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收集的加强情报信息工作的方案6篇 做好情报信息工作,以供参考。
加强情报信息工作的方案1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抓党建信息调研,不断增加党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寻找解决党建工作热点、难点问题的有效途径,加强组织人事干部作风建设,提高组织人事干部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升党建工作水平,更好地服务全县林业工作大局,同时为上级党组织党建工作决策提供基层支撑,为我县党建工作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1、每月报送1至2篇党建工作动态或组工信息。
2、每半年报送1至2篇理论调研文章。
三、调研内容
一是围绕基层党建情况搞调研。
(1)当前基层党组织党建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2)基层党组织履行职能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相关建议;
(3)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晋位升级”工作情况及相关建议。二是围绕党建热点、难点问题搞调研。重点进行六个课题的研究:
(1)构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常态机制问题研究;
(2)完善干部考核选拔方式方法问题研究;
(3)实现对干部严格有效管理监督问题研究;
(4)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问题研究;
(5)健全党员教育工作体系问题研究;
(6)落实党委党组党建工作责任制问题研究。
四、调研方式
一是通过课题研究报作品。采取深入基层党组织实地和召开座谈会听情况相结合的办法调研,从剖析典型入手,分析情况,查找问题,研究决策,形成调研文章。二是通过抓亮点报信息。拓宽信息渠道,积极主动挖掘基层党建工作中的积极因素和亮点工作,多层次、多角度地总结分析基层党建工作的典型人物和经验办法。
五、工作措施一是切实加强领导。
成立局党建信息调研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陈建鹏同志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局长祁怀鑫、副局长刘晓凡同志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人教股负责同志、支部书记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局人教股。二是明确工作任务。局党建信息调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调研作务的分配、活动的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工作协调、信息的收集、调研材料的把关和上报工作,各支部书记负责调研活动的组织和完成领导交办的调研课题任务,同时至少每季度完成一篇党建信息报送任务(一年至少四篇)。三是积极鼓励投稿。大家积极采写党建信息,踊跃投稿,多出亮点,多出精品,以推动我局党建信息工作再上新的台阶。对于上刊的稿件,年底按照林业局信息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加强情报信息工作的方案2
为加强我镇信息宣传工作,把握正确舆论导向高质量完成好县委信息、县政府信息、组工信息、上级各项专题活动及全镇党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县委办、县府办、县委组织部及相关部门对信息工作的安排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考评考核方案:
一、工作要求
信息宣传报道工作务必做到数据准确、报道及时、信息真实、大事必报。文字信息字数在400字以上,图片、视频信息的字数在200字以上。
内容题材主要为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先进典型,好人好事,新鲜事物新观念;新农村建设,改善民生,安全维稳,转变干部作风等中心工作;交流工作经验,好的工作方法与工作思路;贯彻执行党委、政府各项工作所采取的工作措施和取得的成效;思考与探索,人生感悟,乡村见闻,学习活动等与工作生活学习密切相关的人事物。
凡上报的文字、图片、视频信息,必须经分管领导、撰稿人亲笔签名,党政办公室校稿编号存档并登记台账,签名不齐全的信息,任何人不得通过党政网、互联网、手机报等媒体擅自报送。审批由党委副书记或分管宣传的领导负责,复核由各办公室(所、中心)主任负责,党政办公室校稿编号存档并登记台账,校稿上报统计存档由党政办邓雪、谢颖具体负责。重大事项和上级约稿信息,由党委政府领导审批签字后上报,审批表样式见附件一。党政办每月汇总任务完成情况,并以书面形式向党委政府领导汇报。
二、考核办法
凡经过分管领导亲笔签名的信息,被视为已被镇级采用,经过分管领导亲笔签名的信息,不计入信息完成数。除“走建惠”专题外,个人完成的篇数,同时计入所在办公室(但不得同时计入两个办公室)。凡被上级采用的信息(报道),由本人或党政办及时提供有效依据,并登记入台账,无法提供有效依据,视为未被上级采用。被上级采用奖励,归个人,不再重复奖励所在办公室。
各办公室(所、中心)按月分解任务,每少于2条扣办公室(所、中心)主任副主任工作津贴(奖金)各30元。
截止20xx年12月30日,报送信息少于的2条的机关事业工作人员,扣本人本年度工作津贴(绩效工资)200元,年度不得考核为优秀。报送信息少于2条的大学生村干部,扣本人本年度奖励性生活补贴200元,年度不得考核为优秀。
各村(居)委会每季度至少报送1条信息,全年4条,纳入党建工作考核,少1条扣年度党建工作考核0.2分(综合得分)。具体任务见附件二。
建立宣传信息管理台账,由各办公室和党政办分别管理,具体见附件三。
三、约稿及专题信息
凡上级约稿信息、专题信息,必须按时按量报送,并在标题前注明“某某约稿信息”、“某某专题信息”,不报或迟报,被相关部门通报或考核扣分的,扣所在办公室(所、中心)主任和相关工作责任人本人本年工作津贴(绩效工资)各200元,并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
四、奖励措施
信息被县级采用的,每条信息奖励撰稿人50元,被市级采用的,每条信息奖励撰稿人500元,被省级及以上采用的,每条信息奖励撰稿人1000元。
大学生服务中心按月分解完成任务,年度奖中心工作经费600元。
五、其他事项
考核从20xx年5月1日起执行,年终兑现奖惩。
加强情报信息工作的方案3
依据国家工商总局《统一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标准的意见》(工商办字[20xx]259号)及《统一信息化标准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省工商系统信息化标准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与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统一制定,完善体系;严格执行,强化监督;健全机制,规范管理”的原则,遵循“整合、融合、一体化”的要求,以统一信息化标准为前提,以数据标准和应用标准建设为重点,以加大标准执行力为着力点,以保障信息共享、联网应用和促进信息化一体化为目标,切实改进和加强工商信息化标准化工作,加大统一信息化标准工作力度,完善信息化标准体系,加强信息化标准宣传培训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信息化标准化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工商信息化规范化水平,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重要的基础性技术保障。
(二)工作目标。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全系统信息化标准化意识显著提高;进一步完善信息化标准,建立健全总体标准、数据标准、文档格式标准、数据交换标准、应用标准、网络标准、安全标准和管理标准等在内的工商信息化标准体系;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涵盖标准制定、修订、发布、执行、维护、绩效考核等工作长效机制。到20xx年底,全系统执行总局发布的数据标准的符合度力争达到100%;到20xx年底,全系统全面执行总局发布的所有强制性标准。
二、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局信息化标准工作由局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局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协调。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信息化标准化工作的领导,把统一信息化标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局领导班子集体抓的一项重要任务,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其他领导要具体抓,加强标准化工作的制度建设、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把统一标准工作的各项任务、要求及主要措施落实到各个职能机构,落实到具体工作人员,并加强执行标准的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真正把统一信息化标准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明确职责分工。国家工商总局将进一步完善信息化标准,加强信息化标准体系研究制定,加强标准的动态维护。我省信息化标准工作分工如下:
1、各有关处室局职责:负责全面开展本业务信息系统标准执行情况清理检查。组织对江西省工商综合业务系统、12315申述举报系统等信息系统涉及本业务条线执行标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检查,对于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列出拟修改清单,交省局信息办组织修改;负责本业务条线信息系统在全省各级工商局的推广应用和标准宣传、贯彻执行;负责通过总局工商行政管理专网及时提出建议,积极参与总局信息化标准的研究制定、修订工作。
2、信息中心职责:负责加大标准在项目建设中的执行力。要强化标准在项目设计、实施、验收、运维等各环节的应用。今后的信息化建设项目,要把执行标准的要求纳入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和验收的必备内容,确保标准在项目建设过程得以贯彻落实;负责标准符合性检查的情况通报、信息系统完善。对总局反馈的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检查结果及在标准符合性测试中发现的问题,如属应用的问题及时通报给相关处室局,如属信息系统的问题及时组织完善系统;负责组织实施信息系统标准化改造;负责对全省各级工商局代码类标准扩展需求向总局信息办提出代码维护请求,或者在遵循统一标准的前提下按照标准编制规则进行本地化扩展,并将扩展内容报总局信息办审核备案;负责协调在网站、《江西工商》等媒体上进行标准宣贯;负责向总局信息办汇报、沟通我省信息化标准工作有关情况。
3、人教处职责:全省各级工商局机构发生调整时,负责及时将调整情况告知信息中心,以便信息中心及时进行机构代码维护。
4、计财处职责:负责对原有信息系统进行标准化改造或者按照统一标准重新建设信息系统的经费保障,负责年度信息系统标准维护经费保障。
三、主要任务、具体分工与时间安排
1、营业执照注册号编制规则的全面执行工作。按照总局要求:20xx年年底前全系统外资企业的注册号完全使用统一标准,20xx年年底前完成所有市场主体营业执照注册号的统一标准工作。省局注册局、外资局、个私处负责全省本业务条线和省本级营业执照注册号编制规则的执行,信息中心负责技术支持和配合。
2、信息系统检查清理工作。各处室局负责本业务条线的业务应用信息系统(含工商综合业务系统、12315申述举报系统等)的标准符合性检查清理工作,并于20xx年8月20日前将检查清理结果送信息中心,信息中心按照总局要求于8月底前报总局信息办。
3、拟定现有信息系统标准化工作方案。信息中心与20xx年年底前拟定《江西省工商信息系统标准化改造方案》,经局领导批准后,报总局信息办。
4、信息系统改造工作。20xx年年底前,全面完成现有信息系统的标准化改造工作,信息中心与相关处室局共同参与。
5、标准化其他相关工作。各处室局和信息中心要指导各级工商局理解和使用标准、建立标准化工作制度和机制保障、加强标准化宣传和培训。信息中心负责近期内在省局网站上开辟信息化标准相关栏目,各处室局、各级工商局要充分利用网站、《江西工商》杂志宣传信息化标准工作的经验、做法。
四、有关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标准化在信息化工作中处于基础地位,发挥着支撑作用并贯穿于信息化工作的各个环节。各级工商局要充分认识统一信息化标准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全国“一盘棋”的思想,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自觉遵循和严格执行统一的信息化标准,不断提高信息化建设能力和水平,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
2、强化联动,形成合力。统一信息化标准是一项全局性的基础工作,涉及工商行政管理各项业务,涉及全系统上下级之间、地区之间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以及业务协同互动。省局各处室局、信息中心必须密切配合,既有分工,更要加强沟通、协调、合作。
3、归口管理,属地参与。信息系统检查清理和信息化标准执行即信息系统应用实行“归口管理,属地参与”,省局各处室局统一组织本业务条线的相关工作,各级工商业务部门要按照省局相关处室局的要求,积极参与信息系统检查清理工作,负责本辖区、本业务条线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和标准执行。
加强情报信息工作的方案4
为做好我镇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根据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和xx区《x市xx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本次信息采集工作主要目的是:摸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底数并建立健全服务对象档案和数据库,加强退役军人工作数据调查分析,积极探索大数据在退役军人工作中的开发和应用,为在全区悬挂光荣牌提供基础数据。全面推进“互联网+”退役军人管理、服务、保障等体系建设,依托省电子政务专网、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综合信息大数据平台,为建立健全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和工作运行体系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本次采集数据不作为采集对象享受待遇的依据。
二、工作安排
全镇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分两个阶段组织实施。第一阶段,以摸清对象身份等基础信息为主,建立各类对象信息档案。xx月x日前,完成信息采集工作,形成信息采集工作报告上报区信息采集工作专班。xx月x日前,完成信息采集工作,形成信息采集工作报告上报。第二阶段,以信息交叉比对、核查、充实为主,梳理问题数据和缺失数据,实时补充新增数据,xxxx年x月底前完成。
三、采集对象
本次信息采集对象为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等xx类相关人员,包括:
(一)军队转业干部。指退出现役作转业安置的军官,包括计划分配、自主择业以及少数自谋职业和自愿自行就业的干部。其中自主择业干部限于xxxx年x月xx日以后转业安置的干部;自谋职业和自愿自行就业是指退出现役,自愿放弃政府安排工作,自谋职业和自行就业的军队干部;企业军转干部是指xxxx年xx月xx日之前退出现役并安置在企业的军队干部。
(二)退役士兵。包括政府安排工作、自主就业、自谋职业、国家供养的退役士兵。
1、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指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本人选择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
2、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指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xx年的士官,以及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但本人自愿选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3、自谋职业退役士兵:指《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第xxx号令)颁布实施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与安置地民政部门签订《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协议书》,领取一次性自谋职业经济补助金和《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的士官和义务兵。
4、国家供养退役士兵:指被评定为x―x级残疾等级退出现役,由国家供养终身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以及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x―x级残疾等级,本人自愿放弃退休安置,选择由国家供养的中级以上士官。
(三)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指达到一定职务和服役年龄、年限及条件,或虽未达到规定年龄、年限但基本丧失工作能力而退役并做退休安置,退出现役后移交政府安置管理的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以及军队直接管理的军队离退休干部。
(四)军队无军籍离退休退职职工。指已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无军籍离休干部、退休退职职工。
(五)退伍红军老战士(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包括原民政部门管理的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在乡红军失散人员和由其他部门管理的原有工作单位的离退休退伍红军老战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
(六)复员军人。主要包括两部分人员,一是符合《现役军官服役条例》《文职干部暂行条例》规定的退出现役条件,本人自愿作复员安置以及犯有严重错误丧失干部条件不宜作转业安排,又不具备退休条件,经批准退出现役按复员方式安置的军官和文职干部;二是指在xxxx年xx月xx日之前入伍、后经批准从部队复员的人员,包括原民政部门管理的在乡老复员军人和其他部门管理的离退休老复员军人。
(七)残疾军人。指服役期间因战因公因病致残评定了残疾等级退出现役,以及退出现役后补办评定了残疾等级,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人员。
(八)伤残民兵民工。指因参战致残的民兵民工和因参加军事演习、军事训练和执行军事勤务致残的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以及其他人员,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民兵民工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因战因公伤残人员证》的人员。
(九)烈士遗属。主要包括烈士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无论是否享受定期抚恤金,均纳入统计范围。
(十)因公牺牲军人遗属。主要包括因公牺牲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无论是否享受定期抚恤金,均纳入统计范围。享受定期生活补助的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子女纳入统计范围。
(十一)病故军人遗属。主要包括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无论是否享受定期抚恤金,均纳入统计范围。
(十二)现役军人家属。主要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四、采集内容
信息采集的主要内容包括各类对象的个人基本信息、生活状况、享受待遇、近期照片等主要信息,涵盖户籍、救助、社保、医保、住房、抚恤优待、服役及安置情况、主要诉求等多项信息,全面反映各类对象的综合情况。各镇(街)按照对象类别,发放相应信息采集表格,由采集对象填写,以便信息数据录入。
(一)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政治面貌、入伍(参加工作)时间、退伍(离休退休)时间、服役期间身份(军官、士官、义务兵)、服役部队,服役期间编号以及户籍等信息。
(二)生活状况。包括退役安置方式(安排工作、自主择业、自主就业、自谋职业)、现就业状态(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公益性岗位、个体、无业、下岗、离退休、务农)及工作单位名称、住房情况(有无住房、住房性质、面积)。
(三)享受待遇。包括享受国家抚恤和补助、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等。
(四)主要诉求。包括本人反映的具体问题、存在的困难等。
五、采集方式和工作流程
本次信息采集项目和内容较多,工作量较大。为保证采集效率和准确性,本次信息采集工作坚持全面规范、严谨细致、自主申报、交叉比对、属地落实的原则,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设立集中采集点。各村居设立集中采集点,采集辖区范围内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信息。对年老体弱、残疾等行动不便的对象,采取上门服务等方式采集。对异地工作和生活等人员,采取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采集。各村居有关单位,积极动员本单位符合采集条件的人员,主动前往集中采集点配合采集。
(二)动员自主申报。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栏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广泛进行宣传,让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知晓信息采集政策,引导符合信息采集条件的人员备齐各项资料,及时、主动前往户籍所在村居设立的集中采集点申报信息。
(三)信息数据录入。各村居集中采集点认真核对采集对象证件信息,确保初次录入信息准确无误,并经采集对象签字确认。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标准日期为xxxx年xx月x日,之后新增加的采集对象,随时进行采集。身份证基准头像、照片和个人免冠近照、其他证件照片的采集要求,按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第一阶段工作实施细则》执行。坚持涉密信息不采集、不录入的原则,严禁将退役军人原所在部队番号(如:x师x团x连)等涉密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四)信息数据审核传输。信息传输要通过全国优抚对象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加密自下而上传输。采集完信息后,要在认真审核,确保采集对象全覆盖、采集信息无遗漏,通过与公安等部门校核、比对,确保基本信息准确无误后,传输至信息采集平台。
(五)信息数据修订完善。从xxxx年x月开始,建立由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的联合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分别提供共享相关对象户籍、社会救助、社保、住房、医保、主要诉求、服役情况等信息,对问题数据和缺失数据进行比对、修订、补充,形成信息采集、分析、比对总报告和汇总信息数据(电子版),xxxx年x月底前上报。
六、采集工作要求
本次信息采集工作极为复杂,涉及面广、任务量大、政策性强。各村居、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周密部署,精心安排,确保扎实推进。
(一)成立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镇政府成立由曹显成镇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于宗志同志、武装部长范延旭同志担任副组长,各社区书记和相关单位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居要成立由村居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镇、村居两级工作专班。镇级工作专班抽调社会事务办、武装部等有关部门及相关信息技术人员等组建;镇级工作专班抽调业务骨干、信息技术人员、统计人员组建。镇级工作专班安置专职人员负责材料审核、数据录入和政策解释。
(二)开展动员部署。镇政府召开全镇信息采集工作部署会议,对信息采集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安排、提出明确要求。各村居要深入开展动员部署,提供经费保障,大力度推动信息采集工作的实施。
(三)搞好人员培训。由社会事务办牵头,采取现场培训和集中培训等方式,开展全镇信息采集业务和信息采集系统培训,让工作人员熟悉掌握设备系统、相关政策、工作流程、电子表格填写要求等,确保基层信息采集统计全、核实准。
(四)加强宣传发动。镇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公告,在全镇范围内大力营造信息采集工作的宣传声势,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各村居充分运用横幅、标语、宣传栏、信息推送等多种形式,力争使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对这次信息采集工作人人知晓。
(五)强化安全保密。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信息敏感,信息采集专班和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保密管理规定,签订保密协议,依法履行保密义务,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数据安全。要完善信息系统保密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执行国家规定,消除泄密隐患。要将信息安全管理和保密要求列入信息采集工作培训计划和培训内容,并将信息安全要求贯彻信息采集工作过程,确保实现信息采集、管理和使用全过程安全无差错。严禁对外提供和共享关于退役军人的服役信息。
(六)强化责任分工,明确责任。各社区、村居配备x名联络员,具体负责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信息的采集工作。社区联络员负责协调、督促、审核村庄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信息的采集工作。村居联络员负责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相关证件、信息收集及信息采集登记表填写工作。社会事务办负责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信息录入工作。因工作不力或措施不到位造成工作失误,让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加强情报信息工作的方案5
一、工作目的
按照《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xx年度云南省政府信息系统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安全和保密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以及《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20xx年度云南省政府信息系统安全检查指南》、《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政府信息系统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开展20xx年度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信息系统安全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对于信息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对各乡镇、各部门信息系统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掌握我县党政信息系统安全状况,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完善信息安全制度,加强安全防护措施,提高信息安全水平,信息安全工作方案。
二、组织机构
成立石林彝族自治县网络信息安全检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信息产业办,负责组织实施本次安全检查工作,由段圳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
三、具体工作
(一)检查范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委办局在内外网运行的办公系统、业务系统、网站系统等。各乡镇、各部门的重要业务系统、门户网站是检查重点。
(二)按照《政府信息系统安全检查实施办法》、《20xx年度云南省政府信息系统安全检查指南》(附件一),请各乡镇、各单位对照进行自检,并形成书面材料(附电子文档),填写《20xx年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信息系统安全检查报告表》(附件二、三)盖章并附电子文档,于20xx年6月13日前一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针对当前政府信息系统存在的薄弱环节,按照《云南省政府信息系统安全检查实施办法》要求,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信息安全组织机构。
2.日常信息安全管理。
3.等级保护与风险评估。
4.建设防范手段建设。
5.应急管理工作开展。
6.信息技术产品和信息安全产品使用。
7.信息安全服务。
8.信息安全教育培训。
9.信息安全经费保障。
10.安全隐患排除及整改。
(四)领导小组对县重点部门的网络信息安全进行现场抽查。
(五)20xx年6月中下旬接受市网络信息安全检查工作组到石林检查,具体检查单位根据市检查组通知临时确定。
(六)20xx年9月根据我县的信息安全检查结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按照《政府信息系统安全检查办法》的规定,责令相关部门限期整改,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七)自20xx年10月起,各乡镇、各单位开展20xx年下半年信息安全检查工作。在上半年工作的基础上,进行自评、自查并形成书面材料(附电子文档),填写《20xx年度石林彝族自治县政府信息系统安全检查报告表》(附件二、三)盖章并附电子文档,于20xx年10月15日前一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划方案《信息安全工作方案》。
四、工作要求
各乡镇、各部门要把政府信息系统安全检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明确检查责任,落实专职的检查人员和经费,保证检查工作顺利进行。要求所有参与检查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云南省政府信息系统安全检查实施办法》和《20xx年度云南省政府信息系统安全检查指南》要求开展工作,要特别强调工作中注意信息安全和保密。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保密检查工作,按照国家保密管理规定执行。
加强情报信息工作的方案6
为切实做好我镇农村商务信息服务试点工作,根据全国远程办、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司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为目标,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优势,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依托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开展农村商务信息服务试点工作,增强农村党员干部和农民群众的市场意识和信息意识,提高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促进农产品流通,搞活产销对接,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提升农村信息化应用水平,促进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的建立,提高农业整体素质和规模效益,推动农业上规模、上水平、上档次和可持续发展;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工作目标
根据中组部党员教育中心和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的部署要求,我镇农村商务信息服务试点工作从20xx年10月份开始,按照镇建立农村商务信息服务工作站、各行政村建立农村商务信息服务工作点,农村专业协会、农民合作组织、涉农龙头企业、种植养殖大户和重点生产农户等在新农村商网注册成为商户,实现网上发布农产品供求信息并进行交易的工作目标,分三年试点实施。
(一)20xx年底前,镇建立农村商务信息服务工作站,建立农村专业协会、农民合作组织、涉农龙头企业、种植养殖大户等信息库,帮助指导以上符合条件的对象注册新农村商网成为商户,发布农产品供求信息。鼓励选择个别农产品资源优势相对突出,基础条件较好的行政村(社区)先行试点建立村级农村商务信息服务工作点,发展10户以上重点生产农户注册新农村商网成为商户,发布农产品供求信息。
(二)20xx年底前,全镇三分之一以上的行政村(社区)开展农村商务信息服务试点工作,试点行政村(社区)平均每村发展30户以上重点生产农户注册新农村商网成为商户,发布农产品供求信息并开展交易。指导符合条件还未注册新农村商网的农村专业协会、农民合作组织、涉农龙头企业、种植养殖大户等注册新农村商网成为商户,发布农产品供求信息。
(三)20xx年底前,全镇所有行政村(社区)都开展农村商务信息服务试点工作,人口在4000人以下村(社区)发展30户以上重点生产农户注册新农村商网成为商户,人口在4000人以上村(社区)发展50户以上重点生产农户注册新农村商网成为商户,发布农产品供求信息并开展交易。督促符合条件仍未注册新农村商网的农村专业协会、农民合作组织、涉农龙头企业、种植养殖大户等注册新农村商网成为商户,发布农产品供求信息。
三、实施步骤
(一)20xx年试点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1、宣传启动阶段(10月31日前完成)
(1)召开全镇农村商务信息服务试点工作动员会,正式启动试点。
(2)印发相关宣传资料,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农村商务信息服务工作的现实意义,让更多的农民、农村专业协会、农民合作组织、涉农龙头企业、种植养殖大户等了解农村商务信息服务工作。
2、组织实施阶段(11月20日前完成)
(1)建立镇镇信息服务站。一是落实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电话机),并在门头悬挂站(点)牌和制度上墙(统一制作样式)。镇悬挂“县孚玉镇农村商务信息服务工作站”,试点(社区)悬挂“县孚玉镇XX村(社区)农村商务信息服务信息点”。二是落实人员,镇党委组织委员负责主抓该项工作,首批试点的农村专业协会、农民合作组织、涉农龙头企业、种植养殖大户等要确定信息员(业务操作员),负责此项工作。先行试点村要落实一名终端站点管理人员和若干名信息员。
(2)开展业务操作培训。对农村专业协会、农民合作组织、涉农龙头企业、种植养殖大户及先行试点村管理人员、信息员等进行业务操作培训,使他们熟悉农村商务信息服务业务流程和操作规程。
(3)开展信息服务,做好农产品网上对接服务。镇建立农村专业协会、农民合作组织、涉农龙头企业、种植养殖大户等信息库,指导农村专业协会、农民合作组织、涉农龙头企业、种植养殖大户等在规定时间内注册新农村商网成为商户,督促终端站点管理人员、信息员为农村专业协会、农民合作组织、涉农龙头企业、种植养殖大户及重点生产农户查找市场信息,根据他们对农产品的购销需求,帮助他们把农产品供求信息发送到“新农村商网”的购销对接平台,通过农产品信息网上对接,实现农民增收致富。
3、考评验收阶段(12月10日前完成)
对各站点的工作场地、人员安排、设备配置、制度上墙等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的考评验收。
(二)20xx年、20xx年试点工作,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年度目标任务确定试点行政村(社区),建立村级农村商务信息服务信息点,发展重点生产农户和符合条件仍未注册新农村商网的农村专业协会、农民合作组织、涉农龙头企业、种植养殖大户等注册新农村商网成为商户,发布农产品供求信息并开展交易。
四、工作职责
(一)镇主要负责工作站的建设运行,指导行政村(社区)建立村级服务工作点。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当地的农村专业协会、农民合作组织、涉农龙头企业、种植养殖大户等信息库,指导以上符合条件的对象注册新农村商网成为商户,发布供求信息。
(二)村(社区)主要负责工作点的日常管理工作,选配好终端管理人员和信息员,落实好各项管理制度,确保信息服务工作点规范运行,督促指导重点生产农户注册新农村商网成为商户,为农村党员干部和农民群众提供信息服务。
(三)农村专业协会、农民合作组织等主要指导督促各自会员(成员)注册新农村商网上成为商户,对各自会员(成员)的购销产品信息进行搜集、核实、把关,协助他们在网上发布购销信息,进行购销对接。
五、保障机制
(一)成立工作领导机构
镇设立相应的领导工作机构,明确组织委员主抓此项工作,并报县农村商务信息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建立激励推动机制
1、建立考核工作机制。镇将把村级商务信息服务试点工作纳入镇年度工作综合考核范围。
2、实行以奖代补的激励机制。一是对20xx年首批试点的行政村(社区)建立工作点,安排人员,配置设备,帮助指导农户在新农村商网进行注册,发布供求信息;农村专业协会、农民合作组织、涉农龙头企业、种植养殖大户等积极配合工作部署,添置设备,配备人员,注册新农村商网成为商户,发布供求信息,经县领导小组考评验收,每个补助5000元工作经费。二是建立完善的考核评估制度和长效工作机制。对工作突出,交易活跃的站(点)通过考评验收后,每年给予适当的工作经费补助,对成绩突出的管理人员和信息员进行年度评比表彰。
各村(社区)要按照试点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充分调动农村党员干部和农民群众网上购销的积极性,扎实推进农村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确保圆满完成我镇农村商务信息服务试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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