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整理的员工奖惩办法大全3篇 奖惩员工方法,供大家参阅。
员工奖惩办法大全1
员工奖惩办法
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建立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制定本办法的目的,是通过严明有效的奖惩,激发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防止、纠正员工违章违纪和失职、渎职行为,切实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行。
第二条 对员工的奖惩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一)实事求是,按绩施奖,依过行罚。
(二)公平,公正,及时,准确。
(三)思想教育为主、行政处罚为辅,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第三条 员工奖惩工作在公司的领导下由人力资源处承办,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
第四条 各专项管理考核工作按照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细则》执行,符合本办法奖惩范畴的按本办法执行,不重复奖惩。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协议的全体员工。
第二章 奖励的分类及标准
第六条 员工奖励分两类: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两类奖励可单独使用,也可合并使用。
(一)精神奖励分五种:通报表扬、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荣誉称号。
(二)物质奖励分三种:一次性奖金、工资晋升、其他(疗养、外出旅游、保送培训等)。
第七条 精神奖励形式如下:
(一)通报表扬,以正式文件形式对员工先进事迹予以通报。
(二)嘉奖、记功、记大功,以正式文件形式对员工先进事迹及奖励情况在公司范围内予以通报,颁发证书和奖章,并记入个人档案。
(三)授予荣誉称号,以正式文件形式对员工先进事迹及奖励情况在公司范围内予以通报,颁发荣誉称号证书和奖章,并记入个人档案。
第八条 物质奖励形式如下:
(一)一次性奖金。在获得记功、记大功及授予荣誉称号精神奖励时,还可获得一次性经济奖励,其标准如下:
1、记功,给予500元奖励。
2、记大功,给予1000元奖励。
3、授予先进个人、标兵、劳模等荣誉称号的,按照不同层次给予100-2000元奖励。
(二)工资晋升。具体标准如下:
1、受记功一次、记大功一次或授予公司标兵者,自发文之月起薪级系数晋升一级,执行一年。
2、授予公司劳模荣誉称号者,自发文之月起薪级系数晋升一级,执行一年。
3、工资晋升期间若再受到奖励,奖励级别如等于或高于上一次的,则重新调整工资,重新计算晋升时限,奖励工资不累加。奖励级别低于上一次的,只享受一次性奖金。
4、奖励晋升工资后不影响正常的工资调整。
(三)其他。有参观旅游或相关培训机会时优先安排受奖励人员。
第三章 奖励的条件
第九条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通报表扬:
(一)忠于职守,发现安全、质量隐患并避免出现一般差错者。
(二)自觉维护公司形象和声誉,事实较为突出者。
(三)学习创新,学以致用,对公司安全生产、经营管理、改革发展贡献明显者。
(四)工作中有创新思路和方法,表现突出者。
(五)考核被评为优秀者。
(六)代表公司参加比赛及其它活动取得良好成绩或受到表彰者(以通报文或证书为准)。
(七)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事实清楚者。
(八)其它应当给予通报表扬的情况。第十条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嘉奖:
(一)忠于职守,发现安全、质量隐患并避免严重差错,确保公司生产、人员及财物安全或避免质量事故者。
(二)协助公司或自己查获危害公司安全、社会治安重大案件和犯罪嫌疑人者。
(三)通过创新为公司增加效益20-50万元(含)者。
(四)学习创新,学以致用,对公司安全生产、经营管理、改革发展贡献较大者。
(五)克服困难、坚守岗位、以身作则、无私奉献,事迹突出者。
(六)策划、承办、执行、督导工作得力,成绩突出或交办重大、特殊任务完成较出色者。
(七)连续两年考核被评为优秀者。
(八)其它应当给予嘉奖的情况。
第十一条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记功:
(一)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发现严重安全、质量隐患并避免事故出现者。
(二)通过创新为公司增加效益50-100万元(含)者。
(三)学习创新,学以致用,对公司安全生产、经营管理、改革发展贡献突出者。
(四)遇有紧急情况,勇于负责,并处置得当,避免公司利益损失50-100万元(含)者。
(五)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有较大功绩,受国家有关部门表彰,为公司赢得荣誉者。
(六)连续三年考核被评为优秀者。
(七)其它应当给予记功的情况。
第十二条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记大功:
(一)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发现重大安全、质量隐患并避免事故者。
(二)通过创新为公司增加效益100万元以上者。
(三)遇有紧急或危难情况,不畏艰难,奋不顾身,勇于负责,并处置得当,避免公司利益损失在100万元以上者。
(四)连续四年考核被评为优秀者。
(五)其它应当给予记大功的情况。
第十三条 对符合公司年终评先条件的员工,给予授予先进个人、标兵、劳模等荣誉称号奖励。
第十四条 对员工的合理化建议、小改小革、发明创造、科研等奖励,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符合本办法奖励范畴的按本办法执行。
第四章 处罚的分类及标准
第十五条 处罚分为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两类。两类处罚可单独使用,也可合并使用。
(一)行政处分从低到高依次为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解聘、辞退。
(二)经济处罚分三种:罚款、损失赔偿、降薪。
第十六条 行政处分决定应书面通知本人,并以正式文件形式对员工过失及处罚情况予以通报,具体形式如下:
(一)通报批评,处罚后人力资源处备案。
(二)警告、记过、记大过处罚结果记入个人档案。
(三)降级或解聘(工资、技术等级或职务):对员工的过失给予降低岗位薪级系数及解聘职务的处罚,并记入个人档案。降级适用于执行岗位薪级工资的生产岗位和管理人员,解聘适用于在管理岗位上的中层管理人员或技术等级人员。
(四)辞退:直接解除劳动合同。被辞退者,自被处罚之月起停发所有工资、待遇,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辞退手续,不再给予一次性罚款。
第十七条 经济处罚的形式如下:
(一)罚款。在受到上述处分时,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细则》及其他规定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处罚,其余事项可视情况处一次性罚款,其标准如下:
1、通报批评:给予责任人100元处罚。
2、警告:给予责任人300元处罚。
3、记过:给予责任人500元处罚。
4、记大过:给予责任人1000元处罚。
(二)损失赔偿。造成经济损失的,在给予上述有关处分、处罚时,责令直接责任人赔偿经济损失。赔偿费从其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标准
不超过其月工资总额的30%。
(三)降薪。直接进行薪级系数调减,具体标准如下:
1、一年内受警告一次或通报批评两次者,自发文之月起薪级系数调减一级。
2、记过一次者,自发文之月起薪级系数调减两级。
3、记大过一次者,自发文之月起薪级系数调减三级。
4、处分期满后均不恢复被调减工资,但不影响正常的工资调整。
5、工资调减期间若再受到处分,除给予一次性罚款外,自发文之日起工资继续累计调减。
6、若工资晋升时限期间受到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自发文之月起终止享受原工资晋升待遇,并同时按降薪规定调减工资。
第五章 处罚的条件
第十八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之一者,给予通报批评:
(一)违反有关规定,影响公司形象者。
(二)责任原因导致一般安全差错或影响安全生产秩序者。
(三)责任原因导致一般质量事故者。
(四)责任原因导致工作差错,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致使工作贻误者。
(五)值班领导无故擅离岗位者。
(六)因个人原因造成性质、情节、影响与本条相当的其它情况,按此条标准处分。
第十九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之一者,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一)责任原因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下或造成公司形象受损者。
(二)责任原因导致严重安全差错,严重影响正常生产运行者。
(三)责任原因导致严重质量事故者。
(四)责任原因导致工作错误或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致使工作贻误,影响较坏者。
(五)值班领导擅离岗位,造成一定后果者。
(六)旷工1天者。
(七)当年未完成主要考核指标的单位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
(八)因个人原因造成其性质、情节、影响与本条相当的其它情况,按此条标准处分。
第二十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
(一)个人原因导致公司经济损失在10—20万元(含)或影响公司形象较严重的。
(二)责任原因导致出现重伤安全事故者。
(三)责任原因导致重大质量事故者。
(四)值班领导擅离岗位,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工作时间饮酒、酗酒影响工作或妨碍他人工作者。
(六)违反操作规程或责任心不强致使设施、设备(车辆)、物品材料受损者。
(七)一个月内非连续旷工2-3天者。
(八)连续两年未完成主要考核指标的单位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
(九)因个人原因造成性质、情节、影响与本条相当的其他情况,按此条标准处分。
第二十一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分:
(一)个人原因导致公司经济损失在20—50万元(含)或严重影响公
司形象者。
(二)责任原因导致死亡事故者。
(三)责任原因导致特大质量事故者。
(四)在工作场所或工作中酗酒滋事,严重影响正常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者。
(五)制造有损公司形象或利益的谣言或挑拨劳资双方关系,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六)未经批准擅自操作专用技术性设施、设备、车辆及其他设施,造成严重损失及不良影响者。
(七)一年内累计旷工3天以上10天以下者。
(八)因个人利益,对他人恶意攻击、诬害、制造事端,造成严重后果者。
(九)连续三年未完成考核指标的单位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
(十)因个人原因造成性质、情节、影响与本条相当的其它情况,按此条标准处分。
第二十二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降级、解聘或待岗处分:
(一)责任原因导致公司经济损失在50—100万元(含)或影响公司形象特别严重者。
(二)责任原因导致严重安全事故者。
(三)责任原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单位,责任单位第一责任人应予以降级或解聘,有渎职行为达到刑事处罚者,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四)责任原因导致重大质量事故,致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五)管理无方,驭下不严,有严重渎职行为或指挥不当、监督不力,导致下属发生重大失误,造成公司经济、形象受损者。
(六)对已发生的事故或发现责任能力范围内安全隐患隐瞒不报,致使延误最佳处理机会造成损失者。
(七)在工作场所或工作中酗酒滋事,严重影响正常生产、工作和团体秩序,造成重大损失者。
(八)一个月内累计旷工5天者。
(九)因个人私利对他人恶意攻击、诬害造成严重后果,给公司造成负面影响者。
(十)因个人原因造成性质、情节、影响与本条相当的其它情况,按此条标准处分。
第二十三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之一者,给予辞退:
(一)个人原因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或影响公司形象特别严重者。
(二)在安全工作中违反规定、玩忽职守,造成重大事故或损失严重者。
(三)责任原因导致重大质量事故并被客户投诉,严重影响公司形象,造成公司蒙受巨大经济、声誉损失者。
(四)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或挑拨劳资双方关系,致使发生劳资纠纷或煽动怠工、罢工者。
(五)盗用公司名义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司形象、利益受损者。
(六)恶意损毁公司财物,致使公物损失巨大者。
(七)连续旷工3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10日者。
(八)因损害公司利益、声誉和形象被刑事处罚的。
(九)待岗期间表现不好的。
(十)因个人原因造成其他性质、情节、影响与本条相当的其它情况,按此条标准处分。
第二十四条 工作中若出现因相互推诿、扯皮、协调不济导致工作贻误和造成损失的,对涉及人员或涉及单位领导分别给予处罚。
第二十五条 涉及安全、效益、服务等方面造成公司经济或名誉损失,对员工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其单位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和员工所在科室主要负责人负有连带责任,视情况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和行政警告处分,并处500—2000元一次性罚款。造成严重安全事故的按安全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 员工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一律给予辞退处理。
第六章 奖惩权限及程序
第二十七条 公司各二级单位对其下属员工有实施通报表扬或通报批评处分的权力。
第二十八条 公司各单位所提的奖惩意见不当,人力资源处有权予以调纠。
第二十九条 除各单位奖惩权限外的员工奖惩,由各单位提出奖惩意见报人力资源处。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人力资源处经与有关部门协商讨论后,按规定权限呈报公司领导批准,由人力资源处下文执行。
第三十条 对公司任免权限范围内的中层管理人员的奖惩和各单位下属员工授予荣誉称号、工资晋升、奖励及降级、撤职、辞退处分,经各部门、员工代表大会讨论,各单位签署意见后,上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人力资源处下文执行。
第三十一条 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指定专人与受处分的员工谈话,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讨论和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慎重决定,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三十二条 特殊情况下,总经理有权直接对公司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和对违纪员工进行处分。
第七章 申 诉
第三十三条 员工对其所受到的处罚感到不公正,可遵循以下程序进行申诉:员工对辞退以外处罚的申诉,可在收到处罚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单位提出,所在单位在收到申诉5个工作日内报人力资源处。人力资源处与公司工会一同进行调查核实,提出意见报请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复议。
第三十四条 在上级未做出改变原处分决定以前,仍然按照原处分决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员工经过申诉使原处罚形式得以变更,由人力资源处以正式文件形式加以更改。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修订,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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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奖惩办法
员工奖惩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为了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团体纪律,促使本公司管理工作顺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员工的奖惩,均依照本办法规定的标准、程序进行。
第三条 权责部门
总
经理办公会负责本办法的修改和完善。
第二章
奖励
第四条 奖励分类
(一)嘉奖。
(二)记功。
(三)记大功。
(四)奖金。
(五)晋升。
第五条 奖励标准
(一)嘉奖。
有下列业绩之一者予以嘉奖,每次加发3天工资,于年终奖金一并发放。
1.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有效者。
2.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者。
3.有其他功绩者。
(二)记功。
有下列业绩之一者予以记功,每次加发10天工资,于年终奖金一并发放。其事迹通报全公司。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等,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施行卓有成效者。
2.节约物料或废物利用卓有成效者。
3.面对突发事件,勇于负责、处置得当,减少损失者。
4.检举违规违纪行为,维护公司利益者。
5.获两次以上嘉奖者。
6.有其他较大功绩者。
(三)记大功。
有下列业绩之一者,予以记大功,每次加发1个月工资,于年终奖金一并发放。其事迹通报全公司。
1.对生产经营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施行获得重大成效者。
2.遇到意外事件或灾难,奋不顾身施救,维护员工安全或减少公司重大损失者。
3.获二次以上记功者。
4.其他重大功绩者。
(四)奖金或晋级。
有下列业绩之一者,一次性奖励现金1000元以上,并晋升工资。其事迹通报全公司。
1.对各项生产方法及品质的改进确有成效者。
2.连续服务满5年考绩优良、未曾旷工或受到记过以上处分者。
3.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者。
4.有其他特殊功绩者。
第三章
惩罚
第六条 惩罚分类。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除名。
第七条 惩罚标准。
(一)警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次减发3天工资。
1.浪费公物,情节轻微切无意者。
2.在禁烟地点吸烟者。
3.工作时间聚集嬉戏、或在办公室内、工作岗位上打闹者。
4.因过失而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或损失轻微者。
5.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者。
6.未经许可,携带不必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者。
7.未经许可胡乱涂写墙壁、地面、设施等,情节轻微者。
8.出入公司辖区不遵守规定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者。
9.不按规定着装或佩带公司标识或穿拖鞋上岗者。
10.其他轻微违规违纪但没有造成后果者。
(二)记过。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过,每次减发10天工资。由于员工的故意行为而造成重大的过失,以致本公司蒙受财物上的损害时,并负赔偿责任。处分决定通报全公司。
1.对公司指令或有期限的指示,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严重影响正常生产或业务的责任者。
2.因疏忽导致设备或物品遭受损害或伤人者。
3.打架斗殴或与顾客争吵,影响公司形象者。
4.越权越位致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5.生活作风腐败,影响公司信誉者。
6.擅离职守者。
7.弄虚作假、虚报瞒报,情节轻微者。
8.对同事或上司恶意攻击、诬造、制造事端者。
9.未经批准,利用公司设施私自制造个人物件者。
10.其他违反公司规定经本部门经理认定应予记过者。
(三)记大过。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大过,每次减发1个月工资。由于员工的故意行为而造成重大的过失,以致本公司蒙受财物上的损害时,并负赔偿责任。处分决定通报全公司。
1.擅离职守,致生变故,使公司蒙受很大损失者。
2.泄露公司秘密者。
3.工作中酗酒滋事,影响生产或工作秩序者。
4.擅自变更公司政策或指令,致使公司蒙受很大损失者。
5.拒绝上司的合理指挥或监督,经劝导仍不听从者。
6.违反安全规定或程序,导致员工受伤或公司财产损失者。
7.携带违禁品或危险品进入公司院内不听劝阻者。
8.其他违反公司规定经本部门经理认定应予记大过者。
(四)除名。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除名。由于员工的故意行为而造成重大的过失,以致本公司蒙受财物上的损害时,追究赔偿责任。处分决定通报全公司。
1.利用本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致使公司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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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奖惩办法 1、0 目的
为加强企业管理,维护公司各项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严肃性,保护公司和员工的共同权益,坚持有功必奖,有错纠,有过必罚,奖罚分明的原则,以激发员工积极向上的敬业精神,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制定本办法。2、0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0 定义 3、1 员工奖罚管理,指对员工的奖励和处罚。3、2 员工的奖励分为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两类:精神奖励含通报表扬、嘉奖、先进评选、授予荣誉称号、晋职、晋级和特殊贡献奖等六种。物质奖励主要指给予现金奖励和实物奖励。3、3 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可单独实施,亦可两者结合进行,但荣获晋职晋级奖励者,不再给予物质奖励。3、4 处罚分为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两类。行政处分包括通报批语、警告、严惩警告、降级降职、免职和违纪辞退六种。经济处罚含罚款和赔偿经济损失。3、5 在实施过程中,经济处罚可以单独实施,亦可与行政处分结合执行。4、0 权责 4、1 本办法所涉及的奖惩事项,均由办公室负责调查核实和具体实施,并接受员工的申诉。4、2 涉及本办法奖惩事项的员工有义务如实向实施部门和调查人员提供情况,不得弄虚作假,夸大获奖成绩,隐瞒违纪事实。一旦发现作假行为,将取消奖励或加重处罚。4、3 凡涉及本办法奖惩事项的员工所在部门有责任提供实施奖惩的初始材料和协助事实的调查,并适时利用正反典型做好宣传教育工作。4、4 本办法涉及的奖惩事项由总经理审批签发。4、5 本办法中违纪辞退处分应征求工会意见后执行。5、0 实施奖惩的基本原则 5、1 奖励与处罚的根本目的在于激励和教育员工,在本办法的实施过程中,要始终贯彻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原则。5、2 对员工的任何奖惩都必须以事实为依据,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5、3 对员工的奖励和处罚,都应力求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有章可依,并公开公布周知,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涉及个人隐私和公司商业秘密除外)。6、0 奖励 6、1 物质奖励标准
1、通报表扬奖现金50-100元;
2、嘉奖奖现金100-200元;
3、获先进个人或其它荣誉称号奖现金200-300元;
4、获晋职晋级奖励者按人事管理制度和工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5、获上级或地方有关政府部门先进个人或荣誉称号者,按评选组织部门的规定执行。
6、获特殊贡献奖励者,奖励额度由公司根据贡献大小视情况临时决定。
7、凡公司另有规定的单项奖励,或与目标考核和责任制相关的经营性考核奖励,不受本办法约束。但可以视情况单独给予精神奖励。6、2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给予通报表扬:
1)爱岗敬业。工作勤奋,本职工作任务完成突出,有典型事例者;
2)热爱华福事业,关心企业发展,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证明确有成效者; 3)在完成突击性任务或其它重要临时任务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者; 4)在节约原材料、减少能耗,降低生产成本等单方面工作中有明显成绩者; 5)工作积极主动,吃苦耐劳,表现突出,经部门推荐提出表扬并经调查属实者; 6)长期模范遵守劳动纪律,严于律已,为人表率,具有先进性和典型性者; 7)工作中长期服从安排,任劳任怨,完成各项任务突出者; 8)坚持原则,勇于制止违规操作或其它违纪行为者;
9)工作中主动与同事和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对完成任务起到积极作用,受到同事和友邻部门一致好评者; 10)11)助人为乐者,见义勇为,弘扬正义事迹突出,受到企业和社会赞扬者; 具有其它应当给予通报表彰的先进事迹者;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给予嘉奖:
1、对改进生产经营管理有重大举措,给企业创造显著经济效益者;
2、工作尽心尽职,在本职工作中成绩优异,事迹突出,为企业做出较大贡献者;
3、积极进行工装、工艺改进,或其它生产工艺改革,对提高工效,降低成本有明显效果者;
4、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各种问题或者突发事故,有效避免公司声誉或经济利益 受到较大损失者;
5、在产品开发中有重大创新,成绩突出,效益明显者;
6、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给企业创造显著经济效益者;
7、模范执行质量管理体系,在提高产品质量或服务质量方面做出突出成绩者;
8、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自觉遵守财经纪律,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或成本管理中做出突出成绩者;
9、在各种社会活动或其它重要活动中为企业赢得荣誉者;
10、检举揭发或有效制止违纪违章行为,为维护公司利益和管理秩序做出显著成绩者;
11、及时发现并果断处置重大安全隐患,为避免重大安全事故做出显著贡献者;
12、积极为企业引进资金、人才、项目或寻求新的客户资源,取得重大成果,产生明显经济效益者; 6、4 凡具备下列条例之一者,可给予评选先进个人或授予荣誉称号:
1、工作成绩出色,先进事迹突出,在员工中有较大影响,为人楷模者;
2、在单项工作中成绩特别突出,效益显著,有重大贡献者;
3、在工艺改选、技术革新或其它方面具有创造性发明,给企业创造重大经济效益者;
4、专业技能特别优异,在所属部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业务工作中独挡一面,在企业中具有典型性的宣传教育意义者;
5、为企业争得荣誉,并在企业内外产生重大影响者;
6、为避免重大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或其它突发事件作出重大贡献者;
7、一年之内因工作出色而三次受到表扬或两次受嘉奖者;
8、见义勇为、舍己救人,弘扬正义事迹突出,堪称学习楷模者;
9、为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提出重大改革措施被采用,为企业创造丰厚利润或对企业长远发展产生重要影响者;
10、具有其它明显超出地、嘉奖范围的先进事迹或需要树立学习榜样和典型事例者。6、5晋职晋级奖励:
对业务能力特别突出,道德品质良好,综合素质优秀,或者在生产经营和企业管理方面有突出才干,德才兼备,并在实际工作中为企业做出突出贡献者,给予晋职晋级奖励。6.6特殊贡献奖励
特殊贡献奖励,颁发给为企业做出特别重大贡献,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发展产生特别重大影响,并产生重大经济效益的个人或部门。特殊贡献奖由总经理提名并经公司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7、0处罚 7、1经济处罚标准和原则
1、一般违章违纪处罚10-50元;
2、通报批评处罚50-100元;
3、警告和严重警告处罚100-200元;
4、降职降级和免职按照人事管理办法和工资制度办理,通常不再追加经济处罚;
5、如违纪行为有其它单项处罚规定时,应以单项管理规定为准。
6、涉及经济赔偿金额过大,如当事人不能一次偿清,可在工资收入中逐月扣除,直至偿清为止;
7、盗窃、依法挪用或虚报冒领等行为,除追回实际侵占金额外,另追加1-2倍罚款。情节较轻并主动退还者,可酌情从轻罚款,情节较严重且不主动退还者,企业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8、其它单项管理办法给予经济处罚,但效果佳屡罚屡犯者,可单独给予行政处分; 7、2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按一般违纪给予处罚;
1、上班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请假外出办私事者,或不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
2、不按规定要求着装,不佩戴工号牌上班者;
3、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要求打卡考勤者;
4、工作时间串岗、聊天、睡觉、听音乐、玩游戏者;
5、上班时间发生口角,对工作造成一定影响者;
6、搬弄是非,影响团结,造成不良影响者;
7、工作消极,不能完成规定任务者;
8、怠慢客户或现场服务不到位,造成一定不良影响者;
9、工作不接受临时任务或拒绝处置紧急事务者;
10、其它违章违纪或有损企业利益情节较轻者; 7、3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通报批评:
1、工作责任心不强,马虎大意,玩忽职守导致工作差错者;
2、上班时间或工作场所无理取闹,高声争执不听劝阻造成不良影响者;
3、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技能低下,服务不良,责任心不强等原因受到客户投诉或收到不良意见反馈,造成不良影响者;
4、周计划不周,管理不善,执行不力或其它主观因素导致工作失误,给企业造成一定损失者;
5、发生违纪违章事件、质量事故、工作差错或其它对企业信誉和经济利益造成一定损失而 隐情不报者;
6、不顾全大局,工作中不相互配合支持,办事拖拉,遇事推诿,或为他人开展工作设置障碍造成不良影响者;
7、不按要求维护保生产设备和办公设施,对工作和正常生产活动造成一定影响者;
8、酒后上班贻误工作者;
9、在公司内散布谣言,离间同事关系或恶语伤人,污辱同事,造成严重后果者;
10、营理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对所负责的工作疏于管理,工作推动不力,给企业全局造成较大影响者;
11、发生一般性违纪行为经济处罚教育不改正重犯者;
12、在厂区内吵架、滋事,或者有小偷小摸行为者;
13、不认真执行5S管理要求,工作或生产现场混乱,经指正无明显改善者;
14、责任心不强,保管不善,造成公物遗失或被盗者;
15、够不上警告处分,但明显违章违纪,影响企业形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必须给予通报批评者;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1、在工作和生产现场吵架不听劝阻,或者发生抓扯行为,对工作和生产秩序产生不良影响者;
2、因不遵守技术堆积,违章操作等行为导致较大经济损失者;
3、酒后驾车、无照驾车或违章驾车肇事者;
4、无理顶撞领导,因工作关系或其它原因谩骂、恐吓、威胁同事或上级者;
5、泄露企业生产技术资料或者其它商业秘密者;
6、冒用企业名义为自己谋取私利者;
7、对较重大质量事故和其它较重大事故造成较大损失负有主观责任,或被证明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者;
8、在商务活动中收受对方好处,索要回扣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者;
9、在厂区内酗酒滋事,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10、非专职人员未经许可擅自更改设备参数者;
11、有意传播企业谣言,恶意损害企业声誉,造成不良后果者;
12、不爱护企业公共设施,故意损坏公物者;
13、其它违章违纪情节比较严重,必须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者;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视情节轻重给予降、降级或免职处分:
1、不能有效推动工作,不能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明显不胜任工作者;
2、连续两次考评不合格者;
3、因工作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等原因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者; 凡下列情形者,给予违纪辞退处理:
1、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或在厂区打架造成严重影响者;
2、盗窃公物或非法侵占它人财物性质恶劣者;
3、故意损坏企业生产设备、办公设施和装备情节严重者;
4、贪污挪用公款、出卖企业商业机密者;
5、煽动他人停工或参与聚众闹事者;
6、不服从事作安排或调动拒不上班者;
7、擅自在外受聘于其它单位从事获取固定收入的兼职或从事与本企业业务有竞争行为的活动者;
8、胁迫上司或污辱打骂领导者:
9、因参与非法活动或其它违纪违法行为被治安拘留或判刑者;
10、具有其它严重违章违纪行为,不辞退不足以教育员工和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者; 经济赔偿和罚款:
对由于主观故意行为导致的经济损失,应处以经济赔偿。赔偿额度根据主观故意的程序和损失的大小,由公司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对贪污挪用公款,出卖企业商业秘密、盗窃公司财务和收受商业贿赂等行为,除给予应有的处分外,另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处以一定数量的罚款,罚款额度由公司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相关规定及程序:
1、对员工日常工作中先进事迹的表彰奖励,可根据需要随时进行,属于性总结表彰,于次年初进行一年一次。
2、以员工违章违纪的处分,根据需要随时进行。
3、除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的奖惩由各部门或公司领导责成有关部门提出初步调查和意见,由办公室统一核查实施。
4、对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的奖惩由总经理提议,经办公会议确定决定。对总经理的奖惩,由办公会议提议,上报集团公司研究决定。
5、对员工的违纪辞退,应征求工会意见后,经总经理批准实施。
6、对违纪辞退处分同工如果认识态度较好,确有改正诚意者,可酌情给予1至2个月留用查期。
7、凡涉及物质奖励者,随奖励决定一并发放;涉及经济处罚事项,由办公室从本人当月工 资中直接扣除。晋级、晋职、奖励或降职、降级、免职处分由办公室按人事管理制度和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8、所有奖惩决定均应在全公司范围内公开公示,嘉奖以上的奖励和警告以上的处分,其书面材料应装入当事人档案保存。
9、涉及经济损失赔偿事项者,应为责任人保留生活必须费用,其保留额度不应低于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生活标准。
10、本办法解释权属****公司。
11、本办法从二00九年一月一日起实施。
****公司
二00八年十二月五日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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