二,乙方入院住养 生活护理区,确定护理等级为 护理.

  三,乙方入院按照昆山市物价局批复的收费标准承担如下费用:

  1,月床位费 元.

  2,月护理费(生活护理) 元.

  3,月伙食费 元.

  4,预收医药费 元.(出院结账时多退少补,不计利息).

  5,乙方接到入院通知后,两日内办理入院手续,并交入院费用.

  6,凡当月入住或离院结算者所交生活护理费,床位费入院时间不足半月的(即不超过15天)应以半月计算,超过半月的(即超过15天),按全月计算.(计算方式:以当月一日至十五日为前半月;十六日至三十一日为后半月).

  7,以上各类费用均按先付后用原则由甲方收取.

  8,甲方是非赢利性福利机构,乙方(或丙方)应按时交费.乙方若不按时交费的,则甲方按3%以天计算加收滞纳金.

  9,甲方的收费标准今后如经昆山市物价局批复调整的,则在批复生效前一个月通知乙方或丙方,自动调整本协议第三条款的相关数额.

  四,甲,乙,丙三方责任:

  1,甲方按约定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护理服务,不承担监护人之法定义务.

  2,甲方根据乙方的身体状况和自理能力确定和变更护理等级并按规定向乙方(或丙方)收取费用.

  3,甲方根据乙方刚入院时的身体状况,处理能力等情况确定护理等级.若乙方(或丙方)提出异议,甲方可在一至三个月内,由医务人员观察测定后,再确定其护理级别.在观察期内,如甲方发现乙方不适宜,或隐瞒疾病[例精神分裂,老年痴呆(影响他人),心脏病(如不稳定性心绞痛,肿痛,严重皮肤病等)]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4,变更护理等级的,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或丙方.

  5,甲方按不同的等级提供不同的服务内容,负责做好乙方的日常生活起居护理工作.但由于护理范围之外所发生的事故,甲方概不承担责任.

  6,乙方身体不适时应主动向护理人员陈述,按医嘱接受治疗.甲方根据乙方的病情急需送医院治疗时可直接打120救护(120救护费用由乙方或丙方承担)将其送往有关医院治疗,并及时通知丙方.

  7,乙方住医院治疗期间所需办理手续与费用均由丙方按该医院的规定办理,住院费用由乙方或丙方承担.

  8,乙方在医院治疗时病未痊愈前不得私自回敬老院.如需回敬老院疗养,须经所住医院医生出具准予出院证明,并经甲方同意方能回敬老院,否则敬老院不接受乙方.

  9,乙方在住院治疗期间,甲方可保留乙方的床位一个月(特殊情况例外),床位费照收.乙方要求不保留的,则以书面申请为准.

  10,乙方因故请假外出或其他原因暂时中断住养的,中断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中断时间连续在十五天以内(含十五天),乙方或丙方应全额支付床位费,护理费;中断时间在十五天以上一个月以内的,超过天数只支付床位费,不支付护理费;无特殊原因,中断时间超过二个月的作自动出院处置,甲方就此有权解除本协议.

  11,乙方入院住养期间如发现有以下情况之一,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乙方应无条件立即出院:(1)患有肿瘤;(2)患有精神病且病情不稳定;(3)患有传染疾病;(4)心血疾病,如急性心肌梗塞,脑血管意外危险期,心力衰竭等;(5)老年性痴呆影响他人者;(6)严重皮肤病;(7)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8)不适应集体生活的;(9)其他原因不宜继续住院的;(10)发现隐瞒病史的.

  12,乙方在住养期间,凡不服从甲方管理或违反院内相关管理规定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13,乙方或丙方应按月交付乙方住养期内的各项费用.如逾期不交,甲方有权按逾期天数收3%的滞纳金.若乙方或丙方拖欠乙方住养费用超过30天的,则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协议.丙方应无条件接纳乙方出院.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或丙方立即提起诉讼;甲方也可将乙方送至丙方家中.

  14,乙方住院期间内的衣服及其他日常生活用品必须自理,同时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如有违规屡劝不改者,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丙方应将乙方领回家中.

  15,随着乙方的年龄增大,年事已高,自理能力减退,或身体状况不佳,按院规定,护理级别作适当调整.乙方应服从规定,交纳级差费用.

  16,乙方及丙方收到甲方变更护理级别的通知后,如有异议,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乙方及丙方应按变更后的护理等级相应的费用支付给甲方.

  17,乙方在院住养期间,应听从管理人员及护理人员的管理,如擅自行动造成的后果,概由乙方自负.

  18,乙方在住养期间不得携带贵重物品入院,如有遗失责任自负.

  19,乙方不得擅自外出,如确有需要外出,必须向甲方办理请假手续,说明外出时间,去向并按时返回,或由丙方向甲方书面申请,可让乙方自行外出,并担保乙方安全.乙方外出期间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

  20,乙方在住养院内期间如患病,所发生的一切医药费均由乙方自理,或由丙方支付.

  21,乙方,丙方原则上不得自带药品,凡要自带药品,须有医院证明(或门诊病历,出院证明,医院处方),并到医务科办理登记手续,否则造成后果由乙方,丙方自负.

  22,乙方在住养期间,如发生突发性病情或病情加重,甲方除及时采取紧急措施外,其责任由丙方承担,不得节外生枝.

  23,乙方在住养期间发生意外,因乙方年事已高或病情突发,经抢救无效去世的,丙方(或乙方亲属)应尊重临床医嘱,并承担善后事宜一切费用.

  24,甲方认为乙方应去医院治疗时,丙方应负责将乙方送往医院治疗并承担乙方在医院治疗的一切费用.

  25,丙方应关心乙方,经常来院探望,并有责任不断地向乙方进行遵纪守法,防火,禁止爬高,擅自外出和不得擅自使用电源等安全教育和宣传,同时要时常提供乙方所需的衣物,日常用品和进行精神慰藉.

  26,乙方和丙方对甲方人员的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有权提出批评,建议.

  27,乙方应爱护公物,遵守院内规章制度,讲究卫生,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人不骂人,否则后果由丙方负责.

  28,甲方按规定解除协议时,乙方应自觉出院,丙方必须接回乙方.

  29,乙方在住养期间,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或电话通知时,应及时赶到甲方,共同协商,配合甲方解决有关事宜,对甲方通知不予理睬的,视为丙方同意甲方的处理方案,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和相应的责任.

  30,乙方因生理原因产生不安全因素,甲方可采取安全保护措施,丙方应积极配合.

  31,甲方的其它有关规章制度视为本协议的补充条款.乙方也知晓了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

  五,乙方在住养期间应服从甲方管理,遵守以下管理条件:

  (1)乙方在寄养期间一律以入院时确定的房号,姓名,床位为准,不得私自转让或者私自互换,更不能自作主张留他人住宿.如果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要变动,须由甲方同意并主持调换.

  (2)卧室内各种设备及用具,按编号由各自床位的人保管使用,不能随意改变其用途,如有造成人为损坏的,须由责任人照价赔偿.

  (3)保持院内的安静,整洁,不得在室内大声喧哗,不得随地吐痰和乱丢食物皮,壳,废纸等杂物,严禁酗酒,赌博.

  (4)不得私自带入电器,严禁使用电炉,电水壶,热得快,电饭煲,电烧锅,电热毯等电器.

  (5)严禁使用酒精炉,煤油炉,不得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卧室内不得私自生火或用其它灶具煮食物.

  (6)不得将易燃物品及腐烂变质物品带入院内.

  (7)不得坐,卧在床上吸烟,烟蒂必须入缸,以防发生火灾事故.

  (8)乙方必须节约用水,用电,室内无人时关闭灯,电风扇及取暖器等电器.

  (9)不要携带贵重物品入院,钱款及证件各自妥善保管.

  (10)对来历不明的外来人员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带入院内和房内.

  (11)离开房间时必须随手关门并锁好,以防发生盗窃事故.

  (12)因需要外出,必须向甲方办理请假手续,外出期间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13)团结友爱,不打人,不骂人,尊重他人,遵纪守法.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

  1.

  2.

  3.

  七,协议及担保期限

  1,本协议的期限自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

  2,丙方为乙方的担保期限自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三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九,如有争议,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规定办理.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签名盖章并由乙方支付第一期费用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 丙方(担保人):

  代表人: 签名(按手印): 签名(按手印):

常用制作委托合同13

  委托方: (以下称“甲方”)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受托方: (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内容,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之委托。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昭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工作内容、数量、质量要求

  1、委托工作内容:

  乙方接受甲方之委托,自行完成委托制作事项,制作内容、美术风格、规格等,以本合同附件中提供的样本或说明为准。

  2、数量要求及质量要求:以甲方制定的验收标准(详见本合同附件)作为乙方全面履行义务的标准。

  二、履行期限

  1、本合同的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的下一个工作日起开始起算,具体履行期限见合同附件。

  2、乙方应于履行期限届满前,完成全部委托工作,并应将完成作品以甲方要求的方式全面交付,具体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

  3、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根据甲方制定的完成规划,分阶段完成制作任务。

  三、履行地点及方式

  1、甲方应于合同生效后,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双方协商确定的制作所需资料。如订立合同时附件所含内容不足,甲乙双方可以根据需要协商补充。

  2、如甲方根据项目需求提供了制作样品或要求,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样品或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工作。

  3、乙方应以自己的设备和技术自行完成全部工作,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委托制作义务转由第三方承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

  4、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而发生的成本和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5、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将根据需要对乙方的工作进度及履行状况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合同的完全履行,乙方应对甲方的检查监督进行配合,并及时提供能够表明其工作进度的数据、成果及其它相关资料。

  6、本合同的履行地点为乙方所在地。

  四、酬金及付款方式

  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并交付成果后,甲方验收并书面确认,在出具确认书后,即履行支付义务。具体支付程序如下:

  1、双方协商并在本合同附件中确认酬金金额。

  2、结算方式:按补充合同结算方式履行

  结算地点:甲方住所地

  支付方式:支票及或现金

  3、具体结算时间及方式应遵循甲方财务规定。请参见附件

  4、合同约定之酬金性质:

  本合同约定之酬金系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加工制作费,甲方享有所委托产品及其组件、样

  品或相关数据等项目之所有权。

  5、税费及发票问题:

  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酬金,系属甲方同意支付给乙方的所有款项,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按时提供与合同项目相应的等额有效的正规发票。

  五、委托制作作品之权利保护

  1、甲方委托乙方制作的产品及其组件、样品或相关数据,无论是否完成,其著作权和其它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所有,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即以复制、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编辑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权利;以及许可他人以上述方式使用作品,并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与作品相关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相关专利权、专利申请权、包装设计、程序、音像、图文绘制、软件著作权等权益。

  2、甲方为本合同之目的提供给乙方使用的任何样品、说明、组件或数据,其著作权和其它知识产权亦属于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自行或许可他人为任何形式的利用,否则为侵权。

  3、本合同履行结束后,甲方为合同之目的交付与乙方的所有图片、文稿、草图、样品、等以有形形态或无形形态呈现的所有组件,乙方都不能擅自复制(经甲方书面授权的除外),否则为侵权。

  4、在洽谈及合作过程中,乙方对所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散播或转述于第三人。

  5、乙方提供无瑕疵保证如下:在承揽甲方委托制作过程中,乙方对提供给甲方的各类作品拥有全部合法版权或者对相关作品版权拥有合法的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授权他人使用、编辑、修改的全部著作权利)。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出示该授权/许可文件的原件。上述作品版权包括且不限于作品的各项著作权利、词曲权利、文字著作权利、录音录像者权利、表演者权利、其他邻接权利,以及该作品的一切相关权利或授权。甲方就委托作品的使用无须另行取得任何第三人的同意,并且无须另行向任何第三方支付任何费用(如果有任何费用,由乙方承担)。

  6、若乙方因违反上述保证义务,侵犯第三人权益,而所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在合作过程中因乙方提供的作品侵害第三方权益而产生的赔偿,全部由乙方独自承担,与甲方无关。对于乙方提供的作品的著作权纠纷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损失包括且不限于直接损失、对第三方权利人的赔偿金、行政主管部门的罚款、刑事罚金以及为处理相关纠纷甲方所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交通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等)。同时甲方有权自行与第三方权利人就乙方提供的作品的著作权纠纷达成和解,相关和解款和其他费用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委托制作费中优先扣除。

  六、同业代工禁止

  乙方接受委托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再接受第三人的委托或自行制作与该项目涉及的作品相同或相近似的产品,以免使甲方创意或权益受到损害。

  七、产品验收

  乙方按要求全面履行加工制作义务后,由甲方验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出具书面验收凭证,作为乙方要求甲方支付酬金的凭据(具体验收程序及标准,详见合同附件)。

  八、权利担保条款

  甲乙双方均保证不致因履行本合同而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其它合法权益。因违反上述约定给对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害的,由侵权人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九、保密义务

  1、对于甲乙双方的合作关系及合作内容,乙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为任何目的泄露于第三人知晓。

  2、乙方保证乙方及其员工(包括现在在职或离职者)对本合同约定的事项负有保密义务,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目的及理由泄露于第三人,亦不得超出本合同目的之使用。

  3、乙方违反本规定者,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之损害,乙方的员工违反本规定者,视同乙方公司违约,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十、违约及赔偿责任

  1、乙方如有下列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不能要求甲方履行相应给付义务,因乙方违约造成甲方其它损失的,并应赔偿:

  (1)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付成果。

  (2)乙方交付的成果不符合合同要求。

  2、乙方有下列违约行为,应支付甲方相当于本合同规定的总价款数额的违约金,此外还应对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其损失包括甲方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1)乙方违反保密义务。

  (2)乙方侵犯本合同第五条规定之甲方权益,或违反第六条规定之同业代工禁止义务。

  3、甲方若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3项之规定﹐逾期向乙方支付酬金,须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一、合同解除

  在履约过程中,如出现下列情况,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不可抗力,且对履约造成根本影响。

  (2)乙方未能按照甲方制定的进度履行合同,经甲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3)乙方迟延履行或有其它违约行为,致使甲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乙方完成工作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

  (5)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

  出现上述情形,甲方终止合同后,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及赔偿责任,但前述第(1)项除外。

  十二、未尽事宜之处理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或其它相关法律之规定处理。本合同订立后,双方可依据需要,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隐含关系排除

  1、甲乙双方的关系,系由本合同项目产生的委托制作关系,并不产生除此以外的任何代理、授权、合作、联营、隶属、合伙等关系。

  2、乙方与甲方并不因本合同的履行而构成劳动关系,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所产生的所有社会保险(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生育保险等四金)均由乙方自己承担。

  十四、争议的解决及管辖权

  双方如因本合同有关事项发生争执,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因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书分存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合同一式二份,由双方各执一份留存。

  十六、附件系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 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

  年日 年日

常用制作委托合同14

  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咨询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发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j-20xx-0212)制定的。

  第二条 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一)项目名称(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建设地址(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项目咨询所涵盖的业务范围:

  (a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

  (b类)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审核;

  (c类)建设工程进度申报的编制、审核;

  (d类)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

  (e类)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资料等。 (f类)所有与该工程项目相关,包含计量计价等的所有子项。

  第三条 咨询人、委托人的义务

  (一)咨询人的义务

  1.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2.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双方在咨询合同有效期内进一步约定的服务。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第(一)款第4项、第五条第(二)款第3项规定,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3.合同签订后,咨询人应组织人员收集有关资料,主动征询委托人的有关要求,按照委托人的建设施工计划安排和要求形成书面文字资料约束双方,严格执行,以保证咨询工作顺利进行。

  4.咨询人必须按照国家和本省的工程造价管理法规及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则高质量地完成咨询工作,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5.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二)委托人的义务

  1.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2.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情况及资料。

  3.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4.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第四条 咨询人、委托人的权利

  (一)咨询人的权利

  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2. 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二)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3.当委托人以事实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或者因重大过失造成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错误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条 咨询人、委托人的责任

  (一)咨询人的责任

  1.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2.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或失职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或按合同的酬金的一定比率计算,累计赔偿总额最高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

  3.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赔偿责任,按照完成工作量比例扣除咨询费用。

  4.咨询人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咨询成果文件(含工程量计算书及底稿、编审的概(预)算书、结(决)算书、工程量清单、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等及相关书面及其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合理性、合法性负责,且做到文本资料条理清晰。

  (二)委托人的责任

  1.委托人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所有损失。

  2.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

  3.委托人对所提供的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的有关资料、图纸等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第六条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三)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咨询业务的酬金及其支付办法

  (一)双方同意用__ ______支付酬金。

  (二)双方同意:该项目整体咨询费(该费用包含所有为该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所产生的一切开支)用为整体工程造价的千分之二计算。项目预算整体完成并抽查无误后,一周内,委托人支付咨询人三万元,按照工程进度,发包方每支付一次工程款,按照实际资金到达项目部财务部门日期计算,一周内,委托人支付咨询人一万元,余款在工程整体结(决)算结束后一次性给付。

  第九条 其他约定

  (一)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二)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

  (三)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四)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

  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五)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六)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第十条 附加协议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终止。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咨询人:_______________(盖章)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

常用制作委托合同15

  甲方:

  乙方: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订立,并拟订客户与广告公司合作及经营细则:

  1. 广告服务

  1.1 根据甲方要求,乙方为甲方的 产品(品牌/服务)在 地区提供广告服务,包括策略运筹,创作和制作,媒介策划及购买;

  1.2 如有需要,甲方将要求乙方负责其他辅助性服务,例如公关推广,促销执行和市场研究;

  1.3 此等服务将根据相关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进行。

  2. 期限

  2.1 本协议由20x年9月20日起开始生效;

  2.2 本合同服务期为一年。

  3 机密

  3.1 乙方同意将所有甲方提供之资料及数据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机密资料于第三者。

  4. 服务业务详述

  4.1市场调研部分主要包括:

  4.1.1 市场咨询分析报告(每月)——对相关简报资料进行总结和分析,形成关于甲方产品类别的市场咨询报告。

  4.1.2 客户市场访查(每季度)——对产品的主要客户市场进行定期访问,了解产品及竞争对手在销售终端的状况,并形成分析报告提交给甲方。

  4.2 创意部分的主要服务包括:

  4.2.1 创意策略提案——根据品牌策略和竞争状况,提交创意策略和概念;

  4.2.2 创意工作指令——根据同意的创意概念,起草供创意人员遵循的工作指令,与甲方确认后即启动创意工作。

  4.2.3 平面设计——对平面广告和推广用品,根据工作指导令发展设计草图,向甲方提案;

  4.2.4 创意测试——在需要的情况下,协助甲方进行创意测试调研,对调研结果分析,并

  对创意进行修正。

  4.3 制作部分包括:

  4.3.1 广告制作——电视、平面、广播等广告的制作。

  4.3.2 其他推广品的制作——按甲方确认的创意进行其他推广用品的制作;

  4.3.3 广告播出物料制作——根据媒体要求,制作和发送广告拨出所需的拨出带和刊出成片;

  4.3.4 杂项工作——在乙方业务范围内的其他活动的计划实施、物料的设计、制作、采购等;

  4.4 综合推广

  4.4.1 推广方案建议——根据品牌产品策略和整体广告推广计划,利用乙方的相关经验和专长,为甲方提供公关、促销、直效行销、公共事务等方面的整合策略和方案;

  4. 4.2 推广活动根据甲方和乙方在 地区的执行能力,由乙方负责一部分综合推广项目的运作,或为甲方提供创意、设计和实施方面的支援。

  5. 收费

  5.1 自本合同广告代理费为¥326,000(大写:人民币叁拾贰万陆仟万元整),涵盖乙方提供的所有的广告方案及设计费用(不包括媒体投放费用)。

  6. 付款

  6.1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合同标的总额货款,即¥326,000(大写:人民币叁拾贰万陆仟万元整)。

  7. 解除和约

  9.1 本协议解除后,乙方须将所有已向甲方收取或制作的用品,以及所有代甲方订立的合同,交回甲方或指定代表。

  9.2 如双方合作出现商谈无法解决的纠纷而必须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时,双方将按《合同法》进行裁定。仲裁单位为 仲裁委员会。

  以上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常用制作委托合同16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执行方):

  为了更好的塑造 的服务品牌形象,甲乙双方秉承相互信赖的原则,就委托设计事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合同内容和要求

  1、 VI设计项目,内容见附录;

  2、 VI手册的整理(电子文本,如需印刷装订另行计费);

  二、合同费用

  1、推广导入过程中的其他单个项目设计制作费用另计(手提袋、名片、稿纸、画册等);

  2、VI策划设计及VI手册的整理: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整( 大写: 元整);

  3、VI手册印刷装订及刻盘费用,每套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整);

  4、合同费用总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 元整); (合同费用含CD电子文本、彩页印刷装订文本各 套)。

  三、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合同总费用50%,即人民币¥ 元整(大写:人民币 元整);

  2、VI手册设计整理完成,打印装订前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币¥ 元整(大写:人民币 元整)。

  四、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按质按量完成相关策划设计工作;

  2、乙方需在规定时间二○○____年____月____日至二○○_____年____月____日完成甲方VI手册的设计整理工作,并报予甲方签字认可;

  3、甲方有责任全力配合乙方开展本合同所规定的工作,并根据乙方需要提供相关资料,甲方所提供资料版权、文责所引发的法律责任,经济纠纷全部由甲方承担。

  五、知识产权约定

  1、乙方对设计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乙方随即将作品著作权转让给甲方。

  2、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3、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

  2、因VI设计策划是乙方智力成果的整体体现,其工作特点并没有明显的阶段性,乙方在开始着手设计策划时就已经在全面的履行合同,鉴于此特点,甲方承诺如提前终止合同,仍承担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款的义务(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终止的除外)。

  3、乙方如违约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全部退还甲方。

  4、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烟台市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解决。

  5、本合同壹式肆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日期:

常用制作委托合同17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制作_________宣传光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形式

  甲方委托乙方制作_________宣传光盘(时间_________分钟)。宣传光盘质量达到广播级。乙方向甲方提供制作完好的光盘_________盘。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交甲方。

  二、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有关证件和真实有效的宣传材料。

  (2)甲方应组织好拍摄前的通联工作,便于提高工作效率。

  (3)甲方可以向乙方提供宣传光盘的结构、框架,要求乙方按照_________的有关要求拍摄制作。

  (4)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光盘结构在制作过程中均无权擅自改变。

  (5)宣传光盘制作完成后,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对光盘做非结构性的修改,但不能改变配音。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宣传光盘的采、录、编全过程,并保证光盘质量达到广播级。

  (2)乙方按照约定的时间组织拍摄、编辑,按时拿出成盘。(由甲方原因造成的不能按期交盘除外),双方约定的光盘结构在制作过程中乙方不得擅自改变。

  (3)光盘制成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光盘_________盘。

  三、费用

  本宣传光盘的费用包括材料费、拍摄费、编辑费、机器使用费、工时费、税收等一切费用,以成品光盘标准播放时间计费,每分钟_________元(_________元),结算总额以实际成品光盘的标准播放时间为准。

  四、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在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制作费_________元,乙方开始编辑,剩余部分乙方向甲方交给光盘时一次付清。

  五、合同生效时间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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