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分享的个人红色车辆租赁合同10篇 汽车个人签订租赁合同,供大家品鉴。
个人红色车辆租赁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经过协商,就租赁车辆及施工设备机具的安全管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对整个施工现场行使安全管理权。制定并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甲方管理人员对乙方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下达整改通知单,并督促乙方完成整改事项,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按甲方规定进行安全奖罚。
3、负责对首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告知,及时向乙方通报现场危险作业环境和危险情况。
4、负责指定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的路线,作业区域、卸料地点和作业时间,乙方人员和施工车辆严禁进入施工现场其他区域。
5、有权对乙方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安全防护用品等进行检查和验收,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和项目管理规定的设施和防护用品有权要求更换。
6、对乙方违章、违纪人员有制止权、下达整改通知权、罚款权、停工权和直至清退出现场权。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针对工作内容,划定作业范围和车辆行驶路线,所有的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行驶路线必须按照工作范围固定路线,严禁车辆在厂内乱行、乱停,影响厂内车辆通行和正常成产活动,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担责任。
2、乙方应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严禁车辆带病作业,确保车辆灯光齐全,刹车有效,后视镜、雨刷、防火排气筒等安全附件完好。
3、乙方车辆在厂内行驶,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厂内有关的规定,严禁超速、超重、超宽,或运输危险物资,如有发现,甲方人员有权制止,由此发生的事故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面承担责任。
4、对于乙方停放在厂区内的任何车辆,甲方不负责车辆的安全及保护工作,乙方应自行安排看护人员和措施,由此造成的车辆被盗抢、破坏,责任由乙方承担。
5、乙方任何车辆在厂区内作业,造成对甲方、乙方人员安全事故、设备设施的财产损失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6、乙方应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人员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厂规厂纪,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野蛮驾驶,严禁乙方人员或车辆无故进入甲方生产危险区域内,由此造成的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7、乙方工作人员,在甲方生产范围内必须严格按照要求,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便装进入生产区域。
8、乙方车辆的进出、停放都必须服从厂内保卫人员的'管理,不服从管理者,保卫人员有权制止停放和进出。
9、乙方驾驶人员的资格证复印件应提供给甲方存档备案。
10、以上协议由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签订,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1、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 (签字 、盖章)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个人红色车辆租赁合同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原则,就车辆租赁及服务事项达成如下合同内容:
第一条:甲方根据乙方要求,将车辆租给乙方。 该车的牌照号为: .
第二条:租赁期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甲方应自合同生效起当日内向乙方交付租赁车辆,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四条:总租金共计人民币 元 。
乙方未按期支付租金的,经甲方催告后在一月内仍不按期支付租金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车辆。
第五条:乙方取得租赁车辆后,租赁车辆的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应妥善保管、使用该租赁车辆。
第六条:租赁期内,乙方应负责租赁车辆的维修义务。
第七条:租赁期内,乙方占用、使用租赁车辆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害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乙方因经营车辆需雇佣的人员(驾驶员、押运员等)在雇佣期间,如发生交通肇事,工伤事故,造成雇佣人员伤、残、死亡等,一切经济赔偿均由乙方全额负担,甲方不付任何经济赔偿责任。
第八条: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买卖、转让、抵押、出租租赁车辆,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租赁期内,如乙方买卖、转让、出租租赁车辆,必须经甲方同意,如果转让出租租赁车辆,乙方必须向甲方足额缴纳三年服务管理费。
第九条:甲方代为乙方办理各种税费手续等,代为办理车辆二级维护等服务,甲方可以派员协助乙方处理交通事故或其它纠纷案件,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总租金及甲方代为垫付的税费,在乙方还完后,租赁车辆的所有权归乙方。 第十一条:乙方不得避开甲方私自办理行车证、照以及各种车规费手续,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其它危害后果者,其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十二条:乙方人员及车辆必须遵章守法,依法经营,否则,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产生争议的,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个人红色车辆租赁合同3
出租人:承租人:
一、出租人将___辆___车租给承租人使用,车号分别是:
二、租期为___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每车每月为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负责。
四、承租人租用的汽车只用于__________。承租人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人司机负责。
五、承租人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车辆如有损坏,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金。因出租人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人自负,如果致使承租人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人不负担不能使用期间的租金,出租人应承担每日租金等额的违约金。
六、违约责任。出租人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未运输期限租金额赔偿承租人。承租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七、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按照民法典规定办理。
八、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出租人:(盖章)
承租人:(盖章)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个人红色车辆租赁合同4
出租方(甲方): 签订地点: 承租方(乙方):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交通部、国家计划委员会等部门联合颁布的《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为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车辆状况
1、乙方因使用需要向甲方承租小型客运桑塔纳辆1(壹)辆,(车辆所有权归甲方所有),颜色为绿色。
2、该车辆车牌号为:新B·T____ 。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1、租赁期限为1(壹)年,自20_年3月1日至20_年3月1日截止。年租金:_________(大写: ) 元整;押金:_________(大写:)元整;合计人民币_________(大写: )元整。乙方可先向甲方交付半年租金:________(大写:)元整,剩余半年租金乙方需在20_年9月1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若乙方逾期不能交付剩余租金则乙方每日须向甲方缴纳全年租金的10%直至合同终止。乙方接车时需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车辆半年租金和押金总计人民币__________(大写:)元整。
2、乙方接车时需向甲方提交约定驾驶员身份证、原户口本和驾驶证及其复印件。乙方提供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并没收乙方的全额押金和租赁费用。
(1)乙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乙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未经甲方书面许可连续拖欠应付款超过3日。
(4)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2、其车辆燃油补贴费用均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干涉。
3、甲方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4、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甲方应有的权利。
5、甲方负责提供给乙方状况良好、设备齐全的车辆,并附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税讫、检字,并承担相应责任。
6、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租金及足额抵押金之后,将所租赁车辆交付乙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帐或收到现金之日为准。
7、合同到期后,甲方检查车辆完好无损坏后需退还乙方全额押金;若车辆有损则车辆押金概不退还。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责任,乙方负责,并承担
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租赁期间负责对车辆例行保养和小修及人为造成的车辆损坏,如车辆在例行保养和小修时需要更换零部件等均由乙方负责。
3、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售、典当、抵押、不得将车辆交与无证人员和其他人驾驶。
4、发生交通事故,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
5、租赁车辆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并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
6、在租赁期间发生的一切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7、若由乙方造成的违规操作(例如闯红灯等)造成的有关部门的经济罚款由乙方全部负责。
8、乙方在车辆的使用期间造成的车辆维修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9、乙方在营运期间的人身安全由自己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10、乙方在合同租赁到期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归还车辆时应保证车辆的完整性,待甲方确认车辆完好的前提下方可归还车辆并终止合同。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甲方有权收回车辆,不负任何责任。
2、乙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除承担甲方受到的损失外,还应承担自身损失的部分。
3、担保方可以以房产证做抵押或出租车、人员担保。
第六条:纠纷解决方式
解决争议方式: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当地仲裁委员会或公安机关处理。
第七条:补充条款
1、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担保人持一份。
担保人责任:此车由等人担保租赁,并承诺,如果乙方在租车期间发生任何交通事故,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有其它违法活动,无经济赔偿能力时,愿为乙方承担交通事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愿为乙方向甲方赔偿车辆所有损失。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执行。
以上协议双方自愿达成,未尽事宜协商解决。甲乙双方其中任意一方违约,违约方将支付对方车辆年租__________(大写: )元50%的违约金。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驾驶证号码: 驾驶证号码:
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个人红色车辆租赁合同5
承租单位(甲方): 合同编号:
出租单位(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与义务,且保证租赁设备安全、有效地使用,经双方协调,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提供qtz40塔机一台40高度米(有效高度)甲方承建的:新庄赞成湖畔居住宅楼工程使用,工程地点为: 55号,机械设备进场时间为:XX年11月份。
第二条:安装相应扶墙,甲方应按说明或乙方书面材料书要求埋设附墙拉杆预埋件,并焊接扶墙耳板座(耳板座由乙方提供),甲方应提前壹周书面通知乙方安装扶墙及塔机的预升。
第三条:租赁期从机械安装完毕并经法定单位检测合格交付甲方使用日起至项目部报停日收回。办理租赁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检测合格证明。
第四条: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
一、月租玖仟元/台(8500元/台),塔机配操作人员壹名,与XX年10月16号签订的两台塔机操作人员联合配套工作。
二、人工工资壹仟伍百元/月(1500元/月)(操作工应24小时在岗)有操作不当引起停机,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安装调试完毕,自检报验合格,交付使用,每达一个月即支付一个月租金,留一个月租金及操作工工资,待拆除后一次付清。
第五条:进退场费的承担方式为:壹万陆仟伍百元整/台,含安装、拆除、运输、汽车吊、预埋件,由乙方负责合格后报验及费用、扶墙费由乙方负责。安装调试完毕,甲方支付乙方进出场费捌仟元。余款在拆除拉走后付清。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应严格按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设备,指挥人员应持证上岗。
二、每半个月应安排半天时间由机操工或乙方派出的修理工按说明书要求对租赁机械进行常规维护和保养。
三、机械设备如发生故障,需要修理,操作工应及时通知乙方,由乙方派人上门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应按合同及时支付租金,否则乙方有权让甲方停止使用设备。
五、甲方设计塔机基础位置时,应考虑安装撤卸方便,如遇无法或难以安装撤除情况,所增加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负责安排持有上岗证的操作工上岗,并让操作工熟悉本租赁设备的性能和安全操作规程。
二、负责提供安全可靠、性能完好的机械设备及随机工具。
三、乙方应不定期派人上门检修、维护租赁设备(前三天通知甲方)。
四、随机提供壹份租赁设备和使用说明书(租赁设备退守场时有权随机收回)。
五、乙方收到操作工修理通知后,应及时派人上门进行修理。
第七条:违约金条款:机械拆除后甲方必须付清所有尾款(包括撤场费),不得拖欠,否则乙方有权收取甲方违约金,计算方式为:每拖欠一天,支付拖欠费的1%。并有权继续实际撤机日期前的租赁费。
第八条:正式停机时间以甲方通知乙方拆除之日为准。
第九条:争议解决条款:有关租赁合同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诉讼。
第十条:其他事项:
一、春节停机时间确定为实际停机天数。
二、维修时间,一般维修时间每次不超五小时,如超出,甲方扣除这时间。每月累计或结束累计,重大维修超现24小时,甲方扣除所超时间的2倍台班费及人工费。
第十一条: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补充条款: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其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派出的机械操作工应定人定机持有效证件上岗,严禁违章操作或交给其他无证人员操作,违反操作规程的作业命令及信号不清时,操作工必须拒绝执行,违反本规定或机械故障或乙方操作工其他原因引发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代表人: 代表人: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个人红色车辆租赁合同6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出租人将___辆___车租给承租人使用,车号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期为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租金每车每月为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负责。
四、承租人租用的汽车只用于__________承租人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人司机负责。
五、承租人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车辆如有损坏,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金。因出租人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人自负,如果致使承租人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人不负担不能使用期间的租金,出租人应承担每日租金等额的违约金。
六、违约责任。出租人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未运输期限租金额赔偿承租人。承租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七、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按照民法典规定办理。
八、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出租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个人红色车辆租赁合同7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车辆出租事宜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车辆出租:
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 牌汽车(牌照号码: )出租给乙方使用。甲方应当于本协议订立之日起2日内向乙方交付车辆,同时还应交付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已付保险凭证、随车工具。
二、租赁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个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数额为每月 元,共 元。 乙方应于接车时向甲方支付第一年(或月、或季度)租金 元,以后租金采用先交后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应在上年度合同到期前1个月付清下年(或月或季度)的租金。
2、支付租金同时乙方还应支付 元租车押金,该押金在租期到期时,如乙方无违约及车辆损坏情况下予以退还。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车辆手续齐全,包括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交强险等各种行车手续;如因甲方办理手续不全导致使用车辆过程中被有关部门查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此耽误乙方使用车辆,应根据实际向乙方赔偿损失。
2、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用途使用车辆,。在乙方不按约定用途使用车辆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时间和数额足额支付租金。在乙方不按约定时间足额支付租金时,应按照迟延履行部分租金的每日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迟延支付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4、车辆交付乙方后,出租车辆的、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年审等一切因使用车辆有关的税费等均由甲方向有关部门缴纳,燃油由乙方自行负担。如因缴纳不及时或未缴纳而造成的相关责任由各责任方负担。
5、甲方应缴纳的保险费应当包括: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盗抢险、交通强制险等险种,具体投保数额按照保险公司核定数额计算。
6、在出租期限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非甲方责任产生的其他风险,保险公司不予理赔部分,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并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如需甲方出具手续,甲方予以协助。在车辆发生损坏时,如保险赔偿金不足以将车辆修复至可使用状态,乙方应承担补足责任并承当车辆实际维修费30%的折旧费。
7、出租期间,乙方不得将出租车辆予以转让、转租、抵押、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设定担保。如有,甲方有权解除协议,要求乙方承当损失,并要求乙方支付租金数额20%的违约金,。
8、乙方应当妥善保护车辆,定期保养,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在租赁期满或按照本协议约定解除协议向甲方交还车辆时,应当使车辆符合使用后的状态,玻璃、随车工具等应完整有效。
9、出租期间,车辆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理。
10、如甲方在租赁期内出卖车辆,甲方应当向购买人声明本协议的,本协议对购买方继续有效。乙方不主张优先购买权,但甲方应向乙方告知出卖事宜。
11、甲方应保证出租车辆不存在抵押、查封等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形,如有以上情形或甲方对车辆的权利存在瑕疵的情形,并影响乙方使用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租金数额10%的违约金,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五、租赁期满:
1、租赁期届满时,本协议终止,如乙方不再租赁,应在租赁期届满时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向甲方交还车辆。如乙方继续租赁,双方应协商重新订立协议。
2、租赁期届满,双方没有对继续租赁达成协议,乙方不向甲方交还车辆时,除按照本协议约定租金标准的2倍赔偿甲方损失,如需诉讼解决时,乙方还应承担按规定标准计算的律师代理费。
六、协议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2、如车辆在出租期限内达到报废年限或报废里程被强制报废时,本协议解除,乙方按照实际使用期限支付租金,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在依据本协议单方解除协议时,解除协议方向另一方发出解除协议通知到达对方联系地址之日视为协议解除生效日。协议解除时,乙方不向甲方交还车辆时,除按照本协议约定租金标准的2倍赔偿甲方损失,如需诉讼解决时,乙方还应承担按规定标准计算的律师代理费。甲方不接收车辆时,乙方可以向公证机关提存,提存时的车辆状况视为符合协议约定的交车状况,并有甲方承担相关费用。
七、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到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生效及其他约定: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个人红色车辆租赁合同8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一、车辆及费用
甲方租用乙方一辆,载人数为(不含司机),车辆由乙方当事人全面负责。每月租金为。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乙方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职责。
3、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应有的权利。
4、甲方应带给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
5、在收到甲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乙方将所租车辆交付甲方。
6、甲方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
7、甲方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职责及经济损失。
8、甲方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9、甲方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在租赁期间应对制动液、冷却液负有每日检查的职责,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或将车辆开至乙方指定维修厂,甲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换愿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职责及损失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10、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三、违约职责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协议期内违约,违约方都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职责。
四、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年月日起生效,至年月日止,协议到期后在双方的同意的状况下,可续签租车协议。
五、协议文本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章时生效,并具法律职责。
承租方:出租方:
年月日
个人红色车辆租赁合同9
经 营 方(甲方)
承 租 方(乙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车辆,租车期限自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租还车地点均为淮安市解放西路77号。
2、甲方按每天 元,将车辆租给乙方使用。乙方现预付租金元,押金元,用车辆期满凭押金收据结算。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证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
2、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对租赁车辆投保财产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缴纳养路费。
3、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
4、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5、协助乙方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时按规定办理索赔手续。
6、甲方有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有权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缴租金和车辆损坏缺件,保险理赔不足部分的赔偿,押金仍抵压不足的,有继续索赔的权利。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如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认真检查并掌握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点清车辆附件,验收签字后驶离。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遗失或造成附件损坏,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3、乙方租用的甲方车辆不能从事其它营业性客货运输、不能转租、转包、抵押、投资、赠与,不能赋予自己对车辆任何超出本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利,不能私自拆装甲方的车体(件)否则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4、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非法活动,转租所导致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租用车辆除缴纳租金外,另须缴纳押金,(押金为现金,支票需三天扣提车)乙方不可以押金视作租金使用。
6、乙方要求延长汽车租赁合同,必须提前到本公司办理延期手续。还车时应保持车内外的清洁,否则将收取20元清理费。
7、乙方合同到期不按规定还车,又不办理延期手续,按延时实际小时收取每小时超时费20-40元,租车以每天24小时为一租车日计算,平均每天使用不超过200公里,根据不同车辆每超过一公里加收租费1-3元。
8、车辆发生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及有关部门,车辆修理由甲方安排修理地点,乙方不得擅自安排修理,一旦车辆损坏,禁止继续使用,乙方应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好车辆事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将按照交通管理条例处理。
9、车辆发生事故,修理费由乙方预先支付,在停驶或修理期间的租费由乙方承担,同时还应赔偿本车辆加速折旧费,折旧金额按修车实际发生额的50%计算。若发现乙方发生事故不报告,擅自修理将按正规修理费的3倍罚款。
10、乙方在承租期间,若遗失牌照或有关证件,乙方应向有关部门申请补办,补办期间的车辆租赁费及补办手续费,由乙方承担,直至车辆能正常行驶时为止。
11、乙方在用车期满,应完好无缺损将车辆交给甲方。不得卸下里程表和故意损坏里程表,如有发生按日里程1000公里收费,不得更换车辆零部件。
12、严禁酒后开车,严禁使用车辆进行违法活动、当教练车、参加竞赛及作测试使用,严禁装载易燃、易爆易腐浊物品。
13、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条款规定,车辆发生意外时保险公司实行限额赔偿,乙方须承担保险限额以外的所有费用,甲方所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仅限于甲方允许的驾驶人员。
14、全车丢失后至保险公司赔偿前,该期间的租赁费由乙方承担。
15、赔偿时,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提交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调解结案书,损失清单和各种有费用的单据,如实填写机动车辆出险报告单。
16、乙方在车辆租用期间,汽油、润滑油、路桥费、停车费自行负责。
四、担保方的权利、义务
1、担保方同意作为本合同乙方的保证人,保证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中的全部义务,担保期限直至乙方完全履行义务为止。
2、如乙方不能履行合同或违约时,则由担保方承担连带责任,甲方可以直接向担保方提出要求。
3、本担保与乙方实际租赁期间产生的债权。本担保系不可撤销的担保,并独立于本合同其它条款,不以合同无效而无效。
五、其它
1、以上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其它有违约行为的,违约一方负有赔偿对方损失的责任。
2、本合同一式叁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的纠纷诉讼归清浦区人民法院管辖。
六、租赁车辆交接单
发车:年月日时分还车:年月日时分
车牌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颜色 超时(分)
汽车名称及型号 起始公里 终止公里 超公里
租出归还 租出归还 租出归还
证件行驶证 牌照(前后) 附加费证
保险卡(证) 养路费 车船使用税
使用维修说明书
车况左前大灯 右前大灯 左前小灯
右前小灯 左前转向灯 右前转向灯
左反光镜 右反光镜 左后转向灯
右后转向灯 牌照灯 防雾灯
仪表盘 室内反光镜 雨刮器
天线 前后保险杠 收放机
座套 脚 垫 点烟器
烟灰缸 发动机工况 空调工况
底盘 外观清洁度 磁带油盖
引擎盖路码铅封完好 底盘完好 没有更换部件
前保险框完好 没有撞击修理 面罩商标完好
工具千斤顶一只 轮胎扳手 灭火器一只
螺丝刀一把 备胎一只 呆板手一把
钥匙一把 故障警告牌
签字承租人 还车人
出租方经办人 出租方经办人
注:有、工况好打√,无、工况差打×。
(租赁经营方)甲方:
电话:
开户行(帐号)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
(承租方)乙方:
电话:
开户行(帐号)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
担保方:
电话:
开户行(帐号)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
个人红色车辆租赁合同10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家庭住址:
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标的
甲方应乙方需求,同意将 牌货运车辆(主车车牌号为 挂车车牌号为 发动机号: 车架号: 颜色: )租赁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期限:
租期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租赁费用和缴纳期限:
1、年租赁费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每年分十期支付,每期交纳 元,于每月25日交下一期租金。
2、协议签订后,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纳车辆押金 元。本协议终止后,乙方将车辆交回,经检验符合车辆技术规定的,押金方可予以退还。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
(1)乙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乙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它有损甲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甲方书面许可,在车辆租赁期限结束后拖欠还车。
在以上情况下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作相应赔偿。甲方有权从押金中扣除。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应有的权利。
4、按合同约定提供技术状况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齐全的车辆。车辆年检和运营手续年检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实施监控。
6、甲方为乙方提供租赁车辆停放的场地和人员住宿的地方,每车收300元/月。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于租赁协议规定的租赁时段拥有所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2、对租赁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3、在租赁协议书签署之日足额以现金方式缴纳首期租金;
4、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用、车辆修理费、维护费和其他费用。
5、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交通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6、乙方必须承担由于乙方行为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7、协助甲方在租赁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五、保险条款
1、甲方已就租赁车辆提供相应保险,包括第三者强制保险、车辆损失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保额100万元)、车上人员险(保额每座20万元)、车辆盗抢险、自燃险、货物险以及不计免赔等险种。
2、乙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甲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
3、租赁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甲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的车辆租金的40%及保险免赔部分。
4、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5、车辆发生保险事故,乙方方应交付车辆加速折旧费及保险公司免赔额。加速折旧费相当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的30%,如乙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乙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旧费,并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
六、违约责任
1、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租赁金额总20%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约定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照未交纳租金的 %承担违约金。
3、乙方应按双方签定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交还一日,需交付日租金 元(人民币)。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赁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八、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随车物品如有损失照价赔偿。
十、本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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