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厂房租赁协议4篇 厂房临时租赁合同

时间:2022-09-13 09:01:00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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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厂房租赁协议4篇 厂房临时租赁合同

临时厂房租赁协议1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完全合法拥有的厂房及配套土地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一、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租赁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对应厂房房产证号为,土地证号为。

  二、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装修日期_______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装修期间免收租费。

  2、厂房租赁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赁期________年。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每年租赁租金共为人民币xx万元。

  2、甲、乙双方约定,租金在每年____月底前一次性支付当年租金。

  四、其他费用

  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三天内付款。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六、厂房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甲方同意乙方可以自行将该厂房转租第三方,乙方须在转租之日起三天内通知甲方;

  2、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拆除,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1%滞纳金。

  7、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八、其他特别约定

  1、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签订前,本合同标的下的全部厂房和土地,甲方未曾向任何第三方作抵押,也并未和任何第三方签订买卖转让协议,否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须向乙方一次性赔偿人民币壹仟万元;

  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和第三方(乙方实际控制的公司不在此列)签署本合同标的厂房及土地买卖合同时,必须提前通知甲方,并保证本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直到租期结束;

  3、甲方如果和乙方或者乙方实际控制的公司签订本合同标的厂房或土地的买卖合同,在该买卖合同生效后,本租赁合同自动结束,甲方需在该买卖合同生效之日起3天内一次性退还向甲方收取的全部租费;

  4、甲方股东会决议同意本合同执行,该决议作为本合同的必要附件;

  5、未经对方同意,租赁期内任何一方提前解除本合同,须向另一方一次性赔偿人民币壹仟万元。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经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立即生效。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临时厂房租赁协议2

  出租商:(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

  本商场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本酒店有关规定,在双方互惠互利的原则下制订,租约条款如下:

  一、酒店将位于酒店内大堂二楼的商场(约______平方米)租给租户营业使用,租期壹年,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其中租金已包括空调费和电费。

  二、经营范围:

  古今字书、四大名绣、宜兴紫砂、金石雕刻、文房四宝、景德陶瓷、翡翠玉器、木刻雕件、字书装裱及各种工艺美术品

  三、租户不得超出以上经营范围,同时不能和酒店经营或出租的商品有抵触,若违反,酒店有权收回经营地点,不另行补偿;酒店有义务保障租户的经营不受侵犯。

  四、承租人向酒店承诺以下各项:

  1、租户需于每月______日前将当月租金和其他应付费用一次性付给酒店,逾期不付,每逾期一天,酒店将收取3%的滞纳金。

  2、如客人用信用卡结算,则由酒店代收,酒店向承租人收取卡面额5%的手续费。

  3、营业时间在早上______至晚上______之间。

  4、如承租人要求安装酒店分机电话,酒店则按电信局标准收费。

  5、租户如欲更改场地的装修或悬挂对外宣传广告物品时,必须事先得到酒店书面同意后,才可进行,否则按违约处理。

  6、承租人必须维持承租区域的整洁和完好,并承担租赁区域的一切维修费用。

  7、承租人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服从酒店的管理,不得将任何非法物品及易燃品带入酒店。

  8、租户任何时间都不得在承租范围内制造噪音(包括公共广播、电视机、收音机)。

  9、租户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承租范围任何部分从事不合法或不正当行为。

  10、租户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酒店相关管理人员的协调管理。

  11、该承租范围不得分租或转租。

  12、如非因酒店有关人员的人为疏忽而造成租户任何财物损坏或损失,概由租户自行承担。

  五、酒店向租户承诺以下各项:

  1、酒店为酒店大楼的安全管理负责,并提供承租范围内持续电力服务。

  2、租户每月可在本酒店购买饭票解决员工的膳食问题,饭票价格按每日______元/人执行。

  3、酒店可提供制服洗涤服务给租户,收费按酒店对外价格的七折执行。

  六、押金:

  在该合同签订后的七天内承租人应付给酒店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作为租用押金,合同期满或经双方友好协商提前终止时,如租户已付清所有租金,并遵守合同的规定,酒店将退回押金,但不付任何利息,押金不可以用作租金交付。

  七、违约责任:

  承租人如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酒店有权要求解除合同,或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从押金中扣除损失费用。

  八、合同终止:

  1、租户如逾期十天不交租金,酒店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由租户所负责的一切经济责任。

  2、如酒店或租户任何一方提出提前终止此租约时,必须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终止方需负责对方的经济损失。

  九、续约:

  1、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续约权,但租户应于租约届满时提前三个月向酒店发出续约的书面通知。

  2、租户如不续签租约,本合同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即终止,届时租户必须搬出酒店,逾期不搬届时将按酒店酌情制定的租金标准计算场租,并需赔偿酒店一切有关损失。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商定后另行补充,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其内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临时厂房租赁协议3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租赁厂房基本情况

1、甲方将位于勐海县打洛镇中缅街马氏木业的厂房及若干生产设备(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厂房面积为12亩。

2、本租赁物的功能为木材生产加工,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必须经得甲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1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租赁期限届满前2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租赁费用及支付方式

1、租金

租金为每年120000元(壹拾贰万圆整),由乙方在承租之日一次性付清。

2、其它费用

乙方日常生产生活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租赁物的转让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五条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1、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使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生产机器设备,以及其它随附移交乙方使用的物件设备,以完好无损坏的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2、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3、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如造成损毁的,乙方按价赔偿,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交由乙方的随附物件设备及其价格在附件中具体说明。

第六条防火安全

1、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积极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

3、租赁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第七条物业管理

1、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2、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以及甲方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倘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八条装修条款

1、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必须经得甲方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第九条租赁物的转租

1、乙方不得擅自转租,如乙方擅自转租则甲方有无条件收回产房租赁物的权利,此外乙方还需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年度租金百分之二十五的违约金。

第十条提前终止合同

1、在租赁期限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超过15日,甲方在通知乙方交纳欠款之日起五日内,乙方未支付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a.向甲方交回租赁物;b.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c.应于本合同提前终止前一日或之前向甲方支付相等于当月租金3倍的款项作为赔偿。

第十一条免责条款

1、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不可抗力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将按本条第2款执行。

2、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十二条其它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十三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租金款项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临时厂房租赁协议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原签订的企业入驻协议(甲乙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签订)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安全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书),作为原入驻协议的补充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他政府部门的有关安全规定。

  2.企业入驻前向乙方说明工作环境要害部位安全注意事项。

  3.对乙方提出的有关安全问题,积极协助解决。

  4.甲方应定期对乙方承租的场所进行隐患排查、消防设施设备维护,如需整改,及时通知乙方进行整改。

  5.甲方应不定期对园区入驻企安全负责人及园区内安全管理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安全培训包括消防器材使用培训、消防知识培训、消防逃生演练、消防应急演练、安全知识培训讲座等)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他政府部门的有关安全规定。在生产过程中,定期组织职工开展安全教育,切实遵守安全作业规程,注意用电安全,确保防火防盗措施到位。

  2.乙方入驻前要对工作环境及相关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确定,如有问题及时与甲方联系。

  3.乙方如需对租赁场地进行装修,则乙方应将装修方案报消防等相关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向甲方报备,否则,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乙方装修期间,须严格按安全施工管理规范执行,并自行承担施工安全责任。

  4.乙方在租赁期间因违反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依法自行处理和解决;一切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5.乙方人员不准私自动用、拆卸甲方租赁场地原有的设施设备,由于未执行此项规定,造成人员伤害(包括甲乙双方人员和第三方人员),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6.乙方应指定一名安全负责人负责对本单位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并依法进行管理和定期检查。

  7.乙方应认真落实本协议第七条所列相关注意事项,租赁期内,乙方对承租场地安全承担全部责任。

  三、租赁期内,乙方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甲方对乙方租赁场地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向乙方下达整改通知,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整改。如不按要求及时整改,甲方可按性质对乙方进行罚款,直至解除双方的租赁合同。

  四、由于甲方或乙方未严格执行《协议书》约定内容,造成对方单位或第三方人员伤亡事故,按照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划分责任,依法协商处理。

  五、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执行(生效)。

  七、附:用电注意事项、仓储注意事项、消防注意事项

  (一)用电注意事项

  1、电器方面

  (1)不违反“停电检修安全工作制度”,进而误合闸造成维修人员触电。

  (2)不违反“带电检修安全操作规程”,使操作人员触电。

  (3)不带电移动设备。

  (4)不用水冲洗或用湿布擦拭电器设备。

  (5)不违章救护他人触电,造成救护者一起触电。

  (6)在对有高压电容的线路检修时要进行放电处理。

  (7)不得使用超过规定负荷的大功率或超大功率电器产品。

  2、施工方面

  (1)严禁误将电源保护接地与零线相接,且插座火线、零线位置接反使机壳带电。

  (2)严禁插头接线不合理,造成电源线外露,导致触电。

  (3)严禁供电线路架设不规范造成搭接物带电。

  (4)严禁随意更换与原规格不符合的空气开关,失去短路保护作用,导致电器损坏。

  (5)严禁施工中未对电器设备进行接地保护处理。

  (6)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用园区相关电器设备。

  3、电器产品、工具质量方面

  (1)严禁电器设备缺少保护设施,造成电器在正常情况下损坏和触电。

  (2)严禁带电作业时,使用不合格或不合理的工具或绝缘设施造成维修人员触电。

  (3)严禁使用劣质材料、不符合设计要求材料做出的绝缘等级、抗老化能力低、容易触电的产品。

  4、其他方面

  (1)降低电器设备的对地绝缘水平。

  (2)保持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正常工作状态,防止异常高温和电火花、电弧的产生;

  (3)对正常操作可产生电火花或电弧的场合,注意远离易燃物并对电火花的飞溅做必要的防护;

  (二)仓储注意事项

  1、为了加强仓库安全管理,确保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2、仓库安全管理必须贯彻“预防为主”,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3、仓库必须确定一名安全防火责任人,并建立健全各项防火规章制度。

  4、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修保养方法,做好本职工作。

  5、仓库物品应当分类,严格按照“五距”(灯距、堆距、行距、柱距、墙距)的要求堆放,不得混存。

  6、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甲、乙类物品库房和丙类液体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7、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电器设备的周围和主线槽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8、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9、仓库应当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严禁吸烟,不准住人。

  10、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法规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保证随时好用,确保安全。

  11、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12、组建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制定灭火应急方案,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13、仓库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14、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15、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16、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17、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18、装卸甲、乙类物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

  19、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

  20、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21、库房外一律不得采用明火作业。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三)消防注意事项

  1、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租赁期间应妥善保管和维护甲方在乙方租赁场地配置的消防器材,不得随意搬动或损毁,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3、乙方不得占用或遮挡消火栓、灭火器、防火门、防火卷帘门等消防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范围等,乙方必须保证消防通道具有回路并畅通。

  4、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期间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通知乙方。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同意。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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