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考评办法3篇 综治考评办法有哪些

时间:2022-10-08 10:35:39 综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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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考评办法3篇 综治考评办法有哪些

综治考评办法1

  2022XX镇综治工作考评办法

  一、总则

(一)根据镇党委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建设更高水平平安XX的总体部署,参照南县乡镇综治工作考评办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贯彻精准理念,坚持问题导向、民意导向,坚持法治思维、创新思维,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

  二、考评对象和内容

  考评对象

  考评对象为全镇XX个村(社区)。

  考评内容

(一)群众安全感满意度(20分)

  1.民意调查,20分(以市、县民调结果作为考评依据)。

(二)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40分)

  1.矛盾纠纷排查及化解,10分。(镇综治办)

  2.扫黑除恶专项斗争,10分。(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3.信访维稳工作,6分。(镇综治办)

  赴省进京非接待场所相关人员登记,2分;市、县非接待场所相关人员登记,2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2分。

  4.禁毒工作,10分。(镇禁毒办)

  毒情基本情况,2分;禁毒宣传,2分;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管控,3分;吸毒人员管控台账,3分。

  5.反邪教工作,4分;

(三)平安建设(30分)

  1.网格化服务管理,10分。(镇综治办)

  2.法治化宣传,5分。(镇司法所)

  3.综治中心标准化建设,5分。(镇综治办)

  4.基层平安创建,10分。(镇综治办)

(四)落实综治责任(20分,镇综治办)

  1.健全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5分。

  2.村级综治中心职能作用发挥情况,5分。

(五)加分项目

  1.见义勇为等先进事迹,1分(每人/次)

  2.发表新闻报道,1分(每篇)

(六)减分项目,(减分不设限)

  重特大群体性事件、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食品安全事故(事

  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事件)、刑事案件。(镇综治办、镇安监局、镇市监所、镇派出所等)

  三、程序、步骤及相关规则

(一)考评打分

  1.民调结果,以市、县级民调结果为准。

  2.镇综治办对各项考评结果进行审核、汇总。

(二)评先与分类

  1.各村(社区)按先进、合格、基本合格(及其以下)分类。乡镇先进单位按3个评定;合格按4个评定、基本合格(及其以下)按4个评定。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村(社区),不能评为先进:

(1)工作措施落实不力,基层基础薄弱,治安秩序比较混乱的;

(2)考评内多次发生重大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公共安全事件及一案死亡3人以上“民转刑”命案的;

(3)辖区内有精神病人、吸毒人员等重点管控人员肇事肇祸,管控不到位的;

(4)发生极端信访事件;进京上访、进京非访人次下降幅度低于50%的;

(5)镇党委、镇政府及镇综治委(办)认定不应评为先进的其他情形。

  3.全年民调综合得分在全县排名70名之后(不含70名)的乡镇,原则上不能评为先进,但是全年民调综合得分比上一考评进步20个位次以上,全市排名80名以前的,也可进入先进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村,评为基本合格及以下:

(1)省、市综治民调在全县排名倒数20名以内时,全县级民调中排在全镇最后一位的;

(2)引发重大负面舆情未能及时妥善处置的;

(3)发生严重暴力恐怖犯罪案件、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重大案事件、重大邪教案事件,或在敏感时期、重大活动、重要目标安全保卫工作中发生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案事件的;

(4)发生重大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公共安全事件和责任事故、案事件的;

(5)治安秩序严重混乱,群众反映强烈的;

(6)发生死亡3人以上“民转刑”命案的;

(7)发生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命案的;

(三)结果审定

  镇综治办综合考评情况,经镇党政会议审定后进行公布。

  六、附则

(一)考评时段为上年11月1日至本年10月31日。

(二)本办法由镇综治办负责解释。

综治考评办法2

  考评办法:

  1、平安先行学校的考评工作,由诏安县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办公室组织实施;考评办法采取业内资料审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方式实行评分制,标准分为100分;考评结果按合格、不合格认定(总得分达90分及以上、且未出现“一票否决”的为合格),具体创建办法和考评标准见附件一:《诏安县中小学幼儿园“平安先行学校”创建及考评验收实施方案》。

  2、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的考评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考评办法采取学校自评申报与组织考评、属地管理与垂直评价、考评与平时资料审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评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其中一级为最高级)和不达标认定,总得分达700分及以上,且未出现“一票否决”,可以认定三级以上达标,具体创建办法和考评标准见附件二:《诏安县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考评验收实施方案》。

综治考评办法3

  咸清办发[2012]26号

  中共清坪镇委办公室清坪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2综治维稳信访

  工作绩效考核方案》的通知

  各村支部、村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

  现将《2012综治维稳信访工作绩效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清坪镇201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评细则》

  中共清坪镇委办公室

  清坪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4月27日

  2012综治维稳信访工作

  绩效考核方案

  为贯彻落实“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精

  神,确保社会稳定,为全镇经济和社会创造更优的发展环境,构建和谐清坪,强化工作落实,特拟定本考核方案。

  一、目标任务

  围绕全镇“4321”工作思路,保稳定、谋发展。认真履

  行职责,确保实现综治、维稳、信访、反邪教、消防安全等

  工作目标,进入全县先进乡镇。

  二、考核依据

  1、上访内容据实考核;

  2、调解工作依据调解卷宗考

  核;

  3、内务建设依据《恩施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台帐目录》和信访、司法、治保、民族宗教等单位工作要求考核;

  4、年终考评依据《清坪镇2012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目标管

  理考评细则》考核;

  5、各类表彰或通报批评依据相关文件

  考核。

  三、考核对象

  1、单位:本办法中单位为各村、镇直各部门;

  2、个人:

  本办法中所称个人包括联系村领导、各村及镇直各单位综治

  维稳主任和专干。

  四、奖惩办法

(一)奖励:

  1、年终目标责任考评为优胜村的,奖励5个村(考评总

  分在90分以上),分别奖励现金2000元、1500元、1000元;奖励优胜镇直部门3个(考评总分在90分以上),分别奖励

  现金2000元、1500元、1000元。

  2、综治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年终对脱产干部的个人成绩考核,兑现年终考评奖。

  3、村级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纠纷一起,报经镇主管部

  门审核有记录,有卷宗的,按80元/件给予奖励。

  4、财政下拨村级交通协管员经费纳入本责任目标考评

  按百分制得分予以兑现,年终考评低于80分的,取消交通

  协管员经费。高于80分的,按照所得分值兑现。

  5、各村各部门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方法创新,并受县级以

  上综治信访维稳部门推广, 记入加分项目

(二)惩罚:

  1、对本级权限范围内可调处案件推诿、拖延或不予解

  决就将矛盾上交的,每发生一件扣2分。

  2、本级权限范围内可调处案件因未及时解决或解决

  态度简单粗暴而导致上访的,每发生上访案件一起,按上访

  级次(中央、省、州、县四级)相应对考核单位分别处以5

  分、4分、3分、2分的处罚。

  3、伪造卷宗骗取奖励的,对单位按2分1件的处罚。

  4、受到镇级通报批评,每次处罚单位及当事人1分,受到县级以上通报批评,每次处罚单位及当事人2分。

  5、工作例会缺席一次处罚单位1分;不按时或不按要

  求报表一次扣单位1分。

  6、以上处罚扣分一律从相关单位所有工作考核兑

  现奖金中予以扣除。

  7、年终工作目标考评总分低于60分的;形成县级以

  上的群体访(非正常上访);发生重特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交

  通安全死亡事件的村和部门一律一票否决。

  主题词:综治维稳信访工作绩效考核方案通知清坪镇党政综合办公室2012年4月27日印发

【共印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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