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整理的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规范3篇 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要求,以供借鉴。
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规范1
中国绿色食品商标标志设计使用规范手册
.com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网; .com中国绿色食品网; .com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网。
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规范2
篇一: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
一、申请认证企业向市、县(市、区)绿色食品办公室(以下简称绿办),或向省绿色食品办公室索取并下载《绿色食品申请表》。
二、市、县(市、区)绿办指导企业做好申请认证的前期准备工作,并对申请认证企业进行现场考察和指导,明确申请认证程序及材料编制要求,并写出考察报告报省绿办。省绿办酌情派员参加。
三、企业按照要求准备申请材料,根据《绿色食品现场检查项目及评估报告》自查、草填,并整改,完善申请认证材料;市、县(市、区)绿办对材料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省绿办。
四、省绿办收到市、县(市、区)的考察报告、审核表及企业申请材料后,审核定稿。企业完成5套申请认证材料(企业自留1套复印件,报市、县绿办各1套复印件,省绿办1套复印件,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1套原件)和文字材料软盘,报省绿办。
五、省绿办收到申请材料后,登记、编号,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下发《文审意见通知单》(附件6)同时抄传中心认证处,说明需补报的材料,明确现场检查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计划。企业在10个工作日内提交补充材料。
六、现场检查计划经企业确认后,省绿办派2名或2名以上检查员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检查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并在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省绿办提交《绿色食品现场检查项目及评估报告》、《绿色食品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报告》。
七、检查员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同时进行产品抽检和环境监测安排,产品检测报告、环境质量监测和评价报告由产品检测和环境监测单位直接寄送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同时抄送省绿办。对能提供由定点监测机构出具的一年内有效的产品检测报告的企业,免做产品认证检测;对能提供有效环境质量证明的申请单位,可免做或部分免做环境监测。
八、省绿办将企业申请认证材料(含《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及有关材料)、《绿色食品现场检查项目及评估报告》、《绿色食品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报告》、《省绿办绿色食品认证情况表》报送中心认证处;申请认证企业将《申请绿色食品认证基本情况调查表》报送中心认证处。
九、中心对申请认证材料做出:“合格”、“材料不完整或需补充说明”、“有疑问,需现场检查”、“不合格”的审核结论,书面通知申请人,同时抄传省绿办。省绿办根据中心要求指导企业对申请认证材料进行补充。
十、对认证终审结论为“认证合格”的申请企业,中心书面通知申请认证企业在60个工作日内与中心签定《绿色食品标志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同时抄传省绿办。
十一、申请认证企业领取绿色食品证书。
篇二: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
凡具有绿色食品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如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者,均可成为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申请人。申请程序如下:
1.申请人向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或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绿色食品办公室领取申请表格及有关资料。
2.申请人按要求填写“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并连同生产操作规程、企业标准、产品注册商标文本复印件及省级以上质量监测部门出具的当年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一并报所在省(区、市)绿色食品办公室。
3.由各省(区、市)绿色食品办公室派专人赴申报企业及其原料产地调查,核实其产品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情况,写出正式报告。
4.由各省(区、市)绿色食品办公室确定省内一家较权威的环境监测单位(通过省级以上计量认证),委托其对申请企业进行农业环境质量评价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5.以上材料一式两份,由各省(区、市)绿色食品办公室初审后报送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审核。
6.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通知申请材料合格的企业,接受指定的绿色食品监测中心对其产品进行质量卫生检测。同时,企业须按《绿色食品标志标准设计手册》要求,将带有绿色食品标志的包装方案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审核。
7.由中国绿色发展中心对申请企业及产品进行终审后,与符合绿色食品标准的产品生产企业签订《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协议书》,然后向企业颁发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并向社会发布通告。
8.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有效期为3年。在此期间,绿色食品生产企业必须接受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委托的监测机构对其产品进行抽检,并履行“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协议”。期满后,若欲继续使用绿色食品标志,须于期满前半年办理重新申请手续。
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规范3
规范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自查汇报
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我公司就规范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工作进行了内部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公司的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是2005年2月获得的准予使用,准予使用绿标产品为“手延”牌手延面和“田园贵族”牌雪花粉挂面。自获准使用以来,未出现“一标多用”现象。绿色食品标志完全按照绿标使用手册印刷和使用。
二:2005年的标志使用费已于2005年1月交纳。三:我公司的绿色食品标志都是在审批的项目中规范使用。四:我公司的绿色食品标志没有一标多用现象,也不存在转让绿色食品标志在联营企业产品上使用,无超期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现象。
五:生产过程严格按照绿色食品生产要求进行操作,厂区和生产车间的环境卫生均达到绿色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要求,并将责任落实到人,予以保持。手延面和挂面的生产工艺均未发生改变。公司的绿色食品档案已建立和完善,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六:手延面 挂面生产所需原料(面粉),均为有绿色食品标志的面粉,公司与面粉生产厂已签订了供货合同。
七:我公司生产的“手延“牌手延面系列及“田园贵族”雪花粉挂面,均委托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巴市卫生防疫站检验。所有检
验结果均符合产品质量标准。
以上是我公司规范绿色食品标志的内部自查汇报,欢迎贵处领导及有关人员来我公司进行检查指导。
2005年6月25日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手延食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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