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收集的“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3篇(建设单位平安工地建设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1
中国路桥乌尔禾至阿勒泰 高速公路WA-3标项目经理部二分部
“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中国路桥乌阿高速三标二分部
二零一一年六月
“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有效地贯彻《G3014福海至阿勒泰高速公路文明工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福阿代指发【2011】13号)的文件精神,并结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建设标准化管理手册》的具体要求。我部针对自身工程实际情况制定了乌阿高速WA-3标二分部《“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以此更好的指导我标的“平安工地”建设活动,贯彻“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安全生产理念,本着“抓基础、抓示范、抓关键”的原则,推广安全管理标准化,以创建“平安工程示范工程、自然生态和谐工程”为总体目标。同时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我部的施工安全管理,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工程建设安全高效。
一、指导思想
在国家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方针指导下,坚持以“向规范管理要安全,向落实执行要成效,向基层建设抓工作,向投入资源要保障”的安全工作指导思想,全面推进安全管理工作向着高效集成的方向全面发展。
二、平安工地建设的目标。
通过本次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深化工地的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实现无缝衔接的安全管理。提高全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知和认识,进一步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责任心,提高员工“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无小事”、“安全是生命之本,违章是事故之源”、“安全是生命的基石,安全是欢乐的阶梯”、“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意识,使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同时有效的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努力创建一个“零伤亡”施工项目。
三、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中国路桥乌尔禾至阿勒泰高速公路WA-3标项目二分部工程,是开展“平安工地” 建设活动的指导性文件。
四、活动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加强对“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领导,决定成立由项目部领导班子及各部门参加的活动领导小组,活动领导小组下设活动办公室。具体安排如下:
组 长:吴占省(项目经理)副组长:李海峰(项目副经理)
陈国锋(项目总工)
张维臣(项目书记)
雷军红(项目副经理)高 岗(项目副经理)
成 员:汪家山(安质部部长)张晓良(工程部部长)
孙毅(综合办主任)杨庆云(安质部副部长)
张铁成(协调办主任)段文婷(合同部部长)
候辉(合同部副部长)李科(工程部副部长)
陆博红(实验室主任)组长吴占省负责“平安工地”的总决策和总领导,对“平安工地”建设负主要总责。
副组长主要协助组长做好各项工作安排,以及各自分配的具体任务。
(1)副组长:张维臣主要负责路基及隧道的“平安工地”工作的落实安排、督促和指导。
(2)副组长:李海峰主要负责桥梁施工过程中的“平安工地”建设工作的督促、安排和指导。
(3)副组长:陈国锋主要负责“平安工地”建设中的技术组织及保障。
(4)副组长:雷军红主要负责“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检查验收,以及对“平安工地”建设工作进行总协调。
小组成员在组长和副组长的领导下,按照上级的各项指示精神和《“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落实工作。
“平安工地”建设办公室设在项目部安质部,归项目书记张维臣直接领导。由“平安工地”建设办公室负责具体的活动安排和组织。日常工作由安全部副部长杨庆云负责,主要包括活动的指导和协调,并在每月25日向活动领导小组汇报每月活动开展情况。电话: ***(杨庆云),传真:0906-。
五、工作安排及实施步骤;
(一)第一年:努力建设平安工地示范年,落实各项工作部署和任务安排。组织召开由全标段项目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和施工班组长各工区及施工班组参加的 “平安工地”建设动员大会,讲解落实相关文件精神,明确活动的目标和任务,阐述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并严格按照《乌阿三标二分部“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中提出的六点要求开展各项工作,主要安排如下:
1、完善安全制度建设和落实安全责任制;
项目部安质部对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情况和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清理和检查,将不符合实际需要、过时落后、操作性差、未建立的安全制度和安全责任制筛选区分出来,以安质部牵头及时进行整改。所有的安全制度及时形成有效文件,并下发作业区及施工班组,及时组织落实,严格按章执行。同时重点做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由安质部牵头及时清理出未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班组,并及时进行补签,将安全管理责任制层层分解和层层落实到施工一线。
2、对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制定、审查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重新对已编订的危险性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审查由项目总工执行,并交由项目经理复核通过。没有制定《危险性专项施工方案》的项目,及时由总工进行编制,并报监理审批合格后执行。并就现场施工实际与方案进行对比及时对存在不足的方面进行修改,并将修改报专监批复。同时加大对施工现场按照《危险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防和杜绝不按方案施工的现象发生,对违规施工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然后进行整改。
3、劳动用工登记和岗前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安全管理部门及时对已登记的班组进行清理,由安质部安排专人对没有登记的班组及新进场的班组立即登记造册,同时扫描身份证留档保存,对于退场的班组要及时登记,及时掌握和更新作业人员信息,做好实时动态的管理。
加强施工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力度,不断深入开展具有分专业、多层次、大众化的培训模式,着力提高工人参与培训的数量和质量。其中着重加强对项目领导层、特种作业人员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确保特种作业人员(起重作业、压力容器操作、爆破作业“三员”、厂内机动车驾驶、电工等)持证人员持证率达到90%以上,按照合同造价配备必需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保证项目领导(B证)、专职安全管理人员(C1、C2)持证率达到100%。对无操作证、证件虚假和过期的人员及时进行清退和重新取证。
4、隐患排查治理;
根据我合同段的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细致周到的隐患排查治理措施,完善相关排查所需的资料。建立可靠的领导和保障机制,在排查过程中,对每一个排查治理的项目必须确定出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整改完成后项目部由领导带队部门负责的形式对重大隐患整改项目进行复查,并对整改落实的情况进行评估,一般性隐患由安全部对其进行复查,并将复查整改的照片及资料留档保存。对于整改不力或是拒绝整改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项目部《安全奖惩制度》进行严厉的处罚。
5、做好施工场地总体布设、施工驻地建设、施工作业安全防护工作; 本阶段要从施工场地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入手,安全管理部门要联合工程部、机料部和各工区对施工现场的各项达标情况进行检验性的评估,并且及时的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措施,按照发现即整改,整改即达标的要求,对施工场地布设、施工驻地建设、施工作业安全防护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落实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确定监督实施的领导和部门,严格限定整时间。
其中尤其是要做好人员集中,施工危险,职工驻地的安全检查和控制。及时为施工人员及时配备各种必须的防护用品,做好危险源的防范措施。对施工机械和危险物品加强监管,无证人员一律不得进行操作。在施工班组之中抽调施工经验丰富,文化水平较高、素质较好的工人担任兼职安全员。
6、安全专项费用落实和使用情况。
安全部、机料部及各工区采购员要将各项安全费用的使用金额及用途,登记造册并建立起完善的台账,定期交由安全部统一登记建立安全台账,所有使用项目必须清晰可靠的税务发表和直接使用的有效证明,做到安全经费专款专用,对于不是安全经费支出项目的开销一律不得计入安全经费内,对违规使用安全经费的进行处罚,对违反法律的人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安全经费的使用管理要做到可追溯性查询,是每一笔支出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安全经费建立专门的管理的账户管理,和工程款项的使用严格区分。实行使用审查制度,对安全经费的每一项用途进行审核,确保每一项支出都属于安全经费的适用范围。
(二)达标推广年,总结取得经验,巩固落实取得的各项成果。
1、项目制定活动建设验收标准自行验收标准。项目部“平安工地”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开会讨论制定相关的验收标准,并由活动领导小组组成相关检查验收小组,对全标段的“平安工地”建设情况进行内部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形成书面材料,书面材料要全面详实,真实的反映出“平安工地”建设取得成果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2、巩固建设成果,建立长效的监管机制;
为了保持“平安工地”建设取得的成果,确保“平安工地”建设的持久性和有效性,使“平安工地”的各项要求形成日常施工习惯和自觉性要求。将建设成果形成标准,在“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结束后继续推进行,不因活动的终极而停滞建设工作,使其真正为施工安全保驾护航。同时安全部将继续加大对工地建设的监管,严查活动结束后的管理松动和措施失效。各作业队也要有安全员进行专项监督,所有班组不得因活动结束而放宽安全要求,最后项目部以文件的形式将活动建设成果和相关要求加以确定。
3、树立榜样、奖优罚劣,提高建设“平安工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通过整个项目进行客观检查验收和民主评议,由“平安工地”建设领导小组在全标段内评选出一批建设工作突出,效果明显的项目作为初选项目。然后由项目部检查评审组对其进行综合评估,得分最高者即获得“平安工地建设示范单位”,然后在标段内加以推广执行。
对于在“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中工作突出,达到相关标准要求的部门(作业队)和班组,进行通报表扬和嘉奖。对于在“平安工地”建设中表现不积极,建设不达标,建设活动严重滞后的单位、班组和主要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既定所有整改项目。逾期未整改的将进行停工整顿,整改完成后由平安工建设小组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以上整改完成后的工区和班组原则上不参加评优评奖。
五、工作要求及保障措施
1、全员参与、人人有责。在建设平安工地过程中,各部门、各作业队及施工班组要充分的行动起来,各级人员要紧紧围绕“平安工地”的建设开展工作,使每一名施工人员都参与到“平安工地”的建设中来,调动工人参与的积极性和热情。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扰工人参与安全知识学习和活动。广大施工人员同时要做一个自觉传递安全知识和懂得安全操作的人,严格遵守项目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达到人人参与有成效,安全人人有责任,制度落实由保障。
2、精心组织,领导带队。“平安工地”各项建设工作及安排由项目部安全劳资部负责,项目书记为主管的实施机制。通过对现场的调查和实地了解,结合自身的情况,确定了工作的方向和具体的实施步骤。项目书记作为对“平安工地”建设工作总领导对各项工作负总责,负责指导安全部门开展各项工作开展。使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确保在项目部的监督和和领导的重视下。“平安工地”能真正的落到实处为企业赢得效益,为员工赢得幸福。
3、科学管理、合理安排和保障有力有机结合。针对此次“平安工地”建设的特殊背景,将组织相关人员认真研究部署工作,合理安排工作计划和配备人员,确保各项工作按照预定的计划有序开展。在施工过程中充分考虑安全技术应用,加强思想引导和安全知识教育。
4、以“四个结合”为基础活动建设同步实施,整体推进。此次“平安工地”建设时间长,存在一些不可预料的建设困难。但是各项工作的开展和实施必须以四个结合开展工作,要把“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与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起来,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将参建队伍安全行为纳入制度化、标准化管理的轨道;把“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与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年提出的“三个突出”和“三个加强”紧密结合起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要把“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与我省公路水运项目建设质量安全年活动相结合,加快建立“有领导负责、有部门管理、有现场执法”的行业监督体系和“建设单位主导、施工单位负责、建立单位督促检查”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要把“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与日常安全监督工作结合起来,加大隐患排查力度,不断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和条件,实现安全管理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5、加强宣传动员力度,及时通报“平安工地”建设的最新情况。在“平安工地”建设活动要结合实际,不失时机加强对平安工地建设的宣传力度,让每一个工人都了解“平安工地”建设的重点和内涵。并且鼓励工人积极参与建设活动。同时各个建设单位及部门要及时互通建设信息,并及时和“平安工地”建设领导小组沟通建设的问题和难点,及时加以解决。
6、重在一线,全面铺开。本次活动的重点将根据上级部门文件要求,重点放在施工一线的安全管理。基层施工直接面对生产,是事故的主要发生地。对于施工一线的管理必须高度重视,要及时制止施工作业过程的“三违作业”。在抓重点的同时也要对安全工作做出全面的部署,加强对各个方面的安全监管。使安全管理网络化、系统化,全程监控无漏洞,使各种危险源和危险因素处于可控状态。
中国路桥乌阿高速三标二分部
2011年6月11日
“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2
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认真落实2010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切实加强交通运输建设安全生产“双基”(基层和基础)工作,努力提高行业安全监管水平和应急保障能力,促进交通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部决定从今年开始在行业内开展为期两年的“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有关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抓基础、抓示范、抓关键的原则,大力推进行业安全管理标准化。
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切实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落实到基层,全面夯实安全工作基础,做到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场容场貌规范化、安全管理程序化,建设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培训教育坚持有效,施工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实现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事故总量的目标,创建一大批“零伤亡”工程,推进行业安全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二、活动时间和参加范围
活动从2010年开始,2011年结束,为期两年。
凡列入国家和地方基本建设计划的公路水运基础设施项目,均应参加活动。活动由建设单位牵头,以施工合同段为单位开展,设计、监理和监测等单位参加。
三、实施步骤
(一)第一年:创建示范年。
2010年3月底前,部印发《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并组织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各地应结合实际,制定、印发本地区“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并将“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部署到所有的工程项目和施工合同段。“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应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水运工程施工安全防护技术规范》等有关法规和规范,重点围绕以下6个方面开展。
1.安全制度建立和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2.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方案制定、审查和执行情况;
3.劳动用工登记和岗前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5.施工场地总体布设、施工驻地建设、施工作业安全防护达标情况;
6.安全专项费用落实和使用情况。
各省在广泛推动建设活动开展的同时,应确定一批省级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进行重点指导,及时总结经验,组织观摩交流。省级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一般应选择具有一定规模,施工难度和技术风险较高的工程和施工合同段。
各省应在2010年8月底前将省级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名单报部,部将适时组织全国或区域性现场观摩和经验交流活动。
(二)第二年:达标推广年。
各省在总结“平安工地”建设示范经验基础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制定、印发本地区“平安工地”达标标准。所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从业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达标标准开展施工活动。建设单位负责对本项目逐标段开展“平安工地”达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应立即停工整改。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达标标准组织监督抽查,确保全省交通建设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水平和安全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在“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期间,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将有关企业参加建设活动情况纳入诚信考核体系,并与招投标和资质管理挂钩,形成现场安全监管与建设市场监管的有效联动机制。
活动结束后,各省应及时做好“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总结,巩固活动成果,对达标工程和达标工地进行表彰,并做好向部推荐等有关工作。部在各地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基础上,研究制定行业“平安工地”达标标准,将“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制度化,不断规范全国公路水运建设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同时对在“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具有代表性的“零伤亡”工程和相关省份进行表彰。
四、组织机构
部成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指导活动开展。
交通运输部“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冯正霖
副组长:刘功臣 李彦武 王金付
成 员:陈胜营 肖大选 黄勇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黄勇
成 员:彭思义 陈萍 徐春 周荣峰 李永恒
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成立相应机构,负责组织推动活动的开展。
五、工作要求和保证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取得实效。
建设“平安工地”是夯实安全监管工作基础、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建设的重要载体,是消除事故隐患、构筑事故防控体系直接有效的抓手,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的落脚点。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开展好各阶段工作。对活动中遇到的问题,要加强监督指导,及时加以解决,推动建设活动扎实有序进行。各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活动目标成果,抓好示范工地,严格达标验收,切实保证安全生产专项费用足额到位。各施工企业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主动地开展创建活动。设计、监理、监测等单位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务求实效。
(二)切实做好“三个结合”,确保建设活动与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同步实施,整体推进。
各地要把“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与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起来,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将参建单位安全行为纳入制度化、标准化管理轨道;要把“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与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年”提出的“三个突出”和“三个加强”紧密结合起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把“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与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结合起来,加大隐患排查力度,不断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和条件,实现安全管理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三)加强宣传动员和信息沟通,促进建设活动顺利开展。
各地要充分认识当前建设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宣传动员和信息沟通。通过召开推进会、举办培训、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大力推动“平安工地”建设各阶段活动在建设项目和各施工合同段扎实有效开展,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发动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并监督,形成有利的舆论氛围。部将创办《“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快讯》,加强全国的信息沟通和经验交流。
(四)建立“施工现场”与“建设市场”联动的长效机制,不断将“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引向深入。
对确定为省级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的参建单位,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奖励政策;对在建设活动中走过场,工作措施不得力,工程现场管理混乱的单位,要坚决依法处罚,发生责任事故的要严肃查处。各地应不断探索和完善“施工现场”与“建设市场”联动的长效机制,以“平安工地”建设为契机,创建更多更好的“平安工程”,为实现创建“平安行业”的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认真落实2010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切实加强交通运输建设安全生产“双基”(基层和基础)工作,努力提高行业安全监管水平和应急保障能力,促进交通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部决定从今年开始在行业内开展为期两年的“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有关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抓基础、抓示范、抓关键的原则,大力推进行业安全管理标准化。
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切实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落实到基层,全面夯实安全工作基础,做到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场容场貌规范化、安全管理程序化,建设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培训教育坚持有效,施工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实现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事故总量的目标,创建一大批“零伤亡”工程,推进行业安全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二、活动时间和参加范围
活动从2010年开始,2011年结束,为期两年。
凡列入国家和地方基本建设计划的公路水运基础设施项目,均应参加活动。活动由建设单位牵头,以施工合同段为单位开展,设计、监理和监测等单位参加。
三、实施步骤
(一)第一年:创建示范年。
2010年3月底前,部印发《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并组织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各地应结合实际,制定、印发本地区“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并将“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部署到所有的工程项目和施工合同段。“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应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水运工程施工安全防护技术规范》等有关法规和规范,重点围绕以下6个方面开展。
1.安全制度建立和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2.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方案制定、审查和执行情况;
3.劳动用工登记和岗前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5.施工场地总体布设、施工驻地建设、施工作业安全防护达标情况;
6.安全专项费用落实和使用情况。
各省在广泛推动建设活动开展的同时,应确定一批省级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进行重点指导,及时总结经验,组织观摩交流。省级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一般应选择具有一定规模,施工难度和技术风险较高的工程和施工合同段。
各省应在2010年8月底前将省级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名单报部,部将适时组织全国或区域性现场观摩和经验交流活动。
(二)第二年:达标推广年。
各省在总结“平安工地”建设示范经验基础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制定、印发本地区“平安工地”达标标准。所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从业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达标标准开展施工活动。建设单位负责对本项目逐标段开展“平安工地”达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应立即停工整改。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达标标准组织监督抽查,确保全省交通建设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水平和安全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在“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期间,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将有关企业参加建设活动情况纳入诚信考核体系,并与招投标和资质管理挂钩,形成现场安全监管与建设市场监管的有效联动机制。
活动结束后,各省应及时做好“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总结,巩固活动成果,对达标工程和达标工地进行表彰,并做好向部推荐等有关工作。部在各地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基础上,研究制定行业“平安工地”达标标准,将“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制度化,不断规范全国公路水运建设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同时对在“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具有代表性的“零伤亡”工程和相关省份进行表彰。
四、组织机构
部成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指导活动开展。
交通运输部“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冯正霖
副组长:刘功臣 李彦武 王金付
成 员:陈胜营 肖大选 黄勇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黄勇
成 员:彭思义 陈萍 徐春 周荣峰 李永恒
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成立相应机构,负责组织推动活动的开展。
五、工作要求和保证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取得实效。
建设“平安工地”是夯实安全监管工作基础、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建设的重要载体,是消除事故隐患、构筑事故防控体系直接有效的抓手,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的落脚点。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开展好各阶段工作。对活动中遇到的问题,要加强监督指导,及时加以解决,推动建设活动扎实有序进行。各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活动目标成果,抓好示范工地,严格达标验收,切实保证安全生产专项费用足额到位。各施工企业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主动地开展创建活动。设计、监理、监测等单位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务求实效。
(二)切实做好“三个结合”,确保建设活动与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同步实施,整体推进。
各地要把“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与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起来,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将参建单位安全行为纳入制度化、标准化管理轨道;要把“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与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年”提出的“三个突出”和“三个加强”紧密结合起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把“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与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结合起来,加大隐患排查力度,不断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和条件,实现安全管理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三)加强宣传动员和信息沟通,促进建设活动顺利开展。
各地要充分认识当前建设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宣传动员和信息沟通。通过召开推进会、举办培训、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大力推动“平安工地”建设各阶段活动在建设项目和各施工合同段扎实有效开展,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发动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并监督,形成有利的舆论氛围。部将创办《“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快讯》,加强全国的信息沟通和经验交流。
(四)建立“施工现场”与“建设市场”联动的长效机制,不断将“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引向深入。
对确定为省级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的参建单位,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奖励政策;对在建设活动中走过场,工作措施不得力,工程现场管理混乱的单位,要坚决依法处罚,发生责任事故的要严肃查处。各地应不断探索和完善“施工现场”与“建设市场”联动的长效机制,以“平安工地”建设为契机,创建更多更好的“平安工程”,为实现创建“平安行业”的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3
“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切实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落实,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做到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安全防护标准化、场容场貌规范化、安全管理程序化,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参建各方安全生产责任,安全培训教育坚持有效,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发展理念深入人心,施工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实现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事故总量的目标,创建 “零伤亡”示范性工程,推进安全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二、活动内容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严格按照要求对项目部各室,各施工队有关人员实行责任登记;项目部各室、各施工队应按实际分工明确岗位职责;特种设备必须有关部门进行检疫鉴定;项目部应建立各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特种作业设备验收登记制度、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危险源登记及注销制度、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全线建立有针对性的、富有自身特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 度,赋予专职安全员绝对权利、安全生产违规处罚细则、安全生产事故月报制、安全生产经费计量管理办法等。
(二)严格依法执行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确认后实施,由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监督。
(三)严格执行劳动用工登记制度和岗前安全培训教育制度项目部应建立劳务民工动态管理台账,对进场劳务民工和新上岗的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对分项分部工程开工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并持证上岗。
(四)加强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安全部应制定安全隐患排查计划,排查内容应按工程实际开展情况制度,建立施工安全隐患治理台账;对排查出的隐患应明确整改责任人、制度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间,并对隐患治理情况定期进行检查。
(五)施工场地总体布设、施工驻地建设、施工作业安全防护达标
施工总体布置应符合施工安全需要,临时便道设置、临时用工安全布置、拌合系统和预制场的布置等应按有关规定进行,严格执行“两项达标”(施工人员管理达标:一线人员用工登记、施工安全培训记录、安全技术交底记录、施工意外 伤害责任保险等符合有关规定;施工现场防护达标:一线人员个人防护措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等符合有关规定)、“五项制度”(施工现场危险告知制度: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严格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如实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详细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在上述场所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在无法封闭施工的工地,还应当悬挂当日施工现场危险告示,在无法封闭施工的工地,还应当悬挂当日施工现场危险告示,以告知路和社会车辆)
施工作业现场必须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做好安全防护工作,施工前必须严格落实各方责任,做好超前预报、监控量测等各项工作。
(六)严格执行施工安全专项费用保障制度
根据有关规定,根据南京市路桥工程总公司、监理组及指挥部要求,项目部应绝对确保%以上的安全生产经费,并保证安全生产经理全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部安全生产经费应完全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
(七)强化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加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管理,坚持工地巡视制度,建立科学、规范、严格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八)认真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演练
项目部应根据不同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重点、难点和面临的特殊困难、问题,制定好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
三、组织领导机构
为切实加强 “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组织领导,项目部成立“平安工地”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金柱培 副组长:姜海波
成员:王
剑、王九章、钱为民、胡
军、叶凌鹏
沙圣才、卢秀梅、杨秋云、张
慧、陶正权、罗世伟、邹贵钰、傅昌成、罗荣华、日常工作由项目部安全科负责。
四、活动时间及范围
活动从2013年1月开始,2014年12月结束。全线所有在建工程均应纳入“平安工地”创建范畴。
五、活动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1-5月)
项目部成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及日常办事机构,认真部署,采取多种形式,深入细致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做到人人都能熟知“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内容和要求,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二)示范实施阶段(2013年6月至2014年6月)
1、项目部要对照工作目标及“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内容要求,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监管,保证各项安全生产法律和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贯彻、执行到位。
2、确定一批示范工程和示范施工队。示范工程和示范施工队一般应选择具有一定规模、施工难度和技术风险较高的工程。努力向上级部门推荐若干个示范班组、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
(三)抽查、观摩交流阶段(2014年6月中旬至8月)
项目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项目部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的检查验收,并将检查验收的情况汇总。
(四)达标推广阶段(2014年8月至12月)
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结合合省公路系统“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情况,认真学习全省公路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的经验。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项目部各部室、各施工队要把深入开展“平安工地”创建活动作为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创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的 一项政治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创建“平安工地”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把创建活动做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部署、落实、检查和推进。
(二)强化措施、积极落实
各施工队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围绕创建目标和措施,建立健全日常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逐步推进创建工作,确保落到实处。同时,要把“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与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年”提出的“三个突出”和“三个加强”紧密结合起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展;要把“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与日常安全监管结合起来,加大隐患排查力度,不断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和条件,实现安全管理工作水平的整体提升。
(三)抓好宣传,营造氛围
项目要采取多种形式,结合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做好创建“平安工地”活动的动员和宣传,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四)加强考核,确保质量
项目部安全科将严格按照“平安工地”创建工作的内容进行督促、检查、考核,确保创建工作质量,达到预期目的。对于先进经验和做法进行大力推广,对于在在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扎扎实实提高创建水平,努力推进工 程建设进程,打造一流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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