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都市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3篇 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都市现代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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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都市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3篇 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都市现代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快推进都市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1

  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7〕56号)、《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8﹞36号)、《中共聊城市委办公室、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聊办发【2018】43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生态农业建设,促进我县农业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突出茌平枣乡特色和生态优势,聚焦聚力“五大振兴”,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推进农业功能布局优化、农业投入品减量化、生产过程清洁化、废弃物利用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加快建设产出高效、产品 1 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绿色生态农业,以农业绿色发展引领乡村生态振兴。

  2.目标任务。突出农业绿色发展在生态文明建设全局的重要位置,全面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制度体系,加快形成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生产生活生态相协调的农业发展新格局。

  到2020年,全县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75万吨,绿色、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有效企业数量、产品数量不断增加,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品牌农产品占比明显提高,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加快发展。到2030年,农产品供给更加优质安全,农业生态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

  保护和节约利用农业资源,努力实现耕地数量不减少、耕地质量不降低。到2020年,严守万亩耕地红线,全市耕地质量平均比2015年提高个等级,到2030年,全市耕地质量水平进一步提高。

  调整农业投入结构,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增加有机肥使用量,提高水利用系数,不断提升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到2020年,力争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分别达到40%以上、40%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以上,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9%,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2%,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1%以上,力争实现全市废弃农膜基本回收。到2030年,化肥、农药利用率进一步提升,农业废弃物全面实现资源化利用。

  保护和修复田园生态系统,农业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到 2 2020年,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湿地面积达到2万亩,基本农田林网控制率达到90%。到2030年,田园、森林、湿地、水域生态系统进一步改善。

  二、优化农业绿色发展空间布局

  3.落实农业功能区和生产力布局制度。因地制宜,调整优化农业主体功能布局,加快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分别划定小麦、玉米粮食生产功能区63万亩、60万亩,划定棉花生产保护区万亩。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以博平镇、冯屯镇、乐平镇、杜郎口镇为粮食核心区域,打造优质专用粮食高产创建基地,优化粮食种植结构和品种结构,引导粮食生产走“规模化+专用化+优质化”的路子,依托三月柳、鲁星食品等大型面粉加工企业,建设规模化优质专用小麦基地。做大做强高效特色产业,探索培育“名优特稀新”经济作物,围绕园艺产品、畜产品、水产品、林特产品、杂粮、中药材等,打造一批品种丰富、集群发展、绿色高效的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牵头单位:农业局,责任单位:发改委、财政局、林业局、畜牧局、水产局)

  4.适当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积极开展“粮改饲”试点工作,搞好优质饲草料生产基地建设,加快构建粮经饲协调发展的三元种植结构。到2020年,全县全株青贮玉米种植面积稳定在亩以上。优化畜禽养殖区域布局,支持大型龙头企业养殖基地向环境容量大的适宜养殖区域转移,大力发展特色经济林产业和林下经济,推广林菌、林药等林下经济模 3 式,推进农林复合经营。到2020年,建成特色经济林基地2万亩以上,林下经济规模发展到万亩以上。大力培育农业“新六产”,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拓展农业生态功能,依托自然人文资源,挖掘特色农产品加工和传统农耕文化,积极发展休闲农业、创意农业、智慧农业,培育、支持圆铃大枣生态农业园区、浩佳森林海花园等特色体验型项目,发展文化传承、农耕体验、休闲观光等体验型业态。突出抓好农业“新六产”的“四型业态”,深入开展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完善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加强对农产品加工副产物的梯次利用,在农业生产、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充分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培育、支持齐鲁味精、圣康食品等具有示范作用的龙头企业,带动相关产业集群发展。到2020年,创建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基地2个。培育“新六产”示范主体3家。(牵头单位:农业局,责任单位:发改委、财政局、林业局、畜牧局、水产局)

  5.推行绿色低碳循环生产方式。深入推进贾寨镇一二三产融合特色小镇建设,集成推广应用水肥一体化、绿色防控等农业绿色发展技术,到2020年水肥一体化推广面积达到万亩。改造提升传统畜牧业生产方式,建设一批以规模化养殖为基础,以农牧结合、生态循环为发展方向,一二三产融合的现代畜牧业产业园。大力推进“两全两高”农机化发展,提高农机化发展质量和效益。推广渔业健康生态养殖模式,加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强化水产养殖污染防控。(牵头单位:农业局,责任单位:财政局、科技局、畜牧 4 局、农机局、水产局)

  6.加强农业资源环境综合治理。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强化耕地、水域岸线、湿地等用途管控,严禁不合理开发建设活动对资源环境的破坏。以县为单位,针对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建立农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因地制宜制定禁止和限制发展产业目录,明确种植业、养殖业发展方向和开发强度,分类推进重点地区资源保护和污染治理。(牵头单位:农业局,责任单位:环保局、林业局)

  7.健全农业绿色扶贫机制。统筹推进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和生态保护,科学选择精准扶贫产业,将生态环境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支持贫困地区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因地制宜发展休闲农业、观光农业,让贫困群众从农业绿色发展中得到更多实惠。(牵头单位:农业局、扶贫办)

  三、强化农业资源保护和节约利用

  8.完善耕地保护制度。完善并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制度,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纳入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坚守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创建,全面推进建设占用和工矿企业生产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加大土地整治力度,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到2020年,全县建设高标准农田50万亩。深入实施耕地质量提升计划,推广秸秆还田、土壤改良修复、病虫害绿色防控等综合配套技术。坚持种地 5 养地协调发展,推广粮油轮作等栽培模式,积极争取国家轮作休耕试点。探索耕地质量管理保障机制,完善管控措施,实现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的保护。(牵头单位:国土局、农业局,责任单位:环保局)

  9.健全农业节水制度。实行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建立合理水价形成机制。大力发展节水农业、旱作农业,加快完善管道输水、喷灌、微灌等先进节水灌溉工程体系。大力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推广耐旱品种和节水保墒技术,探索田间雨水集蓄利用技术和模式。到2020年,全县节水灌溉面积达到50万亩。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改善农田水利设施条件。到2030年,建立起合理反映农业供水成本、有利于节水和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牵头单位:水利局、农业局)

  10.强化农业生物资源保护和利用。开展农业野生植物资源调查和抢救性收集和普查,科学推进农业野生植物和特色农作物种质资源原生境保护区(点)建设,做好阳谷县野生大豆资源的保护工作。加强濒危野生植物资源保护、保存和人工繁育。加大畜禽地方特色品种的保护和利用力度。完善外来物种风险监测评估与防控机制,积极开展外来入侵有害生物黄顶菊普查和防治工作,开展综合防治示范技术试点。(牵头单位:农业局,责任部门:林业局、畜牧局、水产局)

  四、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与治理

  11.建立工业和城镇污染向农业转移防控机制。强化环境执法和监管,严格工业和城镇污染物处理和达标排放制度,依法禁止未经处理达标的工业和城镇污染物进入农田、养殖水域等农业区域。完善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条款,加大对破坏农业资源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增加违法者的违法成本,对典型案件实施挂牌督办。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按照国家技术指南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开展污染耕地分类治理。(牵头单位:环保局、国土局,责任单位:农业局)

  12.积极开展农业“四减四增”行动。深入实施化肥减量增效工程,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技术,开展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到2020年,全县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稳定在80%以上。深入实施农药减量控害工程,加快农药统防统治社会化服务进程,集成推广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和天敌控害等绿色防控技术。到2020年,粮食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30%以上。(牵头单位:农业局,责任单位:财政局)

  13、加强农业投入品安全监管。加强农药管理,严格执行《农药管理条例》和《聊城市禁止销售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管理规定》,探索建立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补贴机制。加强动物疫病防控,严格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和使用。严格农药、化肥、种子等投入品市场监管,加强农业投入品电子追溯体系建设,成立1家以农药为主的农业投入品集中配送中心,推行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分散经营、7 统一标识、全程追溯的管理模式。强化农业投入品或生产经营主体登记备案管理,实施农药、兽药标签二维码标识制度,落实农药、兽药、添加剂使用台账记录制度及使用安全间隔期(休药期)制度,支持低消耗、低残留、低污染农业投入品生产。实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试点,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牵头单位:农业局,责任单位:质监局、畜牧局、水产局)

  14.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严格依法落实秸秆禁烧制度,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工作重点,建立秸秆禁烧目标责任制,严格实行网格化管理。深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大力推广秸秆精细化还田、秸秆青贮、秸秆基料化、秸秆生产有机肥等技术,建立农用为主、多元利用格局。加强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建设,以肥料化和能源化为主要利用方向,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严格落实养殖业户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制度和畜禽规模养殖环评制度,建立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实施动物疫病净化计划,大力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到2020年,通过全市建设的4个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基本满足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要求。加强废旧农膜回收处理,严格执行新的国家地膜标准,依法强制生产、销售和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地膜,以县为单位开展地膜回收和残留治理试点,加大全生物可控降解地膜试验示范力度。探索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和集中处理方式,依法落实使用者妥善收集、生产者和经营者回收责任,由具有危险物经营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理。8 积极保障秸秆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用地。(牵头单位:农业局、环保局,责任单位:国土局、农机局、畜牧局)

  五、加强农业生态系统养护和修复

  15.养护构建田园生态系统。开展田园生态系统建设试点,建设完善生物缓冲带、防护林网、灌溉渠系、植物篱等田间绿色基础设施,构建种养结合、生态平衡、环境优美的田园生态系统。保护和发展地方独特品种,保持农业物种的多样性。推广环境友好型生态种养技术,保护病虫害天敌,恢复田间生物群落和生态链,促进动物、植物、微生物“三物”循环。保护和改善田园生态景观,优化乡村种植、养殖、居住等功能布局,拓展农业生态观光、休闲体验功能,培植田园综合体。(牵头单位:农业局,责任单位:茌平县旅游发展中心、林业局、畜牧局)

  16.保护水生生态环境。实施渔业资源增殖放流,科学确定放流品种与数量,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严厉打击使用“绝户网”等非法捕捞行为,维护渔业生态资源。严格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推动河湖管理保护专业化、社会化,打造水更清、岸更绿、景更美的河湖生态新格局。在河道沿岸加大土地流转力度,优先种植苜蓿、牡丹、构树等需肥需药量低、经济效益突出的作物。以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为重点,加强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建设,2018-2020年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8平方公里。(牵头单位:水利局,责任单位:农业局、水产局、林业局)

  17.加强林业和湿地建设。积极培育林业新业态、新模式,完善林业产业负面清单制度,严格限制高污染、高环境风险项目准入。加强生态公益林、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建设和维护,突出村镇绿化工程建设,推进高标准综合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2018-2020年,全县新建、改建农田林网化面积4万亩。(牵头单位:林业局)

  六、健全农业绿色发展支撑体系

  18.强化农业绿色发展科技支撑和人才建设。做大做强县级农业科技园区,推进县级农业科技园区核心区、示范区的布局和建设,规范县级农业科技园区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加强与省农科院、山东省农业大学、聊城大学、市农科院等高校院所对接,积极引进千人计划、泰山学者、长江学者等高端人才,聘请有实践经验、能解决基层实际困难的技术专家,组建种植、畜牧、水产、林业等行业专家顾问团。开展农业投入品减量高效利用、优质高产抗病抗逆新品种选育、环境友好型种养、有害生物绿色防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地环境修复以及农产品绿色加工储藏等领域的关键技术研发,建立健全成果转化激励机制,积极推动与国外先进科研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完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落实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人才队伍建设的二十条措施,建设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农业绿色发展管理服务和技术推广人才队伍。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探索建立“创新团队+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新型农业科技服务模式。培养一批具有绿色发展理念、掌握绿色生产技术技能 10 的高素质农村实用人才。落实生态管护员制度,在生态环境脆弱地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增加护林员等公益岗位。(牵头单位:农业局,责任单位:财政局、人社局、科技局、林业局)

  19.健全农业绿色发展标准体系。实施农业品牌战略,继续打造“圆铃大枣”、“十孔莲藕”“茌梨”等农产品品牌,推进优势特色农业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专业化服务,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登记管理工作,建设一批地理标志农产品和原产地保护基地。到2020年,培育农产品公用区域品牌2个,企业产品品牌10个,全县“三品一标”认证个数达到120个,认证面积与食用农产品生产面积的占比达到60%,启动农业质量提升年工作,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和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推动更多作物品种实施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双证制”管理,建设聊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暨产销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积极推动健康肉供应链建设行动,夯实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牵头单位:农业局,责任单位:质监局、林业局、畜牧局、水产局)

  20.建立农业资源环境监测体系。加强耕地、渔业水域、生物资源、产地环境监测和预警体系建设,提高农业资源环境及农业污染状况监测和预警能力。开展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推进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全覆盖布设、运行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发布监测报告。完善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建设,提升水土流失及面源污染监测能力。按照国家统 11 一安排,开展农业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对重要农业资源实行台账式管理。(牵头单位:农业局,责任单位:环保局、国土局、质监局)

  七、保障措施

  2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把农业绿色发展纳入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内容。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农业部门要发挥好牵头协调作用,扶贫、发展改革、科技、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水利、旅游、环保、质量技术监督、林业、农机、畜牧兽医、水产等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建立起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22.加大投入力度。完善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机制,整合涉农资金要向农业绿色发展领域倾斜,加大对耕地质量提升、生态循环农业建设、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农业废弃物处理利用的财政支持力度,加强绿色生态类公益项目的后期管护。建立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逐步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助标准。建立金融支持农业绿色发展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信贷、保险服务农业绿色发展的支持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农业资源节约、生态保护修复、废弃物处理利用、动物疫病防控等领域。

  23.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国民教育、新闻宣传、科学普及、思想文化等多种渠道和各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农业绿色发展的理念、政策、路径和成果,及时总结推广生 12 产领域、消费领域推动农业绿色发展的先进经验、典型事迹和技术模式,积极倡导农业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努力营造农业绿色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24.强化考核奖惩。完善全县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制定农业绿色发展评价指标,结合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工作,县政府组织县直有关部门对各乡镇、街道农业绿色发展情况开展联合督查,每年开展一次自查和评估,终期要对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和评估,并以适当形式公布。评估结果作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各部门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参考。充分发挥涉农财政资金促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整体效能。对在农业绿色发展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落实工作不力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此前发布的有关文件规定,凡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照本意见执行。

关于加快推进都市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2

  加快推进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意见

  阿里巴巴农业2013-02-18来源:新农村商网专题:农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以全面推进“两区”建设为契机,按照“一优三高”农业发展总体要求,进一步创新产业扶持机制,调整优化农业结构,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推进我区农业特色优势产业集聚升级,努力打造一批优质农产品产业带、一批加工销售龙头企业、一批知名品牌,把我区建成全国重要的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示范基地,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特提出以下政策意见。

  一、着力推进特色优势产业提质增效

  建立自治区与市县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对全区分布范围广、发展潜力大、品牌优势明显,在农业农村经济所占比重高的优质粮食、园艺、马铃薯、清真牛羊肉、奶产业、枸杞、葡萄、适水产业、优质牧草产业和农作物种业,由自治区整体规划、统筹布局、政策引导,区市县共同推进,重点扶持。红枣、苹果、中药材、压砂瓜、鸡、生猪、西芹等地方特色产业和产品,充分发挥市县的自主作用,由已形成一定优势的相关市县,结合实际制定发展规划,自治区定向支持,促其发展。

(一)优质粮食产业。

  提升主要粮食作物良种化水平,支持有品种权、具备原种生产条件的科研单位、企业建设稻麦原种扩繁基地,按照区内原种销售量,每公斤补助1元;支持制种企业购买原种,建设集中连片1000亩以上的优质水稻、小麦良种生产基地,按照区内良种销售量,每吨补助100元。补助后原、良种实行限价销售,让利于农民。

  促进粮食作物大面积均衡增产,按照“三覆盖,五统一”(良种覆盖、测土配方施肥和病虫害专控防治达到100%,统一品种、统一播种、统一水肥管理、统一病虫防治、统一机械作业)的要求,开展粮油高产创建活动,支持县(市、区)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加工企业,引导带动农民建设小麦、玉米、水稻、马铃薯、小杂粮和油料万亩高产创建示范片,每年100个,其中农业部安排下达80个、自治区配套创建20个,每亩补助16元,重点支持配方肥应用、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综合配套技术推广,实行示范片补助政策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支持中南部地区发展旱作节水农业,在中南部地区推广覆膜保墒集雨补灌旱作节水农业技术200万亩,其中:秋季全膜120万亩、秋季半膜40万亩、早春全膜40万亩。按照“村申报、乡实施、县验收、区抽查”的方式组织实施,每亩地膜补助50%,农民自筹50%。

(二)园艺(瓜、菜、花卉、设施水果)产业。

  扩大设施园艺规模效益,以农民为主体,重点支持千家万户扩大规模,推进设施园艺规模扩张和旧棚改造。新建日光温室每亩补助5000元;新建大中拱棚每亩补助2000元;改造日光温室每亩补助2000元。鼓励设施园艺生产经营企业与农民实行联合,建设基地,向农民提供种苗、农资、产品营销等社会化服务,带动农民共同致富。企业自建日光温室超过50亩的,原则上不再补助;空棚率超过10%的县(市、区),设施园艺整体上不予支持。

  推进工厂化集中育苗,支持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育苗大户开展园艺作物标准化、商品化集中育苗。对年育苗能力500万株以上、90%以上供应当地农户的育苗中心,主推品种每推广销售1万株补助500元,主要用于配套育苗床架、喷灌等设施。补助后种苗实行限价销售,让利于农民。

  推广提质增效关键技术,重点支持日光温室秸秆生物反应堆技术示范推广,以园区为单位整体推进,每年推广实施1万栋,每栋补助200元,主要用于统一采购菌种。

  建设高标准外销蔬菜基地,支持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建设高标准外销蔬菜基地,新建集中连片1000亩以上,与农民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配备喷灌、1 滴灌等节水灌溉设施,实行统一品种、统一购药、统一标准、统一检测、统一标识、统一销售,每亩一次性补助100元,主要用于配套杀虫灯等设施设备、品牌创建保护等。

  建设高标准花卉、设施水果基地,支持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专业大户新建集中连片200亩以上的高标准花卉、设施水果基地,配备喷灌、滴灌等节水灌溉设施,花卉基地每亩一次性补助1000元,设施水果基地每亩一次性补助500元,主要用于种球、种苗引进、病虫害防治、配套相应设施设备等。

(三)马铃薯产业。

  提升种薯繁育能力,加快一级种薯示范推广。在继续执行中央马铃薯脱毒种薯三级繁育体系建设项目的基础上,采取政府与企业双向投资机制,强化市场引导,逐步推行马铃薯种薯企业自繁自育,农民自选自购。支持马铃薯种薯繁育单位(企业)繁育马铃薯原原种,2013年每粒补助元,2014年每粒补助元,2015年不再补助,全面推向市场。加强种薯质量监管,严格建档立卡,鼓励种薯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马铃薯原种、一级种生产基地,支持马铃薯一级种薯示范推广。每年一级种薯整村推进200个,到2015年一级种薯整村推进村达到600个,按平均每亩用种薯100公斤计,每公斤补助种薯生产企业元,补助后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组织生产的一级种薯实行限价销售,让利于农民。

(四)清真牛羊肉产业。

  滩羊:加快滩羊品种提纯复壮,以滩羊养殖专业村、规模养殖场为重点,支持存栏滩羊母羊30只以上的养殖户(场)繁育推广周岁龄滩羊种公羊,每只一次性补助800元;在盐池、同心、海原、红寺堡等滩羊养殖核心区建立二级以上优质滩羊种母羊群,支持存栏滩羊母羊30只以上的养殖户(场)开展滩羊保种选育,每只种母羊一次性补助100元,实行整村推进,整场优化,建档立卡、在线管理。加强滩羊规模养殖场(园区)建设,支持企业、农民联户新建规模养殖场(园区),棚圈面积达到1500平方米以上,符合《宁夏标准化羊场建设规范》(DB64/T749-2012),按照棚圈建设面积,每平方米一次性补助100元,主要用于水电路、防疫、饲草料调制等基础设施配套。支持规模养殖户改善饲喂条件,转变饲喂方式,对新建棚圈面积达到150平方米以上,滩羊母羊存栏100只以上,按棚圈建设面积,每平方米一次性补助100元。支持龙头企业开拓滩羊肉高端市场,对有稳定的外销市场,有与农户联合建立的养殖基地或自建基地,通过分割加工、品牌营销,面向高端市场,年销售滩羊肉200吨以上的龙头企业,销售价格高于市场价15%以上,年销售量每增加10吨,以奖代补2万元。

  肉牛:加快肉牛品种改良,每冷配1头,补助冻精、液氮等18元。加强良种繁育推广,支持饲养基础母牛5头以上的养殖户(场),每繁育1头犊牛一次性补助500元,实行建档立卡,在线管理。发展中南部肉牛养殖专业村,采取整村推进,对农户新建棚圈60平方米以上,青贮池30立方米以上,肉牛存栏达到5头以上,按棚圈建设面积,每平方米一次性补助100元。发展适度规模养殖,支持企业、农民联户新建保准化规模养殖场(园区),新建棚圈面积达到2000平方米以上,存栏肉牛200头以上(基础母牛存栏40%以上),符合《宁夏标准化肉牛场建设规范》(DB64/T756-2012),按照棚圈建设面积,每平方米一次性补助100元,主要用于水电路、防疫、饲草料调制等基础设施配套。推进高档肉牛生产,支持养殖,加工企业建立高档肉牛生产基地,完善繁殖、育肥和加工销售生产体系,对年销售高档牛肉50吨以上的龙头企业,销售价格高于普通牛肉价格一倍以上,年销售量每增加10吨,以奖代补2万元。

(五)奶产业。

  加快奶牛“出户入场”,支持企业、农户新建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并通过收购、托管、租凭、入股等方式接纳散养奶牛入场,完善企农利益联结机制,实行“统一管理、统一饲养、统一繁育、统一防疫、统一检测、统一销售”。棚圈面积达到2500平方米以上,存栏奶牛 2 200头以上,符合《宁夏标准化奶牛场建设规范》(DB64/T759-2012),按照棚圈建设面积,每平方米一次性补助200元,主要用于水电路、挤奶设施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高产种子母牛繁育基地,支持标准化奶牛养殖场,引进国外高质量冻精,实施性控胚胎移植,开展智能化精准养殖,打造种子奶牛(成母牛年均单产9000公斤以上)繁育基地。对种子母牛存栏达到300头以上的奶牛场,每场一次性补助10万元。开展乳肉兼用牛新品种养殖示范,支持扬黄灌区、奶业新发展区规模肉牛养殖场,开展乳肉兼用牛新品种养殖示范,对新建的乳肉兼用牛新品种示范场,基础母牛存栏达到200头以上,每个示范场一次性补助20万元,主要用于引进乳肉兼用牛种公牛冻精、配套挤奶设备、完善基础设施等。

(六)优质牧草产业。

  加快中南部地区苜蓿更新种植,实施国家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每年支持中南部地区退化苜蓿更新复种114万亩,每亩良种补助50元。建设优质饲草料基地,实施国家退牧还草工程,加快盐池、同心、海原等中南部地区优质人工饲草基地建设,对集中连片1000亩以上的,每亩一次性补助160元;实施国家奶牛苜蓿推进计划,支持草业公司、养殖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有灌溉条件的区域,对选用适宜品种,推行根瘤菌接种,精量播种、测土施肥、适时机械收获等适用技术,集中连片3000亩以上,并建立稳定产加销经营模式的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基地,每亩一次性补助600元。推进牧草产业化经营,支持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专业大户面向农户开展适时机械收割、订单收购、包膜加工。对组建牧草联合机收服务队,年收割农民苜蓿5000亩以上,每亩补助30元;对订单收购农民苜蓿草(折干物质)3000吨以上,每吨补助30元;对生产包膜青贮2000吨以上,每吨补助30元。

(七)农作物种业。

  加强种业能力建设,在不同农业生态类型区域,每年建设100亩以上的农作物新品种展示推广园区15个,每个补助20万元。鼓励种子企业、科研院所开展新品种选育,对通过自治区审定的主要农作物新品种,每个品种补助3万元-5万元;对自主选育并通过审定,3年内推广面积达到20万亩以上的主要农作物优新品种,每个品种补助50万元。培育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鼓励种子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及股份制改造,做大做强,对取得自治区核发生产经营许可证,在本区工商部门注册,注册资本3000万元以上,种子繁育基地1万亩以上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每个一次性补助100万元;对取得农业部核发生产经营许可证,在本区工商部门注册,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种子繁育基地3万亩以上并建设大型现代化种子加工中心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每个一次性补助400万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加工设备、仓储设施升级改造、检验检测仪器设备配套及质量追溯体系建设。

(八)道地中药材产业。

  加强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鼓励草原承包大户等培育野生甘草采种基地,对集中连片2000亩以上的野生甘草采种基地,每亩补助20元;支持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建设集中连片100亩以上的甘草、黄芪、黄芩、板蓝根、银柴胡等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出苗率达到70%以上,推广育苗新技术,每亩一次性补助100元。加强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建设,支持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建设集中连片500亩以上的甘草、黄芪、黄芩等中药材种植基地,重点示范推广规范化种植技术,每亩一次性补助100元。

(九)地方特色产品。

  按照“优势互补,全面提升”的原则,对于具有一定规模、在县域经济占有一定比例的鸡、生猪、小杂粮、小茴香、西芹、辣椒、红葱、黄花菜、苗木等地方特色产品,实行“市县申报、专家评审、竞争立项、自治区确定”的工作机制,项目资金打捆整合,由自治区农牧厅、林业局、财政厅直接分配,切块到县,重点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推广、品牌培育和市场体 3 系建设等。每年对产业发展情况、项目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综合考核,作为下一项目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二、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

  支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鼓励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收购控股等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优先将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纳入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重点培育,对在宁夏依法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进入辅导期拟上市的龙头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成功挂牌上市的龙头企业,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扶持企业上市工作的若干意见》(宁政办法【2008】180号)执行。加大招商引资,支持引进国内外大型企业,开展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享受自治区招商引资有关优惠政策。

  支持龙头企业改造升级,对龙头企业开展技术改造、产品研发、固定资产投资等,扩大生产规模,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川区贷款800万元以上、中南部地区贷款300万元以上,根据金融机构贷款凭证,给予贴息补助。单个企业年贴息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支持龙头企业建设种养基地,对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采取“企业十合作组织十农户”模式建设原料生产基地,当年流转土地1000亩以上,与农户签订正式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吸收40%以上流转区农民以产业工人身份优先进入企业或基地务工,每亩补助50元。对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与当地农户签订稳定的农产品购销合同,当年订单收购初级农产品达到1000万元以上,辐射带动农户1000户以上,每个一次性补助30万元。对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通过承贷承还、信贷担保等形式支持农户建设标准化种养基地(原料基地)500万元以上,根据金融机构贷款凭证,给予贴息补助。单个企业年贴息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支持龙头企业开拓市场,对龙头企业在国内大中城市新建宁夏特色农产品直销店、外销窗户,年销售额在1000万元以上,每个一次性补助20万元(枸杞、葡萄酒外销窗口按照枸杞和葡萄产业政策执行)。对龙头企业建设鲜活农产品运储初加工冷链体系,年销售蔬菜1500吨以上、肉禽蛋奶鱼1000吨以上的,每个一次性补助30万元,重点用于冷链车辆、预冷库、冷藏库补助。对龙头企业参加自治区组织的区内外各类农产品展示展销会,根据参加次数和参展规模,适当补助摊位费、广告费等。对龙头企业参加自治区组织的国外展会,其费用范围及标准按《中国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农产品,纳入自治区商标战略奖励政策。

  支持龙头企业提升自身素质,对龙头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合作,创建农产品加工、开发、贮藏、保鲜等科技研发中心,经考核验收达标的,每个一次性补助10万元。对龙头企业引进吸收再创新国内外先进技术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并发挥效益的,每项一次性补助10万元。对龙头企业科技投入200万元以上,按照基准利率上浮3个点,给予贷款贴息补助,单个企业年贴息总额不超过100万元。支持龙头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培训,每年选择100名国家和自治区级龙头企业经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法人,集中参加国内外企业管理专题培训,每年补助培训经费100万元。加强龙头企业运行监测,动态管理,能进能出,优胜劣汰,对优秀龙头企业,给予适当奖励。

  支持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加快发展,坚持依法有偿自愿,鼓励土地承包经营权向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农民流转,培育各种类型的专业大户、家庭农(牧、林)场,对专业大户、家庭农(牧、林)场流转土地200亩以上,连续三年每亩给予50元的补助。按照“积极发展、逐步规范、强化扶持、提升素质”的要求,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创建活动,对入社农户100户以上,开展统一新品种引进、投入品购销、生产技术推广、病虫害防治、产品分级包装、收购销售等服务,经考核验收,认定为自治区示范合作社,每个一次性补助10万元。

  支持休闲农业发展,围绕黄河金岸、贺兰山沿线、生态六盘,支持引导以农民为主体发展休闲农业,拓展农业功能,促进农民增收和城乡统筹发展。对符合县域经济发展规划,布局合理、特色突出、经济效益显著,经营面积达到100亩以上,在金融部门贷款30万元―200万元的休闲农业场点,根据金融机构贷款凭证,给予贴息补助。

  三、加强农业特色优势产业科技支撑

  加强产业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完善13个特色优势产业技术支撑体系,优化专家团队结构,竞争确定首席专家,任期三年,通过农科教、产学研相结合,吸纳多方技术人员参与。专业服务团队负责制定产业发展技术规划,遴选产业主推技术、主导品种,指导龙头企业、示范基地开展产前产中产后关键技术集成推广,根据服务企业、示范基地的数量、成效和实际蹲点服务的天数及考核结果,安排专家团队科技服务工作经费10万元―20万元。针对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关键技术瓶颈,择优确定专家团队,竞争承担自治区农牧、林业等部门及特色优势产业指导组确定的特色产业关键技术研发项目,对完成项目任务的,每个专家团队补助20万元―30万元。

  开展重大农业技术推广,围绕13个农业特色优势产业,以现代农业产业技术支撑体系为依托,以自治区现代化农业示范基地为载体,由自治区农牧、林业、财政等部门及产业专家团队,分产业制定重大农业技术推广项目三年规划和实施方案,打破行业和区域界线,面向全区农技推广单位、科研院校、龙头企业、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农技人员,公开招标,竞争立项,经自治区农牧、林业主管部门专家评审后下达项目目标任务,对考核验收合格的,按照项目计划每个补助50万元―100万元。

  创新农技推广服务模式,充分调动农技人员积极性,支持农技人员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创办和领办经营性农业科技服务

  组织(专业合作组织),或到示范园区承包经营设施种养业50亩以上(水产200亩以上),为农户提供技术培训、种子种苗供给、病虫害防治、农机化作业、农产品销售等服务,辐射带动农户100户以上,经考核完成工作任务的,每个补助10万元。

  加强新型农民培训,整合各类培训项目,由自治区农牧、财政等部门,分产业分提出培训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择优确定培训机构。筛选具有一定文化程度和产业基础的职业农民3万人,围绕特色优势产业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每年集中脱产理论培训5天,现场实训5天,连续培训三年。每年通过技术人员入户现场指导、组织农民到周边示范基地观摩学习、科技文化赶集等方式,普及性培训农民5万人,受训3天(次)以上;每年筛选文化素质较高的优秀青年农民300人,开展农产品加工、运销等创业培训,集中脱产培训10天以上,通过创业带动其他农户发展。

  四、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支持全区现有7个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每个市场补助资金20万元,用于购置快速检测设备12台;支持每个县(市、区)选择1个综合批发市场,每个市场补助资金10万元,用于购置快速检测设备6台;由农牧部门下达检测任务,检测数据联网监督,实现检测、处置、执法联动。加强乡镇农产品监测体系建设,每年支持63个乡镇,每个乡镇补助资金2万元,用于购置快速检测设备1套。配合中小学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支持中南部市、县(区)农牧部门加强初级农产品检测,每县(区)每年补助检测费5万元,每市每年补助检测费10万元。

  推进“三品一标”认证,以县(市、区)为单位,每年建设全国绿色有机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2个,集中连片种植同一种作物不少于10万亩(蔬菜不少于3万亩),每个补助15万元;当年认证“三品一标”数量达到10个以上,其中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不少于3个,根据具体认证数量,每县补助10万元―20万元。

  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开展“绿剑护农”行动,按照统一标识,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明码标价、统一台账制度、统一服务规范的要求,每年创建农资经营示范店30个,每个一次性补助2万元。

  五、加快提高现代化农业机械化生产水平

  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继续执行国家补贴不超过机具价格30%的补贴比例,且单机补贴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挤奶机械、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12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可提高到20万元。利用自治区财政资金对马铃薯生产机具、玉米收获机具、牧草收获和包膜机具,在国家补贴的基础上再累加补贴10%-20%。调研制度全价购机、定额补贴试点方案,先行试点积累经验后,在全区逐步推行。

  推进特色产业全程机械化生产,全区建设2000亩以上玉米、马铃薯、水稻、苜蓿全程机械化生产示范园区,每个补助10万元,重点开展机械化收获、育插秧、高效植保等农机化新机具、新技术推广。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支持建设农机作业公司、农机维修站(点),投资150万元以上的,每个补助30万元-40万元;继续推行农机免费管理,提高农机安全监管水平,补助资金500万元。

  六、加快推进生态移民村特色产业发展

  促进生态移民村特色产业发展,生态移民村日光温室、大中拱棚、养殖棚圈等基础设施建设按照自治区生态移民补助政策执行。从2013年开始,按照“项目支撑、示范带动、整村推进”的原则,以农业技术部门、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主体,每个生态移民村成立一个产业发展技术指导服务组,技术人员驻村包户指导、蹲点帮扶,一定三年不变。技术指导服务组根据帮扶村实际,制定生态移民村特色产业发展项目规划和实施方案,建设产业示范基地,普及推广节水灌溉、覆膜保墒、设施种养、病虫害防治等先进适用技术,报经自治区农牧、林业等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后,下达目标任务和项目计划,对考核验收合格的,按照项目计划每个补助50万元―100万元,重点用于技术培训、种苗、滴管设施、饲草料青贮、动物疫病防控等物化技术配套和先进适用技术示范推广等。补助资金不得用于生产性补助和基础设施补助。建立主管部门、服务对象监督考核机制、根据生态移民村特色产业发展项目规划,经考核完成任务的技术指导服务组,给予适当奖励。

  七、强化现代农业激励保障能力建设

(一)开展创建自治区农业特色优势产业示范县创先争优活动。创新扶持方式,鼓励各县(市、区)发展壮大特色主导产业,开展农业特色优势产业示范县创建活动。从2013年起,按照“县区申报、专家评审、自治区确定”的原则,每年根据各地产业规模效益、科技水平、经营机制、产业链条、市场开拓、资金投入、农民收入等指标,进行综合考核,择优评选,特等奖1个,以奖代补200万元;一等奖2个,其中川山区各1个,每个以奖代补150万元;二等奖5个,其中川区3个、山区2个,每个以奖代补100万元;三等奖5个,其中川区3个、山区2个,每个以奖代补50万元。对于达到自治区农业特色优势产业示范县创建标准的县(市、区),予以挂牌命名。奖励资金主要用于下一当地农业产业发展。

(二)开展金融担保贷款。各类金融机构对农村信贷要降低门槛,放宽政策,支持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建立农业产业化担保风险补偿机制和农业政策性担保保证金规模持续增长机制,自治区财政安排1000万元,搭建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大户融资担保平台,按照1:5的比例通过银行放大贷款,滚动使用,发展特色产业。

(三)推行农业保险补贴。实行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鼓励农户、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参加农业保险,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种植业和林果业,小麦、水稻、玉米、葵花保费中央财政补贴40%,自治区财政补贴40%,投保人缴纳20%;其他品种自治区财政补贴50%,6 市县财政补贴30%,投保人缴纳20%。养殖业、奶牛保费中央财政补贴50%,自治区财政补贴35%,市县财政补贴5%,投保人缴纳10%;能繁母猪保费中央财政补贴50%,自治区财政补贴30%,投保人缴纳20%;肉牛基础母牛、肉羊种羊、基础母羊保费自治区财政补贴50%,市县财政补贴25%,投保人缴纳25%。

(四)规范资金拨付机制。各市、县(区)组织申报项目,自治区农牧厅、林业局等会同自治区财政厅审查后下达项目确认计划,并先期预拨50%-70%项目资金,其余待验收合格后予以拨付,各县(市、区)财政、农牧、林业等部门对于验收合格的项目,应及时拨付项目资金,不得延误。未完成任务的项目,扣回先期预拨资金。稻麦原良种、水稻秧苗、马铃薯一级种薯、园艺作物种苗、龙头企业带动农户建设种养基地、承贷承还贴息等补贴农户资金,通过企业兑付。

(五)完善财政支农正向激励机制。按照“目标统一、渠道不变、合理分工、管理有序”原则,加强部门协调和涉农项目资金整合,集中力量、形成合力,推进特色产业发展。坚持大干大支持、小干小支持、不干不支持,依据项目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产业发展情况等考评结果,作为下一产业化项目安排、资金分配的主要依据,形式以考评结果为导向的资金分配机制。加强对特色优势产业带和产业大县扶持力度,补助资金重点向专业大户、家庭农牧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倾斜。要优化安排生态移民村、妇女创业小额贷款从事的特色产业项目,到户补贴资金要向产业扶贫示范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少生快富户倾斜。建立自治区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原则上不低于上财政收入法定增长比例。

(六)加强项目监督检查。自治区农牧厅、林业局、财政厅根据政策意见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和检查验收办法。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农业产业发展的组织协调和指导服务,落实好项目实施及资金监督管理,项目确认计划、检查验收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确保项目实施公正透明、优质高效;确保项目资金及时落实到位,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如发现挤占挪用、虚报冒领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依照《国务院财政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427号令)、《宁夏回族自治区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令第69号)和自治区《关于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违纪违规行为党纪政纪处分规定》(宁党办【2006】54号)等相关法规制度严肃查处。

(责任编辑:leonlee07)

关于加快推进都市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3

  远景设计研究院

  都市农业发展探讨

  都市农业是地处都市及其延伸地带与间隙地带区域范围内,随着都市经济生产力发展到较高水平,农村和城市、农业与非农产业等进一步融合,为适应都市城乡一体化建设需要,形成的具有紧密依托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并服务于都市居民的现代农业生产体系,是经营形态高级化、多样化的农业,具有多功能性、系统性和动态性的特点。发展都市农业,对推进农业转型升级,全面提升农业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不断夯实城乡一体化经济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1、都市农业定义

  都市农业是指地处都市及其延伸地带,紧密依托并服务于都市的农业。它是大都市中、都市郊区和大都市经济圈以内,以适应现代化都市生存与发展需要而形成的现代农业。远景设计研究院多年都市农业规划经验,对都市农业定义如下:都市农业是以生态绿色农业、观光休闲农业、市场创汇农业、高科技现代农业为标志,以农业高科技武装的园艺化、设施化、工厂化生产为主要手段,以大都市市场需求为导向,融生产性、生活性和生态性于一体,高质高效和可持续发展相结合的现代农业。

  2、都市农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土地资源日益紧缺,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市政建设、工业建设用地剧增,耕地日益减少,基本农田保护压力骤增,制约了农业规模化、专业化发展。由于投入不足,农田排灌、路渠等基础设施老化、地力退化,综合生产能力下降,抵抗自然灾

  本文由:远景设计研究院整理提供(专注古建筑设计、景观设计、农业规划、旅游规划)

  害能力差。同时,由于土地资源的紧缺、农业用地的困难,畜牧养殖业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生产受到较大限制。

  农业投入机制和扶农政策亟待完善

  在农业信贷上,除农村合作银行外,其他金融机构对农业的融资环境较差,政策性金融支农力度不够,相应的担保体系也不健全,农业风险保险保障机制并不健全,妨碍了农业产业发展。并且在市、区财政体制改革后,扶农政策尤其是财政支农资金没有得到相应的增长,难以满足新形势下农业产业发展的需要,吸引社会资金、工商企业投资农业政策优惠度不高,吸引力不强。

  农业安全隐患依然存在动植物疫病仍呈多样化、常年化态势,疫情日趋复杂,防控难度大;工业“三废”污染、农业面源污染仍然严重,农业投入品监管、科学使用仍有差距,管理、生产、消费环节的质量安全意识还需进一步引导强化,尤其是生产的标准化程度低等,对于发展生态农业,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也是巨大挑战。

  3、都市农业发展的对策

  培育各类经营主体,推进农业产业化

  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建设都市农业的关键环节和重要标志,要大力培育各类经营主体,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在开拓市场、科技进步、培育品牌、发展深加工等方面的主力军作用。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加快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健全企业与基地、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和监督,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快速发展。培育一批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管理规范化、产品安全化、社员技能化的规范化专业合作社,增加农民收入,带动农民致富。完善农民专

  业合作社数据库建设。

  突出产业功能拓展,发展休闲观光农业

  创新农业经营理念,利用区位和交通优势,把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和观光旅游相结合,实现农业产业功能拓展,培育农业经济新的增长点。以市场为导向,以农业产业功能区块的特色为基础,精心包装组合休闲观光农业产品。开展生态景观、果园风光观光为主要内容的生态休闲度假游。培育一批农业休闲观光示范区。

  加强农业生态保护,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加强农业生态环境维护,是提高农业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的迫切需要,也是营造良好人居生态环境的迫切需要。大力保护土地资源。通过实施农房改造集聚建设、地改、土地增减挂钩等,集约、节约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提高土地使用效率。

  4、都市农业发展措施保障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引导工作新发展

  加快建设都市农业,首要的是加强领导,更新观念。树立统筹城乡发展观念,克服传统农业观念束缚,将“三农”工作纳入现代城市建设和管理范畴,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与城市生态建设、市场建设、产业结构调整协调发展,实现农业农村工作新发展。科学制定全区都市农业近期和中长期发展规划,作好规划目标的细化分解,建立目标责任制。大力推进“三分三改”工作,促进资源要素流动。

  建立完善多渠道多元化

  都市农业是技术、资金密集的现代农业,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多渠道增

  加投入十分关键。由于农业的弱质性,难以在短期内形成“聚积效应”。因此,必须建立和完善以增加国家投入为引导,企业和农户投入为主体,广泛吸引外资和社会资金为补充,金融信贷投入为驱动,形成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融资体制。

  健全农业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农业公共服务能力

  农技推广是农业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应用于生产的重要途径,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力、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手段。突出强化农业科技支撑,完善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逐步形成“专家团队+农技人员+科技示范户”的科技成果示范推广和转化机制。突出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的示范推广,培育一批农业科技示范户。

  提高农业应急能力,保护农业生产安全

  加强农业“三防两安全”建设,有效应对农业突发事件,保证农业安全生产和可持续发展。针对严重影响农业生产和农民增收的自然灾害,组织专家进行灾害防御研究,建立农业应急技术标准和应用规程,制定完善抗台防洪、森林火灾、重大动物疫病、植物有害生物入侵、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农业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预警预报机制和应急反应机制,强化体系预防能力和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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