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收集的举办培训的通知6篇(参加培训的通知),供大家品鉴。
举办培训的通知1
为进一步规范区大田和温室滴灌工程安装、管理、运行工作,学习交流滴灌工程管理运行经验,提高灌区工作人员技术操作水平,增强服务群众技术本领,普及滴灌高效节水技术,为相关项目建设奠定基础,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二期滴灌节水技术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灌区滴灌工程运行管理分管领导及相关技术人员,局属相关股室,共计125人(节水办5人;设计队3人;水利股3人;规计股2人;西营水管处22人;清源水管所20人;黄羊水管处20人;金羊水管所10人;永昌水管所10人;杂木水管处15人;金塔水管处15人)。
二、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xx年5月7日上午8:00报到,8:30培训,下午2:30现场学习交流,共一天。
地点:局六楼会议室
三、培训形式
培训采取专家授课与现场学习交流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四、培训内容
1、滴灌节水技术的推广与应用;
2、滴灌系统工程规划与设计;
3、滴灌系统工程的规范施工及运行维护;
4、各类作物滴灌灌溉技术等。
五、培训要求
1、本次培训时间短、任务重,各灌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落实参训人员,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保证参训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2、参加培训人员学习笔记自带,食宿自理。培训期间不得迟到、早退,除特殊情况外,不得请假。各灌区分管领导如无特殊原因必须参加培训。
3、滴灌工程现场学习交流点所在灌区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4、本次培训结束后,各灌区要继续加强对用水户滴灌节水技术的宣传培训,并认真整改实际工作中存在的技术和管理问题。
5、各单位将参训人员名单于5月6日上午12时前报区节水办。
举办培训的通知2
为贯彻落实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工作,多层次多途径组织我区在岗员工、新成长劳动力、农村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升我区的劳动者劳动技能和综合素质,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我局与肇庆市技师学院联合举办企业在岗员工技能提升免费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有意愿参加培训的男16-60周岁、女16-55周岁的本省户籍城乡劳动力及外省来粤务工人员。
二、开设工种:
A类机电、汽车专业:数控车工、数控铣工、汽车修理工、汽车维修电工
B类机电、汽车专业:维修电工、加工中心操作工、车工、电焊工
C类机械、烹饪专业:工具钳工、机修钳工、叉车司机、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面点师、会计软件应用(用友软件)、办公软件应用
三、培训费用:
先收费后补贴,根据《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肇人社发〔20xx〕295号)补贴标准享受补贴。
四、培训时间:
周六、日。(或与培训单位共同拟定培训时间)
五、报名事项:
1、开班时间:每月1期(或与培训单位共同拟定培训时间)。
2、报名资料:身份证复印件1张,学历证复印件1张,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张,工作证明,广东省内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免冠大一寸白底彩色相片6张,中心可提供照相业务)
3、咨询报名地点:
(1)肇庆高新区政德大街人力资源市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招聘大厅内
(2)肇庆市大冲广场北侧肇庆市技师学院行政楼三楼(东侧)培训鉴定中心
肇庆高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xx年4月24日
举办培训的通知3
XX局:
为宣传和贯彻新修改的水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税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最新环境立法,使环保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及时了解、准确掌握近期环境法律法规制修订内容,提高业务水平,根据《环境保护部20xx年度培训计划》安排,我部决定举办20xx年第2期新环境法律法规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xx年9月11日至15日(11日报到,15日返程)。
二、培训地点
XX技术交流中心。
三、培训内容
(一)新修改的水污染防治法专题介绍;
(二)环境保护税法专题介绍;
(三)新修改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专题介绍;
(四)“两高”环境污染犯罪司法解释解读;
(五)环保体制改革最新进展情况专题介绍。
四、培训对象
各省级和副省级城市环境保护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解放军环境保护局法制机构工作人员,每单位限报3人。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培训由北戴河环境技术交流中心承办。
(二)请各单位统一组织报名,并将报名表(见附件)于20xx年9月1日前传真至北戴河环境技术交流中心。
(三)培训免收培训费(含食宿费)。往返交通费自理。
(四)培训班报到当天8:00-20:00,在北戴河火车站安排接站。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北戴河环境技术交流中心
电话:
传真:
(二)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
电话: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xx年8月4日
举办培训的通知4
各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市局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员采集、编写、报送政务信息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指导管理,市局决定举办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员培训班。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各司法所(法律服务所)所长。
2、各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各科室、各律师事务所、局属事业单位信息员。
3、各司法所负责社区矫正工作人员。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 间:3月12—13日
地 点:司法局五楼会议室
三、培训内容
信息采集、编写的要求及技巧;新闻稿件组稿的把握;网络信息的写作与报送;新闻的摄像技术与写作等知识。
信息采集编写实际操作。
两院两部最新印发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四、有关事项及要求
1、各培训对象必须按时参加培训,服从管理,住宿自理,统一就餐。
2、各司法所信息员参加3月12日和3月13日上午的课程,各所负责社区矫正的工作人员参加3月13日下午的课程,两天课程各所长均参加。
3、培训其间必须遵守纪律,不准迟到、早退,不准请假。
请各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市局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安排好工作,保证人数,准时参加培训。
二○**年三月五日
举办培训的通知5
各级医院:
国际疾病分类ICD-10与手术操作分类ICD-9-CM-3编码是病案首页信息的核心部分,编码的正确与否直接影响医院评审、临床路径、肿瘤登记、传染病报告、临床重点学科申报、医保管理及诊断相关分组DRGs应用等数据质量。ICD-10和ICD-9-CM-3的应用及编码员的技能要求在医院评审标准中作为核心条款,突显国际疾病分类与手术操作分类在医院管理中的重要性。为正确理解和应用国际疾病分类及手术操作分类,掌握正确的编码方法,提高编码人员专业水平和编码准确性,我会拟定于20xx年5月22-31日在广州举办“疾病与手术分类培训班及技能水平考试”,邀请具有丰富实践和授课经验的国内知名专家授课。培训班结束后将由中国医院协会病案管理专业委员会来穗举行“国际疾病分类”编码技能水平考试。欢迎踊跃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20xx年5月22-31日,其中:
1.报到时间:5月22日下午14:30-19:00 ;
广州市学员5月23日上午7:30-9:00;
2.上课时间:5月23-31日;
3.技能水平考试时间:6月1日上午(考试的学员请在报到时提交1张1寸照片用于办理准考证)。
二、培训地点
广州市金城宾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北路168号 ;地铁1号线东山口F出口)。
三、主要内容
1.国际疾病分类基础知识、编码原则、编码方法、各章节重点编码操作及疑难编码分析,(以人民卫生出版社20xx年出版的`世界卫生组织ICD-10第二版为教材);
2.手术操作分类基础知识、编码原则、编码方法、各章节重点编码操作及疑难编码分析(以卫生部规定使用的人民军医出版社20xx年出版的ICD-9-CM-3最新版本为教材);
3.如何优化ICD-10编码库的应用;
4.广东省版ICD-9-CM-3编码库应用问题与对策;
5.医院评审与国际疾病分类;
6.DRGs分组与主要诊断选择;
7.医疗费用支付与国际疾病分类;
8.临床重点学科申报与首页填写;
9.病案信息检索及统计方法。
四、参加对象
全国各地医疗单位的疾病分类编码人员、统计人员、病案管理人员、医疗质控人员、临床医师及医保财务人员等。
五、学习费用
1.培训费:1980元/人(包括资料费、学分证费、考试及发证费)
2.住宿费:290元/人·天。住宿由会议统一安排,费用回单位报销。
六、授予学分
参加培训班的学员可授予国家级继教I类学分10分,请学员携带继教学分IC卡(广东省内学员请务必携带IC学分卡,外省学员发培训学分证)。
七、报名方式
参会者请于20xx年4月30日前将参会回执反馈至至我会邮箱: yjbys @163.com。
八、联系方式
汤健妮:020-8184xxxx-115,1890249xxxx;
钱瑞卿:020-8184xxxx-116,1362229xxxx;
徐敏丽:020-8184xxxx-118,1366000xxxx;
九、注意事项
1.参加认证考试和住宿的学员请带身份证,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以
保证住宿和考试准考证的发放。
2.学员需带国际疾病分类(ICD-10第二版)1卷、3卷和ICD-9-CM-3工具书(20xx版)以及病案信息学(第2版,人民卫生出版社)。
3.需购买工具书请到各地新华书店订购或通过网上(卓越网、当当网、京东等)订购。
十、汇款方式(欢迎会前将学习费汇款至协会账号)
开户名称:广东省医院协会 账 号: 360204791920009xxx
开户行: 工商银行江湾支行
广东省医院协会
20xx年3月31日
举办培训的通知6
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总支(支部):
根据中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和省市大规模培训干部的有关精神,为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的宏观管理,健全部门办班审批制度,进一步做好**年干部培训工作,现就**年举办培训班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县直单位举办由乡镇及其它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参加的培训班,必须经县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列入《**县**年县直单位办班计划》。未列入办班计划的,不得举办由本单位外的其它机关事业单位和各乡镇干部参加的培训班。
二、举办培训班需要收费的,收费标准须报县财政、物价部门审批后方能上报。
三、办班单位要根据事业发展和自身实际工作需要,在充分调研、掌握参与培训干部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编制培训计划。办班后及时上报办班基本情况。
四、申报**年举办培训班次,均应填写《**县**年县直单位办班申报表》,于**年1月25日前上报县委组织部干部教育科,联系电话:6783****,邮箱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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