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整理的股东协议13篇(股东协议简洁版),以供借鉴。
股东协议1
股东: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丰镇市 公司所占地及上附属物产均为5位股东共同投资筹建,土地证号为 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登记在杨面焕名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明确公司各股东的合法权益和相互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协议书。
公司名称为: 。 公司所在地为:
本公司是企业法人,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章 宗旨以及经营范围
公司宗旨:充分发挥企业的优势,面向国内外市场,积极开展多元化经营,全力追求最优经营业绩和利润的最大化,为全体股东提供优厚的回报。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 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方式以及比例
公司注册资本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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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一致商定出资比例以及出资方式为:
股东 ,出资方式为人民币 万元;所占比例: 股东 ,出资方式为人民币 万元;所占比例: 股东 ,出资方式为人民币 万元;所占比例: 股东 ,出资方式为人民币 万元;所占比例: 股东 ,出资方式为人民币 万元;所占比例:
第四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全体股东在本协议签字后,必须按协议出资,其入股资产和出资归公司所有。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 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二) 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 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
(四) 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五) 公司终止或清算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六) 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复制公司章程、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
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七)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权利;
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 遵守公司章程、遵纪守法;
(二) 依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
(三) 不得任意抽回其投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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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不得从事或实施损害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动:
(五) 无合法理由不得干预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
(六) 保守公司秘密。
(七) 《公司法》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 股东转让出资以及股权转让
公司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投资,但可依法转让出资。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部分出资。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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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且符合分配利润
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
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第六章 财务核算及利润分配
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公司的一切凭证、单据、账薄、报表用汉字书写。
利润分配是指公司在支出各项费用,依法纳税后的纯利润按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红,股东的投资逐年以利润分配的方式进行回收,股东不得随意撤回投资。
公司注册成立前各股东所花的开办费用计入股东的出资额,股东足额认缴出资的公司依法注册成立后,各项开支计入公司费用,从公司资金中支出,股东个人不再承担公司支出费用,股东用于公司正常经营所花的实际费用由公司予以报销。 利润分配:会计每年度进行一次,如公司经营亏损,则依法进行亏损弥补。 公司应在会计每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如有亏损,应作亏损原因的详细书面说明。
财务会计报告必须包括下列财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一) 资产负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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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损益表
(三) 财务状况变动表
(四) 现金流量表
(五) 财务状况说明书
(六) 债权债务清单,包括发生时间、履行期限、数额、发生原因等项内容;
(七) 亏损原因说明书。
第七章 解散和清算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 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二) 所有股东协议决定解散
(三) 因公司合并、分立、被收购兼并、分立时解散
(四)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五) 公司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六)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企业组建后连续数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时,经全
体股东同意,可宣告公司终止并进行清算。
(七) 其他法定事由。
公司解散时,应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全体股东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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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争议解决
股东之间出现争议应该友好协商解决。
因任何股东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除应赔偿公司的实际损失外,守约股东都有权要求其依照本协议的规定将股份转让。
第九章 其他事项
本协议经股东共同协商订立,股东均应在协议上签字或盖章,自协议签订之日 起生效。本协议未规定的事项,适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或可由 订立协议的全体股东协商解决,必要时可对本协议作补充。补充协议必须交审批部门 备案。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各项原则所制定的公司章程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全体股东 均应遵守。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具备法律效应,一式五份,各股东一份。
股东: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股东: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股东: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股东: __________________年 月 日
股东: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股东协议2
订立协议人(股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推广教育科研成果,开发教育产业,促进儿童健康和谐发展,协议订立人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人合作成立教育实业公司,以进行教育产业开发,开展幼儿园、小学、中学、高等教育的开发和办学。
二、教育实业公司注册地点在________。
三、合作期限为________年。
四、股东每人出资元,每人占公司总股份的___分之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以教育科研成果支持公司工作,其他人以资金支持公司工作。
六、公司的盈余在提取10%的公积金和10%的公益金后,按出资比例分配,________年分配一次,公司的债务依此法执行。
七、股东的股份转让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执行。
八、公司的法人代表由股东选举。
九、股东有以下权利:(略)
十、股东发生纠纷时可向________地区法院起诉。
十一、本协议一式七份,股东各执一份为凭,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股东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生效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东协议3
股东协议
甲方:,身份证号码:
地址:
手机号码:,电邮:
乙方:,身份证号码:
地址:
手机号码:,电邮:
丙方:,身份证号码:
地址:
手机号码:,电邮:
(以上一方,以下单称“创始股东”或“股东”,合称“全体创始股东”或“全体股东”或“协议各方”。)
全体股东经自愿、平等和充分协商,就共同投资设立本协议项下公司,启动本协议项下项目的有关事宜,依据我国《公司法》、《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各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公司及项目概况
1.1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币种下同):万元,公司的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等主体基本信息情况,以公司章程约定且经工商登记规定为准。
1.2项目概况
项目是一个,致力于,发展愿景是成为。
第二条股东出资和股权结构
2.1股权比例
协议各方经协商,对出资方式、认缴注册资本、股权比例分配如下:
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认缴注册资本万元,持有公司%股权。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认缴注册资本万元,持有公司%股权。
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认缴注册资本万元,持有公司%股权。
2.2如任一股东决定以专利、商标、著作权、不动产等法定其他出资形式出资的,应依法办理相关评估、交付或转让手续。
2.3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按公司章程约定,按时履行出资义务,否则,已经出资到位的股东有权要求以零元的价格,收购未出资股东未出资部分的股权,并履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如未被收购的,则其股权比例调整为实际出资金额占公司注册资金的比例,如未实际出资的,则公司及股东会有权依法予以除名。
2.4公司注册资本金到位后,如仍不能满足公司资金需要,则全体股东应按各自股权比例追加投资,不愿意出资的,则其股权比例调整为实际出资金额占追加投资后公司的注册资金的比例。
第三条股权稀释
3.1如因引进新股东需出让股权,则由协议各方按股权比例稀释。
3.2如因融资或设立股权激励池需稀释股权的,由全体股东按股权比例稀释。
第四条分工
4.1甲方:出任,主要负责。
4.2乙方:出任,主要负责。
4.3丙方:出任,主要负责。
第五条表决
5.1专业事务(非重大事务)
对于股东负责的专业事务,公司实行“专业负责制”原则,由负责股东陈述提出意见和方案,如其余股东无反对意见的,则由负责的股东执行;如其余股东均不同意,公司CEO仍不投反对票的,负责股东可继续执行方案,但CEO应就负责股东提出的方案执行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5.2公司重大事项
除下述须经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外,公司的其他重大事项,全体股东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以上通过后做出决议。
5.2.1修改公司章程
5.2.2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
5.2.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六条财务及盈亏承担
6.1财务管理
公司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规范财务和会计制度,特别是资金收支均需经公司账户,并由公司财务人员处理,任一股东不得擅自动用公司资金。
6.2盈余分配
公司盈余分配,依公司章程约定。
6.3亏损承担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全体股东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第七条股权兑现(限制性股权)及股东权利
7.1为保证创始人团队及创业项目的稳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各自在本协议约定及工商登记的注册资本、股权均为限制性股权,分期兑现。
7.2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本协议所称的限制性股权兑现期为48个月,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每个月兑现2.083%,满48个月兑现100%。
7.3虽有股权分期兑现的限制,但无论股权是否100%兑现,股东仍享有股东的分红权、表决权及其他相关股东权利,但非经得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股权处分行为
第八条回购及程序
8.1离职及民事行为能力/劳动能力受限回购
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在限制性股权100%兑现完毕前,任一股东主动从公司离职的,或因全部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劳动能力等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公司股东权利义务的,则其限制性股权按如下方式处理:
8.1.1未兑现的限制性股权。对于未兑现的限制性股权,公司有权以人民币壹元的价格(如法律就转让的最低价格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予以回购;如公司不予回购的,其余股东有权按照各自工商登记的股权比例,亦以人民币壹元的价格(如法律就转让的最低价格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予以回购。
8.1.2已兑现的股权。对于已兑现的股权,其余股东有权按各自股权比例以回购情形发生当日最近一轮新的融资的估值的%的价格(如未融资的,则按公司届时的资产评估报告或审计报告对象确定的股权价值)进行回购。
8.2过错性回购
8.2.1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在限制性股权100%兑现完毕前,任一股东出现下列之任一情形,公司有权回购其全部股权(包括已兑现的股权及未兑现的限制性股权);如公司不予回购的,则其余股东有权按照各自工商登记的股权比例予以回购:
8.2.1.1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造成公司的重大经济损失及声誉损害。
8.2.1.2违反本协议第十四条“竞业禁止及限制和禁止劝诱”约定之任一情形。
8.2.1.3实质违反与公司之间的任何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等保密信息,未履行或拒绝履行股东权利义务。
8.2.1.4从事任何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8.2.2回购价格
发生上述第8.2.1项之任一情形的,其全部股权(包括已兑现的股权及未兑现的限制性股权)的回购价格为其实际到位的资金(包括注册资本金)或公司届时的资产评估报告或审计报告对象确定的股权价值(两者以最低者为准)。
8.3回购程序
发生本协议约定的回购情形的,公司或其余股东有权向发生该等情形的股东发出书面通知,相关各方应在书面通知发生之日起十日内办理股权转让等相关必要的法律手续,并最终促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妥善办理。
第九条股权锁定、处分和变动
9.1股权锁定
为保证创业项目的稳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在合格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或申请股票在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挂牌并公开转让前,任何一方未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的,不得向本协议外任何人以转让、赠与、质押、信托或其他任何方式,对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处置或在其上设置第三人权利。
9.2股权转让
任一股东,在不退出公司的情况下,如需要对外转让已兑现的股权的,其余股东按所持股权比例享有优先受让权;如确实需要转让给第三方的,则该第三方应取得其余其他股东的一致认可,且对项目的所能给到的支持和贡献不能低于转让方。
9.3股权离婚分割
9.3.1创业项目存续期间,任一股东离婚,其已兑现的股权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其配偶不能取得股东地位。已兑现的股权,交由公司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该股东承担),并由该股东对其配偶进行分配补偿,否则,其余全部或部分股东有权代为向其配偶进行补偿,并按补偿金额比例取得相应比例的股权。
9.3.2如本协议第9.3.1项不能得以履行的,则参照本协议第8.2款约定处理。
9.4股权继承
9.4.1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在本协议及公司章程约定:公司存续期间,如任一股东去世,则其继承人不能继承取得股东资格地位,仅继承股东财产权益;针对已兑现的股权遗产财产权益,交由公司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公司承担),其余全部或部分股东有权按评估价格受让,并按向该股东继承人支付的转让款金额比例取得相应比例的股权。
9.4.2未兑现的股权,参照本协议第8.1.1项约定处理。
第十条非投资人股东的引入
10.1如因项目发展需要引入非投资人股东的,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0.1.1该股东专业技能与现有股东互补而不重叠;
10.1.2该股东需经过全体股东一致认同;
10.1.3所需出让的股权比例由全体股东一致决议;
10.1.4该股东认可本协议条款约定。
第十一条股东退出
11.1创始股东,经其余股东一致同意后,方可退出,其已兑现的股权应按本协议第8.1.2项约定,全部转让给公司现有其余股东或其余股东一致认可的第三方。
第十二条一致行动
12.1在涉及如下决议事项时,全体股东应作出相同的表决决定:
12.1.1公司发展规划、经营方案、投资计划;
12.1.2公司财务预决算方案,盈亏分配和弥补方案;
12.1.3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组织形式或主营业务;
12.1.4制定、批准或实施任何股权激励计划;
12.1.5董事会规模的扩大或缩小;
12.1.6聘任或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12.1.7公司合并、分立、并购、重组、清算、解散、终止公司经营业务;
12.1.8其余全体股东认为的重要事项。
12.2如全体股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其余股东应作出与CEO一样的投票决定。
第十三条全职工作
13.1协议各方相互保证,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全身心投入公司经营和管理事业,不再存有任何其他业务或工作关系。
第十四条竞业禁止及限制和禁止劝诱
14.1协议各方相互保证:在职期间及离职后年内,不得以自营、合作、投资、被雇佣、为他人经营等任何方式,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关系的产品或服务的行为或持有任何权益。
14.2协议各方相互保证:自离职之日起2年内,非经公司其他股东书面同意,其不会劝诱、聘用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及以后受聘于公司的员工,并保证其关联方不会从事上述行为。
第十五条项目终止、公司清算
15.1如因政府、法律、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项目终止,协议各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15.2经全体股东表决通过后可终止公司经营,协议各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15.3本协议终止后:
15.3.1由全体股东共同对公司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15.3.2若清算后有剩余,全体股东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15.3.3若清算后有亏损,全体股东决议不破产的,协议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
第十六条效力
16.1本协议是全体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如与公司章程及修正案约定不一致的,在全体股东股东范围内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第十七条违约责任
17.1全体股东违反或不履行本协议、公司章程约定的义务,须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公司与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八条争议解决
18.1如因本协议及本项目发生之争议,协商不成的,任一股东有权向本公司注册地所在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通知
19.1协议各方一致确认:各自在本协议载明的地址、手机号码、电邮均为有效联系方式,向对方所发出的书面通知自发出之日起7天内视为送达,所发出的手机短信或电邮,自发出之时,视为送达。
第二十条生效及其他
20.1本协议经协议各方签署后生效。
20.2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约定被法律认定为无效或因外部原因无法执行的,全体股东应通力配合,进行相应修订或变通,以实现条款或约定的本意。
20.3本协议之签署,即取代各方在签署前就本协议所涉事项所达成的任何书面或口头的约定、协议、承诺。
20.4未尽事宜,由协议各方另行协商,所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5本协议一式四份,协议各方各持一份,公司成立后,报公司备案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6本协议标题仅供参考之用,并不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亦不得被用以解释本协议。
(本页以下为签章栏,无正文)
甲方:乙方:丙方:
签署日期:年月日
股东协议4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在北京市签订:
甲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
甲方、乙方、丙方合称"各方"。
鉴于:__________
(1) 各方共同认同甲方、乙方、丙方为公司创业合伙人,各方之间理应具有同等的合伙人地位;
(2) 为设立公司,并让各方分享公司的成长收益,各方拟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分配公司股权。各方持有的公司股权比例将会随公司未来增资或减资行为做相应调整,
因此,各方友好协商确定协议条款如下:__________
第一章 股权分配与预留
第一条 股权结构安排
1. 经过协商,各方同意在公司注册后,各方的出资及占股比例等信息如下:__________
2. 对于上述工商登记信息,本协议各方确认的内部约定如下:__________
2.1 关于股权比例确定的依据:__________
2.1.1 是否综合考虑了实际控制人、资金、技术等问题。
2.2 关于各方实际出资金额之安排:__________
2.2.1 是否考虑了非货币出资、资本公积金等问题。
2.2.2 资金筹措说明:__________
2.3 实际控制人的确定:__________
2.4 实际控制的确保手段:__________
2.5 关于预设期权池的说明:__________
2.5.1 各方按本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提取出资组成"合伙人股权激励期权池",该股权激励期权池拥有出资额为__________万元(占公司全部股权的【 】%),专项用于向待引进的合伙人分配股权。
2.5.2 各方按本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提取出资组成"员工股权激励期权池",该股权激励期权池拥有出资额为__________万元(占公司全部股权的【 】%),,专项用于向待激励的员工分配股权。
2.5.3 各方同意签订期权池协议,约定各方配合设立期权池的义务。主要内容是甲方同意代持该两项期权池的股权,各方按照约定向甲方出让相应的出资额。甲方负责按照各方共同确认的期权实施方案配合实施。
2.5.4 对于甲方代持的期权池股权,在相应股权未分配之前,由各贡献方按照各自贡献出资比例享有分红收益,并由甲方获得后按照该原则进行二次分配,但投票权归__________行使。
2.6 如存在股东间代持,则代持情况及 权利和义务约定如下:__________
2.7 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后,公司实际股权权益情况如下表:__________
第二条 分红权与表决权
1. 各方按第一条2.2及2.3的约定获得公司的股息红利及相应的其他现金收益权。
2. 表决权
2.1 由于甲方替丙方各方代持股权,因此甲方与丙方各方之间达成一致行动协议如下:__________
第三条 承诺和保证
各方的承诺和保证
(1)各方具有订立及履行本协议的权利与能力。
(2)各方的出资资金来源合法,且有充分的资金及时缴付本协议所述的价款。
(3)各方签署及履行本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及与第三方签订的协议/合同的规定。
第二章 各方股权的权利限制
基于各方同意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会持续服务于公司,各方以其在退出事件之前的服务获得公司相应股权。据此,各方同意自公司设立日起,即对各方享有的股权根据本协议第二章的规定进行相应权利限制。
第四条 退出事件
在本协议中,"退出事件"是指:__________
(1)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2)公司申请其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3)全体股东出售公司全部股权;
(4)公司出售其全部资产;
(5)公司被依法解散或清算。
第五条 股权的成熟
1.为保证创始人团队及创业项目的稳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__________各方在本协议约定及工商登记的股权均为限制性股权,自本协议签署并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年后成熟。
2.无论股权是否成熟,股东仍享有股东的分红权、表决权及其他相关股东权利,但非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除了本协议另有约定之外,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股权处分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出让、设定他项权、接受任何形式或内容的约束等。
3.如果公司发生本协议第四条约定退出事件任意之一项,则在退出事件发生之日起,在符合本协议其他规定的情况下,各方所有未成熟标的股权均立即成熟。
4.若发生本协议第四条的退出事件,则各方有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售其所持有的标的股权,若发生本协议第四条退出事件以外的其他事件,则有权根据其届时在公司中持有的,按照本协议约定已成熟的股权比例享有相应收益分配权。
第六条 回购股权
(一)因过错导致的回购
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任何一方出现下述任何过错行为之一的,其他方有权按照届时持有实缴出资之比例,以法律许可的最低价格,如1元人民币,回购过错方所持有的全部股权权益(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且该过错方于此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同意该等回购。当无过错方提出书面回购要约后,过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进行拒绝,或寻求任何规避相应义务的借口或救济手段。无过错方应按照参加回购方的届时所持实缴出资比例行使回购权。
该等过错行为包括:__________
(1)严重违反保密或非竞争协议的约定;
(2) 严重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导致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
(3)触犯刑法导致受到刑事处罚的;
(4)未履行劳动合同或未履行承诺的服务或贡献的;
(5)其他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行为。
(二)终止劳动关系导致的回购
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如一方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或者服务关系的,包括但不限于该方主动离职,该方与公司协商终止劳动或服务关系,或该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义务,则其他方有权按照届时持有的实缴出资之比例,以如下约定之价格或方式行使回购权:__________回购价格及回购标的具体约定如下:__________
(1) 对于该方尚未成熟的权益及授予的未行权的权益(该等权益包括【 约定权益范围 】),自关系终止之日起,该方不再享有任何权利。其他方有权回购该方所持有的未成熟的股权或其他任何权益,且该方于此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同意该等回购。当收购方提出书面回购要约后,该方不得【增加表述,目的是强化回购条款得以实际履行的真实意思表示,并加强违约成本】。收购方应按照【 约定各方之间实施的方法 】行使回购权。
(2) 对于该方已成熟的权益或已经享有的权益(该等权益包括【 约定权益范围 】),其他方有权回购该方所持有的任何权益,且该方于此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同意该等回购。当收购方提出书面回购要约后,该方不得【增加表述,目的是强化回购条款得以实际履行的真实意思表示,并加强违约成本 】。收购方应按照【 约定各方之间实施的方法 】行使回购权。价格约定如下:__________
A. 尚未获得融资前,回购价格为:__________公司注册资本总额____该方实缴出资额/届时公司所有股东实缴出资额+央行公布当期一年期存款定期利息______________(系数)。
B. 若已获得融资,回购价格为:__________股权对应的公司最近一轮投后融资估值的【 】%(计算公式:__________最近一轮投后融资估值____股权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标的股权转让限制
(一) 限制转让
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或公司获得投资机构或其他类型的投资人的融资额度达【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预估】万元之前,除非股东会另行决定,各方不得向任何人以转让、赠与、质押、信托或其它任何方式,对股权进行处置或在其上设置第三人权利。
(二) 优先受让权
在满足本协议约定的转让限制的前提下,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如果一方向他方(包含本协议的其他方及任何第三方)转让股权,该方应提前通知其他方。在同等条件下,其他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控股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其他方有权以与第三方的同等条件优先购买全部或部分拟转让的股权,如其他方同时行使优先共购买权的,则按比例购买拟转让股权。
第八条 竞业禁止与禁止劝诱
(一) 竞业禁止
各方承诺,其在本协议签订后至离职后两(2)年内,非经其他股东一致书面同意,不得到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参与、经营、投资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企业。
(二) 禁止劝诱
各方承诺,非经公司书面同意,各方不会直接或间接聘用公司的员工,并促使其关联方不会从事前述行为。
第三章 其他
第九条 增资
在公司存续期间需要增资或减资得以继续发展的,各方按照第一条所列股权比例增资或减资。
第十条 保密
各方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协议的存在与内容。各方的保密义务不受本协议终止或失效的影响。
第十一条 修订
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修订或对某条款的放弃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本协议各方签字方才生效。
第十二条 可分割性
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除该无效或不可执行条款以外的所有其他条款均各自独立,并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具有可执行性。
第十三条 效力优先
如果本协议与公司章程等其他公司文件不一致或相冲突,本协议效力应被优先使用。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如果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第六条的规定未能向股权回购方或权利行使方转让全部或部分权益或配合办理相应的工商登记备案手续,则违约方应向其他守约方承担人民币【 可以用约定较大金额的方式加重违约责任,或约定其他方式 】万元的违约责任。不论实际经济损失如何确定,违约方均承认该等违约行为会给公司和其他股东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该损失金额与本条款约定之违约金金额相若,即违约方不得以违约金过高为由主张调整违约金金额。如果股权回购方或公司因此有其他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全额赔偿股权回购方或公司的其他任何损失。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任何其他约定的,违约方应对其违反本协议的规定而向其他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通知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由一方发送给其他方的通知或其他通讯往来("通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传真、电子邮件),并按照下列通讯地址或通讯号码送达至被通知人,并注明下列各联系人的姓名方构成一个有效的通知。
甲方: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
丙方1: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
丙方2: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
丙方3: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
若任何一方的上述通讯地址或通讯号码发生变化(以下简称"变动方"),变动方应当在该变更发生后的七(7)日内通知其他方。变动方未按约定及时通知的,变动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及损失。
第十六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起草并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权向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七条 份数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_份,各方各持一份,一份由公司存档,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为《【 】有限公司股东协议》之签字部分)
甲方(签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丙方(签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股东协议5
合同编号:________
股东协议
甲方股东:
股东性质:(企业/个人),有效证件号码: ,
联系电话:
地址:
全体股东经自愿、平等和充分协商,就共同投资设立本协议项下公司,启动本协议项下项目的有关事宜,依据我国《公司法》、《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各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 公司及项目概况
1、公司名称为 ,注册资本为: 元人民币(大写: ),公司的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等主体基本信息情况,以公司章程约定且经工商登记规定为准。
2、本公司项目为 ,是一个致力于 ,发展愿景是成为 。
第二条 股东出资和股权结构
1、协议各方经协商,对出资方式、认缴注册资本、股权比例分配如下:
股东: 以 出资,认缴注册资本 元人民币(大写: ),持有公司 %股权
2、如任一股东决定以专利、商标、著作权、不动产等法定其他出资形式出资的,应依法办理相关评估、交付或转让手续。
3、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按公司章程约定,按时履行出资义务,否则,已经出资到位的股东有权要求以零元的价格,收购未出资股东未出资部分的股权,并履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如未被收购的,则其股权比例调整为实际出资金额占公司注册资金的比例,如未实际出资的,则公司及股东会有权依法予以除名。
4、公司注册资本金到位后,如仍不能满足公司资金需要,则全体股东应按各自股权比例追加投资,不愿意出资的,则其股权比例调整为实际出资金额占追加投资后公司的注册资金的比例。
第三条 股权稀释
1、如因引进新股东需出让股权,则由协议各方按股权比例稀释。
2、如因融资或设立股权激励池需稀释股权的,由全体股东按股权比例稀释。
第四条 分工
协议各方经协商,分工如下:
股东: ,出任 ,主要负责 。
第五条 表决
1、对于股东负责的专业事务,公司实行"专业负责制"原则,由负责股东陈述提出意见和方案,如其余股东无反对意见的,则由负责的股东执行;如其余股东均不同意,公司CEO仍不投反对票的,负责股东可继续执行方案,但CEO应就负责股东提出的方案执行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2、除下述须经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外,公司的其他重大事项,全体股东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以上通过后做出决议。
(1) 修改公司章程;
(2) 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
(3) 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第六条 财务及盈亏承担
1、公司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规范财务和会计制度,特别是资金收支均需经公司账户,并由公司财务人员处理,任一股东不得擅自动用公司资金。
2、公司盈余分配,依公司章程约定。
3、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全体股东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第七条 股权兑现(限制性股权)及股东权利
1、为保证创始人团队及创业项目的稳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各自在本协议约定及工商登记的注册资本、股权均为限制性股权,分期兑现。
2、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本协议所称的限制性股权兑现期为 个月,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每个月兑现 %,满兑现期兑换100%。
3、虽有股权分期兑现的限制,但无论股权是否100%兑现,股东仍享有股东的分红权、表决权及其他相关股东权利,但非经得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股权处分行为。
第八条 回购及程序
1、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在限制性股权100%兑现完毕前,任一股东主动从公司离职的,或因全部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劳动能力等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公司股东权利义务的,则其限制性股权按如下方式处理:
(一)未兑现的限制性股权。对于未兑现的限制性股权,公司有权以人民币壹元的价格(如法律就转让的最低价格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予以回购;如公司不予回购的,其余股东有权按照各自工商登记的股权比例,亦以人民币壹元的价格(如法律就转让的最低价格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予以回购。
(二)已兑现的股权。对于已兑现的股权,其余股东有权按各自股权比例以回购情形发生当日最近一轮新的融资的估值的 %的价格(如未融资的,则按公司届时的资产评估报告或审计报告对象确定的股权价值)进行回购。
2、过错性回购的情形:
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在限制性股权100%兑现完毕前,任一股东出现下列之任一情形,公司有权回购其全部股权(包括已兑现的股权及未兑现的限制性股权);如公司不予回购的,则其余股东有权按照各自工商登记的股权比例予以回购:
(1) 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造成公司的重大经济损失及声誉损害;
(2) 违反本协议关于“竞业禁止及限制和禁止劝诱”约定之任一情形;
(3) 实质违反与公司之间的任何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等保密信息,未履行或拒绝履行股东权利义务;
(4) 从事任何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3、发生上述任一情形的,其全部股权(包括已兑现的股权及未兑现的限制性股权)的回购价格为其实际到位的资金(包括注册资本金)或公司届时的资产评估报告或审计报告对象确定的股权价值(两者以最低者为准)。
4、发生本协议约定的回购情形的,公司或其余股东有权向发生该等情形的股东发出书面通知,相关各方应在书面通知发生之日起十日内办理股权转让等相关必要的法律手续,并最终促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妥善办理。
第九条 股权锁定、处分和变动
1、为保证创业项目的稳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在合格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或申请股票在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挂牌并公开转让前,任何一方未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的,不得向本协议外任何人以转让、赠与、质押、信托或其他任何方式,对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处置或在其上设置第三人权利。
2、任一股东,在不退出公司的情况下,如需要对外转让已兑现的股权的,其余股东按所持股权比例享有优先受让权;如确实需要转让给第三方的,则该第三方应取得其余其他股东的一致认可,且对项目的所能给到的支持和贡献不能低于转让方。
3、创业项目存续期间,任一股东离婚,其已兑现的股权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其配偶不能取得股东地位。已兑现的股权,交由公司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该股东承担),并由该股东对其配偶进行分配补偿,否则,其余全部或部分股东有权代为向其配偶进行补偿,并按补偿金额比例取得相应比例的股权。如上述规定不能得以履行的,则参照本协议的过错性回购的约定处理。
4、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在本协议及公司章程约定:公司存续期间,如任一股东去世,则其继承人不能继承取得股东资格地位,仅继承股东财产权益;针对已兑现的股权遗产财产权益,交由公司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公司承担),其余全部或部分股东有权按评估价格受让,并按向该股东继承人支付的转让款金额比例取得相应比例的股权。
未兑现的股权,参照本协议第8条第1款"离职及民事行为能力/劳动能力受限回购"的约定处理。
第十条 非投资人股东的引入
如因项目发展需要引入非投资人股东的,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该股东专业技能与现有股东互补而不重叠;
(二)该股东需经过全体股东一致认同;
(三)所需出让的股权比例由全体股东一致决议;
(四)该股东认可本协议条款约定。
第十一条 股东退出
创始股东,经其余股东一致同意后,方可退出,其已兑现的股权应按本协议第8条第1款第2项约定,全部转让给公司现有其余股东或其余股东一致认可的第三方。
第十二条 一致行动
在涉及如下决议事项时,全体股东应作出相同的表决决定:
(1) 公司发展规划、经营方案、投资计划;
(2) 公司财务预决算方案,盈亏分配和弥补方案;
(3) 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组织形式或主营业务;
(4) 制定、批准或实施任何股权激励计划;
(5) 董事会规模的扩大或缩小;
(6) 聘任或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7) 公司合并、分立、并购、重组、清算、解散、终止公司经营业务;
(8) 其余全体股东认为的重要事项。
如全体股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其余股东应作出与CEO一样的投票决定。
第十三条 全职工作
协议各方相互保证,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全身心投入公司经营和管理事业,不再存有任何其他业务或工作关系。
第十四条 竞业禁止及限制和禁止劝诱
1、协议各方相互保证:在职期间及离职后 年内,不得以自营、合作、投资、被雇佣、为他人经营等任何方式,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关系的产品或服务的行为或持有任何权益。
2、自离职之日起2年内,非经公司其他股东书面同意,其不会劝诱、聘用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及以后受聘于公司的员工,并保证其关联方不会从事上述行为。
第十五条 项目终止、公司清算
1、如因政府、法律、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项目终止,协议各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2、经全体股东表决通过后可终止公司经营,协议各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3、 本协议终止后:
(一)由全体股东共同对公司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二)若清算后有剩余,全体股东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三)若清算后有亏损,全体股东决议不破产的,协议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
第十六条 效力
本协议是全体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如与公司章程及修正案约定不一致的,在全体股东股东范围内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
全体股东违反或不履行本协议、公司章程约定的义务,须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公司与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八条 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依法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通知
协议各方一致确认:各自在本协议载明的地址、手机号码、电邮均为有效联系方式,向对方所发出的书面通知自发出之日起7天内视为送达,所发出的手机短信或电邮,自发出之时,视为送达。
第二十条 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经协议各方签署后生效。
2、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约定被法律认定为无效或因外部原因无法执行的,全体股东应通力配合,进行相应修订或变通,以实现条款或约定的本意。
3、本协议之签署,即取代各方在签署前就本协议所涉事项所达成的任何书面或口头的约定、协议、承诺。
4、未尽事宜,由协议各方另行协商,所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 份,协议各方各持 份,公司成立后,报公司备案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标题仅供参考之用,并不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亦不得被用以解释本协议。
甲方签名:
签约日期:
股东协议6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北京市签订: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
甲方、乙方、丙方合称"各方"。
鉴于:_______________
(1) 各方共同认同甲方、乙方、丙方为公司创业合伙人,各方之间理应具有同等的合伙人地位;
(2) 为设立公司,并让各方分享公司的成长收益,各方拟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分配公司股权。各方持有的公司股权比例将会随公司未来增资或减资行为做相应调整,
因此,各方友好协商确定协议条款如下: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股权分配与预留
第一条 股权结构安排
1. 经过协商,各方同意在公司注册后,各方的出资及占股比例等信息如下:_______________
2. 对于上述工商登记信息,本协议各方确认的内部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
2.1 关于股权比例确定的依据:_______________
2.1.1 是否综合考虑了实际控制人、资金、技术等问题。
2.2 关于各方实际出资金额之安排:_______________
2.2.1 是否考虑了非货币出资、资本公积金等问题。
2.2.2 资金筹措说明:_______________
2.3 实际控制人的确定:_______________
2.4 实际控制的确保手段:_______________
2.5 关于预设期权池的说明:_______________
2.5.1 各方按本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提取出资组成"合伙人股权激励期权池",该股权激励期权池拥有出资额为【 】万元(占公司全部股权的【 】%),专项用于向待引进的合伙人分配股权。
2.5.2 各方按本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提取出资组成"员工股权激励期权池",该股权激励期权池拥有出资额为【 】万元(占公司全部股权的【 】%),,专项用于向待激励的员工分配股权。
2.5.3 各方同意签订期权池协议,约定各方配合设立期权池的义务。主要内容是甲方同意代持该两项期权池的股权,各方按照约定向甲方出让相应的出资额。甲方负责按照各方共同确认的期权实施方案配合实施。
2.5.4 对于甲方代持的期权池股权,在相应股权未分配之前,由各贡献方按照各自贡献出资比例享有分红收益,并由甲方获得后按照该原则进行二次分配,但投票权归【 】行使。
2.6 如存在股东间代持,则代持情况及 权利和义务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
2.7 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后,公司实际股权权益情况如下表: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分红权与表决权
1. 各方按第一条2.2及2.3的约定获得公司的股息红利及相应的其他现金收益权。
2. 表决权
2.1 由于甲方替丙方各方代持股权,因此甲方与丙方各方之间达成一致行动协议如下: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承诺和保证
各方的承诺和保证
(1)各方具有订立及履行本协议的权利与能力。
(2)各方的出资资金来源合法,且有充分的资金及时缴付本协议所述的价款。
(3)各方签署及履行本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及与第三方签订的协议/合同的规定。
第二章 各方股权的权利限制
基于各方同意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会持续服务于公司,各方以其在退出事件之前的服务获得公司相应股权。据此,各方同意自公司设立日起,即对各方享有的股权根据本协议第二章的规定进行相应权利限制。
第四条 退出事件
在本协议中,"退出事件"是指:_______________
(1)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2)公司申请其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3)全体股东出售公司全部股权;
(4)公司出售其全部资产;
(5)公司被依法解散或清算。
第五条 股权的成熟
1.为保证创始人团队及创业项目的稳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_______________各方在本协议约定及工商登记的股权均为限制性股权,自本协议签署并生效之日起【 】年后成熟。
2.无论股权是否成熟,股东仍享有股东的分红权、表决权及其他相关股东权利,但非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除了本协议另有约定之外,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股权处分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出让、设定他项权、接受任何形式或内容的约束等。
3.如果公司发生本协议第四条约定退出事件任意之一项,则在退出事件发生之日起,在符合本协议其他规定的情况下,各方所有未成熟标的股权均立即成熟。
4.若发生本协议第四条的退出事件,则各方有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售其所持有的标的股权,若发生本协议第四条退出事件以外的其他事件,则有权根据其届时在公司中持有的,按照本协议约定已成熟的股权比例享有相应收益分配权。
第六条 回购股权
(一)因过错导致的回购
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任何一方出现下述任何过错行为之一的,其他方有权按照届时持有实缴出资之比例,以法律许可的最低价格,如1元人民币,回购过错方所持有的全部股权权益(包括:_______________【 】),且该过错方于此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同意该等回购。当无过错方提出书面回购要约后,过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进行拒绝,或寻求任何规避相应义务的借口或救济手段。无过错方应按照参加回购方的届时所持实缴出资比例行使回购权。
该等过错行为包括:_______________
(1)严重违反保密或非竞争协议的约定;
(2) 严重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导致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
(3)触犯刑法导致受到刑事处罚的;
(4)未履行劳动合同或未履行承诺的服务或贡献的;
(5)其他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行为。
(二)终止劳动关系导致的回购
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如一方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或者服务关系的,包括但不限于该方主动离职,该方与公司协商终止劳动或服务关系,或该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义务,则其他方有权按照届时持有的实缴出资之比例,以如下约定之价格或方式行使回购权:_______________回购价格及回购标的具体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
(1) 对于该方尚未成熟的权益及授予的未行权的权益(该等权益包括【 约定权益范围 】),自关系终止之日起,该方不再享有任何权利。其他方有权回购该方所持有的未成熟的股权或其他任何权益,且该方于此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同意该等回购。当收购方提出书面回购要约后,该方不得【增加表述,目的是强化回购条款得以实际履行的真实意思表示,并加强违约成本】。收购方应按照【 约定各方之间实施的方法 】行使回购权。
(2) 对于该方已成熟的权益或已经享有的权益(该等权益包括【 约定权益范围 】),其他方有权回购该方所持有的任何权益,且该方于此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同意该等回购。当收购方提出书面回购要约后,该方不得【增加表述,目的是强化回购条款得以实际履行的真实意思表示,并加强违约成本 】。收购方应按照【 约定各方之间实施的方法 】行使回购权。价格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
A. 尚未获得融资前,回购价格为:_______________公司注册资本总额___该方实缴出资额/届时公司所有股东实缴出资额+央行公布当期一年期存款定期利息___(系数)。
B. 若已获得融资,回购价格为:_______________股权对应的公司最近一轮投后融资估值的【 】%(计算公式:_______________最近一轮投后融资估值___股权___【 】%)。
第七条 标的股权转让限制
(一) 限制转让
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或公司获得投资机构或其他类型的投资人的融资额度达【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预估】万元之前,除非股东会另行决定,各方不得向任何人以转让、赠与、质押、信托或其它任何方式,对股权进行处置或在其上设置第三人权利。
(二) 优先受让权
在满足本协议约定的转让限制的前提下,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如果一方向他方(包含本协议的其他方及任何第三方)转让股权,该方应提前通知其他方。在同等条件下,其他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控股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其他方有权以与第三方的同等条件优先购买全部或部分拟转让的股权,如其他方同时行使优先共购买权的,则按比例购买拟转让股权。
第八条 竞业禁止与禁止劝诱
(一) 竞业禁止
各方承诺,其在本协议签订后至离职后两(2)年内,非经其他股东一致书面同意,不得到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参与、经营、投资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企业。
(二) 禁止劝诱
各方承诺,非经公司书面同意,各方不会直接或间接聘用公司的员工,并促使其关联方不会从事前述行为。
第三章 其他
第九条 增资
在公司存续期间需要增资或减资得以继续发展的,各方按照第一条所列股权比例增资或减资。
第十条 保密
各方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协议的存在与内容。各方的保密义务不受本协议终止或失效的影响。
第十一条 修订
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修订或对某条款的放弃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本协议各方签字方才生效。
第十二条 可分割性
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除该无效或不可执行条款以外的所有其他条款均各自独立,并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具有可执行性。
第十三条 效力优先
如果本协议与公司章程等其他公司文件不一致或相冲突,本协议效力应被优先使用。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如果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第六条的规定未能向股权回购方或权利行使方转让全部或部分权益或配合办理相应的工商登记备案手续,则违约方应向其他守约方承担人民币【 可以用约定较大金额的方式加重违约责任,或约定其他方式 】万元的违约责任。不论实际经济损失如何确定,违约方均承认该等违约行为会给公司和其他股东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该损失金额与本条款约定之违约金金额相若,即违约方不得以违约金过高为由主张调整违约金金额。如果股权回购方或公司因此有其他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全额赔偿股权回购方或公司的其他任何损失。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任何其他约定的,违约方应对其违反本协议的规定而向其他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通知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由一方发送给其他方的通知或其他通讯往来("通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传真、电子邮件),并按照下列通讯地址或通讯号码送达至被通知人,并注明下列各联系人的姓名方构成一个有效的通知。
甲方: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
丙方1: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
丙方2: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
丙方3: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
股东协议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因共同投资设立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 公司
2、住 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
5、经营范围:,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 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丙三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 元, 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元
(1)甲方出资 元,占启动资金的 ,
(2)乙方出资 元,占启动资金的 ,
(3)丙方出资 元,占启动资金的 ,
(4)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5)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丙三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 账号: ,)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6)甲、乙、丙三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注册资金(本)
(1)甲乙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
(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 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3)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
(4)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5)甲、乙、丙三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 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3、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 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丙三方共同 2
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详细内容见公司章程)。
3、乙方、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
4、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丙三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秉;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0)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3
(11)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2)修改公司章程。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丙三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由出资比例占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决定。
5、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方需要在每月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上,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四、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帐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丙三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丙三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60%,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公司成立起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同意,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4
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 元。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外两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3)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
若增加第四方入股的,第四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4)、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1)甲乙丙三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 5
算;(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
九、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三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丙三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三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 二O 年 月 日
股东协议8
股东协议(样式二)
第一条?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丁方_________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本协议的各方为:
甲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第三条?公司名称为: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住所为:_________。
第五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
第六条?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各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rmb_________)。
第八条?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
甲方: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_%;乙方: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_%;丙方: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_%;丁方: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_%。
第九条?甲方委托_________代行其在公司中的股东权益。
第十条?合同各方应保证其出资或提供的设备为企业或个人合法拥有的财产,不存在任何保证、抵押、质押及其他法律上的权利瑕疵,对_________的投资不存在任何障碍。
第十一条?公司的经营宗旨:_________。
第十二条?公司经营范围是:_________。
第十三条?各方的全部出资经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后,由各方共同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构申请设立登记。
第十四条?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约定缴纳出资并经工商登记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十五条?特别约定_________。(该条约定风险投资的收回:一般风险投资的收回有三种方式:公司股权回购,股权转让)
第十六条?合同各方应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额,因一方未按期或未足额缴纳出资导致公司不能成立时,该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各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如合同一方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行为,侵害了合同他方的正当权益造成损失的,合同一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公司的设立费用以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准。公司依法成立后,该设立费用经公司股东会确认后由公司承担。公司因故未能设立时,应于该事实发生之日起_________日内返还合同各方已缴纳的全部出资,已支付的设立费用由导致公司不能成立的责任方承担或合同各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因一方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三)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条?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应由各方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签署。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依公司章程、《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司章程、《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各方友好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之争议由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本合同签订地法院裁决。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不含本数。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合同方各持_________份,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丁方(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股东协议9
第一条 公司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为 。
2、本公司的注册地址为 。
3、公司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4、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
5、公司的一切活动以及各方依据本协议从事的行为应受中国法律法规、本协议及公司章程的约束和保护。
第二条 注册资本
1、本次增资完成前,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 ),原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及持股比例如下:__________
2、投资人同意按照增资协议的约定以 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 )的价格(以下称"增资价款")认购公司 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 )的新增注册资本(以下称"增资额")。投资人应按照增资协议的约定将增资价款付至公司的账户。【投资人向公司支付的增资价款中超出增资额的部分应被计入公司的资本公积。】
在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 )。各方认缴的出资额及持股比例如下:__________
第三条 声明和保证
1、原股东向投资人同意和承诺,只要原股东是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股东、董事或雇员,原股东应当投入其大部分时间、精力、技能及努力以发展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业务。在原股东是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股东、董事或雇员的期间,以及原股东不再是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股东、董事或雇员之后的 ________年内,原股东不得从事任何与公司、公司的关联公司、投资人的业务有竞争关系的业务,也不得在与上述业务相竞争的实体中担任董事、高管、雇员、合伙人、投资人、股东、代理等职务。公司和原股东同时向投资人承诺,不论原股东或其关联方,均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促使公司或公司的任何关联公司的任何员工解除或终止其与公司或该关联公司的劳动关系,亦不会直接或间接地雇佣公司或公司的任何关联公司的任何员工。
2、每一方特此向其他各方中的每一方声明并保证,在该一方签署本协议之日:__________
该一方系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或具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该一方拥有完全的权利和能力,以签订和履行本协议,并完成本协议所拟议的交易。该一方有权利,且已经采取所有必要行动并获得了全部授权,以签署、交付和履行本协议及完成本协议项下的交易。本协议在经该一方签署后将构成该一方合法、有效和具有约束力的义务,并可按照其条款对该一方强制执行(但必须服从普遍影响到债权人权利的破产法及类似法律所规定的各项限制,且必须遵守一般公平原则)。
3、每一方特此向其他各方中的每一方声明并保证,在该一方签署本协议之日:__________
该一方签署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下的义务不会:__________导致违反该一方的章程或组织文件中的任何规定(仅就法人而言);导致违反该一方作为签署方的、或其任何业务、资产或财产受其约束的任何协议、合同、执照、许可、批准、承诺或其他有约束力的文件或安排,或构成上述文件或安排下的违约,或根据该等文件或安排需要任何同意或授权,或授予他人任何终止、修改、加速还款、中止、撤销或取消该等文件或安排的任何权利,或导致根据该等文件或安排在公司的股权或资产上设置任何负担;或导致违反适用于该一方的任何法律法规或政府指令。
4、除已经取得的任何同意和授权,以及未来因按照本协议规定进行股权转让、增资、清算而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外,该一方签署本协议或完成本协议所规定的任何交易不要求该一方做出或从任何政府部门或第三方取得任何同意、弃权、批准、授权、豁免、登记、许可或宣告。
第四条 股权转让的限制和权利
1、优先购买权
任何股东向第三方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如果任何股东(下称"转让股东")计划向任何主体(以下称"受让方")转让、出售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权,转让股东应立即书面通知其他股东("非转让股东"),如实告知拟转让的股权份额、价格和主要条件。非转让股东有权按照受让方向转让股东提出的条款和条件,或转让股东向受让方提出的条款和条件,优先购买转让股东拟转让的公司股权,但非转让股东应在收到转让股东的书面通知之日起 _______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转让股东其是否行使前述权利。如果非转让股东在收到转让股东的书面通知之日起在规定期限内未书面回复转让股东,则视为放弃本款所赋予的优先购买权。
2、任何股东不得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直接或间接转让予公司的竞争对手(公司的竞争对手由公司董事会决定)。
3、转让股东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权时,其应负责确保:__________
受让该等股权的主体将会签署所有必要的文件,以使该受让方享有并承担转让股东原来在本协议及公司章程项下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以及受本协议和公司章程(经各方不时修改)条款的约束;
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因为股权转让而遭受重大不利影响。
第五条 优先认购权
1、股东的优先认购权
如果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或发行新股,任何股东享有按照其在公司中的持股比例认购公司新增注册资本或新发股权的优先权(以下称"优先认购权")。股东认购公司新增注册资本或新发股权的价格、条款和条件应与其他股东或潜在认购方的认购价格、条款和条件实质相同。
优先认购权不适用于公司发行的以下股权或股份:__________I按照董事会批准的员工期权计划发行的激励期权、股权或股份;II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或上市时发行的股份;III因股票分拆、股息支付、资本重组及类似交易而发行的股权或股份;或者IV因收购其他实体作为对价而发行的股份。
2、如果一个或多个股东未认购或放弃认购其在公司新增注册资本/股权中有优先认购权的部分,则其他股东有权优先认购该部分未被认购的新增注册资本/股权。
第六条 股东会会议及表决
1、股东会会议基本情况如下:__________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股东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召开定期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 ________日前通知各方。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临时股东会应当于会议召开 ________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各方可通过电话或视频会议或其他任何同步通讯手段参加股东会会议;但前提是参加会议的每一股东均能听到其他每一股东的意见;此外,每一股东必须确认其身份,包括但不限于在现场出席时向公司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在通过电话或视频会议或其他任何同步通讯手段参加时事先向公司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供授权委托书,未进行确认的股东无权于会上发言或表决。
有关股东会会议的其他规则在公司章程里进一步规定。
2、股东会由公司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以下事项必须经代表表决权的股东同意方可通过:__________
修改公司章程;
增加或者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的合并、分立、股权出售、核心资产出售、并购和重组行为;
公司清算、解散、终止;
变更公司形式。
第七条 董事、监事、经理
1、任命_______为公司的执行董事,任期为________年。
2、公司不设监事会,任命_______为公司的监事。
3、聘任_______为公司经理。
第八条 利润分配
1、关于公司分红的基本情况规定如下:__________
若董事会决定对公司利润进行分红,则所有的税后可分配利润应当在各股东之间按照_______的比例分配。如果董事会决定不分配任何利润,则税后利润由公司存留。
公司上一年财务年度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上一个财务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并入本财务年度利润后进行分配。
2、公司应按照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从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公司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除中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外,提取比例由董事会确定。
第九条 财务制度
1、关于公司的基本财务制度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财务年度采用公历年制,_______起至_______止为一个财务年度。
公司的财务会计应采用人民币作为记帐本位币。现金、银行存款、外币贷款以及债权、债务、收支等,凡以不同于记账本位币的货币计算的,应以实际收付货币记账。由于汇率差异而引起的汇兑损益应按中国财政部、外汇管理局和其他政府部门颁布的外汇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处理。
公司的一切凭证、账簿、报表均需专人妥善保管,任何人不得随意涂改、销毁。
董事会应聘请一家中国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审查及审核公司的财务会计文件。审计师的审核结果应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
2、董事会有权委任首席财务官,如公司不设首席财务官,则董事会有权委任具有同等职权的财务负责人到公司任职。财务总监或者财务负责人应向总经理和董事会汇报工作。公司采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程序由财务总监或财务负责人在总经理的监督下编制并呈交董事会批准。
3、公司应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国家和政府部门给予从事主营业务的公司的各种优惠税收待遇纳税。公司应尽其最大努力取得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最优惠税收待遇。
第十条 劳动管理
1、公司须按照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与每位员工签署正式的劳动合同,并签署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和知识产权转让协议。
2、劳动制度
公司应在各方面遵守中国有关劳动和福利方面的法律法规。
关于公司员工的招聘、雇用、解聘、辞职、工资、福利和纪律的各项计划,由总经理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和法规制订,由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招聘职工,按法律法规规定办理,职工进入公司要有试用期进行考察,试用期间要订立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转为正式雇佣,劳动合同应包括工资待遇、应遵守的事项和雇佣双方签名等内容。
第十一条 协议效力
1、本协议经各方正式签署之后即生效且对各签署方具有约束力。为便于办理相关政府程序,各方应按照相关政府部门要求另行签订与本协议项下事项有关的其他任何合同、协议或文件,但该等合同、协议或文件与本协议有任何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2、本协议的有效期限应于签署之时开始,于公司期限届满或公司解散时结束(除非按照本协议提前终止)。
第十二条 解散和清算
1、如果发生以下任何事件,任何股东可以要求召开股东会会议讨论提前解散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而不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实质性义务,且该不可抗力事件持续________年或以上而导致本协议解除的;
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一方按本协议的规定终止本协议;
发生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或者公司股东会决议的公司解散或提前终止的情况。
如出现第上述列举的任何事件,股东会应于收到一方召开会议的要求后的______________日之内召开该会议讨论公司的解散事宜。各方应在该会议上讨论并尽最大努力达成各方可以接受的解决方案;如各方无法就解决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则各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对公司进行清算。
2、若出现法律法规规定或各方约定的应当对公司予以清算的任何事由,公司将按照中国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清算。
3、股东会做出公司清算决议后应制定清算程序和原则并按照中国有关清算的法律法规成立清算委员会(以下称"清算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中国有关清算的其他法律法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委员会应对公司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的调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提出财产作价和计算依据,并编制公司的清算计划,以及履行有关法律和法规可能要求的其他职责。
4、清算委员会应根据适用法律法规规定的优先顺序以公司的资产支付清算费用和偿还公司的债务。在公司依法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和清偿公司债务后,公司的剩余财产应当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向各股东分配。
5、公司清算完成后,清算委员会应立即将一份清算报告提交股东会,由股东会确认后,清算委员会应将该报告连同解散申请文件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上报有关政府部门,在获得批准后,完成向公司登记机关缴回营业执照和公司注销程序。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如果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或任何其他交易文件项下的义务,或其在本协议或任何其他交易文件项下的任何陈述或保证不真实或不准确,则构成对本协议的违约(该方为"违约方")。在此情况下,守约一方应书面通知违约方其对本协议的违约,并且违约方应在通知发出之日起的_______个工作日内对其违约予以补救。
如果该期间届满时违约方仍未对违约予以补救,则守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如果一方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已经明确表示(通过口头、书面或行为)其将不履行本协议下的主要义务,或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包括因不可抗力造成)已经致使各方不能实现本协议的基本目的,则守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2、在违反本协议或其他交易文件的情况下,违约方应对由于其违约所引起的守约一方的直接损失负责。本协议下适用于守约一方的提前终止本协议的权利应是其可获得的任何其他补救之外的权利,并且该终止不应免除至本协议终止日所产生的违约方的任何义务,也不能免除违约方因违反本协议或其他交易文件而对守约一方所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协议终止
1、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在下列情况下,本协议可在交割前的任何时间终止:____________________如果发生本协议规定的违约情形,非违约方可经书面通知违约方后终止本协议;
如果公司宣告破产,或进行解散、清算、结业,则各股东可以终止本协议;
如任何政府部门颁布任何法律法规,或者发布任何命令、法令或裁定、或采取任何其他法律行动,以限制、阻止或以其他方式禁止本协议下的交易,或者使得本协议下的交易变成不合法或者不可能完成,而且该等命令、法令、裁定或其他法律行动均为最终的并且不可申请复议、起诉或上诉,则本协议任何一方均可经书面通知对方后终止本协议;
各方协商一致,通过书面形式同意终止。
2、如果根据规定终止本协议,本协议即告终止,本协议对任何一方均不再具有约束力,但是本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而且本协议任何规定均不免除任何一方在本协议下的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保密条款
1、各方确认有关本协议、本协议内容及项下的交易,以及彼此就准备或履行本协议而交换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商业、财务、法律、市场、客户、技术、财产等资料均被视为保密信息。
2、各方同意,其应并应确保其关联方以及其各自的及其关联方的高级职员、董事、雇员、代理人、代表、会计和法律顾问将其收到或获得的任何保密信息作为机密资料处理,予以保密,除非得到其他各方的事先书面允许,或者根据司法或行政程序或其他法律法规要求,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使用。
3、本章之保密义务不适用以下信息:__________(i)根据本协议允许披露的任何信息;(ii)在披露之时已经可公开获得的、且非因任何一方或其关联方或其各自的或其关联方的高级职员、董事、雇员、代理人、代表人、会计和法律顾问违反本协议而披露的任何信息;或(iii)一方从无保密义务的善意第三方处获得的信息;(v)在各方共同同意的范围内进行披露的信息。并且,一方可以为履行本协议的目的将前述信息在必要的范围内向其关联方以及其各自的及其关联方的投资方、高级职员、董事、雇员、合伙人、股东、代理人、代表、会计和法律顾问进行披露,但应确保上述人员承担同样的保密义务。
另外,为明确起见,各方同意,一方及其各自的关联方(包括其各自及其关联方的高级职员、董事、雇员、合伙人、成员、股东、代理人、代表、会计师、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可以根据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政府机关、司法机关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向该机关或部门披露保密信息,但被要求披露的一方应在上述要求的范围内披露,且在该等披露作出前向其他各方发出书面通知。
4、从本协议签署至本协议终止后 ________年内。
第十六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及其项下产生的任何争议的解决应适用并遵守中国法律。
2、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依法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其他
1、本协议项下要求或发出的所有通知和其他通信应通过专人递送、挂号邮寄、邮资预付或商业快递服务或传真的方式发到该方下列地址。每一通知还应再以电子邮件送达。该等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按如下方式确定。通知如果是以专人递送、快递服务或挂号邮寄、邮资预付发出的,则以于设定为通知的地址在发送或拒收之日为有效送达日。通知如果是以传真发出的,则以成功传送之日为有效送达日(应以自动生成的传送确认信息为证)。为通知的目的,各方的联系方式如下:__________
公司联系方式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投资人联系方式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2、每一方特此向其他各方中的每一方声明并保证其在增资协议项下所做出的声明与保证是真实且准确的。每一方特此向其他各方中的每一方承诺其将全面遵守其在增资协议项下所有的义务。
3、各方承诺和保证,各股东应享有中国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协议规定的股东权利。各方有义务在中国法律法规允许或不禁止的范围内采取必要行动、签署必要文件、或采取其他由各股东同意的方式,以保障和确保各股东享有上述股东权利或取得与上述股东权利同样的经济效果和法律保护效果。
4、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或经各方另行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因任何原因转让本协议或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如果发生转让,本协议应对本协议各方及其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具有约束力,并为本协议各方及其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的利益而存在。
5、若根据任何法律法规或公共政策,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其他规定被认定无效、不合法或不可执行,则只要本协议拟议交易的经济或法律实质未受到对任何一方任何形式的严重不利影响,本协议的所有其他条款和规定仍应保持其全部效力。在任何条款或其他规定被认定为无效、不合法或不可执行时,本协议各方应进行诚信谈判,对本协议进行修订,按照可接受的方式尽可能近似地实现各方的原有意图,以尽量最大限度地按原先的筹划完成本协议拟议之交易。
6、本协议规定了各方就本协议所预期交易达成的全部谅解和协议,并取代各方在签署日之前就本协议所拟议之交易所达成的所有书面及口头协议和承诺。
7、本协议任何一方可以:__________
延长任何其他方履行任何义务或采取任何行动的时间,放弃追究任何其他方在本协议或任何其他交易文件中作出的声明和保证之任何不准确之处,或放弃要求任何其他方遵守本协议所包含的任何约定或须遵守的条件。任何该等延期或放弃仅在受约束的一方签署书面文件说明该延期或放弃后有效。任何一方对任何违反本协议条款行为的弃权,不应作为或解释为对该违约行为的进一步弃权或继续弃权,或对任何其他违约或后续违约的弃权。
除本协议中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未能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或以其他方式依照法律法规可以行使的任何权利、权力或救济,不应作为对该等权利、权力或救济的放弃;该方单一或部分行使该等权利、权力或救济,不应排除对该等权利、权力或救济的任何其他或进一步行使,或对任何其他权利、权力或救济的行使。
8、除非由各方签署书面文件,否则不得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修订。
9、本协议以中文签署。
10、本协议可分别签署和交付(包括通过传真)一份或多份副本,并由本协议各方分别签署。每一副本一经签署即应被视为正本。
11、经任何一方合理要求,无需进一步对价,每一其他方均应签署并交付必要或所需的额外文书,及采取必要或所需的进一步合法行动,以使本协议所预期的各项交易,尽可能以最为迅速的方式完成并生效。对于每一方就本协议和本协议所预期各项交易,向任何政府部门提交的所有文件,该方应及时与其他方协商,并提供任何必要信息和资料,具体而言(但不限于)各方应尽合理最大努力,并相互合作,以取得实施本协议所预期各项交易要求的所有同意。
目标公司盖章: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
投资人盖章: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
股东签名: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
股东协议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防投资成立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乙方作为挂名股东,是公司工商登记__________的名义上的出资人。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作为公司实际出资人,享有公司资产的所有权和处分权。
(二)乙方作为公司名义上的出资人,没有实际出资,承认在公司验资报告中的资金及公司经营过程中所有投入的资金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主张权利。
(三)公司的经营管理权由甲方行使,甲方确保公司的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依法纳税及履行其他应尽义务。
(四)公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法律责任与乙方无关,因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五)乙方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享有知情权。
(六)公司需要变更股东时,乙方应予积极配合。
(七)本协议争议管辖法院为公司所在地。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式五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股东协议11
甲方股东:__________,
股东性质:__________(企业/个人),
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全体股东经自愿、平等和充分协商,就共同投资设立本协议项下公司,启动本协议项下项目的有关事宜,依据我国《公司法》、《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各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公司及项目概况
1、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公司的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等主体基本信息情况,以公司章程约定且经工商登记规定为准。
2、本公司项目为__________________,是一个致力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展愿景是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股东出资和股权结构
1、协议各方经协商,对出资方式、认缴注册资本、股权比例分配如下:__________
股东:__________________以________出资,认缴注册资本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持有公司_________%股权
股东:__________________以________出资,认缴注册资本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持有公司_________%股权
股东:__________________以________出资,认缴注册资本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持有公司_________%股权
2、如任一股东决定以专利、商标、著作权、不动产等法定其他出资形式出资的,应依法办理相关评估、交付或转让手续。
3、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按公司章程约定,按时履行出资义务,否则,已经出资到位的股东有权要求以零元的价格,收购未出资股东未出资部分的股权,并履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如未被收购的,则其股权比例调整为实际出资金额占公司注册资金的比例,如未实际出资的,则公司及股东会有权依法予以除名。
4、公司注册资本金到位后,如仍不能满足公司资金需要,则全体股东应按各自股权比例追加投资,不愿意出资的,则其股权比例调整为实际出资金额占追加投资后公司的注册资金的比例。
第三条股权稀释
1、如因引进新股东需出让股权,则由协议各方按股权比例稀释。
2、如因融资或设立股权激励池需稀释股权的,由全体股东按股权比例稀释。
第四条分工
协议各方经协商,分工如下:
股东:_________________,出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主要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_________________,出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主要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_________________,出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主要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表决
1、对于股东负责的专业事务,公司实行"专业负责制"原则,由负责股东陈述提出意见和方案,如其余股东无反对意见的,则由负责的股东执行;如其余股东均不同意,公司CEO仍不投反对票的,负责股东可继续执行方案,但CEO应就负责股东提出的方案执行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2、除下述须经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外,公司的其他重大事项,全体股东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_______%以上通过后做出决议。
(1)修改公司章程;
(2)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
(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第六条财务及盈亏承担
1、公司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规范财务和会计制度,特别是资金收支均需经公司账户,并由公司财务人员处理,任一股东不得擅自动用公司资金。
2、公司盈余分配,依公司章程约定。
3、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全体股东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第七条股权兑现(限制性股权)及股东权利
1、为保证创始人团队及创业项目的稳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__________各自在本协议约定及工商登记的注册资本、股权均为限制性股权,分期兑现。
2、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本协议所称的限制性股权兑现期为_______个月,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每个月兑现 ______%,满兑现期兑换_______%。
3、虽有股权分期兑现的限制,但无论股权是否_______%兑现,股东仍享有股东的分红权、表决权及其他相关股东权利,但非经得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股权处分行为。
第八条回购及程序
1、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在限制性股权_______%兑现完毕前,任一股东主动从公司离职的,或因全部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劳动能力等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公司股东权利义务的,则其限制性股权按如下方式处理:__________
(一)未兑现的限制性股权。对于未兑现的限制性股权,公司有权以人民币壹元的价格(如法律就转让的最低价格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予以回购;如公司不予回购的,其余股东有权按照各自工商登记的股权比例,亦以人民币壹元的价格(如法律就转让的最低价格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予以回购。
(二)已兑现的股权。对于已兑现的股权,其余股东有权按各自股权比例以回购情形发生当日最近一轮新的融资的估值的 ______%的价格(如未融资的,则按公司届时的资产评估报告或审计报告对象确定的股权价值)进行回购。
2、过错性回购的情形:__________
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在限制性股权_______%兑现完毕前,任一股东出现下列之任一情形,公司有权回购其全部股权(包括已兑现的股权及未兑现的限制性股权);如公司不予回购的,则其余股东有权按照各自工商登记的股权比例予以回购:__________
(1)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造成公司的重大经济损失及声誉损害;
(2)违反本协议关于“竞业禁止及限制和禁止劝诱”约定之任一情形;
(3)实质违反与公司之间的任何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等保密信息,未履行或拒绝履行股东权利义务;
(4)从事任何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3、发生上述任一情形的,其全部股权(包括已兑现的股权及未兑现的限制性股权)的回购价格为其实际到位的资金(包括注册资本金)或公司届时的资产评估报告或审计报告对象确定的股权价值(两者以最低者为准)。
4、发生本协议约定的回购情形的,公司或其余股东有权向发生该等情形的股东发出书面通知,相关各方应在书面通知发生之日起十日内办理股权转让等相关必要的法律手续,并最终促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妥善办理。
第九条股权锁定、处分和变动
1、为保证创业项目的稳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在合格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或申请股票在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挂牌并公开转让前,任何一方未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的,不得向本协议外任何人以转让、赠与、质押、信托或其他任何方式,对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处置或在其上设置第三人权利。
2、任一股东,在不退出公司的情况下,如需要对外转让已兑现的股权的,其余股东按所持股权比例享有优先受让权;如确实需要转让给第三方的,则该第三方应取得其余其他股东的一致认可,且对项目的所能给到的支持和贡献不能低于转让方。
3、创业项目存续期间,任一股东离婚,其已兑现的股权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其配偶不能取得股东地位。已兑现的股权,交由公司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该股东承担),并由该股东对其配偶进行分配补偿,否则,其余全部或部分股东有权代为向其配偶进行补偿,并按补偿金额比例取得相应比例的股权。如上述规定不能得以履行的,则参照本协议的过错性回购的约定处理。
4、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在本协议及公司章程约定:公司存续期间,如任一股东去世,则其继承人不能继承取得股东资格地位,仅继承股东财产权益;针对已兑现的股权遗产财产权益,交由公司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公司承担),其余全部或部分股东有权按评估价格受让,并按向该股东继承人支付的转让款金额比例取得相应比例的股权。
未兑现的股权,参照本协议第8条第1款"离职及民事行为能力/劳动能力受限回购"的约定处理。
第十条非投资人股东的引入
如因项目发展需要引入非投资人股东的,必须满足以下条件:__________
(一)该股东专业技能与现有股东互补而不重叠;
(二)该股东需经过全体股东一致认同;
(三)所需出让的股权比例由全体股东一致决议;
(四)该股东认可本协议条款约定。
第十一条股东退出
创始股东,经其余股东一致同意后,方可退出,其已兑现的股权应按本协议第8条第1款第2项约定,全部转让给公司现有其余股东或其余股东一致认可的第三方。
第十二条一致行动
在涉及如下决议事项时,全体股东应作出相同的表决决定:__________
(1)公司发展规划、经营方案、投资计划;
(2)公司财务预决算方案,盈亏分配和弥补方案;
(3)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组织形式或主营业务;
(4)制定、批准或实施任何股权激励计划;
(5)董事会规模的扩大或缩小;
(6)聘任或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7)公司合并、分立、并购、重组、清算、解散、终止公司经营业务;
(8)其余全体股东认为的重要事项。
如全体股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其余股东应作出与CEO一样的投票决定。
第十三条全职工作
协议各方相互保证,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全身心投入公司经营和管理事业,不再存有任何其他业务或工作关系。
第十四条竞业禁止及限制和禁止劝诱
1、协议各方相互保证:__________在职期间及离职后 ______年内,不得以自营、合作、投资、被雇佣、为他人经营等任何方式,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关系的产品或服务的行为或持有任何权益。
2、自离职之日起2年内,非经公司其他股东书面同意,其不会劝诱、聘用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及以后受聘于公司的员工,并保证其关联方不会从事上述行为。
第十五条项目终止、公司清算
1、如因政府、法律、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项目终止,协议各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2、经全体股东表决通过后可终止公司经营,协议各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3、本协议终止后:__________
(一)由全体股东共同对公司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二)若清算后有剩余,全体股东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三)若清算后有亏损,全体股东决议不破产的,协议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
第十六条效力
本协议是全体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如与公司章程及修正案约定不一致的,在全体股东股东范围内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第十七条违约责任
全体股东违反或不履行本协议、公司章程约定的义务,须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公司与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八条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依法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通知
协议各方一致确认:__________各自在本协议载明的地址、手机号码、电邮均为有效联系方式,向对方所发出的书面通知自发出之日起7天内视为送达,所发出的手机短信或电邮,自发出之时,视为送达。
第二十条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经协议各方签署后生效。
2、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约定被法律认定为无效或因外部原因无法执行的,全体股东应通力配合,进行相应修订或变通,以实现条款或约定的本意。
3、本协议之签署,即取代各方在签署前就本协议所涉事项所达成的任何书面或口头的约定、协议、承诺。
4、未尽事宜,由协议各方另行协商,所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协议各方各持_______份,公司成立后,报公司备案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标题仅供参考之用,并不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亦不得被用以解释本协议。
甲方签名: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
股东协议12
本协议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以下各方在中国______市签署:
a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和存续的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其注册地址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和存续的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其注册地址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公司,系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与存续的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其注册地址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
d公司,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和存续的公司,其注册地址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d公司为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惟一出资者,其合法拥有公司的所有股权;
2.经批准单位、批准编号[ ]____号文批准,公司拟实施债转股;
3.根据a公司、b公司、c公司(以下合称“资产管理公司”)与公司及d公司之间的《债权转股权协议》和《债转股方案》,公司拟增资扩股,公司经评估后的净资产将在剥离相关非经营性资产及不良资产后核定为d公司对公司持有的股权,资产管理公司对公司的债权将转变为其对公司持有的股权;
故此,各方依据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各方之间的债权转股权协议,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内容如下:
第一章 总则
1.1 公司的名称及住所
(1)公司的中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的英文名称:
(2)公司的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公司的组织形式:。
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章 股东
2.1 公司由以下各方作为股东出资设立:
(1)a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b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c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d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公司宗旨与经营范围
3.1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____________,并确保公司债转股股东之股权依照《债权转股权协议》规定的期限和方式从公司退出。
3.2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 股东出资
4.1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万元。
4.2 公司股东的出资额和出资比例: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a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b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c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d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3 股东的出资方式
(1)对公司资产进行评估,将评估后的资产在剥离非经营性资产及不良资产后作为d公司对公司的出资,其出资额共计人民币___万元;
(2)资产管理公司享有的对公司的债权转变为其对公司的出资,其出资额共计人民币______万元;
(3)各方同意,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评估的确认值与上述评估值有差别,则各方的实际出资额及出资比例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确认值进行相应调整。
第五章 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5.1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1)按照其所持有的出资额享有股权;
(2)依法获取股利/股息及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权;
(3)参加股东会议并行使表决的权利;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债权转股权协议书》的规定转让、赠与、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
(5)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权;
(6)或规定的其他权利。
5.2 a公司、b公司和c公司除享有上述股东权利外,还有权要求公司依照《债权转股权协议书》及本协议的规定按期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权,或向任何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其他股东放弃就上述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5.3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出资;
(3)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4)在公司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
(5)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5.4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或有其他给公司造成损害的行为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未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公司股东有权要求公司经营管理机构执行;对于因公司经营管理机构不执行前款规定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d公司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5 在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全部回购完毕之前,a公司、b公司和c公司依然就其持有的全部公司股权(包括已回购的和尚未回购的)享有上述股东权益,但其享有的分红权应于公司每次回购完成后相应递减。
第六章 股权的转让和/或回购
6.1 公司将自成立之日起______年内分批回购d公司持有的公司股权,各年回购股权的比例及金额为:
年 份〖〗回购股权比例〖〗回购金额(万元)第一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年〖〗________%〖〗__________第三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2 公司回购上述股权的资金来源为:
(一)公司的全部税费减免和/或与其等额的财政补贴;
(二)d公司应从公司获取的全部红利;
(三)公司每年提取的折旧费的________%。
上述回购资金于每年3月31日和9月30日分两期支付。
6.3 公司在全部回购a公司、b公司及c公司持有的公司股权后,应一次性注销已被回购的股权。
6.4 若公司未能如期回购任何一期股权,资产管理公司可在通知公司和d公司的前提下,向第三人转让公司未能回购的股权,d公司承诺放弃对该等股权的优先受让权。
6.5 在回购期限内,未经a公司、b公司和c公司一致同意,d公司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第七章 承诺和保证
7.1 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债转股完成日止的期间内,d公司保证:
(1)公司将按照正常及合理方式维持并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公司的所有资产处于良好状态;
(2)公司的经营活动将不会对今后公司的业务及资产产生不利影响;
(3)除已向资产管理公司披露的负债以外,公司不存在任何的其他经营性或非经营性负债以及引起该等负债之威胁;
(4)公司的主营业务不违反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
(5)为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资产管理公司将向d公司提供一切合理必要的支持和便利,并协助办理必要的审批、登记手续;
(6)公司财务及经营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如有可能发生此类情况,d公司将在此做出声明,或在事发后三日内书面通知资产管理公司;
(7)公司未经资产管理公司事先书面同意,将不会自行出售、出租、转让其任何资产,也不会将任何资产和权益进行任何形式的抵押、质押或保证;
(8)d公司将及时通知资产管理公司任何可能对公司资产和权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活动或事件,其中属于公司拟实施的举措将事先征得资产管理公司的书面同意;公司的财务及经营若发生重大变化,或任何不利变化,d公司将及时通知资产管理公司并提出解决或处理的方案或措施。
(9)及时处理除上述条款所述之外的公司的一切历史遗留问题,并保证不会因这些问题对公司的设立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7.2 为保证公司的有效运营及资源的合理配置,d公司应协助公司将公司的非经营性资产从公司资产中剥离,而不作为其对公司的出资。
在债转股完成日,如公司的经营性资产尚未完全剥离,则d公司应协助公司于债转股完成日后______年内将未能剥离的非经营性资产从公司全部剥离出去。
在上述期限届满时,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产未能全部剥离,则应相应核减d公司在公司的股权份额,核减的份额应等值于未剥离的非经营性资产的价值。
7.3 d公司应协助公司于债转股完成日后______年内全额收回由公司持有并被计入d公司出资资产的应收账款人民币______万元。
如上述应收账款届时未能全部收回,则应相应核减d公司在公司的股权份额,核减的份额应等值于未收回的应收账款的价值。
第八章 公司的组织机构
8.1 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股东依出资比例在股东会行使表决权;公司设董事会,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公司设监事会,监事分别由股东会及公司职工选举产生。
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组成及其议事规则依照及公司章程确定。
第九章 公司的财务与分配
9.1 公司执行国家工业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9.2 利润分配
公司的税后利润在弥补亏损和依法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按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章 公司的筹建及费用
10.1 授权
各方在此共同授权______办理公司增资扩股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公司的变更登记、准备公司章程等法律文件并获取所有必要的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等。
10.2 各方承诺:
(1)为公司债转股及之目的,将向相对方提供一切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2)在公司增资扩股过程中由于任何一方的过错致使公司或其他方利益受损的,由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章 争议解决
11.1 各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争议,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相关争议提交______委员会,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解决。
仲裁裁决对各方具有最终的法律约束力。
第十二章 违约责任
12.1 因d公司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承诺、义务致使公司债转股未能完成或在公司债转股完成后对资产管理公司的权益造成损害,d公司应负责赔偿资产管理公司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
12.2 若任何一方违反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项义务,则违约方应对其违约行为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其因上述违约行为遭受的任何损失。
第十三章 其他
13.1 法律适用
本协议的解释、效力、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3.2 协议修改
未经各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变更、修改或解除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
13.3 如果由于不可归则于d公司的原因致使债转股未能完成,则资产管理公司对公司的原有债权保持不变,资产管理公司有权对公司依据原贷款协议或贷款合同对其承担的涉及债转股部分的债务和义务进行追索。
13.4 未尽事宜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的其他未尽事宜,由各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协商解决。
13.5 文本
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6 生效
本协议经各方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
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
b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c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
d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股东协议13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北京市签订: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
甲方、乙方、丙方合称"各方"。
鉴于:_______________
(1) 各方共同认同甲方、乙方、丙方为公司创业合伙人,各方之间理应具有同等的合伙人地位;
(2) 为设立公司,并让各方分享公司的成长收益,各方拟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分配公司股权。各方持有的公司股权比例将会随公司未来增资或减资行为做相应调整,
因此,各方友好协商确定协议条款如下: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股权分配与预留
第一条 股权结构安排
1. 经过协商,各方同意在公司注册后,各方的出资及占股比例等信息如下:_______________
2. 对于上述工商登记信息,本协议各方确认的内部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
2.1 关于股权比例确定的依据:_______________
2.1.1 是否综合考虑了实际控制人、资金、技术等问题。
2.2 关于各方实际出资金额之安排:_______________
2.2.1 是否考虑了非货币出资、资本公积金等问题。
2.2.2 资金筹措说明:_______________
2.3 实际控制人的确定:_______________
2.4 实际控制的确保手段:_______________
2.5 关于预设期权池的说明:_______________
2.5.1 各方按本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提取出资组成"合伙人股权激励期权池",该股权激励期权池拥有出资额为__________万元(占公司全部股权的__________%),专项用于向待引进的合伙人分配股权。
2.5.2 各方按本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提取出资组成"员工股权激励期权池",该股权激励期权池拥有出资额为__________万元(占公司全部股权的__________%),,专项用于向待激励的员工分配股权。
2.5.3 各方同意签订期权池协议,约定各方配合设立期权池的义务。主要内容是甲方同意代持该两项期权池的股权,各方按照约定向甲方出让相应的出资额。甲方负责按照各方共同确认的期权实施方案配合实施。
2.5.4 对于甲方代持的期权池股权,在相应股权未分配之前,由各贡献方按照各自贡献出资比例享有分红收益,并由甲方获得后按照该原则进行二次分配,但投票权归__________行使。
2.6 如存在股东间代持,则代持情况及 权利和义务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
2.7 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后,公司实际股权权益情况如下表: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分红权与表决权
1. 各方按第一条2.2及2.3的约定获得公司的股息红利及相应的其他现金收益权。
2. 表决权
2.1 由于甲方替丙方各方代持股权,因此甲方与丙方各方之间达成一致行动协议如下: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承诺和保证
各方的承诺和保证
(1)各方具有订立及履行本协议的权利与能力。
(2)各方的出资资金来源合法,且有充分的资金及时缴付本协议所述的价款。
(3)各方签署及履行本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及与第三方签订的协议/合同的规定。
第二章 各方股权的权利限制
基于各方同意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会持续服务于公司,各方以其在退出事件之前的服务获得公司相应股权。据此,各方同意自公司设立日起,即对各方享有的股权根据本协议第二章的规定进行相应权利限制。
第四条 退出事件
在本协议中,"退出事件"是指:_______________
(1)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2)公司申请其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3)全体股东出售公司全部股权;
(4)公司出售其全部资产;
(5)公司被依法解散或清算。
第五条 股权的成熟
1.为保证创始人团队及创业项目的稳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_______________各方在本协议约定及工商登记的股权均为限制性股权,自本协议签署并生效之日起【 】年后成熟。
2.无论股权是否成熟,股东仍享有股东的分红权、表决权及其他相关股东权利,但非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除了本协议另有约定之外,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股权处分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出让、设定他项权、接受任何形式或内容的约束等。
3.如果公司发生本协议第四条约定退出事件任意之一项,则在退出事件发生之日起,在符合本协议其他规定的情况下,各方所有未成熟标的股权均立即成熟。
4.若发生本协议第四条的退出事件,则各方有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售其所持有的标的股权,若发生本协议第四条退出事件以外的其他事件,则有权根据其届时在公司中持有的,按照本协议约定已成熟的股权比例享有相应收益分配权。
第六条 回购股权
(一)因过错导致的回购
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任何一方出现下述任何过错行为之一的,其他方有权按照届时持有实缴出资之比例,以法律许可的最低价格,如1元人民币,回购过错方所持有的全部股权权益(包括:_______________【 】),且该过错方于此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同意该等回购。当无过错方提出书面回购要约后,过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进行拒绝,或寻求任何规避相应义务的借口或救济手段。无过错方应按照参加回购方的届时所持实缴出资比例行使回购权。
该等过错行为包括:_______________
(1)严重违反保密或非竞争协议的约定;
(2) 严重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导致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
(3)触犯刑法导致受到刑事处罚的;
(4)未履行劳动合同或未履行承诺的服务或贡献的;
(5)其他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行为。
(二)终止劳动关系导致的回购
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如一方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或者服务关系的,包括但不限于该方主动离职,该方与公司协商终止劳动或服务关系,或该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义务,则其他方有权按照届时持有的实缴出资之比例,以如下约定之价格或方式行使回购权:_______________回购价格及回购标的具体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
(1) 对于该方尚未成熟的权益及授予的未行权的权益(该等权益包括【 约定权益范围 】),自关系终止之日起,该方不再享有任何权利。其他方有权回购该方所持有的未成熟的股权或其他任何权益,且该方于此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同意该等回购。当收购方提出书面回购要约后,该方不得【增加表述,目的是强化回购条款得以实际履行的真实意思表示,并加强违约成本】。收购方应按照【 约定各方之间实施的方法 】行使回购权。
(2) 对于该方已成熟的权益或已经享有的权益(该等权益包括【 约定权益范围 】),其他方有权回购该方所持有的任何权益,且该方于此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同意该等回购。当收购方提出书面回购要约后,该方不得【增加表述,目的是强化回购条款得以实际履行的真实意思表示,并加强违约成本 】。收购方应按照【 约定各方之间实施的方法 】行使回购权。价格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
A. 尚未获得融资前,回购价格为:_______________公司注册资本总额×该方实缴出资额/届时公司所有股东实缴出资额+央行公布当期一年期存款定期利息×(系数)。
B. 若已获得融资,回购价格为:_______________股权对应的公司最近一轮投后融资估值的【 】%(计算公式:_______________最近一轮投后融资估值×股权×【 】%)。
第七条 标的股权转让限制
(一) 限制转让
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或公司获得投资机构或其他类型的投资人的融资额度达【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预估】万元之前,除非股东会另行决定,各方不得向任何人以转让、赠与、质押、信托或其它任何方式,对股权进行处置或在其上设置第三人权利。
(二) 优先受让权
在满足本协议约定的转让限制的前提下,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如果一方向他方(包含本协议的其他方及任何第三方)转让股权,该方应提前通知其他方。在同等条件下,其他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控股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其他方有权以与第三方的同等条件优先购买全部或部分拟转让的股权,如其他方同时行使优先共购买权的,则按比例购买拟转让股权。
第八条 竞业禁止与禁止劝诱
(一) 竞业禁止
各方承诺,其在本协议签订后至离职后两(2)年内,非经其他股东一致书面同意,不得到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参与、经营、投资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企业。
(二) 禁止劝诱
各方承诺,非经公司书面同意,各方不会直接或间接聘用公司的员工,并促使其关联方不会从事前述行为。
第三章 其他
第九条 增资
在公司存续期间需要增资或减资得以继续发展的,各方按照第一条所列股权比例增资或减资。
第十条 保密
各方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协议的存在与内容。各方的保密义务不受本协议终止或失效的影响。
第十一条 修订
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修订或对某条款的放弃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本协议各方签字方才生效。
第十二条 可分割性
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除该无效或不可执行条款以外的所有其他条款均各自独立,并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具有可执行性。
第十三条 效力优先
如果本协议与公司章程等其他公司文件不一致或相冲突,本协议效力应被优先使用。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如果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第六条的规定未能向股权回购方或权利行使方转让全部或部分权益或配合办理相应的工商登记备案手续,则违约方应向其他守约方承担人民币【 可以用约定较大金额的方式加重违约责任,或约定其他方式 】万元的违约责任。不论实际经济损失如何确定,违约方均承认该等违约行为会给公司和其他股东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该损失金额与本条款约定之违约金金额相若,即违约方不得以违约金过高为由主张调整违约金金额。如果股权回购方或公司因此有其他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全额赔偿股权回购方或公司的其他任何损失。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任何其他约定的,违约方应对其违反本协议的规定而向其他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通知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由一方发送给其他方的通知或其他通讯往来("通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传真、电子邮件),并按照下列通讯地址或通讯号码送达至被通知人,并注明下列各联系人的姓名方构成一个有效的通知。
甲方: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欲与之唯一淘宝店铺,其余均为盗版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
丙方1: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
丙方2: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
丙方3: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
若任何一方的上述通讯地址或通讯号码发生变化(以下简称"变动方"),变动方应当在该变更发生后的七(7)日内通知其他方。变动方未按约定及时通知的,变动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及损失。
第十六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起草并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权向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七条 份数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_份,各方各持一份,一份由公司存档,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为《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东协议》之签字部分)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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