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养老服务协议15篇 社区与养老机构居家养老协议

时间:2022-09-02 12:35:00 综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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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养老服务协议15篇 社区与养老机构居家养老协议

居家养老服务协议1

  甲方:( 用户 )姓名 身份证号

  乙方:(服务员)姓名 身份证号

  丙方: 社区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_______服务,自_____年__月__日开始,每周工作____天,每天工作____小时。

  2、甲方在乙方每天服务结束时,应如实填写《服务情况回单》中的有关内容。

  3、甲方若不满意乙方工作,必须提前通知丙方与乙方,待丙方处理后才能与乙方解除合同。

  4、甲方有权监督服务员履行合同规定,要求乙方完成服务项目。对服务员的服务情况可通过电话或书面意见反馈给丙方。

  5、甲方要尊重乙方的人格,平等待人。

  6、用工期间,存在安全隐患的工作,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工作。若发生意外伤残事故,属甲方责任由甲方负责,属乙方责任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为甲方服务期间必须守时守信、忠诚本分、积极主动、履行职责。不迟到、不早退,努力完成服务项目。

  2、乙方必须实事求是地向甲方、丙方提供个人的详细资料。

  3、乙方在每天服务结束时,应如实填写《服务情况回单》中的有关内容,并半月一次交社区服务站,期间负责妥善保管该“回单”。

  4、乙方若因事、因病不能继续进家服务(特殊情况酌情处理),必须提前一周分别通知甲方和丙方,待安排好工作后方可解除合同。

  5、服务期间,若因本人不能认真履行职责,不能遵纪守法,服务技能差,服务态度差而被用户解退或因自身原因而辞职者,终止合同,不发工资。

  6、乙方不得擅自向甲方索要交通费,不得接受甲方馈赠的物品。

  7、服务中,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甲方财产损失或意外伤残,责任自负。

  8、存在安全隐患的工作,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工作,否则有权拒绝工作。

  9、若请病事假或逢节假日休息,乙方应补齐工作天数后方可领取工资。

  三、丙方的权益和义务

  1、丙方有权按协议对甲方、乙方进行监督管理并负责协调双方纠纷。

  2、丙方有义务为甲方推荐、调换服务员,为乙方调换用户。

  四、本合同一式三份

  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五、解除合同

  1、甲方、乙方在合同期间若出现法律禁止的行为,由此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丙方则有权解除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登记表备注中出现的问题,丙方有权解除合同。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家庭住址: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丙 方: (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居家养老服务协议2

  编号:_________

  甲方(养老院):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入住老人):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原单位:_________

  丙方(亲属或本市担保人):_________

  亲属姓名:_________

  与入住人的关系: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担保人姓名:_________

  协议总则

  一、为满足老年人安度晚年的实际需要,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医、老有所学”,人人共享社会进步的成果,切实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为老人营造温馨、舒适的生活环境,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怀,体现全社会对老年人的关心,各方遵循《民法通则》、《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老年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及国家其他法律法规,经平等协商,签订本协议。

  二、各方签约表明:

  甲方对乙方已进行体检,确信可以为乙方提供约定服务,并接受本协议的约束。

  乙方对甲方提供服务的宗旨、内容、性质、工作流程及责任已充分了解,自愿接收甲方提供约定的服务,自主签约并接受本协议的约束。

  丙方对甲、乙双方已有充分的了解,对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三方均确认,协议内容已仔细了解,对各方的情况均已了解并理解己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情形变迁时,得订立补充协议。

  任何一方认为有必要,可订立补充条款。

  协议分则

  一、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提供与资质等级相应的服务设施和活动场所,生活起居、文化娱乐、康复训练、医疗保健等服务设施配套。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具有专业知识、技能的医疗护理人员和服务人员(无医务室的应有与其签约的专业医院负责老人疾病的诊治)。老人居室及文化娱乐活动场所的使用面积不低于部颁《规范》,为老人提供的生活设施和用品须是安全可靠的。有完善的管理规章和服务流程。提供住宿条件及日常生活措施,保障乙方生活环境舒适、洁净;

  2.生活照料的义务。按照入住老人的身体状况(自理、介助、介护)提供相应的服务,注意营养,根据老人的需要或遵医嘱合理配餐,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要喂水喂饭。要及时清扫房间,保持室内洁净。定期帮助老人洗澡、理发,修剪指甲,更换衣物。照顾乙方的日

  常生活起居及一日三餐,实行科学配餐以满足老年人所需的营养均衡;

  3.医疗护理的义务。基于保护入住老人生命权和健康权的需要,对偶患疾病或常年卧床的老人要尽到诊治护理的义务,严格执行康复计划。老人突发疾病,须尽快通知其亲属或单位,说明病情,提出治疗方案。对需抢救的,要先行抢救。对介护老人制定护理方案并严格实行程序化个案护理。服务人员24小时值班,保障老人生命财产安全,防止老人意外伤害。对于潜在的危险和可能造成老人伤害的,养老机构有告知和警示的义务;

  4.满足老人精神文化生活需要的义务。经常组织老人进行必要的情感交流和社会交往,开展文体活动,对老人进行保健知识教育,帮助老人树立健康向上的老年价值观。帮助老人进行心理调适和处理好老人之间的关系;共3页,当前第1页123

  5.对乙方需要的其他服务,由本协议三方另行补充并作为本协议附件。

  二、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遵守规章,接受管理。入住前要如实向养老机构反映老人的情况,如脾气秉性、既往病史等,入住后要自觉遵守养老机构的规章制度,接受管理,爱护公物,外出要请假。老人之间要搞好团结。

  2.遵医嘱。医疗护理及康复训练的效果取决于双方的共同配合,因此入住老人须按要求接受医疗护理及康复训练,还应在患病治疗期间遵守医嘱,配合治疗。

  3.及时交纳费用。对偶发性费用如治疗、抢救费用等应随时结清。

  4.乙方外出时应在甲方设定登记处进行登记或有丙方陪同。

  5.家属及单位应经常与老人沟通,保持联络,满足老人的精神需求。家庭及单位地址、联系方式变更时,应及时通知养老机构,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三、丙方义务

  1.丙方应保证至少_________星期探视乙方一次,否则,除非乙方明确反对,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2.丙方应积极配合公寓做好工作,使乙方心情舒畅。

  3.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进入用餐和为乙方选餐。

  4.丙方如带乙方外出,所造成一切病情及事故,甲方不负责任。

  5.丙方对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害负有连带赔偿责任。

  四、三方安全义务

  1.甲方在楼前设置门卫,外人入内均需登记,即使乙方亲自带入,如甲方认为需要仍可要求登记;

  2.乙方的房间属于私人空间,除非甲方提供的设施状况不良造成的伤害,甲方不承担责任;

  3.在丙方或乙方其他亲属探视期间,甲方不对乙方在这期间的非他人故意伤害承担责任;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在房间内装置其他设备;

  5.乙方在发生如下情况时,均须向甲方及时说明并服从甲方安排,否则甲方对可能的伤害或损失不承担责任:

  (1)在房间内保管贵重物品;

  (2)会见可能有纠纷的客人;

  (3)认为自身安全受到他人威胁;

  (4)对自己的疾病及需要的护理内容,说明范围并不限于入院前查体的结果;

  (5)服用自带药品、食品或使用自备小物品时有疑问;

  (6)对于某种器材或设备的使用方法不明;

  6.甲方保持文体活动器材及路面状况良好,并在可能有危险性的区域设置警示标志;

  7.甲方为乙方安全,有权劝阻乙方参与某项文体活动或服务,如乙方坚持参与,须乙方及丙方的共同同意;

  8.甲方定期组织乙方查体,乙方对拒不参加的后果负责;

  9.乙方突发传染性疾病,应听从甲方安排;

  10.在乙方需送医院就诊时,甲方应通知丙方,并协助丙方办理有关手续。但如因丙方懈怠造成乙方病情加重,甲方不承担责任;

  11.乙方在甲方入住期间病情加重或新发疾病,甲方采取急救措施并通知丙方,丙方应急时赶到。否则,甲方不承担责任;

  12.非甲方原因突发停电造成意外,甲方不承担责任。

  13.乙方已达到不能自理者,丙方应及时联系转院或甲方协助联系转院。仍坚持留在甲方处发生意外,甲方不承担责任。

  五、服务费用

  乙方需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向甲方缴纳有关费用。缴纳地点:_________。

  1.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如下固定费用:

  (1)床位费每月_________元;

  (2)伙食费每月_________元;

  (3)冬季取暖费每月_________元;

  (4)缴纳押金_________元。

  (5)电费(指自带家用电器并经同意者),根据家电功率核定每月的收费。

  (6)其他约定的服务收费计_________元。

  (7)每月交纳的费用,如乙方原因不在寓内住宿连续_________天以上不在养老院内就餐,餐费按天退还,床位费不予退还。

  2.固定费用按月收费须由乙方在费用发生_________日前支付,乙方也可与甲方协商其他付费办法;

  3.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医疗服务所产生的医药费用,按实际发生额随时收取;

  4.乙方损坏甲方物品,应照价赔偿;

  5.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定和制度;

  6.在以下情况下发生的费用或赔偿,由乙方负担:

  (1)医疗费用;

  (2)丧葬费用;

  (3)违反己方义务,造成自身或他人伤害或损失;

  7.丙方对须由乙方负担的费用或赔偿负有连带责任。协议附则

  一、单方协议解除

  1.以下情况下甲方可解除协议:

  (1)甲方认为乙方的病情发展超出了甲方的护理能力;

  (2)乙方患传染病、精神病;

  (3)乙方有过度暴力、自残、盗窃、诈骗倾向或其他严重不良嗜好,并有多名老人投诉;

  (4)乙方涉案刑事犯罪;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乙方未按时缴纳有关费用或赔偿金;

  (6)乙方不遵守甲方规章,对甲方工作产生严重干扰。

  2.如甲方违反本协议中的甲方义务,乙方可解除协议;

  3.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须至少_________个月前通知对方;

  4.合同解除后,甲方应按规定退还尚未发生但已预缴的费用;

  5.如乙方因其他原因解除合同,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6.合同解除,并不影响甲方向乙方要求支付按《协议费用》一节发生的赔偿金。

  二、违约责任

  除本协议已明确约定违约责任的条款外,违约方应支付给对方违约金_________元,因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解决争议的办法

  各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纠纷时,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和诉讼期间,各方仍需履行本协议。

  四、其他条款

  1.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同等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另订补充条款。

  五、补充条款

  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居家养老服务协议3

  甲方:

  乙方:

  一、甲方承诺:

  (一)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具有志愿者无私奉献精神,全心全意为老人服务。

  (二)视老人如亲人,服务做到耐心、细致、周到,不怕脏、累、苦。

  (三)按照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时间和服务方式,为老人提供优质服务。

  (四)及时了解服务对象的需求并调整服务内容。

  (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对象。

  二、乙方承诺:

  (一)正确理解居家养老工作的性质。对甲方要以礼相待。自觉按时向甲方支付须自行承担的费用。

  (二)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服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实事求是地对甲方进行工作评定。

  (三)服务过程中如对甲方不满,应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如实说明原因,由服务中心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处理。

  三、服务内容 ,服务时间 ,服务方式 。

  以上内容需甲、乙 双方共同遵守,确保居家养老工作顺利开展。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居家养老服务协议4

  甲方(雇主): 身份证号: 电话:

  乙方(家政员): 身份证号: 电话:

  丙方(居间方):

  甲乙丙三方是平等民事主体,三方是平等民事关系。三方本着自愿的原则,协商签订本合同,以确保甲乙丙三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一条 服务内容:

  甲方同意雇用乙方为其提供 □全日制 □住家制服务。乙方也愿意为甲方提供此项服务。

  第二条 服务时间:_____ 年 ____月 _____日至 _____ 年 ____月 _____日。

  乙方服务时间为:□住家 □白班 _____到_____ (时间) 。

  第三条 服务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服务费:乙方服务费为_________元/月(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合计日薪

  第五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若对乙方服务不满意,甲方有权要求丙方调换人员或中止合同。若终止合同,则扣除乙方实际工资后的剩余服务费将退还甲方。

  2. 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在其住宅从事与约定服务无关的活动。应向乙方明确服务要求、生活习惯,合理安排日常家庭事务,必要时予以示范;提前告知乙方重要家庭成员信息,如疾病、生活习惯等。

  3.对乙方在服务期间和服务场所的安全负责,不得指使其从事危险工作;如遇乙方突发急病或其他伤害时,甲方应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乙方离开服务地点外出,未按时返回或发生意外,甲方应在24小时内通知丙方。

  4.家用电器使用方法各异,甲方应提前告知乙方家中的煤气、水、电及家用电器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因甲方未履行告知义务,造成甲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赔偿责任。安全妥善保管家中的现金和贵重物品,以免发生纠纷。5.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人格和劳动,应向乙方提供与其一般家庭成员基本相同的伙食,甲方为其提供适当和安全的居住场所不得安排与异性成年人同室居住。

  6. 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乙方实施搜身、扣押钱物、殴打谩骂、威逼等行为。

  7. 乙方下户离岗时,甲乙双方均应认真检查各自有无财物丢失或人身损害。乙方离岗后,合同各方不再为他方损失承担责任。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按照培训或用户的要求操作,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指导,尊重甲方的生活习俗,善待服务对象,爱护甲方财物。

  2. 请假外出应征得甲方同意,禁止擅自离岗。如确需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到丙方处办理手续,经丙方同意方可中止提供服务。

  3. 有权拒绝从事与合同内容不符的工作,有权拒绝为其他第三方服务,有权拒绝在非约定地址服务;有权与有侵权行为的甲方、丙方解除合同。

  4.不得在甲方住处从事与合同约定服务无关的活动;不得有任何主观恶意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行为;因乙方原因而造成甲方人身或其他权益受侵害的,乙方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第七条 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验证甲乙双方身份信息;为甲方委派身份经过验证、体检合格并达到相应技能的员工,认真兑现各项服务。

  2. 为乙方建立服务档案,记录乙方的工作经历;指导督促乙方执行合同的各项约定;对乙方进行一定的思想教育、技能培训。

  3. 因乙方原因(如生病、事假等)或甲方原因(如服务日期变更)造成乙方不能履约时,有权为甲方调换同等级别的人员。

  4. 有权向甲方了解乙方的工作情况,有权对乙方的错误行为进行批评指正。有权调查并协助解决甲、乙双方产生的纠纷。

  第八条 终止合同

  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按工作天折算费用给乙方:

  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 不服从甲方合理工作安排的;

  3.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离岗;

  4. 被证明有偷盗行为的;

  5. 不能胜任相应工作的;

  6. 身体有病,不能继续从事工作的。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盖章有效)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居家养老服务协议5

  甲方(受托方):____颐养院

  乙方(入住老人):_____

  丙方(担保方):__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受托方):__颐养院

  所住地:__

  法人代表联系电话

  乙方(入住老人)姓名: 性别: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邮 编

  家庭地址(户口所在地)

  丙方(担保方):姓名 性别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与乙方关系

  家庭地址(户口所在地)

  联系电话 手机号 邮 编

  总则

  1、甲方系宁波市江东区政府批准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养老服务机构,能够 提供居住、生活照料、膳食、心理/精神等一系列养老服务。

  2、乙方、丙方详阅甲方《入院指南》,并经实地考察,自愿决定乙方入住 甲方机构,接受甲方提供的养老服务并愿意向甲方支付相应费用。

  3、丙方同意为乙方指定的监护人和担保人,代理处理乙方在本合同项下 的相关事务,自愿与乙方共同负担乙方在入住期间的一切相关费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行业及地方规范,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 就养老服务事宜,自愿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供各方遵照履行:

  第一条 甲方接收乙方入住的条件及程序

  1、接收条件:

  (1)年龄年满60周岁;

  (2).无传染病、精神疾病及老年痴呆症者;

  (3.)生活习惯、性格趣向、精神状态适合过群体生活者;

  (4).有担保和监护人,本人和担保人具有正常支付能力的。

  2、入住程序:

  (1)乙方向甲方提供乙方及丙方共同签字的《休养老人入住申请登记表》

  (附件1)。(2)乙方向甲方提供在本合同签署前一个月内的《体检单》(附件2),体检项目包括心电图、b超、肝功能、胸透、血糖、血脂、尿酸等,甲方作为乙方 入院的健康档案进行保管。

  (3)自理能力测评

  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休养老人入住申请登记表》、《体检单》及对乙方的身 体状况进行综合测评,确定乙方为:

  ①生活自理老人②生活半自理的老人 ③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老人。乙方、丙方对甲方所作的自理能力测评结果表示认可。

  第二条 服务项目及质量标准

  1、甲方按照国家行业标准《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的要求向老人提供生活照料、膳食、心理/精神支持、安全保护、环境卫生等服务,甲方提供养老服务的各种服务项目的标准见服务指南。

  2、乙方如选择其他服务项目,或因乙方的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变更服务项目,由三方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合同确定。

  第三条 服务收费

  1、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服务指南。

  2、乙方、丙方应于签约之日向甲方支付医疗备用金20_元,用于乙方突发急病的救治或其它相关费用。合同期限内押金不足20_元,乙方或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0日内补足。在合同终止时,甲方扣除相关费用后返还乙方 或者丙方(不计息)。

  3、乙方入住缴纳费用包括床位费、护理费、伙食费及其它约定费用,首月

  费用应在入住当日付清,以后在每月25号前付清次月费用。

  4、乙方入住不满15天(含15天)的,床位费按半月计算,超过15天的床位费按全月计算;护理费、伙食费按日计算。

  5、入住双人间的,除公共照明、电视、空调用电外,甲方为每床安装电表一只,壁扇和个人家电使用均进入个人电表,费每月底按实结清。

  6、甲方在乙方入院时,向乙方一次性收取个人生活用品代办费300元。

  7、入院时,甲方安排乙方入住 楼号床,确定护理等级为级,每月床位费 元;护理费 元;伙食费元;元,合计元,今后费用收取视乙方身体变化情况和开展服务项目增减结予调整。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相关费用;

  (2)按照公示的管理制度,对乙方进行管理;

  (3)为了乙方的安全,有权根据乙方身体和自理能力情况对所需服务项目的变化情况给予调整,但必须事先征得乙方或丙方确认;

  (4)甲方系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按约定向乙方提供相应等级之服务,但不承担监护人之义务。

  2、甲方的义务

  (1)各项规章制度健全,根据国家规范和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为乙方提供符合服务质量标准的生活护理、饮食服务、医疗康复、文化娱乐等服务;

  (2)按合同约定提供各项服务设施,确保养老服务场所、设施符合行业标准规定;

  (3)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尊重乙方,保障乙方的人格尊严和人身、财产安全;

  (4)当乙方发生紧急情况时应及时通知丙方或其他约定的联系人;

  (5)为乙方建立个人档案,包括乙方的入住登记表、体检报告等健康资料以及日常经费开支情况等个人信息归入其中,完整保存,不得对外透露;

  (6)为乙方提供大额现金委托存款服务,存取自由;

  (7)接受乙方和丙方的合理建议和监督。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按照约定的服务项目获得甲方提供的符合服务标准的养老服务;

  (2)对甲方的管理、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有批评建议的权利;

  (3)对自身的健康状况、费用支出、入院记录等有知情权,有权查阅、复印甲方为其建立的个人档案;

  (4)依法享有人身自由,有参加社会活动的自由和权利(行动不便的外出需经丙方同意);

  (5)享有隐私权,且人格尊严和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害;

  (6)在突发急病的情况下有获得及时医疗抢救的权利。

  2、乙方的义务

  (1)入住前要如实向甲方反映本人的情况,如脾气性格、生活起居习惯,家庭成员情况、既往病史等,若因隐瞒相关情况,所引起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2)在入住期间应遵守甲方规章制度、与入住老人和睦相处;如发生纠纷造成自伤或他伤,由乙方承担责任;如造成公物损坏,照价赔偿;

  (3)如身体不适,应及时向甲方反映,接受甲方治疗,甲方认为需转外院治疗的,应主动配合;

  (4)按照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养老服务费。

  第八条:丙方的权利、义务

  1、丙方的权利

  (1)对甲方的收费标准,服务项目及对乙方的身体健康、享受服务的情况等有知情权;

  (2)有权监督甲方根据约定的护理服务内容为乙方提供的相应服务,有权对甲方的管理、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提出批评和建议;

  (3)有权查阅复制乙方的档案资料,在乙方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代理乙方向甲方主张权利;

  (4)遇紧急情况,包括乙方发生走失、意外事故、身体健康状况出现紧急情况时,有权第一时间从甲方得到相关信息。

  2、丙方的义务

  (1)丙方自愿担任乙方法定监护人和担保人,全权负责乙方入住期间一切事宜。入院时应如实告知乙方健康等可能影响甲方服务的情况,如甲方认为不适宜休养的,丙方应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及时领回,如乙方发生伤人毁物、疾病传染他人等所造成的损失由丙方负责赔偿;

  (2)甲方因乙方身体健康状况变化需对乙方护理级别给予调整,丙方如有异议应在接到通知3天内向甲方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3)丙方应经常来院探视乙方,保持联络,尽量满足乙方的精神需求。

居家养老服务协议6

  甲方(服务机构): 乙方(服务对象): 丙方(担 保 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内容与要求

  1.根据老年照护等级评估要求确定的乙方照护等级,甲方为乙方提供约定服务,见《首次服务项目确认表》(附件1)。

  2.服务要求:各方同意养老服务标准按照以下第

  (1)《上海市养老机构设施与服务要求》。

  (2)

  第二条 服务期限

  1.服务期限自年日至日。

  第三条 服务费用

  1.乙方支付甲方服务费用:人民币

  其中床位(托管)费:人民币 护理费:人民币 元/ 。

  2.

  第四条 支付方式

  1.服务费用支付方式选择以下第项执行。

  (1)按月支付(每月日前支付当月费用)。

  (2)其它 。

  2.结算方式选择以下第项执行。

  (1)现金结算 (2)支票转账

  第五条 保证金

  1.乙方支付甲方入院保证金:人民币订之日起本合同终止时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结清。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1.取得上海市养老机构执业证书和法人资格证书。

  2.在乙方入住期间对其身体状况进行持续评估,如需变更照护等级的,应经乙方或丙方同意,并调整相应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费用,见《变更事项确认表》(1-3)(附件3)。

  3.按约定对乙方进行照护,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做出相应处臵:

  (1)乙方需要外出就医的,甲方应及时告知丙方,并由丙

  方携乙方就诊。紧急情况下,可送急诊处臵,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外出就诊后所配药品,甲方按卫生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及医嘱执行。如乙方为中度、重度照护者,甲方还应提供外配药品管理服务,并办理相关药物交接手续。

  (3)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应告知丙方携乙方外出就医。在征得丙方同意后,甲方可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否则,甲方可按本合同第十条执行。

  a)乙方因机能进行性衰退,坐、立困难,危及自身或他人安全的;

  b)乙方因认知能力下降,行为不能自主,危及自身或他人安全的;

  c)乙方因疾病或其他原因出现精神异常,危及自身或他人安全的。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1.如实告知健康状况和药品使用情况,并填写《首次入住健康状况介绍》(附件2)。

  2.配合甲方做好持续评估,确认照护等级。

  3.入住期间配合甲方管理,并遵守下列规定:

  (1)贵重物品不宜带入院内,如有带入自行保管。

  (2)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使用自带家用电器。

  (3)吸烟者应在指定地点吸烟。

  (4)照护等级评估为中度、重度的,外出就医所配药品应委托甲方管理,并与甲方明确约定(约定内容见本合同第十二条)。

  (5)出院时,应及时清理物品,结清相关费用。

  第八条 丙方权利义务

  1.有权了解乙方的生活情况,并可对甲方的照护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当乙方无法履行告知义务时,应向甲方如实告知乙方的健康状况和用药情况,并填写《首次入住健康状况介绍》(附件

  2)。

  3.对乙方入住期间的费用及造成的经济损失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在乙方入住期间配合甲方管理:

  (1)对甲方反映的有关乙方事宜,应配合甲方共同处理。

  (2)乙方需外出就医的,应及时携乙方到医院就诊,根据医嘱执行,并向甲方如实告知乙方的就医情况。

  (3)联系方式如有变动,应及时以书面方式告知甲方。

  (4)当乙方不能自行处理时,办理乙方相应的费用结算,物品清理等事宜。

  第九条 保险

  1.甲、乙、丙三方可协商一致办理相关保险事宜。

  2.甲方打√无效)投保“养老机构责任险”。

  3.乙方打√无效)投保“入住老人意外险”。

  第十条 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或丙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出现精神障碍,已经危及自身或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

  (2)乙方患有必须隔离治疗的传染病。

  (3)逾期 月未支付费用(不得少于2个月)。

  (4)乙方连续请假外出超过天(不得少于30天)。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丧失养老机构执业资格的。

  (2)不符合消防安全、卫生防疫、食药监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要求,受到行政处罚的。

  (3)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人身伤害的。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乙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支付部分费用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其他违约责任: 。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1.

  2.

  3.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各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而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

  第十四条 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附件:1.《首次服务项目确认表》

  2.《首次入住健康状况介绍 》

  3.《变更事项确认表》(1-3)

  甲方(服务机构):

  名 称 住所(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签字/盖章

  乙方(服务对象):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住所(址) 户籍所在地 邮编 签字/盖章

  丙方(担保人):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住所地 户籍所在地 邮编 与乙方关系 联系电话 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居家养老服务协议7

  (以下简称“甲方”)与服务对象(以下简称“乙方”),在同意共同遵守《龙井社区社会化居家养老实施方案》的前提下,就有关居家养老服务的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乙方在本协议上签名即视为乙方已知悉并理解本协议条款,并同意受其约束。

  第一条 乙方符合《龙井社区社会化居家养老实施方案》中规定的居家养老服务资格条件且自愿申请并同意甲方安排服务员为其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若乙方不符合资格条件,甲方将有权停止或拒绝提供服务。

  第二条 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为老人,乙方应自觉遵守。在服务过程中,若出现乙方要求或变相要求服务员为乙方以外的其他人员服务时,服务员视情况有权拒绝或停止服务。

  第三条 服务员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具体工作内容:

  (一)帮助老年人打扫卫生、洗衣、做饭、购物等基本生活服务;

  (二)协助老年人就医、煎药、康复等基本护理服务;

  (三)陪伴老年人聊天、散步、心理疏导等精神慰籍服务。

  第四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擅自增加第三条约定以外及与居家养老服务严重不符的劳务负担,甲方对此保留停止服务的权利。若乙方不满意服务员提供的服务,乙方有权申请调换服务员。

  第五条 服务安排:

  甲方将按照“定服务对象、定服务项目、定服务时间、定服务地点、定服务人员”的“五定”方式,为乙方安排持有《健康证》、《结业证》的居家养老服务员为其提供服务,如甲方本次安排的服务员不适应乙方的生活环境,乙方可向甲方申请调换服务员。

  第六条 服务费用:

  (一)依据乙方填写的《龙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申请登记表》,乙方符合《龙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标准》,属于(A□ B□ C□)类型,可享受每天(1□ 2□ 3□)小时的居家养老服务,所需劳务费由政府每小时补贴3.75元。

  (二)乙方有义务在每个自然月的最后一天或服务停止当日正确填写《居家养老服务凭证》,并按照当月实际服务时间,准时向服务员支付3.75 元/小时的服务劳务费。如乙方未按时向服务员支付服务劳务费,甲方将停止服务,乙方应向服务员每日偿付当月服务劳务费总额的1%的滞纳金。

  第七条 服务调整:

  (一)乙方和服务员均享有调整服务的权利,若因故需要调整服务,须向甲方提前3日提出申请。

  (二)甲方在接到乙方或服务员提出的服务调整申请后,会根据实际情况停止服务,并及时选派新的服务员上门服务,但服务调整期间不保证服务不中断。

  (三)服务调整后本协议依然有效。

  第八条 服务时间:

  第九条 其他:

  (一)服务员上岗后,乙方应尊重服务员,平等对待,不得歧视和虐待,如不满意该服务员,可直接与甲方联系,进行人员调整。

  (二)如乙方在服务员规定的服务时间段内发生紧急情况,服务员会及时与乙方相关监护人取得联系,同时与相应的社会应急机构如:110、120、119等取得联系。

  (三)乙方在服务员到家后,有义务详细交待应做及应注意的事项,并教会服务员使用用器具和电器,当面提出合理的工作要求,以便服务员能迅速、稳妥地开展工作。

  (四)甲方已明确规定服务员在服务期间不得带亲朋在乙方家中做客。如出现上述情况,乙方可与甲方联系,当即处理(但乙方主动邀请的除外)。

  (五)甲方已明令禁止服务员不能与乙方发生任何借款、借物和委托办事的情况若出现以上情况,乙方应明确拒绝,如有纠纷属私人行为,甲方概不负责。

  (六)服务员每月请事假不准超过3次,每次不准超过3天,欢迎乙方监督。请假期间乙方不支付劳务费。

  (七)法定假日(清明节1天、五一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十一3天、元旦1天、春节3天)服务员正常休息,乙方不需支付劳务费。若乙方需要服务员法定假日服务,且服务员同意,乙方须按照国家规定支付300%的劳务费。

  (八)乙方要随时将现金和贵重物品妥善保管好,如乙方因财物找不到而认为被盗,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得对服务员采取搜身、扣押钱财以及殴打、威逼等侵权行为。

  (九)服务员在服务过程中,造成本人或他人的意外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

  (十)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将服务员转为第三方服务,如需调整,乙方可向甲方提出申请。

  (十一)乙方因心、脑、血管等老年常见急性突发病导致的不良后果,甲方概不负责。

  (十二)乙方因病住院或患有传染性疾病期间,应由其子女履行赡养、照料老人的义务,甲方将暂停服务,乙方痊愈后,甲方将继续安排服务。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协议中约定之解除及终止的条件出现时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居家养老服务协议8

  甲方(用户)姓名: 身份证号码: 乙方:济南大家园家政服务中心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l、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自 年 月 日开始,每周工作 天,每天工作 小时,自 点至 点。服务内容为: 。

  2、合同签订时,明确付款方式:甲方需向乙方出示《千佛山办事处“康乃馨”行动居家养老优惠卡》编号 ,或甲方向乙方交纳月服务费 元。

  3、甲方待服务员每次工作结束后应在服务员工作手册及《千佛山办事处“康乃馨”行动居家养老优惠卡》上签字,并於每月20日如实填写《服务员考勤·反馈表》,同优惠卡一并由服务员交回乙方,作为工资发放的依据。

  4、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服务员履行合同规定,要求服务员完成服务项目。对服务员的工作情况可以通过电话或书面意见反馈给乙方。若不满意乙方服务员的工作,必须提前通知乙方主管,适时调整服务人员。

  5、甲方要尊重乙方服务员人格,平等待人。甲方必须严格履行服务合同,不得擅自改变服务时间或内容。

  6、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服务员提供安全保障,保证乙方服务员人身安全。若发生意外伤残事故,属甲方责任则由甲方负责,属乙方服务员责任则由乙方服务员负责。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为甲方服务期间服务人员必须守时守信、忠诚本分、积极主动、履行职责,不迟到、必须在协议约定范围内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2、乙方对甲方使用《千佛山办事处“康乃馨”行动居家养老优惠卡》提供服务保证服务质量。每次服务结束时乙方服务人员按要求签字,并于每月20日将签字、考勤、优惠卡一并收回交付乙方总部。

  3、乙方服务员不得擅自向甲方索要交通费,不得接受甲方馈赠的物品。

  4、乙方服务人员因自身原因造成甲方财产损失或意外伤残,责任由乙方服务员负责。

  5、乙方有权对服务员的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并负责协调处理服务中产生的纠纷。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济南大家园家政服务中心

  家庭住址: 代表签字:

  电 话: 电 话: 86916910 82115626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居家养老服务协议9

  甲方:

  乙方:

  一、甲方承诺:

  (一)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具有志愿者无私奉献精神,全心全意为老人服务。

  (二)视老人如亲人,服务做到耐心、细致、周到,不怕脏、累、苦。

  (三)按照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时间和服务方式,为老人提供优质服务。

  (四)及时了解服务对象的需求并调整服务内容。

  (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对象。

  二、乙方承诺:

  (一)正确理解居家养老工作的性质。对甲方要以礼相待。自觉按时向甲方支付须自行承担的费用。

  (二)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服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实事求是地对甲方进行工作评定。

  (三)服务过程中如对甲方不满,应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如实说明原因,由服务中心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处理。

  三、服务内容 ,服务时间 ,服务方式 。

  以上内容需甲、乙 双方共同遵守,确保居家养老工作顺利开展。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居家养老服务协议10

  甲方:

  乙方:

  为规范居民养老服务,关爱老年人健康,提高社会化养老服务水平,构建和谐社区,根据协议方稳中有各自的权利与义务,经协商,甲、乙两方就开展居民养老服务有关事项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按照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时间和服务方式接受老人及家属的工作安排,准时上岗,不得无故缺勤;遇到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履行服务时,应向服务对象说明原因;

  2.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具有志愿者无私奉献精神,全心全意为老人服务;

  3.自觉接受乙方的管理和监督,积极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各项活动;

  4.甲方应对服务项目开具清单,写明服务内容、数量、金额,并由服务对象签字确认;不得向服务对象索要应付服务费用之外的任何额外财物。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对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合理安排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和劳动强度;

  2.根据服务对象的情况,无偿服务对象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全额购买服务项目的费用;低偿服务对象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承担30%的费用,其余费用由服务对象向服务机构支付;有偿服务对象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代为提供便捷方式(包括联系服务机构、提供咨询服务等),费用由服务对象自行向服务机构支付;

  3.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对服务不好的服务机构有权终止协议;

  4. 服务机构按月份在下月初向乙方领取上个月份的服务费用,乙方负责督促低偿及有偿服务对象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服务费用,保护甲方的合法权利。

  三、本协议期间自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止;协议期满,双方均可终止本协议,但应提前7天告知对方。若未提出异议,则本协议按照前期限自动延续。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服务机构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居家养老服务协议11

  甲方(受托方):宁波市江东区嘉和颐养院

  乙方(入住老人):_____

  丙方(担保方):__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受托方):宁波市江东区嘉和颐养院

  所住地:宁波市江东区百宁街66号邮 编

  法人代表联系电话

  乙方(入住老人)姓名: 性别: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邮 编

  家庭地址(户口所在地)

  丙方(担保方):姓名 性别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与乙方关系

  家庭地址(户口所在地)

  联系电话 手机号 邮 编

  总则

  1、甲方系宁波市江东区政府批准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养老服务机构,能够 提供居住、生活照料、膳食、心理/精神等一系列养老服务。

  2、乙方、丙方详阅甲方《入院指南》,并经实地考察,自愿决定乙方入住 甲方机构,接受甲方提供的养老服务并愿意向甲方支付相应费用。

  3、丙方同意为乙方指定的监护人和担保人,代理处理乙方在本合同项下 的相关事务,自愿与乙方共同负担乙方在入住期间的一切相关费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

  律规定、行业及地方规范,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 就养老服务事宜,自愿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供各方遵照履行:

  第一条 甲方接收乙方入住的条件及程序

  1、接收条件:

  (1)年龄年满60周岁;

  (2).无传染病、精神疾病及老年痴呆症者;

  (3.)生活习惯、性格趣向、精神状态适合过群体生活者;

  (4).有担保和监护人,本人和担保人具有正常支付能力的。

  2、入住程序:

  (1)乙方向甲方提供乙方及丙方共同签字的《休养老人入住申请登记表》

  (附件1)。(2)乙方向甲方提供在本合同签署前一个月内的《体检单》(附件2),体 检项目包括心电图、b超、肝功能、胸透、血糖、血脂、尿酸等,甲方作为乙方 入院的健康档案进行保管。

  (3)自理能力测评

  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休养老人入住申请登记表》、《体检单》及对乙方的身 体状况进行综合测评,确定乙方为:

  ①生活自理老人②生活半自理的老人 ③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老人。乙方、丙方对甲方所作的自理能力测评结果表示认可。

  第二条 服务项目及质量标准

  1、甲方按照国家行业标准《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的要求向老人提供生活照料、膳食、心理/精神支持、安全保护、环境卫生等服务,甲方提供养老服务的各种服务项目的标准见服务指南。

  2、乙方如选择其他服务项目,或因乙方的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变更服务项目,由三方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合同确定。

  第三条 服务收费

  1、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服务指南。

  2、乙方、丙方应于签约之日向甲方支付医疗备用金20xx元,用于乙方突发急病的救治或其它相关费用。合同期限内押金不足20xx元,乙方或丙方应在接 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0日内补足。在合同终止时,甲方扣除相关费用后返还乙方 或者丙方(不计息)。

  3、乙方入住缴纳费用包括床位费、护理费、伙食费及其它约定费用,首月

  费用应在入住当日付清,以后在每月25号前付清次月费用。

  4、乙方入住不满15天(含15天)的,床位费按半月计算,超过15天的床位费按全月计算;护理费、伙食费按日计算。

  5、入住双人间的,除公共照明、电视、空调用电外,甲方为每床安装电表一只,壁扇和个人家电使用均进入个人电表,费每月底按实结清。

  6、甲方在乙方入院时,向乙方一次性收取个人生活用品代办费300元。

  7、入院时,甲方安排乙方入住 楼号床,确定护理等级为级,每月床位费 元;护理费 元;伙食费元;元,合计 元,今后费用收取视乙方身体变化情况和开展服务项目增减结予调整。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相关费用;

  (2)按照公示的管理制度,对乙方进行管理;

  (3)为了乙方的安全,有权根据乙方身体和自理能力情况对所需服务项目的变化情况给予调整,但必须事先征得乙方或丙方确认;

  (4)甲方系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按约定向乙方提供相应等级之服务,但不承担监护人之义务。

  2、甲方的义务

  (1)各项规章制度健全,根据国家规范和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为乙方提供符合服务质量标准的生活护理、饮食服务、医疗康复、文化娱乐等服务;

  (2)按合同约定提供各项服务设施,确保养老服务场所、设施符合行业标准规定;

  (3)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尊重乙方,保障乙方的人格尊严和人身、财产安全;

  (4)当乙方发生紧急情况时应及时通知丙方或其他约定的联系人;

  (5)为乙方建立个人档案,包括乙方的入住登记表、体检报告等健康资料以及日常经费开支情况等个人信息归入其中,完整保存,不得对外透露;

  (6)为乙方提供大额现金委托存款服务,存取自由;

  (7)接受乙方和丙方的合理建议和监督。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按照约定的服务项目获得甲方提供的符合服务标准的养老服务;

  (2)对甲方的管理、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有批评建议的权利;

  (3)对自身的健康状况、费用支出、入院记录等有知情权,有权查阅、复印甲方为其建立的个人档案;

  (4)依法享有人身自由,有参加社会活动的自由和权利(行动不便的外出需经丙方同意);

  (5)享有隐私权,且人格尊严和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害;

  (6)在突发急病的情况下有获得及时医疗抢救的权利。

  2、乙方的义务

  (1)入住前要如实向甲方反映本人的情况,如脾气性格、生活起居习惯,家庭成员情况、既往病史等,若因隐瞒相关情况,所引起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2)在入住期间应遵守甲方规章制度、与入住老人和睦相处;如发生纠纷造成自伤或他伤,由乙方承担责任;如造成公物损坏,照价赔偿;

  (3)如身体不适,应及时向甲方反映,接受甲方治疗,甲方认为需转外院治疗的,应主动配合;

  (4)按照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养老服务费。

  第八条:丙方的权利、义务

  1、丙方的权利

  (1)对甲方的收费标准,服务项目及对乙方的身体健康、享受服务的情况等有知情权;

  (2)有权监督甲方根据约定的护理服务内容为乙方提供的相应服务,有权对甲方的管理、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提出批评和建议;

  (3)有权查阅复制乙方的档案资料,在乙方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代理乙方向甲方主张权利;

  (4)遇紧急情况,包括乙方发生走失、意外事故、身体健康状况出现紧急情况时,有权第一时间从甲方得到相关信息。

  2、丙方的义务

  (1)丙方自愿担任乙方法定监护人和担保人,全权负责乙方入住期间一切事宜。入院时应如实告知乙方健康等可能影响甲方服务的情况,如甲方认为不适宜休养的,丙方应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及时领回,如乙方发生伤人毁物、疾病传染他人等所造成的损失由丙方负责赔偿;

  (2)甲方因乙方身体健康状况变化需对乙方护理级别给予调整,丙方如有异议应在接到通知3天内向甲方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3)丙方应经常来院探视乙方,保持联络,尽量满足乙方的精神需求,以篇二:养老服务协议范本

  养老服务协议范本:

  协议编号:(根据本机构情况编号)

  养老服务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编:

  电话:

  乙方:(入住老人)

  姓名:

  年龄:

  性别:

  籍贯:

  身份证号:

  原工作单位:

  读: 3次 大小: 14KB(共8页)

  邮编:

  丙方(亲属或本市担保人):

  亲属(担保人)姓名:

  与入住人的关系:

  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

  住所地:

  联系电话:

  邮编:

居家养老服务协议12

  甲方:服务对象

  乙方:服务人员

  丙方:服务中心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为保护各自的合法权益,经协商一致,各方自愿签订并自觉遵守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

  请在下面各项中选择所需要的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填在括号内( )。

  1、生活照料;2、康复保健;3、家政服务;4、精神慰藉;5、文化娱乐;6、紧急救援;7、看护病人。

  二、丙方的权利和责任

  1、向甲方提供护理员。建有护理员队伍并保持经常联系,护理员来源明白、身份清楚、手续完备。向甲方一次性收取护理员使用费及手续费共100元整。

  2、丙方收取甲方押金200元整。在护理员服务期满,甲方将护理员安全送回丙方,并确认护理员服务期间内的服务费已结清及无其它劳务纠纷后,丙方如数把押金送还给甲方。

  3、对甲方自愿赠给护理员的衣物和钱款,属双方自愿行为,丙方不负责追回。

  4、对新到的护理员和期满回后到中心的护理员,中心视情况对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再培训,并重新安排上岗。

  三、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及时按月付给护理员足额的服务费_______元整(具体数额在签订本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而定)。护理员休息日每月不少于三天,遇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不能休息的,双方协商,适当加薪。不得拖欠或扣发护理员的工资报酬。

  2、交纳护理员使用费及手续费后,一年内免费享有正常更换三次护理员的机会。

  3、向护理员提供免费正常食宿。不得安排其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并做到平等待人、不岐视、不虐待,保证护理员服务期间人身财产的安全。有义务对护理员的养老服务工作进行指导。

  4、护理员突发急病或遭受其它伤害时,甲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治病救人。因从事合同规定的工作致伤,应适当担负护理员医疗、医药费用。

  5、不得强迫护理员从事合同以外的工作,不得将护理员带往县城等以外的地方,不得私自将护理员转让给他人服务。

  6、有权要求和安排护理员重新进行体检,如果体检不合格,费用由护理员承担,反之,由甲方承担。

  7、有权拒绝护理员将同乡、亲友带入家中,有权拒绝护理员使用家中长途电话。

  8、甲方家中手饰、珠宝、现金等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对护理员因工作失误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同其协商解决或求助法律帮助。不得侵犯护理员的人身权益。

  9、发现护理员患有不能胜任养老服务的疾病,应及时将其送回丙方,并解除合同。

  四、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尊重和维护甲方、丙方的合法权利,自觉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养老服务项目,热诚服务。

  2、享有按月、按时得到劳动报酬的权利,每月休息日不少于三天,如需加班,有权同甲方协商,增加工资报酬。

  3、有权拒绝甲方提出一切不合理的要求,有权维护自己的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

  4 、安心做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如遇特殊情况(亲属患病、家有急事等),需回家处理时,应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报丙方备案,履行请假或终止合同手续。不得擅自离岗。

  5、不得擅自将亲友及他人带入甲方家中,不得随便翻拿甲方家中物品,如有偷窃等违法行为,经调查属实,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6、不得参与甲方家庭及邻里纠纷,尊重甲方家的生活习惯,不得虐待服务对象。

  7、不得与其他护理员人员恶意患通,损害甲、丙方的合法权益。

  8、合同期满或中途解除合同,应回丙方报到,等待丙方重新安排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如擅自离去,一切后果自负。

  五、其它

  1、签订合同时,甲方应按规定交纳护理员使用费、手续费和押金。护理员使用费和手续费一律不退。合同终止,凭押金收据条退回押金。

  2、合同期满、合同内容变更、终止等,甲方应及时到丙方处办理相关手续。愿意继续聘用原护理员的,请在7天内到丙方签订新一轮合同。如甲方与乙方私下达成服务协议,一旦发生任何问题,丙方概不负责,并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3、合同期未满,单方面要求解除合同,应提前5天通知对方;无故要求解除合同的,应由违约方交纳违约金500元。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纠纷,应先协商解决,解决不了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本协议一式三份,每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 方(签字): 年 月 日

  乙 方(签字): 年 月 日

  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居家养老服务协议13

  郑州市金水区社区服务中心 (以下简称“甲方”)与服务对象(以下简称“乙方”),在同意共同遵守《金水区社会化居家养老实施方案》的前提下,就有关居家养老服务的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乙方在本协议上签名即视为乙方已知悉并理解本协议条款,并同意受其约束。

  第一条 乙方符合《金水区社会化居家养老实施方案》中规定的居家养老服务资格条件且自愿申请并同意甲方安排服务员为其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若乙方不符合资格条件,甲方将有权停止或拒绝提供服务。

  第二条 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为老人,乙方应自觉遵守。在服务过程中,若出现乙方要求或变相要求服务员为乙方以外的其他人员服务时,服务员视情况有权拒绝或停止服务。

  第三条 服务员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具体工作内容:

  (一)帮助老年人打扫卫生、洗衣、做饭、购物等基本生活服务;

  (二)协助老年人就医、煎药、康复等基本护理服务;

  (三)陪伴老年人聊天、散步、心理疏导等精神慰籍服务。

  第四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擅自增加第三条约定以外及与居家养老服务严重不符的劳务负担,甲方对此保留停止服务的权利。若乙方不满意服务员提供的服务,乙方有权申请调换服务员。

  第五条 服务安排:

  甲方将按照“定服务对象、定服务项目、定服务时间、定服务地点、定服务人员”的“五定”方式,为乙方安排持有《健康证》、《结业证》的居家养老服务员为其提供服务,如甲方本次安排的服务员不适应乙方的生活环境,乙方可向甲方申请调换服务员。

  第六条 服务费用:

  (一)依据乙方填写的《金水区居家养老服务申请登记表》,乙方符合《金水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标准》,属于(A□ B□ C□)类型,可享受每天(1□ 2□ 3□)小时的居家养老服务,所需劳务费由政府每小时补贴3.75元。

  (二)乙方有义务在每个自然月的最后一天或服务停止当日正确填写《居家养老服务凭证》,并按照当月实际服务时间,准时向服务员支付3.75 元/小时的服务劳务费。如乙方未按时向服务员支付服务劳务费,甲方将停止服务,乙方应向服务员每日偿付当月服务劳务费总额的1%的滞纳金。

  第七条 服务调整:

  (一)乙方和服务员均享有调整服务的权利,若因故需要调整服务,须向甲方提前3日提出申请。

  (二)甲方在接到乙方或服务员提出的服务调整申请后,会根据实际情况停止服务,并及时选派新的服务员上门服务,但服务调整期间不保证服务不中断。

  (三)服务调整后本协议依然有效。

  第八条 服务时间:

  第九条 其他:

  (一)服务员上岗后,乙方应尊重服务员,平等对待,不得歧视和虐待,如不满意该服务员,可直接与甲方联系,进行人员调整。

  (二)如乙方在服务员规定的服务时间段内发生紧急情况,服务员会及时与乙方相关监护人取得联系,同时与相应的社会应急机构如:110、120、119等取得联系。

  (三)乙方在服务员到家后,有义务详细交待应做及应注意的事项,并教会服务员使用家用器具和电器,当面提出合理的工作要求,以便服务员能迅速、稳妥地开展工作。

  (四)甲方已明确规定服务员在服务期间不得带亲朋在乙方家中做客。如出现上述情况,乙方可与甲方联系,当即处理(但乙方主动邀请的除外)。

  (五)甲方已明令禁止服务员不能与乙方发生任何借款、借物和委托办事的情况,若出现以上情况,乙方应明确拒绝,如有纠纷属私人行为,甲方概不负责。

  (六)服务员每月请事假不准超过3次,每次不准超过3天,欢迎乙方监督。请假期间乙方不支付劳务费。

  (七)法定假日(清明节1天、五一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十一3天、元旦1天、春节3天)服务员正常休息,乙方不需支付劳务费。若乙方需要服务员法定假日服务,且服务员同意,乙方须按照国家规定支付300%的劳务费。

  (八)乙方要随时将现金和贵重物品妥善保管好,如乙方因财物找不到而认为被盗,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得对服务员采取搜身、扣押钱财以及殴打、威逼等侵权行为。

  (九)服务员在服务过程中,造成本人或他人的意外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

  (十)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将服务员转为第三方服务,如需调整,乙方可向甲方提出申请。

  (十一)乙方因心、脑、血管等老年常见急性突发病导致的不良后果,甲方概不负责。

  (十二)乙方因病住院或患有传染性疾病期间,应由其子女履行赡养、照料老人的义务,甲方将暂停服务,乙方痊愈后,甲方将继续安排服务。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协议中约定之解除及终止的条件出现时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居家养老服务协议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与乙方关系: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为满足老年人安度晚年的需要,切实保护协议双方的合法权益,为老人营造温馨、舒适的生活环境,甲乙双方遵循《民法典》、《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及国家其他法律法规,经平等协商,签订本服务协议。

  二、甲方义务:

  甲方应配备适合老年人生活起居的基本设施,同时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护理服务人员,有完善的管理规章和服务流程。在老人入住期间,根据老人的身体状况和家属要求,按照护理等级,提供相应的照料老人日常生活起居、环境及个人卫生的服务。甲方应根据现有条件和老人的状况,经常组织老人进行必要的情感交流和社会交往,提供报刊棋牌影视等文化娱乐设施,组织老人开展适当的活动,并帮助老人进行心理调适和处理好老人之间的关系。

  一日三餐实行科学配餐,荤素搭配,尽量满足老人所需的均衡营养;及时清扫房间,保持乙方老人生活环境舒适、洁净;保证饮用开水充足;及时清洗乙方换下的衣服;至少每月更换清洗床上用品一次。对于介助、介护老人按照护理等级提供相应的洗头、洗澡或擦身等服务。甲方提供热水、无绳电话方便老人。

  三、乙方义务: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管理。文明休养,维护公德,老人之间要和睦相处,不能打人、骂人。爱护甲方的财物,节约用电、用水。损坏甲方设施及私人物品要照价赔偿。

  (二)遵医嘱并配合护理。入住老人须配合甲方履行护理义务,还应在患病治疗期间遵守医嘱,配合治疗。

  (三)及时交纳各项费用。对日常清洁卫生的费用和疾病治疗费用等应随时结清。

  (四)乙方外出时要请假,并应在甲方设定的登记处进行登记或有家属陪同。

  (五)乙方代理人联系方式变更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因乙方代理人联系中断引起的责任,由乙方代理人承担。

  (六)保管好自己的私人物品。贵重物品、大量现金应交甲方服务台代为保管或储蓄。

  四、入院时乙方代理人须将乙方基本资料、身体自理状况及脾气秉性、生活习性、特殊爱好、既往病史、住院史、药物过敏史等情况如实告知甲方,并完整填写《入住申请表》。

  乙方入住前如已经过体检,或三个月内曾在医院进行检查或治疗的,应向甲方提供体检报告或医院病历;如无相关体检证明,则乙方代理人确认并保证入住老人未患有传染性疾病或精神疾病,适合养老院集体居住。乙方入住甲方期间因传染性疾病或精神疾病所引起的侵权责任由乙方代理人承担。

  五、甲方为乙方老人免费提供测体温、量血压服务。甲方与签约的专业医疗机构合作可为乙方提供常见病和老年病的诊疗服务(免出诊费),医药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因受伤或疾病危重需抢救的,乙方代理人委托甲方采取以下_____种措施(选择)。医院的医疗检查费用由乙方及代理人承担。

  1、先行送二级以上医院或乙方指定医院进行抢救,及时通知乙方代理人。

  2、先行通知乙方代理人,等候乙方代理人来养老院处理。

  乙方代理人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赶到或授权,如因乙方代理人懈怠等原因造成病情加重,甲方不承担责任。

  六、乙方老人有老年痴呆或类似症状的,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使自身或他人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全部由其监护人承担。

  七、甲方其他责任免除。

  1.因不可抗力或老人自身原因(含疾病、并发症)造成老人衰老、病情加重甚至身故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2.甲方仅接受乙方代理人的委托,帮助照顾乙方的饮食起居和个人卫生。由于养老服务对象群体的特殊性以及生命的自然规律,老人又是在养老院长期居住,因此,除非甲方有明显的过错,或是由甲方提供的设施、服务直接导致的损害结果,否则甲方不承担责任。

  3.乙方老人请假外出或亲属带乙方老人外出,甲方不承担乙方外出期间除保管交管物品外的其他责任。

  4.未经甲方保管的现金、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如果丢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5.因服用自带药品、食品或使用自备物品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甲方不承担责任。

  6.因乙方不遵医嘱、不配合护理并经通报代理人知晓,造成甲方无法履行义务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八、双方安全义务:

  1.对于潜在的危险和可能造成老人伤害的,甲方有告知和警示的义务。

  2.甲方在楼前设置值班,外人入内均需登记。

  3.乙方不得擅自在房间内装置其他设备,不得使用电炉、油炉等危险用品,电热毯、电吹风等自备电器要经甲方允许后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使用。

  4.乙方认为自身安全受到他人威胁或对于某种器材或设备的使用方法不明时,须向甲方及时说明并服从甲方的安排与指导,否则甲方对可能的伤害或损失不承担责任。

  5.乙方突发传染性疾病,应听从甲方安排,并按照行政部门相关法规执行。

  6.如乙方身体状况已超出甲方服务范围,乙方代理人接甲方通知后应及时联系转院或委托甲方协助转院。乙方及其代理人要求继续留住甲方处的,如因此发生不良后果,甲方不承担责任。转院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如下费用。伙食费、护理费等费用可以随物价上涨及乙方护理等级的改变而作相应的调整。收费调整时,甲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代理人。乙方所用的医药费用,按实际发生额随时收取。按月计算的费用以半个月为结算单位:不足半个月按半个月结算,超过半个月按一个月结算。老人临终服务费用为_____元/人。

  1、一次性入住费_____元。

  2、床位费、伙食费、护理费三项合计每月_____元。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3、医疗备用金_____元。

  4、空调取暖费_____元。

  5、电费(指自带家用电器并经甲方同意)根据家电功率核定每月_____元。

  6、预交小额支出备用金_____元。

  首次交纳款项合计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

  十、本协议执行期间为: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协议期满时双方要结清所有费用。协议期满结清费用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随之消灭。乙方需继续入住的,经双方协商,重新签订协议。协议期间乙方身故的,本协议自然终止。

  十一、如出现以下情况甲方可单方解除协议。协议解除后,甲方应按规定退还尚未发生但已预交的费用。

  1、甲方认为乙方的身体状况超出了甲方的护理能力;

  2、乙方患传染病、精神病等不适合群居的疾病;

  3、乙方有过度暴力、自残、盗窃、诈骗倾向或其他严重不良嗜好,并有多名老人投诉;

  4、乙方涉嫌刑事犯罪;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乙方未按时缴纳有关费用或赔偿金;

  6、乙方不遵守甲方规章,对甲方工作产生严重干扰。

  十二、乙方如住院治疗或甲方违反本协议中的甲方义务,乙方可解除协议。

  协议解除后,甲方应退还乙方尚未发生但已预交的费用。如乙方因其他原因解除合同,除医疗备用金外,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十三、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纠纷时,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订补充条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居家养老服务协议15

  父母年事已高,身边需要有人日常照顾,为使父母亨有一个幸福生活,本着公平合理,互帮互助的原则,特制定本养老协议

  1设立父母养老金专用帐户,一切收支全部入帐。(父母收入包括有关部门针对父母的各种补助,工资收入,单位福利金,慰问金以及各子女所兑养老金等;父母支出指:父母生病支出,日常生活支出,日常照顾费以及因为父母而出现的各种意外花费等项目的支出。)父母收支要专人管理,并负责父母日常生活用品采购及供应,要有帐可查,定期公布(用短信一月一公布)。帐目管理人采取推举的方法产生。当帐户资金短缺时,由子女按比例分摊。帐户资金节余时,按比例分配。任何子女不得私自挪用帐户资金。

  2因父母已需要专人负责照顾日常生活,本着有人出人,无人出钱的原则,按以下方法执行,原则上按长幼顺序轮流照顾,一家轮流照顾一个月。四女儿不参与轮换。父母有选择照顾人的优先权利,即父母征得相关子女同意后,有权选择照顾周到者延长照顾时间的权利。若有子女照顾不周现象时,父母和子女有权协议取消照顾不周者的照顾权。若需接送时,由轮到方月末最后一天主动接回老人。为了灵活方便互利易操作,采取以下办法:子女按比例一次性兑出一年日常生活照顾费纳入养老金帐户。每照顾一个月,负责照顾的人可从养老金帐户中领回一个月的日常照顾费,轮到某子女时,该子女若无时间,可委托他人代为照顾,照顾费归被委托人所有,即照顾权可转让,可调换照顾时间,但转让和调换不得出现空缺。若父母因病住院,照顾费增加50%。

  补充1,生活费或因生病等原因造成帐户资金不足时,本着互助原则,子女按如下比例兑出,大儿、二儿、小儿、三女儿各负担20%,大女儿、二女儿各负担10%,四女儿负担自愿。若子女因照顾不周被取消照顾权者,按应负的负担费双倍兑出,作为处罚。

  补充2,参考目前物价及生活条件,父母日常照顾费暂定为1500元/月,子女按比例每月兑出生活费1000元纳入养老金帐户。如果物价及用工上涨,照顾费和生活费也应相应上涨,上涨幅度由父母子女协商解决。生活费节余时放在帐户中应急使用,任何子女不得私自使用。

  补充3,财产分割:父母当家时留有三处宅基地,原则上宅基地及附属物东院归大儿所有,西院归二儿所有,北院归三儿所有。土地分割,父母土地父母预留菜地一块,其余由承担20%的子女平分。(可另行协商解决)

  补充4,每年1月1号到15号为本年度全年养老金支付时期,各子女应按时把资金打入养老金帐户中,若出现拖欠甚至不交养老金的现象,按每日1%收取滞纳金。拒不执行者将以不赡养父母为依据诉于法庭。

  补充5,在养老中出现问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协议解决。

  补充6,本协议自201年1月1号起执行

  我同意以上条款,并同意负责管理帐目,自愿遵守以上约定。同意人(签字)

  公证人(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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