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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族达州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1
岳坝乡大古坪村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充分调动广大群众造林护林、发展林业生产的积极性,增加我村农民收入,促进本村林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为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改革目标,结合本村实际,经本村三分之二村民代表同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林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吕国友(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
副组长:李正文(村委委员、村护林站站长)
成 员:王小林(党支部副支书)、左林军(街上组长)、李水平(西河组长)、王方军(下河组长)、何庆贵(三官庙组长)、宋兆全(村文书)、宋建军(护林员)、信关伟(村支部委员、计生专干)
林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村林改工作全过程的组织协调,处理改革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二、基本情况
(一)人口现状
大古坪村现有64户,共计248人,参加本次林改人口64户248人,参加集体林承包63户246人(五保户1户2人不参加村组的集体林承包)。
(二)资源状况
全村(组)集体林地总面积.5亩(水平面积)。其中林业三定后集体林面积亩(包含自留山面积529亩;流转山林5亩1宗:宋建军在下河组承包1宗); 04年林权清理确权保护区集体林面积亩,三、林改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有利于“增量、增收、增效”的原则。即坚持有利于森林资源总量增长和质量提高;有利于农民增加收入;有利于提高森林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要严格依照《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行政复议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国家赔偿法》等法律法规推进改革工作。
(三)坚持群众主体、农民决策的原则。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体是群众,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不论采取何种经营方式,分配方式都必须经过村民代表同意。坚持因地制宜,形式多样,不搞“一刀切”,凡有承包经营集体山林要求的村民,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保证,确保“耕者有其山”。
(四)坚持政策稳定性、连续性的原则。这次林改是在林业“三定”基础上的继续、深化和完善,坚持“谁造谁有,合造共有”,保持林业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不准借林改之机将“三定”成果“推倒重来”,不准“**耕、继祖业”,要尊重历史,取信于民。
(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这次林改过程中坚持“阳光作业”,做到“四签两不准”和“三榜定案”,即:群众开会通知要签收、参加会议要签到、表决票要签名、通过方案要签字,不准代签,不准用圆珠笔、铅笔签字;林权现状摸底调查表上榜公示、改革方案上榜公示、勘界确权上榜公示、林权发证上榜公示。充分保证村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做到程序、方法、内容、结果四公开,严禁暗箱操作,以权谋私。
(六)坚持先易后难、稳妥推进的原则。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系统工程,必须把质量放在首位稳妥推进,不能因为方法简单、工作粗糙或违规操作而引发群众性的矛盾和事件。开展工作要先易后难,权属清楚的先确权发证,不清的明晰产权后再发证,有纠纷的要做到先调处,后确权,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
四、林改的方式和方法
(一)对我村的529亩自留山(以农民习惯面积和柴山证面积统计,具体确权发证以第二阶段实地勘界面积为准),由农户长期无偿使用,稳定不变,自留山**木归自留山主所有。无争议的凭林权证或承包合同换发全国统一式样的林权证。
(二)对我村林业三定后集体林面积亩(除去529亩自留山);对宋建军承包下河组的集体林地1宗5亩,经群众代表会议讨论,认为程序和期限合法、手续完备,应当予以维护,按原合同约定的责权继续稳定承包关系;剩余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均等享有林地林木承包权,按人均确权到户,以户为单位落实经营主体,承包经营。
(三)04年确权后集体林面积亩,四个组预留919亩(三官庙组按每人3亩预留,其它组按%预留),其余亩采取“分股不分山”的方式,继续由集体统一经营,林地、林木折股,提取不低于70%的股份,由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成员均等分配,其剩余股份,用于集体经济组织林业发展和公益事业。
(四)对我村(组)的林权纠纷山林的处理。凡有林权纠纷的山林,属村民小组内的,由村民小组调解;属村内的,提请村林改小组调解。山林权属纠纷的处理决定要写清楚。权属明晰清楚的,发放全国统一式样的林权证
(五)其它。结合我村(组)实际和多年林地林木管理经验,本次我村(组)采取分户勾图分户发证方式定权发证,以宗地为单位,勾图技术员现场勾绘出宗地图后,根据宗地面积,结合我村(组)林改核定人口数、林地好坏、远近进行分配,五、发包方和承包双方的责权利。
甲方权利(发包方):
1、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用的林地;
2、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
3、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林地和林业资源的行为;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甲方义务(发包方):
1、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2、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4、执行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林业基础设施建设;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乙方权利(承包方):
1、依法享有对承包林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依法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2、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乙方义务(承包方):
1、维持土地的林地用途,不得将林地改为非林地;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六、工作步骤
本次林改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组织准备阶段(2009年7月23日-9月30日),主要任务是:成立机构,宣传发动,组织培训,调查摸底,制定方案。村上和各组的林改实施方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备案。
第二阶段:勘界确权(2009年10月1日-2009年11月18日)。主要任务是:现场勘界勾图,明确主体,调处纠纷,登记造册,签订承包合同。
第三阶段:建档发证(2009年11月19日-2009年12月19日)。主要任务是:审核输机,颁发证书,规范管理,建立档案。
大古坪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2009年9月14日
岳坝乡大古坪村下河组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承包方案
为充分调动广大群众造林护林、发展林业生产的积极性,增加我村农民收入,促进本村林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佛发[2009]19号)要求,为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改革目标,结合本村实际,经本村三分之二村民代表同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人口现状
大古坪村下河组现有12户,共计45人,参加本次林改人口11户43人(五保户一户2人不参与本次集体林承包)。
(二)资源状况
全组集体林地总面积.5亩(水平面积),其中林业三定后集体林面积亩(含自留山7宗138亩),04年确权后保护区内集体林面积3870亩。
二、林改的方式和方法
(一)对我组的7宗138亩自留山,由农户长期无偿使用,稳定不变,自留山**木归自留山主所有。无争议的凭林权证或承包合同换发全国统一式样的林权证。
(二)对我组林业三定后集体林面积亩(除去自留山及宋建军承包我组的集体林地1宗5亩),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均等享有林地林木承包权,按人均确权到户,以户为单位落实经营主体,承包经营。具体分配方式为:**集体林分为两片,大红椿木沟为1片,从梁边以1号按顺序排列到10号,进行抓阄,再按号数和人口进行测算确界到户。回水湾为一片,从干田坪水沟以下开始按1号顺序排列到10号,至财神庙对面青树子梁上。进行抓阄,再按号数和人口进行测算到户。
(三)04年确权后集体林面积3870亩,组上预留174亩,其余3696亩采取“分股不分山”的方式,继续由集体统一经营,林地、林木折股,提取不低于70%的股份,由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成员均等分配,其剩余股份,用于集体经济组织林业发展和公益事业。
(四)对宋建军承包我组的集体林地1宗5亩,经群众代表会议讨论,认为程序和期限合法、手续完备,应当予以维护,按原合同约定的责权继续稳定承包关系。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均等享有林地林木承包权,按人均确权到户,以户为单位落实经营主体,承包经营。
(五)对我组的林权纠纷山林的处理。凡有林权纠纷的山林,属村民小组内的,由村民小组调解;属村内的,报请村林改小组调解。山林权属纠纷的处理决定要写清楚。权属明晰清楚的,发放全国统一式样的林权证。
(六)界线及宗地界线以本次实地勘界勾绘为准。
(七)其它。
结合我组实际和多年林地林木管理经验,本次我组采取分户勾图分户发证方式定权发证,以宗地为单位,勾图技术员现场勾绘出宗地图后,根据宗地面积,结合我组林改核定人口数、林地好坏、远近进行分配,三、发包方和承包双方的责权利。
甲方权利(发包方):
1、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用的林地;
2、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
3、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林地和林业资源的行为;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甲方义务(发包方):
1、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2、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4、执行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林业基础设施建设;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乙方权利(承包方):
1、依法享有对承包林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依法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2、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乙方义务(承包方):
1、维持土地的林地用途,不得将林地改为非林地;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工作步骤
本次林改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组织准备阶段(2009年7月23日-9月30日),主要任务是:成立机构,宣传发动,组织培训,调查摸底,制定方案。组上的林改实施方案,经本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经村林改小组报乡政府审核。
第二阶段:勘界确权(2009年10月1日-2009年11月18日)。主要任务是:现场勘界勾图,明确主体,调处纠纷,登记造册,签订承包合同。
第三阶段:建档发证(2009年11月19日-2009年12月19日)。主要任务是:审核输机,颁发证书,规范管理,建立档案。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林改工作评议小组
我组评议小组由王方军、李正华、王荣光、王尚文、王永全五人组成。评议小组负责本组林改工作全过程的组织协调,处理林改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二)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各村民小组要在村两委的领导下,加大对林改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和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氛围,使全村广大群众认识林改、理解林改、支持林改、参与林改。
(三)严厉打击借林改之机乱砍滥伐等破环森林资源的行为和各种违法行为。坚持林木凭证采伐、凭证运输、凭证经营加工制度。同时,要建立健全信访举报、检查监督等各项工作制度。
(四)勘界确权时,提前3天通知相关农户,并邀请本村(组)负责的、知情的长者参加本次勘界确权工作,对于无故不到现场指认界限的,按评议小组指认地界为准。
(五)组织有关人员调处林权矛盾纠纷。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依法的原则,积极化解和处理林改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纠纷,坚决做到组内纠纷不出组,村内纠纷不出村,为确保发证工作创造条件。
(六)制定森林资源管理措施。大力宣传《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条例》,制定相应的村规民约,对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村规民约》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六、本方案上报乡人民政府审批后实施,并报县林改办备案。
大古坪村下河组
2009年9月14日
岳坝乡大古坪村街上组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承包方案
为充分调动广大群众造林护林、发展林业生产的积极性,增加我村农民收入,促进本村林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佛发[2009]19号)要求,为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改革目标,结合本村实际,经本村三分之二村民代表同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人口现状
大古坪村街上组现有25户,共计105人,参加本次林改人口25户 105人。
(二)资源状况
全组集体林地总面积亩(水平面积),其中林业三定后集体林面积1777亩(含自留山27宗229亩),04年确权后保护区内集体林面积9030亩。
二、林改的方式和方法
(一)对我组的27宗229亩自留山,由农户长期无偿使用,稳定不变,自留山**木归自留山主所有。无争议的凭林权证或承包合同换发全国统一式样的林权证。
(二)对我组林业三定后的1548亩集体山(除去自留山),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均等享有林地林木承包权,按人均确权到户,以户为单位落实经营主体,承包经营。具体分配方式为:**五家湾分为三片,联户按人分配,从白马沟老路以下至五家湾中华咀梁以上为第一片;从五家湾中华咀正梁以下至五家湾水沟以上为第二片;从五家湾水沟以下至五家湾哑口梁以上为第三片,按住户由上至下顺序及各户人口,实际测算后进行分配。
(三)04年确权后集体林面积9030亩,组上预留406亩,其余8624亩采取“分股不分山”的方式,继续由集体统一经营,林地、林木折股,提取不低于70%的股份,由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成员均等分配,其剩余股份,用于集体经济组织林业发展和公益事业。
(四)对我组的林权纠纷山林的处理。凡有林权纠纷的山林,属村民小组内的,由村民小组调解;属村内的,报请村林改小组调解。山林权属纠纷的处理决定要写清楚。权属明晰清楚的,发放全国统一式样的林权证。
(五)界线及宗地界线以本次实地勘界勾绘为准。
(六)其它。
结合我村(组)实际和多年林地林木管理经验,本次我组采取分户勾图分户发证方式定权发证,以宗地为单位,勾图技术员现场勾绘出宗地图后,根据宗地面积,结合我组林改核定人口数、林地好坏、远近进行分配,三、发包方和承包双方的责权利。
甲方权利(发包方):
1、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用的林地;
2、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
3、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林地和林业资源的行为;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甲方义务(发包方):
1、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2、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4、执行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林业基础设施建设;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乙方权利(承包方):
1、依法享有对承包林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依法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2、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乙方义务(承包方):
1、维持土地的林地用途,不得将林地改为非林地;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工作步骤
本次林改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组织准备阶段(2009年7月23日-9月30日),主要任务是:成立机构,宣传发动,组织培训,调查摸底,制定方案。组上的林改实施方案,经本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经村林改小组报乡政府审核。
第二阶段:勘界确权(2009年10月1日-2009年11月18日)。主要任务是:现场勘界勾图,明确主体,调处纠纷,登记造册,签订承包合同。
第三阶段:建档发证(2009年11月19日-2009年12月19日)。主要任务是:审核输机,颁发证书,规范管理,建立档案。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林改工作评议小组
我组评议小组由左林军、方小强、宋建军、宋日东、宋怀林、信关伟、宋建财七人组成。评议小组负责本组林改工作全过程的组织协调,处理林改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二)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各村民小组要在村两委的领导下,加大对林改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和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氛围,使全村广大群众认识林改、理解林改、支持林改、参与林改。
(三)严厉打击借林改之机乱砍滥伐等破环森林资源的行为和各种违法行为。坚持林木凭证采伐、凭证运输、凭证经营加工制度。同时,要建立健全信访举报、检查监督等各项工作制度。
(四)勘界确权时,提前3天通知相关农户,并邀请本村(组)负责的、知情的长者参加本次勘界确权工作,对于无故不到现场指认界限的,按评议小组指认地界为准。
(五)组织有关人员调处林权矛盾纠纷。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依法的原则,积极化解和处理林改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纠纷,坚决做到组内纠纷不出组,村内纠纷不出村,为确保发证工作创造条件。
(六)制定森林资源管理措施。大力宣传《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条例》,制定相应的村规民约,对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村规民约》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六、本林改方案上报乡人民政府审批后实施,并报县林改办备案。
大古坪村街上组
中华民族达州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2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指示精神,按照《山西省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夏店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村。
一、基本情况
(一)人口情况
全村现有总户数169户,总人口730人。(其中:独生子女和双女结扎户数38户。
(二)资源情况
林业用地总面积600亩。村集体经营600亩,其中:
有林地600亩,灌木林地200亩,宜林地500亩。其它租赁、流转、拍卖、转让
亩,其中:有林地
亩,未成林造林地
亩。
(三)改革范围
本次改革的范围主要是集体经营的林业用地。参与林改面积1300亩,人均各类林地亩。不参与林改面积
亩。(要注明不参与林改的类型和原因。)
二、组织机构
村林改领导小组(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组长:范苗锋
副组长:李
剑
成员:范春云
范生宏
范树文
三、改革遵循的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平等收益权。
2.坚持尊重历史,保持林业政策的连续性。
3.坚持有利于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有利于农民增收致富、有利于农村经济发展与和谐稳定。
4.坚持因地制宜,尊重群众意愿,根据客观实际确定改革形式。
四、改革形式
1、非集体林地的处理办法
(1)对于合同完善,群众没有异议的,依法经村民大会或代表大会或授权的村林改领导小组确认后直接确权发证。
(2)对于合同不完善,群众意见不大的,合同的主要条款不变,可以通过调整承包费缴纳比例的办法对合同进行完善。
(3)对暗箱操作,未经法定程序签订的合同,群众意见较大的,由村民大会或代表大会讨论,依法进行纠正。
(4)对承包的宜林地没有按要求完成绿化任务的,一是限期绿化,二是作为合同违约处理,按照程序收回,归村集体所有,列入这次改革范围。
2、集体林地的改革办法
按“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均股利方式落实产权,由大户承包统一经营管理,村民以均股利方式参与收益分配。
3、参加林改人口的确定
不管人在与不在,凡是XX年12月31日前出生,户口在本村的农业人口,包括在校学生、现役军人都是参与改革均股利的对象。
4、合同期限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本次林改承包期为70年。
5、征占用林地林木补偿
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征占用要地,承包者应无条件服从,按照国家补偿标准,林地补偿费村得
%,承包者得
%,均股利人员得
%,林木补偿费村得
%,承包者得
%,均股利人员得
%,林地上发展的经济作物补偿费归承包者;林木实行比例分成的,按合同执行。
五、改革的内容(分配方案)
(1)参与林改的林地,原则上由村评估小组作价,全村林改人口平均分配。
(2)评估小组按林分状况以宗地为单位进行林分因子调查,分别按面积、蓄积、林分质量、立地条件等评估作价。
(3)评估作价后,按林木价值、林地面积及需要参加林改的人口、户数进行分配。
六、改革的步骤
1、组建班子、宣传发动
在在区政府、镇政府林改领导小组指导下,选举成立本村林改领导小组并通过召开各种会议、张贴标语、广播等多种形式宣传林权改革的目的意、林改政策及有关林改文件精神。
2、摸底调查、制定方案
(1)对本村的林地资源状况进行调查摸底。在晋源区金胜镇林改小组指导下,分成若干组,以组为单位,收集所有涉及林权的表册、合同书、林权证等权属证明材料,结合森林资源调查成果资料,组织林改工作人员,对本村(组)的林地林木资源状况以及所有权、使用权界线以及面积进行逐一核查。由林改小组成员及村民代表参加核查确认。填写调查表,并进行统计汇总。
对社会情况进行调查:包括总人口、总户数等统计汇总。
(3)由村林改小组审查已签的合同,并依法作出审查意见,审查意见分为“认可”、“需完善”、“依法处理(无效合同)”三种结论。
(4)根据调查摸底,按照群众意见和林改的有关政策,拟定本村林改实施方案,包括林改的组织领导、参与林改的户数人口、对已签合同的认可及合同完善的办法、对符合林改条件的林地林木改革的办法等。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对林改实施方案进行审议。审议后要进行表决通过,并做好会议记录。表决时要做到:参加会议人员要签到、表决结果要与会人员签名、表决通过的林改方案要与会人员签名;不准他人或无委托书人代为签名;参加会议的人数要达到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林改方案的人数要超过与会人数的三分之二。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同意后,正式确定为林改方案,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3、组织实施、归档立卷
(1)在区政府、镇政府林改工作组的指导下,村林改小组逐块对林地权属、四至界线、面积进行确认,按照实施方案进行评估作价,张榜公布后实施。
(2)对林改的所有资料进行归档立卷。将实施方案、各类林改合同、及有关会议记录资料等,建立规范档案,归档保存。
4、检查验收、总结完善
林改工作结束后,进行自查,写出书面总结,提出验收申请,接受上级的检查验收。
七、本方案依法经本村村民大会或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组织实施。
中华民族达州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3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指示精神,按照《山西省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夏店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人口情况
全村现有总户数169户,总人口730人。(其中:独生子女和双女结扎户数38户。
(二)资源情况
林业用地总面积600亩。村集体经营600亩,其中:
有林地600亩,灌木林地200亩,宜林地500 亩。其它租赁、流转、拍卖、转让 亩,其中:有林地 亩,未成林造林地 亩。
(三)改革范围
本次改革的范围主要是集体经营的林业用地。参与林改面积1300亩,人均各类林地亩。不参与林改面积 亩。(要注明不参与林改的类型和原因。)
二、组织机构
村林改领导小组(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组长:范苗锋
副组长:李 剑
成员:范春云 范生宏 范树文
三、改革遵循的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平等收益权。
2.坚持尊重历史,保持林业政策的连续性。
3.坚持有利于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有利于农民增收致富、有利于农村经济发展与和谐稳定。
4.坚持因地制宜,尊重群众意愿,根据客观实际确定改革形式。
四、改革形式
1、非集体林地的处理办法
(1)对于合同完善,群众没有异议的,依法经村民大会或代表大会或授权的村林改领导小组确认后直接确权发证。
(2)对于合同不完善,群众意见不大的,合同的主要条款不变,可以通过调整承包费缴纳比例的办法对合同进行完善。
(3)对暗箱操作,未经法定程序签订的合同,群众意见较大的,由村民大会或代表大会讨论,依法进行纠正。
(4)对承包的宜林地没有按要求完成绿化任务的,一是限期绿化,二是作为合同违约处理,按照程序收回,归村集体所有,列入这次改革范围。
2、集体林地的改革办法
按“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均股利方式落实产权,由大户承包统一经营管理,村民以均股利方式参与收益分配。
3、参加林改人口的确定
不管人在与不在,凡是2009年12月31日前出生,户口在本村的农业人口,包括在校学生、现役军人都是参与改革均股利的对象。
4、合同期限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本次林改承包期为70年。
5、征占用林地林木补偿
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征占用要地,承包者应无条件服从,按照国家补偿标准,林地补偿费村得 %,承包者得 %,均股利人员得 %,林木补偿费村得 %,承包者得 %,均股利人员得 %,林地上发展的经济作物补偿费归承包者;林木实行比例分成的,按合同执行。
五、改革的内容(分配方案)
(1)参与林改的林地,原则上由村评估小组作价,全村林改人口平均分配。
(2)评估小组按林分状况以宗地为单位进行林分因子调查,分别按面积、蓄积、林分质量、立地条件等评估作价。
(3)评估作价后,按林木价值、林地面积及需要参加林改的人口、户数进行分配。
六、改革的步骤
1、组建班子、宣传发动
在在区政府、镇政府林改领导小组指导下,选举成立本村林改领导小组并通过召开各种会议、张贴标语、广播等多种形式宣传林权改革的目的意、林改政策及有关林改文件精神。
2、摸底调查、制定方案
(1)对本村的林地资源状况进行调查摸底。在晋源区金胜镇林改小组指导下,分成若干组,以组为单位,收集所有涉及林权的表册、合同书、林权证等权属证明材料,结合森林资源调查成果资料,组织林改工作人员,对本村(组)的林地林木资源状况以及所有权、使用权界线以及面积进行逐一核查。由林改小组成员及村民代表参加核查确认。填写调查表,并进行统计汇总。
(2)对社会情况进行调查:包括总人口、总户数等统计汇总。
(3)由村林改小组审查已签的合同,并依法作出审查意见,审查意见分为“认可”、“需完善”、“依法处理(无效合同)”三种结论。
(4)根据调查摸底,按照群众意见和林改的有关政策,拟定本村林改实施方案,包括林改的组织领导、参与林改的户数人口、对已签合同的认可及合同完善的办法、对符合林改条件的林地林木改革的办法等。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对林改实施方案进行审议。审议后要进行表决通过,并做好会议记录。表决时要做到:参加会议人员要签到、表决结果要与会人员签名、表决通过的林改方案要与会人员签名;不准他人或无委托书人代为签名;参加会议的人数要达到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林改方案的人数要超过与会人数的三分之二。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同意后,正式确定为林改方案,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3、组织实施、归档立卷
(1)在区政府、镇政府林改工作组的指导下,村林改小组逐块对林地权属、四至界线、面积进行确认,按照实施方案进行评估作价,张榜公布后实施。
(2)对林改的所有资料进行归档立卷。将实施方案、各类林改合同、及有关会议记录资料等,建立规范档案,归档保存。
4、检查验收、总结完善
林改工作结束后,进行自查,写出书面总结,提出验收申请,接受上级的检查验收。
七、本方案依法经本村村民大会或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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