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分享的公路工程安全管理3篇 论述公路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的重要性,以供参考。
公路工程安全管理1
公路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五项制
度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事故频发,暴露出一些交通运输有关主管部门、项目业主、监理等单位责任落实不到位,施工单位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管理不力,施工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意识差,监理现场“旁站”安全监管不到位,以及在特种设备管理、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审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和汛期施工安全隐患排查等方面存在不足等问题。严格执行质量安全管理五项制度,能有效遏制并从源头上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落实质量安全责任登记制度。严格落实施工、监理、设计、建设等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健全完善机构,按规定配备监管人员,完善规章制度,健全机制体系,细化安全措施,落实各级责任。项目业主必须按规定配足安全监管人员,每50公里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过省级以上交通质量安全监督部门的安全培训。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三类人员”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数量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及有关规定,持证上岗情况应作为季度监理服务费用支付和批准项目开工令的依据,项目业主要定期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安全技能培训教育,不断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特别是“三类人员”的安全管理能力,以及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考核持证上岗,其他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作业。
(二)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及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管理,逐步试行公路桥梁隧道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监理单位必须对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保障措施以及应急预案进行审查。必要时,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进行安全评价。对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不齐、现场防护不达标、重大专项方案不审查、安全监理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项目坚决不准予开工,对未严格执行上述要求的建设项目,一经发现进行全省通报,并按照“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严格予以纠正。造成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
(三)建立危险作业领导带班制度。隧道施工、梁片吊装、爆破工程、满堂支架架设与拆除时,要求施工单位的项目部领导(指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总工、副总工)和班组负责人必须带班与工人同时进入施工工地,当天带班的领导姓名、职务和照片要在作业点明显位置挂牌公示;如果没有领导带班,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意开工;对未按规定带班的施工单位企业,监理单位、项目业主一律不得办理当期计量支付;对于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而没有领导带班的施工单位,对其主要负责人按C级信誉处理,并责令停工整顿。带班领导必须落实“三必到”制度,即“情况变化必到、存在重大隐患必到、问题多管理差的现场必到”。项目业主要加强监督检查,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以上的突击检查。
(四)实施安全事故与信用考核挂钩制度。加强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现场的整治,对存在事故隐患,不能确保施工安全时,责令作业人员立即撤离危险区域或暂时停止施工。对整改不合格的,并发生1人以上死亡安全事故的施工单位直接考核定位D级,有效期限两年,并根据情况建议相关职能部门暂扣或吊销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直至降低或吊销相关施工资质;监理单位直接考核定位C级,总监理工程师信用扣分12分,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信用扣分24分,对现场施工、监理安全管理人员直接定级未“D”级,列入“黑名单”,取消今后交通建设市场准入资格。
(五)实施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制度。各参建单位要落实《公路水运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实施办法》,公路、水运在建工程的建设、施工、监理等从业单位均应实施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制度。各有关主管部门应将存在重大事故隐患项目纳入重点督查计划,落实好责任人和治理措施,抓好重大危险源防控工作,有效遏制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公路工程安全管理2
嫩丹高速公路路基02标段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公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保障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有关制度,结合嫩丹高速公路项目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嫩丹高速公路项目内依法进行招投标的公路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以及拆除、加固等建设项目,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管理原则)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应当遵循规范计取,科学计划,合理使用的原则。
第二章费用的组成
第四条(费用计取)发包人在编制工程招标文件时,应当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合理确定项目所需的安全生产费用,对“提取投标价的1%作为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费”并且在清单中予以单列。
第五条(费用使用范围)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费用应当在以下范围内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费用。主要包括:
1、警示、照明等灯具的完善、改造和维护等费用。警示、照明灯具主要指施工车辆、船舶、机械、构造物的示警灯、危险报警闪光灯、施工区域内夜间警示灯、照明灯等灯具。
2、警示标志、标牌的完善、改造和维护等费用。警示标志、标牌主要指各类警告、提醒、指示等标志、标牌。
3、安全用电防护设施的完善、改造和维护等费用。安全用电防护设施主要指各种用电专用开关、室外使用的开关与插座外装防水箱、高压安全用具、漏电保护等设施。
4、施工机械、设备安全检测费用。主要指施工机械、设备进场后定期的安全检测。施工机械、设备进场后的首次安全检测、标定等费用不在此列。
5、施工现场围护设施的完善、改造和维护等费用。施工现场围护设施主要指改、扩建工程施工围档;施工现场高压电塔、杆围护;施工现场光缆的围护等。对施工围档有特殊要求路段的围档费用不在此列。
6、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善、改造和维护等费用。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主要指临边、洞口等危险部位防坠、防滑设施;防止物体、人员坠落而设的安全网、棚等。
7、其它安全防护设备与设施的完善、改造和维护等费用。指未包括在以上范围之内的,但发包人与监理人认为应计入安全生产费的其它安全防护设备与设施的完善、改造和维护等费用。
(二)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配备费用。主要包括:
1、应急救援器材、设备配备费用。应急救援器材、设备主要指灭火器、消防斧等小型消防器材;急救箱、急救药品、救生衣、救生圈、应急灯具、救援梯、救援绳等小型救生器材与设备。救生船、消防车、救护车等大型救援设备不在此列。
2、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配备费用。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主要指为保护施工人员安全与身体健康,根据有关制度在日常施工中必须配备的安全帽、安全绳(带)、手套、雨鞋、工作服、口罩、防毒面具、防护药膏等安全防护物品。
(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费用。主要包括:
1、日常安全检查费。指承包人专职安全员日常安全巡视所发生的车辆、照相、摄影器材使用费。车辆与器材的购置费用不在此列。
2、专项安全检查费。指承包人聘请专业安全机构或专家对项目安全生产过程中的特殊部位、特殊工艺、特别设备的施工安全进行检查所支付的相关费用。
3、安全评价费。指承包人聘请专业安全机构或专家对项目安全施工专项方案进行讨论、论证、评估、评价所支付的相关费用。
(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费用。主要包括:
1、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费。指发包人、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或者施工单位委托专业安全评估单位对项目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评估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2、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费。指根据发包人、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专业安全评估单位出具的评估报告对项目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整改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3、重大危险源的监控费。指对项目重大危险源进行日常监控所发生的相关费用。施工过程监控不在此列。
(五)安全技能培训及应急救援演练费用。主要包括:
1、安全技能培训费用。包括承包人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安全知识教育等支出的课时费;安全报纸、杂志订阅或购置费;安全知识竞赛、技能竞赛、安全专题会议等活动费用;安全经验交流、现场观摩等费用;安全标语、条幅制作费等费用。
2、应急救援演练费用。指由发包人或承包人依据应急预案,模拟应对突发事件组织的应急救援活动中应由承包人分担或由承包人自行负责的部分或全部费用。
(六)其它直接用于安全生产的费用。指不在以上范围内,由承包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投标书中列支的相关安全生产费用。
其它安全生产费用由承包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投标书中从以下范围内列支:
1、办公用品费。专指专职安全员办公用计算机、照相机、摄像机等办公设施配备费用。
2、奖励费。指对专职安全员工资以外的安全目标考核奖励所支出的费用。
3、雇工费。指为保障施工安全,对施工现场进出口部位进行交通管制而雇佣交通协管人员进行看护所支出的人工费用。
4、其它费用。指在招投标时不可预见的,在施工过程中经发包人与监理人认可,可在安全生产费中列支的其它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费用。
第六条(其他安全费用)除第五条所制度的安全生产费用以外,承包人应当将其他用于安全生产方面的费用计入工程量清单其他相应综合单价中,不得在安全生产费用中计取。
第七条(特殊情况)根据本制度第五条,属于安全生产费用范围,但单项金额较大的工程项目,发包人应当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将该项费用在工程量清单中单独计列,可以不受安全生产费用比例限制。
第三章管理职责
第八条(使用原则)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克扣、挤占或者挪用。
第九条(承包人职责)承包人应当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计取和使用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计取和使用的程序、职责及权限。
承包人应当在制度范围内合理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严禁采用虚报手段套取安全生产费用。
第十条(监理人职责)监理人应当对承包人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进行监理。
监理人发现承包人在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或者未落实安全生产费用的,应当提出要求其改正,承包人拒不改正的,监理人可暂时停止工程款的计量支付,并及时向发包人报告。
第十一条(发包人职责)发包人应当定期对承包人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季度不得少于一次,并且及时公布检查结果。
第四章费用的使用
第十二条(计量支付原则)安全生产费用的计量与支付应当采用以现场计量为主,现场计量与总额包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于能够以具体单位数量进行计量的安全生产费用,应当采用现场计量、按实支付的方式进行计量与支付。对于无法以具体单位数量进行计量的,或者采用具体单位数量计量难度较大的安全生产费用,可以采用总额包干、分期支付的方式进行计量与支付。
第十三条(使用计划)承包人进场后,应当在施工组织方案中明确本项目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及安全生产费用的详细使用计划,并报监理审核。
第十四条(承包人申报)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根据实际情况编报当月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报表和计量申请表,并报送下月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经项目经理签字并盖章后与当月工程计量支付申请同时报送监理人审核。
采用现场计量的安全生产费用计量凭证可为安全器材采购、培训教育等发票、安全防护等临时工程结算单、设备台班结算单、设备租赁合同等。所有凭证都必须经过承包人专职安全员签字验收,项目经理审核,安全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
采用总额包干的安全生产费用计量由承包人提供当事人签字、影像资料等材料,由承包人专职安全员签字,项目经理审核,安全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后根据招标文件的制度办理。
第十五条(监理审核)监理人收到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报表和安全生产费用的计量申请表后,应当在7日内对承包人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报表和安全生产费用的计量申请表进行审核,核实无误后予以签字确认,出具支付证书。
第十六条(业主支付)发包人对经监理人签字确认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报表和监理人出具的支付证书审核确认后,与当月工程款同时支付给承包人。
第十七条(使用摊销)对于采用现场计量、按实支付方式进行计量与支付的安全生产材料或者能够形成固定资产的设备、设施,能够重复使用的,应当仅计列摊销费用,具体摊销次数依据合同确定。合同中没有约定的,由监理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或者扣除残值后计列。
第十八条(超支处理)承包人安全生产费用实际投入使用超出合同制度的安全生产费用总额的,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或依据合同约定处理。
第十九条(余额处理)安全生产费用实际投入使用少于合同中制度的安全生产费用总额,并且经监理人核实,承包人确实已按相关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的,发包人不得支付余额部分的安全生产费用。
第二十条(分包情况)承包人依法将工程进行分包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由分包人实施的安全措施、分包工程安全生产费用及支付等条款。
第二十一条(劳务合作)承包人存在劳务合作的,劳务人员在本项目所发生的安全生产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监督检查)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实施管理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费用计取、支付、使用进行监督管理与检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发包人与监理人督促整改,并在整改结束后进行复查。
第二十三条(违规受理)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实施管理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费用计取与使用过程中违规行为的检举和投诉。
第二十四条(罚则)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违反本办法相关条款制度,依照法律、法规的制度执行;法律、法规未作制度的,由实施管理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给予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警告以及罚款等处罚。
嫩丹高速公路路基02标段
公路工程安全管理3
高速公路安全生产资料编制目录
主持人(签字): 记录人(签字):
江六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 施工单位 合同号 总监办 编 号 安全会议签到表 签到负责人:
江六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 施工单位 合同号 总监办 编 号 安全隐患整改反馈表
共 二 份,项目经理部、总监办、建设单位(视情况)各1份。
江六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 施工单位 合同号 总监办 编 号 施工安全检查记录表
共 份,项目经理部、整改落实人、总监办(视情况)各1份。江六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 施工单位 合同号 总监办 编 号 施工现场违章处理登记表
负责人: 填表人: 江六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 施工单位 合同号 总监办 编 号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图片
江六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 施工单位 合同号 总监办 编 号 施工现场事故隐患处理表
填表人: 时间:
江六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 施工单位 合同号 总监办 编 号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验收单
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实行定期检查和验收,由项目部组织,工程技术、安全管理及用电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对
检查中发现的一般问题,应及时派专业人员整改并排除隐患;发现属经常性、系统性的安全隐患,应签发整改通知单,结合隐患的性质及时作出分析,提出处理方案,并应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管理资料要求,转入事故隐患评审处理程序,记录在案。江六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 施工单位 合同号 总监办 编 号 安全施工日志
江六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 施工单位 合同号 总监办 编 号 安全保障措施申报表
共 份,项目经理部、总监办、建设单位(视情况)各1份。安全事故报告单(书面快报)报告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报告时间: 年 月 日 安全事故报告单(书面续报)报告单位: 签发人:
联系电话: 报告时间: 年 月
时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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