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收集的工程项目介绍费合同3篇(工程介绍费合同合法吗),供大家赏析。
工程项目介绍费合同1
合资、合作合同是一种特殊性质的合同,通常涉及到双方重大经济利益,必须依法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才能生效。下面是小编搜集的工程项目合作合同范X5篇,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工程项目合作合同范X
(一)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协商,甲乙双方就合作施工合同工程施工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实施职责及要求
1、甲方将主合同项下全部工程的实施职责交乙方承担(包括该合同项下的全部变更工程)。
2、工期、质量务必满足主合同要求。
第二条 甲方职责
1、负责及时办理主合同的预付款手续。
2、负责为乙方实施主合同带给相应的授权,解决只能由甲方解决的事项。
3、负责沿线地方政府的协调工作及本工程的通知、图纸等。
第三条 乙方职责
1、负责代甲方履行主合同的施工、缺陷修复及保修职责。
2、负责以自身资源按照主合同要求完成该工程,自担风险、自负盈亏。
3、自觉理解甲方的各项监督检查。
4、保证不以甲方或项目部的名义从事于本工程无关的活动。
5、负责及时清偿为实施本工程而产生的各类债务,及时支付民工工资。
第四条 费用、结算与支付
1、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安全的方式,一次包干价:196504
2。2元 ,按甲方给乙方带给的图纸所注明的工程量,超出图纸部分另行计算。
2、经双方协商,乙方开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甲方开始支付乙方工程款,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基础完工后付工程总造价的10%,一层封顶付总造价的20%,二层封顶付总造价的20%,封顶付总造价的20%,内外粉刷时付10%,工程竣工付15%,余款5%工程完工后________年内付清)
第五条 违约职责
1、对于主合同所规定的甲方的合同职责,如因甲方工程款支付不及时造成停工引起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一切职责。双方按本协议规定的各自的职责分别承担。若由于自身原因造成违约,违约方不得要求另一方共同承担违约职责。
2、工期5个月,质量到达合格标准。
3、由于乙方自身原因产生安全事故,导致乙方、甲方或
第三方人身财产受损,乙方须自费承担事故处理费用,向受损方赔偿。
第六条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补充,不得与本协议相抵触,应与本协议一齐共同执行。
第七条 附则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履行完协议约定的全部义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满,结清各项费用后终止。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住所:
身份证号码: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项目合作合同范X
(二)
甲方:____市有限公司
乙方:市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就甲方产业项目合作开发达成如下合作意向:
一、项目资料简介
1、开发项目名称:
2、乙方合作意向:
3、乙方合作方式: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项目的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准备工作;
2、甲方负责项目的报建报批手续;
3、甲方负责项目征地的相关手续;
4、甲方负责向政府争取项目可争取到的优惠政策;
5、如项目是甲、乙双方合资建设,甲方享有对项目建设合程管理的权利;项目建成后甲方享有相对应的利润分配;
6、如项目是乙方独资建设,甲方对项目建设中的乙方实施状况享有推荐权、审议权和监督权。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根据项目投资要注,负责资金落实到位;
2、乙方根据项目的规划和设计要求,负责对项目建设的组织和实施;
3、在项目建设正式协议书签定之前,乙方享有对该项目咨询、论证、实地考察的权利,甲方应给予用心支持与配合;
4、如项目是甲、乙双方合资建设,乙方享有相对应的利润分配。
四、其他事宜
1、该协议书仅为合作意向,其合作方式,投资客度等待双方进一步考察协商后,签定正式项目合作协议书a;;
2、甲、乙双方的责、权、利在项目合作协议书a;中作全面的约定;
3、甲、乙双方保证所带给的资料真实、有效、合法。
甲方:____市有限公司乙方:市有限公司
(签章)
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项目合作合同范X
(三)
甲方:
法定地址:
乙方:
法定地址:
依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共同合作参与开发建设房地产项目,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作项目
甲、乙双方初步商定本次合作为房地产开发建设的技术支持、信息咨询、开发、管理、服务等项目。
二、合作的范围及内容
根据甲、乙双方目前的实际情况____市场状况,双方商定本次合作为房地产开发建设的初期工作,本次合作范围及内容是为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提供技术顾问、信息咨询等服务,包括项目开发建设所需资金的及筹措,项目的推介及招商,为项目寻找战略投资人或合作伙伴等。
三、合作方式
在本次共同合作中,全部以甲方的名义进行对外沟通、信息交流、协调关系、公关、招投标、谈判、签约等商务事宜,乙方以甲方公司管理人员的身份完成本协议约定的工作,进行相应合法商务活动。
四、甲、乙双方的工作与责任
4.
1、甲方:
4.
1.
1、向乙方提供商务活动所必需的一切商务谈判资料,如甲方的组织机构、管理机构、注册资本、企业章程、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验资报告、年度财务报表、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等一切为合作项目服务的资料证明文件。
4.
1.
2、在乙方提供投资开发所必须的资料基础上,负责筹备项目开发建设所需资金的及筹措,并及时告知乙方融资渠道及融资结果,并将融资所需的整套文件资料给乙方;在乙方提出需要的前提下为其寻求及联络相应的金融机构或投资机构。
4.
1.
3、在乙方提供必须的资料的基础上,负责协助乙方筹备项目的推介及招商所需的文件资料,并为其安排定向推介。
4.
1.
4、在乙方提出自行融资或寻求开发合作伙伴的前提下,负责协助乙方进行融资或合作开发的相关的协议、合同的谈判和起草;并协助乙方完成融资或合作的相关法律文件的准备和签署。
4.
1.
5、为项目寻找战略投资人或合作伙伴,并将谈判内容、结果和合作方式等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4.
1.
6、承担本协议约定的合作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支出(包括乙方的管理费用,土地费用,项目设计、招投标等前期费用,项目广告推介费,财务费用,销售费用等)。
4.
1.
7、双方商定的其他工作。
4.
2、乙方:
4.
2.
1、负责提供获得项目服务事宜的公共关系支持。
4.
2.
2、负责取得项目服务所需的全部基本资料。
4.
2.
3、负责协调使甲方获得项目服务合同及相应的授权。
4.
2.
4、负责协调关系并使甲方寻求、联络、推荐的金融机构、投资机构、战略投资人或合作伙伴在合作开发的项目竞争中入闱中标。
4.
2.
5、双方商定的其他工作。
五、管理等费用的支付方式
工程项目合作合同范X
(四)
甲 方: 法定地址:
乙 方: 法定地址:
依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共同合作参与开发建设房地产项目,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职责,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作项目概况
甲、乙双方初步商定本次合作为大河粮站房地产开发建设,
项目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平方米
二、合作的范围及资料
根据甲乙双方协商本次合作模式为资产置换模式,甲方以____县大河镇大
河粮油购销公司土地共_____平方米,双方约定价格共计_____元作为本次项目置换房屋,待乙方规划设计完成后甲方一次性抵扣完土地金额,具体如附件
2。
根据目前的实际状况____市场状况,双方商定本次合同为本项目建设的初期合同,到项目能够开工建设时再签订正式合同,本次合作范围及资料是为本项目前期的规划、设计及相关事项,包括项目开发建设所需资金及销售。
三、合作方式
在本次共同合作中,前期以甲方的名义进行对外沟通、信息交流、协调关系、公关等商务事宜,乙方以甲方管理人员的身份完成本协议约定的工作,进行相应合法商务活动。
四、甲、乙双方的工作与职责
4。
1、甲方职责:
4。
1。
1、向乙方带给项目活动所必需的一切相关资料,如甲方的土地使用证、组织机构、管理机构、注册资本、企业章程、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验资报告、年度财务报表、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等一切为合作项目服务的资料证明文件。
4。
1。
2、在乙方带给投资开发所务必的资料基础上,负责协助乙方筹备项目的推介及开发所需的文件资料(包括老百姓的拆迁,项目开发务必的土地、建设手续,协调周边相邻关系)
4。
2。
4、负责协调关系并使乙方在合作开发的项目竞争中入围中标。
4。
2、乙方职责:
4。
1。
6、承担本项目合作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支出。
4。
2。
1、负责带给获得项目服务事宜的公共关系支持。
4。
2。
2、负责办理项目服务所需的全部基本资料。
4。
2。
5、双方商定的其他工作。
五、保证与承诺
5。
1、双方有权签订并执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并且无需任何其他人的同意。
5。
2、双方所带给的任何资料、信息、数据、文件等均是的、客观的、真实的、完整的,并且不存在任何虚假、侵权、故意疏忽或虚伪陈述。
5。
3、双方将所知悉的可能影响本协议的所有事项(如果有)尽快通知对方,并提示对方注意。
5。
4、乙方在提出正当的合法商务活动时,甲方应用心的给予支持,
六、合作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为两年,若合作项目没有任何进展则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起的两年年后终止,若合作项目进展顺利,乙方在合作开发的项目竞争中入闱中标,则本协议有效期延长至合作项目销售封盘为止。(
4)
七、违约职责
7。
1、因本协议是在项目开发前期签订的(未立项,未规划,未设计及其他相关手续)所以若单方违约,须承担此次项目另一方开支费用的四倍。
7。
1、由于任何一方所无法控制的原因,包括战争、火灾、风暴、政治封锁或自然灾害而导致其无法履行协议义务时,该方不承担违约职责,亦不对另一方因上述不履行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坏承担职责。
八、适用法律
8。
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和履行,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8。
2、如果双方对本协议的效力、解释或履行发生任何争议,各方首先应透过友好协商。自争议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协商解决不成,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项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8。
3、除有关争议的条款外,在争议的解决期间,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继续履行。
8。
4、本协议部分条款依法或依本协议的规定终止效力或被宣告无效的,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九、协议的生效、协议的修改、变更、补充及其它
9。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9。
2、本协议一经生效即受法律保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变更和补充。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变更和补充均需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9。
3、本协议以中文写成,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
4、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往来文件均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
5、本协议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正式签署。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工程项目合作合同范X
(五)
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使________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在济南高新技术产业____区实现产业化,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一、土地问题
1、土地位置及出让方式
甲方同意本项目进入济南实现产业化。初步确定项目建设地点位于 占地约 亩。其中独自使用面积 亩,代征道路面积 亩,确切位置坐标四至和土地面积待甲方规划土地建设管理部门实测后确认。甲方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有偿出让方式提供给乙方。
2、土地价格
为体现对本项目的支持,甲方初步确定以 万元人民币亩的优惠价格,将项目所需该宗土地的使用权出让给乙方,出让金总额为 万元人民币。该宗土地征用成本与出让值差额计 万元,由高____区参照项目单位纳税中高____区财政收益部分给予相同额度的扶持。
3、付款方式
高新技术产业____区规划土地建设管理部门与乙方签订正式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乙方在该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 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甲方收到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尽快办妥国有土地使用证等有关手续。
二、工程建设
1、开工条件
(1)按照乙方建设规划要求,甲方承诺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保证本期用地具备上水、污水、雨水、热力、宽带网、公用天线、通电、通信、通路和场平即九通一平的基本建设条件,确保乙方顺利进畅否则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有关建设手续。 乙方则负责按规定时间、额度缴纳有关费用。
2、工程进度
乙方必须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进场开公建设,并严格按照施工进度计划投入资金进行建设,保证建设进度。
3、竣工时间
乙方必须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竣工,延期竣工时应于原定竣工日期前____日以上时间内,向甲方提出延期说明,取得甲方认可。
三、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土地出让金等其他应付款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0.5缴纳滞纳金。逾期____日而未全部付清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2、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按协议规定建设的,应交纳已付土地出让金5%的违约金;连续两年不投资建设的, 甲方有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回土地使用权。
3、如果由于甲方原因使乙方延期占用土地使用权时,甲方应赔偿乙方已付土地出让金5%的违约金。
4、为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保证甲方对本项目的补贴在一定时间内得到补偿。自本项目正式投产起________年内,乙方向高____区税务机关缴纳的各种税金(退税或创汇奖励),低于乙方已报送给甲方的项目报告书中所承诺的相应税种(退税或创汇奖励)金额的50%时(优惠政策除外),乙方应赔偿给甲方其税金差额。即:乙方在项目报告书中承诺的某一税种具体金额
50%
乙方当年该税种实际缴纳金额。
四、其他
1、在履行本协议时, 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____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2、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不能履行本协议有关条款之规定义务时,该种不履行将不构成违约, 但当事一方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 并在发生不可抗力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协议不能履行的或部分不能履行的, 以及需延期的理由报告,同时,提供有关部门出据的不可抗力证明。
3、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生效。
4、本协议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____市签订。
5、本协议有效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6、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约定后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人住所地:
编码:
电话号码:
乙方: (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人住所地:
编码:
电话号
工程项目介绍费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因乙方承包甲方介绍的工程所产生的工程介绍费,经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平等的原则,达成以下付款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双方共同委托第三方核定乙方承包的工程价款,达成最终认可价格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小
写:_________________),支付甲方工程介绍费(大写):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介绍费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商定,乙方于年月日付给甲方工程介绍费元(大写),剩余欠款乙方于年月日内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共支付(大写):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款付款形式为现金支票或转账支票,银行转账。以银行存
根为准。
四、如到期乙方不能按时付款,乙方除所欠甲方的工程介绍费以外,
并按所欠款金额的0.5%/日支付甲方逾期金。
五、自本付款协议书签订之日起,乙方经甲方介绍的所承包项目内
容,甲方需一次性无条件移交给乙方,所有权归属乙方,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承包内容相关的事物。
六、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产生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到合肥市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项目介绍费合同3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2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3 《城市规划实施办法》、《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1.4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5 建筑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项目概况
2.1 工程名称:
2.2 项目地点:
2.3 设计指标:(以下指标为暂定面积,最终结算按实际建筑面积结算)
项目用地面积容积率地上建筑面积(计容面积)地上建筑面积(不计容及核增面积)地下建筑面积(含车库)总建筑面积
第三条 设计范围、成果及深度
3.1 设计范围
3.1.1 包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各类建筑物(不含围墙及大门)的方案至施工图设计,含总图、建筑、结构、电气、暖通及给排水各专业。
3.1.2 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园林景观(含水、电、景观挡墙、别墅及Townhouse院墙)、室内装修(含水、暖通、电)、智能化、幕墙、钢结构、燃气、基坑支护、概算编制、预算编制等及其它垄断性行业涉及的专业设计不含在本合同之内,发包人另行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3.1.3 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外的所有边坡、排水涵洞、沟渠等相关市政设施均不在本合同设计范围之内。
3.1.4 上述设计成果均为一种(报建方案或施工图),如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供多种设计成果(不同的报建方案和施工图),则应根据增加的工作量增加相应设计费。
3.1.5负责与发包人为项目进行二次设计引进的其它相关专业设计公司进行设计接口配合及相关图纸的审图工作。
3.2 设计成果:
序号设计
阶段文本套数设计内容设计周期
1规划及建筑单体报建
方案41. 设计总说明(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等专业)及技术经济指标;
2. 设计构思表达;
3. 彩色总平面图;
4. 基地环境、功能分区、交通、消防、日照绿化、日照、产品类型等分析图;
5. 屋顶总平面定位图;
6. 首层总平面定位图;
7. 总平面竖向图;
8. 鸟瞰效果图1张;
9. 表达建筑立面或空间的效果图不超过4张;
10. 各单体建筑的平面图;
11. 各单体建筑的立面图;
12. 各单体建筑的剖面图;
规划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不含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内容)。发包人书面确定方案且收到相应阶段设计费后20日内
2施工图8各专业施工图(含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排水等专业)发包人书面确认且收到相应阶段设计费后45日内
3电子文件及其它2含上述成果内容发包人书面确认收到各阶段设计成果后5日内
3.3设计深度
以上设计成果均达到国家及当地规定的规划设计方案、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的设计深度,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以《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__年版)为准,地方规定的设计深度均在本合同中明确,如未能在本合同条款中明确,则设计深度以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为准。如当地规定各阶段报建设计深度大大超过国家规定相应阶段的设计深度时,则设计费支付应按实际设计深度及工作量支付,双方另行协商设计费。
第四条 设计费用及付费进度:
4.1 暂定设计指标及取费标准:
项目设计收费单价
(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设计费用
(万元)
总计
4.2.1以上建筑面积为暂定面积,实际建筑面积按设计人最终完成的实际设计建筑面积核定。
4.2.2以上费用包含本项目设计费、合同范围内的设计成果制图、晒图、打印费。
4.2.3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供超出本合同约定设计成果份数时,发包人应支付相应的打图、晒图、影印、邮寄等相关成本费用。
4.2.4设计人各阶段提供效果图张数按第3.2条设计成果约定数量提交,若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供效果图超过约定数量的,由发包人支付超过超额张数的效果图制作费。
4.3设计费支付进度
建筑设计(合同额暂定 万元)
阶段支付时间支付百分比付费额(万元)
第一次付费(定金)合同签订后5日内20%
第二次付费提交建筑单体方案文本后5日内30%
第三次付费提交施工图后5日内45%
第四次付费竣工验收后5日内5%
合计
4.3.1施工图设计成果提交后30日内设计人未收到发包人转交的相关审批文件,因非设计原因导致政府规划部门对本项目的审批终止,或由于非设计人的原因项目缓建、停建或出售,项目发包人亦需在设计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提交后45日内付清第六阶段设计费。
4.3.2实际建筑面积按施工图设计建筑面积计算(含不计入容积率面积、核增面积以及发包人要求补增的需要设计人出具设计图纸的隐性建筑面积)。第三次付款时核算实际建筑面积及设计费,并对前二次付款的差额进行补差。如项目施工过程中,发包人要求设计人出具隐性建筑面积相关设计图纸,导致实际建筑面积增加,则在第四次付费前应按实际建筑面积重新核定设计费,支付设计人费用。
4.3.3以上付款进度比例不等同设计阶段收费比例,若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按以下各设计阶段收费比例约定执行:修建性详规及建筑方案设计占总设计费的40%,初步设计占总设计费的30%,施工图设计占总设计费的30%。
第五条 双方责任
5.1发包人责任:
5.1.1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与工程相关的资料及文件, 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
5.1.2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如下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资日期有关事宜
1设计委托书1设计开始前
2各阶段设计任务书1各阶段设计开始前
3地形图(1:500)(含具有准确坐标点的DWG文件)1设计开始前
4红线图(含具有准确坐标点的DWG文件)1设计开始前
5规划及市政要求1设计开始前
6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1单体方案设计开始前
7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单体方案设计开始前
8政府相关批文1单体方案设计开始前
9地质勘查初步报告1报建方案开始前
10地质勘查报告1初步设计开始前
11其他相关文件 设计开始前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0天以内,设计人有权顺延设计文件交付时间;超过规定期限1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5.1.3 按时向设计人足额支付设计费。
5.1.4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5.1.5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有关规定及国家、当地有关规范及标准进行设计。
5.1.6发包人要求设计人进行下阶段设计工作,或进行设计深化、修改等工作,均应以文字形式(签字盖章)通知设计人,否则设计人可不予理会。
5.2 设计人责任:
5.2.1设计人应严格按照本项目《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有关规定,国家和地方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成果,并对其负责。如果因不符合上述要求给发包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设计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5.2.2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5.2.3 设计人应派专人负责与发包人的所有业务往来。设计人所有要求,均以文字形式通知发包人。本合同约定所有实物设计成果的交付,双方应以顺丰快递或EMS速递的方式寄至对方指定地址,双方指定的签收人员签收快递后视为发包人收到设计人交付文件。
双方同意,在本合同中涉及书面通知对方的情况时,双方的通讯地址以及联络人如下:
发包人: 联络人:
发包人工作邮箱:
电话: 传真:
设计人: 联络人:
设计人工作邮箱:
电话: 传真:
5.2.4在本合同约定的设计周期内,设计人交付设计成果后,设计人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及补充。
5.2.5设计人除负责向后续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参加图纸会审、隐蔽工程验收、主要工序验收、分部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并协助发包人进行外墙装饰材料样板的选材及定版工作。
5.2.6对发包人提出的设计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均以文字形式并加盖公章通知设计人),设计人必须在两天内做出回复,并及时进行正确处理,重大问题需在五天内进行处理。
5.2.7合同签订后十二个月内项目开始施工,设计人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非设计人原因超过上述期限,双方另行协商增加设计费。
5.2.8在施工过程中,设计人各专业相关人员应根据工期进度及时到现场处理有关工程审验及设计问题。若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驻现场代表的,设计人应及时安排人员驻场,但现场代表的工作、生活、交通及薪资等费用由发包人支付,驻场代表的薪资根据实际情况支付。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发包人违约责任:
6.1.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不少于定金);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6.1.2 发包人逾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一天,应支付设计人该阶段设计费的千分之二做违约金。逾期15天以内时,设计人有权顺延设计周期;逾期15天以上,设计人有权停止履行下阶段工作。
6.1.3发包人(或政府)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设计条件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设计修改;或由于发包人因二次设计引进的其它相关专业设计公司介入过晚,导致设计修改;发包人要求补增的隐性建筑面积需要设计人出具设计图纸,导致大量设计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工作量增加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增加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6.2 设计人违约责任
6.2.1合同生效后,设计人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6.2.2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逾期提交设计成果,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相应阶段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6.2.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重大事故,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由设计人负责赔偿。但金额不超过总设计费50%。
第七条 其他
7.1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若设计人已提交全部设计成果,则发包人需支付完毕本合同的全部设计费,不留任何余款,若设计人未提交全部设计成果,应根据设计人完成的工作量按本合同4.3.3条和6.1.1条约定支付设计费。
7.2设计人的设计成果所涉及的知识产权在发包人支付设计费后归双方所共有,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复制、转让给第三方或用于本项目之外的工程。
7.3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所获悉的关于对方的信息包括项目信息、经营信息、本合同所涉及的合同条款的内容等所有未公开之信息为双方的商业秘密,双方均负保密责任。未经对方同意,双方均不得泄露。双方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从对方知悉该信息之日起,直至公众可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知悉相关信息之日止。
7.4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及相关案例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各类考察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7.5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7.6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支付相应设计费。
7.7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7.8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 南宁 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7.9 本合同一式捌份,发包人执陆份,设计人执贰份。
7.10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7.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名称:(盖章)设计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住 所: 住所:
邮 编: 邮 编: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真:
账 号: 账 号: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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