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整理的抵押借贷合同12篇(贷款合同,抵押合同),以供借鉴。
抵押借贷合同1
编号:_________年(_________)字号
抵押权人(甲方):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_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称借款人)签订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称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位于_________市(县)_________区(镇)_________路(街)_________号_________房间之房产(地产)的全部权益(以下称该抵押物,具体财产情况见抵押物清单)抵押给甲方,以作为偿还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的担保。
第二条 本抵押合同担保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或逾期还款所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和诉讼费)。
第三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被担保的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抵押合同的效力。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二章 抵押合同的登记
第五条 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执行本合同、借款合同、购房合同及全套有关该抵押物的证明文件到有关的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的登记备案手续。
第六条 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获得该抵押物的正式产权证明后,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到有关的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该抵押物的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并将该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及抵押登记证明交存于甲方。
第三章 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
第七条 乙方须保证该抵押物的合理使用,不得把抵押物用于保险条款禁止或排除的任何方式或任何目的。
第八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该抵押物作出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因乙方违反本合同所作的改变而使该抵押物产生的任何增加物,自动转为本合同的抵押物。
第九条 抵押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抵押物转让、出租、变卖、再抵押、抵偿债务、馈赠或以任何形式处置。由此引起甲方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十条 乙方对该抵押物必须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该抵押物造成的任何损坏,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乙方负责缴付涉及该抵押物的一切税费。乙方因不履行该项义务而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四章 抵押物的保险
第十二条 乙方须在取得该抵押物日内,到甲方指定的险公司并按甲方指定的保险种类为该抵押物购买保险。保险的赔偿范围应包括该抵押物遭受任何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导致的破坏及损毁;投保金额不得少于重新购买该抵押物的全部金额;保险期限至借款合同到期之日,如乙方不履行到期还款的义务,抵押人应继续购买保险,直至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
第十三条 乙方需在保险手续办理完毕十日内,将保险单正本交甲方保管。保险单的第一受益人须为甲方,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损害或影响甲方权益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的条款(除非甲方书面同意)。
第十四条 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为其上述保险事项的代表人,接受或支配保险赔偿金,将保险金用于修缮该抵押房屋的损毁部分或清还本合同项下借款人所欠甲方的款项,此授权非经甲方同意不可撤销。
第十五条 抵押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上述保险。否则,乙方须无条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损失。
第十六条 乙方如违反上述保险条款,甲方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险条款的规定,代为购买保险,所有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十七条 抵押期间,该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毁损,乙方应就受损部分及时提供新的担保,并办理相应手续。
第五章 抵押物的处分
第十八条 发生以下情况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
1.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
3.当有任何纠纷、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抵押物有不利影响的。
第十九条 乙方保证,在借款人不履行借款合同约定条款时,甲方有权依法就处分该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二十条 处分本抵押合同项下之款项,依下列次序处理:
1.用于缴付因处理该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费用;
2.用于扣缴所欠的一切税款及乙方应付的一切费用;
3.扣还根据本合同乙方应偿还甲方的贷款本息及其他一切款项。
第二十一条 处分该抵押物的价款超过应偿还部分,甲方应退还乙方。
第六章 抵押人声明及保证
第二十二条 乙方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同时还作声明及保证如下:
1.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
2.准许甲方或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内依法进入该抵押房产,以便检查;
3.乙方在工作单位、联络方式等发生变化时,须在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4.乙方在占有该抵押物期间,应遵守管理规定,按时付清该抵押物的各项管理费用,并保证该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诉讼。如不履行上述责任,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5.当有任何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该抵押物有不利影响时,乙方保证在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章 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对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余额的_________%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第八章 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四条 如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任何纠纷,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
1.提交该抵押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二十五条 争议未获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第九章 其他
第二十六条 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_________。
第二十七条 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按期付清合同约定的借款本息及其他费用,并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及其他所有责任后,本合同即告终止。甲方将协助乙方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并将抵押房产的所有权权属证明文件和收据退还乙方。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均有同等效力。由_________方各执一份,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抵押权人住所:_________ 抵押人住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基本账户开户行: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抵押借贷合同2
出借人/抵押权人(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抵押人(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友好协商一致,就乙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权提供担保一事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信守。
第一、抵押物基本情况
本房产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于_______年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号为:_____________。登记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用地,使用年限为_____年,使用终止日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告知:抵押登记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是否为第一顺位的抵押,随着《物权法》的实施,土地使用权重复抵押现象普遍增多,其风险比单一抵押要高很多,由于先设定抵押权的债权优先,后位抵押权的债权实现受到前位抵押权的影响。
第二、借款金额及支付方式
借款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如实际借款金额有出入,以划款凭证为准。
甲乙双方于本合同签订后______个工作日内进行抵押登记,抵押登记办妥后甲方把上述借款打到乙方指定账户。
甲方可以指定第三人将借款汇到乙方指定账户。
第三、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借款乙方主要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整个借款期间,甲方指派专人定期监督借款资金用途,乙方给以配合。如乙方确需改变资金用途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第四、借款期限及借款利息
1、借款期限为______________个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2、本合同生效日为甲方借出款项实际到达乙方指定账户之日。
3、乙方指定账户为:
开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期满时乙方应将借款本息及其他应付费用全部结清。如乙方需续借,应提前15日提出申请,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再续签协议。如果乙方提前还款应提前15日提出申请,在双方协商一致并经甲方出具同意函后乙方才可以提前还款,但是已付利息不予以退还。
4、借款年利息为:_____________,即每月利息为:_____________元。
5、利息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
6、乙方应在借款到期后将借款本金并按月将利息汇入以下指定账户:
开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抵押登记
甲乙双方于本合同签订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办理抵押登记,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完成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及抵押登记文件交甲方保管。
抵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乙方应在登记事项变更之日起5日内协助甲方到法定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违约责任
1、乙方到期不偿还借款的本金也不续签借款合同,乙方构成违约,乙方除了按照合同利息约定向甲方支付逾期利息外,还应按借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标准支付违约金。
2、如乙方有任何一期借款利息未按期足额支付,即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要求乙方提前清偿全部债务,清偿全部债务的方式包括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请求人民法院执行乙方担保财产等。
3、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视情况要求乙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并可要求乙方支付借款总额百分之十的违约金。
4、乙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借款总额百分之十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七、乙方声明及保证
乙方声明及保证如下:
一、乙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成立的法人组织,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且乙方已经获得签署本合同的所有必要和合法的内部和外部的批准和授权。
二、乙方提供的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资料、信息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除已向甲方书面披露的情形以外,乙方没有任何可能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其他任何负债(包括或有负债)、违约行为、诉讼、仲裁事项或其他影响其资产的重大事宜未向甲方披露。
三、乙方对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拥有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处分权。该抵押物是依法可以转让的,且不存在任何争议,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质押或者被采取其它强制性措施。
四、本合同项下乙方的一切义务对其继承人、接管人、受让人及其合并、改组、更改名称等后的主体均具有完全的约束力,不受任何争议、索赔和法律程序及上级单位任何指令的影响。
第八、抵押担保的范围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含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评估费、拍卖佣金、聘请律师的费用等)。
第九、抵押权的实现
如果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全部清偿本合同项下的本息和费用,甲方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实现抵押权:
一、如甲方提出要求,乙方同意将抵押物折价转让给甲方,抵押物的价格按当时的市场价格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提交柳州市的任何一个有评估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乙方接受评估结论,对评估结果不提出任何异议,双方按照评估价格予以结算。
二、甲方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乙方收到支付令后放弃提出任何异议的权利,其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债务的事实,以甲方向人民法院出具的有关收支证明为准。甲方根据支付令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自愿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并自愿放弃对该执行的抗辩。
三、抵押权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抵押权实现的费用
甲方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一、与拍卖或诉讼有关的费用(含律师代理费用,但律师费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10%)。
二、其他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抵押债权数额的部分归乙方所有,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十一、合同变更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款仍然有效。
第十二、抵押权撤销
乙方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或者提前归还抵押债权的,抵押权即自动撤销,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抵押解除手续。
第十三、未尽事宜
未尽事宜,各方需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第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各项应付款全部结清之日终止。
本合同共4页,一式4份,甲方2份,乙方1份土地登记机构1份。
附件:抵押物宗地图、土地使用权证、双方主体资格材料。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抵押借贷合同3
借款方 (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方 (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合同法》规定立此合同,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一事特签订本 质押合同以作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自己名下(有处分权)的 ,牌照号 ,发动机号 大架号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向乙方作质押。
第二条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 元,(大写)。
第三条 借款用途 。
第四条 借款月利息 % ,月综合费用 % 。
第五条 借款期限 月,即由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六条 还款资金来源和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的来源 。
2、还款方式 。
第七条 保证条款
1、甲方到期不能偿还乙方的借款,乙方有权对质押物 进行处理,甲方到期如数偿还了乙方的借款及利息,综合费用时,乙方将质押物 退还给甲方。
2、甲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的 规定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用于非法活动。
3、甲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乙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综合费用。
第八条 双方自愿通过公证处对借款合同进行公证。(公证费由甲方(借款方)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借款期内,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偿还借款本息和综合费用,逾期3天以内的,按5日收利息和综合费用。逾期十日不还借款,按照本合同月利息及综合费用乘2,承担违约责任。
2、借款合同到期后,没有按时偿还乙方的借款,也没有提前和乙方协商续签借款合同和续交下月的利息和综合费用,乙方可凭本合同和公证书对质押物进行处分(销售)以偿还借款,利息和综合费用。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甲方不的提出异议并承担乙方因借款合同引起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起诉费,执行费,交通费等费用。
3、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它条款,应经双方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xx区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强制执行。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其他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抵押借贷合同4
合同编号: 年 字第 号
民间借贷抵押合同
抵押人(甲方):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抵押权人(乙方):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目 录
第一条 甲方保证及声明
第二条 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及数额
第三条 主合同借款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第四条 抵押担保范围
第五条 抵押物
第六条 抵押登记
第七条 抵押物的占管
第八条 保险
第九条 抵押权的实现
第十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第十五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 附件
第十七条 附则
为了确保 年 月 日 (借款人)与本合同乙方 签订的 年 字第 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借款人的义务得到切实履行,甲方愿意提供抵押担保。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依照我国《合同法》、《担保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保证及声明
第二条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及数额
第三条 主合同借款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第四条 抵押担保范围
第五条 抵押物
第六条 抵押登记
第七条 抵押物的占管
第八条 保险
第九条 抵押权的实现
第十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第十五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 附件
16.1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2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附件一:《抵押物清单》
附件二:
第十七条 附则
甲 方(签字或盖章): 乙 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抵押借贷合同5
出借款人:
借款人:
抵押人:
担保人: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规定,本着平等、真实、自愿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款
第一条借款种类:本借款行为为民间借贷。
第二条借款用途:本借款只能用作借款人经营活动的周转资金,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借款挪作他用。
第三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圆整,(小写)¥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四条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个月。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条借款利率和计息方式:本合同下借款期限内年利率为百分之即%,利息从借款发放之日起计算。借款人借款到期,一次性还清本息。
第六条借款人承诺:
1、保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偿还借款本息,如逾期付息、还本,每日按借款金额千分之三的违约金率支付违约滞纳金。在法院发出支付令或强制执行通知规定的还款期限后,逾期利息和借款违约滞纳金按双倍计付,即每天按千分之六支付。
2、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资料,在出借款人审查其资信材料、还款能力、借款用途、借款使用情况时应积极配合。
3、当其出现危及借款安全的情况时,应最迟在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出借款人,并提前偿还借款本息。
4、变更住所、联系方法等情况时,应及时在三日内通知出借款人,保守出借款人的一切资料,未经同意不得告知他人。
5、订立、执行本合同所需费用(包括:抵押、登记、公正、评估、服务费等一切费用),由借款人负责支付。
第二部分抵押与担保
第七条抵押物: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抵押人自愿为借款人以其有权处分并拥有所有权的地址为,建筑面积平方米(产权证号: )的合法房地产抵押给出借款人,作为履行本合同债务的担保,抵押财产共有人和同住人一致同意抵押;此外,抵押人自愿将其位于地址 厂房内的设备一并抵押给出借款人,作为履行本合同债务的担保,设备列表详见附件。
第八条抵押值:本合同项下抵押房地产评估价为人民币(大写)圆整,(小写)¥元。实际抵押额为人民币(大写)圆整,(小写)¥ 元。本合同项下抵押厂房设备评估价为人民币(大写)圆整,(小写)¥元。实际抵押额为人民币(大写)圆整,(小写)¥元。
第九条 抵押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逾期借款利息、违约滞纳金、损害赔偿金、出借款人实现债权的律师费等所有索款的一切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未清还借款前,担保人、抵押人无条件承担连带偿还债务及发生的一切民事责任。
第十条抵押物保管:抵押人在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随时接受出借款人的监督。
第十一条 补充担保:无论何原因使抵押物价值减少,借款人或抵押人应在五日内向出借款人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担保人视为本合同缔约人,自愿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权力限制:抵押期间,未经出借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出租、转让、抵债或设定其他负担。经出借款人书面同意出租和转让的,租金和转让所得应先用于偿还借款本息。
第十三条 抵押物评估:抵押物抵押期间,若出借款人认为有必要对抵押物重新估价,抵押人必需予以合作,重新估价后,抵押物价值不足以担保其债权的,借款人或抵押人应补充新的抵押物作为担保。
第十四条 抵押物的处置:如借款人不能正当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出借款人有权根据法律规定的途径处分该抵押物,并就其变现款优先受偿。处置抵押物的评估费、鉴定费、执行费、拍卖费、过户费、出借款人律师费等一切费用由借款人、抵押人、担保人共同负担。
第十五条 抵押人、担保人承诺:如借款人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出借款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抵押人、担保人自愿放弃抵押房产的居住权,十日内自行落实住所,为出借款人处置抵押房产,实现债权提供便利。
第三部分其他约定
第十六条 生效、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成立,借款人拿到借款借据之日生效,借款人在本合同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及所有其他费用清偿完毕之日终止。如合同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合同各款仍然有效。如需办理变更登记,应由本合同签约各方共同办理。本合同的变更,不影响签约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合同的解除,也不影响合同中有关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第十七条 缔约人同意:在借款人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时,出借款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借款人、抵押人、担保人自愿放弃抗辩权,自愿接受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八条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即视为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即视为违反本合同。
本合同中各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部分无效,不影响《借款抵押合同》其它部分的效力,也不影响本合同的整体效力,缔约人都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第十九条借款到期按时还款,未经出借款人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还款,如果逾期拾日仍未还款 借款人、抵押人、担保人一致承诺自愿将抵押物交给出借款人拍卖偿还债务,并承担违约引起的一切费用。抵押人、担保人承诺:自愿将自己的所有动产和不动产为出借款人折抵全部债务。
第二十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提交出借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借款人、抵押人、担保人承担出借款人在诉讼中的一切费用。
第二十一条缔约人已对本合同以上条款完全认可,对上述条款已经充分了解并完全同意,对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明晰,无异议,无疑义。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借款人出示的身份及地址是借款人真实常住地址,在履行本合同时出现争议后,人民法院发诉时,邮寄到此地址视为借款人收到并应诉。
第三十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缔约人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款人(签字):
借款人(签字):
抵押人(签字):
担保人(签字):
年月日
抵押借贷合同6
经 银行 县支行 营业所(以下简称贷款方)与 (以下简称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由贷款方按下更分期借款计划按时、按额向借款方提供 贷款总额为 元。借款还款计划如下表。
(略)
第二、贷款方如不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
第三、贷款利率,按银行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并按规定收取罚息。
第五、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计划用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50%计算。
第六、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定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不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第七、借款方以 ,价值 元作为借款抵押品,由贷款方或公证机关保管,公证费由借款方负担。
第八、贷款到期后一个月内,如借款方不归还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借款方作为贷款抵押的物资和财产,抵还借款本息。
第九、本协议书一式 份,借贷双方各持正本一份,公证机关及 各一份。
第十、本协议书经借贷双方签字之日起,即有法律效力。
借 款 方
借款单位(人):
(章)
负责人:
财会人:
贷 款 方
贷款单位(人):
(章)
负责人:
经办人:
公 证 单 位
公证机关:(章)
公证机关负责人:(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抵押借贷合同7
抵押人: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欠乙方货款(或贷款)____元暂时不能偿还,甲方为担保还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 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和价值
1、名称:_____。
2、数量:_____。
3、价值:_____。
第二条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 抵押物的清点、暂管和保险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五天之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并列出清单,经核实无误后双方在清单上签名,加盖公章,以示认可。
2、暂管:抵押物品仍由甲方负责暂管完整无损,一切仓储及其它管理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3、保险:在合同生效后的五天内,甲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仓库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后的财产过户给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则从保险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赔偿金作为归还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条 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内的销售和监督
1、抵押物的销售,仍是由甲方负责,甲方应组织人员积极推销,并将所销售的货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帐户,作为偿还欠款本息的资金来源之一。
2、甲方在与需方签订供销合同之时,应在合同中写明款项汇入___银行___分行___帐户,即乙方指定的帐户。甲方在发货之前,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将销售合同提交乙方审,在外地签订的销售合同,应及时将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审定后方可发货。
3、甲方每月应向乙方提供财务计划、物资库存、财务会计报表及有关经济资料,乙方认为必要时,有权进行检查抵押物的库存,销售情况以及与抵押物有关的帐目资料,甲方应给予协助。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甲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十五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甲方如违反前款规定,乙方有权立即暂管抵押物,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书后三天内,将抵押物交给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5、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处分抵押物的行为无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第六条 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和还款项的使用顺序
1、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
2、抵押物处分方式和程序由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价格由___市物价局作价。
4、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接下列顺序使用。 第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第二:缴纳抵押物的税金。
第三:偿还欠乙方贷款的税金。
如扣除以上款项,尚有余额,应全部交还甲方。如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仍不足以抵还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据原借款合同向债务人追索欠款。
第七条 其它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并经___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2、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经___市公证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任何一方当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直接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副本一式__份,送___等有关单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______(章) 抵押权人: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 (签字) 代表人: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_
银行及帐号: ______ 银 行及帐号: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订立
抵押借贷合同8
出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借款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本合同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本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部分 借贷条款
第一条 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二条 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还款方式:
按月结息,先付利息,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第四条 出借方提前收回借款应征得借款方同意,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
如出现下列情形,出借方有权要求借款方在一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
1、借款方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抵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抵押之目的;借款方不能提供出借方可予接受的其他抵押物的;
3、其他:
第五条 借款方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出借方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第六条 出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对本合同项下抵押的房产进行查询和核实;
3、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抵押权。
第二部分 抵押条款
第七条 为确保借款方正当履行还款义务,借款方自愿以其拥有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给出借方,作为借款方归还借款的担保。
借款方保证,该车辆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等情况。
第八条 抵押期间,未经出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抵押物出租、转让、抵债或赋予其它负担。
第九条 出借方应在借款方偿还全部款项后三日内归还抵押物品。
第三部分 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条 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方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出借方可要求借款方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和费用,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抵押物品的抵押权;
2、借款方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出借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的违约金,最高不超过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并承担出借方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交通费、保全费;
第十一条 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双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并承诺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
2、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部门或单位)留存 份。
出借方(签字) 借款方(签字)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抵押借贷合同9
借款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抵押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贷款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及《青岛市房地产抵押条例》的规定,本着平等、真实、自愿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贷
第一条借款种类:本借贷行为为民间借贷行为。
第二条借款用途:借款人保证合法使用其借入之资金。
第三条借款额度:借款额为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万元整,小写¥_________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同下)。
第四条借款期限:借款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个月。实际借款日和还款日及付息日以借贷双方办理的借据上所记载的日期为准。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了抵押登记并取得《他项权证》的当日,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第五条借款利率和计息方式: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的年利率为%。利息从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借款人按期付息,每_________个月为一期,共分_________期,每期_________元。具体付息:第一期利息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付清,第二期利息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付清,依此类推。借款到期,还清本息。如逾期付息或还本,除按本合同规定利率计算利息外,每天按贷款余额的万分之三加收逾期利息。
第六条提前还款:借款人若提前还款,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取得贷款人同意。提前全额还款,除按实际借款天数计息外,应就提前还款额另行支付15天的利息。
第七条借款人承诺:
1、保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还清借款本息;
2、借款人保证借款到期,绝不以任何理由(如:出差、生病、休假、工作、第三人、公司帐户等等原因)拖延、赖账、拒还或者潜逃,否则后果自负;
3、如有意在借款后继续借用对方资金,必须在借款期限到期日之前,提前7天通知贷款人并进行商议,若未与贷款人达成共识,则到期无条件还清所借全部金额。否则,即按照违约处理;
4、当其出现危及借款安全的情况时,应最迟在事件发生之日起5天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并提前偿还本息;
5、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资料并对证件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法律责任,在贷款人审查其资信材料、还款能力、借款用途、贷款使用情况时予以积极配合。
第八条贷款人承诺: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按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第九条提前收回贷款:贷款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贷款,如因生计和经营之需确要提前收回贷款的,应提前30天书面告知借款人,若借款人同意,利息按银行同期活期利息计,期限以实际借款天数为准;若借款人不同意,则合同继续履行。
如出现下列影响贷款安全的因素,贷款人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者多项发生时,随时要求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违约金),而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1、借款人将本贷款资金用于非法活动;
2、借款人的资信状况恶化,危及贷款金额安全的;
3、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死亡且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不承担债务;
4、借款人未按时偿还贷款利息,且延期10天以上者;
5、借款人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的诉讼或被扣押令或禁止令等威胁财产的; 6、抵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贷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第二部分抵押
第十条抵押物: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抵押人自愿以其有权处分并拥有所有权的位于青岛市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合法房地产(权证字号:_________号)抵押给贷款人,作为履行本合同的担保,抵押财产共有人对此表示同意。
第十一条抵押价值:不经评估,由缔约各方协商,前条约定用于抵押的房地产在本合同缔结之日的市价为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万元整,实际抵押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万元整。
第十二条抵押登记:本合同签订后两日内(公休顺延),抵押人应持房地产权证和其他有关证件协同贷款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期间为_________个月。如因抵押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掩盖重要事实导致登记不能,抵押无效或者抵押登记被撤销的,借款人和抵押人应对贷款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第十三条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
第十四条抵押物保险:抵押人应对抵押物进行保险,并以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
第十五条抵押物保管:抵押人在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
第十六条补充担保:抵押期间,无论何原因使抵押物价值减少,借款人或抵押人应在30天内向贷款人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七条权利限制:抵押物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将该抵押物出租、转让、抵债或设定其他负担。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出租和转让的,租金和转让所得应首先用于偿还贷款本息。
第十八条抵押物评估:抵押物抵押期间,若贷款人认为有必要对抵押物重新估价,抵押人必须予以合作。重新估价后,抵押物价值不足以担保其债务的,借款人和抵押人应补充新的抵押物作为担保。
第十九条抵押物的处臵:如借款人不能正当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则贷款人有权根据法律规定的途径处分该抵押物,并就其变现价款优先受偿。因发生本合同第九条所述情形,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的,贷款人也有权根据前条规定处分抵押物并优先受偿。
第二十条抵押注销: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偿还全部款项后,当日内协助抵押人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二十一条抵押人承诺:
如出现下列任何情形之一,抵押人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1、该房产抵押并非房产共有人真实意思表示;
2、借款人不能按期清偿债务;
3、该房产因产权等纠纷给抵押权人(即贷款人)造成经济损失。
抵押人特别声明:上述债务为抵押人、借款人共同债务,抵押人与借款人对该责任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抵押人现居住在该抵押房屋,但抵押人拥有第二住所(见第二住所承诺书),该抵押房产不属于抵押人及其抚养的家属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不影响法院强制执行。如因清偿债务被法院强制执行,抵押人保证无条件服从法院或者无条件协助法院强制对该房产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第三部分其他约定
第二十二条生效、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订并办理完毕抵押登记后生效,于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及所有其他费用清偿完毕之日终止。如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本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如需办理变更登记,应由本合同各方共同办理。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不影响缔约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不影响合同中有关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第二十三条债权债务的转让。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贷款人可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给第三人,但应书面通知借款人、抵押人,借款人、抵押人必须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未征得贷款人的书面同意,借款人、抵押人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第二十四条违约责任:
1、贷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应当向借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20%的违约金。
2、借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期向贷款人履行还款义务,应当向贷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5%的违约金。
3、因贷款人的过错,致使不能根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的约定办理登记注销手续的,贷款人应当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20%的违约金。
4、由于借款人原因致使抵押物不能顺利抵押或贷款人不能发放贷款的,应由借款人向贷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5%的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费用负担:因订立和执行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均由借款人或抵押人承担。若借款人不能如期偿还本息,并最终进入法律诉讼或者法院强制执行,在此过程中所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公交费等一切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借款人放弃法律上的一切抗辩权,无条件执行。
第二十六条缔约人同意:缔约双方如有争议,则双方友好协商;凡因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一致同意向青岛市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借款人在借款到期未能还清本息即视为不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视为根本违反合同。
第二十七条缔约人对以上条款均予以完全认可,对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明晰,无异议,无疑义。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自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续后生效。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缔约人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借款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抵押借贷合同10
贷款人: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
贷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人以信用证为抵押向贷款人申请外汇贷款一事共同协商
签订合同如下:
1、双方同意以下定义
1·1、信用证:由____银行开出通过_____通知编号为____的
____信用证。
1·2、债务:指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应付的贷款本金、利息及与此有关费用。
2、贷款金额和用途
2·1、本合同贷款金额的最高额为_____。
2·2、本合同项下贷款限于借款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3、期限
3·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从合同签订日起___个月。
4、利息与费用
4·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为_____。
4·2、贷款从第一笔提款日起息,利息以一年360天为基础,根据实际经
过的天数计算。
4·3、贷款的结息日为每季第三个月的20日和贷款到期日。
4·4、借款人到期间付利息由贷款人主动从借款人开立在贷款人处的存款帐
户内扣收。
5、信用证的抵押和还款
5·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借款人将1·1条款下的信用证正本抵押给贷款
人并由贷款人保管,作为贷款的还款保证。
5·2、在提交单据后,借款人保证叙做出口押汇并授权贷款人将押汇收入直
接用于归还贷款。
6、陈述与保证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陈述与保证。
6·1、借款人是从事商务经营和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经济法人,按中华人民共
和国法律登记、注册,具有执行、履行所有民事行为的能力。
6·2、本合同的制定、签署、执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规、条令、
制度。借款人已办妥所有签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续。
6·3、保证根据出口信用证条款的要求按时发运货物,履行信用证规定的'各
项义务。
6·4、保证及时将抵押信用证规定的出口单据向贷款人提交议付。
6·5、按时支付利息和归还贷款。
6·6、保证按本合同2·2条款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7、违约
下列事件属于违约
7·1、借款人未按信用证规定的日期内运出商品。
7·2、借款人在本合同第6条中所做的陈述与保证不真实或不履行。
7·3、借款人将抵押信用证项下的单据向别的金融机构议付。
7·4、借款人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挪用贷款。
7·5、借款人发生或将要发生解体、重组或破产。
7·6、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
8、违约的处理
8·1、在上述一项或数项违约事件发生后,借款人必须在收到贷款人发出的
违约通知后的七天内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消除和弥补因借款人违约所造成的或可
能造成的损失。
8·2、在这种情况下,贷款人有权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a、对违约金额处于20%~50%的罚息。
b、宣布部分或全部贷款到期,主动从借款人帐户中扣还贷款及其他费用。
c、冻结借款人在贷款人处的存款户,如借款人的债务没有得到全部清偿,贷
款人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利。
d、采取任何其他足以维持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权益的措施。
上述措施的采取并不影响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对此,借款人无条
件放弃抗辩权。
9、其他
9·1、本合同在贷款人和借款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借款人在本合同
项下全部债务清偿后止。
9·2、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9·3、本合同中文正本一式二份,签约双方各执一份。
贷款人:公章借款人:公章
授权人:授权人:
日期:年月日
抵押借贷合同11
抵押人(甲方):
抵押权人(乙方):
为确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地产作抵押。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产抵押。
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地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产座落于________区________街(路、小区)_____号_____栋_____单元_____层_____户号,其房屋建筑面_______m2,占地面积_______m2。
第二条
根据主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条
经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上述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小写)。根据主合同,双方确认:乙方债权标的额(本金):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小写),抵押率为百分之_______。
第四条
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乙方保证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担的义务,如因乙方延误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抵押房地产现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间对抵押的房地产承担维修、养护义务并负有保证抵押房地产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监督。
在抵押期间因使用不当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房地产原状或提供给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房地产,在无法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乙方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本息。
第七条
抵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租赁抵押房地产不得重复设定抵押,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
第八条
抵押期间,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承受抵押房地产方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要要求提前处分其抵押房地产。
第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变更主合同条款或延长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 合同在执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或共同向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不能协商或达不成仲裁意向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在抵押期间,抵押房地产被拆迁改造时,甲方必须及时告知乙方,且根据具体情况,变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产拆迁受偿价款偿还乙方的本息,并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
抵押期满,如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本息,又未与乙方达成延期协议的,按法定程序处理抵押房地产,清偿债务本息。处理抵押房地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本息和承担处理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本息后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四条
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房地产抵押管理规定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向公证处公证,并经市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登记,方为有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执两份,公证处执一份,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存档一份。
第十七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签章):
地 址:
联系电话:
乙方(签章):
地 址:
联系电话:
合同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抵押借贷合同12
借款人(债务人)
抵押人: 贷款人(抵押权人):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贷条款
第一条 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二条 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仟万元整,小写:¥30000000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三条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8个月,自20xx年4月20日起到20xx年12月19日止。
第四条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内月利率为(大写):百分之二即(小写):
借款方除按上述规定支付利息外,还应按合同借款金额的 一次性向出借方支付服务费。
第五条 还款方式:借款人按月结清利息,利息支付日为每月20日,借款到期时息随本清。
第六条 提前还款: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征得贷款人同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款的,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及借款实际使用期限计收利息,但一次性向出借方支付的服务费不予退计。
第七条 提前收回贷款: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应征得借款人同意。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
如出现下列情形,贷款人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在一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
1、借款人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抵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贷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3、借款人一个月内不按时结清利息的。
第八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第九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有权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的房产进行查询和核实;
3、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完毕抵押登记后3日内,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4、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贷本金和利息,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抵押权;
5、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清借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处置抵押物。
第二部分 抵押条款
第十条 抵押物: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抵押人自愿以其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处分的位
于 (房屋所有权证号:权证 字第 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抵押给贷款人,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 抵押人保证,该房地产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等情况;已出租的经贷款人同意,并留存出租合同。和他人共有的,共有人同意将该房地产抵押给贷款人,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第十一条 抵押价值:经本合同各方确认,前条用于抵押的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大写)叁仟万元整,(小写):¥30000000元。
第十二条 抵押登记:本合同自签订后3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抵押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如因抵押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掩盖重要事实导致不能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无效或者被注销的,借款人和抵押人应对贷款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
当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贷款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抵押人以该房地产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四条 权利限制: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将该抵押物出租、转让、抵债或赋予其它负担。
第十五条 抵押注销: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偿还全部款项后3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协同抵押人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三部分 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人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贷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抵押权;
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清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借款人应另行向贷款人(含全部贷款本金和未付利息)按每日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并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
3、贷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费用,并向借款人另行支付全部贷款本金1%的违约金;
4、因贷款人的以下行为,致使不能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贷款人应当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1%的违约金:
(1)贷款人无正当理由在借款方全部偿还本金和利息三日内(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拒绝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2)因贷款人保管不善,造成他项权利证明丢失、损坏,不能及时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3)其他足以影响抵押注销手续的行为。
5、抵押人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抵押或者已出租等情况,而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向贷款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3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
借款人(债务人)(签字或盖章): 贷款人(抵押权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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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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