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林流转合同3篇 林地流转合同范本

时间:2022-09-04 13:11:00 合同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整理的山林流转合同3篇 林地流转合同范本,供大家参考。

山林流转合同3篇 林地流转合同范本

山林流转合同1

  甲方:

  乙方:

  为硬化临____县官亭乡青XX十五组公路,造福子孙,解决实际问题,甲方将十五组所属山林及山林所有物流转给乙方经营处理。经双方协商,特制定立如下合同:

  一、流转范围:面积约60亩。(见附图)

  东至:东起大田界;

  南至:南下至山沟;

  西至:西至青XX十一组界止;

  北至:北至青XX十三组界止。

  二、流转时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3____日止。自签定合同之日起,租赁面积内的新有林木属乙方所有,乙方有权随时处置,流转期满后,所有流转面积的现存林木10公分以下不可动移,在流转期内不可改变其性质。期满后按时将林地按流转面积和范围归还给甲方,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继承转让权。

  三、流转金额:乙方分两次将租赁和林木折价款30万元付清,签字之日首付0万元现金,余额路面开始硬化付清。

  四、流转期间,甲方必须无条件配合乙方的经营管理,如出现阻挠制止不合理的要求条件造成损失,概由甲方负责。

  五、流转期间,甲方无条件提供租赁范围内的通路土地面积,其路面维修费用由乙方支付。

  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方一份。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此合同一并随有十五组全体村民的签字附件壹份,其原件由乙方持有。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公证方(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林流转合同2

  甲方(出让方) 电话:

  乙方(受让方) 电话:

  为了规范山林流转转行为,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林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

  一、流转山林的概况

  1、土地位置:

  2、林权证号:

  3、四至界畔(以林权证为准):

  4、流转物:山林和林地及林地之上的白竹、松树、杉树、柏树、杂树等附着物。

  5、流转山林总面积: 亩。

  二、流转期限及起止时间

  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三、流转价款和支付方式

  1、价款:流转总价款(山林流转的一切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

  2、支付方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其全部流转费。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有权按本合同的规定收取流转费。

  (2)有权在本合同期满后收回流转山林经营权。

  2、义务

  (1)确认上述流转山林的产权清晰,没有山界不明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如在流转后发现原来存在林地、林木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2)积极协助、配合乙方解决与本组村民及周边环境所发生的边界争议,并维护乙方对其山林的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其流转合同。

  (3)不得干涉乙方对其山林的自主经营权。

  (4)负责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乙方办理林木采伐手续和营造山林规划、并大力支持山林的防火及病虫害防治等工作。

  (5)对其流转费自行分配,因内部的分配问题所产生的纠纷由甲方自行解决,与乙方无关。

  (6)在流转期内,因乙方生产经营需要新修或扩建公路,甲方必须予以积极配合、并为乙方提供土地和做好协调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依法享有山林和林地及林地之上的白竹、松树、杉树、柏树、杂树等附着物(流转物)的使用、收益和对该山林经营权进行再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置竹木及产品。有权与其他农户联合经营,将经营权入股,从事林业合作生产。

  (2)有权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

  (3)流转山林和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赔偿和补偿。

  2、义务

  (1)维持流转山林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设或者闲置荒芜。

  (2)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3)流转合同期满,乙方向甲方交还山林。

  (三)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均可行使和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2、根据乙方生产经营的需要,双方持原有林权证书和本流转合同,共同到原办证单位作林权变更登记。

  五、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当赔偿守约方的一切损失。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不因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3、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经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在场人:

  年 月 日

山林流转合同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县街街道办事石庄村委会小石庄村民小组,对安林证字(20xx)第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中,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业经登记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小石庄村民小组本着发展林业,繁荣林业,拓展林业经济。召开党员会,村民代表会及户长大会,将小石庄集体所有和部分村民经营的林权林地招标公示。经公示竞标结果,同意转让给本村村民沈克川承包经营管理。双方经多次反复协调,核实,对林地流转让,承包给的问题,共同达成以下协议:

  一、承包竞价面积,按林勘面积178。6亩,另外小山头有约80亩林地(80亩由中标者到林业部门审批后方可采伐),实际面积待过林权证手续时甲、乙双方请有关测绘部门测量数为准。

  二、在转让承包中,林地的四至分别为:

  第一林班

  东至:以村民上山路的左边为界;

  南至:第一段以文家林地为界;

  第三段埂上为界;

  第四段上为界;

  西至:以八角亭上山路边为界;

  北至:起为界;

  第二林班

  东南边至:上为界;

  西至:右边为界;

  北至:第一段;

  第二段:为界;

  第三林班

  东至:以沈家坟堂下村民上山路(麻栗坡—团地)的左边为界;

  南至:第一段:为界;

  第二段:为界;

  西至:第一段为界;

  第二段:为界;

  北至看守房后墙边两米为界;

  三、荒山林地转让承包的含义:

  1、一次性将林地上的树木出卖,采伐手续由承包人去办理;

  2、林地采发以后,由承包人重新种植经济林木;

  3、转让承包期限三十年,从20xx年10月10日起,至20xx年10月10日止。到期后,若因政策影响,可延长20xx年。

  四、转让承包的`价款及支付方法:经村民代表,党员会议多次研究决定:招标竟价总价不低于人民币伍拾万元。支付方法是以竞价当天现金支付。20xx年10月10日招标竞价,本村村民已人民币五十万五千元取得承包权,尾数五千元为村小组办完相关手续后支付。

  五、转让承包的林地,甲方必须是以林权证上界定的范围为准,并以甲乙双方到林业部门给予办理林权流转手续,村民以户为单位由村小组办理,签名盖章为证并备案。

  六、乙方承包林地以后,由乙方自主经营经济林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甲方不作干预。

  七、乙方采伐林木,必须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数量,树种,范围,时间及重新营造林木的要求及缴纳的相关费用。

  八、承包期间,若地下发现矿藏资源可利用,需要开采,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并且向村小组按规定缴纳有关费用。

  九、承包期间,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规定,帮助乙方协调与邻近社队发生的相关问题,特别是护林防火,安全保卫及水土保持等方面的问题。

  十、在承包期间,国家征用该林地的赔偿,地上附着物,设施的赔偿归乙方所有;土地赔偿款扣减乙方不满的年限和林地投入的开发费后归甲方所有。企业单位占用,应赔偿的林地开发费归乙方所有。若国家征用和企业占用,承包期不满,甲方应按不满年限计算和荒山林地开发费,赔偿给乙方。

  十一、在承包期间,遇国家对林业发展优抚的各种政策优惠及补助,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归乙方享用。

  十二、违约责任:属于国家政策变化,收到不能承包等影响,不算违约。甲乙双方造成的违约责任,按地上附着物和设施的现行价格,请有资质的评估公司评估,按地面附着物和设施总价值的20%比例,作违约赔偿付给守约方,合同照样执行。

  十三、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反,若有异议,双方共同协商,以书面补充完善。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林流转合同3篇 林地流转合同范本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