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收集的贷款资产评估报告6篇 金融资产评估报告,以供借鉴。
贷款资产评估报告1
一、委托方、资产持有方及评估报告其他使用方
1、委托方、资产持有方:xx汽车制造厂,主营业务:汽车制造,该制造厂属于本行业同类产品的中型骨干企业,目前经营状况良好。
2、评估报告其他使用方:企业合资经营相对应的出资公证机构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使用方。
二、评估目的
为委托方合资项目出资公证这一经济行为提供资产价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及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对象为委托方委托评估的以企业持续经营价值反映的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本次评估的范围为委托方拟进行合资的汽车制造厂整体持续经营价值,具体包含企业近3年来的各项收入支出现金流,以及对未来5年的净现金流量的测算。
四、价值类型及定义
本次评估所使用的价值类型为持续经营价值。
持续经营价值是指被评估企业按照评估基准日时的用途、经营方式、管理模式等持续经营下去所能实现的预期收益或现金流量的折现值。
五、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评估基准日定为20xx年1月1日,这样与实际现场勘察、评估信息资料分析以及评估目的的实现日期较为接近,有利于评估目的的实现。评估中所采用的价值标准是评估基准日有效的持续经营价值标准。
六、评估依据
1、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91号(1991年)《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2)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发[1992]第36号《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
(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2号令(2005年)《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4)其他与本项评估有关的法律法规。
2、评估准则依据
(1)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
(2)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
(3)中评协发布的《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
(4)中注协发布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
(5)其他与本项评估有关的评估准则、规范。
3、取价依据及参考依据
(1)企业于评估基准日的会计报表;
(2)企业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3)企业提供的银行对账单、有关财务凭证等;
(4)企业提供的有关事项说明。
七、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所使用的主要方法为企业永续经营假设前提下的分段收益法。
收益法是指通过估测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来判断资产价值的方法。由于企业发展的某一个期间,企业的生产经营可能处于不稳定状态,因此企业的收益也是不稳定的,而在这个不稳定期间之后,企业的生产经营可能会达到某种均衡状态,其收益是稳定的或按某种规律进行变化的,故而采用企业永续经营假设前提下的分段收益法进行评估。
八、评估过程
评估时间从20xx年11月16日至20xx年11月17日,经过接受委托、资产清查、评定估算、评定汇总、提交报告等过程,具体如下:
1、接受委托:20xx年11月16日,评估机构接受委托方项目委托、明确评估目的、确定评估对象及范围,选定评估基准日和拟定评估工作方案。
2、资产清查:20xx年11月16日-17日,评估人员首先指导委托方收集准备资料,并与委托方工作人员一起共同现场清查核实委托评估的资产,验证有关资料。
3、评定估算:本次股东权益评估采用收益法
(1)被评估企业有关历史资料的统计分析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及价值类型对评估信息资料的要求,对评估企业评估基准日以前年度的财务决算和有关资料进行了整理分析。评估人员采用的主要指标有销售收入、成本、利润以及企业净现金流量。通过该制造厂工作人员的介绍以及现场调查,并根据制造厂提供的近3年的财务、统计资料,在整理分析的基础上,评估机构人员熟悉了改制造厂生产经营的现实状况及发展前景,并进行了企业经营、财务与获利能力分析。得出了以下基本结论:
(1.1)该制造厂成长较快。根据该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可知,企业前几年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都为正数,平稳增长且波动幅度不大,表明该制造厂的经营活动比较稳定。从近3年的实际运行情况来看,企业整体资产的获利能力是可以合理预期的。
(1.2)企业的盈利除了运用于加薪和奖励以外,其他主要用于产品的开发和技术更新,并开始注重职工的培训。
(1.3)企业已由生产导向转向了主动式市场营销导向,已初步建立起管理信息系统、市场营销网络以及技术情报网络。
(2)企业未来发展情况的分析、预测
(2.1)经过数年的技术更新和改造,该制造厂的技术基础已经基本达到了中等先进水平,技术装备处于同行业中的上等水平。如果能够筹集到足够的资金,经过两年的努力,该制造厂将能追上中等发达国家同行业的企业的技术水平。
(2.2)该制造厂的内部资产结构合理,资信等级高,筹资渠道畅通。
(2.3)一方面,由于产品的改型,该制造厂已经赢得市场;另一方面,由于代理商以及企业直销的努力,该制造厂已经开始产生品牌效应。目前,该制造厂所生产新型车的性价比偏高,但还具有较大的成本降低空间,随着技术组织措施的到位以及产销规模的不断扩大,可望在半年左右的时间内降价、增加利润。
(2.4)在今后的一段时间内,国家的经济政策不会发生重大的变化,经济将继续保持平稳增长。经过合理的预测和多方论证发现,企业的未来发展前景是乐观的。
(3)相关参数说明
为了增强发展后劲,该制造厂在未来头两年进一步加大技术改造方面的资金投入,到未来第三年基本扫尾,然后坚持追加发展投入。从未来的发展趋势来看,该制造厂的收益在永续期仍将保持4%左右的增长速度。所得税率按25%计算。
结合银行利率为参照的安全利率和行业平均风险报酬率,该制造厂所在行业的平均收益率水平大约为11%。
(4)评定估算
由于该企业在未来用续期内的收益将保持4%左右的增长速度,而未来头两年的将加大技术改造的资金投入,到第三年基本扫尾,故对该企业的价值评估基于评估基准日后的未来五年净现值与固定增速的永续期净现值分段计算。分段法数学表达式为:
企业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书
九、评估假设
本项目采用持续经营假设。
十、评估结果
按收益法中的分段法评估思路估算,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49,120.2万元。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步骤为:
(1)计算未来5年(20xx-2015)企业净现金流量的折现值之和:
2693.6+2667.2+3118.6+3651.6+3767.6=15898.6(万元)
(2)从未来第6年(2016)年开始,计算永久性现金流量现值
将未来永久性收益折成未来第5年(2015年)的价值:
按第5年的折现系数,将企业预期第二段收益价值折成现值:
(3)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价值
2693.6+2667.2+3118.6+3651.6+3767.6+33221.6=49120.2(万元)
截止评估基准日,纳入评估范围的企业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49,120.2万元,大写人民币肆拾玖亿壹仟贰佰万贰仟元整。
本评估结论系对基于评估基准日企业持续经营价值的反映。评估结论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述评估假设、原则、依据、前提、方法、程序得出,评估结论只有在上述评估假设、原则、依据、前提存在的条件下,以及委托方所提供的所有原始文件都是真实与合法的条件下成立。评估结果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特殊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有关法规政策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或其他不可抗力对资产价值的影响。
评估基准日后,评估报告有效期以内,经营结构若发生变化,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参数进行相应调整,若资产价值类型或价值标准发生变化,并对评估价值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值。
本评估结论的有效使用期限从评估基准日起计算,即有效期从20xx年11月16日至2012年11月15日。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1、本次评估依据委托方提供的委托范围进行评估,如产权及其他方面出现问题由委托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委托方对申报材料负完全的法律责任,对所申报资产以及所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合法性和真实性负责,并对其提供的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委托方承诺委估股东全部权益未涉及抵押、担保及相关法律诉讼等事项。
4、在评估中,注册资产评估师运用了职业判断。职业判断的合理与否既与委托方提供的与本次评估相关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有效相关,亦与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执业能力相关。因此本次评估目的的相关各方在使用本报告时,应综合考虑影响评估结论的各种因素。对于无法观察到的资产是注册资产评估师及评估人员能力所无法达到的,不能仅靠本评估结论作为决断。总之,本评估报告的使用人应审慎使用本报告。
以上特别事项敬请报告使用人予以特别关注。
十二、评估报告的限制说明
1、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确认或发表意见超出了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范围,本报告不具有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确认或发表意见的效力。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仅对委托评估资产的价值提供参考依据。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2、评估报告成立的前提条件适用持续经营假设。即对评估的资产是在持续经营的价值标准下进行作价评定。
3、评估结果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持续经营原则确定的持续经营价值,没有考虑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对资产价值的影响。当前述评估目的等条件以及评估中遵循的持续使用原则等情况发生变化时,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
4、本评估报告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生法律效力。本评估结论的使用期限为一年,即从20xx年11月16日起到2012年11月15日止的期限内有效。
5、本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拟合资经营这一经济目的使用,不能作为其他经济目的使用。
6、本评估结论仅供仅供xx汽车制造厂合资项目的出资公证使用,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本评估报告无关。
十三、评估报告提出日期
二〇xx年十一月十七日。
贷款资产评估报告2
山西清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大同XX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 ,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大同XX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抵押贷款这一经济行为所涉及的西站台和铁路专用线等建(构)筑物进行了评估工作。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实施了实地勘查、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委托评估资产在20xx年二月二十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 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及其他报告使用者概况
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名称:大同XX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大同市南郊区口泉乡大路辛庄村
法定代表人:郝红炜
注册资金:人民币 壹仟万元整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通过铁路经营出省销售煤炭产品(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一般经营项目:销售机电产品、五金交电、汽车配件、机械通用配件、电子技术开发及供求信息咨询服务(以上国家禁止经营专项审批的除外)xxx
大同XX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于2003年7月,2004年4月开始筹建铁路专用线,2005年11月建成投入试运行。
其他报告使用者:本评估报告的其他报告使用者为大同市商业银行,不存在未经委托方允许和与评估目的无关的其他报告使用者。
二、评估目的
确定大同XX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评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公允价值,为委托方抵押贷款这一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对象为大同XX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抵押贷款所涉及的西站台和铁路专用线等建(构)筑物,评估范围包括:1700m西站台、3.148km铁道专用线。
西站台长1700m,宽50cm、硬化厚度30cm,铁道专用线长3.148km,该工程于2005年11月竣工,完全符合国家有关铁路运行标准。铁路线等级为工企I级,正线数目:单线,限制坡度为4‰,牵引定数:10000吨,最小曲线半径为400m,电力牵引,道枕为预制枕、鹅卵石道碴。年实际发运能力300万吨。
该站台、铁路专用线及建(构)筑物占用的土地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证号:同南集用(2005)第007号,土地使用权面积262191.53m2,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批准拨用企业用地,为东西站台、铁路专用线及建(构)筑物共用土地。
四、价值类型及定义
当资产评估业务对市场条件和评估对象的使用等并无特别限制和要求时,通常意味着此种评估业务及其结果并不是针对个别市场主体和个别情况的评估,而是针对整体市场。在这种情况下,通常应当选择市场价值作为评估结论的价值类型。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五、评估基准日
本次资产评估基准日的确定是由委托方和评估机构协商,以现场勘查日 二〇XX年二月二十日作为评估基准日。
选择上述时点为评估基准日,是为了有利于保证评估结果有效地服务于评估目的,尽量减少和避免评估基准日后的调整事项,合理选择作价依据。本次评估所采用的一切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六、评估依据
1、行为依据
(1)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2、法规依据
(1)《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和《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财企[2004]20号;
(2)《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中评协[2007]189号;
(3)《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注协会协[2003]18号;
(4)《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试行)》中评协[2007]189号;
(5)《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08]218号。
3、产权依据
委托方提供的铁路专用线施工设计线路平面图、工程地质图、土地使用权证。
4、取价依据及参考依据
(1)铁建设[223]号关于公布《铁路路基工程预算定额》等二十九项定额标准的通知;
(2)铁道部铁建设[2010]196号关于《调整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综合工费标准的通知》;
(3)《2012年中国机电产品报价手册》;
(4)《山西省建筑工程投资估算指标》;
(5)《山西省建筑安装工程概算指标》;
(6)《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7)《太原市修缮土建工程预算定额》;
(8)《太原市修缮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9)《山西省建筑工程费用定额》;
(10)《大同工程造价管理信息》;
(11)《山西省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12) 关于发布《山西省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标准》的通知;
(13)北京铁路局太原勘测设计院编制的《大同XX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铁路专用线施工设计概算》[2003.01];
(14)评估机构收集的信息资料及询价资料;
(15)估价人员实地勘查、调查所获得的资料;
(16)委托方提供的有关资料。
七、评估方法
资产评估通常有三种方法,即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理由如下:
(1)由于本次评估对象是委托方抵押贷款所涉及的的西站台和铁路专用线,评估人员很难取得与评估对象相同或近似的交易案例,故无法使用市场法。
(2)本次评估范围是实物资产评估,即单项资产评估,由于评估范围的资产拟抵押贷款,受企业提供财务资料限制,无法预测其相关收益,故也无法使用收益法,只能采用成本法。
(3)鉴于上述原因,并且考虑到采用成本法可以对本次评估范围内的实物资产进行较为准确的判断和评估,因此采用成本法是可行的。
成本法是指首先估测被评估资产的重置成本,然后估测被评估资产业已存在的各种贬损因素,并将其从重置成本中予以扣除而得到被评估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方法的总称。
计算公式如下:
评估价值=重置成本x成新率
资产的重置成本就是资产的现行再取得成本,包含了取得资产所耗费的合理必要费用及合理必要的资金成本和利润。重置成本又分为复原重置成本和更新重置成本两种。
成新率是指资产的重置成本减去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后再除以资产的重置成本所得的比率。
其中:实体性贬值是指资产由于使用及自然力的作用导致的资产的物理性能的损耗或下降而引起的资产的价值损失;功能性贬值是指由于技术进步引起的资产功能相对落后而造成的资产价值损失;经济性贬值是指由于外部条件的变化引起资产闲置、收益下降等而造成的资产价值损失。
八、评估过程
分六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接受委托阶段
与委托方进行业务洽谈,明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及范围,签署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确定评估基准日。
第二阶段:前期准备阶段
评估机构在初步了解委托方(资产占有方)情况的基础上,提出评估方案,向委托方提交全套前期资料提供清单和资产评估申报表,并深入现场辅导、帮助资产占有方按申报表要求进行前期准备工作。
第三阶段:资产清查阶段
专业评估人员在委托方相关人员的配合下,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资产评估操作规范要求,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资产评估明细表,逐一进行了核对。在此基础上,组织专业技术人员逐项进行现场勘查和核实。
对于路基、轨道工程、桥涵、排水工程、电气化系统、信号系统、接触网线、联合办公室等,主要对其各部位使用情况进行现场勘察,并查阅铁路专用线施工设计平面图、工程地质图,必要的维护、检修、性能考核等记录及询问相关运行、检修人员。
通过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清查、核实,实物资产的清查情况与纳入评估范围一致。
影响资产核实的事项及处理方法:对于路基土石方、挖泥填卵石土工程量等隐敝工程,主要依据委托方提供的铁路专用线施工设计平面图、施工设计概算及委托方申报的工程量确定。
第四阶段:评定估算阶段
评估人员根据被评估资产的特点选择与之相匹配的评估方法,收集市场信息,针对具体对象进行评定估算。
第五阶段:汇总分析阶段
评估人员汇总分析评估结果,撰写资产评估报告与说明,汇集资产评估工作底稿。
第六阶段:提交报告阶段
评估机构对评估报告实施三级审核,修改、调整有关内容,向委托方(资产占有方)提交资产评估报告书及按规定需报送的其他有关材料。
九、评估假设
1、交易假设:是假定所有委托评估资产是可以在市场上进行交易的商品;
2、公开市场假设:假设本次评估对象拟进入的市场为充分发达与完善的市场。
3、真实性假设:假设委托方和产权持有者提供的与评估相关的所有资料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
4、持续使用假设:假设所有被估的资产将按照现行用途继续使用,不考虑改变用途对资产价值的影响,并假设委托方所取得的相关经营许可证在评估对象使用有效期内可以顺延。
5、产权无瑕疵假设:假定评估过程中所评资产的权属为良好的和可在市场上进行交易的,同时也不涉及任何留置权,没有受侵犯或无其他负担性限制的。
6、政策稳定假设: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无重大变化;国家的宏观经济形势不会出现大的波动;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7、无其他不可预测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十、评估结论
经评定估算,大同XX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评估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 二〇XX年二月二十日的重置成本为35,063,063.00 元,评估价值为32,013,941.00 元,大写人民币:叁仟贰佰零壹万叁仟玖佰肆拾壹元整。
本次评估的西站台及铁路专用线评估价值与以往评估值相差不大,原因为采用成本法评估时,重置成本依据铁建设[223]号《铁路工程预算定额》估算有所上升,而成新率因使用磨损有所下降,以致评估值变化不大。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1、本次评估的资产是产权持有者通过外购或自制方式取得,委托方提供了铁路专用线施工设计线路平面图、工程地质图、电气说明图、给排水管井、隔油池土方砌筑工程图、工程技术核定单及总平面图。
2、委托评估资产有无法律诉讼行为,委托方未提供任何资料,评估人员无法加以核实。
3、评估结论是本评估机构出具的,受本机构评估人员的执业水平和能力的影响。
4、评估报告是依据委托方提供的资产清查明细表及有关资料作出的公允结论,委托方应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
1、评估报告只能用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
2、评估报告只能由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
3、未征得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同意,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根据国家的有关评估法规规定,本评估报告的使用有效期为自评估基准日与经济行为实现日相距不超过一年时,才可以使用本评估报告,超过一年需要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十三、变现因素分析
变现因素是指假定在评估基准日实现抵押权时,在没有过多损失的条件下,将抵押资产转换为现金的影响因素。
铁路专用线是专用性比较强的建构筑物,市场交易量比较少,交易多采用定向交易的方式,影响因素如下:
(一)市场因素
1.供需情况,可分为:市场需求大,交易频繁,极易变现;市场需求一般,变现正常;市场需求小,交易量小,不易变现。铁路专用线市场需求小,交易量小,不易变现。
2.变现时间长短,可分为:变现时间充足,抵押品可按市场价格处置;变现时间一般,需进行适当打折;变现时间很短,需打较大折扣。
3.变现方式:可分为拍卖或其他方式。拍卖作为一种短期强制交易行为,在其交易过程中容易受到交易信息、交易时间、付款方式、潜在竟买者数量,甚至交易场所气氛等诸多因素影响,但一般情况下较其他方式更易变现。其他方式会受到交易信息、交易时间、付款方式、买者数量的影响。
4.市场信息的充分性:分为市场信息充分、一般、受限制等,依次加大变现难度。
5.受让方的特殊好恶
该项因素会对变现的难易程度和变现率造成较大的影响,但由于该因素偶然性大,如何影响、影响程度大小及影响方向难以确定。
6.交易双方的特殊利害关系
指交易双方之间的特殊关系如亲戚朋友、建筑物相临、关联公司等特殊利害关系会对结果造成影响。
(二)资产本身因素
1.资产收益状况和价值量
在可比条件下,一般来说收益状况好的变现较易,价值量大的变现相对困难。本次评估的铁路专用线主要为运煤专线,收益状况受煤炭行业市场需求的影响较大,另外铁路专用线的价值量大,变现相对困难。
2资产用途或通用性:根据资产的用途进行分类,在此基础上根据资产的通用性确定变现的难易程度。不同用途的资产变现情况不同,而通用性较好的资产较易变现。铁路专用线受受让方行业许可资质条件的限制,会增加变现难度。
3.其他条件
指除以上因素以外其他的影响因素。
(三)税收因素
国有有关税收政策的影响对资产交易市场造成影响,从而影响变现情况。
(四)法律和政策因素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是否限制该类资产的流通,是否有不利于变现的有关规定。如税收优先权、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优先权、职工安置费优先权、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留置优先权等几项法定优先权对抵押资产受偿的影响。
国家有关政策如税收、金融、土地政策对资产交易市场造成影响,从而影响变现情况。
(五)变现后需扣除的费用
变现时需考虑押品变现后的清偿顺序,具体如下:
1.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如拍卖费、评估费、保管费、司法费用(法律诉讼费和律师费用)。
2.扣除抵押资产应缴纳的税费:如补缴土地出让金、营业税金及附加、所得税、契税、印花税、交易费、土地增值税、过户登记费等。
3.偿还抵押权人债权本金及支付违约金。
4.赔偿由债务人违反合同而对抵押权人造成损失或赔偿金。
(六)有关变现因素的特别说明
1.以上变现因素的分析是基于市场价值标准,参照设定抵押权时的正常市场价格,以评估得出的市场价值或经特别说明的非市场价值为基础进行的.。但报告使用者需考虑将来市场变化和短期强制处置等因素,抵押物变现价格可能会低于市场价格,抵押物处置时需支付的费用和税金包括诉讼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交易手续费、土地增值税等。
2.随着时间推移,资产市场状况和估价对象自身情况发生变化,估价对象的市场价值将发生相应变化,估价结果及变现因素也需做相应调整。
十四、风险分析
评估对象状况和市场状况因时间变化,可能存在多种风险导致抵押资产的价值发生变化:
1、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正常或非正常使用、维护不善及不能获得赔偿的意外事故等使抵押资产的价值发生一般损耗或严重减损;
2、因社会环境、经济环境、法律环境变化导致市场的供求关系发生结构性或根本性变化进而使抵押资产的价值发生减损。
3、因多种因素难以量化界定,主要表现为或有负债的不确定性,优先扣除项目金额的难以确定,资产变现的难易度,持续经营和非持续经营情况下有效资产和有效负债的范围等,均会影响抵押资产的价值可能发生减损。
本次评估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未出现大幅贬值的趋势,与经济行为实现日相距不超过一年时,其风险产生的概率较小。
十五、评估报告日
二〇XX年二月二十五日。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产评估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
xx有限公司
二〇XX年二月二十五日
贷款资产评估报告3
xxxxx有限公司:
我单位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xxxxx有限公司的房地产进行了评估工作。本单位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实施了实地勘查、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委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2012年02月27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简介
单位名称:x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xx
地址:xxxxx
注册资本:xxxxx
公司类型: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二、评估目的
本次评估目的是为委托方了解委估资产的市场价值提供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对象是委估方委托评估的房屋。
委估房产位于xxx,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xxx平方米。其中:xxxxxxxx号,建筑面积为xxx㎡;xxxxx号,建筑面积为xxxxx㎡;xxxxx号,建筑面积为xxxxx㎡;xxxxx号,建筑面积为101。19㎡;xxxxx号,建筑面积为xxxxx㎡;xxxxx号,建筑面积为xxxxx㎡。委估资产的详细情况请见《资产评估明细表》。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评估采用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五、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12年xxxxxx日,系由委托方与本单位协商确定,本评估基准日与评估人员实际评估日期比较接近,评估人员能更好的把握委估资产的基准日状况,真实反映委估资产基准日的现时价值。本次评估以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为取价标准。
六、评估依据
本次资产评估工作中所遵循的法规依据、具体行为依据、产权依据和取价依据包括:
(一)主要法律法规
1、国务院1991年第91号令颁发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2、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发[1992]第36号公布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6年1月1日施行);
4、《企业会计准则》;
5、其他与资产评估有关的法律法规。
(二)准则依据
1、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
3、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
4、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
5、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
6、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
7、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
8、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试行);
9、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试行)。
(三)行为依据
xxxxxx有限公司与本所签订的《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四)重大合同协议、产权证明依据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2、资产购置协议、合同发票等财务资料;
3、房产证证等;
4、其他产权证明文件。
(五)取价依据
1、《全国资产评估价格信息》;
2、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1999);
3、《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xxxxxx单位估价表)(2004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xxxxxx单位估价表)(2004年)、《xxxxxx建筑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04年)、《xxxxxx建筑装饰工程费用定额》(2004年);
4、评估机构收集的有关询价资料和参数资料;
5、评估人员现场勘查、核对及收集的有关资料和记录;
6、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申报材料及其他材料。
(六)参考资料
1、《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
2、中国人民银行评估基准日公布的银行利率表、国家外汇管理局评估基准日公布的外汇汇率、国债利率等;
3、统计部门资料;
4、其他市场调查资料。
七、评估方法
(一)评估方法选择
委估对象属新开发的营业性用房,该类房地产市场比较成熟,可采用市场比较法评估。
(二)对于所采用的评估方法的介绍市场比较法
是指在求取估价对象房地产的价格时,根据替代原则,将估价对象房地产与在较近时期内已经发生交易的类似房地产实例进行对照比较,并依据后者已知的价格,参照该房地产的交易情况、期日、区域以及个别因素等差别,修正得出估价对象房地产最可能实现的合理价格的一种估价方法。
市场比较法公式:
待估房地产价格=比较案例房地产价格x交易情况修正x交易日期修正x区域因素修正x个别因素修正。
贷款资产评估报告4
资产评估报告是接受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在完成评估项目后,向委托方出具的关于项目评估过程及其结果等基本情况的具有公证性的工作报告,是评估机构履行评估合同的成果,也是评估机构为资产评估项目承担法律责任的证明文件。评估报告包括正文和附件两部分。是评估机构完成评估工作后出具的具有公正性的结论报告,该报告经过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后生效。"
资产评估报告总则:
一、为进一步促进我国资产评估工作的发展,规范资产评估行为,完善资产评估工作程序,提高资产评估行业的执业水平,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91号令)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凡按现行资产评估管理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的各类资产评估项目必须遵循本规定。
三、本规定所称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基本内容和格式是指资产评估机构接受委托开展资产评估活动后,按照资产评估管理工作的要求,向财产评估主管机关和委托方出具的涉及该评估项目的评估过程、方法、结论、说明及各类备查文件等内容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基本内容及编制格式;
评估机构在具体项目的操作中,其工作范围和深度并不限于本规定的要求。
四、本规定所称资产评估报告是由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资产评估说明、资产评估明细表及相关附件构成。
五、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活动时,应当遵循资产评估的一般原则和本规定的要求;具体项目不适用本规定的,可结合评估项目的实际情况增减相应的内容。
六、资产评估活动应充分体现评估机构的独立、客观、公正的宗旨,资产评估报告书的陈述不得带有任何诱导、恭维和推荐性的陈述,评估报告书正文不得出现评估机构的介绍性内容。
七、资产评估报告的数据一般均应当采用阿拉伯数字,资产评估报告应用中文撰写打印,如需出具外文评估报告,外文评估报告的内容和结果应与中文报告一致,并须在评估报告中注明以中文报告为准。
八、凡涉及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九、本规定由财政部负责解释、修订,并从颁布之日起实施。
资产评估报告内容格式:
(一)凡按现行资产评估管理有关规定必须进行资产评估的各类资产评估项目,应当按本基本内容与格式的要求撰写评估说明,其目的在于通过注册资产评估师和评估机构描述其评估程序、方法、依据、参数选取与计算过程,通过委托方、资产占有方充分揭示对资产评估行为和结果构成重大影响的事项等,说明评估操作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行业规范的要求,在一定程度上证实评估结果的公允性,保护评估行为相关各方的合法利益。
(二)评估机构、注册资产评估师及委托方、资产占有方应保证其撰写或提供的构成评估说明各组成部分的内容真实完整,未作虚假陈述,也未遗漏重大事项。
(三)评估说明是资产评估报告申请审查确认材料的必备部分,评估说明中所揭示的内容应同评估报告所阐述的内容一致。
(四)评估说明是财产评估主管机关审查确认评估报告的重要文件,原则上评估说明不提交给其他有关当事人。
(五)评估说明包括以下基本内容和格式:
1.评估说明的封面及目录;
2.关于评估说明使用范围的声明;
3.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
4.资产清查核实情况说明;
5.评估依据的说明;
6.各项资产及负债的评估技术说明;
7.整体资产评估收益现值法评估验证说明;
8.评估结论及其分析。
贷款资产评估报告5
我所接受委托,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资产评估的政策、法规,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业务委托书设立的条件,对委托评估的资产现值进行评估。现将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评估目的
根据委托书所定,本次评估目的是为确定 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设立时投资者、 投入的实物资产的现行价值。
二、评估对象
根据评估目的,本次资产评估的对象为打印机45台(详见评估明细表),根据 先生与 先生的协议,其中属于 先生的为 万元,其余的属于 先生。
三、评估基准日
年 月 日。
四、评估原则
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规定,遵循真实性、公证性、科学性、独立性、替代性和可行性原则,对评估对象进行评定估算。
五、评估依据
1、业务委托书;
2、国务院颁发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颁发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
3、委托人提供的有关原始发票和资产清单;
4、有关资产的现行市场价格资料;
5、其他有关资料。
六、评估方法与计价标准
根据委估资产的特点,确定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计价标准采用评估基准日的价格标准。
七、评估结果
根据上述评估方法与计价标准评估后,我们认为委托评估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 年 月 日)的现行价值为人民币 元。
附件:
1、资产评估明细表
2、有关原始发票复印件
3、资产评估资格证书
机构负责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会计师事务所:(章)
年 月 日
贷款资产评估报告6
一、绪言
二、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
三、评估目的
四、评估对象及范围
四、评估价值类型和定义
五、评估基准日
六、评估依据
七、评估原则
八、评估依据
九、评估方法
十、评估过程
十一、评估假设和限定条件
十二、评估结论
十三、特别事项说明
十四、评估报告的使用限制说明
十五、评估报告提出日期
资产评估报告书备查文件
一、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承诺函
四、资产评估人员和机构的承诺函
五、xx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格证书复印件
六、xx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七、项目参加人员名单及其资格证书复印件
评估师声明
一、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我们出具评估报告,没有以预先设定的价值作为评估结论。我们不会为当事人的决策承担责任,我们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评估结论不应该被认为是被评估资产价值在市场上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三、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四、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清单由委托方、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申报并经其签章确认;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五、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进行现场勘查;我们已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资料进行查验,但无法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真实性做任何形式的保证;我们已提请企业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披露。
六、我们具备评估业务所需的执业资质和相关专业评估经验。
七、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八、我们对评估对象的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的专业意见,是经济行为实现的参考依据。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的评估结论仅限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仅在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限内使用。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许可,评估机构不得随意向他人提供或公开;未经评估机构同意委托方不得将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发表于任何公开和内部媒体上。
九、本评估报告的解释权为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除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的特别规定外,其他任何机关和部门均无权解释。
十、本评估报告的使用者限制为:
1、委托方(资产占有方);
2、xx州市章贡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3、xx县林业局、xx县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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