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整理的供销合同17篇(商品供销合同),欢迎参阅。
供销合同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现由于甲方承建将所需要的黄沙全部由乙方供货及承运。依照国家有关法律,遵循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并经由甲、乙方充分洽谈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 品种、价格、数量
二、 质量商定标准:经由甲方现场验收。
三、 提交地点和方式:甲方指定(甲方保证道路畅通)。
四、 合理消耗及计算方式:正负5公分以内。
五、 验收标准与方式:乙方平箱装车,甲方按平箱量方。
六、 结算方式及期限:
1. 黄沙运送10万元的量,结算5万元。再送10万元的量,结算5万元。余后送至的黄沙一律现金结算。
2.瓜子片送3万元的量,结算1万元,余后现金结算。 余款在工程结束后俩个月付清。
七、 违约责任及解决方式:
1. 乙方在履行合同时,甲方不得寻求第三方供货,如甲方终止合同,则应在合同终止时,一并结算并付清供方货款。
2.甲方未能按照合同支付货款时,乙方有权利终止合同,停止供货。甲方应在合同终止之日起三日内付清所欠货款,逾期按每日5%支付违约金。
八、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 本合同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十、 其他约定:
1本合同不含税金,如甲方要求税票,应另加税金。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供销合同2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达成如下协议。
一、货物名称:0.5cm—2cm,2cm—4cm,石子、水洗沙、戈壁料。
二、质量标准:石子、水洗砂、细沙、粒度均匀。水洗砂、细沙的质量在国家标准范围内。
三、供货方式:汽运
四、价格:甲方将以上货物从运至城的乙方工地,到货价格为水洗砂**元/m?,0.5cm—2cm石子**元/m?,2cm—4cm石子**元/m?,细沙**元/m?,戈壁料**元/m?,以上价格均为含税价(出具发票)。
五、供用量:按乙方实际要求用量供应。
六、供货时间:供货期从本合同签定之日起至工程结束止。
七、结算方式:乙方每壹个月将甲方所运砂石料货款的60%结清。*年**月**日之前将所有剩余款结清。
八、乙方提前一天通知甲方供货量,如甲方不能按时供应造成乙方损失。按此供应量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计每车付160元违约金)。
九、甲方货到现场后所发生的因自身原因造成他人及第三方的损失和人生伤害与乙方无关。
十、此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此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三份。工程结束,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销合同3
一、双方当事人
供方:
需方: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行业标准GB/T22378—20xx要求。
三、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年 月 日前需方仓库交货。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外包装采用纸箱、包装物不回收。
六、验收标准方法:现场验收,需方在供方送货单上签字确认。需方对质量有异议,3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供方于48小时内到现场予以确认,若情况属实经双方协商解决。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货物验收当日,需方凭供方的送货单及增值税发票付款。□需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付款的,应在货物验收之日起内向供方一次性付清所有货款。□见备注。 需方逾期支付货款的,每逾期一日,按照应付货款的 %支付供方违约金。
八、纠纷解决的方式:因履行本合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时,应向供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供方:
需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供销合同4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苗木购销协议:
一、甲方销售苗木给乙方,具体数量,规格,价格见附表: 备注说明:本合同苗木的销售价是上车价,起苗和包装费由甲方承担,运输和卸车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质量要求
甲方所提供的苗木质量须达如下标准:①根须发达,②苗木健壮,树冠匀称;③无检疫病虫害;④没有严重的机械损伤;⑤包装要求应符合行业的一般标准.
三、交验货时间及地点
交货地点:苗木基地所在地大货车可至的公路边或乙方指定地点(运费和送货费由乙方付或协商解决) 交货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
四、付款方式
全部苗木装车完毕,发车前苗木款一次结清或苗木运至乙方指定地点未卸车前结清全部货款;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质量,提供给乙方所需的苗木,保证不提供假苗、劣质苗木;
2,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不提完所有的苗木,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剩余苗木.
六、违约责任
双方均应按合同的规定认真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有违约,则违约方须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七、免除责任
双方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的,可免除违约则任,但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遭遇不可抗力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另一方,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如贻误通知,贻误通知一方需对因贻误通知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八、纠纷的解决
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若实事求是的态度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交有管辖权的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苗木供销合同范文3
需 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 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天启花园苗木供货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如下:
1、合同标的
1.1供货规格、数量:乙方供货的具体明细应由乙方以表格形式向甲方提交并加盖乙方公章,该供货明细表应载明乙方承诺提供货物的品种、规格、数量等内容。
1.2乙方提供的供货明细表作为本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苗木的供货规格、数量、单价等详见附件。
2、质量要求
2.1乙方须按本合同规定的苗木规格向甲方供货。苗木品种及外形以甲方确认的苗木品种、规格为准,苗木胸径为覆土以上1.2米处测量。
2.2苗木上车前,虫蛀厉害、树形有严重缺陷或由于起挖引起的树皮严重损伤经双方共同确认,甲方不予结算或乙方及时更换。
2.3乙方须保证苗木枝条完整无断枝、脱皮现象,保证苗木土球按行业标准起挖、包扎,土球松散不成形不得起运。
2.4乙方产品应执行的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3、供货
3.1 供货时间
【√】乙方的具体供货时间由甲方指定。每批的供货量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要求供货的书面通知后 3 日内向甲方足量供货。合同期内,甲方可任意决定每批起苗的品种及规格。
3.2 收货地点
收货地点:天启花园。
3.3 货物包装及运输
【√】乙方提供的苗木包装应符合国家标准,确保在正常运输和保存条件下不致遭受损害。乙方不应回收包装物。 乙方应自行负责将货物运输至本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并自行承担相关运输、保险等费用。货到工地由乙方负责卸货。
4、验收
4.1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按合同约定及甲方确认的质量标准执行;
4.2由甲方代表在苗木起苗装车前比对乙方提供的苗木规格、外观、数量等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对相应苗木进行起挖装车。
5、合同价款、结算方式及付款方式
5.1 合同总价,。
5.2 结算方式
5.2.1 本合同采用固定总价计价
该价格已包含了甲方应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 苗木费、起苗费、土球绑扎费、吊车费、装车费、运输费、苗木上下车的吊装费、栽植费、办理苗木证(含检验检疫证、运输证等)税金等全部费用。本合同单价包含所有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的费用等。该价格已考虑合同履行期间内苗木上涨下跌的风险,因此本综合单价不因任何材料的市场价格风险、政策性调整风险等因素而变化。甲乙双方同意放弃因本合同项下苗木价格上涨或下跌而基于情事变更原则产生的要求变更合同价款或解除本合同的权利。
5.2.2 本合同结算总价的确定方式
合同结算总价=固定综合单价×甲方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量。乙方供货完毕后,凭甲方、 共同签署的对账明细货单进行结算。
5.3 货款支付
每次付款前,乙方须提供相同金额的税务部门统一监制的正式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此款。双方约定质保金的支付须经甲方使用部门出具无质量问题的证明后方可付款。货款支付采用下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在%作为预付款,同时乙方向甲方提供 %的银行履约保函,履约保函自 后自动解除;货物按时分批到货(不低于 ),经初验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 %;货物全部到场后,经 验收合格或经安装调试后无质量问题后付至合同总价的 %;乙方剩余货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结束后无质量问题无息一次性付清。
【×】乙方供货到现场经甲方验收合格并出具书面验收凭证后付至验收合格数量的 %的货款;余 %的货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结束后无质量问题无息一次性付清。 【√】全部苗木到现场,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付清全部苗木款。
6、违约责任
6.1 如甲方逾期付款的,每迟延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该批逾期货物款千分之金,但因乙方供货质量问题或供货迟延等原因导致甲方付款迟延的除外。
6.2 如乙方逾期交货的,每迟延一日,应向甲方支付该批逾期货物款千分之违约金;如迟延达 15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自合同解除之日起 5 日内退还甲方已付货款及利息,并双倍返还甲方支付的定金。
6.3 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供货义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自合同解除之日起日内退还甲方已付货款及利息,并双倍返还甲方支付的定金。
6.4在合同履行期间,非乙方原因导致合同终止、解除或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与乙方按实际供货量据实结算。
6.5如乙方支付了违约金后,仍不能弥补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则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6.6甲方有权在应付款中直接扣除乙方应付的违约金及赔偿款等。
7、不可抗力
因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原因影响本合同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提前半天或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24 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及时提供相应证明。甲乙双方可按照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协商决定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及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8、争议解决及其它
8.1 合同未尽事宜或需要修订或增订时,由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增补协议,增补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本合同签订地(南京市山西路1号银河国际广场十六楼)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8.3谈判记录和乙方关于本采购项目的报价文件及相关承诺书等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文本中的冲突之处,如无特别说明,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8.4 本合同一式字或盖章后生效。
9、廉政条款
乙方有义务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其工作人员以公司或私人名义向甲方工作人员私下直接或间接赠送礼金、贵重礼品、有价证券等,或采取其他变相手段提供不当利益。如甲方人员私下向乙方或乙方业务人员索取费用,乙方有义务拒绝支付并向甲方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25-84209982,邮箱:
10、特别条款
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下述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乙方除应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外,还应双倍赔偿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同时,乙方将被永久取消今后参加甲方其他项目的投标权。
1、 提供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未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或造成甲方工程质量问题。 2、 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供货的,延误甲方工期的。
3、 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售后服务的,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4、 违反廉政条款约定向甲方工作人员提供不正当利益的。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销合同5
供应商:
零售商:
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_市商务局_年_月
使用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合同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商业零售性质的超市、大型超市、仓储式会员店及便利店与供应商之间就商品进货购销事宜确立的合同关系。
二、词语定义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当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商品购销:是指供应商与零售商之间建立商品买卖关系,零售商向供应商采购商品并自行组织销售,按照所采购商品的数量和金额向供应商进行结算的商业模式。
2、零售商:是指直接面向终端消费者提供商品及相应服务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
3、供应商:是指与零售商建立商品买卖关系,直接向零售商提供商品及相应服务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
4、代理人:是指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权代表供应商或零售商处理订货、验收、入库、销售、退换货、结算等各个环节相关事宜的授权代表。
5、订货: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零售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原则、流程和方式,向供应商订购约定商品的活动。
6、促销服务费用: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供应商因零售商提供各种形式的促销服务所应当支付的费用,包括零售商以提供销售通道、宣传服务等名义所收取的商品价款之外的全部费用及供应商给予的商品价格折扣。
7、对账:是指供应商与零售商之间就购销商品订货、入库、退货、库存、促销服务费等数量和金额进行核对的行为。
8、对账日:是指供应商按照本合同及订单约定向零售商提供商品后,零售商所指定的某一类商品供应商有规律的核对账目的日期。双方对账日应当约定在结算周期期限届满之7日前。
9、结算:是指零售商根据对账后确定的从供应商处购入商品的数量、金额、促销费用等,向供应商支付货款的行为。
10、结算方式:是指供应商与零售商协商确定的有规律的结账并支付货款的各种方式。
11、预付:是结算方式的一种,指零售商在供应商提供商品到货前,预付全部或部分货款的结算方式。
12、现结:是结算方式的一种,指零售商在供应商提供的商品到货验收后,立即安排全额货款支付的结算方式。
13、现结间隔周期:指零售商收到商品至全额支付货款的最长期限,此期限仅用于双方办理结算手续。
14、月结:是结算方式的一种,指零售商按照约定月龄期间从供应商购入商品的数量、金额,间隔一定周期后进行该月龄货款结算的方式。
15、月龄:是指供应商与零售商共同约定的按月结算中“月”的起止期限。
16、月结间隔周期:是指零售商开始从供应商处购入商品的时间满足合同约定的月龄后,至开始支付该月龄内购入商品货款之间的期限。
17、滚动结算:是结算方式的一种,指零售商按照一定期限内从供应商处购入商品的数量、金额不断滚动进行结算的方式。
18、滚动结算周期:是指零售商开始从供应商处购入商品至第一次办理结算的期限,以后的结算依此周期滚动计算。
三、合同文件及组成
1、合同文件应当能够相互解释,互为说明,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如下:
(1)本合同
(2)订购商品清单
(3)双方代理人授权或撤换文书
(4)促销服务协议
(5)订单及订单确认
(6)商品价格变动文件
(7)商品交付或验收、入库文件
(8)商品退换货文件
9)商品对账文件
(10)商品样品及各种附随文件
(11)其他文件
2、合同履行过程中,供应商、零售商之间有关商品购销、质量、包装等变更事项及违约行为确认的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上述文件形式不限于双方文字协议、通知、信函、传真等,包括零售商通过销售库存微机网络管理系统打印的各种交易、对账记录。
北京市商品购销合同
甲方(供应商):乙方(零售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品进货购销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本合同可适用于乙方总部及其在北京行政区划范围内开设的连锁门店或关联公司(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连锁门店或关联公司就签订及履行本合同的授权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体包括:。
一、订购商品
1、商品的种类、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购销商品清单》。
2、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自身主体资格的证明,同时提交有关商品生产、代理、批发、进口及专项经营等许可或证明文件。
3、上述商品价格已经双方确认,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等变化导致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化,要求价格变动一方应当提前书面通知对方,经对方书面确认后方可调价。价格变动自双方确认的调价日期起生效,适用于该日期后的新订单。
4、乙方对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别指定原料或样式等专门条件时,需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交指示说明书或样式说明书。
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他说明等。商品应当使用正规条形码,以便于pos机识别;无条形码的商品应当在附件一中说明,同时向乙方购买内部条形码贴于商品外包装上。
6、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商品的质量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提供有关商品质量说明的,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代理人
1、本合同代理人在其主管或被授权的业务环节中所签署的各种文件、单据,作为双方签订、履行合同的有效凭证。
2、双方如变更或撤换代理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前日通知对方,委派和撤换代理人的通知书作为本合同附件二。
三、订货
1、乙方向甲方订货,应当提前小时发出订单,双方约定的订单形式为:
(1)乙方电子商务平台(2)电子邮件(3)传真(4)订货合同(5)其他
2、订单应当明确商品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规格、计量单位、品牌、质量、产地、正规条形码、数量、单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具体内容。
3、甲方收到订单后如不能接受,应当在小时内予以明确答复,答复形式同订单形式一致;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订单。如答复中对订单实质内容有修改的,乙方应当在小时内表示是否接受,乙方表示不接受则视为订单无效;乙方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修改的订单。
4、订单及订单答复以电子网络为传输载体的,应当发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网址或电子邮箱;以传真、订货合同等书面文字为载体的,应当加盖订货单位公章或代理人签字,方为有效。
四、交货及验收
1、甲方应当将订单列明的商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点。
2、商品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给乙方,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也自交付时起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当妥善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及时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如乙方无法在到货后的小时内验收完毕的,应当向甲方出具收货待验收凭证,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
4、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内在质量问题,应当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无质量保证期的在收货后24个月内提出,否则视为商品质量符合约定。甲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约定的,不受前述提出异议时间的限制。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甲方应当予以退换货。
质量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当在收到异议后的10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视为认可。
五、商品促销
1、乙方可以根据企业经营战略制定商品促销计划,以加速商品的周转和销售。
2、甲方可以根据自身产品状况,有选择地参加促销活动,同时向乙方支付促销服务费用或者以折扣等方式给予商品价格优惠。
3、双方应当就具体促销方式、促销期间、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甲方支付的服务费用、商品折扣及支付办法等具体事宜,另行签订《促销服务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三。
六、商品退换
1、双方在确定商品价格时,应当对商品退换、损耗问题予以充分考虑。甲方选择的退换货类型为:
(1)不接受退换货
(2)有条件的退换货
(3)在商品总价值%损耗范围内可接受退换货
2、在选择“有条件的退换货”的前提下,为了保持乙方合理库存,且有利于商品周转,双方同意:在第种条件时甲方同意更换商品:
(1)残、次品(2)滞销、过季商品(3)其他:在第种条件时,甲方接受乙方退货:
(1)残、次品(2)滞销、过季商品(3)其他:对于存在保质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应当在保质期、有效期尚存1/3以上的期限内提出退换货。
3、乙方退换货应当向甲方发出书面退换货通知,甲方应当于收到后日内对所退换商品进行核实并书面确认,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复或书面确认后未在日内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甲方同意乙方按照(a、降价处理b、退货,乙方承担运费c、自行销毁d、其他:)方式处置该商品,因此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对账与结算
1、双方确认的结算方式及结算周期为:
(1)预付
(2)现结日(空白处填写的日历天数为“现结间隔周期”)
(3)月结日(本合同“月龄”的起始时间为:a、当月1日至末日b、当月日至次月日;空白处填写的日历天数为“月结间隔周期”)
(4)滚动结算日(空白处填写的日历天数为“滚动结算周期”)
(5)其他,具体定义为:。
2、如因商品种类不同,确定的对账日、结算方式或结算周期不同,可就具体商品的对账日、结算方式及结算周期另行制作附件或在附件一中列明。
3、采用第1款第(3)、(4)方式结算的,双方应当在本合同中明确对账日。
按照商品的销售周期,甲乙双方确认的对账日为每月日。乙方应当在该日的工作时间内安排工作人员同甲方业务人员进行账务核对。对账时双方应当核对的原始单据包括:商品订单、甲方出具的送货/出库单、乙方出具的入库/验收单、退换货单据以及促销费用单据。根据对账结果,乙方出具《商品对账单》(附件四)经双方代理人签字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乙方逾期不予对账的,甲方可依据上述对账单据出具《商品对账单》,交乙方确认;乙方收到后3日内既不确认又不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商品对账单》的内容。
4、乙方应当尽力建立顺利、便捷、无障碍的结算机制。结算期满后,甲方可在约定的结算周期届满后持《商品对账单》及相应数额的增值税发票要求乙方足额支付货款。
5、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为:
(1)现金(2)转账支票(3)电汇(4)
八、知识产权的保护
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的瑕疵。如因甲方或其供应商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权益产生争议,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甲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因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九、反对商业贿赂
甲乙双方应当坚持诚实信用、公平交易的商业原则,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教育,对任何商业贿赂和其他不正当交易行为均应共同予以抵制,同时有义务向对方提供相应的信息和证据。
十、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未按照已经确认的订单内容发货,应当负责更换或补足;造成交货延迟的,每延迟1日应当支付延迟交货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取消该批次订单;累计次迟延交货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每延迟1日,应当按日支付应当结算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30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由于甲方提供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者乙方受到有关政府部门查处,甲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给乙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5、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的商品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者甲方受到有关政府部门查处,乙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给甲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一、合同的中止和解除
1、任何一方非因对方违约提出解除本合同,均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自双方协商确定的日期解除。
2、任何应当先履行本合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本合同的履行: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一方依照上述约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日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3、任何一方出现如下情形时,另一方有权无需预先告知即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达之日解除。
(1)存在本合同第十条第2、3、4、5款约定的严重违约行为时;
(2)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停业处分,或其他丧失合法经营身份或资格的情况发生时;
(3)申请破产、进入清算程序;
(4)未经他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的;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被取消时。
(6)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商业贿赂问题,经书面提示后,再次出现类似问题的。
4、合同解除后的结算
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仍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方式进行对账与结算。
除购销商品的货款外,对于乙方已经收取的整个合同期内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应当按照合同实际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返还。乙方可留存该结算期内结算数额10%的货款作为商品质量保证金,自合同解除之日起三个月内如甲方产品不存在质量问题,保证金则应当退还甲方,如存在质量问题,保证金用以抵扣乙方受到的损失。
十二、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个月。
2、合同期满前1个月,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新的合同;如未签订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达订单且甲方接受的,视为原合同自动顺延1年。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四、其他
1、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在通知方通过邮局以挂号信、特快专递等形式寄达本合同约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员签收后,视为送达。
2、本合同附件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按照双方约定的解释顺序进行解释。
3、本合同的变更和补充,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住所地: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电话/传真:电话/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账号:
税号:税号:
盖章:盖章:
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
供销合同6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工程建设的需要,向甲方购买沙石,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订立以下条款。
1.乙方工程建设所需的沙石全部从甲方购买。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从其他渠道购买沙石,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整,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乙方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分期分批向甲方购进所需沙石,乙方每次需货时,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所需沙石的种类、型号、数量、经甲方确认后, 甲方应在日内将该沙石送到乙方工地。如果甲方逾期货的价款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3.由于沙石市场价格变动频繁,每批货物的价格以甲方供货当日市场价格为参考,由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4.沙石接收验收方式:乙方收到货物后应先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如有质量问题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关的检测报告,否则该批沙石的质量视为完全合格。经双方确认沙石质量确实不合格后,甲方应将质量不合格的沙石运回,并承担运回所发生的运费,但甲方不承担其他责任,同时甲方在 日内换送合格沙石。
5.付款方式:本合同项下沙石款项按以下方式支付:甲方沙石送到乙方工地当日,乙方必须支付该批沙石总价款的_ % 如果乙方没有按时如数支付任何一 期的沙石款,则乙方应赔偿当期所欠款上午日计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6.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如果双方有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8.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销合同7
甲 方(需方):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乙 方(供方):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 合同货物
甲方向乙方采购的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质量标准、生产厂家(产地)、数量、单价和合同总价详见附件《供货明细表》。
二、 货物交付
1、 供货时间: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或者在甲方发出书面供货通知后 天内按照甲方要求将该批货物运至供货地点。
2、 收货地点:甲方 、 ,
3、 收货负责人:甲方委派 为收货负责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应将货物交付给甲方的收货负责人,并办理验收、交接手续。乙方将货物交付给任何其他人均视为未交付,损失由乙方承担。
4、 包装、运输和装卸:乙方负责货物的包装、运输和装卸并承担费用,确保货物完好无损地按时交付给甲方。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已详细了解甲方卖场的各项管理规定及注意事项,乙方送货人员和运输车辆应当遵守,否则,责任由乙方承担。
5、 到货验收:货物运送至供货地点,并在甲方指定地点卸货后,乙方送货人员应当与甲方收货负责人共同办理到货验收。甲方对货物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外面包装当场查验核实。若因货物本身质量问题,或者运输过程造成货物破损,乙方负责退换货,但增加的运输等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
6、 交付:到货验收合格后,乙方送货人员与甲方收货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双方签字确认之日即为该批货物交付之日。风险转移:双方签字确认前,该批货物的毁损、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此后风险由甲方承担。
三、 货款支付
1、 双方约定以按月付款方式付款:
2、 甲方应在每月15号向乙方提供上月卖场产品销售的数量及所得总额清单,并向乙方提供上月订购产品的月账单供乙方审核,乙方如对月账单持有异议,应自甲方送达月账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如逾期不提出异议,则视为认同。如乙方在约定期限内提出异议,甲方应在乙方提出异议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乙方共同完成对月结费用的核对和确认。甲方承诺货款在每月20日之前结清。
四、 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未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2、 甲方逾期未能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交货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如甲方逾期付款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包括造成乙方与其他厂家违约而需支付赔偿金等,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 甲方向除乙方外的其他厂家购买货物,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合同终止后甲方需把全部货物退还给乙方,若货物在甲方担任风险期间造成损坏,甲方需承担责任并赔偿货物的原价额给乙方。
五、 合同解除和终止
1、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2、 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对方之日解除。
3、 双方合同到期后,需延期或修改合同等则另行商榷。
六、 解决争议的方式
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 其他约定事项
1、 甲方分支机构总经理 为甲方的委托代理人,本合同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补充协议、结算文件、付款计划、欠款说明等一切文件必须由其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方为有效,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2、 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或相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3、 本合同附件作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供销合同8
需方: (甲方)
供方: (乙方)
为了增强供需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供需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 产品名称、规格、造价及供货时间
名称:欧米尼三翼自动旋转门成品一套 价格:2.2万/套规格:3米标配,总高3.2米,帽高0.6米,洞高2.6供货时间:一周
二、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付定金即人民币:5000元;发货前付人民币10000元;货到乙方指定收货地点后付人民币6000元;安装完毕一年后付清质保金即人民币1000元。
三、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动门行业相关标准及安全玻璃相关标准,其他见邮件配置清单。
四、 包装物的供应及回收:厂方包装,厂方不回收包装物。
五、 甲方责任:甲方为乙方提供现场安装所需水、电(220V),并在施工期间拆除影响安装的脚手架等。甲方提供临时库房一间,应做到安全、防水、防尘、防盗。确定好制定产品规格尺寸,如有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六、 乙方责任:保质保量制作安装,并保证工程顺利验收。
七、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也可以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3.相关产品明细表及图纸作为合同附件。
4.本公司对售出和施工产品,保修一年。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销合同9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xx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服务农业服务农民为宗旨,帮助农民致富奔小康,以民主健康为首要,以公司+农户+基地为创效益,以快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的,本社在建立菜基地的生产和销售问题,遵照市场经济规律,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公证、互惠互利的原则,特签订如下合同:
一、甲方的职责和任务
1、甲方按照乙方基地的规模统一安排做好,蔬菜种植生产计划、品种及统一收购上市销售等服务,确定一年每亩安排乙方完成四园蔬菜种植生产计划上市,并为农户(乙方)采购提供种、肥、药、膜等生产物资的服务工作。
2、甲方无偿的为乙方提供种植技术服务,包括蔬菜种植的育苗移栽、培育和管理技术及聘请有关科技专家人员对农户进行培训或举办科技培训班,将科技送到农户手中,落实到实处。
3、甲方按照种植计划为乙方提供的生产物资,如种、肥、药、膜等,当地有的由乙方自行购买,当地难以购到的,甲方如实采购到
4、甲方确保乙方所有种植新鲜蔬菜一律统一收购,但由双方按市场收购价当面协商收购上市,甲方验收收购后,并开出收购凭单给乙方,确保10天内结清乙方的菜款。
5、甲方向乙方(农户)郑重承诺,乙方每年每亩地(按蔬菜种植实际面积计算)除开所有成本确保经济收入1500元(天灾和乙方经营管理不善除外),在正常情况下农户不足1500元/亩,由甲方补足。
二、乙方的职责及任务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搞好基地建设,确保蔬菜大棚美观坚固、耐用。平整田地开好水沟和浇水设施工作:并必须做到按甲方的计划、规划及要求进行科技种植。
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做好每亩四园蔬菜种植、保质、保量、保新鲜的产供劳务工作,确保做到精心栽培、科学种植、精心管理达到高产高效。
3、乙方的所有出园蔬菜,必须要求按照甲方的标准,将新鲜优质蔬菜按时按期包装好,送到甲方指定的地方,由甲方验收收购、销售,但乙方要确保送甲方收购的菜中无霉烂、枯死、变质的蔬菜,如果甲方在收菜中发现其中有霉烂变质坏菜时,甲方一律据收其损失由
4、乙方的所有种植蔬菜,未经甲方同意许可,乙方擅自作主自主营销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并不给予乙方的补偿,其责任由乙方自己承担。
5、乙方种植基地所需要的生产物资如:种子、药品、肥料、薄膜等,如果系甲方为乙方采购提供的,乙方必须向甲方已现金购买。
三、甲乙双方必须按合同的各自职责与任务,予以落实,双方以诚信为本,互动互信达到甲方以优质服务占市场为龙头,乙方生产优质产业,致富奔小康为目的,努力实现共同的愿望。
四、在实际运作中遇到合同外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补充处理,本合同自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销合同10
总合同号:字第号
供方:
需方: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托收承付;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年月日
供方盖章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报挂号:电报挂号:
电话:电话:
附件:(略)
供销合同1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之规定,结合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在供货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定本合同。 一、供货设备产品名称、规格、数量、金额:
注:上述价格为不含税金及运费供货价格。
二、付款方式:
1、从双方在本合同书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甲方首先预付设备总款的15%,即: 元,大写: ,给乙方作为购买设备预付货款,同时本供货合同正式生效(注明:当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项后,乙方开始筹备甲方所需设备,供货周期为80天)。
2、乙方将甲方所需全部设备筹备齐前三天以书面及电话形式通知甲方后,甲方在乙方供货所在地(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66号)确认合同设备无误后再付给乙方设备余款80%,即 元,大写: ,乙方开始安排发货,剩余尾款5%,即 元,大写: ,于12个月内支付。
三、保修及售后服务:
乙方对所出售给甲方的上列全部产品提供一年内免费保修,一年后如需维修只收取相应配件成本费用;由于甲方使用不当,人为破坏及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不在保修之内,乙方为此而提供的相应服务由甲方承担费用。
四、违约责任:
1、如甲方迟于合同规定时间付款,自超过付款期限之日起,每日承担未支付部分10%的违约金,违约金总计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0%。
2、如乙方迟于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无论何种原因,自超过交货期限之日起,每日承担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总计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0%。
五、争议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报经人民法院裁决。
六、其它:
1、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在任何阶段因为火灾、水灾、风暴、地震、爆炸、动乱、暴乱、战争、政府行为、或任何其它双方无法控制的因素而未能履行其上述义务时,应尽彼此通知义务,并尽力避免损失的扩大,受阻方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14日内,取得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确认,双方同意,可凭此免除全部或部分相关责任。
2、签署人:签署人均已阅读、了解并同意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且签署人具有签署本合同的充分授权。
3、转让: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本合同。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内容.
4、修改:除非双方一致书面同意,任何对本合同条款的改变、修订、放弃、删除或任何其它改变均无效。
5、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甲、乙双方授权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注:传真件有效)。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协商,并形成补充条款,经双方审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原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供销合同1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 、互谅 、互让的原则,甲方将天泉.聚龙新一期A标段需要使用的水泥交由乙方提供,为明确双方的权利 、义务,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一致协议,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 、工程名称:
二 、承包方式:水泥送货到现场下车 。
三 、合同价款:经甲、乙双方协商,海螺水泥PC32.5 元/吨(注:市场价格涨跌10元/吨,价格作调整,以每次送货单据价格为准) 。
四 、付款方式:乙方向甲方供货到达100吨后,甲方付清货款后乙方再继续供货,否则乙方停止供货(停止供货时间期间甲方不可以安排其他供货商供货),剩余款项待工程竣工后一个月付清 。
五 、乙方必须满足甲方施工现场需用量(甲方提前两天电话通知乙方),如因乙方材料不到场,造成甲方工地停工及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水泥必须为合格产品(每次送货到现场提供检测报告),如果乙方提供的水泥出现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谁违约,由违约方负责(违约金贰万)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款付清后自动失效 。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销合同1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乙方为购买方)
甲方与乙方进行商品交易的任何相关程序为达到双方平等、互利、合法、公平的交易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署如下协议:
一、合作关系
甲、乙双方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形成供需合作伙伴关系:
1、甲方所供产品,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2、甲方按乙方所需产品规格、数量及时送达乙方,响应时间不超过12小时;
3、乙方在协议期内不得使用其它同类品牌;
4、乙方月均计划消化甲方产品件,全年消化甲方产品件;
5、甲方根据乙方全年实际消化产品数量及货款结算方式的不同给予乙方下列奖励:
二、供货品种及价格
1、xx大众号(400克×22袋/件)110、00元(每件人民币壹佰壹拾元正);
2、精壹级(400克×22袋/件)154、00元(每件人民币壹佰伍拾肆元正)。
在本合作协议书有效期内,如甲方调整产品价格,应及时通知乙方,双方均按调整之日起的新价格执行,若甲方降价则由甲方补偿乙方当日锁定库存(甲乙双方各派代表清点当日库存)之进货金额与以新价格计算之金额的差价(下次发货中以货抵款补足)。
三、货款结算方式
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及奖励的不同采用如下货款结算方式之一:
1、现款现货结算(□是;□不是);
2、批结(□是;□不是),甲方按每批件为一送货单位向乙方供货,次批货到时乙方无条件向甲方支付前批货款;
3、期结(□是;□不是),甲乙双方按天为一货款结算期,()乙方应予当期的最后一天无条件支付甲方当期所供产品全部价款。
乙方必须按时结算货款,不得延迟。本协议结束之日,乙方应结清所欠甲方所有货款。
四、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以上协议,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乙方违反以上协议,除结清所欠货款外,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
五、协议期限
本合作期限自年____月____日至年____月____日止有效,有效期届满,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态度及供需平衡的情况,在本协议结束前,再行签定新协议书。
六、其它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查,如有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zz食品厂(盖章)____________(盖章)
授权代表签章_________法人签章_____
日期_____年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供销合同14
甲方(工程发包人): 丹东大世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___
乙方(工程承包人):
丙方(建材供货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法律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三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1.产品清单、价格
2.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2.1规格________,每贴块________,灰缝________正面贴纸;
2.2所送的产品必须与甲方封存样品颜色一致;
2.3所有外墙面砖外观及质量必须符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2.4如因质量争议,现场抽样送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2.5以甲方封样样品作为验收的标准,丙方须提供产品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2.6外墙面砖专用粘接剂质量标准和要求
2.7颜色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所送的产品必须与甲方封存样品颜色一致;
2.8如因质量争议,现场抽样送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2.9以甲方封样样品作为验收的标准,丙方须提供产品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3.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3.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按照乙方书面要求货到现场,保证工程进度。乙方提供供货需求须经甲方签字确认。
3.2交货地点:
3.3货到现场后由乙方、丙方、 监理、甲方工程部就质量、颜色、数量共同验收,但因包装运输不当或其它丙方责任造成损坏、缺少等使用过程中才能发现的问题,丙方应及时予以调换或补齐。甲方、乙方、 监理的上述验收行为不作为丙方产品是否合格的最终依据,若丙方的产品经送检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丙方仍应当向甲、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4产品交付时,丙方必须提供合格的产品并提供完整的产品资料,包括货物清单、产品出厂检验报告、材料质量检验报告、环保检验报告、质保书、合格证等应具备的所有资料。
3.5运输及卸货费用均由丙方承担。
3.6材料检测:按规范规定送检,费用由乙方承担。若检测质量不合格,一切后果(包括并不限于因此造成工程逾期的全部损失及其违约金与甲方聘请律师的费用)均由丙方承担。
4.履约保证金、付款及结算方式
4.1合同签订后 日内,丙方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 元整,供货结束后 日内无息返还。
4.2货到现场后,需经甲方和乙方验收合格并共同签收收货凭证,供货材料损耗不计。
4.3报价包含但不限于发票和卸车费用;结算价按实际供货数量×单价计算。托书,并由丙方提供该批次货物的全额合规增值税发票给乙方,乙方开具建安发票时含此部分价款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相应地推迟付款时间。
4.5上述甲方支付的货款,甲方有权从与乙方签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款中予以扣除,并在竣工决算时按照甲方的《招标文件》和甲、乙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的约定计入工程造价和决算。材料消耗量按定额规定进行计算。
5.违约责任
5.1丙方逾期供货的,丙方每日应当按总货款0.5%的标准支付给甲方违约金;若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丙方应当按甲方损失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2如丙方所供货物的质量、型号、品牌等任何一项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依本合同的约定拒收或退货,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同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6.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三方应当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时,三方均应当向甲方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7.其它约定的事项
7.1合同签订后,乙方书面提出供货需求(数量、时间)后,丙方在 日内货到现场。丙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书面供货需求传真到以上号码并经丙方确认收到后即视为送达,如因丙方传真号码变更或丙方联系人及联系号码变更而导致传真无法送达的责任由丙方承担。
7.2甲方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招标答疑、丙方投标文件、招标议标期间的往来函件和由丙方提供、经甲方认可的企业规范、标准、产品说明书(包括规格、质量、检测依据及结果、原材料产地、货物产地、包装、使用功能、验收方式)、图纸等资料均为本合同的附件,各文件不一致之处,以形成时间在后的为准。
7.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7.4本合同由三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章):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地址: 传真:开户银行: 帐号:纳税人识别号:日期: 日期:
供销合同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于 年 月 日在 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所有权及风险转移
1. 买方委托卖方配送,应提前两天书面通知卖方, 油品所有权和风险自油品装入买方承运工具时给买方
2. 买方自行外雇配送车辆的,油品所有权和风险自油品装入买方承运工具时买方
第二条 油品验收
1.验收方式:由买、卖双方各委托一名相关人员对油品的数质量共同验收,并在相关记录上签字确认。
2. 数量验收:
对数量的异议,买方如有异议,应在卸油过程中或在运输工具离开前提出(买方委托卖方配送时)。
经双方确认,承载工具为油罐车的,交接允差约定为±3‰。若发货数量比验收数量多并超出3‰时,以实际验收数量为结算数量;若发货数量比验收数量少并超出3‰时,超出3‰的部分,由卖方承担;若多或少均在3‰以内时,则以发货数量(提油单或卡载明的数量)为结算依据。(双方约定,承载工具为汽车油罐车时,发货数量和验收数量的计量方法,均以卖方计量仪计量为准)
3. 质量验收:
买方有权对每车油品进行随机取样化验,合格后进行油品接卸;如质量不合格买方有权拒绝接受油品,并由双方将共同封存的油样送往买方所在地市级以上法定质检机构检验。检验结果表明,属卖方原因造成油品质量不合格的,检验费用由卖方承担;否则,检验费用由买方承担。
以合同承诺的标准为准,由双方共同封存油样备查。买方应当要求卖方留样交买方留存。若买方未要求留样的,则以卖方的留样为准。由于买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有向第三方采购或存储卖方油品的容器装载了第三方产品或其他可能发生混装、混油情况而发生的质量问题,卖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 合同标的、供应时间
柴油:0#,-10#,-20#,-35#;汽油:93#,97#。
供应时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条 特殊情况下的供应
1、无论市场供应情况如何,卖方必须及时满足买方要求。
2、如遇轻柴油换号,买方应至少提前一周通知卖方,便于卖方安排供油。
第五条 销售方式
1、卖方以预收款的方式向买方销售油品,柴油以吨为单位、汽油以升为单位进行结算。
2、每次发生业务时,卖买双方应当共同在销售统计表或加油记录单和卖方要求的单据上签字确认。
第六条 卖方在合同中应履行的义务
1、卖方在买方预收油款不足时,有权拒绝买方加油。
2、卖方按买方要求将油品送达指定卸油地点,由买方负责接收。(买方委托卖方配送时)
第七条 买方在合同中应履行的义务
买方必须按卖方要求,及时足额将预付购油款交给卖方并及时存入银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免除违约责任。
2、卖买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协议或延迟履行协议的,应向对方书面通报不能履行 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应在该事件发生之日起15日内提供书面证明,以便其他各方审查、确认。经双方协商决定是否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
1、 如因卖方供应的油品质量原因造成买方损失、经国家有关部门鉴定确认的,因油品质量造成买方直接、 实际的经济损失由卖方承担。
第九条 争议解决
1、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卖买双方发生争端,双方应首先本着相互谅解、信任、平等互利原则充分协商, 解决争端;若协商无效,双方同意由协议签订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在协商和仲裁、诉讼过程中,双方应保证本协议正常履行。
第十条 需要双方明确的其他事项
1.卖买双方已相互提示就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对方要求作了相应的说明,签约双方对本合同的认识已达成完全的一致。
2.为保障本合同的履行,如卖方要求买方提供担保或第三方为买方提供担保,则由卖方和买方或第三方另行签订担保合同作为附件,对卖买双方都具有约束力。
3.卖买双方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而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各自提交给对方的合同、文件、资料、数据等,或其他使用对方处于有利竞争地位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将对方商业秘密披露给任何第三方或不当使用,但经对方书面同意或按法律规定除外。
4. 合同一方通信地址的变更,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一方按本合同规定向对方发出的通知或其它信函,应以书面形式做出,并经专人,速递或传真按本合同中注明的注册地址向对方发出。送达时间以下列规定为准:
a. 专人交付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b. 速递在发送后第三天被视为送达;
c. 传真方式以顺利发出当天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视为送达。
5. 本合同所述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或暴乱,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此类事件当然包括合同双方所在地特别是卖方所在地区域成品油脱销致使卖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情形,政府规定的保供部门除外。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6. 卖买双方协商确认,任何口头方式的发货要求或收款要求均无效。
7. 任何对本协议的修改均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加盖与本合同尾页相同的公章(合同专用章后方生效)。
8. 本合同的所有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六份,卖方两份,买方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卖买双方签 字并盖章后成立。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卖买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 具有同等效力。谈判 过程中形成的资料、意向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一律以合同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销合同16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品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_______)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2)按部颁标准执行;(3)按企业标准执行;(4)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_______)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______)项执行:
(1)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价执行;
(2)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验收方法
1、验收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验收手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验收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_______)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
3、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4、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5、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6、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5%~30%)的违约金。
2、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3、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4、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5、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其他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调解不成,按以下第(______)项方式处理:(1)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年__月__日。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
购货单位(甲方):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年__月__日
供货单位(乙方):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
电话:_______
年__月__日
供销合同17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供货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供货的品种名称:
二、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或国家相应的标准要求。
三、甲方保证:依照国家相关准入条件,持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合法经营。所供货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索取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同批次的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验报告或定点屠宰企业出仓单和动检部门检疫合格证或农药残留检验合格证。并提供每批货品的清单或购物凭证。
四、货物验收:乙方对甲方所供的每批货品应进行验收,对交付的货品不符合质量、卫生要求或来自不具备合法资质企业的,乙方有权拒收,并及时通知甲方,因质量问题严重或被相关监管部门查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供货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六、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商定。
卖方(签章):买方(签章):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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