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警联动机制工作实施方案3篇(多警种联动机制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2-09-22 21:00:00 综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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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警联动机制工作实施方案3篇(多警种联动机制工作实施方案)

城警联动机制工作实施方案1

  我镇地处山区,地形复杂,山塘水库较多,加上近年来山林覆盖率下降,影响了森林生态的平衡,造成较为严重的水土流失,以至洪灾频繁,危及的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和生命财产安全。为做好预防工作,减少损失,特制定民兵防汛抢险方案。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镇里成立防汛抢险指挥所,由镇长同志任指挥长,镇武装部干事同志

  任副指挥长,成立由镇水利站、广播站、邮政支局、电信支局及镇供销社等单位的负责人组成的播阳镇防汛指挥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防汛抢险时的指挥和平时的防汛工作。

  二、提高认识,防范未然。

  各单位要把防汛抢险工作摆到议事日程上来,依靠群众做好防汛抢险工作。一是了解掌握本区域的地形和历年汛灾情况的变化,结合实际制定防汛、抢险计划和行动方案,做好应急准备,减少洪灾造成的损失;二是加强对所属山场水库的管理,确定专人负责,严格遵守水库管理规定,落实水库安全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

  三、防汛抢险时的措施。

  1、以镇有线通信为主要联络工具,必要时以以移动电话为辅助通讯工具。汛期由电信支局开通专线电话,确定专人值守,以便及时掌握和通报汛灾情;

  2、镇民兵应急分队作为抢险救灾的尖刀力量,要随时听从镇防汛指挥所的调遣,xx、xx、xx、xx四个村的民兵应急分队,在接到镇指挥所的命令后,要迅速到达指定的集结地域,受领抢险任务。要落实确定运输车辆,一旦交通受阻,改步行赶到集结地域,其他各村民兵主要负责本村组范围的防汛抢险任务。

  3、加强重要目标的防汛抢险工作。xx、xx村民兵(含应急分队)除担负本村救灾任务外,好要担负镇属单位的抢险救灾任务。

  4、发生灾情时的`抢险程序。镇领导组织人员转移,然后抢救重要目标和仓库。

  5、提高警惕,严防犯罪分子乘机破坏。

  6、做好灾后灾民生活安置,积极组织灾后生产自救,重建家园。

  四、要求:

  1、全体民兵要把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要有舍小家顾大家的思想,随时准备投入抢险救灾;

  2、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各村特别是有应急分队的村,汛期要确定专人值班,村民兵营长在职在位。

城警联动机制工作实施方案2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贾汪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有效整合我区现有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力量,建立统一完善的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处置指挥协调体系,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配合,落实应急联防联控,全面提高处置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保障公众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负面影响,特制定贾汪区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处置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实施方案。

  一、组织架构

  为切实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统一指挥、协调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区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

  (一)区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区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区应急管理局、区委宣传部、区经发局、区财政局、区卫健委、区文体广旅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红十字会等。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我区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策略,统一领导和指挥全区突发公共事件的卫生应急处置,部署各项防控措施,组织开展督导检查。

  (二)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

  根据《贾汪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规定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需要,适时成立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作为负责全区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的指挥机构。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由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总指挥,区卫健委主要负责同志任副总指挥,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区卫健委。

  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在区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主要职责是:根据区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指令,启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统一组织和指挥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向区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结束应急状态的建议等。

  各属地要成立本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切实做好本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三)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

  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设在区卫健委,在区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或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领导下,负责全区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日常管理工作。

  主要职能是:全面完成卫生应急指挥中心和平台系统建设;依法组织协调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起草制定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措施;组建与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预警系统;制订并及时修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制订各类技术方案;建立区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库,组建各相关专业卫生应急队伍,开展人员培训演练;指导办事处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帮助和指导办事处应对其它突发事件的伤病救治工作;组织协调自然灾害、社会安全、事故灾难等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伤病救治工作;联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对各成员单位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及时报送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

  二、成员单位职责

  区应急管理局:出台加快发展卫生应急工作的政策措施,建立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协调各成员单位工作;将卫生应急体系建设纳入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协调指导建立完善的卫生应急决策指挥系统,实现与区应急指挥平台的对接,保证指挥调度高效运作、信息传递通畅。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督促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运、使用的重点单位成立卫生应急管理组织,制定卫生应急预案,及时发现危险因素并报告,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和调查等工作,积极配合完成毒源普查等各项风险隐患排查工作任务。

  区委宣传部:及时报道经授权发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积极主动地正确引导舆论,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宣传报道、危机心理干预和卫生应急知识普及。

  区经发局:将卫生应急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发展计划,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影响及有关药品和相关商品价格的监测分析和预警,必要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调控和监督,稳定物价,维护区场秩序。组织应急疫苗、药品、医疗设备和器械、防护用品以及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储备和调度,协助做好应急决策指挥系统建设。

  区财政局:将卫生应急专项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逐步相应增加,确保卫生应急体系建设、指挥平台和物资储备所需资金,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日常运作所需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卫生应急经费,并做好经费和捐赠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区卫健委:完成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决策指挥系统建设;形成完善的卫生系统预案及医疗救治和预防控制技术方案体系;开展卫生应急监测预警工作;健全卫生应急队伍,落实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组织应急培训和演练;开展卫生应急健康教育和科普宣传,深入进行社会动员;规范处置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自然灾害、事故安全及社会安全事件医学救援,做好重大活动和重大会议的卫生保障,及时进行总结评估;根据预防控制需要,向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提出隔离、封锁有关地区等重大措施的建议;制订我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标准,经授权及时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组织全社会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区教育局:制定符合教育系统特点的各种预案制度,指导和督促学校、托幼机构建立卫生应急管理组织,制定卫生应急预案,做好日常卫生应急管理工作;建立监测预警机制,落实晨午检、全日观察和因病缺课登记制度;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大力开展“卫生应急进学校”等宣传动员活动,普及卫生应急知识;落实日常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学校内发生;及时报告、妥善处置发生在学校的各类突发公共卫生和自然灾害、事故安全事件。

  区住建局: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督工作,督促建筑工地成立卫生应急管理组织,制定卫生应急预案,参与协调处理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区红十字会:负责组织群众开展现场自救和他救;根据需要,通过市、省、中国红十字会向国内外发出救助呼吁,依法开展募捐、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提供急需的人道主义救助;协同区卫健委组建卫生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制定管理制度并能定期开展培训、演练,志愿者能掌握基本救援知识与技能。

  三、部门协调联动工作制度

  (一)联席会议制度

  1.联席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区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单位参加。遇有特殊情况,可临时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在报请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同意后,由区政府办或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召开。

  2.联席会议可以通过工作总结会、工作部署会、座谈会、研讨会或现场会等形式召开,每次会议应明确主题和具体内容。

  3.联席会议主要分析研究全区在贯彻执行卫生应急法律法规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协调解决卫生应急工作中的难点问题,研究表彰、奖励卫生应急救援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

  4.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以《区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工作联席会议纪要》的形式公布,由区卫生应急指挥中心负责起草整理。

  (二)联络员工作制度

  1.区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分别明确一名联络员,参与卫生应急指挥中心的日常工作。联络员一般由负责安全管理和保卫工作的综合业务部门负责人担任。请于20XX年12月23日下午5点前将联络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报至区卫生应急办公室邮箱:1099326XXX@qq.com。

  2.联络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如确需变更,必须及时将变更情况书面报区卫生应急指挥中心。

  3.联络员联络工作由区卫生应急指挥中心具体负责。

  4.联络员的主要职责是:收集各行业、各系统、各单位的卫生应急工作情况,反馈卫生应急工作的建议和意见等。

  (三)督查制度

  1.重要节日、重要活动、特殊季节期间,区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领导小组可以组织成员单位,对各行业、各系统、各单位的卫生应急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2.工作督查实行成员单位分组牵头带队负责制,可采取联合督查、分片包干督查等形式进行。工作督查主要对督查对象落实卫生应急工作责任制以及专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3.每次督查结束后,应写出督查情况报告,并及时向督查对象通报,提出改进和加强工作的意见;

  4.区卫生应急指挥中心要及时对督查情况进行收集,并形成总结材料上报区卫生应急领导小组和区政府。

  (四)值班工作制度

  1.各卫生应急工作联动单位及部门应制定日常值班制度,设置值班专用电话,安排和落实专门的值班人员。

  2.值班人员要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

  3.接到区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或指挥部的调集命令后,值班人员应迅速向本单位主管卫生应急工作的领导汇报,并按要求调集相关人员、器材装备迅速出动,赶赴现场。

  4.本单位卫生应急力量出动后,值班人员应随时保持与参战人员的前后方通信联络。

  5.区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应不定期对各单位值班和通信联络工作进行抽查。

  6.各联动单位值班人员、联系方式发生变化时,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区卫生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并备案。

  四、现场指挥体系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可以根据需要,在事发地设立现场指挥部。

  1.总指挥:由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或者由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指定。

  2.副总指挥:到场的各卫生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人。

  3.指挥部职责: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指挥事发现场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全面掌握事件发展态势,及时向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为上级决策提出建议等。

  指挥部下设4个工作组。

  (一)综合组。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应急管理局、经发局、卫健委等相关部门和专家委员会组成。

  负责综合协调内部日常事务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和重要工作的督办;负责信息管理工作;负责专家委员会的联系和协调;承办各级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相关事项。

  (二)医疗防疫组。由区卫健委牵头,区文体广旅局、区红十字会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

  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相关诊疗和防控技术方案,统一组织实施医疗救治和防控应急措施,并组织对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提出完善应对策略和措施的建议;承办各级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相关事项。

  (三)保障组。由区经发局、财政局牵头,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组成。

  负责统筹和协调防控应急和医疗救助物资保障工作;评估和协调防控应急等物资供需、生产、储备、运输等事宜;协调安排防控应急和医疗救助物资保障专项资金;督促和检查各项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监测和保障生活必需品等区场动态及供给,维护区场秩序;负责保障工作信息管理;承办各级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相关事项。

  (四)宣传组。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区卫健委、文体广旅局等有关部门组成。

  负责应急处置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跟踪区内外舆情,及时澄清事实;协助相关部门宣传卫生应急知识;承办各级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相关事项。

  五、处置程序

  (一)一旦掌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征兆或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知情单位和个人要立即向当地政府或相关主管部门、责任单位报告有关情况。公民有义务通过110、120、122、12320等公众服务电话和其他各种有效途径,迅速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

  (二)区卫健、区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接到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后,要迅速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并立即启动本预案。

  (三)区卫健委应依据预案要求,迅速调集卫生监督和疾病控制专业人员及医务力量,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和程度,负责提出事件处置总体方案。

  (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接到事件报告后,应在第一时间内派员赶赴事件现场,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根据需要和可能组织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必要时可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哨,对事件现场实行道路交通管制。

  (五)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按事件处置总体方案正确实施医疗救治和现场调查,按照现场抢救、院前急救、专科医护的不同环节和需要组织实施救护,控制事态扩大,最大限度减少事件造成的经济损失、人员伤亡和社会负面影响。

  (六)事件处置情况,统一由宣传组负责扎口管理,向社会公布并向有关部门、新闻媒体通报,区卫健委、区应急管理局等部门根据上级规定要求负责条线上报。

  (七)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时,由总指挥宣布终止应急状态,转入正常工作;当事态继续扩大,难以控制时,应请求上级政府给予支持。

  (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单位和卫生等主管部门对事件要适时组织调查,并写出调查报告,报区政府和指挥部。

  六、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协调配合,明确工作要求。各成员单位要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参与、统一指挥、协调配合”的原则和“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高度重视公共卫生安全工作,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防患于未然,从思想、组织、物资、人员等方面强化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提高快速处置的能力。

  二要严格工作纪律,实施统一指挥。各成员单位必须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要加强请示汇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公布未经核实的信息,避免造成消极影响。

  三要加强联系制度,保证人员物资落实。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保证通信联络畅通,接到指令后能迅速调集力量按时赶到指定地点。要保证应急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物资储备,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器材的应急供应,必要时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动员和征用社会物资。

城警联动机制工作实施方案3

  为全力做好20xx年防汛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要求,按照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印发xx县xx年防汛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四中全会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任务,以避免或减少损失为目标,全力做好防汛各项准备工作,对标先进,激发热情,全面加强防汛应急处置能力和抢险能力建设,确保安全度汛。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组织机构。成立县住建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下属各股室(单位)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防汛联络员制度,按照各自职责建立相应的防汛工作流程和制度;按照职责分工和管理权限,做好防汛的有关工作。

  2、工作职责:组织、指导全县建设行业的防汛工作,配合水利部门,加强城区的防汛管理。及时组织做好建筑工地防灾、城区排水、排涝工作;对全县老楼、危楼、危房建立排查台账逐栋登记,督促有关单位做好城市高楼吊塔、城市林木等的支护加固或拆除工作。

  三、工作目标

  (一)协助老黑山镇防汛工作。协助对所包扶老黑山镇在汛期的安全,按要求备好防汛物品。重点对:老黑山镇内提防、老黑山电站、九佛沟水库等部位要严加防守。及时与老黑山镇进行沟通,了解所包责任段的情况,按有关要求随时通报水情。

  (二)建筑工地安全防范工作。各职能管理单位要加强对各在建工程的检查巡查,确保措施落实到位。督促各参建企业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清楚安全隐患,重点是深基坑、脚手架、塔吊、临时用电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扎实做好防汛工作。(责任股室:建管股、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三)燃气场站安全防范工作。督促各燃气场站应对场站储罐、存瓶库的安全情况加强检查,划出安全警戒线做好防倒塌、漏气、雷击及实行24小时守护等工作,切实做到不伤人。(责任股室:三供两治办)

  (四)加强园林树木检查工作。加强对城市园林公园设备设施树木进行安全检查,对园林树木该加固的进行加固,以策安全。(责任股室:园林处)

  (五)老楼、危楼、危房安全防范工作。对全县老楼、危楼、危房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重点对建筑年代久远、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及违章违法建筑进行全面排查,并建立排查台账,逐栋登记,并按要求对存在隐患进行整治,确保安全。(责任股室:物业办、公管股、监察股、乡建股)

  (六)物业小区管理工作。督促各物业公司要充分认识做好防汛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物业企业要迅速落实各项防御工作:物业管理人员要到岗到位;要及时通知居民,注意防止露台、阳台上花盆坠落、倒塌,发生伤人事故;检修地下室(地下车库)、人防工事排水设施设备,保证排水通畅;备足防汛物资,准备沙包、编制袋,加强防护电力、通信等设备,做到抢防结合;加强值班和安全巡查工作,确保居民安全。(责任股室:物业办、人防办)

  (七)组织排除城区市政道路路面积水工作。及时组织排除城区市政道路路面积水。疏通地下排水管道,保证各类井盖完好,组织抢险、抢修,确保道路安全畅通;组织巡查桥、涵、城市照明等市政设施情况,及时维护维修,保证路灯照明、路桥畅通。组织检查城区各泵站情况,检查排洪、排涝设施运转情况,确保泵站各种设施有效运转设施安全、不发生内涝。

  四、有关要求

  (一)要严格落实汛期值班制度。在整个汛期,领导要带头值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并保持联络畅通,及时传达汛情和指挥联络,局机关设立汛期专用电话。各直属单位务必将汛期值班表按要求及时上报建设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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