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分享的房产抵押登记的操作流程3篇 房产办抵押流程,以供借鉴。
房产抵押登记的操作流程1
一、抵押权设立登记
注:申请人为抵押权人和抵押人。
(一)《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房屋提交《房屋共有权保持证》或《房地产权共有(用)证》;
(二)房屋抵押合同及其主债权合同;
(三)《东莞市房地产抵押权设立登记申请书》(网上下载、打印);
(四)当事人身份证明:个人提交本人身份证;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交工商登记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中国大陆境外注册企业的所有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需公证。当事人不能到场的,出具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个人,委托书需办理公证;
(五)以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房产抵押的,提交职工大会同意的书面证明、其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抵押的证明;
(六)以中外合资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房地产申请抵押权设立登记的,提交企业章程和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书(企业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外、涉港澳台企业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书需办理公证;
(七)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的,提交证明监护人身份的材料及为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利益的书面保证(网上下载示范文本);
(八)房地产评估报告书或双方房产价值协议书(网上下载示范文本);
(九)其他必要材料。
二、抵押权变更登记
注:申请人为抵押权人和抵押人。
(一)《东莞市房地产抵押权转移、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书 》(网上下载、打印);
(二)《抵押权变更登记协议书》(网上下载、打印);
(三)原《房地产他项权证》或《房地产抵押他项权证明书》;
(四)原抵押证件:《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房屋提交《房屋共有权保持证》或《房地产权共有(用)证》;
(五)变更后的房屋抵押合同及其主债权合同;
(六)当事人身份证明:个人提交本人身份证;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交工商登记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中国大陆境外注册企业的所有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需公证。当事人不能到场的,出具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个人的,委托书需办理公证;
(七)以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房产抵押的,提交职工大会同意的书面证明、其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抵押的证明;
(八)以中外合资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房地产申请抵押权变更登记的,提交企业章程和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书(企业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外、涉港澳台企业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书需办理公证;
(九)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的,提交证明监护人身份的材料及为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利益的书面保证(网上下载示范文本);
(十)房地产评估报告书或双方房产价值协议书(网上下载示范文本);
(十一)因被担保债权的数额发生变更,或者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申请抵押权变更登记的,提交其他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文件;
(十二)其他必要材料。
三、抵押权转移登记
注:申请人为主债权的转让人和受让人。
(一)抵押证件:《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房屋提交《房屋共有权保持证》或《房地产权共有(用)证》;
(二)原《房地产他项权证》或《房地产抵押他项权证明书》;
(三)《东莞市房地产抵押权转移、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书》(网上下载、打印);
(四)当事人身份证明:个人提交本人身份证;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交工商登记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中国大陆境外注册企业的所有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需公证。当事人不能到场的,出具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个人,委托书需办理公证;
(五)主债权转让合同以及其他房地产抵押权发生转移的证明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四、一般抵押权转入最高额抵押权登记
注:申请人为抵押权人和抵押人。
(一)《东莞市房地产抵押权设立登记申请书》(网上下载、打印);
(二)原《房地产他项权证》或《房地产抵押他项权证明书》;
(三)原抵押证件:《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房屋提交《房屋共有权保持证》或《房地产权共有(用)证》;
(四)已存在的一般抵押权主债权合同(原件或复印件);
(五)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同意将已存在的债权纳入最高额抵押权担保范围的最高额抵押合同及其主债权合同;
(六)当事人身份证明:个人提交本人身份证;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交工商登记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中国大陆境外注册企业的所有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需公证。当事人不能到场的,出具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个人,委托书需办理公证;
(七)以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房产抵押的,提交职工大会同意的书面证明、其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抵押的证明;
(八)以中外合资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房地产申请一般抵押权转最高额抵押权登记的,提交企业章程和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书(企业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外、涉港澳台企业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书需办理公证;
(九)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的,提交证明监护人身份的材料及为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利益的书面保证(网上下载示范文本);
(十)房地产评估报告书或双方房产价值协议书(网上下载示范文本);
(十一)其他必要材料。
五、余额抵押登记
注:申请人为抵押权人和抵押人。
(一)《东莞市房地产抵押权设立登记申请书》(网上下载、打印);
(二)《余额抵押登记知晓函》(网上下载、打印);
(三)余额抵押的证件:《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房屋提交《房屋共有权保持证》或《房地产权共有(用)证》;
(四)房屋余额抵押合同及其主债权合同;
(五)当事人身份证明:个人提交本人身份证;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交工商登记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中国大陆境外注册企业的所有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需公证。当事人不能到场的,出具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个人,委托书需办理公证;
(六)以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房产抵押的,提交职工大会同意的书面证明、其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抵押的证明;
(七)以中外合资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房地产申请余额抵押登记的,提交企业章程和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书(企业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外、涉港澳台企业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书需办理公证;
(八)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的,提交证明监护人身份的材料及为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利益的书面保证(网上下载示范文本);
(九)房地产评估报告书或双方房产价值协议书(网上下载示范文本);
(十)其他必要材料。
六、最高额抵押权设立登记
注:申请人为抵押权人和抵押人。
(一)《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房屋提交《房屋共有权保持证》或《房地产权共有(用)证》;
(二)房屋最高额抵押合同及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主债权合同或者其他登记原因证明材料;
(三)《东莞市房地产抵押权设立登记申请书》(网上下载、打印);
(四)当事人身份证明:个人提交本人身份证;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交工商登记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中国大陆境外注册企业的所有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需公证。当事人不能到场的,出具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个人,委托书需办理公证;
(五)以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房产抵押的,提交职工大会同意的书面证明、其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抵押的证明;
(六)以中外合资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房地产申请最高额抵押权设立登记的,提交企业章程和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书(企业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外、涉港澳台企业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书需办理公证;
(七)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的,提交证明监护人身份的材料及为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利益的书面保证(网上下载示范文本);
(八)房地产评估报告书或双方房产价值协议书(网上下载示范文本);
(九)其他必要材料。
七、最高额抵押权确定登记
注:申请人为抵押权人和抵押人。
(一)《东莞市房地产抵押权确定登记申请书》(网上下载、打印);
(二)《最高额抵押登记转为一般抵押登记时的债权确认书》(网上下载、打印);
(三)原《房地产他项权证》或《房地产抵押他项权证明书》;
(四)原抵押证件:《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房屋提交《房屋共有权保持证》或《房地产权共有(用)证》;
(五)最高额抵押权确定后的房屋抵押合同及其主债权合同;
(六)当事人身份证明:个人提交本人身份证;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交工商登记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中国大陆境外注册企业的所有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需公证。当事人不能到场的,出具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个人的,委托书需办理公证;
(七)以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房产抵押的,提交职工大会同意的书面证明、其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抵押的证明;
(八)以中外合资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房地产申请最高额抵押权确定登记的,提交企业章程和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书(企业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外、涉港澳台企业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书需办理公证;
(九)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的,提交证明监护人身份的材料及为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利益的书面保证(网上下载示范文本);
(十)房地产评估报告书或双方房产价值协议书(网上下载示范文本);
(十一)其他必要材料。
八、最高额抵押权变更登记
注:申请人为抵押权人和抵押人。
(一)《东莞市房地产抵押权转移、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书》(网上下载、打印);
(二)《抵押权变更登记协议书》(网上下载、打印);
(三)原《房地产他项权证》或《房地产抵押他项权证明书》;
(四)原抵押证件:《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房屋提交《房屋共有权保持证》或《房地产权共有(用)证》;
(五)变更后的房屋最高额抵押合同及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合同或者其他登记原因证明材料;
(六)当事人身份证明:个人提交本人身份证;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交工商登记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中国大陆境外注册企业的所有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需公证。当事人不能到场的,出具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个人的,委托书需办理公证;
(七)以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房产抵押的,提交职工大会同意的书面证明、其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抵押的证明;
(八)以中外合资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房地产申请最高额抵押权变更登记的,提交企业章程和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书(企业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外、涉港澳台企业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书需办理公证;
(九)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尚未确定的证明材料(网上下载示范文本);
(十)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的,提交证明监护人身份的材料及为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利益的书面保证(网上下载示范文本);
(十一)房地产评估报告书或双方房产价值协议书(网上下载示范文本);
(十二)因最高债权额、债权确定的期间发生变更,或者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申请抵押权变更登记的,提交其他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文件;
(十三)其他必要材料。
九、最高额抵押权转移登记
注:申请人为最高额抵押权的转让人和受让人。
(一)抵押证件:《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房屋提交《房屋共有权保持证》或《房地产权共有(用)证》;
(二)原《房地产他项权证》或《房地产抵押他项权证明书》;
(三)《东莞市房地产抵押权转移、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书》(网上下载、打印);
(四)当事人身份证明:个人提交本人身份证;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交工商登记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中国大陆境外注册企业的所有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需公证。当事人不能到场的,出具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个人的,委托书需办理公证;
(五)主债权转让合同以及其他房地产抵押权发生转移的证明材料;
(六)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尚未确定的证明材料(网上下载示范文本);
(七)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确定前,债权人转让部分债权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房屋登记机构不受理最高额抵押权转移登记。当事人约定最高额抵押权随同部分债权的转让而转移的,需办理最高额抵押权确定登记之后,再办理抵押权转移登记;
(八)其他必要材料。
十、最高额余额抵押登记: 注:申请人为抵押权人和抵押人。
(一)《东莞市房地产抵押权设立登记申请书》(网上下载、打印);
(二)《余额抵押登记知晓函》(网上下载、打印);
(三)余额抵押的证件:《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房屋提交《房屋共有权保持证》或《房地产权共有(用)证》;
(四)房屋最高额余额抵押合同及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主债权合同或者其他登记原因证明材料;
(五)当事人身份证明:个人提交本人身份证;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交工商登记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中国大陆境外注册企业的所有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需公证。当事人不能到场的,出具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个人的,委托书需办理公证;
(六)以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房产抵押的,提交职工大会同意的书面证明、其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抵押的证明;
(七)以中外合资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房地产申请最高额余额抵押登记的,提交企业章程和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书(企业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外、涉港澳台企业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书需办理公证;
(八)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的,提交证明监护人身份的材料及为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利益的书面保证(网上下载示范文本);
(九)房地产评估报告书或双方房产价值协议书(网上下载示范文本);
(十)其他必要材料。
房产抵押登记的操作流程2
房产抵押流程
内部资料,请勿外泄
办理单位:市房管局(行政服务中心市房管局窗口)
一、办事程序:受理、审查—复核—登记—窗口缴费、发件
二、申报材料:
(一)、(银行抵押)应提交的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自建房须提供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集体土地不能抵押。;
2、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及抵押物清单(原件各一份);
4、房地产评估报告或银行出具的房地产价值证明(原件一份)。
5、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表(原件一份,表格由窗口提供,夫妻双方及共有权人须到场签字,须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薄,单身者须民政局出具单身证明;新罗区外银行需提供银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6、最后询问笔录
7、房地产抵押价值确认函
(二)、(私人抵押)应提交的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与复印件一份);自建房须提供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集体土地不能抵押。;
2、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抵押合同、借款合同和价值证明(原件一份)
4、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表一份,表格由窗口提供,夫妻双方及共有权人须到场签字,须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薄,单身者须民政局出具单身证明,夫妻双方有一方死亡的须提供死亡证明及夫妻关系证明及家庭协议书;若产权人离异的,需出具离婚证,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需民政局盖公章)以及产权人未再婚证明。
(以上复印件须与原件核对)
备注:
贷款还清后,应在十日内带《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及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当事人双方各壹份)到市行政服务中心房管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需产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来办理。如私人之间抵押的需抵押人和抵押权人携带身份证本人来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三、承诺时间:5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登记费:住房他项权利登记费80元/套,非住房他项权利登记费按建筑面积分类计收(100—4800元/宗);工本费:10元/证
五、窗口联系电话:0597—、
房产抵押登记的操作流程3
菏泽银邦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房产抵押业务流程
1.当户提出意向
2.业务人员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3.领导同意办理
4.当户准备(房产证、土地证、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
5.业务人员准备(房产抵押合同、委托书、价格认定协议书、受托人身份证、公章、法人章)
6.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
7.房管局办理房产抵押
8.房产局出具他项权证后,打印当票并让客户签字按指印
9.财务为当户出具支票
10.当户打收条。
11.当户公证书、房产证原件、土地证原件、他项权证原件、合同、当票保管联、收条及身份证复印件等放入保险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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