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分享的简单装修合同书...大全3篇(简单的装修合同书),供大家赏析。
简单装修合同书...大全1
装 修 合 同 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潘勤风(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对房屋进行全面的装修并立本协议,以共同恪守。
一、工程地点:布尔津县东区。
二、形式结构:砖混结构房屋,房屋面积九十三平方米。
三、工程项目:室内装修,包括:整体房屋吊顶、房屋所需的地板砖、墙砖,石膏线及室内钢木门;卧室衣柜(2套)、厨房卫生间折叠门;厨房卫生间所需吊顶(扣板),橱柜及台面石英石;卫生间厨房所需吊顶(集成);客厅、窗户石英石:室内墙面粉刷;卫生间塑钢门;餐厅酒柜一套;装修所需其他材料(螺丝、钉子、合页、柜腿、拉手、连接件、轨道、木工胶、建筑胶等)。
四、由乙方负责施工,由甲方负责监督施工。
五、l、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双方认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因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返工维修。
六、工程造价:材料和装修人工费共计元人民币。
七、付款方式:此合同签订时,甲方必须先交纳贰万元定金(元),施工结束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必须付清所有工程款项,如甲方没有在规定的时间付清款项,甲方应按银行同期利息对乙方进行补偿。八: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简单装修合同书...大全2
改造装修合同
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
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地点:家属院
2、形式结构室厅厨卫
3、工程承包方式:
4、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5、工程期限:本工程自2013年月日至2013年月日完工。
6、付款方式:
一、合同签订后甲方交付乙方工程总造价的%预付款。
二、开工后,甲方按工程进度至完工,分期支付乙方工程总造价的%工
程款,余额在工程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清。
三、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
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两日内如未提出异议,即视为同意,将剩余款项全部付
清。
6、材料设备:
本工程所需的工程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及时组织进场,材料设备保管,场地由甲方提供,以满足工程的需要和有一个好的保管场所。
7、工程施工:
一、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工艺进行施工,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提出停工
或返工。
二、乙方应了解遵守施工技术规范,在施工过程中造成人身伤害、设施的损坏,由乙方负责,概与甲方无关。
8、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以各类工程作法的普通合格工程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二、各类装饰工程质量保修一年。
9、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返本合同的条款,所造成的损失,均由违返方负责赔偿给守约
方。
10、备注:
本合同有不详之处,甲、乙方通过协商补充协议或条款,如本合同甲、乙方发生纠纷,双方有权向本合同签字所在地的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提出仲裁或诉讼,按仲裁委员会仲裁或法院判决执行。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和盖章后即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日期:
签订合同地点:
简单装修合同书...大全3
世博南苑装修合同书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住所: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施工队负责人: 联系电话:
地址: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址: 酒泉市肃州区世博南苑小区
二、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98 平米。
三、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四、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总工期限: 天(此项仅作为基础施工周期)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六、合同价款:本合同造价为(人民币小写)
金额(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 施工图纸及室内环境设计
一、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并提供图纸。双方应当对有关的设计方案、图纸予以
收确认。施工过程中,甲方如有变更,应将具体变更项目说明以书面形式提前5天通知乙方,如不通知,对乙方施工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仅提供甲方委托的施工项目图纸设计,其他图纸设计仅供甲方参考
不作为施工依据。
三、由甲方提供的图纸,必须清晰明了,标注清楚,并由相关设计人员负责向乙方施工队进行设计交底及技术跟踪。
第三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一、开工 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二、为施工期间提供水源、电源以及其他约定的必要条件保障,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在施工期间,若出现停水、停电超过半日(按1天计算),则工期进行顺延。
四、负责办理房屋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和应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五、遵守物业管理部门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入场前甲方应自行到物业交纳装修押金(该费用未在工程预算中计入)。
六、甲方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七、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地面满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卫生间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配电箱、管道设等。
5.强迫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八、凡必须涉及以上第“七”条行为的,房屋产权人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由有关房屋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
九、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四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一、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等。
二、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范、防火规定、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安全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程内容。
三、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1.无有关房屋管理部门和物业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 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配电箱、管道设施等。
2.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四、应甲方要求,如实告知甲方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设计的各种标准、规范、预算书、参考价格等有关资料以及提供查阅条件。
五、遵守甲方物业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材料供应
三、按乙方编制的本合同《预算表》所约定的材料进行提供。
1.应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应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
二、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则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付给乙方违约金合同金额1‰每天。如甲方所提供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三、施工过程中,应有乙方采购而甲方指定材料供应商的,材料款差额部分由甲方承担补给乙方,若材料发生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换货,以及因此延误工期,均由甲方承担责任;凡由乙方提供的材料,发生上述问题,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四、凡砂灰墙面(包括混合砂浆、麻刀灰等墙面)、轻质隔墙及外墙内保温墙面均存在较严重的开裂因素,须加贴玻璃纤维布或薄的的确良布处理,严重的部分还需要加贴石膏板,以保证墙面不开裂。以上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工程变更
一、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甲方变更工程与乙方商定后,变更项目费用即时支付于乙方。
二、合同签订后,若甲方需要删减项目,或变更项目造成工程造价价格低的,甲方应承担删减工程造价的20%减项费用,但合同总造价不得低于叁万元,同时相应报价的管理费不予减少。
三、如果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供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需提前与乙方设计师联系,在双方签订变更单设计师出图后方可进行该项施工。凡甲方直接与现场施工人员私下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责任由甲方承担,且乙方视为甲方放弃保修权利。
四、根据国家及物业管理有关规定,乙方无权移动改造煤气、天然气管线、暖气位移、拆除配电箱等项目。请甲方与有关部门及其所在物业管理公司协商,另行解决。
第七条 工期延误
一、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顺延;
1.工程质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二、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应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三、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工期应顺延。
四、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工程验收和保养
一、材料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进场验收、各阶段验收(包括对隐蔽部分作业双方签字的确认),乙方提前两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验收中填写工程验收单。
2.竣工验收。乙方应该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收到验收通知后三日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
二、甲、乙双方应按约定及时办理以上(1、2项)工程质量的检查和验收手续,各阶段验收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如甲方未能按约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以乙方有两人以上的验收签字为据),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三、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单三日内组织验收,应填写工程验收单。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未出现在报价单及变更单上的项目乙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四、工程验收七日内甲方未支付工程结算款视为自动放弃保修及维修的权利,且乙方保留追讨欠款的权利;甲方未结清工程决算价款,超过两个月(乙方通知甲方验收之日起)或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甲方验收合格。
五、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日期起为24个月。
六、乙方包工包料(不包括甲方自行购买的部分材料)工程,保修期内因质量原因所产生的材料费、人工费均由乙方承担。
七、保修期内非装饰的外力因素所产生的结果,不在保修范围内。维修的材料和人工费均由甲方负责。
八、甲方凭乙方开具的《甘肃三森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质量保修卡》享受保修,无保修卡的概不享受保修。
第九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一、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按工程款支付比例
应支付金额
第一次
签订合同之日
第二次
瓷砖铺贴完成
第三次
竣工验收
二、甲方支付工程款,必须到乙方财务部门或店面负责人处支付,甲方付款的同时,乙方出具盖有乙方财务专用章收据,该收据是甲方支付工程款的唯一证明。乙方不委托其他任何个人收取甲方应支付的工程款。如甲方为了自身的方便,委托乙方相关工作人员代交工程款的,均属于甲方与该工作人员的个人委托关系,且因甲方与该工作人员委托关系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工程款全部结清后,甲方要求开具正式统一发票,须向乙方交纳工程造价税金。(甲方需要发票必须在签订合同时由甲方先提出)
四、若装修房屋为二次及以上改造产生的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吊顶拆除、墙体改造等),甲方应一次性支出此项费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单方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标准按合同总金额的30%支付;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收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二、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三、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第三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的违约金,工期顺延。
四、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顺延。
五、关于停工:
由于甲、乙方原因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双方将暂停施工,但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阐明停工原因,如接收方拒绝签收通知的,发生通知方可以特快专递方式送达,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拒绝方承担: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期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或变更工程款,经协商,在三日之内无结果。
2.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单方自行变更工程或和乙方施工队私下交易,隐瞒乙方。
3.甲方提供劣质、不符合规格或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材料设备,或在施工限定时间内不及时提供材料或设备到现场。
4.同场其他非乙方施工队伍未予以配合,甲方不予以协调,导致无法进行施工。
(1)甲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中的材料。
(2)乙方未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
(3)如双方同意复工,则责任方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金额的‰支付违约金,并按停工时间、合同工期自动顺延。
(4)如乙方无任何理由自行停工、延误工期,甲方有权索赔停工期间损失。
六、关于工程款项支付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优惠或赠送项(包含但不限于工程量、礼品等):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工程款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约定赠送项;赠送项目不计入合同约定装修工程量内。若甲方未完成全部工程款支付,赠送项乙方有保留权。
2.工程施工过程中,因甲方变更产生的增项,所产生的费用须在签定增项工程单时一次性付清。
3.甲方未完成全部工程款支付,除第八条第四项外,乙方有权利追回优惠金额,同时有权追回其他已安装赠送项目。
第十一条 特别约定
一、甲乙双方之间一切约定均需签订书面协议,所有的口头承诺均无效。
二、甲乙双方均有责任核实工程项目及工程量。乙方为甲方施工的项目以预算书上文字写明的项目为准,工程量按施工中实际发生的为准,竣工后进行决算。
三、施工图或效果图等一切有关图纸或文档中所标注的用材若与预算和主材料清单中所列明的用材有差异,以预算和主材料清单为准。
四、如施工项目中有房屋墙面改造时,乙方提出方案后,双方无异议,甲方需协调有关改造事项。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遇到物业或其他部门干涉,需甲方沟通解决。乙方按照施工合同中所涉及的施工内容进行施工,如遇到城建、物业等部门要求停工、拆除等要求时,其产生的各项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调节不成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三条 附则
一、关于合同中有用语的说明:
1.本合同中“竣工”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工程内容全部完成,经甲乙双方以及监理单位验收合格视为竣工。
2.本合同中“验收合格”是指:承包方、发包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单》上签字盖章或虽未办理验收手续,但乙方已有证据证明发包方已经要回装修钥匙或已入住使用的,均视为验收合格。
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不合理的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由甲方承担责任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增加项目需由双方签字确认为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四、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甲方:(业主)(盖章)乙方:(施工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____月 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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