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2022【3篇】(2022校园新冠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时间:2022-11-27 13:50:00 综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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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2022【3篇】(2022校园新冠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2022 1

  为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保障全院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常德市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事件应急预案》等法规和上级相关工作要求精神,结合我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方案》和《春季学期开学准备工作方案》,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普及新冠肺炎防治知识,提高我院广大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完善新冠肺炎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新冠肺炎的发生和蔓延。

  二、组织领导

  成立新冠肺炎疫情事件应急救援及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毛泽陆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院长姜协武任常务副组长,高广安、陈本校、龙艳、田淑平为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田淑平兼任办公室主任,滕伟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日常联络、督办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三、基本原则

(一)统一指挥,妥善应对。领导小组统筹、指导、调度学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事件应急救援及处置工作。一旦发生疫情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最大程度降低疫情事件破坏性。

(二)从严从紧,抓小抓早。在全国未解除新冠肺炎警报期间,凡是师生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症状的,均视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病例,不论涉及多少人员,均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暂时隔离疑似人员及其密切接触人员,并协调疾控部门迅速确诊疑似人员是否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根据诊断结果和处置建议再采取相应措施。

(三)系统联动,群防群控。新冠肺炎疫情事件发生后,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深入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各部门要主动作为、相互配合、不留空档,形成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特别要紧密依靠卫健和疾控部门,主动接受其专业指导和业务指挥。

  四、处置程序

(一)先期处置。新冠肺炎疫情事件发生后,要立即启动本预案,单间隔离疑似人员,管控密切接触者,进行全面消毒。在首次报送信息时提请属地卫健和疾控部门及时介入处理。

(二)信息报送。新冠肺炎疫情事件发生后,要尽快掌握情况,在15分钟内向市卫健局、人社局和教育局电话报告,30分钟内上报书面报告,1小时内进行续报。

(三)现场组织。领导小组组长是先期处置责任人,负责学院内部人员、经费、车辆的安排调配。当上级应急处置人员到达现场后,服从上级部门的`指挥,落实专业技术部门提出的应急处置措施。

(四)事态控制。积极配合卫健和疾控部门处理突发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排查和隔离。根据卫健和疾控部门专业意见,报请主管部门研究是否停课。

(五)信息发布。所有对外信息,须经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对外发布,确保信息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学院及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相关信息,避免失真信息引发恐慌情绪。

(六)善后处理。在疫情基本得到控制后,要做好家长、学生等当事人的善后工作,对受到心理影响的学生,要安排人员做好心理疏导。同时,要迅速恢复学院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五、应急保障

(一)人员保障。一旦启动预案,应急救援及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立即进入工作状态,按照疫情事件的具体情况和指挥部门的要求及时进行人员调整。

(二)物资保障。及时完善处置新冠肺炎疫情事件的物资储备,保障妥善处置新冠肺炎疫情事件的物资能及时供给。

(三)经费保障。应急救援及处置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在新冠肺炎疫情事件处理过程中,要保障经费按时、足额到位。

  六、责任追究

  发现相关责任人有以下行为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法处理:

(一)不执行本预案有关信息报送制度,隐瞒、缓报、谎报新冠肺炎疫情事件的;

(二)对新冠肺炎疫情事件应对处置不当的,特别是存在拖延、回避等不负责任行为的;

(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导致学院出现或扩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

  七、附则

  本应急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2022 2

  为妥善处置学校发现的新冠肺炎疫情,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校园安全稳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根据教育部编写《中小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和渝教体卫艺发〔20_〕21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及市教委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学校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按照区委、区政府及区教委“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坚持预防为主,规范处置;坚持科学应对,协调合作”的原则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新冠肺炎疫情的暴发和蔓延,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全面统筹做好应急处置。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应急准备

(一)物资准备组( )

  负责准备充足的医用口罩、洗手液(肥皂)、消毒药械、测温仪、医用外科手套、防护服、等防控物资,并建立库存和使用台账。负责学校、幼儿园设置“二室”即:卫生室、隔离观察室(校内)、并配备必要的防护和消杀物资设备。

(二)医疗保障组( )

  负责联系属地医务人员、疾控人员、安排专门应急医疗保障车辆,随时待命,负责对发热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转送。

(三)建立“日报告、零报告”机制。()

  复学后,各村校向中心校报告,学校、幼儿园施行“日报告”与“零报告”制度,即无疫情也应零报告。中小学、幼儿园应于每日向教委体艺卫科上报前1日0-24时学校疫情情况。

  四、应急处置

(一)出现可疑症状人员处置。

  1.晨午检排查

①第一类情况:一旦发现有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学生、教职员工,或学生、教职员工自感不适,应立即将可疑人员带入校卫生室,进行初步诊断,不能排除及时由医疗保障组通知属地医院。

②第二类情况:在每日体温监测中,如果发现体温≥37.3℃,但无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者的学生、教职员工,或学生、教职员工自感发热,应立即将患者带入校内隔离室。休息15-30分钟,再次测量体温,如体温仍≥37.3℃,医疗保障组应安排专人陪同派专车送医院排查。

③第三类情况:如体温≥37.3℃,并伴有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学生、教职员工,无需再次测量体温,医疗保障组应立即送校内隔离室隔离,同时尽快安排专人派专车送医院就诊。

  2.报告

  出现第一类情况需要送医的,应急医疗保障组应立即将相关信息(包括出现症状时间、地点、班级、姓名、症状、人员属性等)报告校领导,同时联系学生家长或教职员工家人。

  出现第二、三类情况,应急医疗保障组应立即将相关信息(包括出现症状时间、地点、班级、姓名、症状、人员属性等)报告校领导、属地疾控中心、上级主管部门,同时联系学生家长或教职员工家人。

  3.处置

①送诊期间:可疑症状者转离后,应急医疗保障组应按相关要求对隔离场所、所在班级或办公室或其他相关区域、转运车辆等做好消毒消杀、健康教育、风险沟通工作。可疑症状人员为学生或教师,所在班级可以开展正常教育教学,但尽量减少班级人员流动,应急医疗保障组应密切关注可疑人员同班或同办公室所有人员健康状况。

②排除新冠:保持常态消毒工作,所在班级正常教育教学;可疑人员为学生或教师,应提供医院诊断证明,经学校应急医疗保障组认可后,才能复课复教,同时应急医疗保障组应将排除情况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二)舆论引导

  严厉打击造谣生事等行为,积极引导舆论。学校要适时告知学生家长和社会,并积做好沟通和思想疏导,化解家长疑虑和社会焦虑,对被集中隔离人员实施关怀关爱。准确的对疫情信息收集、整理、报送。

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2022 3

  一、总则

(一)工作目标

  为切实做好全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 控工作,提高防控水平和应对能力,及时有序地开展疫情发生时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对广大干部职工及师生健康和学校安全稳定造成 的危害,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联防联控,科学应对;改善卫生, 强化教育;分级负责,属地管理。

(三)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_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作出的重要指示。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及托幼机构开展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应对准备及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管理

(一)组织机构

  各级各类学校及托幼机构在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领导下,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学校及托幼机构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各级各类学校及托幼机构实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主要领导负责制、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

  各级各类学校及托幼机构成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应急处置小组,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开展本学校及托幼机构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二)职责分工

  1.教育行政部门职责

(1)市教育局负责指挥、协调、管理各级各类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制定本系统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工作预案和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

(2)组织开展市内各学校校医和健康教育教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培训和演练,配合专家组排查疑似病例,开展学校及托幼机构动员及宣教活动,组织开展对学校及托幼机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应急处置。及时将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及处置情况上报主管部门。

(3)体卫艺科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与卫生行政部门相关科室的配合,建立部门之间信息沟通和固定联络员制度,形成政府领导下的多部门共同参与的联防联控机制。

  2.学校及托幼机构职责

(1)开学后,学校要做好晨捡、午检及其记录和报告工作。师生每天早上和下午到校要有专门人员测量体温,并做好详细记录。班主任每天必须掌握每个学生的出勤和身体健康情况,对因病缺课的学生,要了解病因、及时追踪。学校要掌握全体师生的身体状况,对身体异常有可疑症状者实行疫情快报制度,不得缓报、瞒报、漏报。

(2)要做好假期学生出行健康等相关信息跟踪摸排工作。各学校要通过各种方式了解掌握学生寒假期间的出行动向和身体健康状况,重点了解其是否出入过武汉及是否接触过春节期间返乡人员等已经报告病例的疫区,询问了解学生在假期期间的身体状况,落实好病例及病因追踪登记报告制度。同时对疫区邮寄物要认真消毒和监控。

(3)各学校和幼儿园,要在教育局的统一指导下及早做好消毒药品、体温计等防疫相关物资储备工作,办公室及班级要进行彻底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坚决不让病毒进入校园。

(4)实行零报告制度。各学校及幼儿园必须于每天上午 9:00 和下午2:00 通过工作微信群向教育局报告晨、午检及其他防控情况。

  三、应急处理措施

  1.各学校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如有疑似病例,领导小组人员应立即到达现场协助卫生部门开展有关工作。

  2.在 2 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卫生、教育部门报告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疫情的单位名称、地址、时间、人数等有关内容。

  3.立即停止学校群聚活动,停止可能造成传播的一切 活动。

  4.在上级各部门未达到前,学校可根据具体情况,尽可能将病患人员隔离。

  5.积极协助医疗卫生机构救治学生,协助有关部门做 好疫情信息的收集、报告、人员分散隔离,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

  四、保障措施

  1.加强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搞好健康教育,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和其他相关传染病的防治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广大机关干部及师生员工卫生防疫的意识和自我保健的能力;要对学校校医及保健教师进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和学校传染病防控知识、监控与报告等方面的培训。把握春节前后、寒假、春季学期开学前后等重要时间段和节点,通过向学生和家长发布提示等形式加强宣传教育。

  2.改善环境卫生和做好应急准备。要积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及师生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提高抵抗疾病的免疫能力;积极采取措施,确保机关办公室、学校教室、图书馆、食堂、宿舍、厕所等学生学习和生活场所的通风与清洁卫生,消除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的条件,教室、图书馆等公共场所要有专人负责。保证消毒药品与消毒器具的充足有效。

  3.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卫生制度和措施。切实落实各项卫生防疫措施,消除疾病发生与传播的隐患。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有关食品卫生法规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卫生制度和措施。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原料时,必须坚持采购索证制度。要保持食堂环境卫生清洁,加工食品时要确保煮熟煮透。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水源的管理,严防各种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4.本预案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变化和实际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各学校应参照本预案并结合本校实际,组织编制本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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