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采购合同12篇(块石采购合同)

时间:2022-08-21 13:39:00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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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采购合同12篇(块石采购合同)

石采购合同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方权利义务关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就景融时代广场项目砂、石料采购事宜达成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如下:

  一、标的物的供应:

  甲方在江滨时代项目工程施工中,乙方负责向甲方供应0.5cm左右中粗砂,石子粒径为2.0cm及以下的石料,乙方保证按需、分批次、及时、按规格向甲方供应砂、石料。

  二、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货时间:每次交货前,甲方提前以电话方式通知乙方需求量交货的详细时间,乙方保证24小时电话开机。

  2目工地现场

  3、交货方式:乙方负责用汽车运输到甲方指定工地现场,车辆进、出本工地须符合环保且遵守施工现场安全规定,否则所发行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三、履行期限:自20xx 年 03 月 01日至 景融时代广场项目主体结构完工

  四、价格、结算方式和付款方式:

  1、石子粒径为2.0cm以下的石料每立方米石子粒径为2.0cm左右的石料每立方料 68 元整,(石料单价根据市场波动双方协商调整,此单价包含运费、油费,不含税收)

  2、0.5cm左右中粗砂每立方米(粗砂单价根据市场波动双方协商调整,此单价包含运费、油费,不含税收)

  3、货到工地现场实测实量,以实际方量为准签发小票计算。

  4、付款方式:每月结一次,按签收的小票双方核对无误后次月月末结前一个月料款。

  五、技术规格要求: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标准供应,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不予以签收。

  六、货物验收

  1、建筑用碎石、砂严格执行GB/T14685-20xx标准。

  2、甲方现场验收质量、规格及方量时,乙方必须予以配合。

  3、如甲方因工程需要,须从其它料场进砂石料,乙方不得干涉。

  七、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外,乙方未能按时供应造成耽误甲方正常施工的严重后果,须承担违约责任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2、因乙方无法按时提供质量合格和相应规格的砂、石料,造成延误甲方施工的后果须承担违约责任且赔偿损失。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解除本合同:

  1、乙方如果不能按约定时间供应甲方石料用量需求而耽误工程进度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九、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产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积极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可以另行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亦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十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叁 份,甲方执 贰 份、乙方执 壹 份,具的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年月日:

石采购合同2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 为明确责任、保障双方利益,保障工程顺利进行,现以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一致为原则,就 的供销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 合同标的的品牌(古王罗玛)、名称、型号、单位、单价、数量及金额等

  注: 1、以上型号及数量为暂估,最终结算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材质、颜色、样式以样品为依据。

  2、文化石转角砖以每块砖的转角部位(直角、角度部位)的宽度以米数计量(含缝)。

  3、以上价格含材料、包装、运输、检验、税费(普票)费用。除此外,无须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产品质量必须符合乙方企业标准,并以乙方提供给甲方确认的样品为准。

  2、因文化石的艺术特性,允许有个性的色差和尺寸大小不一的特点;文化石每一系列产品模型较多,甲方确认的样品模型仅代表该系列产品模型的一部分。

  三、定货、交货要求及时间:

  1、甲方根据乙方的供货周期,书面提供标明型号、数量及需货时间的《文化石定货通知书》发送邮件或传真、快递至乙方(邮箱;传真023-68681259或023-65716166;快递地址见合同结尾或《文化石定货通知书》中所列的乙方地址信息)。

  2、按甲方现场实际需要及乙方供货的周期,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分批次供货;由于产品出货前需养护,甲方应于实际需货前20个工作日以上通知乙方备货,甲方提报的每次材料需求计划乙方首次送货时间原则上不应超过20个工作日,其后批次陆续送货。

  3、查询定单生产情况,可直接与乙方 陈一云023-65716166 联系。但《文化石定货通知书》仍需传送给乙方合同经办人。

  四、交(提)货地点:

  乙方负责送货至 项目现场。

  五、运输方式、费用:

  1、汽车运输,乙方负责该产品的运输费用,卸车及卸车费用由甲方负责;允许合理的运输损耗。

  2、交货地点应为 货厢长度9.6m货车 能到达之处,如发生二次运输及装卸,则该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包装标准:

  纸箱包装,包装箱上需注明产品等级、执行标准、色号、规格、生产厂家等。

  七、验收标准、方法:

  1、按乙方提供的样品为验收标准,货到工地当天进行数量清点及签收,质量异议期为两天。

  2、产品尺寸偏差及表面质量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文化石为含缝产品(型号: 待定 ),每块文化石边与边之间最小缝隙的间距不小于15~25mm(文化砖间隙为10~15mm);转角在原角度基础上±5°为允许偏差范围。

  3、货到工地后,甲方相关验货人员须在12小时内对货品查验并签收,甲方未在质量异议期2天内提出任何异议,则视为乙方当该批货已经甲方验收合格。

  4、甲方指定收货验收人 、 、 。上述任一收货验收人(包括但不限于以上甲方的工作人员)在送货单上签字均表示甲方已收到乙方供应的相应货物并进行了验收。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1、付款方式:现金/转账支票/网上转账/电汇等,收款方开户行及账号见合同结尾乙方账户信息。

  2、定金:合同签订2个工作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 15% (金额: ¥元 大写: 元整)作为合同定金。乙方必须在收到定金后尽快安排生产等事宜。定金原则上不作冲抵货款使用,只限于供货完毕后一次性返还或抵扣最后一笔结算款。

  3、每批货到项目现场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当批货品金额的 60% 。

  4、每月26-28日(对账日)双方应将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所供货货品进行对账并签核供货明细单或对账凭书/单,甲方应于次月10日前支付上月对账金额的 22% 。

  5、最终余下 3% 甲方应于供货完毕最后一次对账之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货款,至此时限结清全部货款。

  九、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提前20个工作日以上,提供近期所需货物的《文化石定货通知书》。

  2、如需特殊工艺产品,则需提供加工图 3 份或委托供方出加工图,费用书面商定,双方签章确认。

  3、负责提供乙方运输车辆所能到达之货物存放场所,否则应支付由此产生的二次运输及搬运费用。

  4、按合同约定按期按额支付货款。

  5、甲方按约定的方式进行验收,超过异议期未验收的,视为该批次货物全部验收合格。

  6、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已交付的货物,如因保管不善而导致货物遭受雨淋或者其他毁损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二)乙方权利义务

  1、向甲方提供优质合格产品。

  2、负责货物运抵工地,运费由乙方承担。

  3、提供产品的出厂合格证、一次性提供产品检测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等。

  4、因文化石属定制产品,一经甲方签收的货品,乙方一概不接受退换货。

  5、乙方在甲方付款前出具乙方公司所在地正式发票(普通商业发票/材料发票)给甲方。

  十、违约责任:

  (一)甲方权违约责任

  1、甲方必须对所提供的定货通知书的正确性负责,否则因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并负责将供货期顺延。

  2、甲方如不按期支付货款,乙方有权停止供货并将供货期顺延,同时,每逾期一天,甲方按延迟款项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权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供货的,每超过一天向甲方支付逾期供货款项部分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但最多不超过逾期部分的百分之二十。

  2、供货不符合质量要求,乙方无偿更换不合格产品,并承担由此造成甲方的直接损失,但最多不超过不合格部分的百分之二十。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合同双方若产生纠纷,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担保费、调查费、律师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十二、其它约定事项:

  1、施工首期,乙方在甲方提出需要技术支持时,须指派专人到甲方施工现场指导铺贴,一旦发现施工单位劳务人员未按要求或其他影响文化石效果、质量的不正确作业,乙方有责任及时告知甲方。

  2、色差、数量、规格误差:粘贴上墙的整体颜色效果近似率应达到封样的90%以上,每箱货品装箱数量和规格甲方可根据乙方标示数量抽查,如误差超出5%,可按实际抽查所得数据计算数量。

  3、因文化石属定制产品,乙方一经收到《文化石定货通知书》,如乙方已生产但未出货的货品,甲方必须支付该批产品货款;甲方每期所提材料计划数量要求准确,超出实际使用结余部分由甲方自行负责。

  十三、本合同共 陆 份,甲方执 叁 份,乙方执 叁 份,合同附件属合同一部分,与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采购合同3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买卖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卖方同意销售,买方同意购买由卖方提供的铁矿石,并且双方一致同意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下条款:

  一、技术指标

  Fe 全铁≥ 56% Al2O3氧化铝≤ 2% SiO2 氧化硅≤ 13% S 硫≤0.05 % P 磷≤0.03 % H2O 水分≤ 9% 粒度:10mm~45mm,最小不低于5mm,最大不大于50mm, 10mm~45mm≥95%

  二、交货期:

  三、数量: 吨(+/-10%)

  四、交货地点:

  五、价格:

  开票干基单价人民币_____元/吨。

  六、价格调整:

  1、Fe≥ 56%,按每高1%价格上调8元/干吨,Fe≤%,按每低1%价格下调8元/干吨,如品位低于50%,买方则有权要求退款退货。

  2、Al2O3(氧化铝)含量超过2%的,每增加1%,价格下调5元/干吨

  3、SiO2(氧化硅)含量超过13%的,每增加1%,价格下调5元/干吨

  4、S (硫) 含量超过0.05%,的,每增加0.01%, 价格下调5元/干吨

  5、P (磷) 含量超过0.03%,的,每增加0.01%, 价格下调5元/干吨

  6、H2O(水分)当矿石在105摄氏度下蒸发的自然水分超过第一条所承诺的最大值时, 每增加1%价格下调5元/干吨.

  七、品质、数量及结算依据:

  品质(理化)指标:提货时双方代表共同取样,每天制成一个均样,一分三 份,双方各留一份,封存第三份作为公证样;双方协商指定一家检验机构进行化验,如果此二份样的化验结果之差异在0。5%以内,最终结果以此二结果的平均值为准,如果其差异超过0.5%,双方共同执公证样在同一化验机构进行化验,其结果为双方所规定的品质数量均为本合同项下的结算依据。

  八、付款及结算

  九、货物发运:

  货物运输由( )负责,运费 元/吨由 ( )负责。

  十、违约及违约金:

  十一、争议的解决

  双方由于本合同或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合同签约地法院进行裁决,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除了承担应有赔偿外,还需要按本合同金额的5%赔偿胜诉方其它损失费。

  十二、合同生效及变更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通过传真签署同等有效。双方协商变更此合同任何条款,必须由双方签署书面的协议方可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采购合同4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名称、品牌、规格、数量、供货时间单价及金额等(具体见合计总金额(大写): 特别约定:

  1、如签订本合同时数量不确定,则在上述表格数量栏中注明“待定”,数量以甲方实际签收量为准,单品总价及合计总金额也注明“待定”,待确定数量后双方据实结算;供货时间如果有特别要求,应在合同中增设供货时间表,以确定具体供货时间。

  2、本合同单价实行固定单价方式,及在整个合同执行周期内,材料供应单价不变;

  第二条、产品的质量标准

  1、花岗岩的厚度、长宽、角度、平面度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基础上,同时对压顶、线条、异形立面材料等还必须符合表1的规定。

  2、花岗岩常用各种面层加工应符合以下规定:

  1)磨光面:

  2要求点密,可带均匀少量原面质,凿点深度一般在0.5~1.2mm之间。

  注:由于石材边角处易蹦角,导致该处只能用斩假面或不作处理,故在压顶、

  3要求槽间距离、槽深均匀统一,每块板对应边开槽模数及形式必须一致,以保证安装完成后成为一个整体。

  4)自然面:

  由于其表面凹凸不平,易积水、易污染,造成行人、行车不便,感观差,应尽量避免在地面铺装中使用。

  5)喷砂面:

  应选择花纹细致、深色系、加工后颜色反差较大的石材,以突出喷砂面的加工质感。同时,景墙等位置的雕花亦可采用本工艺手法。 6)仿古面:加工石材应选用深色系石材,才能体现其较好的感观效果。

  7)花岗岩石材的异型材料、波打线、压顶、线条、侧石、平石等必须进行等分加工。其厚度、长宽、平面度、角度应符合表1的相关规定,外观质量要求应符合表2的相关规定。

  8)花岗岩石材弧线形材料相邻块的造型必须符合相关半径的的弧度,安装完成后圆滑顺畅。

  9)除色差较细微的石材外,其它所有花岗岩石材颜色选择必须用色差区域的方式进行颜色控制,以达到色差控制要求。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费用承担:

  第四条、交货方法、运输方式、运费承担、到货地点

  1、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运费包含在约定单价中); (2)、乙方代运(运费由甲方承担); (3)、甲方自提(运费由甲方承担);

  2、运输方式:

  3、到货地点:

  4、现场装、卸费用由运费承担方负责。[或特别约定为: 。] 第五条、产品的交付

  本合同生效或甲方下达订单(订货计划)后 天内交货。

  乙方在交付货物时,应向甲方提交以下第 项资料: 1)产品合格证、质保卡; ( ) 2)产品检验报告; ( ) 3)产品使用说明书。 ( ) 4)产地来源证明; ( ) 5)厂方生产证明; ( ) 6)其他有关所供货物的文件。 ( )

  乙方提供了任何上述文件并不当然地减轻或免除乙方在本合同内的其他责任。

  第六条、签收与验收

  1、入库签收

  签收标准:型号、规格、数量正确,包装完好,资料齐全。

  双方约定唯一计量依据为:甲方指定签收人员 的签收。【或特别约定为: 。】签收人员应在收到货物当日签发货物签收单一式两份,由乙方指定送货人和甲方指定签收人共同签字,双方各执一份,作为结算时确定货物数量的唯一法律依据。

  甲方对货物的入库签收并不影响乙方对货物本身应承担的质量责任。(针对供货时间较长的合同,可附加一款:甲乙双方应当每月[或每季]进行一次供货量清算,由乙方指定送货人和甲方指定签收人根据货物签收单制作月[或季]供货核算单并共同签字,双方各执一份,作为阶段性结算时确定货物数量的唯一法律依据。)

  2、质量验收(检测、调试等):

  (提示:应约定质量验收的具体人员;实行双方确认的样品检验质量的产品,应约定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约定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为检验的依据。)

  第七条、产品异议

  1、甲方就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等外观特征的异议期为签收后 天内。

  2、甲方就产品内在质量问题的异议期为:产品法定质量保证期[或实际使用该产品后 天内(根据产品特性确定)]。(提示:如需具体约定质量异议期的,对于使用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材料,约定部队提出质量异议的时间,应将质量异议期延长至部队能发现质量问题时止。)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质量异议后,应在 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乙方对甲方的书面质量异议提出不同意见的,双方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产品质量鉴定部门进行鉴定。

  4、甲方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书面异议必须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产品的处理意见。对于甲方提出的书面质量异议,乙方必须正式签收。如乙方拒绝签收,甲方将书面质量异议送到乙方7个工作日后,视为乙方已签收,同时视为乙方认可甲方提出的异议成立,并同意甲方提出的处理意见。

  第八条、货款的结算、付款时间

  1、甲方按合同总价的 付给乙方材料定金。 人民币(大写): 。

  2、结算数量:以甲方指定签收人和乙方指定送货人共同签字的签收单为准;已进行阶段性结算,制作了月[或季]供货核算单的,以该月[或季]供货核算单为准。其他任何凭证都不能成为确认供货数量的依据。任何在生产、加工、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损耗数量均不计入结算数量。

  3、结算时间:

  4、付款时间: (提示:付款时,必须留有质量保证金,严禁约定不预留质量保证金的付款方式。)

  第九条、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逾期交货超过 天视为不能交货,或者有证据表明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重新商定价格;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甲方有权拒收、退货或要求修理、更换。

  3、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除应照数补交外,还应向甲方按逾期交货货款每日 %的比例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损失。如甲方不再需要的,本合同或本次订单视为解除。甲方依法解除本次订单或本合同时,应当书面通知乙方。

  4、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5、产品错发到货地点,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应承担逾期付款金额的同期银行贷款利息。

  2、如甲方因工程设计变更、图纸变更等合理原因需减少供货量的,属正当理由修改供货数量,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不得要求甲方赔偿;但甲方无理由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 %的违约金。

  3、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四十八小时内通知对方,在取得有关证明以后,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先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其它约定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时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第十五条、特别约定的效力

  本合同中特别约定条款的效力优先于其它条款。

  购货单位(甲方): 供货单位:(乙方):

  年月日:

石采购合同5

  购货单位:(甲方)

  供货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以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等情况::

  说明:以上单价为含税、到购货方指定地点价,不含卸货;数量为暂定数量,最终按实际数量结算。

  二、产品质量及要求:

  1、乙方应随货提供石材相关材料的质检报告、合格证、国家法定机构出具的石材冻融性实验报告及石材弯曲强度。

  2、石材质量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的相关标准要求。(如:金属与石材幕墙技术规程JGJ133-20xx、天然花岗岩石建筑板材标准JC205,以及其他的比重、硬度、抗压度、杂质等符合相关使用范围要求。)

  3、石材的包装:石材成品或半成品在制作完成后板块与板块之间用牛皮纸、瓦楞纸包裹或泡沫板隔离;根据是石材板块的大小,用5mm以上厚度的夹板及50*100木方制成木箱;在木箱底部及侧面垫厚的泡沫板。制作木箱应牢固、可靠,以免损坏石材。

  4、按要求选择石材,等级为优等品;同一品种的石材不能有明显色差,不能有裂纹、裂理、方解石脉或影响坚固性的伤痕;板材不得有缺棱、缺角、色斑、色线、坑凹、污染等质量缺陷。

  三、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一周内甲方预付三十万元定金给乙方,乙方开始备货,按甲方要求的先后顺序供货。石板合格产品数量每达到一千五百平方米(1500㎡)时,甲方一周内支付货款给乙方;雕刻石材合格产品数量每达到一百立方米(100m³)时,甲方付款价款80%给乙方,并在此后一周内结清该批次货款。以此类推,定金在每批货款中逐次扣除,在最后一批货款结算时可以全部转入结算货款。甲方指定人员签收的乙方送货单作为甲乙双方石材款项结算凭据。在所有石材供应完的一个月内与乙方做出结算,余款在一个月内付清。

  四、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有效,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对于该合同的任何补充、修改和修订必须经双方有权代理人协商一致,签字盖章后生效,并成为该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乙方开户行: 开户名: 账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石采购合同6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购买毛石材料事宜,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注:毛石单价包括材料价、运输费用、装卸费用、运输和装卸损耗及材料税费等,毛石品种以甲方和乙方共同封存的样品为准。

  第二条 材料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用于服务楼挡土墙施工的毛石,其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和建设部现行有关标准执行,具体以甲方和建设单位现场共同检验结果为准。

  第三条 交货地点、方式和运杂费负担

  交货地点为施工现场。由乙方负责送货,所有运杂费(含装卸费)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挡土墙施工进度情况,及时要求乙方发货,乙方应保证在接到甲方通知后,配合甲方工程施工进度陆续向工地供货。甲方保证施工现场道路平整,方便运输。

  第四条 验收方法

  货到工地后接乙方通知,甲方必须派人在2小时内验收完毕,并给乙方开出验收单。

  第五条 对材料质量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一、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材料的品种、质量不符合规定,一方面应妥为保管,另一方面在48小时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和处理意见。

  二、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材料符合合同规定。

  三、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3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六条 付款办法和期限

  货到工地现场必须通过甲方验收合格,其后办理结算手续,结算手续完毕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无故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的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付款的,每延期一天应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部分的的违约金。

  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二、乙方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的

  2、乙方所交材料质量、品种不符合合同规定,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甲方由此而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

  3、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延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的货款的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给甲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4、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质量、品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退货,在代保管期间内实际支付的保管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协商、调解或调解不成,向甲方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 叁 份,甲方执 贰 份,乙方执 壹 份。

  二、本合同甲方、乙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材料款结清之日失效。

  三、本合同自年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采购合同7

  甲方(购方):

  乙方(销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以下购销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材料名称:碎石

  二、供料地点:

  三、供应数量及单价:

  1、乙方向甲方需供碎石

  2、碎石供应数量根据甲方工程进度需要而定。

  3、碎石材料规格:0-31.5mm

  4、材料单价:碎石到场单价为___元/m3,该单价在乙方执行合同期间不予调整。

  5、上述单价包括材料的出场价、运输费用、装卸费、燃油费、各种税费、利润和保险费用等隐含的等项费用,该单价包括本合同明示和隐含的全部工作内容、责任、义务和风险。

  6、供应数量的确认:按方量计算,计算时以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干燥石料(扣除含水量)过磅重量除以双方认可的折方系数(干燥碎石折方系数1.55吨/m3,)作为最终确认的石料方量。

  四、质量标准:

  1、石料的各项技术指标和质量标准应符合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规定的国家或行业标准,主要指标如下:

  碎石的针片状含量小于12%;

  压碎值小于26%;

  水洗法<0.075mm含量小于1%

  软石含量不大于≤3%;

  2、特别提示:

  所提供碎石应满足甲方碎石级配要求,若不满足,乙方根据甲方碎石要求更换相应筛孔,重新筛分。

  五、材料运输

  运输方式采用如下两种:

  ①由乙方组织运输,乙方应确保自己雇佣的员工和运输车辆的安全,为其人员和运输设备购买保险,购买保险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对在石料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等意外情况负责,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②乙方在运输过程中,给甲方或其他兄弟单位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③、乙方运输车辆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必须听从甲方人员指挥,不得在施工现场私自胡乱倾卸。上述情况一经发现,甲方现场人员有权没收磅单或做出其他处罚决定;

  ④、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引起的一切交通事故,违章罚款,工事纠纷,扣车事件、或发生和地方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概不负责,且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

  六、交货验收:

  1、石料由甲方材料部组织过磅,进场的石料必须经过甲方试验的检验,根据试验检测结果,扣除相应数量的水分和杂质,材料部根据试验检测结果出具一式三联扣除水分和杂质的进料单(甲方两份,乙方一份),每份磅单上有甲方材料人员的签字,结算数量按扣除水分和杂质后的进料单数量为结算 的实际数量。

  2、石料材料到场后前,当甲方试验室对石料进行检验,如检验结果不合格时,双方按下列约定进行处理:

  ①、甲方对到场石料的各项技术指标抽样检验,如发现石料质量不符合标准,由乙方自费运出施工现场,同时由乙方重新供应经检验合格的石料,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在石料使用过程中,因石料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或工程质量事故,由乙方承担甲方修复、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并赔偿因此造成的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③、甲方、乙方对石料质量有争议时,双方共同取样送至由甲方或业主指定的权威试验检测机构鉴定。

  七、结算和付款:

  1、结算方式:每月结算一次,结算金额为当月供货数量计算的金额。

  2、结算前双方材料部门共同进行当月实际进场数量汇总核对,甲方材料部出具结算说明,合同部开具结算单,履行相关签字手续后交由财务部办理支付,乙方提供同等金额的税务发票。

  八、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①、每月及时同乙方核对供货数量、办理结算。

  ②、提供拌合站场内通道、现场空地方便乙方工作。

  2、乙方责任:

  ①、按照甲方要求的石料的技术指标和质量标准组织生产、及时供货。

  ②、无条件服从监理工程师、甲方的抽检,对石料的技术指标和质量标准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乙方应自费运出工地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③乙方负责石料运输过程中地方协调关系

  ④乙方应保证能按甲方施工进度要求及时供货,由于乙方不及时供货而影响甲方的进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因供货不及时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九、违约责任:

  ①、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石料不能按时送到现场或乙方拒绝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该批材料价款的50%的违约金,同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②乙方在供货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整单价,并以此为理由停止供料,否则甲方可以扣除乙方所有材料未付款作为违约金,而因乙方停料导致甲方现场施工的损失按实际发生计算。

  十、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如发生争议,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如协商不成时,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事宜: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签证书、合同书以及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条款明示或者隐含的责任和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采购合同8

  甲方(买方) :

  乙方(卖方) :

  鉴于乙方愿意承担甲方承建的位于 玉龙县巨甸镇新主河河道治理二标 工程的部分砂石供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材料交货地点、供货期限

  1、交货地址: 巨甸镇新主河治理二标(古渡四组)

  2、供货起止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条 供应要求及价格

  1、订货方式:甲方应提前 砂、块石计划(含品名、规格、数量、要求到货时间等)以书面或传真等方式发给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计划后 三 日内或按合同约定将材料送到甲方工地指定地点。规格、数量、要求到货时间应严格按照甲方计划供货。

  2、供应价格:水泥(永保P·C32.5)单价(330元/吨);砂单价(110元/m3);块石单价( 85元/m3)。该单价为包含材料费、运费、装卸费、利润、税金及其它费用的到工地价格。上述单价不得因市场行情波动而变化,不可另行追加计算(如果市场价格有变动,按市场价格的增减而增减)。

  3、实际结算数量以甲方验收合格后专人签单认可的数量为准(甲方订购量水泥不得少于1000吨;沙不得少于5000m³、块石 15000m³。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贰佰壹拾伍万伍仟元整小写2155000.00元)

  4、在材料的供应过程中,双方有关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但如有歧义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

  第三条 质量标准和验收

  1、乙方应对供应材料的质量及数量负责。

  2、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质量要求和行业有关标准,符合业主要求。

  3、乙方货到后甲方应组织人员初验,初验合格的,甲方签收;初验不合格的,甲方退回乙方,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乙方自担;甲方初验合格,不意味着材料最终合格,甲方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进行进一步检验和验收,如发现质量不合格或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更换或作退货处理,乙方应立即作出处理,并承担相关损失和费用,否则甲方有权从未付材料款中扣除相关款项。

  4、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甲方与乙方的磅差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以甲方实收数为准;超过国家规定范围外,以前所送的材料数量,都按此次的数量进行结算,乙方不得有任何借口不同意,也不得影响工地正常施工,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第四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根据施工进度,提前 三 天向乙方提供货要求通知,通知包括书面、口头、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方式。

  2、乙方按时送达材料后,甲方应及时组织初验,初验合格的,及时签收确认,初验不合格的,通知乙方退货或作换货处理。

  第五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在收到甲方计划后三日内或按合同约定将材料送到甲方工地指定地点。规格、数量、要求到货时间应严格按照甲方计划供货。乙方应按合同要求及时保质保量供应材料,如不能按时供应,或供应的材料不合格,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2、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

  3、乙方应遵守施工工地有关的规章制度,并负责乙方人员及设备的安全。

  3、双方约定由材料在运到乙方指定的地点前,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4、乙方必须保证通讯工具联系正常,如果甲方需要材料,而无法联系到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其金额甲方直接从乙方的材料款中扣除,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

  5、乙方不能按期交货的,应当承担本批货款总价的5%的惩罚性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应当承担合同总造价的5%的惩罚性违约金,如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八条 结算和资金支付条款

  1、合同签订10日内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预付款陆拾万元整(600000.00元)。乙方持甲方现场专人签认的收料单到甲方项目部核对数量,双方核对无误后点收入财务挂账。乙方将甲方所订购砂石料全部交付给甲方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需在7日内将余款壹佰伍拾伍万伍仟元整(1555000.00元)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材料预付款及结算款一律通过开户银行转账支付。乙方账户必须是合同约定帐户。

  第九条 争议解决条款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2、如仍未解决,依法向甲方企业法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甲乙双方各执 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开户行: 开户行: 电 话: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采购合同9

  甲方:

  乙方:

  为切实抓好全村小康寨项目建设财政奖补政策,根据县财政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经甲乙双方协商,现就该项目建设所需各类砂石材料采购事宜达如下协议:

  一、供货方式。所订购的块石、碎石、粗砂、细砂概由乙方负责运送到建设工地(运费由乙方负责);

  二、货物价格(含税价)。块石: 元/方;碎石: 元/方;细砂和粗砂: 元/方;大渣 元/方。

  三、款项结算方式。根据砂石料用量适当安排预付,其余款项待项目完工验收后,凭据砂石发送清单和砂石总发票结算尾款。

  四、其他事宜。项目建设开工后,乙方需按甲方用料计划及时保量提供砂石材料,不得有误,如若有误,则承担所误材料款的5%的违约金。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采购合同10

  购货单位:(甲方)

  供货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以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等情况::

  说明:以上单价为含税、到购货方指定地点价,不含卸货;数量为暂定数量,最终按实际数量结算。

  二、产品质量及要求:

  1、乙方应随货提供石材相关材料的质检报告、合格证、国家法定机构出具的石材冻融性实验报告及石材弯曲强度。

  2、石材质量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的相关标准要求。(如:金属与石材幕墙技术规程JGJ133-20xx、天然花岗岩石建筑板材标准JC205,以及其他的比重、硬度、抗压度、杂质等符合相关使用范围要求。)

  3、石材的包装:石材成品或半成品在制作完成后板块与板块之间用牛皮纸、瓦楞纸包裹或泡沫板隔离;根据是石材板块的大小,用5mm以上厚度的夹板及50*100木方制成木箱;在木箱底部及侧面垫厚的泡沫板。制作木箱应牢固、可靠,以免损坏石材。

  4、按要求选择石材,等级为优等品;同一品种的石材不能有明显色差,不能有裂纹、裂理、方解石脉或影响坚固性的伤痕;板材不得有缺棱、缺角、色斑、色线、坑凹、污染等质量缺陷。

  三、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一周内甲方预付三十万元定金给乙方,乙方开始备货,按甲方要求的先后顺序供货。石板合格产品数量每达到一千五百平方米(1500㎡)时,甲方一周内支付货款给乙方;雕刻

  石材合格产品数量每达到一百立方米(100m³)时,甲方付款价款80%给乙方,并在此后一周内结清该批次货款。以此类推,定金在每批货款中逐次扣除,在最后一批货款结算时可以全部转入结算货款。甲方指定人员签收的乙方送货单作为甲乙双方石材款项结算凭据。在所有石材供应完的一个月内与乙方做出结算,余款在一个月内付清。

  四、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有效,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对于该合同的任何补充、修改和修订必须经双方有权代理人协商一致,签字盖章后生效,并成为该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乙方开户行: 开户名: 账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石采购合同11

  需方:--工程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上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就会议中心一期(工程项目)石材加工供应,经友好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一、加工物概述:

  序号品名加工形状规格尺寸(㎜)数量单价金额备注

  注:1、如工程需要,甲方花岗岩用量超过合同约定面积的5%,如要求乙方继续供货,则必须提前通知乙方,给予乙方合理的时间备料加工。

  2、最后结算以实际出货量及实际加工量为准。

  3、合同暂定金额为贰佰伍拾捌万贰仟柒佰陆拾元人民币。

  4、单价为货到工地落地价,不含异形加工费等费用。

  二、原材料及生产加工

  本合同货物所需原材料由甲方指定,乙方提供并依据甲方签署的加工清单、加工图纸及双方确认的样板进行加工。

  三、质量标准

  1、花岗岩属天然产品,难免存在天然色差与瑕疵,尽量保证石材颜色基本一致;

  2、根据花岗岩产品属性,天然花岗岩按国家颁布的JC/T204-20__和GB/T18601-20__标准。

  3、花岗岩的放射性符合国家标准GB6566-20__《建筑材料产品及建材用工业废渣放射性物资控制要求》。

  4、花岗岩材质、颜色应与会议中心使用石材保持一致。

  四、包装标准

  花岗岩侧面(非装饰面)注明该石材尺寸。包装时按装饰面相对,并按石材的品种、规格分别装入不同尺寸的木箱中;包装物使用木箱,木箱须安全、坚固、防雨水、防潮、防震、适合运输及搬运并注明规格、数量。

  五、乙方随货提供的附随资料

  1、产品合格证;

  2、装箱单;

  3、安装图纸及安装说明(必要时)。

  六、交货地点、交货方式、运输和运输费用承担

  1、交货地点:。

  2、交货方式:乙方将产品交甲方人员验收合格清点无误,并办理签收手续。

  3、甲方收到乙方货物时应向乙方出具盖章的收货清单或甲方委托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乙方提货单和装箱单上签字确认。

  4、乙方委托身份证号码( )同甲方办理货物交接手续。

  5、运输方式:乙方自理

  6、费用负担:运输、装卸费用已含在合同价里。

  7、运输中的损耗由乙方承担,如包装箱完好无损,则箱内的石材破损由供货方承担。工地落地后的石材损耗由甲方承担。

  七、验收条款

  1、原材料的检验及加工质量的验收按照国家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的参照建材行业标准。板面的颜色和花纹与乙方提供的样板基本一致。

  2、货到工地两日内,甲方与乙方共同开箱验收,验收内容为:对装箱单所示数量、加工的规格尺寸以及外包装破损情况进行验收,如有异议应在货到工地二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双方协商解决。否则视为该批产品全部符合合同约定。如货物在晚上到,当晚清点箱数,于第二天进行具体验收。

  八、交货期限

  1、花岗岩的交货方式为分批交货;

  2、乙方在自收到甲方全额预付款并双方确认图纸、技术资料无误后的15天内开始交付首批花岗岩,以下各批次花岗岩的交货时间和数量由乙方根据甲方实际要求提供并被甲方确认的供货计划执行;

  3、如设计变更图纸及实际交货量和合同金额超过合同约定数量和暂定金额则交货期顺延;

  4、最后一批图纸的技术资料甲方应于发货前20天提供给乙方,否则顺延交货期;

  九、货款的结算

  1、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暂定金额30%预付款,预付款于最后一批货款中冲抵货款结清。

  2、结算以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书面订货单、甲方出具给乙方的收货清单或乙方提供的并由甲方代表签字确认的提货单、装箱单为依据;

  3、到货量达到总供量的50%甲方应向乙方全额支付该批货物价款,此批货款按约支付后,始发后批货物;最后一批货到工地三个工作日内结清所有货款。

  4、如合同实际金额预计超过合同暂定金额,甲方按超过部分金额向乙方交纳同比例预付款;

  5、当甲方在乙方帐户余款不足合同约定的预付款额时,乙方可以中止合同订单生产。

  十、所有权转移

  每批石材的所有权自甲方支付合同约定的该批石材货款给乙方之日起转移给甲方。

  十一、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原因无法履行本合同时,应偿付对方此批货款总价5‰的违约金。

  2、甲方如未能按约定期限付款,每逾期一天需向乙方支付逾期部分货款的1‰违约金。

  3、乙方如未能按约定期限交货,每逾期一天需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货物价值1‰违约金。

  十二、索赔

  发生索赔事件时,甲方或乙方应在发生引起索赔事件的十五日内向对方书面提出索赔,对方应在按到索赔书后十五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如任一方未在约定的期限内提出,则丧失索赔权。

  十三、不可抗力

  在合同履行期内,如发生不可抗力(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水灾、海啸、地震、台风、战争以及重大公共疾病)时可以免除全部或部分责任,但不能免除告知义务。

  十四、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如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一方可依法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五、其他

  1、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附件有加工图纸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经双方在改动处签字盖章确认,任一方擅自对本合同条款的改动均属无效改动。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电话及传真:电话及传真:

  开户银行:

  帐子号:

石采购合同12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 “” 项目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就本项目文化石采购事项,经平等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交货地点:

  第二条、 合同范围

  1、合同内容:文化石采购、运输及加工、制作。

  2、合同标的物及单价:

  2.1、表中综合单价为到场含税单价,供货数量根据现场施工情况确定,最终结算以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实际供货量为准。

  2.2、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生产费、包装费、上车费,装卸费、运输费、加工费、材料检测费及复试费、损耗、保险、税金、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及其他一切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内容,该单价为固定单价,在供货过程中不因任何原因调整(合同另有说明除外)。

  第三条:合同暂定总价

  1、本合同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含税),暂定合同总价的方式,暂定合同总价 元(大写:元整)

  2、暂定合同总价仅为按照甲方设计图纸预估费用,如由于现场实际施工数量变化,其变化所增加或减少的费用不含在暂定合同总价之内,结算时相应另计数量及金额。

  第四条:验收标准及方法: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提出购货清单,确认规格、数量和交付时间,乙方必须保证甲方所需货物完好无损,运费及装卸货费用由乙方负责。

  2、甲方在收到石材后,对于石材的数量、型号、规格进行核对、检验,如发现有不符合合同规定或短缺的石材,应在一周内向乙方提出异议,说明不符合规定的石材名称、规格、数量及校验情况和处理意见。

  3、对于达不到要求的石材,电话通知乙方现场复查,两天内没有到现场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石材问题及处理意见,并在下一次石材进场时无条件更换。

  4、石材运到现场由甲方、乙方代表共同验收,供应时间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电话通知,乙方需保证在甲方确定需货时间将材料运至甲方指定场地。

  5、将符合合同要求的品种、规格、质量的石材,进行封样并按照石材封样供货。乙方所供应石材必须进行返碱处理,费用包括在综合单价中。

  6、以甲方确认过的大样为准,石材不能出现掉角及明显断裂,成品允许有拼接,石纹、石斑、石线及色差在5%内且需得到甲方确认。

  第五条:交货时间、地点

  1、乙方接到甲方通知供货后开始供货,2天内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部位。

  2、交货地点: 。

  3、乙方负责送货到甲方指定部位。

  第六条:付款方式: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分批次供货,合同及甲方要求全部材料供应完毕,材料符合要求,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并办理完结算后甲方一次性支付所有材料款。

  2、付款通过银行转帐汇入乙方账户,付款前乙方须提供与当期付款金额等额合格发票。

  3、甲方对发票的接收并不表示甲方对该发票的真伪承担责任。如因乙方提交虚假发票或因该发票存在其他瑕疵而使甲方被税务机关处罚或受到其他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并有权要求乙方重新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发票总金额10%的违约金,且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若在最后未提供相应金额的正规发票,甲方有权暂不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而乙方仍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保质保量的按照进度要求供货。如乙方不能按时、保质保量的供货,将支付乙方该批材料价格10%的违约金,且要保证继续供货,如果乙方出现两次以上(含两次)不能按时供货(时间以收到甲方石材进场计划的时间为准),影响甲方工期,甲方有权另外选择石材供应商,剩余工程款不予结算。

  2、因为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包装等问题致使未通过交货验收的,视为没有交货,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造成甲方工期延误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合同暂定总价5%的违约金。

  3、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合同双方必须完全履行本合同,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安全责任

  1、乙方进出场车辆必须谨慎驾驶,应充分考虑现场场地狭小因素。发生事故,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车辆进出甲方工地,必须服从甲方的现场和安全保卫要求,如不服从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

  3、乙方车辆出场时不得携带任何甲方或其他单位的物资材料,如有发生,按照原价值的2倍处罚。

  4、乙方人员必须谨慎驾驶,若在运输及装卸过程中造成双方或第三方人员的伤亡,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可向甲方营业执照所在地法院诉讼。

  第十条:附则

  1、本合同在甲方、乙方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后合同即告生效。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每份合同及其附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涂改或手写修改部分应有双方公司印章确认,否则视为无效合同。

  3、合同中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条款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附件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横线以下为双方签字,无正文。)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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