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收集的车辆使用管理制度12篇 部门用车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
车辆使用管理制度1
目的:
1.加强车辆统一管理,合理利用和使用公司的车辆;
2.规范驾驶员的车辆管理行为,提高安全、维护意识,保证车质车况良好及行车安全。
范围:
本规定中的车辆包括所有属于公司的车辆、所有车辆的日常使用、维护和管理。
职责:
1.车辆驾驶员
1.1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驶,无重大事故,尽量避免违章
1.2负责所驾驶车辆的日常检查和保护
1.3合理驾驶,降低消耗
1.4保证车辆的正常使用,禁止公车私用,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批准
2.车辆管理员
2.1负责车辆的日常保养和维修维护管理
2.2负责车辆的落户和验车管理
2.3负责车辆的保险及处理公司车辆事故定损事宜
2.4负责车辆日常消耗的记录,并定期向主管领导和办公室反馈
2.5负责车辆调配、新购、变卖和报废的申请
3.行政总监
3.1负责日常车辆使用的安排
3.2负责监督和管理车辆驾驶员、车辆管理员的日常工作
3.3根据权限负责审核和批准车辆日常保养、维修及其他相关的费用
车辆使用管理制度2
1、机关车辆统一由办公室管理和调配。机关部门或工作人员因公需用车辆,需提前一天告办公室安排,并凭派车单乘车,返回后及时签字。
部门和个人严禁私自支配车辆,凡因此延误工作或造成事故的,要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严肃处理。
2、驾驶员必须妥善保管车辆,保证车辆安全;休息时间车辆存放由办公室统一安排;除工作时间以外,外出使用车辆必须报告办公室。
3、保证工委召开的会议和重大活动用车。部门召开的业务性会议和培训班,一般不配车驻会,特殊情况需经办公室批准。
4、部门工作人员在西安市区及附近郊县执行公务,尽量安排车辆接送,长途出差一般不派车,特殊情况须经办公室同意,并报告工委领导。
5、离退休干部用车,由老干所提出意见,及时予以安排,以保证老干部学习和生活需要。
6、由办公室负责保证接待来访的兄弟省、市(自治区)学习、考察、参观客人的活动用车。
车辆使用管理制度3
1.0规范车辆管理,合理调配车辆,提高办事效率。
2.0用车申请程序
2.1由用车人向所属部门负责人申请公务用车,经同意后填写《派车申请单》,并由所属部门负责人确认签名;
2.2用车人持《派车申请单》到行政部所属车辆管理部门申请派车;
2.3行政部所属的车辆管理部门视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派车。如需派车,在《派车申请单》上签名并确定车辆。
3.0用车注意事项
3.1 用车人在得到行政部车辆管理部门的派车认可后,将《派车申请单》交值班保安做记录后按所派车辆出车,《派车申请单》由保安保存。没有行政部车辆管理部门的派车认可,保安有权拒绝车辆放行;特殊情况必须经副总以上领导同意方可无《派车申请单》出车,但必须在车辆返回当日补单;
3.2 保安每周一9:00前将上周的《派车申请单》交到行政部车辆管理部门;
3.3 车辆返回公司后车辆使用人与保安确认返回公司时间,行驶里程数并记录于《派车申请单》上,并对车容车貌进行检查;
3.4 出车后,中途调用,经有关主管领导批准,及时填好备用《派车申请单》,完成任务后,及时让有关领导补签,并交回行政部车辆管理部门存档。
4.0车辆调度管理
4.1 车辆由行政部车辆管理部门统一调度。车辆钥匙交行政部车辆管理部门专人保管,备用钥匙由行政部车辆管理部门保管(或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其余任何部门或个人均不得擅自配制车辆备用钥匙。否则,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或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4.2 用车部门用车时必须提前2小时提出申请(特殊情况除外),并先填写《派车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确认签字后,方可到行政部申请办理,行政部车辆管理人员按先后缓急调度车辆;
4.3 公司所属车辆非经总经理特别批示不能外借;
4.4 公司所属车辆除总经理或董事会成员外,必须由行政部车辆管理部门统一调度,其它任何部门或个人均无权调遣车辆;
4.5市场部人员在处理客户投诉需要实地查勘时可以申请派车,其他情况原则上不予受理派车申请。
5.0 出车管理
5.1出车前必须检查油料是否充足;出车时必须携带以下证件:驾驶证、行驶证、保险证、附加费缴纳证;
5.2 轿车乘员不得超过4人,否则车辆驾驶人员有权拒载。发现一次罚款100元,被交通部门查处的,因此造成损失由车辆驾驶人员承担;
5.3 驾驶员必须小心驾驶,遵守交通规则,不能超速行驶、闯红灯或违反其他交通规则;
5.4车辆必须停靠在安全位置,严禁将车辆停靠在偏僻地段或禁停区域;并确认门窗已经关好、防盗设施启动后方可离开;
5.5 预计车辆将延期返回,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提前知会行政部车辆管理部门负责人;
5.6 若非油料不足,不得在非公司指定加油点加油;在非指定地点维修,必须事前报备行政部车辆管理部门;
5.7 严禁将车辆交给非本公司人员、无驾照人员或非公司指定驾车人员驾驶,不得使用公司车辆教他人开车,一经发现处200元/人/次的罚款;
5.8 非经批准,严禁用公车以访客、业务、送样及处理客户投诉问题等名义探亲访友或办理私人事务,一经发现处200元/人/次的罚款;
5.9 车辆返回,车锁匙必须交放给行政部车辆管理人员,下班时间车辆返回公司时车锁匙交由值班保安暂管,不得携锁匙外出;
5.10 车辆返回后,车辆驾驶人员必须及时填写《费用报销单》;
5.11 小批量送货或小批量原材料采购及文件、送样等可以采取托运方式,一般不派车。
6.0 安全行车规定
6.1 为了行车安全,车辆驾驶人员对如下规定应认真贯彻执行。
6.2 行车中不准吸烟、饮食、不得与随车人员谈话或吵骂;
6.3 随车人员未上落安稳时,不准起步;
6.4 禁止在公共大巴站上落;
6.5 禁止车辆驾驶人员带病或疲劳行车;
6.6 驾驶车辆通过交叉路口或拐弯处要减速,在市区行驶时不准鸣响喇叭;
6.7 斜坡处停车时要拉好手刹,踩下驻车制动器(手波车挂低速档或倒车档),同时垫上三角木或其它有效物件;
6.8 雨天行车路滑和视线不好,要严格遵守安全行车规定和注意事项;
6.9 遇障碍物应提前作好减速准备,严禁到临危时才采用方向代刹车避让;
6.10 行车时严禁不踩离合器变换挡位(自动档除外);
6.11 严禁熄火滑行或利用惯性挂档;
6.12 出车前、行使中、收车后要注意检查车辆,发现车辆机件(如制动、转向、喇叭、灯光、雨刮器等)对安全行车有影响时,要及时报告行政部车辆管理部门;
6.13 未关好车门不准开车。车辆引擎盖上不准堆放杂物。不准边驾驶边打手机或做其它琐事;
6.14 严禁在车上存放散装燃油或其它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6.15 不准在道路上加、放汽油或燃油;
6.16 不准瞒报交通事故或伪造事故现场;
6.17 驾车时不准故意挤迫他人车辆或超车后故意急停;
6.18 驾车时要注意掌握车辆、行人出行状态,发生交通事故或遇交通事故发生时应积极配合或协助有关人员处理;
6.19 不准擅自将车交给他人驾驶;
6.20 收车后,应将车辆停放于指定位置,并坚持上锁;
6.21 坚持安全学习活动,吸取“一安、二严、三勤、四慢、五掌握”的先进经验。
7.0 车辆安全操作规程
7.1 冷车发动:
应作好预热升温,车辆起步时的发动机水温必须在50℃以上,运行中发动机温度应保持在80~90℃。
7.2 车辆起步时应注意观察:
(1) 车辆四周和车下有无障碍物;
(2) 仪表工作是否正常;
(3) 周围的车辆和行人动态。
7.3 冷车起步:
车辆起步时,应以低挡操作,循序换挡。不宜高速档位低速行驶,或低速档位高速行驶;运行中应注意行车安全,根据运行条件,合理控制车速,尽量以经济车速行驶。
7.4 车辆行进中换档:
车辆行进中应及时换档,对长坡、陡坡应提前换档,不得拖档、硬冲;下坡时不准脱档滑行;下长坡使用制动时间过长,应停车休息检查,防止制动鼓、蹄片过热,制动失灵。
7.5 行车中应注意观察:
行车中应注意观察掌握行人、车辆动态及道路、地形、气候、风向等情况,在情况不明,视线不良以及通过交叉路口、乍路、乍桥、急弯、铁路道口、隧道、胡同、陡坡或繁华市区时,应减速慢行或停车查明情况后再通行。会车时应预先选择宽阔路面,减速靠右交会,做到安全礼让行车。超车前方必须是宽阔无来车、人的路段,提前开启左转弯灯并鸣号示意,待前车开启右转弯灯并靠右让车后方可超车,在驾往分车道的道路上行驶时,应合理选择时机,借道超车。
7.6 车辆在特殊路况及气候条件下行驶:
各种安全附属装置必须齐全有效。行驶在夜间、风、雨、雾和塌方、飞石、水毁等恶劣道路时,凡装备不全或视线不良、情况不明的情况下,均不得冒险强行通过。
8.0车辆停放的规定
8.1 公司的车辆在非工作期间,必须在指定的区域内车头朝外停放。在其他地点临时停车时,须停靠道路右侧,不得在街道、公路两侧30m内相对停放,以免妨碍交通;
8.2 车辆发生故障停在道路中央时,应设法推移至道路右侧,夜间还须开危险报警灯或在车身后摆放反光设备警告标志;
8.3 在坡路上应避免停车,如因故必须停车时,要先选择路面较宽,使来往车辆可以及早发现的地点暂停。拉紧手制动,将前轮朝向安全方向。上坡挂一档,下坡挂倒档(自动波除外),并用三角木或石块塞住车轮,以免车辆滑动;
8.4交叉路口、弯道、桥梁、涵洞、乍路、陡坡、隧道、消防龙头、铁路与公路交叉点和危险地段20m以内,一律不准停车;
8.5公共汽车站、电车站、消防机关门口30m以内不准停放其他车辆;
8.6设有“禁止停车”标志的地段不准停车;
8.7车辆夜间不准在道路上停放,需临时停放时必须开示宽灯、尾灯、停车时驾驶员不准在车上睡觉,以免发生意外;
8.8因公出车需临时停车时,驾驶员原则上不得离开车辆,如因故需离开车辆时,必须锁好车门。同时将车内物品或资料置放于后行李箱中。
9.0车辆的日常检查、保养规定
为了维持良好的车辆性能,在早上或冬天汽车行动前须启动发动机两分钟后才行动,确保行车安全,车辆驾驶人员应认真作好日常检查、保养工作。
9.1启动发动机前应做的检查工作有:
A. 检查散热器(水箱)中的水量;
B. 检查曲轴箱内机油平面;
C. 检查燃油箱内贮油量;
D. 检查电器设备各部位导线连接情况,检查蓄电池,必要时添加蒸馏水或电解液。
9.2出车前检查:
A. 检查行车执照,坚持三检四勤制,即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制动转向、喇叭、灯光、雨刮器安全、准确、可靠,保证汽车处于良好状态;
B. 听察发动机音响,检视各仪表工作情况,及燃料系、润滑系、制动系、冷却系有无漏油、漏水情况;
C. 检查汽车车身外部的整洁情况及牌照、灯光、喇叭、后视镜(倒车镜)、雨刮器等配备情况;
D. 检查转向机构拉杆和接头的连接情况;
E. 检查轮胎气压,并清除胎纹杂物。检查轮毂轴承,大王针是否松动;
F. 检查方向机的自由转向量是否符合规定;
G. 检查避震器、弹簧钢叉是否紧固有效;
H. 发动后仪表的工作是否正常;
I. 检查是否漏油、漏气;
J. 检查空调机、水泵的连接皮带是否松动;
K.检查随车附件是否齐全。
9.3行车途中:
A. 注意各种仪表的工作情况;
B. 注意有无漏水、漏油、漏气现象;
C. 方向机的工作状况,各连接机件是否牢靠;
D. 发动机和底盘有无异常响声和异常气味;
E. 检查制动装置的作用是否完好;
F. 利用途中停车时间,检查制动鼓有无过热现象;检查轮胎螺母紧固情况和轮胎气压。
以上六点如发现问题,能修复的当场修复,如不能修复的,在不影响行车安全的情况下,可继续行驶,但在收车后必须到公司指定修理厂妥善处理。不能行驶的,要及时通知行政部协助处理。
9.4 收车后
A. 清洁汽车内、外部及底盘污垢;
B. 检查和补充润滑油、燃油;
C. 察听发动机有无异响或异常;
D. 检视灯光、信号、雨刮器等技术状况;
E. 检查制动系和轮胎气压;
F. 认真填写行车记录。
10.0车辆检查、保养、维修与审验
10.1 每日用车前由行政部车辆管理人员对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机油、水箱、刹车、后视镜、轮胎气压、挡风玻璃、油箱等;
10.2 车辆外观与内饰必须随时保持清洁,一般将车辆清洁工作安排在用车完毕回公司后进行;
10.3 车辆驾驶人员对车辆不受损坏负有完全责任,在公司内对他人故意损坏车辆设施,必须提报行政部进行责任追究。行车在外时车辆使用人须妥善保管车辆,因自己操作不当而造成的车辆设施损坏,车辆驾驶人员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10.4车辆驾驶人员在行车过程中如发生车辆故障或发现有影响安全行车的隐患时,必须及时上报行政部车辆管理部门,同时须填写《车辆维修呈报表》,并由行政部车辆管理部门具体安排车辆的检查、保养和维修事宜;
10.5 随时注意每部车辆行车公里数,于固定里程作好车辆例行保养,并保持记录完整性。
11.0未经审批同意用车,所发生交通事故或造成车辆损坏,使用者应负全部经济损失;高速驾驶或违章驾驶或在高速公路上因违章而造成的伤亡,本公司不负一切责任。
12.0公司执行每月例行保养制度和每半年的二级维护制度。行政部须在规定日期将车辆送往指定车检所接受检验(季检或年检)。行政部车辆管理人员对于车辆逾期未接受年检所受处分承担责任。
13.0所有车辆行驶证、保险卡、以及其他行车必备资料,车辆驾驶人员必须妥善保管,因车辆驾驶人员疏忽造成损失由个人承担。其他车辆资料由行政部车辆管理部门妥善保管。
14.0为了使公司车辆能高效使用,节约能源,确保公司行政用车的正常运行,公司原则上不主张公车私用,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因私需动用公司车辆时须经总经理同意并告知行政部后方可借用,所用油料及其他费用由用车人自己承担。
15.0交通事故处理规定
15.1 交通事故发生以后,首先救助伤员,使伤员得到及时救护,并及时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15.2 注意记录对方车辆车牌和驾驶证号,记录对方姓名、工作单位、电话、身份证号和住址;
15.3 记住对方车辆损坏部位和受损程度;
15.4 尽可能保护好现场,并记录事故现场目击者的姓名、联系电话和住址;
15.5 对模棱两可或把握不大的问题,不能回答交通部门的询问;
15.6 除完全可以认定是己方责任以外,不能随意将责任揽于自身;
15.7 事故处理,交通部门有事故鉴定的,结合双方当事人责任大小与事故给公司造成损失大小进行处理。驾驶员个人承担部分=公司损失*我方责任大小*系数。公司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公司赔付对方费用、车辆维修费用、事故处理费用减去保险公司支付部分)和间接经济损失(因车辆不能正常使用给公司带来的损失,按照每天200元计算);
系数设定:以1000元为基准设定系数为0.3,每增加1000元损失系数降低0.01。
15.8 事故处理,保险公司不经过事故鉴定,直接全额赔付公司所有损失的,对驾驶员处理由公司领导在对事故进行调查以后讨论决定。
16.0 违规处理
16.1 超速、超载、任意停车及其他违反交通规则之一切罚款由驾驶员自行负责;
16.2 行政部车辆管理人员将车交由无总经理批准的人员私用,每次罚款200元;
16.3车辆驾驶人员将车随意交由他人驾驶而发生的一切违规、车损等罚款与赔偿由当时车辆使用人负责。
17.0其他:
17.1保安人员不按规定核签《派车申请单》,每次罚款10元;
17.2保安人员每周一不按时上交《派车申请单》,每次罚款10元。
18.0本制度经总经理签署后即生效,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部分条款修改时亦同。
人力资源部
二00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车辆使用管理制度4
总则
第一条为了节约公司公务用车费用开支,提高公务用车的效率,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公务车辆为公司现有的:
l××商务车一辆
l××××商务车一辆
l××轿车一辆。
车辆管理规定
第三条对司机的要求:
1.公司车辆应用于公司处理公务事宜,驾驶员未经行政部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练习驾车;
2.司机应爱惜所驾车辆,由于驾驶不当或其他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除保险赔付外的一切费用由驾驶者承担;
3.驾驶人员在没有出车任务时,应在司机办公室待岗,不得擅离职守;
第四条车辆用油管理要求:
1.行政部按每月核定的出车公里数购买油卡,油卡由行政部办公室管理,司机加油时需要登记后领取油卡。不得无卡加油,特殊情况应通知行政部后方可加油,且无卡加油的次数不得连续超过两次;
2.司机因公出差需在途中加油时,应提前告知行政部,回公司后应及时提交部门审核及报销;
第五条车辆维护管理:
1.所有车辆由公司统一安排定期检修、保养。未经允许驾驶员不得私自将车辆送到修理厂修理,否则费用自付;
2.需要维修的车辆,由司机提出申请,经行政部批准后在公司指定得维修站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财务划帐转拨,不予支付现金;
车辆使用规定
第六条行政部安排用车应按照使用者重要性来安排优先级,派车必须首先考虑优先等级高的人员用车。下级申请用车必须在确认优先等级排在其之前的人员无用车需求,方可出车。
第七条具体关于每辆公务用车驾驶员、使用范围及使用权限优先级的规定如下:
1、××商务车:
l驾驶员:
u第一驾驶员:×××;
u第二驾驶员:×××
l用途:主要用于每日接送董事长、总经理等公司高层领导上下班和到机场、火车站、宾馆等地接送公司重要客人、外宾朋友及上级领导等
l服务对象优先级:
u董事长、副董事长
u总经理、VP
u重要客户
u政府要员
u投资人
2、××轿车:
l驾驶员:
u第一驾驶员:×××;
u第二驾驶员:×××
l用途:到机场、火车站、宾馆等地接送公司重要客人、外宾朋友及上级领导等;接送公司高层或技术人员出差到乘车、乘机地点接送及外出办理公司日常事务;
l服务对象优先级:
u公司重要客户;
u政府要员
u投资人
u董事长、副董事长
u总经理、VP
u技术人员
3、××××商务车:
l驾驶员:
u第一驾驶员:×××
u第二驾驶员:×××
u第三驾驶员:×××
l用途:主要用于接送往来客人,技术人员外事工作及因出差至机场、火车站;公司日常外出办理事务、采购物品或经行政部批准的全公司性的或部门组织的职工有关活动用车。
l服务对象优先级:
u公司客户
u技术人员
u员工集体活动
u行政外出采购人员
第八条公务用车的审批制度。
1.除附录Ⅰ所列的固定性出车之外,员工如需用车,应提前一天至行政部填报派车单(见附录II),司机凭行政部门签字批准后的派车单方可发车。如确有紧急情况可以当天填报派车单出车;
2.公司内部用车应由行政部统一调度,车钥匙统一放在前台进行保管,非固定性用车发车之前和返回之后需要到前台进行登记。除非特殊情况,每晚钥匙必须归还至前台。
3.用车人必须让车辆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并做返回登记;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行政部门,并说明原因;
4.任何人不得直接指定司机和车辆出车。董事长、总经理用车必须告知行政部门;其他员工需要用车,如驾驶员未接到经有关部门的.派车单不准出车。
第九条因私用车规定:
1.员工因私用车不能影响和妨碍公务用车;
2.员工私人用车收费标准为1元/公里,公里数核算自出车库地至回库地之实际距离,所收取费用补充到当月邮费预算中
3.员工在因私用车过程中所发生的其他一切费用由员工自行承担;
第十条管理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有关未尽事宜,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车辆使用管理制度5
1、车辆相关费用报销必须实事求是,一经发现并证实乱报费用等违反规定的行为,一律严肃处理。
2、车辆维修、保养费用现场结算,费用报销经驾驶员及财务审核后,分管领导签批后定期报局主要领导审签后报销。
3、车辆因工作需要产生的停车费、过路费等费用,车辆责任人每月集中一次报销。严禁大手大脚,损公肥私,经核实属实的,从严处理。
车辆使用管理制度6
车辆使用维修管理制度
一、车辆使用管理
1.机关车辆由局办公室统一管理调动,车辆管理与维修管理办法。
2.车辆使用的原则:保证防汛用车,保证领导工作用车,保证值班用车,保证老干部就医用车,先急后缓,兼顾一般。
3.用车一律实行派车单制度,不经派车一律不准使用车辆。
4.机关各部门,因公到某地城办事,除财务科提款外,一般不派车。
5.机关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用车,必须填写《用车申请单》经主管局长签批后,交办公室车辆管理员,按先后顺序派车。
6.如遇防汛抢险,迎接上级领导,紧急病号等特殊情况,驾驶员应根据领导安排及时出车,并在行车途中向车管人员汇报车辆去向,返回后及时领取派车手续。
7.机关车辆不准用于结婚等私事。
8.驾驶员不得私自出车,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发现2次罚款300元,超过3次,调离驾驶岗位。因私自出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自负。
9.驾驶员请假三天以上者,必须把车辆停放在机关,车上钥匙和全套手续交车辆管理员保管,管理办法《车辆管理与维修管理办法》。
10.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应以大局为重,不得刁难车管人员,不准以任何理由给车管人员和司机出难题,不得指定车辆。
二、车辆维修管理
1、当驾驶员发现车辆出现故障需要维修时,应及时向车管人员反映故障情况,并及时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
2、维修申请单上需填写维修所需时间、损坏部位、更换零件、维修金额等,如不清楚情况时,应立即到指定修车厂进行询问,以便填写申请单,申请单上需要由车管人员、车管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及主管局长签批。
3、修车申请得到批准后,驾驶员应会同车管人员到指定车辆维修厂进行车辆维修,驾驶员不得私自维修。车辆在维修时发现新的问题,需要更换新的零件及增加费用时,应立即向办公室负责人反映,并汇报主管领导,得到批准后方可修车。
4、修车完毕后,修车厂应出示修车费用清单,驾驶员和车管员认可后签字,以便日后结算。若驾驶员私自修理,没有车管员的认可签字,日后不予报销。驾驶员应将更换掉的旧零件收回,交到办公室。
5、修车费用每两个月结算一次,结算时由驾驶员、车管员及车管负责人共同前往结算,报销时维修申请单及签字后的修车费用清单应附在发票后报销。
三、车辆燃油管理
1、车辆燃油实行全奖全罚制度。即车辆管理人员根据各车的耗油指标定出各车用油标准,办公室每月底统计各车行驶里程提供给财务科,财务科根据当月某场油料价格按照行车里程和用油指标填写核报单,由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后交主管局长审批,财务科复核兑现。
2、润滑油、刹车油由办公室统一购入保管,车管员根据单车里程用量及时登记更换。
3、车辆用油一定要保证油的质量,绝不能投机取巧,弄虚作假,如发现在油的价格或用油规格投机钻营,弄虚作假,将调离工作岗位,并进行500-1000元罚款。
四、奖罚制度
局机关每年对圆满完成全年出车任务,爱惜车辆遵守交通规则,无发生交通事故,积极参加交通安全竞赛,在本职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驾驶员予以奖励。同时,对违反规章制度冒险蛮干,不履行工作职责,造成车辆损坏以及发生事故的驾驶员,予以惩罚,惩罚标准按《黄委劳动安全条例》执行。
车辆使用管理制度7
1、车辆由站办公室进行统一管理,除值班车辆外,车辆管理软件 单位业务用车由办公室根据车辆与使用相对固定的原则进行安排,各科室分管领导亦按此规定相应安排科室出差等工作。
2、车辆加油,由办公室负责办理油本,油本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对每辆车加油情况进行登记,司机每次加油完毕,及时将油本交回。
3、车辆维修由单位确定修车点,修车由司机向办公室主管领导请示同意后进行维修,无特殊情况,车辆不得在指定维修点以外地方进行修理。
4、无特殊情况车辆应严格实行专人驾驶,车辆管理软件 晚上及节假日车辆应于单位院内停放,特殊情况需要出车的应报主管领导同意。
5、站各科室及养护公司周末及节假日需出车的,由用车科室主管领导向办公室主管领导提出申请,办公室主管领导根据情况进行安排。
6、司机作为特殊岗位,应服从单位节假日出车安排,车辆管理软件 有事外出须向领导请假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7、司机对自己持有的车辆资料应妥善保管。
8、司机应加强服务意识,经常保持车辆干净、整洁,不断提高驾驶技术,保持良好车况,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驶。
9、违反本制度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司机承担全部责任。
10、遇有重大活动及特殊情况所有车辆由办公室进行统一调配。
11、本制度自制订之日起实行。
车辆使用管理制度8
为使我院车辆管理更加规范化、合理化、统一化,本着“节约开支,合理使用,减少漏洞,杜绝事故”的原则,合理进行调配和使用,保证每部车辆在医院的行政和医疗工作中充分发挥服务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使用管理:
1、医院各种公务车辆由院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度,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单制度。派车本着“先急后缓、保障重点”的原则,车辆使用范围包括:院领导和各职能科室因公外出用车、各种会议用车、医院统一组织的集体活动用车、请专家会诊用车以及经院领导批准的其他用车。
2、120救护车由急诊科负责调度,救护车主要用于120急症救护使用,未经请示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120”值班车辆用途。确因工作需要改变车辆用途的,由急诊科书面向分管院长请示经同意后方可改变,并在规定期限内恢复其原用途.外出医疗急救用车,由医务科请示分管领导后调配,医务科安排出车后报院办公室备案。
3、院领导黄州区内办公用车,由办公室合理派遣;黄州区以外办公用车,须报请分管领导批准。医院各职能科室使用车辆,需提前一天到院办公室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并写明用车时间、地点、事由经办公室主任和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由院办公室统筹安排,并填写车辆使用派车单通知出车司机;超出黄州区范围的,必须由院长批准。凡事先未填申请单的部门,用车不予保障,使用车辆时应按派车单批准的路线行驶,不得随意指使驾驶员更改行车路线。
4、医院所有职工用车原则上不予安排,确有特殊情况需要用车,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经分管领导和院长批准后,院办公室给予安排。
5、司机必须凭派车单出车,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出车,否则发生交通意外,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6、医院所有车辆在节假日或每日下班收车时,必须停放在单位指定地点,车辆钥匙统一由医院办公室保管。非经分管领导和院长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持有或保管车辆钥匙。(值班车辆钥匙由值班司机保管)。
7、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公务车辆参加婚丧嫁娶等活动;严禁驾驶员在非工作日、非执行公务擅自动用公务车辆。凡公车私用造成违章及交通事故,由责任人承担后果并赔偿经济损失。
8、司机每次出车回院后,要及时告知院办公室,以便办公室掌握车辆情况,合理调配。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及时通知院办公室,并说明原因。
9、医院车辆专职司机,负责车辆的保管和维护,每次出车后要对车辆进行清洗、擦拭,并要定期进行检修、保养,以保证安全行驶。
10、救护车内的急救设备和物品必须保持完善,不得随意挪用。救护车司机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以适应抢救需要,不得无故脱岗,保证随叫随到。
11、司机驾车时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证件配戴齐全,不酒后驾车、疲劳驾车,凡因自身原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处罚,所有后果及费用由驾车司机本人负责。
12、院办公室车辆管理负责人,负责建立详实的车辆管理档案,按规定办理交纳有关费用,按规定审计车辆费用凭证;所有车辆有关证件的年检及保险资料统一由院办公室保管,并负责安排
13、医院车辆一般情况不予外借,上级部门或相关单位因工作原因,确需借用车辆的,必须经院长同意后办公室方可安排借用。
二、车辆油料及维修管理
1、机动车辆的维修实行分级管理,机动车辆有故障后,驾驶员要及时向办公室报告,确需维修的由办公室签字后报分管领导审核办理。
2、实行车辆百公里耗油标准,超出部分由司机负责。车辆用油由办公室出具加油单到定点加油站加油。用车加油做详细登记。外出在外加油由办公室签字后,报请院长审批,方可入库报销。
3、车辆需要维修时,由办公室写出书面申请,经分管领导核准后方能进行,重大检修项目须经院长审批同意。路途中遇特殊情况需就近修理的,事后要及时按照上述程序补办手续。
4、车辆维修必须在医院定点修理厂维修,维修车辆时,办公室书面报请分管领导批准并注明维修部件、费用及时间等后,方可保养或维修。
5、车辆检修或维修费用在5000元/次以下,由分管领导核准,车辆检修或维修费用在5000--10000元/次的,由院长核准。
三、司机管理
1、实行车辆出勤登记制度,司机每次出车均需将出车事由、地点、开车时间、到达时间、回车时间、到院时间、公里数、耗油数登记清楚,备查。
2、司机要坚守工作岗位,接通知后保证按时出车,保持车容整洁卫生,定期进行车辆的检修、保养,保证车辆安全行驶。
3、司机擅自出车,造成车辆损坏和责任事故,所需费用等均由本人承担,并追究责任,造成后果者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执行医院各项管理规定,禁止酒后开车,严禁车辆交给他人驾驶,驾驶员出车过程中因违反交通法规而被交警部门处以违章罚款时,由驾驶员自行承担全部罚款费用。
5、车辆保养费、维修费、停车费、过路费、油料费等凭票据和出车登记及派车单报销。
6、无论值班、休息手机应保持24小时通畅,所有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服从统一指挥。
7、实行交接班制度,保持车辆状况处于良好状态(急救物品、油、担架等),不得带“病”出车。
8、本规定自二Oxx年月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车辆使用管理制度9
为了加强医院车辆使用管理,保证公务用车安全有序,节约经费支出,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当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隶属管理
1、车辆实行管理负责制,各车辆必须建立车籍档案,对车辆行驶全程、用油、维修及安全事故等情况进行记载,及时办理车辆保险、年检及安排驾驶员培训等相关工作。
2、车辆维修和购油程序。驾驶员填写申请院办公室审核,院领导批准后方可维修和购油。严格控制车辆购油指标,由院办统一管理。
二、使用原则
1、小车是医院领导外出公务用车。在院领导不用车的情况下,接送教授会诊可调派。
2、面包车是医院日常公务专用车。车辆用途以主任外出开会、市场开发、巡回医疗、职能科室公务外出为主,医院车辆须由专人驾驶,非专职人员禁止驾驶医院公务车辆。
3、“120”救护车是医疗救护专用车,医院指定驾驶员驾驶。车辆用途以接送病人、拿血等医疗活动为主,非医疗用车一律不得使用“120”救护车辆。
4、用车发生冲突时,先领导后科室,先紧急后一般,先公事后私事。
5、公务用车调派实行出车单管理,驾驶员凭出车单出车。
6、节假日除值班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封存,车辆钥匙由院办公室统一保管。
三、审批程序
1、临床、医技科室公务外出用车,需提前填写用车审批单,院办统筹安排进行审批后,方可派车。
2、职能科室公务赴市外地区或特殊情况用车,需提前填写用车审批单,经分管领导审批,主管领导同意,院办统筹安排进行审批后,方可派车。如有特殊情况,先出车后补办手续。
四、驾驶员管理
1、医院每部车辆要定人管理,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与保养,保证正常安全行驶。
2、驾驶员要树立节支的观念,节约用油,认真填写行车记录,出车补助按市卫生局有关规定执行。
3、驾驶员出车时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证件配带齐全,严禁私自将公车借给他人使用,严禁酒后驾驶。
4、因自身原因违章驾驶被处罚和造成车辆损坏等情况,所有后果及费用由本人承担。
车辆使用管理制度10
第一部分 驾驶员工作常规
1、驾驶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及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业务培训与考核等,做到爱岗敬业,廉洁奉公,忠于职守, 严守保密纪律,不向外泄露学校负责人谈话内容,不借学校及学校负责人名誉谋取私利。
2、驾驶员热爱本职工作,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擅离工作岗位;服从调度,出车准点(一般提前5至10分钟等候),服务热情,有吃苦耐劳的精神。上班期间,驾驶员必须在总务处办公室待命,做到随叫随到。无出差任务时协助学校完成一些临时分配的工作。
3、驾驶员凭派车单按单上地点、人员出车,并凭派车单结算当月工资、补贴和报销汽油费。出车途中如申请事由(路线、人员)发生变化,需提前向校长办汇报,否则产生的费用自负。驾驶员不得擅自出车和答应出车。未经申报批准,驾驶员私自出车造成的一切责任和费用由用车人与驾驶员承担。
4、驾驶员严禁私自用车,如有特殊事情需用车也必须到校长办办理申请派车手续。如有违反,扣发当月相关补助。
5、驾驶员必须严格履行《安全行车责任书》,遵守《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规则》,遵守各项交通法规,服从交通民警指挥,不违章驾驶,保证行车安全。驾驶员在上班时间和出车途中,不饮酒;饮酒后不开车,影响正常工作要追究行政责任;造成严重事故的要承担刑事责任。杜绝酒后开车或开“英雄”车,开“病车”、盲目超车以及擅自载人或超载等行为。不带病开车、不开疲劳车,如因玩忽职守、不按原则办事,出现人为交通事故或车辆损坏或因违反交通规则造成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驾驶员本人承担。
6、驾驶员执行任务途中须保持通讯畅通,随时联系。
7、出车后或无出车任务时,驾驶员须将车辆停在学校规定地方,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动用车辆。车辆一般不准在单位外过夜,偶遇特殊情况,驾驶员须提前报校长办同意。无故影响学校工作的,扣发当月相关补助。
8、驾驶员对车辆有爱护、养护和车身安全责任。驾驶员要始终保持车内外整洁 ,保持良好的出车状态。做到出车前有检查,回车后有维护。
9、驾驶员负责车辆的日常保养、维修,驾驶员对车辆保养要求做到“小故障勤动手,大故障早报告”。确需外出修理或添置更换车内设备或零部件,由驾驶员写出书面详细申请,报校长办审核,经校长审批后,将书面申请送校长办备案。修理费经校长办与书面申请核对后签批、报分管校长审批后,再由校长签报。车辆需中修、大修,驾驶员要征得校长同意,合理安排,节约资金,保证修理质量。
10、驾驶员负责车辆的年检、保险、养路费交纳等有关车辆的必办手续。
11、驾驶员负责经常检查车内消防器材性能,必须随车携带灭火器,以免遇到突发事故。
12、遇有下列情况,驾驶员可拒绝出车,并向校长办和用车人说明:
⑴ 大雨、大雪、大雾造成路面行车危险的。
⑵ 身体不适的。
⑶ 连续驾驶4小时以上或单程500华里以上未休息恢复体力的。
⑷ 车辆发生故障尚未未排除的。
⑸ 其它特殊情况或特定环境下的。
第二部分 用车常规
13、原则上所有用车实行派车单制度。用车方须事先到校长办填写用车申请单, 然后再由办公室签发派车单(遇特殊情况,校长办可先电话通知驾驶员出车,但当事人事后必须到校长办补填用车申请单、派车单,并交送驾驶员)。用车者不得擅自通知驾驶员出车。
14、学校所有车辆由校长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动,优先保证学校负责人及重要事项用车。职能部门负责人市内公务用车一般情况下提前申请预约,校长办在可能情况下调度派车。所有长途用车由用车人申请,报校长签字批准(校长外出时,报常务副校长签字)后,再由校长办开出派车单。财务会计有巨额现金取款、解款任务可申请用车。
15、组织教师外出参加教研活动或参观学习、组织学生外出学习、比赛等用车,不论路途远近,组织者必须凭《海门市教育系统外出活动审批表》,经校长签字批准,再办理用车申请手续。组织者负责师生外出期间的安全。
16、用车范围限制江苏省内使用,原则上出省不派车(上海除外)。
17、车辆原则上不得外借,特殊情况须经校长同意,由校长办通知驾驶员。未经校长批准,不得将车辆、钥匙借给其他驾驶员,更不许借给非驾驶员。私自将车辆外借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并扣发工资。凡经学校同意外借的,及时收回钥匙、车辆,并负责检查车况,如有损坏及时汇报,不得帮助隐瞒。
18、严禁公车私用,特殊情况需用车的,由校长同意后,在不影响公务的情况下,可申请派车,由用车人支付车辆使用费用,交纳油料费和路桥费。
车辆使用管理制度11
一 概述
1、 为规范公司车辆使用管理,提升公务车使用效率,确保使用人及车辆的交通安全,减少费用开支,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所有车辆的使用管理适用于本制度。
3、严禁用公务车办私事,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
二范围
1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可以直接向管理部申请用车。
2 其他人员使用公务用车时,由本部门负责人或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管理部统筹安排。
三 权责
1、管理部统一负责公务车管理。
专人负责调度公务车辆,其他人员未经授权不得擅自调用公务车辆。负责人不在时,可由负责人指定人员负责调度。
所有公务车的使用、借用、日常管理以及车辆的钥匙管理等。 车辆的日常保养,投保事宜及保险单的管理。 公务车加油卡的日常监督管理。
2、财务部统一负责公务附属资料管理。
公务车车辆行驶证、保险卡及附属物品的保管(所有公务车的备用钥匙,备存一份于公司财务部保管)。 公务车加油卡办理、冲值。
四、公务车申请使用流程
(1)、工作时间使用
1、市内用车,用车人应提前半小时提出申请,填写《公务车用车申请单》(附件一)交管理部统筹安排。公司员工用车必须有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交于管理部领取车钥匙和填写《公务车出车登记表》(附件二),遇特殊情况可随时提出用车申请。
2、外出(除市区以外)用车,除履行上述手续外,必须提前一天报管理部和总经理批准。
3、为提高公务用车的使用效率,凡可合并或不必要的用车,管理部综合考虑用车的先后、人数、轻重缓急安排公务车的使用。
4、因公务紧急来不及填写《公务车用车申请单》的,获得总经理或管理部负责人同意可使用公务车,于事后一天内补办相关派车手续。
5、公务车使用人每次用车结束后,应自觉填写《公务车出车登记表》上的时间、里程等相关内容并及时将车钥匙交到管理部。
(2)非工作时间使用
1、非工作时间用车(夜间、节假日等)须经公司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后方可使用。
2、外单位借用车辆,需经公司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同意后方可使用。
五、相关规定
1、公务车使用者仅为取得有效汽车驾驶执照者。
2、驾驶员与使用者应爱惜车辆,公务车每次使用结束后,及时清理车上垃圾与物品,保持车辆的干净整齐。
3、驾驶员为公务车具体负责人,车辆有关证件及资料由驾驶员妥善保管。并负责公务车日常管理与维护,做到定期清洗,定期保养。
4、公务车驾驶员应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严格执行行车守则,出车前、行车中、返回后检查。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地点,离开车辆时锁好门窗。
5、公务车驾驶员对公司公务车每半个月进行一次检修,定期维护与保养,提前一天填写《公务车维修保养申请表》(附件三)。自觉维护使车辆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如发现车况不佳或损坏及时向管理部报告车况,征求车辆处理意见。
6、公务车驾驶员每天及时向管理部汇报车辆使用情况,以便管理部对车辆进行有效调度。对不及时报告车辆情况影响车辆调度的驾驶员,公司将视情节严肃处理直至取消驾驶公司公务车辆资格。
7、未经公司领导同意私自使用公务车辆,一经发现处罚当事人100元罚款,如果造成车辆损坏的费用全部由当事人承担。
8、 下列情况,违反交通或事故的经济损失及责任由驾驶员负担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3)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员负担。
(4)由于本身操作不当或违章操作发生交通事故。
9、对于领导特批的私人用车,对其期间产生的油费、过路费等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10、公司正式员工婚、丧(直系亲属)事件用车,可由公司派司机提供车辆一台并免费使用一天时间,如需车辆二台或二天时间按相关规定执行。
11、公务车在使用途中如发生不可抗拒的事故,应先抢救伤患人员,及时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立即向公司管理部或总经理报告。
六 其它
1 财务部每月填写《公务车加油统计表》(附件四)与《公务车加油汇总明细表》(附件五),月度管理部与财务部核对车辆用油台账,严格按行车里程与百公里耗油标准核发油料,做到每月核对无误。
2 驾驶员应做到合理用车,节约用油,将油耗控制在制定标准以内,特殊情况下需要增补油料费用的须报公司批准。
3 车辆在外加油须经公司领导审批,否则不予报销。
4公司公务车为公司财产,任何人无权损坏,驾驶员不得私自出卖油料和将油料赠送他人,如有发现,按论处。
附件一《公务车辆使用申请表》 附件二《公务出车登记表》 附件三《公务车维修保养申请表》 附件四《公务车加油统计表》 附件五《公务车加油汇总明细表》
七 本管理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车辆使用管理制度12
为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保障各项畜牧业工作正常运行,同时,遵循节约能源,提高效率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的调配和使用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安排,用车者要先申请,经主管领导同意后加油派车,并核定加油量。因工作需要,各站所车辆可由办公室统一调遣,其加油费由局机关支付。
二、驾驶员要服从办公室的工作安排,做好出车记录,按时上下班。车辆回归后,随时待命,保持车辆清洁卫生,车况良好。
三、车辆加油核定标准:平坦公路原则上每百公里加油10公斤,山区(牧道)原则上每百公里加油15公斤,外地出车视路程核定加油量,回单位后凭加油发票核销。
四、车辆要定点维修,检修或更换部件,需征得领导同意,并由办公室负责监督,私自在非定点修理,不报销修理费用。
五、严格执行派车制度,规范和履行派车手续,由办公室负责人根据里程填写派车单,经主管领导审核并签字同意,再由财务人员、驾驶员签字后予以调用和车辆加油。逢节假日因工作需要临时用车,须经主要领导先同意,再现金加油(仅限于领导干部),后凭票报销,并及时补办相关手续。
六、原则上本局车辆仅限内部办公使用,特殊情况如上级领导部门临时调用的,由上级领导部门负责加油。在婚丧嫁娶问题上,如无直系亲属关系,一律不允许派车。
七、未经办公室同意,私自出车情节较轻者给予批评教育,若发生交通事故,依法承担一切后果。
八、驾驶员应经常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关法律知识,杜绝违章驾驶,保持车辆安全驾驶。如在车辆管理过程中,如因个人因素违反交通法规而造成责任事故,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本局概不负责。
九、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切实做到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绝对不看,不该做的绝对不做。
十、本规定自20xx年月日起实施,各站所可参照执行。
车辆使用管理制度12篇 部门用车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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