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分享的技术方案7篇 完整的技术方案,以供参考。
技术方案1
一、项目概述/用户需求分析
根据华数数字电视有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建立一个以数字矩阵为核心,以数字直播调音台、数字音频工作站技术配套的全数字化音频自动播出系统,以满足18个频道的播出需要。在设备选型上立足于最新技术成果,本着高起点,严要求的原则,选用既先进又成熟、性价比最好的设备。
整个系统可分为四个分系统,即:
1、总控系统:采用数字型矩阵,满足64路信号的输入输出。
2、直播系统:1套直播系统。
3、录制系统:1套文艺录制系统(兼直播室备份)、3套语音录制系统。
4、音频工作站自动播出系统:满足18个频道的主备播出。
二、技术方案
根据招标文件项目介绍及需求,我们公司现提供一套完全满足甲方需要的完整解决方案。相信通过我们公司多年来积累的同类项目系统集成经验及行业内良好的信誉,一定能完成贵公司的这项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的工程。
设计依据:整个系统设计主要依据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有关省级电视台建设标准,
技术指标应符合或高于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颁布的行业标准。
一)总控系统
1、概述
总控部分是整个广播电台工艺系统中的枢纽,是全台采、编、录、播整个流程中最重要的一环,它主要担负着广播节目的播出监视监控、交换调度及分配传输工作,总控系统采用先进的技术成果,方案设计合理,具有高的性价比。此外,总控系统因工艺复杂,技术含量高,并且在台里处于核心位置,因此要具有非常良好的可靠性、安全性和稳定性。总控系统具备如下功能点:
1)负责所有外来信号,及台内节目信号的放大、分配、交换和播出。
2)向传输编码器提供播出节目的数字音频AES/EBU信号。
3)各播出机房、直播机房需要提供标准时间。
4)负责全台播出节目和开路接收节目的实时监测、监录工作,监视/监测通
道信号峰值、相位及音频信号停播,过载状态等。
5)向全台各类数字音频设备提供数字同步信号。
6)负责全台各套节目的应急播出工作。
7)大楼重要位置及重要工艺机房等处,实现闭路监控,监控系统由买方提供,卖方免费把各制作室,直播间的监视信号集成至播控系统。
8)具有完备的监听、监测、报警功能,并具有完备的应急播出系统,时钟系统以及监视系统等。
2、总控矩阵
要求采用数字型音频矩阵系统,实现数字音频信号的传输和交换,矩阵系统
要求满足64路信号的输入输出,任何一路输出口能随意调用任何一路输入信号,满足18个频道的主备播出需求。矩阵周边的选件配件应配备完善,具备冗余电源,矩阵控制软件为中文软件。
总控系统方案信号流程图:
本方案采用1台挪威NETWORK专业数字音频矩阵,其型号为AD64*64,并配置成64*64 路数字立体声,输入/输出是标准的AES/EBU数字音频信号;矩阵配备有X+Y控制面板和中文管理软件,双冗余电源热备份,具有结构紧凑、可靠性高、操作直观方便等特点,特别适合全数字总控系统使用。
X+Y控制面板带有一个LCD显示,表明切换开关的状态、源和目标锁定、可用的矩阵层和其它功能。按键面板为矩阵开关和每一个交叉点提供简单的按键控制,并支持单总线和X+Y方式操作。Network矩阵控制面板通过高速控制总线或RS-232串行端口连接到矩阵。
音频矩阵主要特点:
◇ 工艺先进
◇ 广播级指标
◇ 110 欧姆平衡输入输出
◇ 抽样频率 32~96KHz
◇ 自动断电记忆
◇ 可分割成若干子矩阵
◇ RS-232 接 口
◇ NCB 控制总线
Netowrk矩阵同样也支持GPI输入输出,主要技术指标如下:
(矩阵X-Y控制面板)
技术方案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科学技术成果(以下简称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的管理,正确判别科技成果的质量和水平,促进科技成果的完善和科技水平的提高,加速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成果鉴定是指有关科技行政
管理机关聘请同行专家,按照规定的形式和程序,对科技成果进行审查和评价,并作出相应的结论。
第三条科技成果鉴定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科学民主、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保证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第四条科技成果鉴定是评价科技成果质量和水平的方法之一,国家鼓励科技成果通过市场竞争,以及学术上的百家争鸣等多种方式得到评价和认可。
第五条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科委)归口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国的科技成果鉴定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归口管理、监督本地区的科技成果鉴定工作。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负责管理、监督本部门的科技成果鉴定工作。
第二章鉴定范围
第六条列入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计划(以下简称科技计划)内的应用技术成果,以及少数科技计划外的重大应用技术成果,按照本办法进行鉴定。
科技计划内的基础性研究、软科学研究等其他科技成果的验收和评价方法,由国家科委另行规定。
第七条下列科技成果不组织鉴定:
(一)基础理论研究成果;
(二)软科学研究成果;
(三)己申请专利的应用技术成果;
(四)已转让实施的应用技术成果;
(五)企业、事业单位自行开发的一般应用技术成果;
(六)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过法定的专门机构审查确认的科技成果。
第八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环境和资源造成危害的项目,不受理鉴定申请。正在进行鉴定的,应当停止鉴定;已经通过鉴定的,应当撤销。
第三章鉴定组织
第九条鉴定由国家科委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科技成果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组织鉴定单位)负责组织。必要时可以授权省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组织鉴定,或者委托有关单位(以下简称主持鉴定单位)主持鉴定。
第十条组织鉴定单位和主持鉴定单位可以根据科技成果的特点选择下列鉴定形式:
(一)检测鉴定:指由专业技术检测机构通过检验、测试性能指标等方式,对科技成果进行评价。
(二)会议鉴定:指由同行专家采用会议形式对科技成果作出评价。需要进行现场考察、测试,并经过讨论答辩才能作出评价的科技成果,可以采用会议鉴定形式。
(三)函审鉴定:指同行专家通过书面审查有关技术资料,对科技成果作出评价。不需要进行现场考察、测试和答辩即可作出评价的科技成果,可以采用函审鉴定形式。
第十一条采用检测鉴定时,由组织鉴定单位或者主持鉴定单位指定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专业技术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测试。专业技术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是检测鉴定的主要依据,必要时,组织鉴定单位或者主持鉴定单位可以会同检测机构聘请三至五名同行专家,成立检测鉴定专家小组,提出综合评价意见。
第十二条采用会议鉴定时,由组织鉴定单位或者主持鉴定单位聘请同行专家七至十五人组成鉴定委员会。鉴定委员会列会专家不得少于应聘专家的五分之四,鉴定结论必须经鉴定委员会专家三分之二以上多数或者到会专家的四分之三以上多数通过。
第十三条采用函审鉴定时,由组织鉴定单位或者主持鉴定单位聘请同行专家五至九人组成函审组。提出函审意见的专家不得少于应聘专家的五分之四,鉴定结论必须依据函审组专家四分之三以上多数的意见形成。
第十四条组织鉴定单位或者主持鉴定单位聘请的同行专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高级技术职务(特殊情况下可聘请不多于四分之一的具有中级技术职务的中青年科技骨干);
(二)对被鉴定科技成果所属专业有较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熟悉国内外该领域技术发展的状况;
(三)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道德。
被鉴定科技成果的完成单位、任务下达单位或者委托单位的人员不得作为同行专家参加对该成果的鉴定。公安、安全、国防等特殊部门确因保密需要的,可以另行规定。
非特殊情况,组织鉴定单位和主持鉴定单位一般不聘请非专业人员担任鉴定委员会、检测专家小组或者函审组成员。。
第十五条参加鉴定工作的专家在鉴定工作中应当对被鉴定的科技成果进行全面认真的技术评价,并对所提出的评价意见负责。
参加鉴定工作的专家应当保守被鉴定科技成果的技术秘密。
第十六条参加鉴定工作的专家在鉴定工作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独立对被鉴定的科技成果进行评价,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二)要求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充分、详实的技术资料(包括必要的原始资料),向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或者个人提出质疑并要求作出解释,要求复核试验或者测试结果;
(三)充分发表个人意见,要求在鉴定结论中记载不同意见,可以拒绝在鉴定结论上签字;
(四)要求排除影响鉴定工作正常进行的干扰,必要时可以向组织鉴定单位和主持鉴定单位提出中止鉴定的请求。
第四章鉴定程序
第十七条需要鉴定的科技成果,由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或者个人根据任务来源或者隶属关系,向其主管机关申请鉴定。
隶属关系不明确的,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其所在地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申请鉴定。
第十八条申请科技成果鉴定,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完成合同的约定或者计划任务书规定的任务;
(二)不存在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或者人员名次排列异议的权属方面的争议;
(三)技术资料齐全,并符合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
(四)有经国家科委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科技信息机构出具的查新结论报告。
第十九条组织鉴定单位应当在收到鉴定申请之日起三十天内,明确是否受理鉴定申请,并作出答复。对符合鉴定条件的,应当批准并通知申请鉴定单位。对不符合鉴定条件的,不予受理。对特别重大的科技成果,受理申请的科技成果管理机构可以报请上一级科技成果管理机构组织鉴定。
第二十条参加鉴定工作的专家,由组织鉴定单位从国家科委或者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科技成果鉴定评审专家库中遴选,申请鉴定单位不得自行推荐和聘请。
第二十一条组织鉴定单位或者主持鉴定单位应当在确定的鉴定日期前十天,将被鉴定科技成果的技术资料送达承担鉴定任务的专家。
第二十二条参加鉴定工作的`专家,在收到技术资料后,应当认真进行审查,并准备鉴定意见。
第二十三条科技成果鉴定的主要内容是:
(一)是否完成合同或计划任务书要求的指标;
(二)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完整,并符合规定;
(三)应用技术成果的创造性、先进性和成熟程度;
(四)应用技术成果的应用价值及推广的条件和前景;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
第二十四条鉴定结论不写明"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的,应退回重新鉴定,予以补正。第二十五条组织鉴定单位和主持鉴定单位应当对鉴定结论进行审核,并签署具体意见。鉴定结论不符合本办法有关规定的,组织鉴定单位或者主持鉴定单位应当及时指出,并责成鉴定委员会或者检测机构、函审组改正。サ诙十六条经鉴定通过的科技成果,由组织鉴定单位颁发《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
第二十七条科技成果鉴定的文件、材料,分别由组织鉴定单位和申请鉴定单位按照科技档案管理部门的规定归档。ノ拿毓文网版权所有
第五章鉴定管理
第二十八条参加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的有关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科学道德和职业道德规范,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对鉴定工作的干扰,保证科技成果鉴定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第二十九条科技成果完成者在申请鉴定过程中,应当据实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包括真实的实验记录、国内外技术发展的背景材料,以及引用他人成果或者结论的参考文献等。
科技成果完成者不得以任何名目和理由向参加鉴定的有关人员赠送礼金(含有价券)和礼物。
第三十条参加鉴定工作的专家应当对被鉴定的科技成果进行实事求是的评价,评价结论应当科学、客观、准确。
第三十一条组织鉴定单位和主持鉴定单位应当严格控制鉴定会的规模,除参加鉴定工作的专家和少数必要的管理人员外,不得邀请其他人员参加。组织鉴定单位和主持鉴定单位对在科技成果鉴定中出现的不正之风,应当及时制止并严肃查处。
第三十二条国家科委对正在进行或者已经完成的科技成果鉴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责令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及时纠正;错误严重而又处理不当的,有权组织复核和查处。
第三十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正在进行或者已经完成的科技成果鉴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责令授权组织鉴定的机关及时纠正;错误严重的,可以直接进行查处。
第三十四条对参加鉴定工作的专家,组织鉴定单位可酌情发给技术咨询费。
第六章法律责任オ
第三十五条完成科技成果的单位或者个人窃取他人的科技成果的,或者在鉴定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组织鉴定单位应当中止鉴定。已经完成鉴定的,应当予以撤销。已经给国家、社会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
第三十六条组织鉴定单位或者主持鉴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鉴定工作中玩忽职守、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七条参加鉴定工作的专家玩忽职守,故意作出虚假结论,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并取消其承担鉴定任务的资格。
第三十八条参加鉴定的有关人员,未经完成科技成果的单位或者个人同意,擅自披露、使用或者向他人提供和转让被鉴定科技成果的关键技术的,应当依据有关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给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或者个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涉及国家秘密技术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由国家科委解释。
第四十条本办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1987年10月26日国家科委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同时废止。
技术方案3
一、专业培养目标
本辅修专业培养生物技术及其相关领域的应用型人才。
二、专业培养要求
本辅修专业的学生通过学习可获得以下几方面知识、能力和素质:
1、掌握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有一定的生物工程原理的基础知识;
2、掌握生物技术方面的基本实验技能;
3、具有综合运用所掌握的理论知识和技能,从事生物技术及其相关领域产品研发、生产、管理的能力;
4、了解与生物产业有关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5、通过严格的科学思维训练,具备良好的生物技术专业素质。
三、课程设置
本辅修专业设置课程包括:生命科学导论、基础生物化学、微生物学、发酵工程、生物技术检测(含仪器分析)、污水处理工程、植物组织及细胞培养、食用菌栽培学。
四、课程简介
1、 生命科学概论:
主要介绍生命科学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研究方法及成果应用,从不同侧面反映生命科学与其他学科间的交融。主要内容包括:生物学基础知识、生命科学对人类的影响、生命的物质基础、生物大分子的结构和功能、细胞与克隆技术、遗传与人类基因组计划、微生物与人类的健康、神经科学、生物钟与生物信息传递、生态环境与人口资源等。通过本门课程的学习,能够使学生了解和掌握有关生命科学的基础理论知识,拓展视野,丰富生命科学知识。
2、生物化学
生物化学是生物科学专业的重要专业基础课。本课程主要介绍和要求学生掌握以下几方面内容:
(1)生物大分子的结构、主要理化性质,并在分子水平上阐述其结构与功能的关系;
(2)物质代谢的代谢变化,重点阐述主要代谢途径、生物氧化与能量转换、代谢途径间的联系以及代谢调节原理及规律;
(3)阐明遗传学中心法则所揭示的信息流向,包括DNA复制、RNA转录及翻译;
(4)学习糖类、脂类、核酸和蛋白质的提取分离、定性鉴定或定量测定的方法;掌握离心法、分光光度法、层析法等基本原理及实验技术。
使用教材:
《生物化学简明教程》(第三版),罗纪盛等修订,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
参考书目:
《普通生物化学》(第四版),郑集,陈均辉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xx年;
《生物化学》(第三版),王镜岩,朱圣庚,徐长法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xx年;
Biochemistry: An Introduction (Second Edition), T. McKee; J. R. McKee, (英文教材影印版),科学出版社,20xx年;
Instant Notes in Biochemistry, B. D. Hames, N. M. Hooper & J. D. Houghton, (英文教材影印版),科学出版社,1999年。
3、微生物学及实验:
微生物学(Microbiology)为生物学各专业本科生的必修基础课。通过学习微生物的形态结构、生理生化、生长繁殖、遗传变异、生态分布、传染免疫、分类鉴定以及微生物与其他生物的相互关系及其多样性,在工、农、医等方面的应用,了解该学科的发展前沿、热点和问题,使学生牢固掌握微生物学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了解微生物的基本特性及其生命活动规律,为学生今后的学习及工作实践打下宽厚的基础。
微生物学实验是生物学重要的基础课之一,特别是随着分子生物学的发展与拓宽,微生物学方法与技术显得尤为重要。此外,医学、农学、林学等学科,甚至地质学、太空学等也需微生物的方法与技术。因此,熟悉掌握微生物学方法与技术,对其它很多学科的发展有直接的影响。无菌操作技能和无菌概念的建立是微生物学实验中最重要的内容。微生物学实验主要任务是使学生掌握研究与应用微生物的主要方法与技术,包括经典的、常规的、以及现代的方法与技术,使学生具有适应于从事相关学科的基础理论研究与实际生产应用的微生物学实验技能。
使用教材:
《微生物学教程》,周德庆,高等教育出版社,20xx
4、生物技术检测
《生物技术检测》是生物科学专业的主干课程之一。本课程是以分析方法为系统,借助于专用仪器,综合应用已学过的有关学科知识,通过实验,加深、巩固对本课程理论内容的理解。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学生掌握与生物检测相关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掌握基本的生物检测分析方法及分析数据的处理。本课程的主要内容有:
(1)色谱技术及其在生物科学中的应用;
(2)光谱技术及其在生物科学中的应用;
(3)电化学技术及其在生物科学中的应用;
(4)生物技术检测的实验研究方法及基本仪器的使用。
使用教材:
《仪器分析》(第三版),朱明华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xx年
参考书目:
《生物物理学》,赵南明,周海梦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xx年;
《生化实验方法和技术》(第二版),张龙翔,张庭芳,李令媛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1997年。
5、植物组织及细胞培养
植物组织培养是一项以细胞全能性为理论基础的无性繁殖技术,以植物组织和细胞的离体操作为基础的实验性学科,是举世瞩目的现代生物技术之一。它应用无菌操作方法培养植物的一个离体器官、组织或细胞,加速繁殖植物个体,或获得有用物质等。本课程主要介绍植物组织培养技术的基本原理、设备、方法和应用,以实用为目的,使学生在了解基本原理的基础上,重点掌握实际操作技术。通过学习,学生将掌握植物组织培养的基本理论,掌握开展离体培养克隆植物的基本技能。
理论学习的主要内容包括:植物组织培养的基本技术、植物组织器官培养、茎尖分生组织培养、细胞培养、种质离体保存、植物组织培养苗的工厂化生产、药用植物的组织培养与工厂化生产、果树与蔬菜的组织培养技术、园林及观赏植物的组织培养等。
实验操作的主要内容包括:培养基的配制与灭菌;愈伤组织的诱导与分化;茎段的组织培养;植物细胞悬浮培养; 叶的组织培养等。
6、发酵工程
本课程主要讲授微生物工程原理、微生物工程下游加工工程、微生物工程生产工艺及产品举例等部分。内容包括菌种的特征和选育,培养基的特性和选择,发酵工艺的控制,杂菌的防治和产品分离提纯工艺的控制等内容,为生物技术的应用奠定基础。微生物发酵工程课是一门综合性很强的课程,涉及到数学、化学、生物学、生物化学、微生物学、物理化学、有机化学、化工原理等多个学科,基础理论性和实践性均很强,同时要求基础理论和生产时间密切结合。在课程讲授过程中,将要按照微生物发酵生产的全过程阐明各个阶段、各种产品生产的原理和技术,讲解理论知识的同时,又重点突出生产的工艺操作和控制技术等实际问题。因此,该课程需要在理论教学的同时,配合实验的实践环节,也要求学生建立实际生产的概念,在实践中巩固本课程的教学效果,学生利用实验、参观、实习、社会实践等机会,培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生通过该课程的学习将会缩短理论与生产实践的距离,建立用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生产实际问题的概念和能力,动手能力也将有所提高。
推荐教材:贺小贤编著,《生物工艺原理》. 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 20xx
曹军卫,马辉文,张甲耀编著.《微生物工程》(第二版).北京:科学出版社,20xx
俞俊棠主编. 《生物工艺学》.上海: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1991
7、水污染控制工程
《水污染控制工程》是生物技术辅修专业的一门重要的必修课程。本课程的主要内容包括:水的资源特性,水体污染的特性,污染指标和污染控制的基本途径及方法,各种废水处理工艺的基本原理,主要设备的选型和构筑物设计计算等。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污水处理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工艺和及有关设备的技术性能,熟悉有关设计计算、安装调试、运行维护方面的知识,了解有关处理系统的管网设计、施工、维护运行方面的知识。由于本课程的实践性和应用性很强,因此必须强调理论教学与实践训练并重,使学生较好地掌握应用技能并具有较强的动手操作能力,能迅速适应实际工作的要求,同时具有水污染控制工程的设计、运行、管理及科研的初步能力。
使用教材:《水污染控制工程》第二版 高廷耀、顾国维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
参考书目:《水污染控制工程》修订版 张希衡编 冶金工业出版社
《水处理工程》 顾夏声编 清华人学出版社
《水污染治理工程》 黄铭荣编 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
《水污染控制工程》 胡亨魁编 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
8、食用菌栽培学
本课程是在微生物学、生物化学、遗传学等相关学科基础上形成的综合性应用学科。食用菌栽培技术是现代生物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新兴实用技术课程。
食用菌是可食用的大型真菌,有利于改善人类的膳食结构、增强免疫功能、提高健康水平,是人类餐桌上的健康食品。联合国粮农组织提出每餐合理饮食结构应是“一荤一素一菌”,其中的“菌”指的就是食用菌。因此,近十年来, 国内外食用菌产业的发展相当迅速,食用菌生产、加工在我国已然形成独立的新兴产业并开始步入工业化生产阶段。了解和掌握食用菌学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对于将来从事相关技术工作和服务社会生产具有实践意义。
本课程重视学生的实际应用和操作能力培养。课程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和实验操作部分,比例大体为:1:1。理论教学包括:食用菌基础知识、商业化栽培技术工艺和食用菌病虫害防治和加工保鲜技术三部分内容。实验教学重点加强操作能力和基本技能培养,使学生掌握食用菌制种技术、菌种分离与保藏技术,能够进行常规的食用菌栽培工艺操作。
本课程的目的:使学生理解有关食用菌的基础理论知识,掌握常见食用菌生长发育所需的营养、理化环境条件及栽培管理方法,掌握食用菌栽培过程及加工的多种基本操作技术,并且培养学生独立操作、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使学生具备在实践应用中控制生产、服务科研和改造创新的专业基本能力和素质。
五、学分要求
最低学分要求为25学分。
技术方案4
职业教育去国外,学生可以学到比国内更先进的技术,回国后也可以找到合适的工作。不过,报考有些专业也要量力而行,因为收费相对较高,在国外,每年的费用一般在十来万元。
大专生在中国占有很大的比例。有两年及三年制大专生,还有一些自考生、成人高考生、电大或者夜大的学生。由于这些学生学历较低,势必使得他们在留学申请中处于劣势。享誉全球的英国教育一直吸引着世界各地的莘莘学子,同样也为大专生留英独辟蹊径。以下,我将对中国大专生留学英国做详细介绍。
(一) 二年制大专生
留学策略:
1、有5-10年以上工作经验者,可以读硕士预科;
2、5年以下工作经验者,可以读个别学校专升本课程;
3、在读或刚毕业的学生(年龄21-23岁),可以申请读本科课程。
(二) 三年制大专生
a、有至少三年以上工作经验
留学策略:
可以直接申请部分英国大学的研究生课程。或者申请硕士预科。
b、三年以下工作经验
留学策略:
达到学校语言要求的学生可以先修英国本科最后一年,或一年硕士预科课程,第二学年正式进入硕士阶段学习。一般情况下,此类学生不能申请攻读MBA学位,因为签证时会有一些问题;没有达到学校语言要求的学生,需先读语言。
(三) 业余学习的学生,包括自考、业大、函授
留学策略:
可以申请部分学校的硕士预科课程。
(四)成教学生
留学策略:
三年制大专学生可以申请硕士预科
本科有学位学生可以直接申请硕士课程
TIPS:根据以往的经验,中国三年大专的学生,由于与本科学生在专业知识上有一定差距,如果直接入读硕士课程,在一年
技术方案5
为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加快我乡农业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的步伐,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提升农业和农村的科技水平,提高我乡综合经济的协调发展,特制定20xx年农业科技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20xx年农业产业化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产品增强竟争力为核心,以我乡现还有农用地的农民和村(居)组干部为培训对象,充分利用各种科技培训资源,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农业科技培训,大力普及农村、农业适用技术,不断提高现有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加快科技进步与创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提高本乡农业生产的科技含量。
(二)基本原则
1 、分类、分期培训原则。以从事食用菌、种植、养殖户、设施菜、经果林的农户及社区两委成员(含居民组长)等为培训对象,按照季节农时,产业、经济发展程度,采取形式多样、内容各异的分类、分期进行培训。
2 、服务产业原则。立足于本乡农业发展现状,以产业为依托、以市场为导向、以农民致富为目标,围绕优势产业及特色农业开展培训,为本乡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经营服务。
3 、注重实效原则。紧密结合农业生产时节和农民生产需求,开展灵活多样、不同形式的技术培训,使农民一看就懂,一学就会,学了能用,用能致富。典型案例与实践教学相结合,利用各种形式传播农业科技知识。
4 、创新机制原则。按照本乡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计划要求,对现有农业产业进行科技整合,使新的机制在农民科技培训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健全农业科技培训管理制度,创新培训模式,充分利用课堂教育、现场教育、现代远程教育等手段,努力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
二、目标、内容及培训计划
(一)目标
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组织本乡参培农民在科技人员的引导下,深入农业科技示范户、养殖示范户。到田间地头,技术要领直接到人;示范推广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培育和增加一批思想观念新、生产技能好、既懂经营又善于管理的农业生产经营管理者和农业科技示范户,带动其他农户增收致富;构建政府组织推动,市场机制引导,农业部门带动,专业技术人员、农业科技示范户的生产经营管理者和农户互动的新型农业科技网络,为本乡农业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协调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内容及计划
1、本乡计划本年度按季节农时举办培训班四期,每期接纳参培对象600人,拟定培训时间和内容:
第一期:20xx年11月—20xx年1月,培训内容:粮食作物栽培、食用菌生产。
第二期:20xx年2月————4月,培训内容:大棚蔬菜种植、板栗种植、苹果栽培。
第三期:20xx年5月———7月,培训内容:设施菜种植、实用农机操作。
第四期:20xx年8月————10日,培训内容:设施园艺、大田作物调整、畜牧养殖。
2、希望得到科技局具体指导和大力协调支持,安排农业部门、畜牧部门、农机部门充分利用各自的科技(师资)资源,开展对我乡农民进行实用技术培训。
3、根据农民实际需求,按照“一本技术手册,一张明白纸、一张培训卡、一张教学光盘”的“四个一”要求,利用各涉农科技阵地,进行各种形式的农业科技知识理论培训,使受训农民掌握主要农作物(林果)高产栽培技术、畜牧养殖技术、常用农机操作技术等的基本原理。提高广大农民的综合农业科技素质。
技术方案6
本系统包括火灾自动报警、联动控制系统、消防电话对讲系统、消防广播系统。
(1)、配线
管内或线槽内的穿线应在建筑抹灰及地面工程结束后进行。
穿线前应将管内或槽内的积水及杂物清除干净,对于管道可采用以下方法:
1)、采用0。25Mpa的压缩空气吹入已敷好的管子。
2)、采用绑以擦布成拖把状的钢丝在管内来回拉数次。
管路清扫后随即向管内吹入滑石粉,并在管子端部安上护线套。
不同系统、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穿在同一管内或线槽的同一槽孔内。
水平敷设的报警系统传输线路穿管敷设时,不同防火分区的线路不宜穿入同一根管内。
探测器的“+“线应为红色,“一“线应为蓝色,联动系统的线,其颜色按功能用途区分,相同用途的导线颜色应一致。
导线在管内或线槽内不应有接头或扭结,导线的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焊接或用端子连接。
导线通过变形缝的两侧应固定,并留有适当余量。
导线敷设后,应对每回路的导线用500V的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其对地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20兆欧。
(2)、报警设备的安装
①、火灾探测器的安装
探测器应按设计要求区分的类型选用,并且要逐个进行模拟试验,经试验合格后才能使用
A、感烟、感温探测器具体安装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米。
2)、探测器周围0。5米内不应有遮挡物。
3)、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米,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米。
4)、在宽度小于3m的内走道顶棚上设置探测器,宜居中布置,感温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0m,感烟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探测器距离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探测器安装间距的一半。
5)、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当必须倾斜时,倾斜角不应大于45度。
B、探测器底座应固定牢靠,并应使探头报警灯面对从主要入口处便于观察的方向。
C、探测器的端子应根据不同类型,按照功能与极性正确联线,其导线连接必须可靠压接,线头搪锡时,不得使用带腐蚀性的助焊剂。
探测器及底座的外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15厘米的余量,入端处应有明显标志。
探测器底座穿线孔宜封堵,安装完毕后的探测器底座应采取保护措施。
探测器在即将调试时方可安装,在安装前应妥善保管,并应采取防尘、防潮、防腐蚀措施。
②、模块的安装
模块应按设计要求选用不同类型的模块。
模块具体安装方式按要求可分:
1)、集中放置的模块箱内的安装。
2)、现场就地模块盒内的安装。
模块安装应固定牢靠,其导线的连接应按信号线、电源线之功能正确联线,其导线连接必须可靠压接,线头搪锡时,不得使用带腐蚀性的助焊剂。
模块在盒和箱内的安装联线后的穿线孔应封堵。
③、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安装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安装在墙上距地(楼)面高度1。5米处,应安装牢固,不得倾斜,按钮的外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10厘米的余量,且在其端部应有明显标志。
④、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器的安装
A、设备安装前土建工作应具备以下条件。
1)、屋顶、楼板施工完毕,不得有渗漏;
2)、结束室内地面工作;
3)、预埋件及预留孔洞符合设计要求,预埋件应牢固;
4)、门窗安装完毕;
5)、对安装设备有影响的装饰工作全部结束。
B、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器在墙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不应小于1。5米,落地安装时,其底端宜高出地坪0。1--0。2米,控制器应安装牢固,不得倾斜,安装在轻质墙上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C、引入控制器的电缆或导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1)、配线应整齐,避免交叉,并应固定牢靠;
2)、电缆芯线和所配导线的端部,均应标明编号,并与图纸一致,字迹清晰不易褪色;
3)、端子板的每个接线端,接线不得超过2根;
4)、电缆芯和导线的端部,应留有不小于20厘米的余量;
5)、导线应绑扎成束;
6)、导线引入线穿线后,在进线管处应封堵。
D、控制器与主电源引入线,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电源插头,主电源应有明显标志。
控制器的接地应牢固,并有明显标志。其接地电阻应符合以下要求:
1)、工作接地电阻值应小于4欧。
2)、采用联合接地时,接地电阻应小于1欧。
⑤、消防控制设备的安装
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在安装前,应进行功能检查,不合格者不得安装。
消防控制设备的外接导线,当采用金属软管作套管时,其长度不宜大于2米,且应采用管卡固定,其固定点间距不应大于0。5米,金属软管与消防控制设备的接线盒(箱)应采用锁母固定,并应根据配管规定接地。
消防控制设备外接导线的端部,应有明显标志。
消防控制设备盘(柜)内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端子,应分开,并有明显标志。
⑥、消防对讲电话系统及消防广播系统的安装。
两系统主机的安装可参照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器进行安装。
消防对讲电话插孔的安装可参照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安装。
消防喇叭的安装可参照消防控制设备的安装。
⑦、系统接地装置的安装
工作接地线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或电缆,不得利用镀锌扁铁或金属软管。
当采用联合接地时,应用专用接地干线,由消防控制室引至接地体,其线芯截面积不应小于16平方毫米,在通过墙壁时,应穿入钢管或其它坚固的保护管。
由消防控制室接地板引至各消防设备的接地线应选用铜芯绝缘软线,其线芯截面积不应小于4平方毫米。
工作接地线与保护接地线必须分开,保护接地导体不得利用金属软管。
接地装置施工完毕后,应及时作隐蔽工程验收。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调试
①、调试前的准备
A、调试前应对系统设备作以下查验
1)、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备品备件是否符合图纸设计要求
2)、检查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操作说明书、编程手册等资
料是否齐全。
3)、检查设备外观是否完好,插接件及连线有无松动与脱接。
B、按GB50166-92检查系统的施工质量,检查导线的连接、绝缘包扎、配线及金属槽管间的接地跨接等施工质量情况。
C、检查系统线路,对错线、开路、短路和虚焊等进行处理。
D、进一步查对以下情况并作必要的妥善处理。
1)、竣工后的系统配置是否符合设备的技术要求。
2)、检查原测试的绝缘电阻与接地电阻。
E、认真阅读产品说明书、操作说明书、编程手册等资料。
F、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调试应在建筑内部装修和施工结束后进行。
②、调试
A、调试人员的组成。
调试负责人必须由资深的专业人员担任,所有调试人员应职责分明。
B、调试中应特别注意事项
注意强弱电结合部,防止强电窜入弱电,造成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事件。
C、调试中应先进行单机通电检查后作系统调试。
1)、通过逐个单机通电检测,剔除不报或误报的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
2)、区域机、主机应作以下检查。
通电前应作工作接地安全接地的检查。
Ⅰ、自检正常后方可接入报警回路进行报警部分的调试。
Ⅱ、声光警报器等火灾警报装置先外接直流电源进行功能检查。
Ⅲ、火灾事故广播可用外接扬声器或监听扬声器作放音检查。
Ⅳ、消防控制设备可用三用表,外接灯泡、继电器等进行检查。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通电后,应按GB4717的要求进行相关功能检验。
E、单机调试后进入系统调试
1)、报警回路逐个接入,一个回路调试正常后,再接入下一个回路。
2)、对探测器、按钮等逐个进行检验,排除错号、重号。
3)、根据设计要求,进行控制功能软硬件编程,并在检查控制模块、联动继电器的动作符合编程指令后,接入控制对象进行联动调试。
4)、检查主、备电分别供电时,各项控制和联动功能是否正常。
F、火灾事故广播的调试开通
1)、测量每个分路电阻,判断和各式各分路是否短路,开路或未接入扬声器。
2)、用磁带播放音乐,由上往下或由下而上依次监听相邻层放音情况。
固定消防电话和消防电话插孔逐个与消防电话主机进行通话试验。
妥善做好调试完后设备的管理工作。
系统调试完毕连续无故障运行120H后,填写调试报告,申请系统验收。
技术方案7
为响应上级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农村基层卫生人员培训工作,特根据《省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工作,制定此方案如下。
一、培训项目
(一)县(市、区)卫生局局长和业务股长集中培训。
培训重点:乡镇卫生院管理年活动普查情况通报和中期评估情况讲评等。培训期5天。该培训由省卫生厅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待省厅通知。
(二)乡镇卫生院院长集中培训。
共培训6期,每期5天,由省卫生厅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另行下达。
(三)乡镇卫生院卫技和检验类技术人员集中培训。
医技和检验类技术人员包括放射、b超、心电图和医学检验四类技术人员。根据乡镇卫生院医技人员“缺什么,培训什么”的原则,以县(市、区)为单位,每个卫生院按照1名的名额分配,各县(市、区)卫生局可根据辖区乡镇卫生院的具体需求进行调节。在分配名额总数不变的情况下,派不出的可不派,不需派的不必派,派得出的可多派。分期分批进行,每期10天。由省医院协会负责组织实施。
(四)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骨干集中培训。
以内儿科专业技术骨干为重点培训对象,每个乡镇卫生院培训1名内儿科专业技术骨干。重点培训内儿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技术和应急医疗救治知识等。由市卫生局医学考试培训中心组织实施。
(五)乡镇卫生院参加全国执业医师考试人员考前强化培训。
培训对象为往年多次参加全国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未通过,20xx年技能考试合格的临床类别考生。培训内容以20xx年全国执业医师考试大纲为蓝本,对重点和难点知识进行系统复习培训。免费培训,教材自带,伙食费自理。培训期25天。由省农村卫生协会商省医学会组织实施。
(六)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内儿科专项技能集中培训。
培训重点:内儿科专项技能和农村卫生适宜技术。计划培训每所村卫生室1名乡村医生,培训5天,由县(市、区)卫生局组织实施,在20xx年10月底前完成。
(七)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普训。
按照《湖南省乡镇卫生院管理年活动方案》,以乡镇卫生院为单位,组织有关卫技人员集中开展“三基”培训和农村卫生适宜技术训练。普训由各县(市、区)卫生局组织安排,年底前考核验收。
二、乡镇卫生院技术骨干培训安排
(一)乡镇卫生院技术骨干进修培训对象及要求:
每所乡镇卫生院选送一名内儿科专业技术骨干参训,卫生院确无内儿科人员,可安排急需进修培训的其它专业技术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培训时间:130天(其中理论学习30天)。培训地点:集中培训设在市卫生局医学考试培训中心,集中培训后,中心卫生院医师安排到市级医院进修,其他卫生院医师由所在县(市、区)卫生局安排到县级医院进修。
(二)培训日期和参培人员名额分配
第一期:5月29日-6月27日,5月28日报到。
参训单位:北湖14人,桂阳39人,宜章27人,安仁23人,汝城20人,共123人。
第二期:7月17日-8月15日,7月16日报到。
参训单位:苏仙17人,资兴26人,永兴23人,嘉禾18人,临武23人,桂东18人,共124人。
三、培训经费
省卫生厅对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安排了补助经费,补助标准为县(市、区)卫生局局长集中培训140元/天·人;乡镇卫生院院长集中培训120元/天·人;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骨干培
训4000元/人(含集中授课培训费20xx元/人);乡镇卫生院医技和检验人员培训60元/天·人;村卫生室乡村医生集中培训30元/天·人。实际发生费用的差额部分,属于市局培训的,由市卫生局负责;属于县级培训的,由县(市、区)卫生局负责。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普训所需经费由卫生院自行解决。
农村卫生人员短期集中培训的食宿费、培训费等费用在培训补助经费中列支;乡镇卫生院参加全国执业医师考试人员考前强化培训的住宿费、培训费和进修培训的进修费、住宿费、资料费等费用,从培训补助经费中列支,伙食费自理;卫生行政部门和培训基地以及受委托的单位不得向学员收取上述列支费用。农村卫生人员培训经费务必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
四、培训要求
(一)加强领导
各县(市、区)卫生局要切实加强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工作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安排专人全程负责每一个培训项目,保证规定的培训时间、内容、师资力量、培训质量和效果。市卫生局成立郴州市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局长王东任组长,副局长谭明仁、钟庆红任副组长,周勇、姜首晴、钟茜园、邓晖、刘春林、廖甲新、张志红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志红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市直及县(市、区)有关医疗单位要认真做好培训进修任务的承办工作,安排好师资,为学员提供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各选派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选派思想好、能安心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专业人员参加培训,并保障培训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有条件的酌情给予一定伙食补助。
(二)制定方案
各县(市、区)卫生局要按照我局
统一布置,制定20xx年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方案要具体,操作性要强。各县(市、区)要对辖区内农村卫生人员进行全面摸底,认真选派相关人员参训,各类参训人员名单按要求及时上报市卫生局农合科。培训计划与实施方案于20xx年5月20日前上报市卫生局农合科和医学考试培训中心。
(三)落实责任,严格考核
各县(市、区)要建立各类培训项目的进度台帐,定期督查,认真抓好培训工作,各地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3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上报培训进度表。培训期满,由培训组织单位统一考试考核,乡镇卫生院院长集中培训考试合格者,乡镇卫生院医技和检验类技术人员培训、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颁发省卫生厅统一印制的《农村卫生人员技术培训合格证书》,并按有关规定授予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省卫生厅将把各地各单位培训项目执行情况纳入乡镇卫生院管理年活动重要内容进行督导检查,并根据督查情况和各地上报的培训进度分批拨付培训补助经费。培训组织单位要认真做好培训工作的资料收集,并将培训总结交市卫生局农合科和医学考试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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