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分享的关于做好通知5篇 关于做好有关工作的通知,供大家赏析。
关于做好通知1
各学院、部门:
为确保暑假期间学校的安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希望各学院、部门布置安排,切实做好暑假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认真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认真开展安全自查,各学院、部门须在本学院、部门开展防火、防灾安全检查和暑期安全教育,发现安全隐患立即上报相关职能部门落实整改并报校保卫处备案。
二、各学院、部门办公室内严禁存放公、私现金及手提电脑等贵重物品。学生离校时要将贵重物品如手提电脑、照相机等带走或妥善存放,以确贵重物品的安全。
三、各学院、部门暑假值班人员值班期间须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对学生生活园区、图书馆、化学品仓库、锅炉房、配电房、档案室等重点部位的管理和检查,遇有突发情况或发现可疑人员及时向学校行政总值班和保卫处报告。
四、在宿舍内不得使用明火,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毯及劣质插座等电器,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以防触电引发事故;不抽烟、不点蜡烛、不在宿舍楼内焚烧杂物,不存放易燃物品、台灯等热源不要靠近被褥等易燃物品,充电器充电时人不能离开,人离开寝室应当断开负载电源。
五、为确保各项活动安全有序开展,暑假期间,各学院、部门若举办大型活动、会议,须提前3天至保卫处报备登记。
六、做好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天气炎热,食品容易腐烂、变质,各食堂要严格食品生产程序,注意食品卫生,保证饭菜质量,防止食物中毒。
七、校内工程施工方要坚决禁止使用违规大功率电器,防止发生电器火灾和其它安全事故。进校施工必须至保卫处办理《临时出入证》,各施工场地、各施工点需要动用明火的,必须按动用明火的规定向校保卫处提出申报,经保卫处同意后备案。施工队在校施工期间,一律不得留宿。
八、做好防汛防台工作,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请各学院、部门认真做好以上工作,确保学校一方平安。
关于做好通知2
各系:
根据《xx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与《关于认真做好20xx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中期答辩、检查工作的通知》,20xx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入答辩阶段。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答辩资格的审查
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后向系提出答辩申请,系审核后应提前公布具有答辩资格的学生名单,以及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安排。
有下列情况的学生不能获得答辩资格:1.申请延长学制者;2.毕业设计(论文)评阅不合格者;3.论文或成果经查实有侵犯他人著作权者;4.有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者。
二、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的组织
各系应严格按照学校规定遴选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成员:系答辩委员会由学科专家和系领导组成(5-7人);各答辩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答辩小组秘书(不含在3人小组内)应认真做好答辩记录;具体规定请按照《合肥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系应重视答辩会场的设计和布置,尽量创造一个良好的答辩环境。
各系请将答辩委员会名单和答辩工作计划(包括答辩时间、地点)的电子版(见附件1)于5月27日xx:00前发至邮箱782xx6012@。
三、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阅
毕业设计(论文)首先交指导教师评阅,在指导教师同意答辩后,学生于答辩前一周向答辩委员会提交。各答辩委员会指定评阅教师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交叉评阅。对于评阅不合格的,学生应根据评阅教师给出的意见做出修改后,再次提交答辩委员会。
指导教师评阅意见、评阅教师评阅意见和答辩小组评语,应针对每位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作出实事求是的书面评价。对于多名学生评语雷同的教师,学校将追究其责任。
请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根据《合肥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内容,严格把关论文质量和论文格式。
四、答辩时间安排
各系20xx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含网上提交成绩)要求于6月xx日全部结束,学校同时开展毕业设计(论文)抽查工作。学校将在本届具有答辩资格的学生中,随机抽取学生参加校级答辩。
答辩期间,校毕业设计指导委员会与教务部教学办公室、质量监督与评估办公室、宣城校区教务办公室负责全过程的质量检查。
五、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评定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应按照《实施细则》要求,评定五级记分制,各专业要求优秀的比例一般控制在15%左右,良好的比例控制在40%以内。
六、毕业论文(设计)信息汇总表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上报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各系应做好毕业设计(论文)自查和存档工作,学校将在系自查的基础上,组织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委员会专家组进行抽查,抽查的结果将纳入该系年终考核指标中。各系应准确地统计各类数据(见附件2),认真撰写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并于6月28日前将上述纸质版各一份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办公室(行政楼215室),电子版请发至邮箱782xx6012@。
七、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及优秀指导教师申报
各系应按照《实施细则》要求,认真从系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中遴选并申报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系申报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应在系内公示无异议后再上报。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需按分配名额申报,具体申报预分配名额见附件3。
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申报,须经本人书面申请,学生须经指导教师推荐,在系或专业进行大组答辩,根据学生答辩情况确定学生成绩后择优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申报须本人申请,经系推荐同意情况下申报。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申报材料纸质版请于6月28日前交送教务办公室(行政楼215室),电子版以系命名文件压缩打包发至782xx6012@。系申报校优的材料包含:《20xx届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汇总表》(附件4)、校优设计(论文)申请书(附件5)、学生论文、优秀指导教师申请书(附件6),以上四份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交一份。
教务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申报材料进行评选、确定。
八、毕业设计(论文)归档要求
各系暑假前必须做好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归档准备工。
教务办公室
20xx年5月xx日
关于做好通知3
尊敬的'客户:
20xx 年端午节期间放假休市时间为5月27日起至5月30日止。5月26日(星期五)当晚不进行夜盘交易。5月31日(星期三)起恢复交易,所有合约集合竞价时间为08:55-09:00,当晚恢复夜盘交易。
为防范节日期间市场风险,根据各交易所通知,我司经研究决定将各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作如下调整:
一、保证金和涨跌幅
1 、大连商品交易所
自5月25日结算时起,我司将铁矿石交易保证金标准由17%调整为18%,交易所将铁矿石期货涨跌停板幅度由8%调整为9%。其余品种不做调整。
5 月31日 恢复交易后自铁矿石品种持仓量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铁矿石品种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5 月31日 结算时起,焦炭和焦煤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由17%调整为16%,交易所将涨跌停板幅度由9%调整为8%。
2 、上海期货交易所
5 月25日 结算时起,我司将天然橡胶、螺纹钢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由15%调整为16%,26日结算时起交易所将涨跌停板幅度由7%调整为8%。
5 月31日 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天然橡胶、螺纹钢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幅度限制恢复至原有水平。锌、铅、镍、热轧卷板、石油沥青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15%调整为14%,交易所将涨跌停板幅度由7%调整为6%。
3 、郑州商品交易所
5 月25日 结算时起,除菜籽、动力煤外,其他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至14%,交易所将上述品种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6%。
5 月31日 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各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二、如遇上述保证金及涨跌幅度限制与现行规则不同时,则按两者中幅度大的执行。
三、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各期货合约保证金及涨跌幅度本次暂不调整。
请各位客户及时调整仓位,理性运作,防范风险。
浙商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关于做好通知4
各会员单位:
20xx年端午节临近,根据我所休市安排的公告,5月28日至30日为节假日休市。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端午节前后部分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幅度限制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若20xx年5月26日未出现单边市,当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幅度限制调整如下:
天然橡胶、螺纹钢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9%调整为10%,涨跌幅度限制由7%调整为8%。
其他品种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幅度限制仍按现行规则执行。
二、20xx年5月31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幅度限制如下:
锌、铅、镍、热轧卷板、石油沥青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9%调整为8%,涨跌幅度限制由7%调整为6%;
天然橡胶、螺纹钢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幅度限制恢复至原有水平。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的其他各项规定按照《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执行。
三、请各会员单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根据投资者的持仓及风险情况适当提高保证金的收取比例,严格投资者的出入金管理,提醒投资者谨慎运作,理性投资,节日期间做好技术系统的维护和网络安全工作,维护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xx年5月18日
关于做好通知5
各县市区纪委、纠风办,市直各参评部门:
按照“双评”和“联评”工作方案的安排,今年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即将进入自查自纠阶段,为确保本阶段工作的顺利开展,达到预期的工作效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要开展好践诺情况的监督检查。各部门对于公开承诺的事项,要逐项对照检查,逐项抓好落实。特别是要抓好服务窗口的承诺公示,通过设立公示板、电子显示屏、网络触摸屏等,经常、自觉地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监督。
2、要开展好主题实践和服务活动。各参评部门和窗口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我是管理相对人”“我是服务对象”的大讨论并撰写心得体会文章,通过换位思考,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开展“尽职责、树形象、做贡献”等活动,积极为管理和服务对象做好事、做实事,不断激发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从而,展示出各部门各单位的新形象、新变化和新起色。
3、要开展好自查自纠工作。滤布各部门、各窗口单位要按照方案的要求,在本单位开展评教师、评干警、评医护人员等自评自测活动,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能的实际,制定自查自测表,并于6月15日前报市纪委纠风办审核。审核后,各部门自行组织进行测评和自纠,并将自查自纠的情况于6月底前报市纪委纠风办。
4、各参评部门和窗口单位要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切实做好当前工作,市纪委纠风办将就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将通报处理,并按照考核办法进行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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