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整理的特岗教师岗位职责2篇 特岗教师岗位职责要求,欢迎参阅。
特岗教师岗位职责1
七、保障政策
(一)聘任期间,“特岗教师”的工资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享受所在地同级别公办教师的津贴补贴及福利待遇等。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招聘的“特岗教师”,可享受“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特岗教师”中途离岗后剩余的国家补助资金,要滚动进入下期专项经费,仍用于“特岗教师”工资和津贴补贴发放。
(二)“特岗教师”享受《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共青团中央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内蒙古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内党办发〔2006〕5号)、《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的通知》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内政发〔2013〕4号)中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
(三)实施“特岗计划”旗县要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鼓励“特岗教师”3年聘期结束后,继续扎根基层从事农村牧区教育事业;对自愿留任的,经考核合格,设岗旗县编制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为其落实编制和工作岗位,财政部门负责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特岗教师”考核登记表、入编审批表等相关材料均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四)“特岗教师”3年聘期结束后,符合“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相应条件的,可按规定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学位,3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要求的3年基层教学经历;具备“选调生”条件和资格的,经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调生”统一招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报考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的,在初试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专科类毕业生可免试就读区内成人本科;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招聘录用的,不实行见习期,直接转正定级,且“特岗教师”3年服务时间可连续计算为工龄(教龄)和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五)城市或旗县镇义务教育学校自然减员有空缺岗位后,要优先聘用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特岗教师”,逐步形成城乡教师流动机制。对服务期满后重新择业的,盟市和设岗旗县要为其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
(六)应聘者报考本人户籍所在地的“特岗教师”,笔试成绩加10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两项可以累计。
八、“特岗教师”的管理
(一)“特岗教师”在3年聘任期间,其人事档案由旗县人事部门统一管理,实行免费人事代理。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所聘学校。预备党员转正的,由当地党组织按规定程序办理。设岗旗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为“特岗教师”建立业务档案。
(二)设岗旗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按国家和自治区的要求,及时核对、汇总和录入“特岗教师”的信息,并指定专人管理信息库,“特岗教师”基本信息不得随意更改。离岗“特岗教师”的信息要及时在管理信息库中变更。盟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设岗旗县“特岗教师”的信息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控,及时掌握所辖旗县“特岗计划”的实施情况和“特岗教师”的具体情况。
(三)设岗旗县教育、财政、人社部门要按《“特岗教师”聘用合同》,尽快为“特岗教师”办理工资发放、规定的社会保险等有关手续,落实周转住房等相关生活保障措施,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特别要注意“特岗教师”任教期间的安全。
(四)“特岗教师”在依法享有教师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教师义务。按照岗位职责,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要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增强工作责任意识,自觉遵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中小学教师管理、“特岗教师”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五)“特岗教师”在服务期内,由学校对其进行日常管理、考核,旗县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应按《“特岗教师”聘任合同》的规定及时将其调整出教师队伍并取消其享受的相关政策优惠。
(六)聘任期间,“特岗教师”因入伍、升学、录取公务员和被其他事业单位录用等特殊原因需要终止合同的,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旗县(市、区)教育部门审批同意,报同级人事、财政、编制部门和上级教育、人事、财政、编制部门备案。
九、加强组织领导
(一)各有关部门要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统筹领导下开展工作。为确保“特岗计划”在我区顺利实施,自治区将成立由政府领导任组长,教育、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编制等部门领导参加的“特岗计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监督相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教育厅,负责组织实施和协调等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密切配合,相互支持,认真履行职责,共同做好 “特岗计划”工作。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教师公开招聘、跟踪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加强对实施“特岗计划”地区工作的指导和检查;自治区财政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特岗计划”的经费保障,落实资金,规范管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做好配合工作;自治区机构编制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设岗旗县落实中小学编制及“特岗教师”入编工作。
(二)自治区负责统筹安排计划任务,督促、指导盟市、旗县的相关工作。盟市负责制定本地“特岗计划”面试等工作实施细则,督促、指导旗县做好有关工作。旗县要协助盟市做好面试工作,制定“特岗教师”管理办法、考核办法及服务期满安置工作等相关政策。盟市、旗县要成立由政府领导任组长,教育、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编制等部门领导参加的工作领导小组。盟市、旗县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有关规定,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及时沟通,加强联系,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三)盟市各相关部门要定期听取设岗旗县工作情况的专题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要定期向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汇报本年度“特岗计划”实施情况。设岗旗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定期召开“特岗教师”座谈会,了解他们的工作情况和思想动态,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四)设岗学校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特岗教师”的人身安全防范工作。要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一旦出现重大问题,学校必须在第一时间向旗县教育、公安等相关部门报告,并向旗县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盟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五)各地要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特岗计划”的方针、政策和工作成效,吸引更多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应聘特设教师岗位。要大力宣传各地推进“特岗计划”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创新教师补充机制。要建立“特岗教师”网站,促进”特岗教师”网上交流,要采取切实措施,提高“特岗教师”教书育人能力。加大“特岗教师”宣传力度,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特岗教师履行岗位职责
特岗教师年终工作总结
特岗教师自我鉴定
特岗教师英语教案模板
特岗教师工作总结
特岗教师岗位职责2
“
特岗教师”是中央实施的一项对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的特殊政策,通过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县县以下农村学校任教,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创新农村学校教师的补充机制,逐步解决农村学校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特岗教师2013年中央特岗计划实施范围为:《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确定的11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四省藏区县、中西部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西部地区原“两基”攻坚县(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部分团场)、纳入国家西部开发计划的部分中部省份的少数民族自治州以及西部地区一些有特殊困难的边境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少小民族县。
?主要包括下列地方: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青海省。1.坚持范围,严格条件。纳入“特岗计划”的县(市、区),必须是教师总体缺编、结构性矛盾突出,财力比较困难,但工作基础好、积极性高的县(市、区),“特岗计划”实施期内原则上不得再以其它方式补充新教师。
各设岗县要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招聘聘期已满、考核合格、愿意继续留在当地任教的“特岗计划”教师。2.中央统筹,地方实施。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制定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特岗计划”教师总量指导性意见。我省“特岗计划”的实施工作,在省政府领导下,建立省政府分管教育的秘书长和省教育厅、财政厅、人事厅、省编办分管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统筹组织,统一安排。
教育部“特岗教师”计划新闻发布会其职责分别是:
省教育厅:牵头起草我省2008年“特岗计划”的实施方案、招聘办法、招聘简章等,提交相关部门共同研究确定;负责收集各地对特设岗位教师的需求计划、提出各设岗县岗位设置计划方案,提交相关部门共同研究确定;负责特设岗位教师公开招聘的统筹管理和具体实施的相关协调工作;负责指导相关市(州)教育局对拟招聘特设岗位教师岗前培训;负责对特设岗位教师的跟踪了解和评估等宏观管理工作。
省财政厅:负责统筹落实“特岗计划”应由地方负担的经费;对省级部门实施“特岗计划”安排专项资金;加强专项资金管理。
省人事厅: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按照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的规定,会同教育厅共同做好特设岗位教师的招聘工作。省编办:加强对全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使用及结构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全省中小学教职工的编制规范管理。
相关市(州)教育、财政、人事、编制等部门按省上统一要求,协调组织本辖区各设岗县岗位设置及申报、特设岗位教师的招聘和管理工作,各设岗县教育、财政、人事、编制等相关部门具体负责本县(市、区)的岗位设置与申报、特设岗位教师的招聘及日常管理与考核等相关工作。3.相对集中,成组配置。特设岗位教师工作岗位的安排应结合当地实际需求,按照学科结构,科学搭配。为了便于管理,岗位的设置要相对集中,避免过于分散,原则上1所学校安排3—5人。4.侧重初中,兼顾小学。特设岗位教师主要安排在县城以下的农村乡镇初中,可适当兼顾乡镇中心小学。少数农村生源占60%左右的县城学校也可适当安排一定的特设岗位教师。
1、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应届本、专科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具备教师资格条件的非师范类
特岗教师招聘现场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
3、取得教师资格,同时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1981年7月1日后出生)且与原就业单位解除了劳动(聘用)合同或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特岗教师”招聘现场确认点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
2、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服务岗位要求(应聘初中教师的学历要求原则上为本科及以上,所学专业与申请服务的岗位学科一致或相近);
3、身体条件。身体条件符合当地要求,并能适应设岗地区工作、生活环境条件。特设岗位教师的招聘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①公布岗位;②自愿报名;③资格审查;④考试和考核;⑤体检;⑥确定招聘人选;⑦岗前培训;⑧教师资格认定;⑨签订协议;⑩派遣上岗。具体招聘工作按 各地方的 特设岗位教师招聘办法执行。
1、作为老师,信心和责任心是第一位的。记住一点,你担心的别人也担心,所以不需要有压力。相信自己,别人才能相信你。
2、打动那些对你有好动感的评委!没有好感的自然也就感染了。用你的眼光告诉所有人,我来了,我能教好学生。
3、讲课要有激情,如果抑扬不足,起码声音要大。普通话标准一点。讲话语速不要太快,如果拿捏不好,可以多多演练。这是关键!讲话要掷地有声,不要半推半就,在讲台上要有台风。语文教师要求更高,咬字清晰,语音悦耳,抑扬顿挫。
4、一定要着装合体,不要穿着太前卫,毕竟教师这个职位还是要讲究矜持的,但是一定要整洁得体端庄大方,给人感觉气质非凡。
5、在见到面试官时要表现的大方,不要太拘禁,也不要太嚣张,给人留下稳重的印象。注意肢体语言,不要僵直地站在讲台上,运用好肢体语言。
6、要在试讲前做好充足的准备,把要讲的内容的相关背景等知识了解到位,并把课的内容和这些背景结合起来,让背景知识在吸引人的同时把人引导到课本的内容上来。
5、不用花费时间讲得过于仔细,只要在你讲的时候提到就可以了,让听课的评委知道你有这个环节就可以了。
6、要注意跟台下评委的眼神配合,眼睛的视线不要一直停留在讲稿上,要使台下的每一个评委都以为你在看他们,注视着他们。要面带微笑,不要太严肃。
7、要有板书,板书就是你的教课大纲,是有始有终的,最后别忘了布置作业。(如果对粉笔字不自信、或者无要求板书,可以减少板书或者不板书)
8、要用电脑,要跟上时代步伐,网络时代了,上课不用电脑的老师必被淘汰。最好能采用多媒体教学,这通常是可以加分的,也能体现新课程的理念。试讲时不允许呈现,可以通过自己的语言复述出来。
9、试讲完成以后还会有提问,基本上都是涉及到如何安排你所教的课程的,教学侧重点应该在哪里,如果学生出现了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你该如何等等。不要慌张,首先肯定教师提出的问题,并结合以往的教学经验予以适当的重复和肯定,与此同时思考应对的策略。回答的时候最好能有一个提纲,分几点来说明你的观点,显得层次鲜明,逻辑性强。点到即可,除非特别自信,不要过于展开。
10、要做一下小结,总结一下你所讲的内容,布置一下作业,做到有头有尾!几点注意事项
1、板书的时候忌讳无声板书、长时间课堂空白,可以在板书的同时结合问题和内容,做适当的讲解。说话写字速度不能太慢。太慢了大家会怀疑你的做事效率。字不要太差。可以适当看看讲稿,自然地看即可,不能照着讲稿读,因为评委和你的讲稿是一致的。
2、试讲的内容和原来的教学设计可以有不一致的地方,在试讲完毕,时间还有的情况下,做一个简短的说课(说明),让评委知道你的设计意图和理论依据。在课中也可以适当穿插对学情、教材、学法、教法的说明。
3、教学设计各个环节和要素尽可能完整、完善,教学流程可以拟出恰当的小标题,吸引评委注意力。
4、试讲时没有学生参与,但是同样要体现自主、合作和探究的学习方式以及新课程教学理念,可以通过教师的模拟对话或者讲解呈现。如小组讨论、分组学习、课前的预习等等。要有师生互动,即使面对老师讲课,也要体现学生活动。
5、可以在某个具体环节提供几套教学方案,把教师的预设体现得很充分,同时又能充分体现教师把握生成的基本素养。
7、课堂重点突出,一到两点就够的,其它的不讲或略讲,决不可面面俱到。
8、要深挖课文,对思想内容有独到见解。这是最难的,也是最重要的,它体现老师的水平。文章思路不是重点,一般文章思路都很清晰,高中生都看得清,不需要作为课堂重点。
9、尽快切入重点。详讲重点(也就是能出彩地方),不然导入太长,其它杂七杂八的东西太多会冲淡重点。试讲时,可以省掉作家作品介绍,字词检查等次要内容。深挖重点,然后再点一下文章其它部分,勾出文章整体思路,给人以整体感。分析重点段落时,集中落脚到关键句,关键词,这样才具体而实在,不然笼而统之,难以讲清。分析也细致不下去,要分析细致必然落脚到文中字词,这样又紧扣了教材,不致于犯脱离课文的毛病。
10、发挥不宜太多,太多了也会冲淡主题。或者更直接地说,讲课像写文章一样,围绕中心(重点)行文,废话(可引起学生兴趣)尽量少讲或不讲。
三支一扶: 招募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制定计划
每年4月20日前,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要收集、汇总当地乡镇一级教育、农业、卫生、扶贫等基层岗位需求信息,并上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办公室根据统一规划和有关要求,综合确定各市招募岗位和数量,提交领导小组研究,形成山东省年度“三支一扶”招募计划,于每年5月份面向社会发布。
2、组织招募
各级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和各高校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有关政策,积极动员高校毕业生踊跃报名。报名由山东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组织,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6月上旬完成。高校毕业生自行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网址:/)。特岗教师招聘不收取报名考务费。凡自愿参加河南省2015年特岗教师招聘的高校毕业生,需登录上述相关网站进入特岗教师招聘系统,认真阅读招聘办法,按招聘系统提示进行注册,按照要求格式上传照片,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了解招聘岗位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和注意事项等内容,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
(二)报名资格审查。特岗教师招聘实行全程考生资格审查。在考生报考及3年服务期内,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隐瞒有关问题、提供虚假注册信息及材料等,将取消其特岗教师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省教育厅统一组织报名资格初审,其中,河南省内高校应、往届毕业生报名资格初审由考生所在或所毕业的学校负责,省外高校应、往届毕业生报名资格初审由河南省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资格初审的依据是本招聘办法中规定的招聘对象和条件。考生可在报名期间登陆招聘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不能参加笔试。报名资格复审在面试时由各设岗县(市)组织进行。
(三)打印准考证。经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于7月21日—23日登陆招聘系统,按照网络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笔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四)笔试。
1、笔试时间为7月25日上午9∶00—11∶00。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试内容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课程与教学论、教育教学技能、新课程理念及教师专业标准等方面基本的教师专业理念、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笔试注重应试者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教师基本技能的测试,满分为150分。笔试工作由省、市(直管县、市)两级共同组织实施。基本原则是:“全省统一试卷命题、统一试卷印制、统一笔试时间、统一调配巡视人员”。各省辖市和直管县(市)负责根据报考人数,合理设置考点、考场等具体考务工作;负责考场监考人员的组织、考场纪律;负责判卷和汇总成绩等。
2、公布笔试成绩。各省辖市和直管县(市)判卷结束后,将本辖区内考生笔试成绩录入特岗教师招聘系统。笔试成绩将于8月5日对社会公布,考生可登陆招聘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五)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各地根据考生的志愿,在省定最低分数线(90分)以上,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设岗县(市)分学段、分学科岗位设置数的1: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按第一志愿筛选后面试人选达不到1:比例的,首先从第二志愿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调剂。若仍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由各省辖市和直管县(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调剂,具体调剂办法由各省辖市和直管县(市)确定。各地确定的面试人员名单在招聘系统内进行提交,由省级有关部门审核后,于8月8日通过河南省教育厅等有关招聘网站向社会公布,同时通知考生面试的时间、地点和相关注意事项。
2、面试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复审)。各地在考生面试前组织面试资格审查,主要审查考生提供的有关证件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具体时间由各设岗县(市)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面试通知单(在招聘系统内下载打印)、身份证、毕业证(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交毕业学校学生就业管理部门出具无违法违纪行为并能按时毕业的有效证明)和教师资格证(往届毕业生需携带)等原件参加资格复审,并在资格复审现场填写《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登记表》(以下简称《招聘登记表》,样表请在特岗教师招聘网站下载,要求考生认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粘贴与笔试准考证同一底版照片)。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考核。考生如缺少有关材料或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取消其面试资格,责任自负。资格复审合格后,各地在面试考生提交的《招聘登记表》上签署资格审查意见,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
3、组织面试。各地组织面试时间为8月9日—13日。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学科知识、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满分为100分。面试工作由各设岗县(市)或省辖市组织实施。
4、公布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各地负责将面试成绩登记在《招聘登记表》的面试成绩栏,并将考生面试成绩录入招聘系统。面试成绩将于8月16日对社会公布,考生可登陆招聘系统查询面试成绩。
(六)体检。
1、确定体检人员。按照总成绩(指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数与各设岗县(市)分学段、分学科岗位设置数的比例为1∶1。若体检后出现缺额的,可依次递补。各地确定的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招聘系统内进行提交,由省级有关部门审核后,于8月16日通过河南省教育厅等网站向社会公布,同时由各设岗县(市)通知考生体检时间、地点和相关注意事项。
2、组织体检。各地于8月17日—21日前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执行。体检工作由各设岗县(市)统一组织,要求体检的医院具备二级乙等以上(含二乙)资质。
3、公布体检结果。体检结束后,各地负责将体检结果登记在《招聘登记表》体检结果栏,并将体检结果录入招聘系统。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将于8月23日对社会公布,考生可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体检结果。
(七)拟定招聘人选。各地根据下达的特岗教师计划数和招聘考核成绩、体检结果,提出本地区拟聘特岗教师人选,填写《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拟聘人员统计表》(样表请在特岗教师招聘系统下载)并加盖公章后报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办共同审定,审核确定后的拟聘特岗教师人员名单通过河南省教育厅等有关招聘网站向社会公示。
(八)岗前培训。拟聘特岗教师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师德教育、新课程理念、教材教法以及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等,培训时间不少于30学时。岗前培训采用网上远程培训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省教育厅统筹安排,省辖市、设岗县(市)共同组织实施。
(九)教师资格认定。经岗前培训合格后,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又未认定教师资格的特岗教师,免试免费进行教师资格认定,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十)签订合同。特岗教师与设岗县(市)人民政府签订《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服务协议书》(具体内容请在特岗教师招聘网站下载),并由设岗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派遣到设岗学校,由设岗学校安排一线教学工作和进行日常管理。
五、特岗教师待遇及优惠政策
1、特岗教师在聘用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并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特岗教师年收入水平原则上不低于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2015年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对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标准为年人均万元。特岗教师的档案、户口等管理工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2、特岗教师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内且在有空缺岗位办理入编,落实工作岗位,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对重新择业的特岗教师,设岗县(市)为其重新选择工作岗位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特岗教师,可按规定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
3、特岗教师享受《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和人事部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
特岗教师岗位职责2篇 特岗教师岗位职责要求相关文章:
★ 工程技术工程师个人岗位职责5篇(专业技术工程师岗位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