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好、优干评选办法通知3篇 三好优干评选条件

时间:2022-10-10 10:16:18 综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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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好、优干评选办法通知3篇 三好优干评选条件

三好、优干评选办法通知1

  关于2014-2015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

  评选工作的安排

  各年级辅导员、各专业班级班主任:

  经研究决定将组织评选2014/2015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和名额分配

  本次评选类型分别为校、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名额为《太原理工大学2014/2015学年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工作安排》规定。院级评选比例为:三好学生为学生总数的3%,优秀学生干部为班级数的30%,院级先进集体为班级数的15%。

  各班级推荐班内所有符合校级以及院级条件的优秀个人(包括三好、优干),各班级按照推荐人员情况排序,并标注明推荐等级。

  学院各学生组织经院团委审核通过,可单独推荐校、院级优秀学生干部,比例分别不超过推荐、表彰总数的20%。

  二、评选条件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标准参照以下规定执行,2015级新生不参加评选。“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校级评选条件

(一)考核学年德育考核为优秀(≧90分)或有突出事迹

(二)考核获得过奖学金或综合测评成绩在年级前10%以内或(三四年级学生)专业成绩均分95分以上或获得过B类科技竞赛二等奖以上。

(三)体测成绩达到75分以上

(四)每学年参加社会公益服务时间不少于25小时。(要有相关证明)

  2、院级评选条件

(一)考核学年德育考核为优秀(≧90分)

(二)考核获得过奖学金或综合测评成绩在年级前20%以内或(三四年级学生)专业成绩均分95分以上或获得过B类科技竞赛二等奖以上。

(三)体测成绩达到70分以上

(四)每学年参加社会公益服务时间不少于15小时。(要有相关证明)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校级评选条件

(一)考核学年德育考核为优秀(≧90分)

(二)考核获得过奖学金或综合测评成绩在年级前10%以内或(三四年级学生)专业成绩均分95分以上或获得过B类科技竞赛二等奖以上。

(三)体测成绩达到75分以上

(四)每学年参加社会公益服务时间不少于40小时。(要有相关证明)

  2、院级评选条件

(一)考核学年德育考核为优秀(≧90分)

(二)考核获得过奖学金或综合测评成绩在年级前30%以内或(三四年级学生)专业成绩均分95分以上或获得过B类科技竞赛二等奖以上。

(三)体测成绩达到70分以上

(四)每学年参加社会公益服务时间不少于25小时。(要有相关证明)

  3、学院各学生组织骨干和班级主要学生干部优先推荐。

“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一)无安全事故发生,无受纪律处分学生。

(二)全班宿舍卫生达良(B级)以上比例不少于检查次数的80%。

(三)全班考试不及格门次比例在3%以下。

(四)90%以上的学生达到体测标准。

  三、评选工作日程安排

  1、评选推荐阶段,10月20日-10月26日。各辅导员指导所带班级按照要求开展选拔、推荐工作。

  2、审核公示阶段,10月27日-29日学院审核,10月29日-11月2日进行5天的公示。学院对班级评选推荐结果进行审核,确定院级表彰人选和校级、院级推荐表彰人选,进行院内公告栏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监督电话,邮箱xuegongban@。

  3、结果上报阶段,11月3日,学院将经公示无异议的推荐结果上报校学工部。

  四、工作要求

  1、各班级要自觉维护评选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四公开”原则,即评选指标公开、评审程序公开、评选条件和标准公开、评审结果公开,切实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对评优工作中出现的以权谋私、弄虚作假的个人和集体,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评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各班级要认真组织填写《材料学院优秀个人评审情况汇总表》《太原理工大学学生参加社会公益服务情况统计表》,要申请先进班集体的班级在填写《优秀班级申报表》。并于10月26日18点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至学院学工办,电子版发至学工办邮箱xuegongban@,逾期不报作自动弃权处理。

  五、特别说明

  自去年以来,省教育厅不再评选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以及优秀辅导员和班主任。结合我校工作实际,依然评选学生类的校级优秀,不再评选校级优秀辅导员和班主任(以工作考核结果为准。)若省教育厅今年恢复评选,再按照省教育厅评选文件进行省级评选。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零一五年十月

三好、优干评选办法通知2

  关于评选我院2015--2016学年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各系:

  为激励广大学生争先创优,推动我院的学风校风建设,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鼓励先进,弘扬正气,特就评选2015—2016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依据我院《学生手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奖励办法”评选,按照条件,严格把关。

  二、评选名额:

  1、三好学生不超过本班人数的10%。

  2、优秀学生干部占班级学生干部的10%(包括系学生会、团总支和院学生会、团委的学生干部)。

  3、先进班集体原则上按本系班级数的10%评选。

  三、评选办法:

  1、评选中要采用民主集中制,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宁缺毋滥,不能降格以求,不能突破比例,反对轮流当选的做法。

  2、上报材料:

(1)《三好学生申报表》、《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先进班集体申报表》。(2)《2015-2016学年成功学院三好学生名单汇总表》、《2015-2016学年成功学院优秀学生干部名单汇总表》和《评比一览表》。

(3)先进班集体事迹材料。

  四、评选、公示、表彰时间: 1、11月 29日至12月4日各系评选;12月5日报学务处初审;7日至 9日在系内公示。

  2、第17周学校审核、表彰。

  五、奖励办法:

  1、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

  2、先进集体颁发奖牌及奖金200元。注:

  1、以上各表在学务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2、《先进班集体申报表》为正反两面。

  3、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不另加附页。

  学 务 处 2016年11月29日

三好、优干评选办法通知3

  鄠邑区第四中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评选办法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全面提升学生综合能力的提升。根据西安市教育局、区教育局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推荐评选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有关办法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

  为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推荐评选领导小组: 组长:王良民

  副组长:孙晓谋 王忠智 曹战平 胡向军 仝向阳

  成员:葛 庆 马建平 文 斌 张俊峰 费小龙 孙皓 各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葛庆兼任主任,具体负责推荐评选工作。

  二、严格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1、道德品质好: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具有报效祖国的思想和意识,树立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而奋斗的思想志向和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具有公民的社会责任感和社会公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确的道德评价能力、自我教育能力;热爱集体,热心为集体服务,积极参加劳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模范遵守执行《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同学中起到良好的表率、示范作用。

  2、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善于思考,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学习成绩优秀。学生评选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以期中考试成绩为依据,必须有2科达到85分以上,其余学科在60分以上。

  3、身体好: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身体健康。体育课成绩在80分以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良好以上。

  各班评选的优秀学生干部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热心为学校、班级和同学服务,认真履行班干部职责、为形成良好校风和班风努力工作;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发挥学生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威信,受到师生的普遍好评。

  4、特别优秀的学生可结合班级实际予以破格推荐。

  三、严格评选办法

  1、各班成立由班主任为组长,5名左右学生代表参加的推荐评选小组。班级评选小组根据评选条件,在班级中初选出符合条件的学生并将名单在班级公布。之后在班级由学生进行无记名投票,根据得票多少,由班级评选小组评选按学校获得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确定推荐学生的名单并在班级公布。

  2、各班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名额分配进行评选,并按要求填写好“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3、登记表及相关材料于2018年6月22日交政教处罗立春老师处,逾期不交者,视本班放弃。

  鄠邑区第四中学 2018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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