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分享的年北京公务员考试报名照片要求[模版]3篇(北京公务员考试报名照片有什么要求),供大家阅读。
年北京公务员考试报名照片要求[模版]1
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确认照片上传要求
|照片处理
网上确认时对考生照片有一定的要求,具体如下:
1.考生上传本人近期的电子照片: 2寸,蓝底,证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为5K~50K。点此进入:照片处理入口
2.考试主管部门对考生上传的照片质量进行审核。3.上传照片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确认。4.网上确认结束后,在规定时限内下载和打印准考证。农村特困和城市低保考生,不需要网上支付费用,但必须要在网上上传照片且审核通过后,方可到现场办理减免确认。5.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者视为放弃考试报名。
2018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导: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服务西部等项目人员如何认定
【九江人事考试网】整理提供2018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导: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服务西部等项目人员如何认定?
· 参加上述四个项目的人员报考,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 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 以上材料在面试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机关审核。
2018国家公务员考试工作时间安排 2018国考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10月28日 2018国考报名时间:2017年10月30日至11月8日
2018国考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10月30日至11月10日 18:00
2018国考报名确认时间:2017年11月17日9:00至22日 2018国考准考证打印时间:2017年12月4日10:00至10日 2018国考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2017年12月10日 具体安排为:
12月10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2月10日下午 14:00-17:00 申论
8个非通用语职位外语水平考试的时间为: 2017年12月9日下午 14:00-16:00
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考试的时间为:
2017年12月9日下午 14:00-16:00
年北京公务员考试报名照片要求[模版]2
2015江苏淮安市公务员考试报名要求
2015年江苏淮安市公务员考试公告、报名注意事项、职位表等最新资讯及免费备考资料请点击
一、网上报名和缴费
本次招考的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可选择省内考区参加笔试。报考人员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报考人民警察具体事项见考录人民警察简章。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5年2月6日09:00-2月12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2月6日09:00-2月13日16:00;缴费时间:2015年2月6日09:00-2月14日16:00。
报考人员24小时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初审即可进行缴费,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98元。完成缴费,方视为通过该职位资格审查。
缴费人数和职位计划录用人数比例须达3:1。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职位不开考,报考该职位已缴费的考生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时间为2015年2月 16日09:00-16:00);同职位计划录用人数2人(含2人)以上,缴费人数和职位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不足3:1的,按缴费人数相应核减该职位招考计划。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行网上缴费,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绝对贫困证明和绝对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于2015年3月23日-24 日到笔试所在地考试机构办理减免笔试费用手续。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2月6日至1997年2月12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硕士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以及定向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4年2月6日以后出生)。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要求执行;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定向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5.具有良好的品行;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具备考录人民警察简章(详见信息发布网站)规定的条件;
9.具备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考职位简介表。
三、招考对象
1.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含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人员,报考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职位。2015年普通高校专科应届毕业生限本市生源。
其他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学历的报考人员限本市户籍。
2.定向招考大学生村官的职位,职位代码“90”—“93”,招考对象为:本市聘期已满3年且考核合格,现仍在本市村(社区)任职的省、市组织人社部门选聘大学生村官。
3.定向招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职位代码“94”—“96”,招考对象为: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含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经我省各级组织人社部门选派,到农村(社区)和基层一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4.定向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职位代码“98”,招考对象为:各县区辖区内工作表现优秀,任职满2年的现任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不含省、市组织人社部门选聘大学生村官),要求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廉洁奉公;科学发展能力强,工作实绩比较突出;作风深入扎实,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群众公认度较高;2012年2月12日以来没有受到过党政纪处分及“一票否决”事项;经县区组织部门推荐认可。
2012 年1月1日以后新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含现已离职人员)、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招考职位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不具有公务员或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经历;毕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在军队团或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
有关具体问题详见《江苏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和《2015年淮安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关问题解释》。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经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于2015年3月17日-21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
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公共科目笔试,公共科目笔试分为A、B、C三类。
A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A)、《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申论》三科;
B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B)、《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两科;
C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C)、《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两科。
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时间:2015年3月22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 08:00-09:30 《公共基础知识》(A、B、C)
10:30-12: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B、C)
下午 14:30-17:00 《申论》
六、面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合格分数线。参加面试人员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公共科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职位实际拟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实际拟录用人数与过线人数不足1:3的职位不予调剂。
面试前,对拟参加面试人选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复审时,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其中,普通高校专科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原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其他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按政策性安置条件报考的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报考定向招录大学生村官职位的人员,须提供县区组织人社部门证明;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人员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办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办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其中经我省市、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选派到农村(社区)和基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须提供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证明;报考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人员须提供县区组织部门出具的推荐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形不成竞争职位的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通知考生。
七、体检和考察(政审)面试结束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折算为百分制,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报考人员总成绩。
根据考生合成后总成绩,按职位实际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招考体检工作执行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对报考法院、检察院、司法系统的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职位人员中,按合成后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八、公示和录用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其中法院、检察院系统拟录用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分别经省高院、省检察院审核后,报省委组织部审批;司法行政部门拟录用人员,由市司法局经省司法厅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拟录用人员,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由省各主管机关报省公务员局审批。录用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被录用的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年北京公务员考试报名照片要求[模版]3
2015山西省公务员考试报名要求
2015年山西公务员考试公告、报名注意事项、职位表等最新资讯及免费备考资料请点击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78年3月24日至1996年3月24日期间出生),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3年3月24日后出生)。
按照公务员招录有关政策规定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职位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其中30周岁以下为1983年3月24日以后出生,25周岁以下为1988年3月24日以后出生);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招考职位要求应届毕业生的,2012年、201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201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
参加山西省 “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符合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的人员,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2014年应届毕业生对待。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须在2014年9月1日前取得,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其他报考者的毕业证书须在2014年3月24日前取得。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学历是指符合职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非普通高等院校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以及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经历的,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鼓励符合条件的工人、农民报考。报考省级机关的,在设区的市级机关工作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的招录对象,为参加山西省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4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4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含到2014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
报考职位有户籍要求的,是指考生报名时常住户口所在地或生源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所在地,可视为户籍所在地。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机关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公安机关:
(1)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3)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或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其他不符合录用人民警察条件的。
报考者在报名后、录用之前已被党政机关录用为试用期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聘用为试用期工作人员的,不予录用。
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辞退、现役、试用期或工作时间、户籍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4年3月24日为截止日期。2015山西公务员申论热点:公积金增值收益职工难享受 公积金增值收益职工难享受 该归谁?
涉及上亿人切身利益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一直“难产”。修订过程中,对缴存差距如何调节、增值收益归缴存人还是财政、存款利率能否提高等问题,各方为何不能达成一致?垄断行业为制造隐形福利屡屡突破缴存上限,地方政府为博得利益筹码放任违规收缴,这些公积金运行的“污点”“痛点”,何时能够消除?让住房公积金在帮助广大百姓圆梦安居的过程中发挥更大作用,还需要进行力度更大、更为彻底的制度改革。
——编 者
缴存差距过大,垄断行业“公积金”隐性福利惊人
毕业10年后的一次大学同学聚会让纪宇(化名)有些郁闷。同样奋斗在北京,在私人培训机构任职的纪宇,公积金缴存总额约600元,仅是在外资药企工作的同学的1/8,相当于在银行工作的同学的1/15。“不晒不知道,差别真不小,人家公积金比我月收入还多,收入差距能不大吗?”
作为个人收入的一部分,住房公积金缴存差距大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目前,尚有大量私营企业低收入职工未加入缴存行列,且不同行业间的实际缴存差距也较大。早在2006年审计署首次对住房公积金进行全国性专项审计时就发现,10%缴存额高的人员平均月缴存1572元,10%缴存额低的人员平均月缴存54元,前者是后者的29倍。
在纪宇看来,与个人收入一样,公积金有高有低本无可厚非,但垄断行业职工不该享有过高的“隐性福利”。“私企老板愿意掏自己的钱给员工涨福利,咱管不着,可是那些烟草、银行、电网的国企职工是否该有个限度?”
纪宇的质疑并非空穴来风。去年,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缴存公积金是当地普通居民月收入的7倍,就引发舆论哗然。吉林省城镇常住居民的月均收入不足2000元,而吉林烟草公司5位高管被查出每月公积金逾万元,共超额缴纳公积金万元。今年湖北省人大城环委公布的《湖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情况》调研报告也显示,不同行业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差别较大,其中荆门市电力、石化、烟草、金融等行业与旅店、餐饮、劳务等行业的个人月均缴存额度,最大相差87倍。
存款利率过低,百姓个人资产每天都在缩水
除了缴存差距大,公积金存款利率过低也广为诟病。“我的公积金在银行都存8年了,可只能按活期或3个月定存给我利息。我的钱不让随便取,又只给这么低的利息,一直这么贬值太不合理了!”从事贸易工作的冯先生坦言,因为没有购房和装修,自己在银行的公积金已存到20多万元,去年拿到的利息不足一年期银行理财的一半。“现在全社会都缺钱,我的钱又不出银行,提高点利息有这么难吗?”
有冯先生这样疑惑的公积金缴存者,不在少数。截至今年8月,全国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亿人,约3000多万人借助公积金贷款“住有所居”,多数
职工的公积金只能躺在银行里。根据公积金现行规定,职工个人账户按活期和3个月定期存款利率计息,过去10年,公积金加权平均存款利率仅约%,而同期年均CPI增幅约%。公积金存款利率长期跑不赢物价涨幅,就意味着百姓个人资产每天都在缩水。
地方政府攥取“筹码”,职工难享资金增值收益
蛋糕切得不均与到手的蛋糕变小,看起来是两件事,却都指向了公积金管理制度的核心矛盾,即公积金增值收益究竟归谁。
我国现行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属于缴存职工个人所有,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增值收益应当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增值收益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换言之,公积金是缴存职工个人的,但增值收益都归地方政府。
这种制度定位导致职工缴存权利和义务严重脱节。目前,住房公积金增值主要用作廉租房建设。但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抽样调查,只有2%的缴存职工承租廉租房。这意味着,绝大部分缴存职工只有缴存义务,难以享受增值收益,只能拿到银行活期或3个月储蓄的利息。而在一些城市,公积金反成了地方政府的“小金库”,非法腾挪、使用的案例并不鲜见。
与地方政府资金规模密切相关的制度功能,又加剧了公积金缴存比例差距拉大——为使增值收益最大化和利用公积金作为获取银行贷款的筹码,地方政府突破缴存“上限”的冲动强烈,有的城市甚至把扩大公积金归集额度作为工作目
标。有的城市则把提高缴存比例和缴存上限作为对特定行业的政策优惠手段,使公积金变为城市“招商引资”的手段。
明确权属提高收益,打造职工“政策性住房银行”
要破解公积金改革的种种难题,首先要明确公积金增值收益的产权归属。上海财经大学不动产研究所执行所长、博士生导师陈杰表示,按住房公积金的私有属性,公积金净收益应反馈给缴存职工。应尽快修订《条例》,明确公积金增值归缴存职工所有,用于保障缴存人的基本住房需求,不再上缴地方财政,从而打消地方政府提高缴存上限、扩大缴存额度的冲动,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吸引力。
“增值收益可以通过贷款或购买债券形式支持保障房,但不能是无偿形式,利率不应低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返回增值收益应按缴存份额以分红形式计入个人账户,滚动积累,直到销户提取。”陈杰说。
要改善目前公积金“存着不划算、用来真麻烦”的窘境,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是基本条件。“如果大部分资金闲置,没有增值收益,提高存款利率是不现实的。”陈杰说。
由于各城市公积金使用率不均衡,又不能跨区调剂,公积金常常是在城市内“自体循环”,全国公积金结余资金也面临贬值压力。业内专家指出,如果将各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分结余资金集中起来,统一运作,收益率有望达到5%至6%,比各地公积金中心分别运作平均提高2个百分点。全国约1万亿元的结余资金,每年可以增加200亿元增值收益,增值收益率可以增一倍。
“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以考虑,将公积金存款利率提高到6个月定期存款的水平,形成刚性机制,倒逼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高资金使用率。”陈杰说。
从长远看,作为解决职工基本住房问题的保障资金,要让住房公积金在满足职工住房消费上发挥更积极的作用,还需要更彻底的制度改革。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刘洪玉介绍,我国住房消费越来越依赖住房金融体系提供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服务,但商业性住房金融服务并不能承担起这一任务,需要发展政策性住房金融服务,对城镇居民首次购房等基本住房需求提供金融支持。
“从我们最近10多年的跟踪研究看,以住房公积金体系为基础,建立我国面向住房消费端的政策性住房金融体系,是一个最值得期待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与创新的方向。”刘洪玉说。
完善制度强化监管,提高公积金分配的公平性
如果说,明确增值收益产权归属是制度基础,那么,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强化和细化监管职能,将为公积金分配更公平提供法律保障。
2005年建设部等三部门发布的《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原则上不高于12%。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倍或3倍。不过,由于这一政策只是不具有法律强制力的“原则性意见”,长期以来,其所设的“上限”,并未成为“高压线”,被垄断行业屡屡突破。
陈杰建议,尽快修订《条例》,从法律上赋予住房公积金监管部门更强有力的监管职能。“对突破上限的超额缴存视同为逃税漏税行为,由住房公积金监管部门进行警告、禁止,由税务部门依法进行追缴和处罚。”
强化监管、缩小差距,并不意味着公积金的管理就该“一刀切”。刘洪玉建议,修订后的《条例》应体现分类管理的思路。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要严格执行“限高”政策;对混合所有制等其他类型的市场化企业或机构,要严格执行“保低”政策,弹性执行“限高”政策,比如可以不控制缴存额或比例上限,但要控制享受政府政策支持或税收减免优惠的缴存额上限。
“国际上许多住房政策都是政府、社会、个人合作的政策,也称为‘三明治’式的政策。只要不损害公共利益,公共政策应长期稳定在一个范围或水平内,不排斥居民的选择超出这个范围或水平,但居民个人选择超出这个范围或水平后,政府从公平和效率等目标出发,对超出范围的部分不再给予特殊政策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的原则也应如此,即对超过‘上限’的缴存额不再给予税惠政策,防止引发新的不公平,保障公共利益不受损害。”刘洪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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