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各级机关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3篇(北京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

时间:2022-10-12 15:02:11 综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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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各级机关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3篇(北京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

北京市各级机关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1

  2012年广东省县级以上机关

  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一、关于报考资格条件 1.基层工作经历如何界定?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退役士兵在部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报考省直机关的人员,在省级以下所属企事业单位、中央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二级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市直机关的人员,在市级以下所属企事业单位、省属企事业单位的二级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在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及勤工助学等工作,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2.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1—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3.2012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2012年毕业的定向生限在定向地区报考,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4.如何理解“考录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根据《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

—2— 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凡存在直系血亲或直系姻亲为招考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等可能影响公平公正情形的,报考人员均须回避,不得报考该单位的职位。

  5.招考对象如何理解?

  从今年开始,省级机关录用公务员,除部分特殊职位外,均从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招考,因此,招考对象统一为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个别特殊职位可放宽到高中、中专)毕业以上人员,不限应、往届毕业生,不作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的对象划分,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在职位中标注。

  6.招考专业有何要求?

  招考职位已根据用人的要求,按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专业参考目录(2012版)》进行了专业设臵,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职位报考。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所学专业未在专业目录所列的,可选择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设臵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教务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臵专业的依据等材料。报考人员亦可在报名时主动与招录机关联系,提供上述材

—3— 料。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若招考职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则此专业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某职位设臵为“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A)”,则此专业中财务管理方向的报考人员方可报考,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报考人员不可报考。

  报考人员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报名表,未如实填写的视为提供不实信息,由招录机关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7.如何理解“学历”、“学位”要求?报考人员最高学历专业与招考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不同,可否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

  报考人员应具备与招考职位对应的学历学位方可报考相应的招考职位。2012年应届毕业生必须使用最高学历专业报考,其他人员可用符合招考职位条件的学历专业报考。

  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招考职位没有要求学位的,报考人员是否取得学位不影响报考。

  8.大学英语四级、六级的含义?

  大学英语四级是指已取得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或CET4测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大学英语六级是指已取得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或CET6测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

  职位要求大学英语四级的,具有大学英语六级或英语专业四

—4— 级、英语专业八级且符合其他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职位要求大学英语六级的,具有英语专业四级或英语专业八级且符合其他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以此类推。

  9.如何理解部分警察招考职位设臵的户籍或生源要求? 本次招考,部分警察招考职位有户籍或生源要求。报考这部分职位的人员入读普通高校之前的户籍必须符合职位要求的户籍或报考人员报名时具有职位要求的户籍。

  10.本次考试中的“非珠三角地区”如何界定?

“非珠三角地区”指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即龙门县)、汕尾、阳江、湛江、茂名、肇庆(即广宁县、德庆县、封开县、怀集县)、清远、潮州、揭阳、云浮。

  二、关于报名

  11.填写《报名登记表》需要注意什么?

  填写《报名登记表》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并在“报名人员承诺”栏签名。对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招考机关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凡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不真实导致未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12.能否现场报名?

—5— 本次招考实行网络报名,不设现场报名。13.报考人员是否可以更改报考职位?

  报考申请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14.考试考务费用是多少?

  按照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本次报名考务费为110元/人。

  15.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如何办理减免手续?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向报考职位所属考务机构申请减免报名考务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需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者,需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报考省直机关职位、符合免交考务费用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资料,通过资格审核后携带上述证明材料及本人身份证于5月9至10日到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4楼)办理减免报名考务费手续。报考各市的符合免交考务费用条件的报考者,根据各市的公告及时办理相关减免手续。

—6— 16.获“双学位”的报考人员,是否可以用第二专业来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

  获“双学位”的报考人员,可用第二专业报考山区县的职位。山区县包括:从化市、南澳县、仁化县、南雄市、始兴县、翁源县、新丰县、曲江区、乳源县、乐昌市、东源县、和平县、龙川县、紫金县、连平县、梅江区、梅

  县、蕉岭县、大埔县、丰顺县、五华县、兴宁市、平远县、惠东县、龙门县、海丰县、陆河县、阳春市、高州市、信宜市、高要市、广宁县、德庆县、封开县、怀集县、清新县、英德市、佛冈县、连山县、连南县、连州市、阳山县、饶平县、潮安县、普宁市、揭西县、新兴县、罗定市、郁南县、云安县。

  17.“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如何认定?

  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包括取得A类、B类、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其中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仅适用于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连南瑶族自治县和乳源瑶族自治县。

  通过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可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2011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录用时须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18.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

  19.已参加我省2012年选拔乡镇公务员面试的人员是否可

—7— 以报考本次考试?

  已参加我省2012年选拔乡镇公务员面试的人员,未被录用前可以报考本次考试,但一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录用即自然停止进行本次考试的录用程序,所腾出的空缺职位,依次递补录用。

  三、关于考试及体检

  20.如果身份证遗失或正在办理中,怎样处理方可参加考试?

《准考证》上规定:“考生必须带齐准考证、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如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临时身份证是唯一可以代替身份证作为入场参加考试的法定身份证明凭证,任何其他证件都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

  21.户口簿、护照、工作证、驾驶执照、学生证等证件能否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

  户口簿、护照、工作证、驾驶执照、学生证等证件都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户口簿虽载有个人相关文字信息,但只能证明是家庭成员之一,因没有照片而难以辨别是否与持簿人相符;护照、工作证、驾驶执照等证件虽同样载有个人信息及照片,但反映主题各异,发证机构出自不同部门,主管部门分属各个领域,—8— 辨别证件真伪标准不

  一、难度大;只有身份证是由公安部门统一归口管理,是证明居民身份的法定证件,既载有个人信息和照片,又内设芯片并加密,易于鉴别。因此,为了给全体考生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防止弄虚作假,严肃考风考纪,本次招考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将身份证作为允许考生进入考场的唯一身份证明。

  22.身份证办理受理回执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带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能否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

  不能。身份证办理受理回执只能说明公安部门已经受理申请身份证补办手续,是到期领取身份证的凭证,但不是证明身份的法定证件,不具备证明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带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由于缺乏防伪标记,不易辨别真伪,因此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若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正在办理中,应当及时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确保顺利参加考试。

  23.笔试地点在哪里?

  报考省直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职位(含省法院、省检察院机关职位、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职位)的,笔试地点在广州市;报考各市职位(含市、县两级法院、检察院职位)的,笔试地点在该市。具体按准考证提供的地点参加笔试。

  24.如何查询笔试成绩和笔试合格分数线?

  今年6月中旬,报考人员可凭本人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录

—9— 原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在广东组织工作网( 高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测评结果得出后均不进行复测。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27.进入面试环节后,考生能否放弃考录资格?

  通过资格复审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被录用后按要求到岗工作的承诺,违背承诺的要记录在案,且3年内不得报考广东省公务员。

  28.体检工作由谁负责?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怎么确定?涉及体检的文件有哪些?

  体检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按《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职位要求确定。具体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涉及体检的文件有:

(1)原人事部和卫生部联合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卫生部联合印发的《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和国家公务员局联合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

—11—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以及外交、海关、海事、检验检疫、安监等部门中,《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已经规定的相关职位录用公务员,其相关项目应按照该标准执行,未作规定的职位或项目,体检标准仍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其他部门招录公务员,都要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9.哪些情况要复检,复检程序是什么?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视力、听力、血压、心率等项目有疑问的,可当场进行复查,得出结论后不再对这些项目进行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均不进行复检。必要时,地级以上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要求体检对象复检,不受时间和体检次数的限制。

  四、关于聘任制公务员

  30.是否有聘任制公务员职位?

  在佛山市顺德区设臵了部分职位专门招考聘任制公务员。聘任制公务员实行合同管理。有意报考这些职位的考生,请密切留意职位描述。具体情况可咨询佛山市顺德区委组织部(0757-

—12—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7-)、广东省公务员局职位管理与监督处(020-)。

  五、报名政策咨询事项

  31.报名政策咨询电话和时间?

  报考党群口、法院、检察院职位咨询电话:020-、,其他职位咨询电话:020-、。

  咨询时间:2012年5月5日至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休息时间除外)。

  咨询具体职位的报考条件的,请直接与招考单位联系。省直招考单位联系电话见职位表。

—13—

北京市各级机关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2

  北京市各级机关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申论》试卷

(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100分)2010年3月7日14:00-16:30

  一、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是对应试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进行考查的考试。

  2.作答参考时限:阅读材料40分钟,答卷110分钟。

  3.仔细阅读给定材料,按照后面提出的申论要求依次作答。

  4.考生可以在本试卷的空白位置或草稿纸上打草稿,但所有题目都要在答题纸的指定位置作答,作答在其他位置一律无效!

  二、给定材料

  材料略

  三、申论要求

(一)根据给定材料,概括说明导致各种环境污染事件频发的主要原因。(20分)要求:概括准确、语言简练,字数不超过200字。

(二)XX市正在研究全面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的精神,请依据给定材料为其撰写一份《关于进一步加强全民健身工作的意见》的内容提纲。(20分)

  要求:措施建议合理可行、条理清楚,语言简练,宇数不超过300字。

(三)依据给定材料,谈谈发展经济、保护环境、保障健康三者的内在关系。(20分)

  要求:分析合理、条理清楚,语言准确,字数不超过300字。

(四)请围绕“健康是关系国家强盛、社会和谐、人民幸福的大问题”写一篇议论文。(40分)

  要求:1.根据给定材料,结合实际,自选角度、自拟题目;

  2.结构完整,语言流畅,字数控制在800-1000字。

  一、总体特征

  1.借鉴国考出题方式

  在刚刚结束的2010年国家公务员申论考试中,省级(含副省级)以上综合管理类考生的第三题要求考生“请你结合给定资料,以市政府工作人员的身份,草拟一份宣传纲要。”而此次考试的第二题也要求考生,依据给定材料撰写一份《关于进一步加强全民健身工作的意见》的内容纲要。

  2.难度与往年持平,总体保持稳定

  本次申论试题共包含10个部分材料,字数为5000字左右。材料类型方面包含文献性和实证性,与往年相同。

  3.题型变化不大,存在出题陷阱

  本次试题依然是四种类型的问题,分别为概括题、对策题、分析题和大作文。当然,正如华图老师在复习中所强调的,北京试题存在出题陷阱,此次也有所体现。具体参考真题解析部分。

  4.紧扣民生问题,测查相关能力。

  由于公务员考试是一种能力测试,主要测查考生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本次申论考试的以健康问题为切入点,探讨了经济发展、环境保护、保障健康的关系。这要求考生在答题的过程中,一方面能够结合材料提炼出主题内容,另一方面也结合问题的考查重点辨别题型。

  二、材料解析

  本次申论考试共包含10部分材料,字数为5000字左右。

  材料1:共包含3个自然段,通过列举三个环境污染的例子,揭示了造成环境污染的原因。

  材料2:共包含2个自然段,指出由于政府缺乏正确的政绩观、法律意识淡薄、环境保护机制不完善、行政处罚力度较低导致环境污染频发。

  材料3:由于缺乏相关的判定标准、技术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导致环境污染频发。

  材料4:强调相关例子和调查数据要注意两个方面,一方面,环境保护是经济发展的基础和前提,另一方面也能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材料5:相关调查数据表明,环境质量影响着人们的健康水平和经济发展。

  材料6:人民健康水平的提高能够促进世界经济的发展,同时,经济的发展及政府管理水平的提高也能提高个人的健康水平。

  材料7:民众应形成正确的健康观,协调好工作和健康的关系。

  材料8:通过介绍我国国民体质存在的主要特征和变化趋势,指出我国城乡居民健康素养较低。

  材料9:为促进全民健身工作,应开放学校体育措施,加强对健康场所从业指导人员的管理,提高其素养;加强对体育健康场所的登记及监管工作。

  材料10:介绍《全民健身条例》颁布的背景及要求。

  三、参考答案

  第一题:根据给定材料,概括说明导致各种环境污染事件频发的主要原因。(20分)要求:概括准确、语言简练,字数不超过200字。

  解析:该题为一道概括题,正如华图老师所讲的既要找到原因,又要分清层次。

  造成各种环境污染事件频发的原因包括:

  首先,思想观念方面:政府领导政绩观错误,缺乏相关的法律意识;企业、民众环境保护意识不强,没有意识到环境污染的危害性。

  其次,管理体制方面:我国政府对污染企业整治力度不强;对环境污染的行政处罚力度及标准太低,并且手段单一。

  第三,法律规范方面:我国环境污染的国家标准太低;缺乏污染物对人群健康损害的判定标准及环境污染与人体健康损害事件调查处理的技术规范;我国缺乏相关法律法规来判定公害病的诊断标准。

  第二题:XX市正在研究全面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的精神,请依据给定材料为其撰写一份《关于进一步加强全民健身工作的意见》的内容提纲。(20分)

  要求:措施建议合理可行、条理清楚,语言简练,宇数不超过300字。

  解析:华图老师认为这道对策题重点在于了解提要的结构。要求考生在正确把握《全民健身条例》精神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进一步落实全民健身工作。

  一、全民健身的实质及意义

“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们体质”是全民健身的实质,推进全民健身知识的宣传和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有利于增强人民素质,促进社会健康、和谐发展。

  二、《全民健身条例》颁布的目的

  2009年10月1日颁布的《全民健身条例》,从法律层面保障了全民健身活动的合法权益,表明了国家对全民健身工作的重视,并明确了各级政府在开展相关工作中的作用和职责。

  三、结合实际,全面落实《全民健身条例》的措施

  为使《全民健身条例》的作用真正落到实处,从本市实际情况出发,应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各部门结合自身优势和职能,开展多种形式的全民健身知识的宣传,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健身活动。第二,将全民健身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市财政预算,增加对全民健身工作财政投入。并且加强对彩票公益基金的合理管理和分配以支持本市健身设施的配置。第三,对全市公共体育设施进行全面普查,进一步开放学校体育场馆。第四,加强对体育健身场所从业人员的管理和考核,并进一步培养新的相关从业人员。第五,工商行政部门加强对体育健身场所的等级,并且建立长效监管和检查机制。

  第三题、依据给定材料,谈谈发展经济、保护环境、保障健康三者的内在关系。(20分)

  要求:分析合理、条理清楚,语言准确,字数不超过300字。

  解析:该题是一道分析题。

  发展经济、保护环境和保障健康是政府开展各项工作的目标和方向,需要政府和民众正确认识三者的关系。首先,环境保护是发展经济和保障居民健康的前提和基础。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只有树立环保意识,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只有合理保护居民日常生活环境才能保障居民的健康生活。污染不仅影响经济发展也威胁居民的生存和发展。其次,经济发展能够为居民健康和环境保护提供物质支持。第三,身体健康能够为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提供动力。因此,三者互为基础,相互促进,需要协调发展。

  第四题、请围绕“健康是关系国家强盛、社会和谐、人民幸福的大问题”写一篇议论文。(40分)

  要求:1.根据给定材料,结合实际,自选角度、自拟题目;

  2.结构完整,语言流畅,字数控制在800-1000字。

  解析:该题题目虽然要求考生“自选角度、自拟题目”,但是第一句话已经限定了大的方向,即考生的写作内容必须谈到健康对国家、社会、人民自身的影响。考生在具体的写作过程中,应有鲜明的论点,有效的论证,并能合理运用材料中的相关事实和数据。

  相关资料链接: 仕程公务员网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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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各级机关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3

  北京市各级机关2018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第一章 报考政策规定

  一、关于报考条件

  1、哪些人员可以报考公务员?

  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北京市各级机关2018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考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北京市各级机关2018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中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的,均可报考公务员。

  2、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人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3、2018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2018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4、今年对艰苦边远地区基层职位实行了哪些倾斜政策?

  为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基层公务员录用制度,在艰苦边远地区适当降低进入门槛”的部署,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4年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61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我市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实施意见》(京人社录发〔2015〕141号)。根据意见精神,今年对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街道、乡镇等基层职位,视情况单独或者综合采取了适当降低学历要求、放宽专业限制、适当调整年龄条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经历、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措施,降低进入门槛,同时,允许从中拿出一定数量的职位面向本市、本区、县户籍的人员招考。

  5、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哪些职位?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其中,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职位,包括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留学回国人员;取得列入世界排名前300名院校或前100名专业(以2017年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为准)的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非北京市常住户口留学回国人员。

  2017年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可通过 招录职位表中所要求的学历为报考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社会在职人员应以其已经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

  8、什么是“基层工作经历”?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垂直管理部门的基层队、站、所等各基层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在直辖市区级机关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9、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1)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3)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6)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7)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10、基层工作经历截止时间如何界定? 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

  11、一般人员报考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27日至1999年11月27日期间出生)的人员,符合报考年龄规定。

  12、报考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各项资质(资格)的截止时间是如何确定的?

  2018年应届毕业生一般应在2018年7月底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学历、学位、外语水平、计算机水平、相关基层工作经验等)应在2017年11月27日前取得。

  二、报名时间、方式和基本步骤 1.报名时间为何时?

  报名时间从2017年11月27日9:00开始,至2017年12月1日17:00结束。

  2.报名方式是什么?

  在上述时间内,报考人员可以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进行报名,报名工作主要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为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报考基本步骤一般包括:

  第一,认真阅读《招考公告》、《招考简章》,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特别是报考条件,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机关和职位。

《招考公告》、《招考简章》可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什么情况下报考人员可以更改报考职位?

  没有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2017年12月1日17:00以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3、资格审查通过后,还可再报考其他职位吗? 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可再改报其他职位。

  四、关于资格审查

  1.报名期间,资格审查工作由谁负责? 报名期间的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2.资格审查的时间有规定吗?

  招录机关应在报考人员报名次日起2日内提出资格审查意见。

  3.资格审查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招录机关根据公务员录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布的报考资格条件、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审查意见包括“合格”、“不合格”2种情形。

  4.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对《招考简章》中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通过《招考简章》查询。

  五、关于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科目是如何设置的?

  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两科。所有考生均参加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考试范围和题型,请参阅《北京市各级机关2018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2.什么时间进行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为2017年12月17日。其中,上午9:00-11:00进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下午14:00-16:30进行申论考试。

  3.如何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2018年1月下旬,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4.如何划定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市级机关职位和区级机关职位合格分数线会有所区别。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街道、乡镇等基层职位在划定合格分数线时将予以政策倾斜。

  5.关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试安排情况?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先参加2017年12月17日进行的公共科目笔试,然后参加2018年1月7日上午进行的专业科目考试,其专业科目考试成绩与公共科目考试成绩一同公布,并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各占40%、30%、30%的比例合成笔试综合成绩。

  六、关于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1.如何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人员名单?

  笔试成绩公布后,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将根据《招考简章》确定的面试人员比例,从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人员名单。

  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的人选须进行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后,通过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职位(包含选调生职位),须调剂补充人选。

  资格复审和调剂报名等具体事宜,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后,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2.是否所有职位都要在面试阶段进行专业考试?

  不是。只有《招考简章》事先公布的需要在面试阶段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才进行专业考试。

  3.如何查询是否进入面试和专业考试?

  各职位参加面试和专业考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统一公布。考生可登录该网站查询是否进入面试和专业考试。4.什么时间进行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的时间、地点、考试大纲及要求等内容由招录机关确定。考生可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各招录机关网站查询。

  5.专业考试如何组织实施?

  专业能力测试由招录机关负责组织实施。考生可登录招录机关网站查询专业能力测试安排情况。

  6.什么时间进行面试?

  面试工作将于2018年3月7日至2018年3月11日进行。

  考生可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或招录机关网站查询招录机关面试公告,也可直接向招录机关电话咨询。

  七、关于体检和考察

  1.如何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招录机关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2.综合成绩如何计算?

  一般职位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的面试成绩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共占50%,公共科目笔试、面试、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专业科目考试成绩一般不超过综合成绩的15%。3.体检和考察由谁负责?

  体检和考察由市级招录机关和区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

  4.体检依据什么标准进行?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等组织实施。5.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如何提出复检申请?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6.哪些部门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以及外交、海关、海事、检验检疫、安监等部门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录用公务员,应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该特殊标准未作规定的职位或项目,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7.录用人民警察需要测评体能吗?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需进行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职位招录时需测评体能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8.在什么机构进行体检?

  在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9.考察主要了解哪些内容?

  招录机关要按照好干部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内容。

  10.考察时需要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吗?

  录用考察是对考生资格条件认定核实的关键环节,需要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录用考察阶段资格复审,主要是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与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八、关于违纪违规考生处理

  1.哪些行为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 考生有违纪违规和其他不诚信行为的,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库,作为公务员录用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

  2.对违纪违规行为,有哪几种处理方式?

  在本次招考中,考生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人社部发〔2016〕85号),按照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取消)录用等相应处理。其中,违纪违规情节严重和特别严重的,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和处理。被认定为严重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的考生,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将视情况向考生所在单位(学校)进行通报。

  3.《刑法》对于考试作弊有哪些新规定?

  修改后的《刑法》在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此规定于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考生和其他人员违反《刑法》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对雷同答卷如何处理?

  在阅卷过程中发现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由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考试机构给予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处理。

  九、关于考试辅导教材

  1.是否有指定的公务员考试教材和培训班?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公务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公务员考试的培训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2.报考人员如何备考?

  公务员考试主要测查从事机关工作所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基本素质,这些能力和素质主要靠平时学习、工作和生活的长期积累,很难在短期内取得很大提高。考试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北京市各级机关2018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并结合职位需求和自身条件,有针对性地准备考试。

  五、关于《北京市各级记机关2018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的适用范围

《北京市各级机关2018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仅适用于此次2018北京市各级机关公务员招考。

  第二章 报考程序

  一、报名流程及时间安排

  报名工作主要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报考,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

  操作时间:2017年11月27日9:00至12月1日17:00。1.注册及身份确认:报考人员须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进入“考试报名”栏目,选择“北京市各级机关2018考试录用公务员网上报名”。新用户按照系统要求填写姓名、身份证号、邮箱并设置密码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须绑定手机、激活邮箱。再次输入姓名、证件号码、本人承诺等信息进行个人身份信息确认。2.提交本人基本信息:已成功注册并进行身份确认的报考人员可以通过身份证号和密码进行登录。成功登录后,阅读考场规则等考试要求,按照系统的提示填写、提交本人出生日期、学历等基本信息。

  3.上传照片: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要求:二寸(34mm*45mm),jpg格式,大小在35-100KB之间,宽度大于400像素,高度大于600像素, 照片的背景应无任何装饰、人像清晰、无明显畸变,不能上传生活照、艺术照。

  4.提交职位申请:查询职位,进行提交。提交报考职位后,将无法修改。

(二)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须于提交职位申请后次日起2日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如审查结果为不通过,考生可重新申报职位,但重新申报职位必须在2017年12月1日17:00前完成。资格审查由招考单位负责,资格审查相关问题请与招考单位联系。

(三)网上缴费:2017年12月3日9:00至2017年12月5日17:00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可以使用网银直接支付,也可使用支付宝支付。只有网上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缴费成功的考生不可办理退费手续。

(四)准考证打印:2017年12月13日9:00至2017年12月16日17:00 凡已成功完成网上报名及缴费的报考人员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打印准考证,凭此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带齐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未带有效居民身份证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五)考试科目及时间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两科。所有报考人员均参加两科考试。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7年12月17日: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六)成绩查询:2018年1月下旬

  报考人员可于2018年1月下旬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查询成绩。对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可打印成绩通知单。

  二、常见问题解答

(一)忘记登录密码怎么办?

  1.点击“忘记密码”链接,可使用注册时的电子邮箱或手机号码进行密码重置,使用重置密码登录系统。2.如上述办法不成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就近前往各区人事考试机构或者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一层办公大厅10号窗口办理密码重置手续。如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持代办人和被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并签署被代办人委托意见)。各区人事考试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入人事考试频道点击“人事考试机构”栏目查询相关信息。

(二)姓名有误怎么办?

  1.考生已注册,但未进行“个人身份信息确认”。考生可以进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共服务平台用户中心”,在“用户信息”栏目中自行修改。

  2.考生已注册,并且已进行 “个人身份信息确认”。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一层办公大厅10号窗口办理,如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持代办人和被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并签署被代办人委托意见)。

  3.考生已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显示的姓名中有错别字,在考试当天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考点考务办公室办理错误信息登记手续。

(三)身份证号有误怎么办?

  1.提交职位申请之前。只办理身份证中不涉及出生日期的数字有误的情况。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一层办公大厅10号窗口办理,如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持代办人和被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并签署被代办人委托意见)。

  2.审核通过之后。只办理身份证中不涉及出生日期的数字有误的情况。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一层办公大厅10号窗口办理,如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持代办人和被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并签署被代办人委托意见)。

  3.考生已打印准考证。只办理身份证中不涉及出生日期的数字有误的情况。考生须在考试当天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考点考务办公室办理错误信息登记手续。

(四)照片有误怎么办?

  1.提交职位申请之前,考生可在系统中重新上传。2.已提交职位申请,招考单位尚未进行审核或审核已通过,报考人员须致电招考单位,请招考单位将其职位申请做退回处理后,可重新上传。3.考生提交职位申请审核未通过的,可重新上传。4.考生已缴费。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符合要求的电子版照片,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一层办公大厅10号窗口办理,如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持代办人和被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并签署被代办人委托意见)。

  5.考生已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没有照片或照片不清晰,考生可在考前准考证打印期间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打印出的纸质准考证、电子版和一张纸质版二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办事大厅10号窗口进行核实、修改。

(五)个人信息(除姓名和身份证号之外)、报考职位信息有误怎么办?

  1.提交职位申请之前可自行修改。

  2.已提交职位申请,招考单位尚未进行审核或审核已通过,须致电招考单位,将其职位申请做退回处理后,可自行修改。

  3.考生提交职位申请审核未通过的,可自行修改。4.考生缴费之后无法修改。

(六)如何查询所申报职位的报考人数?

  报名期间点击“北京市各级机关2018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专题,选择“各职位报考人数查询”,输入职位代码后,即可查询所申报职位的报考人数。申报职位的报考人数更新时间为报名期间每天8:00和15:00(最后一天的更新时间为8:00和12:00)。

(七)选择居住地所在区,会被安排到所选区参加考试吗?

  本次考试将在东城区等十六个区内设置考点。我们将本着方便考生、合理布局的原则在全市统一协调考场。由于北京地区考生数量庞大、考点资源紧张,如不能完全满足要求,请考生谅解。

(八)关于网上支付

  本次考试的报考费用采取网上缴纳的方式。只有在规定时间提交职位申请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方可进行支付。报考人员可使用指定银行的网银或支付宝进行网上支付。

  1.收费标准:每人每科收取报考费50元。

  2.如网上银行和报名系统均显示您缴费成功,即证明已经成功缴纳了报考费用,网上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3.缴费成功的考生不可办理退费手续。

  4.需要收费票据的考生,请于2017年12月18日至2017年12月31日(节假日不办公),就近前往各区人事考试机构或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领取时携带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代领人还要携带代领人有效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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