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复试方案3篇(研究生复试方案)

时间:2022-09-14 11:10:00 综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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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复试方案3篇(研究生复试方案)

考研复试方案1

  一、学术型

  1.复试方式

  采用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时间15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95%+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按5分计,由面试小组在面试过程中通过考核单独给出。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课采用笔试形式,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加试课程成绩应达到60分以上,才能够取得面试资格。

  2.复试笔试科目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一级学科专业笔试科目,根据考生的培养课程体系情况可从下列科目选取其一:传热学和工程流体力学、内燃机原理。

  传热学和工程流体力学科目中,传热学占60分,工程流体力学占40分。

  载运工具运用工程专业笔试科目为:汽车理论。

  3.面试内容

  面试包括英语口语和专业综合两部分,按100分计(取各主考教师给出成绩的平均值)。

  4.拟录取排名方法

  (1) 一志愿报考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专业或载运工具运用工程专业的考生,按照报考专业,根据录取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百分制)×60%+复试成绩(百分制)×40%。

  (2)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专业、载运工具运用工程专业均不接受一志愿报考校内其他单位的考生调剂。

  (3)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专业、载运工具运用工程专业不接受校外调剂。

  (4) 个别专业的录取政策会根据报考情况和学校政策进行调整。如有调整,以复试前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

  5.复试笔试科目参考书目

  传热学:《传热学》(第三版),杨世铭、陶文铨编著,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

  内燃机原理:《内燃机学》(第二版),周龙保主编,机械工业出版社20xx年版。

  《工程流体力学》,杜广生主编,中国电力出版社20xx年版。

  汽车理论:《汽车运用工程基础》,姜立标,北京大学出版社,20xx.06

  二、专业学位

  1.复试方式

  采用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内容由各专业确定。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时间15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95%+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按5分计,由面试小组在面试过程中通过考核单独给出。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课采用笔试形式,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加试课程成绩应达到60分以上,才能够取得面试资格。

  2.复试笔试科目

  动力工程专业:根据考生的培养课程体系情况可从下列科目选取其一:传热学和工程流体力学、内燃机原理。

  传热学和工程流体力学科目中,传热学占60分,工程流体力学占40分。

  车辆工程专业:汽车理论。

  3.面试内容

  面试包括英语口语和专业综合两部分,专业综合应重点考核考生的实践能力,按100分计(取各主考教师给出成绩的平均值)。

  4.拟录取排名方法

  (1)动力工程、车辆工程均不接受一志愿报考校内其他单位的考生调剂。动力工程接受一志愿报考我院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的校内调剂考生,车辆工程接受一志愿报考我院载运工具运用工程的校内调剂考生。在同一批次复试情况下,校内调剂考生与一志愿报考动力工程或车辆工程的考生,统一排名,统一录取。

  (2)按专业,根据录取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百分制)×60%+复试成绩(百分制)×40%。

  (3)动力工程、车辆工程均接受校外调剂。符合我校调剂要求的校外考生单独排名,单独录取。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百分制)×60%+复试成绩(百分制)×40%。

  (4)个别专业的录取政策会根据报考情况和学校政策进行调整。如有调整,以复试前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

  5.复试笔试科目参考书目

  传热学:《传热学》(第三版),杨世铭、陶文铨编著,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工程流体力学》,孔珑主编,中国电力出版社20xx年版;《工程流体力学》,杜广生主编,中国电力出版社20xx年版。

  汽车理论:《汽车运用工程基础》,姜立标,北京大学出版社,20xx

考研复试方案2

  一、指导思想:自20xx年起,研究生入学考试中,外国语听力的测试从初试调整到复试进行。为了保证复试中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的信度、效度、区分度等诸项指标达到培养目标的要求,准确掌握试题的广度和深度,从而切实落实好国家研究生招生制度的此项改革,根据《辽宁省20xx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实施指导意见》,制定本实施方案,作为我校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的运行规则。

  二、命题目的:测试应试者听解能力与口语表达能力的实际水平。

  三、命题科目:英语、日语。

  四、命题原则:

  1、测试所用语料必须符合实际情景,应尽可能地考虑内容不同且有代表性的多种情景;

  2、试题所用语料要具有适宜性,应符合具体的交际行为,并能检测应试者的交际能力及相关知识;

  3、设计考点时应以所提供的语料为依据,考点应覆盖所提供语料的内容。

  五、测试形式:

  1、测试分为听力和口试两种形式,分值合计50分。其中,听力20分,占40% ;口试30分,占60% ;

  2、听力试题的设计采取客观测试的形式,口试试题的设计则采取主观测试的形式。

  六、具体实施细则:

  (一) 、听力部分

  1、测试形式:听力部分均采取客观测试的形式,答案需涂在答题卡上。

  2、测试时间:总体测试时间约为25分钟。其中,试音2分钟,涂卡时间为3分钟,测试过程约为20分钟。

  3、题型、题数及计分方法

  (1)题型分为A、B两项,A项由8小题组成,B项由3篇短文或会话组成;

  (2)A项的8小题分别由8个会话组成,每小题分值为1分,时间约为1分钟左右;B项的3篇短文或会话的长度各以2~3分钟为宜,每篇短文或会话各设4个小问题,共计12小题,每小题分值为1分。

  4、录音语速要求

  (1)英语:每分钟100~120个单词;

  (2)日语:每分钟80~100个单词。

  5、选材原则:从测试的效度要求出发,听力素材的选择应以通俗易懂的交际语言素材为宜,难度不宜过高。

  6、试题设计要求

  (1)测试题目(包括题干和选择项)用语要自然简洁,地道规范,准确无误。题干必须以录音的形式出现;

  (2)每题应设A、B、C、D四个选项,只有一个选项为正确或最佳答案,应避免出现产生异议或歧义的选项;

  (3)避免无意中泄露答案(例如,答案出现在上下文中);

  (4)选择项的长度和结构应尽量保持相似;

  (5)选择项应避免出现语法、语义或逻辑等方面的问题;

  (6)素材的选择应力求新颖,尽量避免照抄照搬。

  7、注意事项

  (1)磁带录制应符合听力测试的技术要求。例如,应有题号、提示音、均衡间隔时间等;

  (2)考试开始前和结束后,应有中文语音提示。

  (二)、口试部分

  1、测试形式:口试部分采取主观测试的形式,由评委直接打分。

  2、测试时间:每位考生的测试时间掌握在15~20分钟为宜,各学科也可以根据本专业的需求适当调整口试时间。

  3、测试内容:口试部分的内容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为朗读与回答问题,第二部分为即兴演讲.

  4、选材原则:口试素材的选择应以通俗易懂的交际语言素材为宜,难度不宜过高。不同学科可根据本专业的特色选取一些与本专业相关的素材。

  5、试题设计要求

  (1)选取若干篇难度相当、篇幅为500个单词左右的小文章,就每篇文章的内容各准备5个小问题;

  (2)提问用语要自然简洁,口语化,准确无误;

  (3)即兴演讲部分的问题应为人们普遍感兴趣的话题,不同学科可以根据本专业的需要,设计一些与本专业知识相关的话题;

  6、测试步骤

  (1)先由考生抽取朗读与回答问题的题目;

  (2)题目确定后,考生可以在备考室就抽取的.文章进行10分钟的熟悉准备;

  (3)考生进入考场后,按主考教师的指令,进行个人信息介绍,朗读文章并回答问题(文章的提问应由指定的评委进行);

  (4)考生按抽取的题目进行即兴演讲,各位评委再结合该题目与考生直接交流。

  7、考核成绩的评定

  (1)每个考场由3~5名精通考试科目专业的外语教师组成评委会,设秘书1人(兼);

  (2)开考前,每位评委应排定各自的评委序号;

  (3)各位评委需根据评分条的各项评分标准为考生打分,并在评分条上签字,如评分有修改打分评为须在修改处签字;

  (4)每位考生口试结束后,考场秘书将各位评委填写的评分条收集起来,将各项总分相加后,取平均值作为考生的口试成绩,填入考生听力口试成绩单;

  (5)评分条不得销毁,需与试卷一起存档备查;

  (6)评分条样式参照附表。

考研复试方案3

  一、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招研复试工作

  在院招研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安排。招研领导小组由崔恺总建筑师负责,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人、院纪检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二、复试导师组成员由招研领导小组

  指定5-6位具备丰富招研复试经验的导师组成,院研究生办公室在组织复试前对复试组成员进行院招生复试的指导思想、原则,复试的要求、科目、内容、成绩评定标准的培训。

  三、参加复试考生的基本要求、入选原则及招考人数比例

  (一)初试成绩达到下列分数:总分300分以上;统考科目在教育部划定复试分数线以上;业务科目90分以上,其中作图科目100分以上,为参加复试考生的基本要求。

  (二)对申请调剂的考生由复试导师组,进行本科毕业学校、学习成绩、专业基本素质、报考第一志愿院校等方面的综合初审,通过初审者可参加复试。

  (三)院研究生办公室在复试前,负责审查入选复试考生的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招录考生人数与参加复试考生人数比例一般为1:1.5-2。

  四、复试安排

  (一)复试方式、时间

  1、建筑设计考试:统一题目笔试作图,4月5日进行;

  2、专业综合面试:复试导师组对考生逐一面试,4月5日进行;

  3、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复试导师组指定一名导师,在专业综合面试中进行;

  4、复试开始前对考生进行职业素质测评;

  5、复试开始3个工作日前,电话通知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通知书中说明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

  (二)复试总成绩按100分制评定,由研究生办公室制定统一的分项评判标准,在复试全部结束后,向参加复试的考生公布复试结果。

  (三)复试各科成绩占复试总成绩权重如下:

  1、建筑设计笔试50%;

  2、专业综合面试40%;

  3、外语听力、口语测试10%。

  (四)对拟录取考生学校发函考核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五、复试合格标准及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

  1、达到复试总成绩75分以上的为复试合格,并由复试成绩最高分向下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2、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及初试、复试总成绩的权重分配如下式:

  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0.5+[初试总成绩/5]*0.5

  六、信息公布

  (一)方式

  1、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网站

  2、院校信息/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信息发布/

  (二)时间、内容

  1、复试开始日3个工作日前公布复试名单。

  2、复试全部结束日的第2个工作日公布复试结果。

  3、复试全部结束日的5个工作日内,公布拟录取名单。

  七、招研工作监督、复议、咨询电话

  1、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纪检部门监督复议电话XXXXXXX;

  招生复试咨询电话XXXXXXXX;

  2、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招生监督电话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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