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基层建安税收征管的几点建议最终3篇(建筑业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

时间:2022-10-06 11:50:03 综合范文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加强基层建安税收征管的几点建议最终3篇(建筑业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欢迎参阅。

关于加强基层建安税收征管的几点建议最终3篇(建筑业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

关于加强基层建安税收征管的几点建议最终1

  浅谈基层税收征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2014-12-19 09:33:00 | 来源:中国税务网-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地税局 | 作者:呼宁平 刘慧勇 田晓宁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此话道出了基础工作的重要性。近年来,随着税源专业化管理工作的不断推进,税收征管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的规范,征管水平不断提高,征管服务质量明显增强,但是征管现状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现结合基层工作实际对当前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谈几点看法。

  一、当前基层税收征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税收征管不适应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当前税收征管存在税收管理要求高而管理员平均素质偏低的现象,税收征管工作浮于表面,管理广度和深度的拓展在很大程度上受到限制,征管质量亟待提高。

(二)组织结构问题影响税收征管整体效能的发挥。一是上级税务机关各项管理任务下达存在分散性,基层税务机关疲于应付,降低了工作效率,加重了税收管理员和纳税人的负担。二是各环节之间协调配合不够。税收征管、税源监控、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各环节之间业务衔接不顺畅,没有实现有机的联动,阻碍了税收征管整体效能的发挥。

(三)信息化应用水平不高,税收征管效率低。目前,基层分局涉税数据信息量虽然较大,但比较零散、不规范,真实性不强,甚至存在很多垃圾信息,难以通过相关涉税信息的监控手段对纳税人进行准确的风险评估和防范。加之,当前的税收征管软件是在原有的征管模式的基础上开发的,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的已不适应现在的运行模式,有的工作流程发生了改变;税收各类外挂软件没有实现互相关联,不能实现综合利用,在推行过程中,往往结果是征管效率没有多大提高,又加重了基层干部的工作负担,增加了纳税人的麻烦。

(四)税收基础管理不扎实,管理质量不高。部分税收管理员重视申报征收环节,忽视后续管理环节。征期申报结束后有松口气的观念,甚至存在完事大吉的想法,轻视基础管理工作。双定户管理存在起征点以上户的管理较为严格,起征点以下户和临界起征点户管理较松,未能完全做到严格执法。

(五)征管队伍素质和工作责任心亟待提高。部分干部在日常工作中,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存在“庸、懒、散”的情况,工作激情逐渐减退。一些干部的法制观念、大局观念、协作观念、责任观念、效率观念正在淡化,其学习精神、进取精神、务实精神、创新能力正在衰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达不到相关要求。

  二、基层税收征管中存在上述问题成因剖析

(一)征管队伍素质与工作要求不适应。一是税收管理员比例偏低,以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地税局为例,全局在职干部职工94人,直接从事税收管理的人员26人,占27%,全局管户10,894户,人均管户419户,管理户数较多,征管难度较大。二是业务素质较低,个别税收管理员对税收政策的变化一知半解、似懂非懂;对征管流程掌握得不熟练,程序意识淡薄;缺乏企业财务核算和现代企业管理方面的知识,面对当前税源监控、纳税评估、税收分析等这些需要综合知识的工作显得难以胜任工作。

(二)税收管理员担负的工作负担过重。在征收管理过程中各项日常管理、申报征收和各类调查工作,就占用管理员1/3的工作量。其中程序化的事务性工作占用较多精力,阶段性、突击性工作任务占总工作量比重较高。为了完成各级布置的阶段性、突击性工作任务,税收管理员往往只能顾此失彼,正常的税收工作受到冲击,日常巡查等工作不能按时开展,或流于表面性的应付工作,难以体现精细化管理的初衷。

(三)征管手段、办法滞后。征管手段滞后不能实施有效控管。有的规范性的文件抽象性太强,可操作性不强,影响了征收管理质量的增强,税收征管手段和法制一定程度上滞后于时代的发展,税收管理员有时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

(四)征管基础工作不扎实。一方面,原有的一些征管制度和工作流程在一定程度上已不适应当前工作的形势和要求,税源监控、纳税服务、纳税评估也都不断赋予了新的内涵,出现了新的变化和提出了新的要求。另一方面,征管基础工作的不扎实,给一些蓄意偷逃税的单位和人员以可乘之机,同时我们的税务干部也存在很大的执法风险。

(五)在依托征管软件实施税源监控过程中。一方面,现行税收征管基础工作对计算机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单纯依靠机器去加强基础工作,事实上没管好;另一方面,由于弱化了人的作用,丢弃了原来“管户制”的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干部责任心呈淡化趋势,没能很好地利用科技手段,及时完善征管基础工作,管理实际效果差,执法风险大量存在。

  三、加强基层税收征管的建议

(一)建立良好的学习培训机制。不断加强税收管理员的素质培训,提高税收管理员的执法水平。一是要提高全员思想政治素养,保持政治上的先进性,使每个税务干部真正饯行“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务宗旨,增强他们工作的自觉性、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观。二是提高税收征管人员对业务培训紧迫性、长期性、艰巨性和重要性的认识,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辅导讲座、岗位练兵等多种方式进行培训,要加强与税收工作相关知识的学习,增强队伍整体的业务素质,使每名干部业务上达到熟、精、硬,从而推动征管质量的提高。特别对执法第一线的人员,进行定期的法制教育和业务培训,逐步树立起“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法律意识。重点培训内容应该包括税收实体法、程序法等一些相关的行政法律法规,通过详细讲解,使基层税务人员能够融会贯通,提高执法素质,从而达到减少执法不规范的目的。

(二)探索和推行税收风险管理。将现代税收风险管理理念引入税收征管工作,实行事前预警、事中监控、事后督察,成立统一的税收风险评估部门,最大限度地防范税收流失,规避执法风险,降低征收成本。一是加强事前预警。通过分析来识别和定位税收风险,依托信息平台,有效采集内外部数据,梳理各项税收风险点,设置预警指标,为实施有效管理提供指引和方向,提高各级税收管理层的税收风险预警能力。二是加强事中监控。在通过分析确认税收管理风险点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级别的风险,根据风险提示和相应的疑点数据,采取不同的应对管理措施,实现常态化、动态化的监控,三是加强事后督察。因事前、事中税收风险管理中无法识别、控制或者人为因素造成税收管理中存在漏洞、不当或者过错的,通过事后督察的方式,对税收管理全过程进行核查,发现问题的及时整改补救,同时落实责任追究,防止同样的问题再次发生。

(三)上下联动,切实提高基层行政效能。要按照“税务机关为基层服务”的要求,精减会议,减少检查次数,杜绝重复检查,精减上报报表,共享信息资源,进一步增强征管大系统的查询功能,提高查询速度,优化查询设计,节省查询时间,提高查询效率,发挥其信息强大的优势,上、下级税务机关相互配合、相互支持,让基层及税务管理员腾出手脚和时间,外出巡查巡管,了解管户情况,摸清税源,为做好征管工作打下基础。

(四)以税源专业化管理为纽带,加强税源监控。一是做好户籍管理,建立部门信息交换机制,扩大信息来源渠道,继续推进联合办证,防止征管漏洞;二是做好重点税源重点工程项目的管理,实施税源分类管理和专业化管理,整合人力资源,提高税源监控质效;三是强化征管系统数据录入的准确性,把好入口关,确保各类数据录入的真实,加强责任追究,杜绝在征管大系统中出现垃圾信息;四是深入开展纳税评估工作,通过完善的纳税评估体系,借助于社会中介机构力量,准确发现纳税人风险和税收征管漏洞,引导纳税人税法遵从,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五是做好税收收入及其相关基础数据信息指标的预测分析,通过分析,及时发现税源管理中的不足。

关于加强基层建安税收征管的几点建议最终2

  乡镇建安房地产业税收征管的问题及建议

  南充市嘉陵区政协经济委副主任、区地税局副局长 王昌政

  自2005年以来,我区乡镇小城镇建设迅猛发展,各种形式的住房修建并存,产权形式多样,政府及各主管部门管理严重缺失。以李渡镇为例,在场镇建房有218户(不包括旧房改造和农民自建),建筑面积达到平方米。其中,完成平方米,在建平方米。目前,已办两证12户,面积平方米,大多数都是违规建设,不仅导致了大量税收流失,而且危及社会稳定。为切实做好我区乡镇建安房地产业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嘉陵区地方税务局从2012年4月起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区乡镇建安房地产业发展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

  一、产业发展现状

(一)用地情况。

  1、乡镇自行挂牌出售、拍卖商品房用地,但未在市区两级国土部门备案和变性,仍为集体性质土地。

  2、小型企业、供销合作社等单位原出售商业住宅、门面重新开发。

  3、城镇住户在原有地基上改、扩、建。

  4、临近场镇的居民个人在集体土地上建修小产权房。

  5、2006年以后土地由国土部门将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后拍卖出让给个人和房地产企业。

(二)建设情况。大多数以居民个人改扩建、合伙建房方式修建,用地和建设都没有相关部门的批文或许可,也不能提供修建合同或协议。

(三)监管情况。各方监管严重缺失,往往在办理产权证时,各方矛盾才集中爆发,最终多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由,按处遗解决补办相关手续。

  二、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

(一)由于各主管部门的监管严重缺失,致使税收征管工作无从下手,直接导致了税收流失。

(二)未建立起有效的涉税信息交换机制。国土、规划、建设等主管部门批准的用地或建设项目等涉税信息,税务部门难以取得,单靠税务部门去找交易双方当事人,常常是开发者不露面,购买者外出务工,一部分在家的老人可以联系,但情况说不清或不愿说,证据难以收集,给税收执法工作带来了极大困难。

(三)有关涉税政策不明。

  1、由于大部分属于自购材料且与承建方的协议五花八门,无自建资质、部分承包人也无承建资质且无相关部门批文,建安环节的个人所得税是否应该征收,是否应该在销售环节征收,政策尚不明确。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转让土地有关税收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645号)规定,土地使用者转让、抵押或置换土地,无论其是否取得了该土地的使用权属证书,无论其在转让、抵押或置换土地过程中是否与对方当事人办理了土地使用权属证书变更登记手续,只要土地使用者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或处分该土地的权利,且有合同等证据表明其实质转让、抵押或置换了土地并取得了相应的经济利益,土地使用者及其对方当事人应当依照税法规定缴纳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和契税等相关税收。而乡镇小产权房是集体土地性质的房屋转让是否符合此政策,也尚需国家税务总局明确。

  三、今后工作的几点建议

  总的说来,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应各施其职,监管到位规范,并由政府建立公共信息交换平台,尤其是涉税信息交换平台。具体来讲,需从以下八个方面做出积极努力:

(一)市房管局嘉陵办事处和区国土分局要严格按照“先税后证”的要求,凭区地税部门开具的《销售不动产发票》、《契税税收通用完税证》或《契税减免税审批表》原件依法按程序办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证手续。

(二)区国土部门在出让土地时,须通知区国税、区地税部门派员参加,同时将《国有土地拍卖成交确认书》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相关资料信息抄送区国税、区地税部门,协助税务部门征收土地出让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及掌握新的税源信息。产权所有人或土地使用者必须凭区地税部门填开的缴纳耕地占用税或契税的税收通用完税证才能办理(变更)土地使用证。

(三)区规划和建设部门须加强对乡镇建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管理,积极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时将相关涉税资料提交给区国税、区地税部门备案,并将规划和施工许可证抄送区国税、区地税部门。工程竣工后,规划、建设和质监等部门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时,必须查验其是否具有区国税、区地税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否则,不予出具竣工验收报告。

(四)区发改部门须将项目可研(立项)批复文件或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核准)通知书及时抄送区国税、区地税等部门,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凭项目管理部门的批文或备案(核准)通知书严格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切实加强源头控制,防止税收流失。

(五)区项目管理单位拟发企业中标通知书时,须一并将通知内容原文抄送区国税、区地税部门。6.区法院、国资办在拍卖处置各项资产时,须通知区国税和区地税部门派员参加,向区税务部门提供拍卖委托书及拍卖成交通知书,在资产处置收入的分配中要按规定程序进行,防止税收流失。

(六)外地企业到乡镇投资,招投标结束后,相关部门要督促中标企业在嘉陵办理税务登记。

(七)区财政(核算中心)、交通运输局、水务局等单位,各指挥部和各乡镇(街道)在审核支付各类项目建设材料款和工程款时,必须要求收款方提供由区国税或区地税部门监制的发票,对未提供发票者不能采取借支等形式付款,以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八)明确耕地占用税征管工作中国土、地税、财政等部门的职责,建立“先缴税后发批文”的征管机制,严格执行土地管理部门凭耕地占用税完税凭证或者免税凭证和其他有关文件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由区政府办牵头,国土、税务、财政等部门共同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对以前欠税制定追缴计划予以落实。

关于加强基层建安税收征管的几点建议最终3

  税收征管是税务机关依据国家税法规定,为保证纳税人正确履行纳税义务,在征纳过程中所进行的组织、服务、监督、检查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是整个税务管理活动的核心部分。实践证明,严密科学的税收征管体系,对于实现税收的分配、监督和调节职能,对于维护税法的严肃性具有重要的意义。但当前在我国的税收征管方面还存在问题,亟需完善。本文将根据我国税收征管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税收征管的建议。

  一、当前我国税收征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为确保国家税收,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国家在税收征管方面制定了相应的法规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目前,在税收征管方面,仍然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管理监督不到位。取消税务专管员后,由于把实行专管员管户向管事制度转变简单的理解为取消专管员,形成了管理环节的空位和断层,使税务机关失去了对纳税人的管理和监控;二是注重了集中征收,优化服务,片面强调以查代管,形成了管不细、查不全、征不足、处罚难、效率低的状况;三是征管格局中的四个系列以及各职能部门间协调不好,各自为政,多头指挥,不通信息,相互扯皮,互相推诿,导致税收征管全过程运转不正常。

  第二,管理手段应用不到位。目前管理手段主要是运用计算机管理,但其监控作用不明显,主要表现为:征管软件本身还不成熟,使用中存在一些缺陷,在一定程度上还不能满足征管要求,信息传递不通畅,影响收入的完整性,加之有少数微机操作人员责任心不强,不能按规定及时、完整、准确地录入有关信息,因而计算机不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征纳情况;部分工作人员不熟悉征管业务规程,无法对征管信息进行微机处理。

  第三,管理职责明确不到位。由于对新的征管模式认识不足,征管实践中削弱了管理,淡化了责任,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底数不清,税源不明,监控不力,漏征漏管。造成征管质量不高的原因,一是少数单位在认识上没有弄清分类管理的含义,片面理解为对一般纳税人的ABC管理;二是各单位没有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分类管理操作办法和措施,因而职责不明确,管理程序、方法不规范,管理效果不好;三是大多数单位职责虽分解到人、落实到户,但没有建立相应的制约机制,没有配套的考核办法和措施,使管理工作不能落到实处;四是普遍把分类管理和十率考核、征管软件运用、征管档案管理工作割裂开来,没有利用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理顺工作思路,使该四项工作不能环环相扣顺利开展,而这些原因造成征管质量不高,主要体现在:一是登记率不完全真实。二是申报率不准,这有计算机软件本身的问题,也有管理人员管理不到位的问题,还有没有按征管规程对非常户进行处理的问题。三是申报准确率难以掌握。由于管理未落实到位,管理人员无法掌握纳税人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不能对其纳税的准确性作出大致判断,偷逃税款不同程度存在。另外在双定户的定额核定上,由于管理的问题使核定的定额与实际销售相差甚远,造成税款流失。在对大中型企业和一般纳税人的征管中,同样存在监控不力,税款流失现象。四是在缓交税款审核上存在调查核实不严的情况,客观上让一些企业感到贷款不还不行,费不缴不行,而税款可缓,能缓就缓。五是依法治税难,在征管过程中不同程度的存在执法难的问题,一些税务机关正常的税收保全措施难以实行,或是相关部门不配合,或是存在来自各方的干预。

  由于上述征管不利,最终影响税源,不能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二、当前加强我国税收征管的建议

  第一,抓好分类管理的落实。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

  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建立,纳税人的经济类型、经营方式、组织方式日趋复杂,能否有效地对纳税户和税源变化情况进行监控是税收征管的基础,只有打牢这个基础,才能真正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分类管理就是针对纳税人方方面面的复杂性和纳税申报方式多样化的实际设立的一种能使税收征管建立在及时掌握纳税人经营情况、经营方式、核算方式和税源变化基础的一种管理形式和管理方法。由于分类管理是从管好源头开始,所以应从各个方面加强管理,包括将所有纳税户纳入税务登记的范围内,对纳税户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发票领用存表等相关资料进行案头审计,并有针对性的开展各种日常检查和税源调查工作,切实掌握纳税户的税务登记增减变化情况、发票使用情况、产经营情况、纳税情况、减免缓退情况、违章处罚等全部纳税事宜的全过程,并能通过管理及时而准确地收集整理、传递各种涉税信息、资料,建立健全纳税户档案,真正做到底数清,税源明,所以应该把抓好分类管理的落实作为加强征管的突破口。落实分类管理应做到:(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领导和广大税务干部要把推行分类管理看作是加强征管的基础和关键,是创收的保证。要正确认识分类管理的含义及其内容。(2)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进行分类管理,以签订责任书的形式,把职责明确到人,落实到户。(3)把分类管理、征管质量(十率)考核,征管软件的运用、征管档案的管理四项工作有机结合进行,分类管理中包含了后三项工作的大部分,分类管理搞好了,其他三项基本就能水到渠成了。

  第二,完善税收征管的考核。分类管理实行后,其征管质量和效率能否得到提高,还要通过考核才能证明。建立和完善考核机制,实行奖惩分明是推动分类管理,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最大动力。因此,各单位应根据《税收征收分类管理办法》和《税收征收分类管理质量考核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相应的监督制约机制,即建立监督和考核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考核办法、制度、施及量化标准,保证管理落到实处,保证征管质量和效率真正得到提高。

  第三,提高征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实行分类管理要求管理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业务能力,职责分解到人,落实到户后业务能力就是质量和效率的保证。因此,必须加强征管业务的培训,努力提高税务人员自身业务素质,才能规范征管行为,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

关于加强基层建安税收征管的几点建议最终3篇(建筑业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