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础教育现状与对策研究3篇(我国农村基础教育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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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基础教育现状与对策研究3篇(我国农村基础教育现状)

农村基础教育现状与对策研究1

  黎城县农村环境保护现状与对策研究

  崔亚利

  摘要:针对目前黎城县农村环境保护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在深入分析成因的基础上,从完善体制、机制方面、提高农民环保意识方面、示范带动整体方面和加强工业污染治理方面等方面提出对策和措施。

  关键词: 黎城县;农村环境保护;对策

  引 言

  近年来,黎城县不断加大农村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力度,重点开展了农村饮用水的保护工作,村镇生活垃圾和工业企业的治理,实施了农村沼气和改厕工程,部分农村地区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但是农村环境“脏、乱、差”的现象没有得到根本转变,农村生活污染、面源污染还相当严重,农村畜禽养殖污染也没有得到有效治理,农村饮水还存在安全隐患,农村生活污水没有得到有效处理。随着经济发展对环境的影响,必须高度重视农村环境整治,进一步提高对农村环境保护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一、农村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

  1、饮用水安全问题

  黎城县农村饮用水不安全的人口占%,饮用水水质超标集中在总大肠菌群指标。主要影响饮水安全的环境问题有:(1)水源

  井供水设施简陋,缺少必要的卫生隔离防护措施和保护标志,卫生条件差,造成污水渗入水井;(2)农村生活污水无序排放,供水井周围有厕所、畜禽场、垃圾、农田等,受雨水洗刷极宜渗入水井,使地下水水源受到污染;(3)农业生产中,大量使用化肥、农药,造成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污染。

  2、农村生活环境问题

  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农村生活垃圾得不到有效处理,脏乱差现象突出。黎城县农村人口年产生垃圾约万吨,各个村庄基本都实现了垃圾集中收集和清运,但是,最终仍以“垃圾堆“的形式散布在山涧沟渠中;(2)生活污水未能有效收集处理。黎城县污水处理厂已建成并投入运行,但辐射范围小,仍有80%的村庄没有排水渠道和污水处理系统,生活污水随意排放;(3)农村厕所条件简陋,卫生条件差,蚊蝇聚集,病菌滋生,会带来疾病传播;(4)农村灰尘漫天飞舞,既有公路扬尘,也有工矿企业的污染及村民取暖、烧饭等。

  3、畜禽养殖污染

  黎城县畜禽养殖业主要为养猪场、养羊场和养鸡场。80%以上的农户有传统的养殖习惯,养殖方式仍以散养为主,造成畜禽粪便还田的比例低、危害直接。同时,畜禽粪便造成地表水的有机污染和富营养化污染以及大气的恶臭污染甚至地下水污染,畜禽粪便中所含病原体也对人群健康造成较大威胁。

  4、农村土壤面源污染问题

  黎城县共有耕地28万亩,在农业生产工程中,大量使用化肥、农药等化学品,使污染物在土壤中大量残留,导致土地功能衰退,土壤肥力下降,对生态环境、食品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构成威胁,土壤中农药的残留检出率也较高。另外农业使用地膜、焚烧秸秆等对农业土壤的污染问题也比较突出,规模化畜禽养殖的粪便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作为肥料使用也可能对农业土壤造成污染。

  5、工业污染

  黎城县工业以采矿业和冶炼业为主,铁矿企业的废石和尾矿砂已成为影响农村地区生态环境的主要因素;同时,工业烟尘、粉尘的排放严重影响了周围村庄的生活环境,据2008年统计,工业烟尘排放量为吨,工业粉尘排放量为吨

  6、生态破坏

  铁矿开采过度和粗放式经营,造成矿区地表塌陷、水土流失,严重破坏了农村生态环境。

  二、农村环境问题的成因

  黎城县农村环境问题的主要原因,可以归结为以下几方面:

  1、体制、机制不够健全。农村环境保护与建设缺少规范、长期、可操作的考核办法和奖惩措施,重视农村工业发展,忽视农村环境保护。

  2、农村环保意识薄弱。农村经济条件比较落后,农民更加迫

  切需要增加收益,不愿意开发利用秸秆、人畜禽粪便等资源,而更乐意使用化肥农药,大多数农产品的化肥和农药施用量超过作物实际最佳需要量的15%—30%;另一方面,农民对环境危害的认识不高,缺乏环保意识,没有主动要求环境保护的概念。

  3、农村环境建设投入不足,环保基础设施严重滞后。

  4、农村环境治理尚未形成合力。由于缺乏统一规划和组织领导,缺乏农村环境保护的长效管理运行机制和体制,资金、技术力量分散,农村环境治理的效果还不够理想。

  三、解决农村环保问题的建议与对策

  农村环保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是一个系统工程,且农村环境问题成因复杂,许多问题难以在短期内解决,应进行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协调推进。我们认为应着力在组织领导、宣传教育、建立示范点、工业强村等几个方面进行:

  1、加强组织领导,部门密切配合。一是强化各乡镇政府和各部门对本辖区、本行业和本系统有关农村环境保护的责任;明确资源开发单位、法人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实行严格的考核、奖罚制度;要编制生态环境规划,把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和计划。二是各部门要积极协调配合,通力协力,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积极配合,建立长效工作联动机制,形成分工明确,协调有力,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形成“分级管理,部门协作,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农村环保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

  制,切实推动农村环保工作领导责任落实、政策措施落实、督查考核落实。三是以政府支持为主,逐步增加社会环保投资渠道,切实加大农村环保投入。积极争取国家、省、市环保专项资金用于农村环境治理。

  2、加大环保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环保意识。环保、农林、建设、水务等相关部门、各乡镇及各个新闻媒体要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加大农村环境宣传活动的力度,把保护环境灌输到每个村民头脑中,不断提高他们的环境意识,调动农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广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另一方面,通过创建“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文明村”和“畜禽养殖示范点”活动,规范村民行为,树立良好风尚。

  3、重点突破,示范先行。结合黎城县的实际情况,集中财力,按照“示范带动、逐步推开,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建立一批环境优美示范村,逐步推广。一是解决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继续深入推进“农村饮水解困工程”建设,因地制宜开展农村饮用水源和供水工程建设。加大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力度,确保城乡一体化供水饮用水安全。二是改善农村人居生活环境。黎城县垃圾处理场已经建设完工,县城相邻的乡镇村庄的生活垃圾,采取“户集、村收、乡(镇)运、县处理”的处理方式,将垃圾回收后,在 5

  乡镇设立垃圾中转站,最终运往县城垃圾场进行处理。距离县城较远的乡镇,按照乡镇总体规划自建垃圾填埋场。农村生活污水的处理,对于县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的村庄,将污水纳入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努力提高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污水处理能力;对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外的村庄,规划建设污水处理站,可以辐射到周边村庄;对于比较分散、经济条件较差的村庄,可采取分散式、低成本、易管理的建设化粪池、污水沼气净化池等方式处理。农村厕所改造,对于有污水处理设施的村镇,采用水冲式厕所,对于没有建设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的农村,规划以沼气净化池和户用沼气池等方式处理粪便污水。加大村庄绿化、硬化力度,建设村镇园林化特色,实现花园式的文明村镇.三是科学养殖。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宜养区。鼓励散养户种养结合,实现相对集中饲养、污染集中处理,积极引导畜禽散养户向养殖小区集中,改变人畜(禽)混居、人畜共厕现象;鼓励畜禽养殖户根据养殖规模,建造粪便集中堆积发酵处理池和尿液囤积池,实行集中还田使用;引导规模畜禽养殖场生产有机肥、发展沼气和生态养殖。四是治理农业面源污染。要推进农作物秸秆的综合利用,提高农业机械配套水平,全面加快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的推广进程。推广使用可降解农用地膜和耐老化易回收地膜。科学使用农药、化肥,推广种植绿色产品。

  4、加强工业污染治理,以发展促和谐。按照“工业强企,工业强村”的原则,鼓励村集体利用土地、森林等资源优势依法与企业合作进行资源开发。积极开展“百企帮百村”活动,不断提高企业所在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加强安全隐患治理力度,在工业污染治理、矿业秩序整顿、安全生产巡逻、生态环境治理、矿山矛盾纠纷解决等方面下大力气,建立“村企合一、村企和谐”的企业发展模式。

  作者简介:崔亚利,男,1971年7月出生,工作单位:山西省黎城县环保局,职称:助理工程师 邮递信息:

  地址:山西省长治市黎城县环境保护局,邮编:0 联系电话:***,联系人:崔亚利

农村基础教育现状与对策研究2

  我国农村法律服务现状与对策研究

[摘要]农村法律服务的完善与否,关系到农村地区矛盾纠纷的解决以及农村社会的繁荣与稳定。现阶段,我国农村法律服务本身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农村法律服务机构管理混乱、法律普及不到位、缺乏专业的法律服务人才等,所以我们必须采取一些措施如构建公益型法律服务体系、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设立更多的法律诊所,来完善农村地区法律服务活动。

[关键词]农村法律服务;乡镇法律服务所;法律诊所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5918(2015)14-0065-02

  一、农村法律服务的概述

(一)农村法律服务的概念。农村法律服务,是指针对农村地区和涉农主体,为预防和解决涉农纠纷,维护其合法权益以及其他法律事务需求所进行的法律活动。农村法律服务的服务主体包括:乡镇法律服务所、基层司法局、法律援助机构以及调解组织等,农村法律服务的服务活动包括:提供代理诉讼、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调解纠纷、解答法律咨询以及帮助书写法律文书等。我国农村法律服务最早出现在20世纪80年代的广东、福建等沿海地区,农村法律服务当时的主要功能是对农民群众的生产经营性纠纷进行调解,并从事代写法律文书,解答基础性法律问题等一些简单的法律服务工作。

(二)农村法律服务的特征。农村法律服务除了具有法律服务体系的一般属性,同时它还具有自己特有的属性即涉农性:一是服务主体的涉农性,在农村地区进行法律服务的主体,包括农村基层的司法组织和城市的司法组织,但是,由于交通条件、收入差距等方面的原因,农村地区的司法组织居多。二是服务对象的涉农性,农村法律服务的对象主要是指那些在农村生产、生活的群众,也就是说其户籍在农村或居住地在农村或主要经济活动在农村。三是服务内容的涉农性,农村法律服务的内容离不开农业生产、农民生活以及农村的稳定相关的法律需求。四是服务目的的涉农性,解决农村地区的纠纷是农村法律服务的首要目的,农村地区矛盾纠纷能否及时有效的解决关系到农业的巩固与发展,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农村社会的繁荣与稳定。

(三)农村法律服务的功能。农村法律服务在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一是预防、解决各种涉农纠纷,如预防功能中的公证机构,作为权威证明机构,可以保证公证证明的质量,大力促使当事人履行义务,解决功能主要体现在人民调解组织、农村基层法律服务所、农村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等法律服务中。二是宣传法制和普及法律,体现在对广大农民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它是农村各项法律服务工作的重中之重。三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随着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对外开放的扩大,经济日趋突出,特别是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方面,农民因自身利益损害而发生诉讼的现象日夜增多。

  二、我国农村法律服务面临的主要问题

  现阶段,我国农村地区的法律服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是由于我国长期实行城乡二元制的发展模式,导致城乡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再加上农村地区人口分散、地域辽阔等原因,导致我国农村地区的法律服务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农村法律服务机构管理混乱。在我国,依法治国已经被写入宪法,而依法治村是实现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依法治村”能够实现的前提之一是农民和农村各种组织能够获得良好的法律服务,乡镇司法所作为农村法律服务活动最常见主体,也存在着问题:一是外部结构混乱,乡镇法律服务所本是自主管理的社会团体,但是实践中,它往往与乡镇司法所“合署办公”,使得乡镇法律服务所受到乡镇司法机构和乡镇政府的双重管理,造成了职权不分,职责不明的混乱局面,这种现象到今天仍然普遍存在。二是内部管理问题,关于乡镇法律服务所,虽然国家司法部、各省司法厅也都制定了相关的规范性文件,但据调查大部分基层法律服务所没有自己内部的人员管理、服务和收益分配制度,从业人员管理松散,违反职业道德、职业纪律的现象时有发生。

(二)农村基层法律普及不到位。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转型和农业技术的不断提高,导致农村出现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农民外出流动的频率明显增加,他们通过对外界尤其是对大城市各种人文文化的接触和感知,维权意识以及对法律知识的需求也日夜加深,此时,农村基层的普法活动就显得尤为重要。据了解,目前我国多数农村的普法活动主要集中在政府相关机构散发宣传单页、村委会等组织通过广播宣传法律知识、地方电视台宣传以及一些“普法日”的现场宣传活动,这些普法活动没有事前系统的安排,机构与机构之间宣传的内容具有很大的重复性,也缺少实用性。目前由于多数农村地区留守老人和儿童居多,他们对文字性的宣传吸取有用性信息能力下降,所以各个机构之间的法律普及效率就大大降低。另一方面,由于我国农村地区人口分布比较分散,流动性大,加上农村的法律服务工作并没有引起国家有关机关的高度重视,所以政府对农村法律服务的财政支持也是相对比较有限的。

(三)农村缺乏专业的法律服务人才。我国现行法律服务体系的构成和制度设置上,更多是方便了城市的法律需求,司法资源的分布也呈现出不平衡,尤其是农村地区的律师、公证机构、仲裁机构的比例还很低,加上农民群众长期形成的心理习惯,发生纠纷后往往注重调解,很少有人会主动到城市去进行法律咨询,寻求法律帮助,这样就使得这些机构中具备法律专业知识的人才,很少会接触到农村纠纷的案件。而我国目前那些在农村地区进行法律服务工作的工作者多数称之为“法律工作者”,他们多数往往没有经过专门系统的学习,缺乏法律专业知识,在处理农村纠纷时,更多的是抱有热心、责任心和生活常识去进行工作,不能及时有效的提供专业指导。所以说,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由于缺乏专业的法律服务人才,许多矛盾纠纷没有公平公正的加以处理,农民群众合法的权益没有及时有效的得到法律保护,使得一些农民群众开始不信任法律,最终也损害了我国法律的权威。

  三、完善我国农村法律服务的合理措施

(一)构建以政府为主导的农村公益型法律服务体系。首先,法律服务以是否要求服务对象付出对价,可以分为市场型法律服务与公益型法律服务,目前,我国由于长期实行城乡二元体制的影响,农村地区发展较为滞后,特别是欠发达地区农民的经济承受能力有限,对市场型法律服务承受能力也有限,所以在我国目前形势下,农村法律服务应体现整体上的公益性。其次,在构建农村公益型法律服务体系的同时,必须坚持以政府主导为原则,政府是基本社会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具体的来说,政府应积极的为农村法律服务的建设制定合理而有效的方针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和人力资源的投入。最后,公益型法律服务组织是一个多元化、开放式的公益服务主体,包括法律援助机构、群众自治性法律服务部门和法律服务志愿者等,由司法局对法律服务组织的规模、结构和布局进行调控,确定业务范围,不以盈利为目的,仅收取一定的成本费用,弥补成本和维持机构的正常运转,满足农民群众的法律需求。

(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民法律意识。评价基层组织的法律服务工作是否成熟高效的一个重要指标就是民众的知晓程度,因此我们要加强农村地区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具体来说,可以从思想、生产和生活习惯等方面着手,使农民群众了解法律、掌握法律、遵守法律,增强农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力求使每一位农民群众懂法、守法、用法,真正做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另外,在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过程中,要与我国当下的经济、政治等社会形势相关联,以理论指导实践,用实践丰富理论,加强普法工作内容和形式上的针对性。一是普法内容上,在解读我国法律制度的同时,联系国际、国内形势,不仅让农民了解自己迫切需求的法律知识,更增加了解国家大事的兴趣,提高农民群众参政议政的意识。同时,也要照顾到农民群众文化素质普遍不高的现状,在法制宣传教育时,法律工作者需要先将我国相关法律制度自己消化过滤后,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并且结合典型的案例,将其传达给农民群众,让农民群众明白法律制度,了解法律精神。二是形式上,尽量多样化,除了传统的送法下乡、法律咨询,还可以进行现代化的教学模式,如现场授课、针对性辅导,或者利用现代化媒介,如手机、电脑、广播等,对农村基层组织,还可以在村务板报、墙报中对农村基层组织的自治、政务管理等问题进行针对性的宣传教育。

(三)设立更多服务农村的法律诊所。“诊所教育”最早起源于美国,主要是通过高校法学院提供经费、基金或个人捐款等开设,是美国政府主导的法律援助服务的重要补充力量,法律诊所教育具有理论性和实务性的双重特点。另外,我国一些高校的法学院学生对学校的传统理论课程表现出不满,他们渴望自己能够亲身观摩或经历一些真实的案件,以便学有所用,取长补短。对此,我们可以借鉴美国的诊所教育模式,将法学院教育纳入农村法律服务体系中,从而建立更多的高校法律诊所,充分的利用在校学生所掌握的法律专业知识,为他们提供更多实践锻炼的机会,也调动了学生们学习的积极性,以弥补我国现阶段法学教育本身的不足。

  例如,2000年,北京大学就已经开设了诊所法律课程,建立了两个正式的法律诊所民事法律诊所和社区法律诊所(2001年新设立的),据了解,截止2013年的12月,北京大学法律诊所为社会提供电话、信件咨询服务近万人次,法律援助案件260多件,案件胜诉率达90%以上。它进一步说明了我国高校内部设立的一些法律诊所,已经取得了较为显著的社会成果,据此,我们期待将在全国范围内建立更多的法律诊所,它不局限于一线发达城市的高校,像一些较偏远地区的高校也可以开设更多的法律诊所,其服务的区域除了城市,同时也可以更多的兼顾广大农村地区。此外,在设立法律诊所的同时,我们必须面对一些我国农村地区现阶段的实际问题,提前做好必要的规划,例如我国农村地区的人口分布比较分散,所以我们可以以乡镇或县为单位来开展工作,为农民群众带来更多免费的、专业的法律服务。

(责任编辑:桂杉杉)

农村基础教育现状与对策研究3

  当前农村基础教育的现状与对策

  摘要:当前,农村教育存在家庭教育的缺乏、农村学校教育资源的矛盾、社会教育的苍白无力等等问题,在实践中应该通过更新教育观念,完善教育体制深化教育改革,强化政府责任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等等方面进行解决。关键词:农村基础教育 思想状况 分析 对策

  农村学校流传着这样一首顺口溜:现在的学生,吃的是垃圾食品;说的是污言秽语;唱的是流行歌曲;玩的是网络游戏;受的是隔代教育,作为教师,探感工作的艰难和责任的重大,三场工作不如一场游戏,再加上社会上充斥的恶瘤,不是无病呻吟,就是束手无策,使农村教育发展步履维艰。农村学生的现状,一直是教育和社会关注的问题。笔者从教几年,深感农村学生遭遇的不幸,现就农村基础教育的现状作一些分析,以抛砖引玉,来共同探讨农村基础教育的发展。

  一、农村学生思想状况

  1、思想道德滑坡,以自我为中心

  农村学生中人生观、价值观出现偏差,眼中只有自己,经常与父母吵闹;有的留守儿童祖父母根本无法管束,整天在外溜达;轻视知识、胸无大志、粗言秽语;有的学生娇气十足、懒惰成性;一些学生只讲吃穿,缺乏必要的传统美德。厌学、辍学、离家出走、早恋等现象时常发生。

  2、素质下滑,责任意识淡漠

  在班上,学生学习态度不积极,对待学习马虎懒散。老师改作业时,错别字特别多,语病更不用说。数学、物理、化学基础差,作业抄得满天飞,考试班上学生及格人数少,英语基础更差,能认真听课的学生没有很多,能听懂课的更是很少。

  学生环保意识薄弱,在农村学校尽管有垃圾分类,但是学生还是乱扔乱丢,加之学生每天产生大量的生活垃圾,都是倒入小江小河,造成农村严重的环境污染。学生节约意识、爱护公物差,浪费水和粮食严重,搞破坏情况也时有发生。

  3.“辍学”势头过猛

  在初中学校,有两个辍学流失特别严重的时期,一个是九月份开学,一个是春节过后;八年级和九年级也是两个辍学流失特别严重的年级。这两个年级辍学人数合计几乎是一年流失一个30人左右的小班。

  4、没有远大理想

  在初中学校,据统计可以说是70%的学生是没有自己的人生目标,所以造成在学习上没有学习的动力。有少部分学生到了学校不是学习,仅仅是家里要求来读书,于是混混时间,学习无所谓。

  二、农村教育现状分析

  1.家庭教育的缺乏

  现代教育理论认为,家庭教育重于学校教育,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对孩子的教育、情感的培养与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1)孩子心灵的寂寞

  由于许多父母长期在外务工或经商,将子女由爷爷奶奶抚养或寄放在亲戚家,这样孩子失去了父母的关爱,造成孩子内心的寂寞;更有甚者,农村外出务工的夫妻离婚人数也在增多,家庭完整性受到破坏,使更多孩子得不到父爱或母爱,对孩子就像踢皮球一样,极大地挫伤了孩子的心灵。

(2)隔代抚养,老人力不从心。

  调查发现,留守儿童由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监管的占70%。由于(外)祖父母一代的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并且年老多病,通常都不能严格管孩子,更谈不上能辅导孩子的功课。老年人往往更容易纵容、溺爱孩子,管教不严,这使得孩子的不良学习和行为习惯较为突出。由于“代沟”现象的客观存在,孩子与祖辈之间不易沟通,这使得老年人更不易了解到孩子的内心思想,不易察觉孩子的不良思想苗头,难以尽到对留守学生的人格教育、道德养成、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管理责任,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学生综合素质的养成和提高。

(3)学校和家庭教育的严重脱节。

  家庭教育是教育的重要环节,由于家长外出,学校不能与家长沟通,甚至学生的作业都没有人监管督促,不了解学生动态,缺乏互动,不利于共同教育培养下一代。大部分留守学生没有自觉完成作业的习惯,也很少主动回答老师提问。

  2.农村学校教育资源的矛盾(1)课程配置的不协调

  农村普通初中教育,尤其是课程设置、教材编写与农业生产经营、城乡经济发展实际需要相脱节,学到的基础文化课,就连劳动技能课也都解决不了很多农村产业技术与经营管理问题。毕业后的农村青年只能融入了滚滚打工洪流。所以“读书不是唯一出路”和“读书无用论”的思想在农村很盛行。

(2)师资队伍问题严重。

  师资队伍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第一,小学教师素质偏低,教师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农村小学学校有相当一部分教师是民办转公办或村聘教师,学历不合格,没有经过正规的师范教育,凭经验施教,观念落后、教法陈旧。加之学校给教师提供外出学习培训、交流的机会少,多数教师不能进行教研和教学改革。教师队伍整体存在着年龄偏大、知识结构老化、缺乏创新意识等问题。面对新形势下的素质教育,面对新课程改革,他们往往显得力不从心。第二,师资数量不足。农村专业教师普遍严重缺编,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劳技等学科专职教师更是严重短缺。第三,教师队伍不稳定。农村教师在最基层、最艰苦的地方教书育人,待遇与城市教师相差甚远。这大大影响了教师从事农村教育的积极性和使命感,造成农村教师队伍的极不稳定。

(3)农村普通高中教育发展引发的新矛盾。

  目前,随着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给普通高中教育带来一个良好的契机,办学条件的改善,招生规模的扩大,农村普通高中教育获得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斐然业绩。但是,农村普通高中的升学率不高和毕业生的就业一直是农村普通高中教育发展的瓶颈。笔者调查了解,现在农村普通高中的升学率不高,加之一个农村家长送一个子女就读普通高中费用要达几万,对于农村家长来说是一笔不少的经费开支。现在的农村家长普遍认为,子女就读普通高中根本没有什么前途,因为三年普通高中后还是要面临就业的压力。所以大部分家长普遍认为,只要完成了九年义务教育,就尽到了做家长的职责。于是造成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根本没有学习目标,给农村教育的发展也带来了阻力。

  3.社会教育的苍白无力

(1)《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把双刃剑

  一个家庭对孩子过分溺爱,是一个家庭的不幸;而一个国家对孩子过分溺爱,则是整个民族的悲哀。《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义务教育法》的制定本是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合法权益的法律。而在现阶段的农村中小学看来,更像是对未成年人的一种“国家溺爱”。在学校,学生违纪违规,扰乱课堂,学校、老师无从严肃处理,都恐触《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义务教育法》及由它们制定的一些条例的高压,都担心学生流失,造成丢帽丢碗,有少数老师实在出于责任心管一管,结果是赔钱赔礼,甚至遭到家长的唾骂。目前学校教学秩序混乱,学生法纪意识淡薄,老师感慨学生难教,老师人身安全无保障,青少年犯罪不断攀高等现象与它也有必然联系。

(2)“减负”带来的负面影响

  在义务教育阶段,国家一味提倡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学生“减负”,给了学生更多的自主时间,大量的自主时间,这些时间都由学生自己支配,而他们自身的心理素质、知识水平还不能完全利用好这些时间。在没有良好文化氛围影响下,青少年没有城市的文化宫、书吧,只好选择了网吧、游戏室。可以说,他们的绝大部分课余时间都消耗在这些上了。而农村网吧是怎样的状况,笔者也作了调查:环境卫生较差,安全堪忧;无证违规经营普遍,隐蔽性较强;未成年人大量涌入。而且由于监管不力,这些网吧的风气很不好,经常学生在网吧通宵达旦,有的甚至发生打架吸毒事件,可以随意浏览黄色赌博网站,玩一些暴力游戏、QQ游戏等。导致一些青少年迷恋网络,严重影响身心健康,逃学、辍学时常发生,严重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也出现了一系列的盗窃、斗殴等社会问题。

(3)乡镇政府没有承担起对教育的责任

  第五条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虽然国家在义务教育阶段已经实施两免一补,但只对贫困寄宿生进行生活补贴,可是贫困的通学生怎么办?并且贫困寄宿生生活补贴人数、补贴经费有限制。农村虽然经济得到了进一步发展,但贫困的家庭还是很多。每年的开学,农村学校都要面临许多的学生辍学,老师就得上门做家访来邀请学生读书,有的学生家庭贫困就成为父母要求子女不上学的理由,老师只好自己想办法给学生解决学生学费、生活费等问题。所以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却成了考核学校及教师的标准,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也成了教师的义务。还有的家长认为自己的孩子学习成绩不够理想,决定放弃送子女上学,送到南下打工,每年农村中学要流失一部分学生到城市成为童工。可是学生进入社会几乎没有被政府从企业厂家中解救出来并遣送回来读书的例子。《未成年人保护法》从另一方面来讲又根本没有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三、农村基础教育的发展对策

  基于以上分析,笔者认为,改变农村基础教育的现状,摆脱农村基础教育的困境,缩短农村基础教育同经济发展的距离,使农村基础教育更好地为农村建设服务,当务之急是尽快从农村实际出发,探寻一些与农村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教育体制的改革。

  1、转变教育观念,完善农村教育体制改革

(1)转变传统的教育观念,改革农村课程设置,使农村基础教育更好地为农村经济建设服务。农村学生“升学无望,就业无路,致富无术”是农村教育的主要症结。制约农村基础教育可持续发展的最根本问题。目前农村教育重职教轻普教、重升学轻就业、重分数轻素质、重知识轻技能的现象依然严重。因此农村基础教育课程必须进行改革,但农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既要遵循义务教育的基础性、全面性,同时还应当结合农村发展生产、科技致富、渴望人才的需要,把国家的基本目标要求具体化、多样化。因此,把技术素质的教育作为课程的基本目标之一,从增强农村初中课程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适应性以及学生就业需要出发,对农村初中课程进行调整、改革。第一,增加选修课。当前农村初中课程,选修课所占比例太低,需要随着年级的提升而逐步增加,而且实用性的技术课程,职业性选修课程应占相当的分量;第二,增强普教内容与职业教育内容的相互渗透性。普教和职业教育内容的相互渗透是教育发展的趋势之一,在农村,要把普通文化课程的教学与学生未来职业联系起来,与当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结合起来,要开展多样化的活动,使学生有更多机会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提高他们实践的能力;第三,要充分利用地方教育资源,开发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开发学生智力;第四,农村学校增加劳动课,增加职业技术课,从而使学生能在心理和技能上适应就业的要求,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从而与农村职业技术教育接轨。(2)突破关门办学的封闭性,实行课内外、校内外教学、生产劳动、科技服务相结合的“开放型”教学体系。

  在坚持以课堂教学为主体的同时,开设实践活动课程,使学生把课堂所学的知识运用于实际,促进理论与实际的结合。活动课程分为统一的活动与兴趣活动两类。学校领导和教师应当努力创造条件,有计划、有目的、有组织地开展学科、科技、文娱体育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使学生通过活动培养合作精神,增长聪明才智,发展爱好特长,发掘创造潜能,培养学生从事农村社会工作和文化活动的能力。教育应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农村经济建设的关系出发,确立全新的教育观念体系,实现教育现代化,使教育适应农村经济建设和脱贫致富的需要。

  2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笔者认为,推行高中阶段义务教育,可以缓解未来就业压力,可以增加下一代人的知识资产、提高未来就业能力,也有助于“三农”问题的解决,更助于农村学校向良性发展。有专家表示,如果12年制义务教育将高中阶段包含进去,更能体现出教育公平的宗旨。例如,很多初中毕业生不能入高中阶段学习,就是由于其家庭贫困、支付不起学习费用。政府有责任承担起这一阶段的学习费用,政府必须保证竞争起点的统一。另外,对高中阶段义务教育可实施“免费化分步走”,比如先免除中等职校学费,或者先免除农村户籍学生的费用。

  3采取有效措施,加入农村教育投入(1)落实“三农”政策,强化教育投入力度

“三农”政策是解决农村、农业、农民问题的基本国策,只有认真落实这一政策,才能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业发展,促进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实现农村小康。同时,落实“三农”政策,也是解决农村教育和控制农村学生辍学的最根本措施。从教育这个角度说,落实“三农”政策,就是要强化教育扶贫工作,既要有声势,又要有力度。

  一要建立对农村教育的倾斜政策。对农村教育投资倾斜,对农村毕业生就业倾斜,对农村教育资源配置倾斜,对农村教师待遇倾斜。

  二要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资力度。既要加大对农村教育的硬件投入,也要加大对农村教育软件投入。

  三要建立健全社会助学制度,让学生读得起书。对家庭困难的学生要充分利用助学金、希望工程以及社会各类助学组织,对学生的书杂费实行减、免、缓,不能让学生因为经济困难而读不成书。

(2)依法治教,加强政府责任

  政府要依法行政,按照《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依法保证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

  依法防止初中学生辍学,实行乡镇政府目标责任制,将控辍任务落实到乡、村一级,依法健全和完善辍学生报告制度。县、乡镇和学校建立详细的学籍档案,各中学定期向乡镇和县报告辍学情况。

  一方面要广泛宣传《义务教育法》,树立学生、家长、教师、学校、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法律意识,加大依法治理学生辍学的力度,从而达到适龄儿童、少年全面入学,学生家长积极送子女上学,用人单位拒绝聘用童工的良好局面。

  4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学高为师,德高为范,是对教师的严格要求、教师要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树立终身学习观念,不断充实、提高自己,把新的教学思想、知识点、教学方法通过创造性地劳动变成现实,最终达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目的。教育部门、学校应加强对教师的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通过学习、培训等途径多种形式提高教师业务索质,建立一支政治可靠、业务过硬的教师队伍。

  总的来说,农村教育的发展任重道远,如何应对现实挑战,促进农村基础教育的顺利发展,是摆在各级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农村校长及教师面前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只有深刻认识到农村基础教育的艰巨性和复杂性,针对现实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找出产生问题的深层原因,才能寻求相应的对策,促进农村基础教育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①王生怀.当前农村义务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J]改革与战略 2004 12.②李军霞.关于当前农村基础教育的现状及发展对策 论文天下论文网2009-7-2

③陈金干 当前农村基础教育的现状与对策 人文社科版 ④即墨市关工委 当前农村中小学生思想道德现状分析及对策

  2008-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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