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收集的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3篇(《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以供参考。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1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本辖区内放射工作单位的监管工作,督促、指导放射工作单位做好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办法》规定组织放射工作人员接受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职业健康检查和个人剂量监测,切实保障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与安全。同时要加强对取得资质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指导和日常监督,提高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法制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强质量控制,为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管理提供优质服务。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2
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和“上海市贯彻落实《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工作进程表”(附件3)的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具体工作。
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于2008年9月30日前将辖区“非医用放射工作单位摸底调查汇总表”(附件4),2008年12月25日前将辖区内《办法》的宣贯工作开展情况、《放射工作人员证》的发放情况的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本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将电子文本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处。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对全市《办法》的宣贯工作开展情况、《放射工作人员证》的发放情况进行汇总,于2008年12月30日前将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本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处。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3
(一)调查摸底(9月30日前)
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要对照《办法》第二条,对辖区内各类放射工作单位进行摸底调查,掌握辖区内放射工作人员情况,为《放射工作人员证》的发放管理工作做好前期准备。
(二)开展培训(10月起)
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组织人员制定本市放射工作人员培训大纲、编制培训教材、建立考核题库,并负责培训区县放射卫生师资力量。
上海市预防医学会承担由市卫生行政部门发放《放射工作人员证》的放射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应由其发放《放射工作人员证》的放射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承担培训工作的机构应当依据本市统一制定的培训大纲和培训教材,开展培训工作,并对考试合格者出具培训合格证明。
(三)审核并发放《放射工作人员证》(11月-09年3月)
1.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其发放《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医疗机构的《放射工作人员证》发放管理工作。
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办法》第二条第二款第(三)项所列活动以及非医用加速器运行、辐照加工、射线探伤和油田测井等活动的放射工作单位《放射工作人员证》的发放管理工作。
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除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发证以外的其他放射工作单位的《放射工作人员证》的发放管理工作。
2.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负责《放射工作人员证》发放管理的具体工作。
市卫生监督所负责制定本市《放射工作人员证》发放的工作程序。《放射工作人员证》发放的工作程序应依照《办法》和《放射工作人员证申请表》(附件1)的规定,并遵循公开、便民的原则,公布受理发证机构的名称、地点,受理和发放《放射工作人员证》的.条件和具体要求等。
3.《放射工作人员证》按卫生部制定的样式,由市卫生局统一印制。
《放射工作人员证》编号由两部分组成,即放射工作人员所在放射工作单位申请办证编号+4位自然序数号。放射工作单位申请办证编号为上海市行政区代码(6位,附件2)。
放射工作人员证编号式样为:XXXXXX-YYYY。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3篇(《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相关文章:
★ 技术员个人工作述职报告3篇(技术人员述职报告怎么写 范文)
★ 2022年社区工作人员疫情防控总结3篇 社区工作者疫情防控工作总结
★ 幼儿园卫生管理工作人员述职报告3篇(幼儿园卫生管理工作人员述职报告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